开县东部新城城市设计说明书正式1.12

开县东部新城城市设计说明书正式1.12
开县东部新城城市设计说明书正式1.12

重庆市开县东部新城城市设计

说明书

一、前言

由于近1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重庆直辖和长江三峡生态经济区的建立,社会经济环境均有了较大改变,使得开县面临全新的发展机遇。

1.1规划范围与任务

1.1.1规划范围

本规划区具体范围为:此次规划范围为东临三中六社农资仓库,北临汉丰湖,西临三中小区,南临开州大道。规划区用地规模为:总用地规模是2.12平方公里。

1.1.2规划任务

根据设计要求,本次规划主要是对开县东部新城进行城市设计。由于开县东部新城定位是以居住、行政、商业、旅游为主的片区,且该片区内的飞鹰包山体需要整治,汉丰湖的景观资源需要利用。因此,在对开县东部新城进行城市设计时,主要是对片区内的山水景观优势加以发掘,同时分析该片区的自然条件及空间布局方式,确立总体城市设计原则,在此基础上进行下列内容规划:功能系统规划、绿化系统规划、景观系统规划、开敞空间规划,并对节点的交通组织,沿路建筑高度控制等问题提出建议。

1.2设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新版)〈建设部第146号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4.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8年)

5. 《重庆市开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年)

6.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2年)

7.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2年)

1.3工作框架

二、背景研究

2.1 区位关系

开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地处大巴山南坡与川东平行岭谷的结合地带,长江三峡水库小江支流回水末端。县域地跨北纬30°49'30"—31°41'30",东经107°55'48"—108°53'36",南接万州区,北抵城口县,东邻巫溪、云阳县,西与四川开江、宣汉两县交界,行政辖区面积3969.89平方公里。

开县县城汉丰镇位于县域中部东河与南河交汇处,地理坐标北纬31°11',东经108°29',南距万州区84公里(公路里程),西至四川省达川市160公里。

开县东部新城是开县的商贸娱乐、居住、体育休闲、以及生活配套为主体功能,同时辅以文化、旅游、景观设施等子功能的发展新区。东部新城是富有特色及充满活力的山水城区,也为开县树立了优美的东大门形象。

2.2 开发背景

2.2.1三峡工程蓄水对东部新城的影响

2008年三峡工程蓄水,城区内形成约10平方公里的内陆湖景观,汉丰湖东部一带岸线景观曲折而富于变化,湖面最为开敞、视线开阔,东部新城所临湖面面积约占整个汉丰湖湖域面积2/3,将是用于旅游和商贸开发的绝佳风水宝地,无疑将是中、远期潜力巨大的城市地产开发区域。

2.2.2旅游业发展带来的契机

●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已成为当今世界旅游发展的潮流和热点,开县地处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开县将拥有库区最大的内陆湖景观——汉丰湖,加上具有原生态环境的飞鹰包山体,从而形成三峡库区和重庆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优势。

●红色旅游

开县的“刘伯承同志纪念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的全国100个“红色旅游景点景区”

之一,开县备重庆市列为红色旅游重点县。

2.2.3森林城市概念的提出

●今年《重庆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建设森林城市的目标,对全市的绿化工作提出了新的

要求。

●开县“山、水、城”特色明显,建设森林城市是开县发展经济,全面提升城市形象的一次

重要机遇。

●薄熙来书记说:重庆“山、水、城”特色明显,未来城市规划建设要看长远,要逐年提高

城市森林覆盖率,让城市变得更加舒适宜居。

2.2.4城市现状

规划设计范围内高差变化小,地势平坦,对于城市的开发和建设有着十分有利的用地基础条件。同时规划区域南靠飞鹰包、北临汉汉丰湖,有着较好的自然景观条件,为城市现象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条件。

由于开县东部新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还未制定,使得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可操作性差。因此,开县东部新城的城市建设发展缓慢,城市建设随机性大,城市街道景观、城市风貌无法控制,并且没有体现出非常明显的城市特色。

基于以上原因,开县东部新城的建设迫切需要一个可操作性强的规划来指导和控制开县东部新城的建设和发展,以期形成开县东部形象优美的东部新城。

三、总体城市设计

3.1 规划目标

城市设计总目标为“振兴开县东部新城,优化结构,体现可持续发展。整合环境资源,创造出别具特色的城市活力片区。建立开县东部门户形象,塑造城市客厅空间。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改造活动均应以此为主题,突出山水特征,发扬地域文化,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体目标可以分化为:

1、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

2、优惠透明的政策环境;

3、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4、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

5、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6、严明规范的法治环境;

7、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8、浓郁的地域文化环境。

3.2 规划区性质

开县东部新城规划是以居住为主,兼具商业、文化、娱乐、旅游等多重功能的城市片区。是未来开县市展示其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3.3 设计指导思想

从重庆市特别是开县的发展对开县东部新城的影响和要求进行全面分析;揭示城市发展演变与政治、社会、经济变革的密切联系,并针对开县东部新城在发展中所面临的新问题与挑战进行研究,使东部新城建设引领开县城市建设潮流、体现都市生活精神。

●生态:注重自然环境的生态修复,建构显山露水的生态网络,凸显复合生态的规划原则,

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历史:针对日益同质的全球化潮流,以文化建设和地方特色挖掘为创造时代感和地域性、

提升建设质量和空间品质的重要手段。

●共生:注重开县区域时空关系的连接和人文脉络的表达,创造新旧共存,具有时代感和地

区特色的城市形象。

3.4 设计原则

综上所述,以下几点为本次设计原则,从而突出以人为本、凸显美景怡情、表达自然与人文精神、实现生态功能与城市结构的统一:

●生态优先

●可持续发展:以环境建设整合城市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全面整体发展。

●自然生态:构筑与三峡库区相协调的空间结构,尊重自然地形地貌,强调生物多样性。

●城市生态:充分利用与尊重山水人文及自然环境,建设具有绿色生态特色的开县东部新城。

●共享开放

●开放交流:高效率商业服务中心,形成综合性、人文性、功能完善性的生态人居实体。

●组群布局:创造外部开敞空间,营造内部宜人环境。

●集聚发展:不同地产类型形成集中、互动、规模发展势态,形成良好的竞争与合作平台。

●张显活力,凸现文化

●历史文脉传承:尊重历史,保护本区文化特色。

●地球文化体现:新兴城市文化的彰显。

●因地制宜

●资源整合,优化结构。

●统筹建设,统一管理。

●区段分析,各具特色。

3.5 规划结构与设计理念

规划采用“绿心、绿水、绿廊”的规划结构。用指状绿地及商业文化轴打通山水通廊,构建山水城有机和谐的城市格局。绿心指飞鹰包山体,它是这个东部新城绿地景观系统的核心;绿水指汉丰内陆湖,它为东部新城绿地景观系统提供了丰富的景观元素;绿廊指从山体向水体延伸的四条通廊,不仅将山体和水体有机地联系起来,而且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绿地景观系统。

方案构思:以树木的结构类比城市绿地系统的结构,创造适宜人类居住的森林城市。树根的作用是汲取养分,是支撑树木生长的基础。我们将飞鹰包山体比喻为树根,它是构建整个绿地生态系统的源泉。树枝的作用是输送养分,是支撑树木生长的骨架。我们将通过山体延伸处的生态绿廊比喻为树枝,它将山水连成一体,是构建城市绿地系统的主要结构。树叶的作用是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焕发树木活力。我们将居住区中的公共绿地比喻为树叶,它是居民日常交流活动的空间,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提升城市活力。

3.6 土地利用规划

充分尊重开县东部新城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已有开发建设情况,并且在尊重原有土地利用方案的前提下,以合理开发为原则调整原有土地利用方案,制定各项目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

同时,根据用地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布置各种城市功能,降低开发难度,规避开发风险,并根据市场需求,以最佳模式整合开县东部新城开发周期与成本,提出符合地价级差规律的土地利用方案。在规划设计方案上注重功能分区与混合规划理念,力图创建生态多样性、开发多样性、需求多样性、空间多样性样板生活片区。

3.7 功能分区

在深入分析规划区在城市中所处的地理位,结合上层次规划的总体定位,将现状用地功能进行合理整合,优化产业结构。规划主要分为两大功能区: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商业核心区;位于城市东西两侧生活休闲居住区。

●商业核心区: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带,城市中轴线的两侧,定位为城市休闲娱乐的核心地带,以一个市民广场为核心布置一些例如商场、电影院、娱乐城等相关的商业设施。

●生活休闲居住区:除商业核心区外的大部分区域,且定位为城市中上等小区。因此,通过本城市设计为该区的人居环境做出相应的控制,以便形成适局,宜居的城市格调

四、总体系统与要素控制

4.1 总体空间结构

城市总体空间结构为“中心商业轴+指状绿化”。

(1)中心商业轴。构建“山、水、城”的城市格局,其关键在于如何用城市作纽带将城市的山水景观资源联系起来。规划布局连接飞鹰包和汉丰湖之间的中心商业轴,使其成为城市山水联系的视觉通廊,同时也是开县东部新城发展的重要的核心商业轴。

(2)指状绿化。充分利用飞鹰包自然山体的绿化,作为片区的绿心使之自然生长,延伸出指状的绿化使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相互融合,相互渗透,以构建宜居的森林城市为目标,营造生态、自然、和谐的绿地景观系统。

4.2 开敝空间

主要开敝空间包括:城市滨水空间、城市广场、城市绿地。

滨水空间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鼓励进行多元化、内容丰富、能够体现地段特色的岸线设计。

(2)城市广场周边的围合建筑物,应当以公共性质为主,其围合建筑界面的底层,提供公共使用的面积不宜低于60%。对城市广场进行分类控制与引导。

(2)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滨水绿地、大型公园绿地绿地率不应小于70%,街旁绿地、带状绿地绿地率不应小于60%。绿地控制区内除必要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景观绿化建设外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建筑高度不宜超过l0米。对城市绿地进行分类控制与引导。4.3 广场

(1)游憩广场:主要布置在文化娱乐设施、居住社区中心等地区附近,以良好的环境为居民日常活动游憩提供休闲性场所。单个广场面积应控制在1公顷以下,绿化覆盖率不小于45%。

(2)商业广场:为商业活动之用,广场周围主要安排商业建筑,也可布置其他服务性设施,可与步行商业街结合。单个广场面积应控制在1公顷以下,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30%。围合界面建筑底层公共性质的使用面积不宜低于30%。

(4)绿化广场:以绿化景观为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创造多样化的绿色空间。单个广场面积应控制在1公顷以下,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60%。

4.4 绿地系统

绿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绿地类型:

(1)自然生态绿地:包括飞鹰包的城市自然生态背景。保持其自然特征和生态稳定性,以大规模自然绿化景观和生态维护为主,布置生态绿地和公园。

(2)滨水绿地:对汉丰湖岸线周边50米范围进行控制。

(3)大型公园绿地:重点建设飞鹰包公园。

(4)街旁绿地:单个面积应控制在0.5公顷—1公顷之间,灵活布置街头广场绿地及小型休闲景观绿地,是城市居民与自然交流的主要场所,服务半径在500米左右。

(5)带状绿地:强化主要结构性道路绿化,以及城市重要绿化通廊,弥补小型公园与广场绿地的不足。

(6)社区公共绿地与社区宅前绿地,是人们日常休闲场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要求设置。

(7)景观大道与林荫大道:景观大道应注重植载的色彩搭配,花卉种植面积应占道路绿地面积的

30%以上;林荫大道应强化道路绿地内绿化,行道树树冠投影面积对路面覆盖率达到70%以上。4.5 滨水空间

对滨水空间进行分类引导:

(1)城市休闲滨水空间:提供休闲设施,丰富景观层次,强化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交流与结合,提供城市亲水平台。

(2)大型公园滨水空间:应对其水体、绿化、设施和景观四部分进行重点设计,体现景观与活动内容的丰富性,增强对人流的吸引力,完善交通组织、步行系统和疏散线。

(3)自然生态化滨水空间:重在保持生态环境及景观,绿化覆盖率应大于90%,保护原生态滨水自然生态群落,避免人工化痕迹过重。

4.6 路径与街道空间

(1)景观大道:形成由滨江路和开州大道构成的景观大道,设置中央景观绿化带和两侧绿化分隔带,绿化分带将人行空间与车行道隔离,形成尺度宜人的步行空间系统;设置宽敞的人行道并布置丰富、完善的街道家具、公共艺术,打造丰富多彩的街道空间。

(2)主要公共活动路径:主要指滨江路系列空间等商业街道。强调临街建筑的连续性;鼓励滨江路与中轴线的大型商业建筑群内部设置室内商业街;街道断面应有较宽的人行道,并且具有灵活的人行道功能分区;设置足够的停车、指示、休息等街道设施;建筑临街立面需提供比例较高的展示橱窗面积,鼓励多样性的建筑入口设计;鼓励沿街设置骑楼;规范商业招幌、标牌、广告高度,出挑不应超过l米,且不应超过道路红线,高度控制在距街道人行道地面3—7米的范围内;灯光照明除交通照明外,加强步行区域艺术照明,烘托丰富多彩的商业气氛;公共艺术结合步行道设置,体量不宜过大,尽量做到亲切宜人。

(3)滨水景观路径:包括滨河路等滨水道路和步行通道。本类路径应具有良好的绿化,景观设计应具有较好的亲水性,保持临河人行空间的连续性,灵活利用滨水道路与城市建设的高差进行景观设计,水道护岸设计需体现多样性。

4.7 天际线

以外围山体为远处背景,以城市地标作为天际线顶点,城市高层簇群为远景,多层和底层城市建设区为中景,开阔的水域绿地为前景,形成富有层次的城市整体天际线景观,形成大疏大密的整体空间形态,避免均质化。城市制高点高度应进行专门论证,外观进行重点设计,丰富建筑物的屋顶造型。城市5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项部,应做重点设计,减少天际轮廓线对城市景观的影响。4.8 高度控制

片区分为18米控制区、24米控制区、54米控制区、72米控制区、100米控制区等五个控制区,新建建筑应遵守高度控制要求,对于确需突破高度控制要求的建设行为,方案应专门论证。通过高度分区形成层次分明的中景城市轮廓线。

4.9 地标

自然地标主要指飞鹰包,以表现自然山体轮廓线为主。

建筑地标主要有3处,以表现城市天际线为主。中轴线两侧制高点五星级宾馆和高层商业办公建筑,飞鹰包公园地,同时标应注重建筑形体、色彩的塑造,以增加视觉敏感度,建筑高度与色彩不做限制。地标邻近元素退让或加强高度控制,建立局部对比,保证地标在所处的环境中占据视觉主导地位。

4.10 视廊

需要重点控制的主要景观视廊有5条,包括:“汉丰湖——飞鹰包公园“之间的中心商业轴,飞

鹰包山体自然延伸出的四条绿轴,是飞鹰包和汉丰湖之间的视觉通廊。加强了山水的自然联系。

(1)沿主要视廊中心线两侧各控制25米宽,共50米为视廊核心区。视廊核心区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应超过24米,重要道路广场周边建筑不宜超过l2米。

(2)以观景点为顶点,沿视廊方向水平15度视角范围内区域为视廊控制区。视廊控制区和背景控制区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地标高度的1/3。并建议对范围内的建设进行视觉分析,确保新建建筑高度不破坏视廊的观感。

4.11 边界

(1)城市与水体的边界:当边界一侧是实体建筑时,应设置联系水体的公共步行通道,营造通向水面的路径。当边界一侧是广场、绿地等开敞空间时,应使活动空间一直联系到水面;鼓励用生活性道路将其他建设区与滨水绿地分隔,但不宜设置交通性道路。

(2)城市道路界面:应根据道路两侧不同功能进行体量控制,提出尺度要求,尽量保持建筑界面的连续性。

4.12 建筑设计

根据建筑的功能和所处的位置决定风格的差异化;建议建筑风格应展现地方特色,传承传统文化;鼓励采用地方建筑材料;注重与地形的结合。

4.13 建筑色彩

建议建筑色彩应展现地方特色,传承传统文化,以现状色调为基础,从主色调、辅色调、点缀色调三个层次控制:借鉴地方建筑材料的色彩,确定不同建筑功能的色彩基调对比:注重建筑与周边大的山水格局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建筑色彩和环境色彩的中间协调性基调。由于开县属于中等偏小尺度规模城市,所以色彩跨度不宜过大。4.14 夜景照明

在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注重节约和提高照明设施的使用效率。集中投资,运用到城市夜景最关键的地点和区域,建设一片,精彩一片。

(1)地标、节点、口门、重要地区照明在满足功能照明相关规范前提下,以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照明为主,以绿化、广场和小品雕塑照明为辅,避免大面积亮化。

(2)居住区夜景照明在保证安全、尊重居民日常生活(尤其是休息)的基础上,满足商业等服务设施的需求,节省能源。

(4)主要公共活动路径:应达到足够的亮度,人行道标识应明显。装饰性照明不能干扰功能性照明。动态的霓虹灯广告照明、静态的建筑物照明和道路照明相结合,强调立面照明和广告照明色彩与变化的丰富性。两侧建筑三层以下的立面保持一定的亮度。停车场和地下通道应进行基本亮化照明。

(5)景观大道照明灯具尺寸不宜过大,功能照明的色光以中性白和暖黄结合为主,绿化照明色光以暖白、暖黄为主,避免过于艳丽的纯色。注重临街建筑立面、绿化、小品、广告、标识物等的重点亮化处理。

(6)交通性路径光源应强调节能效果,光色宜采用高温色,如冷白色,禁止装饰性照明,禁止动态照明。

4.15 夜景照明重点地区

(1) 中央商务区以商业、办公建筑为主景,加强广场、绿化和商业街等处环境照明,建筑以面光照明为主,轮廓线亮化为辅,强化南北中轴线照明,从总体气氛上体现城市中心的性质。

(2) 滨水游乐区夜景照明重点区域为功能轴线地区和节点地区,除亮化处理外,进行专门的艺术照明设计。湖滨自然岸线沿线照明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原则,不做过多装饰。

4.16 公共艺术

选择城市重要公共绿地、广场、门口、景观节点和公共活动密集区作为公共艺术主要设置场所。公共艺术设置必须尊重历史与功能,不能阻碍交通及视线,易维护,好保养。

(1)在城市入口、重要公共绿地重点进行大地景观设计。

(2)选择主要节点和城市主要口门重点建设大型雕塑。雕塑应反映传统文化并展现积极的文化主题。

(3)城市各级次要景观节点和城市绿地公园广场设置包括雕塑、彩绘、艺术铺地、园艺和艺术装置等中小型艺术品。对数量进行相应控制,不宜过多。

(4)滨水区以园艺为主,可以适当布置艺术装置等中小型艺术品。

(5)城市各处桥梁柱头或栏板装饰宜采用传统文化符号为主要设计元素。

(6)遇节庆或重要活动,在主要路径、商业街区、广场和绿地设置临时性公共艺术品,应易于拆除,便于管理,严禁对原有环境造成破坏。

4.17 公共艺术品重点设置区

(1)在滨江路与开州大道交叉口等重要节点设广场,设置独立雕塑,以及艺术铺地、注重艺术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南北中轴线布置艺术铺地和艺术装置等中小型艺术品,尺度和形式亲切,可兼具休息和游戏功能。

(3)休闲游乐区各节点和商业街地区以布置园艺、彩绘、艺术铺地等中小型艺术品为主。滨水地区以大型观赏性公共艺术为特征,塑造重要的公共艺术观赏景区,可引入艺术铺地、艺术装置等中小型艺术品,雕塑宜采用传统符号。4.18 步行与活动系统

以滨水步行道、道路人行道为骨架,联系各公共绿地、社区内部步行道,建立连续的步行活动网络,以广场、公共绿地、滨水空间为组织公共活动的主要公共空间。

(1)支路两侧步行道宽度不应少于2米,次干路以上城市道路两侧步行道宽度不应少于3米。

(2)公共绿地、社区内部步行通道应与城市主要步行系统便捷联系,其出入口设置应充分考虑与公交站点的协调。

(3)构建位于城市南北中轴线上的城市景观与公共活动通廊,连续的公共开敞空间宽度应控制在40米以上,并结合两侧用地功能,形成一系列小型广场。以中轴线的绿地空间为依托,形成中轴线连续的步行带,进行整体环境设计。

(4)以各类公共绿地为主要依托,布置居民日常体育、休闲活动场所。

4.19 四线控制

蓝线、绿线、黄线、紫线范围划定原则与保护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四线管理办法。

五、重点风貌与特色区控制导则

5.1 重点风貌与特色区划定

城市各片区严格遵照“系统与要素控制导则”的要求,对相关建设行为进行引导。在服从整体控制和引导要求的前提下,突出片区特征,丰富城市景观,划分以下重点风貌与特色区,提出各片区的控制重点:

将中心城区划分为核心商务区(A09区)、新城居住区(A01区、A02区、A06区、A08区)、宜居示范区(A12区、A14区、A15区、A16区)、滨水游乐区(A17区、A18区)和城市与自然风貌协调区(A03区、A04区、A05区、A07区、A11区、A13区)等五个风貌特色区,涉及范围覆盖开县东部新城内所有建设区域。

5.2核心商务区(A09区)

5.2.1定位与目标

该片区定位为:充满时代气息的城市行政文化商业中心。

建设目标为:完善公共空间与服务系统,引入丰富的活动内容,建成城市功能核心,增强城市活力;提升环境建设品质,提高建设强度和设计、建设水平,塑造城市新中心区形象。

5.2.2绿地系统

重点建设城市南北中轴线,形成绿化通廊,绿化带宽度控制在20米以上。片区绿地率应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5.2.3景观节点

重点建设城市中心广场为主要景观节点:以大面积绿化为主、布置适量的城市小品、雕塑,作为“汉丰湖——飞鹰包”中轴线中的重要联系点,成为城市中心区的“绿肺”。

建设4个次要景观节点。

(1)滨江路与南北中轴交叉口:强调汉丰湖与新商业中心之间的空间衔接与步行联系,以开敝绿地、广场为主,景观设计要求庄重大气。

(2)城市主干道与南北中轴线交叉口:形成小型的街头广场,强调周边建筑界面的连续与围合。

以上节点均应提高铺装、设施与景观设计水平,体现开县城市建设的最高标准。

5.2.4建筑设计

建筑限高72米,地块制高点应在汉丰湖附近,对制高点建筑设计方案应进行严格的专家评审。城市中心广场周边以及南北中轴线上可适当布置大体量公共建筑,其它地区建筑尺度不宜过大。建筑风格应简洁、大气,体现现代城市中央商务区的特征。该区中轴线两侧公共建筑应设置骑楼,并保证其连续长度达到50米以上。骑楼内廊顶高不得低于4米,骑楼内部通道净宽不得少于2.5米,且骑楼只能作为步行通道使用,不允许被非机动车停车等其他功能占用。群房檐口高度应控制在24米以下。

对景观节点附近、南北中轴上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区内任何超过l0000平方米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5.3 新城居住区(A01区、A02区、A06区、A08区)

5.3.1定位与目标

该片区定位为:环境舒适,交通便利的东部新城主要居住片区。

建设目标为:适当提高开发强度,提升整体环境品质,承接城区主要居住任务形成紧凑集约、环境优良的居住片区。

5.3.2景观环境与绿地系统建设

结合地形与绿轴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和景观设计,对居住片区内部绿化应坐到精心设计,提升建筑自身品质及环境质量,形成舒适,宁静,宜人的居住环境。片区绿地率应达到35%以上。

5.3.3景观节点

(1)重点建设3号路与滨江路和4号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节点:该节点作为城市设计中除中央商务区外另两个重要制高点建筑应以点式高层建筑为主,建筑风格应做到简洁、现代、充分体现开县东部新城的时代感,主色调以浅亮色调为主,辅色调以暗淡色调为主。

(2)次要节点:配合现代都市风貌区,进行现状住区道路与1号路和二号路交叉口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南北中轴与现状住区交叉口节点应强化绿化景观建设,积极将南部飞鹰包山体景观引入城市建设区。

5.3.4高度与强度

建筑限高控制分两部分,形成南高北低特征,保证城市空间向北部山体敞开。用地内主要为多层住宅。局部地块为低于36米的小高层住宅。地块平均净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居住用地容积率宜控制在1.0~1.5之间。

5.3.5建筑设计与色彩

重点强调滨江路、绿轴两侧建筑风格与色彩的协调,对这两条主要轴带上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5.4 宜居示范区(A12区、A14区、A15区、A16区)

5.4.1定位与目标

该片区定位为:生活便利、现代舒适、紧凑集约、环境优良的宜居示范区。

建设目标为:适当提高建设强度;结合地形布局城市绿地,鼓励城市景观向社区的渗透;高标准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设施水平。

5.4.2绿地与景观

建设汉丰湖滨水景观区,结合地形与滨水空间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和景观设计,引入文化娱乐设施,组织各种休闲活动,提升建筑品质及自身环境质量,优化局部照明系统,形成温馨、安详的氛围。片区绿地率应达到35%以上。

5.4.3景观节点

(1)重点建设城市滨江路与开州大道交叉口节点:该节点是进入开县东部新城的门户,应作为展

示东部新城城市风貌的重要区域重点打造,建议适当增加高层建筑的数量,布置高档居住区,设置豪华酒店。城市滨江路沿线建筑应强调统一,立面连续,避免突兀,主色调以浅灰色调为主,辅色调以暗淡色调为主。

(2)次要节点:滨江路与3号公路交叉口,强化绿化景观建设,积极将汉丰湖的景观引入城市建设区。

5.4.4高度与强度

建筑限高控制分两部分,形成“高—低—高”特征,保证城市空间的通透性和城市天际线的韵律新。3号公路以东75米区域内建筑限高为100米,开州大道与滨江路交叉口处建筑限高72米,其余部分建筑限高18米。

地块平均净容积率控制在4.0以下。居住用地容积率宜控制在1.5~2.5之间。

5.4.5建筑设计与色彩

重点强调滨江路沿线、滨江路与开州大道交叉口节点处建筑风格与色彩的协调,区内任何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建筑设计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

5.5 滨水游乐区(A17区、A18区)

5.5.1定位与目标

该片区定位为:重要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公共休闲空间和景观节点。

建设目标为:利用山水资源优势,提供城市郊野开敞空间,布置丰富的市民休闲游乐活动设施。

5.5.2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汉丰湖岸线周边50米范围内,严格控制城市开发建设,宜设置绿地,以大规模自然绿化景观为主。汉丰湖应保持60%以上的自然滨水岸线。

5.5.3绿地景观

(1)重点建设城市中轴线南端的汉丰湖滨水公园及东部新城入口处的文化公园。

(2)对汉丰湖沿岸进行统一的岸线设计,强化岸线景观,布置休闲活动设施,形成大型城市滨水开放空间。

5.5.4建筑设计要求

沿汉丰湖5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l 0米,单栋建筑面宽不应超过10米,并且要求建筑采用坡顶形式。

5.6 城市与自然风貌协调区(A03区、A04区、A05区、A07区、A11区、A13区) 5.

6.1定位与目标

该片区定位为:生态环境优良的居住地区。建设目标为:保护片区南部的飞鹰包山体,保证片区内优良的居住环境,形成城市高强度建设区与自然域面的缓冲和过渡地带,引导南部自然景观向城市的渗透。重要生态廊道、公共休闲空间和景观轴线。强化城市腹地与滨水地区功能、景观联系,营造贯穿城市的优质公共景观。

5.6.2保持景观与生态格局

片区南部山体作为城市南部边界,沿等高线划定绿线,禁止破坏山体与绿化的建设行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鼓励南部山体绿地向城市渗透。强化中轴线及两侧四条绿轴,以绿化为主,点状布置休闲健身设施。

5.6.3景观节点

重点建设3号路和4号路与滨江路景观交叉口,以之作为片区主要景观节点,并且设置进入各片区的标示。以绿化景观为主要特征,注重绿化配置和景观设计。

5.6.4建筑设计

为增强山势,严格控制建筑高度,片区整体建筑限高不超过飞鹰包山体高度的2/3。建筑高度由南向北叠落,建筑屋顶采用坡顶,鼓励使用乡土建筑材质,形成与自然地形的良好结合。完成城市中心功能区与南部自然山体的过渡,强化城市公共空间的联系。

六、实施战略研究

6.1实施原则

●跨越式发展原则——超前性

●经营城市原则——可操作性

●文化旅游原则——文化产业

●用地板块原则——区域化

●大地景观原则——生态性、景观性

6.2 具体实施细则

具体实施细则参见《重庆市开县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厦门海沧新城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知识分享

厦门海沧新城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间:2011-02-23 来源:中国城乡规划行业信息网作者: 于立:生态城是社会、经济、环境一体化发展规划总平面及鸟瞰图大全 谁该为交通拥堵埋单?世界遗产资料大集合(权威版)海南香水湾旅游度假区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指南 控制轴线

海沧新城鸟瞰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起止时间:1999.3-2003.6 中规院2001年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 项目负责人:李金卫张颖 主要参加人:席继宁谢竞华刘泉董志海周冬元刘敏

设计导则 夜景

一、项目概况 海沧新城位于厦门市本岛西部,隔西海域与本岛相望。本区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景观地位独特。规划总面积约 9.0平方公里。由于其现状已建用地较少,大部分为滩涂虾池、农田村庄以及刚刚填完的平地,因此为新城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规划空间。 二、总体定位 海沧新城是厦门市环西海域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厦门市的副中心,是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行政、文化、金融、商业中心。 总平面

三、规划构思及布局 海沧新城在总体布局上以分区规划路网为基础,以内湖为中心,以“水”为主题,通过内湖、水景公园等的设置,使海沧新城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21世纪的“新水城”。其空间结构为“一核、二区、三片、九中心”。在设计中,通过历史、现代、自然3条主轴线和若干条副轴线的建立,将新城与厦门本岛、新城内不同片区、不同风格的建筑和空间联系起来,创造出既风格多样又和谐统一的空间景观形态及完整的开敞空间体系,体现新城“天人合一”的宏伟气势和深邃的文化内涵。新城内建筑高度控制是滨海地区较低,中心区较高,并布置了三个高层建筑集中区,形成“众星拱月”之势。海沧新城由内湖周围地区和滨海绿带两部分组成。其中滨海绿带位于海沧新城东侧,南北长约 7公里,包括海沧大桥游览码头、水景公园、体育公园、海滨休闲及会展区、自然资源与科学博物馆、四季景观雕塑园和嵩屿码头广场七个园区。 四、创新与特色 1.通过内湖的设置,将防洪防潮、减少土方工程需要与营造独具特色、令人耳目一新的景观环境巧妙结合,在新城中形成山水结合,湖海共存、自然与人工景观相互融合的独特景观。 2.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规同时进行,在宏观层面整体控制并保留一定弹性,在中观、微观层面上严格控制细致入微,保证城市总体设计的理念、原则能逐步实现,保证理想蓝图的最终完成。 五、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建设用地:899.1公顷。 其中: 居住用地:261.07公顷;

概念设计方案说明

附件一: 重庆市建筑节能示范中心概念设计方案说明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重庆市建筑节能示范中心 2、项目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渝鲁大道旁; 3、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约2亩,总建筑面积约3500m2,最大层数≤3层(地上),建设总投资约2500万元。 4、用地现状: 项目用地呈不规则形,主要为平地。 北侧为坡岸地带,西面为一围墙,西南面约7米处为一高10层的居民楼,东北面紧邻城市I级干道,干道另一侧为高层住宅小区。 (二)功能组成建筑节能技术展示中心: 约2000m2(展区布置方式由设计单位自己考虑);建筑能耗监测中心: 约350m2(包含监测设备室、监测控制室及辅助用房等);建筑节能技术交流中心: 约450m2(包含1个80人大会议室,2个小会议室,休息室及辅助用房等);管理用房: 约400m2其他辅助用房及地下车库: 300m

2。 注: 在总面积符合要求的条件下,可适当调节各部分面积。 (三)项目建设目标 1、满足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公共建筑三星级的要求。 2、全国领先的低能耗示范建筑,节能率达到75%,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低于60kWh。 3、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30%,绿色建材使用率不低于80%,水资源回用率达到建筑总用水量的20%。 二、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基本要求(一)“重庆市建筑节能示范中心”的概念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低能耗、绿色、智能化的理念和内涵,在外形设计上不应拘泥于固定的模式,要有创新或突破。 (二)根据本征集公告提供的建设场地地形图及公园规划设计图,设计方案要尽量与公园的整体规划和风格协调一致,同时要结合重庆地区的人文、气候、经济条件,体现本土化。 (三)所有征集作品应是,没有著作权纠纷。 (四)为确保应征方案评选的客观性、公正性,将严格执行盲评制度,所有应征方案的评选将在匿名下进行,各应征方案设计人员都不能临场解说和答辩,因此设计方案必须附有相应的图纸说明和文字解释。 三、设计建议(一)绿色生态设计建议 1、整个项目围护结构对节能贡献率达25%。 外墙立面可采用多种做法,包括呼吸式双层皮幕墙、轻质保温外墙等。

项目概念性设计节点

项目概念性设计节点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项目概念性设计管理标准 为配合土地招投标和预选址的工作,在项目前期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编号:BTYF-01 节点C2 由项目公司依据项目策划阶段已形成的成果,编写《项目策划书》,内容主要包括整个项目总进度控制、项目定位、项目各阶段工作重点及责任人等,并提交研发中心。 节点B3 编制《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计划》: 1.研发中心审阅《项目策划书》中与设计工作相关的部分,根据项目总体 要求,编制《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计划》。 2. 由研发中心填写项目研发阶段成果审批单,报请公司董事局主席审批。 3. 修订完成《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计划》,研发中心备案。 节点B4 编制《概念性设计任务书》 1进行现场调研 2了解拍卖要求 3了解政府相关政策法规 4了解公司初步定位 5成立编制小组,编写初稿。 节点B5 组织《概念性设计任务书》审批: 1.由研发中心填写项目研发阶段成果审批单,交由技术总监、项目部及 公司相关各部门传阅评审。 2.由研发中心整理评审意见,并进一步完善《概念性设计任务书》,报 请公司董事局主席审批。

节点B6 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概念设计,进行设计合同洽谈及设计前的交底工作,并在整个设计前将《概念性设计任务书》提交给设计单位,并对设计进度及质量全程控制。 节点D6 设计单位应按照《概念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成果。 节点B7 由研发中心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后报请技术总监进一步审批。节点A7 技术总监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批确认,并提出指导性调改意见,如审批通过则进行下一步正式审批。 节点B8 由研发中心牵头,由设计单位进行演示汇报,参加人员为公司董事局主席、项目部负责人、技术总监、销售公司、客服中心、造价中心等各部门,对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与会人员填写评审意见,由研发中心整理会议评审的意见。 节点B9 评审后如需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则研发中心将汇总的评审意见以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反馈给设计单位。 节点B10 审批通过后,概念性设计完成,研发中心将成果审核确定后提交给项目部。节点B11 研发中心将概念性设计成果存档,作为下一步方案设计的前提资料。

包头项目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合约改

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合约 工程名称:时代玫瑰园商业广场项目;萬邦理想城项目 甲方(委托方):北京萬邦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乙方(承接方):麦可利金(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合约 甲方(委托方):北京萬邦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乙方(承接方):麦可利金(上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时代玫瑰园商业广场项目;萬邦理想城项目的工程概念规划设计,用地面积分别:74952.5平方米;24196平方米+49222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约书并愿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地块规划条件,对与规划部门原提供的条件不符处,所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2.甲方综合与规划部门协商结果,提供以下规划条件说明: 地块红线、建筑红线见电子地形图。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根据有关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定额编制设计文件,应保证设计质量。 2.乙方承担的主要设计任务和要求 设计总说明(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说明、设计构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图纸(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环境分析图。 效果图:意向效果图 三、设计取费及设计费支付: 1.设计取费:总设计费壹拾贰万元正。 2.设计费支付阶段: ①签订合约后,支付设计费的50%,即人民币陆万元正;

②乙方完成设计文件并将图纸交付甲方,甲方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费用,即人民币陆万元。 四、其它 1.合约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否则均应追究责任。 2.合约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双方不能解决时,需报请有关部门仲裁。 3.本合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萬邦创展投资乙方:麦可利金(上海)建筑设 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代理人):法人代表(代理人): 盖章(甲方):盖章(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2年6月11日渝府令[2002]第132号文发布 根据2006年2月27日 渝府令第193号文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 地块控制 第六条 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 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 建筑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 建筑容积率指地上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 S1——地上建筑面积 S2——建设用地面积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 2018.03.01

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9) 第四章建筑退让 (14) 第五章空间形态 (18) 第六章公共空间 (23)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 第八章特别规定 (44) 第九章附则 (48) 附录1名词解释 (50)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 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 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 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 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 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 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 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 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 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 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 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

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 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 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 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318 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 2018 年1 月23 日 ― 1 ―

项目规划方案

中国青少年体验式主题乐园“恺撒尼亚”(暂定名) 品牌咨询及品牌形象创建策略执行规划 在智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PAOS咨询机构建立战略性合作框架的基础上,PAOS·上海为进一步高效落实战略合作的具体内容,促进中国青少年体验式主题乐园“恺撒尼亚”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快速推进,并具有成效的实施及运营,特组织专业咨询及执行团队,对“项目”服务性产品定位、品牌理念、品牌形象创建策略及设计执行工作作如下内容规划: 一、关于“项目”服务产品定位策略思考及建议 市场营销活动的核心是产品。脱离产品来谈营销层面和品牌传播层面的任何环节都是空穴来风。所以品牌策略规划,品牌形象的创建,形象设计执行工作的源头和根本还是产品。该“项目”是属于服务性的产品类别。首先我们需要认知的是,它并不是某一个可以具体描述的具体产品,同时与工业品和消费品都存在显著的分别和差异。所以对此类服务性产品的定位工作是需要针对性、专业性的研究论证和分析定位的。 虽然在日本和台湾地区有类似的“Kidzania”产品及品牌成功运营的先例。但在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环境下落实类似项目,就必须按照中国文化背景、商业环境、消费环境、价值取向来进行决策和执行运营。例如,与我们“项目”类似的Kidzania,在日本也许只要按照科学的、合理的商业模式和纯商业性的思考模式就可以策划运作、经营管理,但在国内涉及到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娱乐文化等项目活动,就必须认真考虑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规定。虽然此类服务产品都可以归属与“体验经济”的商业范畴之内,在中国也许就需要带有“半公益”、“半商业”的性质,其特殊性、特色性、差异化就在这里。 说到此类服务产品定位,就不得不对未来产品目标人群作系统的定向研究分析。PAOS 通过对“项目”的整体情况的理解判断认为,“项目”服务产品的目标人群,不是那么聚焦和具有特定人群可界定和描述的。因为,虽然“项目”产品目标和核心对象是7-15岁(暂拟定)青少年儿童,他们是最终的参与者、使用者、体验者;但是,决定是否光临现场,并是否尝试和重复体验活动的决策者是孩子的父母和亲朋;同时服务产品还需要考虑到合作伙伴(进驻品牌的合作商)的利益和感受;政府监管部门对产品性质和营运过程中,其是否同青少年儿童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矛盾和冲突等等。 尽管我们定位在中国青少年体验式主题乐园,但是,让核心目标消费者体验什么样类别的活动和服务性产品是最合适的?这个课题我们必须认真科学对待。俗话说我们有360行,装入我们未来主题乐园内,那些行业最具有代表性、可操作性、教育意义、最契合品牌个性的等等问题,都需要从中国文化背景、教育环境、价值取向去论证、选择、执行。虽然国外有成功例子作参考,但我们未来的“项目”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性产品,才真正具有“中国特色”,是十分值得研究和探讨的。 同时我们知道此类产品的价格设定、产品档次、产品推广渠道等等环节,都不同与消

⒈概念性设计方案

附件1 概念性方案设计 一、实施流程 (一)招标人可在项目立项后或可研完成后即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供概念性设计方案给招标人,也可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概念性设计方案。 (二)由招标人组织专家对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论证,重点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一些指标进行论证。概念性设计方案的项目总投资不能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里的项目总投资。论证专家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经过论证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和专家意见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的申报材料,向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二、概念性设计方案内容 (一)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内容(具体参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⒈设计总说明及各专业设计简要说明,包括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设计条件和主要经济指标等。 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设计条件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条件、 — 1 —

建筑风貌、人防条件、地质条件的初步勘察、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建筑的关键指标、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材料品牌档次要求、设备品牌要求、基本结构形式(如超限、大跨度、转换、支护)等。 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道路广场面积、绿地面积、容积率、径流总量控制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 ⒉投资估算。 ⒊图纸。 (1)总平面设计图纸,应明确表示建筑物位置及周边状况,总平指标参数。 (2)主要单体平面、主要立面图、主要剖面图。 (3)建筑效果图,包括各主要立面的效果图及鸟瞰图。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城市桥梁部分)。 ⒈设计总说明及各专业设计简要说明。 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包括: 建设规模、道路等级、设计速度、荷载、净空、洪水频率、航道、抗震设防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 2 —

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

AA项目概念方案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DD·新都汇(暂定名) 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重庆市AA县老城区原水泥厂片区,紧 邻AA乌江滨江路、两江大桥、两江广场以及规划的沿319国 道线山地绿化公园,项目为相邻的三块地组成,从西向东沿乌 江展开。 3、项目用地性质:住宅、商业、公园用地 4、项目用地面积:地块一:28555m2(其中包括该地块红线内 公园绿地面积8490m2);地块二:43674m2,其中包括该地块 红线内公园绿地7391m2和广场用地35742;地块三:13857m2。 合计总用地面积86086 m2。 5、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注:用地红线详附图。

二、项目定位 1、项目定位:依托AA县城最重要的乌江江景资源、依山伴水 的风水优势,打造紧邻闹市却又安享清净悠闲、配套齐全、景 观优美的AA高品质滨江住区。 2、客源定位: (1)喜爱静逸、闲适、阳光、健康、自由、自然、江景的AA 县城高端人群,如企业主、教师、医师、自由职业者、 设计师、政府公务人员等有较高居住追求的人士; (2)A A县境内有一定收入、向往城镇生活、提高生活水准、养老或为小孩提前打算的乡镇干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 (3)A A境内外出务工人员回乡置业者; (4)新婚第一次置业的年轻人; (5)A A县城改善性居住换房的人群。 三、项目主要物业形态指标分配 本项目拟建物业形态主要由高层住宅、滨江商业、配套商业构成,各物业形态具体指标分配详见本文第四条。 四、设计要点 1、用地规划条件阐述: (1)本项目由三块用地组成,规划分别给出不同的用地规划条件,本次概念方案设计时可以突破各地块分别规划的 限制,将三地块用地规划要求整体平衡,整体规划,以 不突破原三块用地允许的地上计容面积之和为原则,同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2013

重庆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为统一重庆市城市设计技术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使城市设计编制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城市设计是对城市空间形态和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1.3在重庆市城市规划区内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本技术导则。 1.4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和地段城市设计。 1.5城市设计编制应针对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应的技术大纲,有针对性地提出城市设计的任务、目标、原则和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1.6城市设计编制应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众参与,提高城市设计的质量。 2 总体城市设计 2.1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任务 从宏观上研究确定城市空间的总体形态,提出改善城市景观形象和空间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构建富有特色的城市空间形态格局与人文活动场所的总体框架。 2.2总体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与深度 2.2.1制定城市设计目标与总体思路 研究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潜力,提出城市设计的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2.2.2研究和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通过对城市空间形态特征及重要特色资源的分析,对城市基本风貌和地域特色进行发掘和提炼,制定城市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目标、策略和措施,进行

城市风貌特色分区,并提出相应的城市设计指引。 2.2.3确定城市空间景观结构框架 1)结合城市自然环境、历史脉络、文化习俗和城市功能发展需要,确定城市的总体形态与空间景观结构,彰显城市格局的自然和人文特色。 2)确定城市竖向轮廓的总体形象与特征,确定城市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及建筑高度分区。 3)组织城市眺望系统,确定城市重要视廊及控制要求。 4)对现状建筑景观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城市色彩、夜景、建筑风格等建筑景观方面的整体设计构思。 5)分析城市重要自然和人工地标的现状,确定城市重要地标的布局,明确其性质、特征和形象主题,制定城市设计的相关导则。 2.2.4组织城市开敞空间系统 分析研究城市山体、水域、绿地、湿地、广场空间、街道空间以及其他开敞空间的环境特征,从增强开敞空间的生态服务功能(如改善热环境、风环境)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设控制的目标、原则与思路。 1)制定城市自然山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滨水环境建设的总体设计方案。 2)明确各类绿地的布局和规模,提出艺术风格要求和绿地控制指标。 3)明确城市各类广场的位置、性质、规模、场所意义特征和界面控制要求。 4)明确城市主要街道空间的景观特征及相关环境设施要求,确定城市景观性道路的功能和布局,组织城市步行空间,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地和专用停车空间。 2.2.5划定城市形象塑造的特定意图区 根据塑造城市整体风貌特色的总体要求,划定城市设计特定意图区,明确其景观特征和设计控制导则,为下一层次城市设计的开展提供技术依据。对重要的特定意图区制定其重要特色与环境工程意向方案。

项目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和方案深化及建筑方案和扩初设计合同

项目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和方案深化及建筑方案和扩初 设计合同 建筑设计合同编号:2009 页码:第 1 页共 19 页 合同编号:()合字()第号 X X X X项目 概念规划、总体规划和方案深化 及建筑方案和扩初设计 合同

标准合同文本 目录 合同签订依据 项目概况 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工作分为以下阶段设计收费 设计的变更修改及停止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违约责任 终止合同 版权与机密 继承人与出让 仲裁 适用法律 不可抗力 税收 适用语言 通知 整体合同 合同附件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位于的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提供专业设计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项目概况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特征及内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工程项目规模:详见设计任务书 工程项目特征:详见设计任务书 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内容:(以上设计内容不含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人防设计、以及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 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红线范围内所有道路、广场、花园等总体概念设计、建筑物设计、构筑物设计、概念景观绿化的配置,但不包括具体的环境景观设计; 红线范围内地下建筑(车库及其他地下室等辅助设施)的设计(不包括独立的地下人防建筑设计); 与以上设计相应的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空调、消防、智能化、动力、燃气、室外总体的设计配合工作等及其他有关的所有机电安装类、智能化的设计配合工作; 与以上设计相应的所有全部相关计算资料、模型、效果图等; 配合甲方在各阶段报批报建以及甲方委托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所需要的各项设计服务和配合; 乙方应对甲方所要求乙方提供的各项设计技术报告; 以上未描述详尽的具体设计要求,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 设计内容及配合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总体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扩初,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室外总体、概念景观设计、外立面技术方案图设计等;

某项目前期概念方案设计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设计人(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设计人(丙方): 发包人委托两方设计人组成的设计联合体共同承担项目前期概念方案设计,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 工程名称:项目前期概念方案设计 2.2 工程地点: 2.3 占地总面积:平米 2.4 总建筑面积:平米 2.4 设计周期:个日历日 2.5 工程设计内容:依照《方案设计任务书》对项目进行前期概念方案 设计。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付的成果资料及文件: 最终工作成果以概念方案设计打印文本(含张以内效果图)一式份的形式提交给发包人; 在发包人付清本合同全部费用后,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以光盘为载体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电子文本份。 第五条设计费 5.1设计费用 经三方友好协商,此次合作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5.2支付进度 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5.3由设计人组成的联合体若在项目后续招投标中中标,则本次设计费用在后续设计合同中冲抵。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 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成果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咨询成果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三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咨询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咨询成果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 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乙、丙方保证提交的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权主张,乙、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渝规发…2008?82号 各处室、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和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为充分展现重庆山城江城的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实现城乡规划的科学化,经研究,现将《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城市空间环境和 建筑景观规划的暂行规定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国际化和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为充分展现重庆山城江城的景观风貌,提升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实现城乡规划的科学化,经研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都市区内,由市规划局实施规划管理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应符合本暂行规定。 1、两江四岸、“四山”地区、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地段(公园、山体、水体、历史文化街区及建筑等)周边的建设项目。 2、城市中心、副中心的建设项目。 3、城市重要节点、城市广场、交通枢纽和城市制高点的建设项目。 4、迎宾大道(210国道机场~红旗河沟)经两路口至渝州宾馆、渝中半岛景观环路和北部新区经开大道两侧的建设项目。 5、总用地规模较大的建设项目。

6、其它重要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住宅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宜采用板式建筑布局,若采用,应满足以下要求: 1、6层及6层以下,或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8米,其沿江或沿街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60米。 2、7层及7层以上,或建筑高度等于或大于21米,其沿江或沿街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 第三条、两江四岸的住宅建设项目临江前排建筑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1+1层或36米,且沿江连续面宽长度不应超过40米。第四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的建设项目应有不小于建设用地总面积10%的绿化广场对城市敞开。 第五条、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建筑总体布局应减少对城市道路、滨江沿岸、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压迫感。 1、建设项目方案布局应保证建设用地内部环境与城市外部空间的通透,并留足视线通廊。项目用地沿两江四岸和临城市主、次干道长度达到100米及100米以上的,其滨江沿岸和临城市道路一侧应留出长度不小于用地沿江或沿道 路长度30 %且进深不少于15米的通透开敞空间,且不得布置建筑,以保证其空间的开敞性。 2、以上作为城市开敞空间的用地可以作为项目的集中绿地,同时应保证一定的进深和视线的通透性,其场地标高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作者:时间:2005-5-27 点击次数:74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相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 第六条(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小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大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专业用地控制原则)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应执行有关专业设计规范的规定,但不得大于《表二》中居住建筑的控制指标。 第十条(建设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红线图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附图。建设用地红线图必须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图上必须根据需要绘出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绿化、水系、文物、市政设施保护范围线,并用坐标限定。图上还须标明车辆出入口的方位或位置。建设用地范围线、规划用地范围线、拆迁范围线必须闭合,其面积计算精确到平方米。 第十一条(建筑容积率的确定)建筑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容积率计算公式:S1 FAR=——— S2 其中:FAR——建筑容积率;S1——总建筑面积;S2——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的计算:除净高2.2米及2.2米以下的设备层、结构转换层外,其余均计入总建筑面积。 第十二条(建筑密度的确定)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投影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S3 D=———×100% S2 其中:D——建筑密度;S2——建设用地面积;S3——建筑投影总面积。建筑投影总面积的计算:除雨篷、挑檐、构架之外的建筑物各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均计入建筑投影总面积。 第十三条(提供公共绿地的优惠)位于城市绿地保护禁建区边缘,或城市道路一侧的地块,在其拆迁范围或征地范围内为公园、绿化隔离带等公共绿地提供了用地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其贡献大小和可能,在编制详细规划或核发设计条件时,对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予以相应调整。

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模板

地产XX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 1.项目概况 1.7.项目所处地理位置 1.8.用地范围 1.9.用地内情况 1.10.配套现状 1.11.项目所处区域及周边概况 1.1 2.项目用地的性质 2.设计依据 2.7.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 2.8.项目/产品策划阶段设计前期分析成果 2.9.用地红线图 2.10.实测地形图 2.11.用地周边市政条件图 2.12.项目区位图 2.1 3.地质初勘报告 2.14.项目所在地规划及建筑设计法规 2.15.其他必需的设计依据 3.项目用地技术经济指标 3.7.土地面积: 3.8.土地用途: 3.9.建筑容积率: 3.10.建筑覆盖率: 3.11.小区绿地率: 3.12.建筑退红线及建筑间距要求: 3.13.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 3.13.2.住宅建筑面积: 3.13.3.商业建筑面积:

3.13. 4.其他建筑面积: 其中,学校、幼儿园(所):班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公厕建筑面积: 文化活动站: 老年人活动站: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社区管委会: 邮政所 3.1 4.机动车停车设置标准: 住宅:个车位 商业:个车位 停车方式:停车方式的选择,停车位置和入户的原则 地面: 架空: 地下: 3.9小区出入口位置 4.项目定位及设计要点 4.7.项目定位: 4.8.住宅产品定位: 4.9.商业的设置: 4.10.配套设施的设置标准: 4.11.会所选址要求: 5.设计要求 5.7.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 会所: 商业区:

表一: 填表人:年月日 5.8.住宅产品配比(详见表二) 各住宅类型建筑面积比例: 填表人:年月日 5.9.组团构成形式原则及组团规模控制要求 5.9.2.社区属性(产品技术部需确定社区是否开放或半开放) 5.9.3.组团规模要求 5.10.区内市政设计的要求 5.10.2.供水、污水、雨水 5.10.3.电 5.10.4.气 5.10.5.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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