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节总则 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 /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 /min; 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 /min; 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 /min; 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

/min; 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 m3 /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 (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 (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 (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 (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 (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 (6)、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 (1)、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2)、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 (3)、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 (4)、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 (5)、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 (6)、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煤矿瓦斯抽采考试[一遍过][全考点]

煤矿瓦斯抽采考试 1、【判断题】采空区高抽巷瓦斯抽采时,高抽巷要封闭严实,保证不漏气,要做到封闭墙周边掏槽、见硬帮、硬底。(√) 2、【判断题】煤与瓦斯突出的次数,有随着煤层倾角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 3、【判断题】当发现突出预兆时,防突工应立即通知现场职工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职工迅速戴好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调度室。(√) 4、【判断题】防突钻孔间距是指钻孔在煤层中两孔的最大轴线距离,实际就是孔底间距。(×) 5、【判断题】煤突然倾出时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一般有瓦斯逆流现象。(×) 6、【判断题】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判断题】有突出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选用超前钻孔(包括超前预抽瓦斯钻孔、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 8、【判断题】用流量传感器测试瓦斯流量时,瓦斯流量与瓦斯管道大小和瓦斯涌出速度有密切关系。(√) 9、【判断题】井下防突工要保证自己不“三违”,发现别人有“三违”现象可以不管。(×)

10、【判断题】某矿采用钻屑指标预测某突出煤层,最浅钻孔的见煤深度为30m,测得钻屑瓦斯解吸指标Ah2为140Pa(湿煤样),因此判断该煤层为无突出危险。(×) 11、【判断题】矿井一旦发生事故,防突工要运用自己掌握的安全知识,勇于自救,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勇救他人,共同脱险,战胜灾害。(√) 12、【判断题】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13、【判断题】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是Exib对I。(×) 14、【单选题】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设置的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采煤工作面巷道内的( )上。(A ) A、压缩空气管道 B、高压水管道 C、支架顶梁 15、【单选题】钻屑法瓦斯解吸指标K1,综合反映煤层瓦斯含量和卸压初期瓦斯解吸速度的大小,用特定仪器测定钻屑试样在卸压初期一段时间( )瓦斯解吸曲线的斜率表示,单位为cm3/(g﹒min1/2)。(B ) A、2min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5 指标的测定及计算方法 6 其他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合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 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瓦斯抽采以及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照本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煤矿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向大气排放瓦斯。 第五条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第六条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 (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四)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 (五)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 (六)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的; (七)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第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以下统称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矿井瓦斯抽采设计说明

矿井瓦斯抽采设计 一、矿井概况 1、矿井位置及资源储量 地方永安煤业位于禹州市文殊镇南村,由原文殊镇顺利煤矿和兴发煤矿两个煤矿整合而成。系股份制企业,隶属于省煤层气开发利用。为“四证”齐全矿井。 矿井开采二1煤层,资源储量526.61万吨,累计动用资源储量74.22万吨,保有资源储量452.39万吨,可采储量206.46万吨。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 2、矿井瓦斯等级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煤层气公司所属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的批复》(豫工信煤〔2010〕200号),永安煤业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2.66m3/t,绝对瓦斯涌出量8.12m3/min,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3、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矿山机械检测检验中心》于2009年10月26日所做的煤尘爆炸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永安煤业有煤尘爆炸性。二1煤层为Ⅲ类,即不易自燃煤层。

4、矿井开拓 矿井采用“三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其中主立井承担提升煤炭,辅助进风任务;副井承担提升人员、升降物料及主进风等任务;回风立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井。 矿井开拓水平为-134m,全矿划分为11采区和12采区,其中11采区为上山采区,12采区为下山采区(因瓦斯高,治理难度大,予以密闭)。11采区为矿井首采区,老副井煤柱工作面目前为隐患整改工作面。 5、瓦斯参数测定情况 为合理开采11采区,地方永安煤业首先于2015年8月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11采区-100m标高已浅二1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进行测定,编制了《地方永安煤业11采区-100m标高已浅二1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测定报告》,结果如下:二1煤层瓦斯含量为3.67~4.35m3/t,平均值为4.02 m3/t;瓦斯压力为0.075~0.090MPa,平均值为0.083 MPa。两个指标均小于“双六”,符合《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其次,于2017年9月地方永安煤业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11采区二1煤层顺层钻孔抽采半径进行测定,编制了《地方永安煤业11采区二1煤层顺层钻孔抽采半径测定报告》,结果如下: 1、当抽采40天,顺层钻孔抽采半径为1.0m,钻孔间距2m;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的矿井,大于30m3/min;

煤矿瓦斯抽采工考试题库完整

瓦斯抽采工考试题库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知识子题库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与( B )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A、童工 B、未成年工 C、青少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2、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3、坚持“管理、( A )、培训并重”就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A、装备 B、技术 C、检查 4、煤矿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 B )不受到危害,物(财产)不受到损失。 A、人的生命 B、人的生命与健康 C、人的健康 5、“面不属于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就是( B )。 A、瓦斯检查制度 B、机电管理制度 C、防尘管理制度 6、对于发现的事故预兆与险情,不采取事故防止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应追究( A )的责任。 A、当事人 B、领导 C、队长 7、煤矿职工因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影响工作时、有关单位不得扣发其工资与给予处分,由此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应由( C )负责。 A、该职工 B、企业法人 C、责任者 D、班长 8、新招入矿山的井下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A )学时。 A、72 B、36 C、24 9、从业人员( C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A、不得拒绝 B、有条件服从 C、有权拒绝 10、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A )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矿长 B、各职能机构负责人 C、各工种、岗位工人 D、特种作业人员 11、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C )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1年 B、10个月 C、6个月 D、2年 1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B )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A、党团机构 B、职能机构 C、监管机构 13、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问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 B )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A、2 B、4 C、6 D、8 14、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 B )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 A、不定期 B、带班 C、定期 15、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 h的,噪声声级限值为( C )。 A、55 dB(A) B、65 dB(A) C、85 dB(A) D、115 dB(A) 1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推进长度超过500 m时,应在距离工作面( D )范围内,建设临时避难硐室或设置可移动式救生舱。 A、50 m B、100 m C、300 m D、500 m 17、任何单位与个人有权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与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最先举报人1 000元至( A )的奖励。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18、生产经营单位( B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 B、不得以任何形式 C、可以按约定条件 1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 A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人员状况 C、设备状况 D、环境状况 2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 D )后,方可上岗作业。 A、《特种作业资格证》 B、《特种作业合格证》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附件8 煤矿瓦斯抽采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1 培训考核依据及适用范围 1.1培训考核依据 本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相关规定制定。 1.2适用范围 本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适用于煤矿瓦斯抽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 培训考核对象及条件 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的作业人员,包括瓦斯抽采泵操作工、瓦斯抽采钻工、瓦斯抽采参数检测工。 从事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新上岗的煤矿瓦斯抽采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煤矿相关工作经历,或者有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3 培训大纲 3.1 培训要求 3.1.1 应按照本要求的规定对煤矿瓦斯抽采作业人员进行初训和延期复审培训。 3.1.2 通过培训,使煤矿瓦斯抽采作业人员具备从事本岗

位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相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3.2 初训内容 3.2.1煤矿安全生产知识 3.2.1.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煤矿安全生产规章。 3.2.1.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3)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要求;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要求; 5)煤矿“三违”及其危害; 6)煤矿瓦斯抽采作业岗位危险预知与风险管控有关要求; 7)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要求; 8)煤矿井下安全标志及其识别。 3.2.1.3煤矿瓦斯抽采作业安全技术知识 1)本工种相关的煤矿生产基本知识 a)矿井地质基本知识; b)矿井采掘基本知识; c)矿井通风基本知识; d)矿井瓦斯防治基本知识。 2)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知识

煤矿瓦斯抽采综合管理办法

煤矿瓦斯抽采综合管理办法(试行) 一、工作目标 ㈠2014年完成瓦斯抽采进尺34万m,瓦斯抽采量3100万m3,矿井抽采率达55%。 ㈡施钻瓦斯超限指标下降50%。 二、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生产各科室科长、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抽采科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抽采工作资金投入、人员保障工作;抽采科为瓦斯抽采主管部门,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抽放队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措施 ㈠科学计划,认真组织,确保指标完成。 ⒈矿根据部署编制瓦斯抽采年度实施计划,每月根据采掘作业计划及地质情况下达瓦斯抽采指标、钻孔施工及重节点工程的实施计划; ⒉抽采科每月根据实施计划检查瓦斯抽采工作实施情况,并对未完成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考核意见;

⒊矿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瓦斯抽采及水治瓦斯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为分管井下矿领导、生产各科室负责人和抽放队等相关人员; ⒋抽采科每周组织召开瓦斯抽采工作会,参会人员为矿总工程师、抽采科、抽放队管理人员,总结研究解决瓦斯抽采问题。 ⒌未按时组织每次处罚组织者200元,应参会人员无故不参加每次处罚100元,会议迟到、早退或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一次处罚50元,会议安排事项未按期完成的,扣责任人200元/项。 ㈡严格出勤管理。 ⒈抽放队每天向矿调度室报送钻尺完成量及班组出勤情况,抽采科、人力资源科每月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对抽放队出勤及劳动用时进行清理、监督; ⒉抽放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抽采各项工作,工作任务安排饱满,凡因安排不合理导致员工下早班,每次处罚抽放队值班队干100元;凡因员工未完成工作任务,无故下早班,每次处罚下早班员工100元/人,值班队干50元; 3.抽放队应严格管理,确保员工出勤率,如全队生产班员工月出勤率低于70%,处罚抽放队队长、书记各200元。 ㈢强化瓦斯抽采技术管理。 ⒈矿各项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方案、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规定》、《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规范及矿井实际情况编制。内

煤矿瓦斯抽采泵选型

第五章瓦斯抽采系统和设备选型及布置 第一节矿井瓦斯抽采系统选择 一、瓦斯抽采系统选择的原则 1、开采高瓦斯矿井,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 2、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设计抽采瓦斯量应不小于2m3/min。 3、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抽采瓦斯工程可一次设计,分期建设、分期投抽。抽采瓦斯站的建设方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一般情况下,宜采用集中建站方式。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分散建站方式: 1)分区开拓或分期建设的大型矿井,集中建站技术经济不合理; 2)矿井抽采瓦斯量较大且瓦斯利用点分散。 3)一套抽采瓦斯系统难以满足要求。 4、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宜根据下列具体情况分别布置高负压或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 1)采用采空区抽采等抽采方法的矿井宜采用低负压抽采系统。 2)采用本煤层抽采、边掘边抽等抽采方法的矿井,宜采用高负压抽采系统。 3)采用上述抽采方法的矿井,且矿井设计抽采量不小于10m3/min时,宜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二、瓦斯抽采系统选择 本矿井为高瓦斯矿井,根据GB 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及AQ 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煤矿安全规程》,该矿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抽采系统服务年限内开采C 8 煤层时采用工作面采前预抽、工作面边采边抽、掘进工作面先抽后掘和半封闭采空区瓦斯抽采、全封闭采空区瓦斯抽采的抽采方法。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文要求,设计采用高、低负压两套抽采瓦斯系统。 矿井开采C 8煤层预抽C 9 煤层时设计抽采量为min,开采C 9 煤层预抽C 8 煤层时设计抽采 量为min。低负压系统瓦斯最大抽采量为抽采C 8 煤层全封闭采空区及半封闭采空区时的瓦斯抽采量,合计为min。其中半封闭采空区瓦斯抽采量为min,全封闭采空区瓦斯抽采量为min。高负压系统瓦斯最大抽采量为 m3/min。 第二节抽采管路布置及选型计算 矿井现有2台2BE1 303-0型瓦斯抽采泵,电机功率90kW,井下管路均采用PVC-KM型煤矿井下用聚氯乙烯管,主管Φ225×,支管Φ160×。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6-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启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 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 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 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大于或等于40m3/min; ——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 ——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大于15m3/min。 c)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 4.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控制范围如下: a)石门(井筒)揭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应根据煤层的实际突出危险程度确定,但必须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钻孔必须穿透煤层的顶(底)板0.5m以上。若不能穿透煤层全厚,必须控制到工作面前方15m以上。 b)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m以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及工作面前方10m以上。 c)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工作面前方20m以上。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XX 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 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 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煤矿2020瓦斯抽采作业题目

工种名称:煤矿2020瓦斯抽采作业 1.(单选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正确答案:B A.0.5日 B.1日 C.1.5日 D.2日 正确答案:B 2.(单选题)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标本兼治、防治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正确答案:A 3.(单选题)创伤包扎范围应超出伤口边缘(),不要在伤口上面打结。 A.4~5cm B.1~3cm C.5~10cm D.6~10cm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在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严禁装药、爆破。 A.0.5% B.0.75% C.1% D.1.5%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矿井需要的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 A.1m3 B.2m3 C.3m3 D.4m3 正确答案:D 6.(单选题)在爆炸性煤尘与空气的混合物中,氧气浓度低于()时,煤尘不会发生爆炸。 A.10% B.12% C.15% D.18% 正确答案:D 7.(单选题)空气中氧含量降低时,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大。如果空气中的氧气降低到()以下时,会使人失去理智,时间稍长即有生命危险。 A.8% B.17% C.12% D.15%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A.88dB(A) B.90dB(A) C.94dB(A)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瓦斯地质图是综合反映()赋存分布规律及其地质条件、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瓦斯突出点分布及瓦斯突出预测参数等瓦斯、地质诸因素的基础图件。 A.煤层 B.瓦斯 C.含水层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影响煤与瓦斯突出的因素中,()是突出的诱发因素。 A.地应力 B.采掘活动 C.高压瓦斯 D.地质构造 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中央式通风系统是指进、回风井部位于井田走向()的通风系统。 A.中央 B.深部边界 C.浅部边界 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对角式通风系统是指迸风井大致位于井田中央,出风井位于井田()上的通风系统。 A.中央 B.深部边界 C.浅部边界 D.浅部边界 正确答案:C 13.(单选题)矿井通风方法根据风流获得的动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由于自然风压一般都比较小,且不稳定,所以矿井必须采用() A.自然通风 B.机械通风 C.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 正确答案:B 14.(单选题)受煤的自重的影响,由()往井巷内的煤与瓦斯突出占绝大多数。 A.上方 B.下方 C.前方 D.后方 正确答案:A 15.(单选题)煤与瓦斯突出是地应力、()和煤的结构性能综合作用的结果。 A.瓦斯压力 B.瓦斯含量 C.瓦斯浓度 正确答案:A 16.(单选题)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 A.老空水量 B.空气成分 C.钻探进度 正确答案:B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煤矿(以下简称“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落实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规定,依据上级相关标准,结合XX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煤矿。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XX煤矿通防科作为专门的瓦斯抽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工作及抽采达标监督工作。XX 煤矿其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负责。 第四条根据矿井实际,制定相应管理标准体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健全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矿井必须设立瓦斯抽采管理机构、配备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

岗。 第四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矿井必须坚持“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原则综合抽采瓦斯。 第八条矿井确定开拓和开采布局时,应当充分考虑瓦斯抽采达标需要的工程和时间,确保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 第九条提前3-5年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同时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瓦斯抽采工作面的正常衔接,实现矿井“抽掘采”平衡。 第五章瓦斯抽采技术工艺 第十条矿井应当按照上级瓦斯治理要求,根据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具体制定地面预抽采、采空区抽采等抽采达标工艺方案。 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抽采半径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应当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标准》(GB50471-2018)规定。进行采空区瓦斯抽采时,应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 10 27-2006)规定。 第十一条在矿井开拓布局和煤层开采程序方面,应坚持瓦斯抽采工程优先的设计原则。 第十二条抽采工艺方案的选择应按下述条件进行:

全考点.煤矿瓦斯抽采模拟考试含答案2021

煤矿瓦斯抽采模拟考试 1、【判断题】WTC瓦斯突出参数仪是采用等容解吸法,通过连续自动测定煤样罐中瓦斯解吸压力,计算煤样的瓦斯解吸特征指标K1,结合弹簧秤测定的钻粉量指标,判定工作突出危险性。(√) 2、【判断题】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孔实施结束并经1小时的排放,然后才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 3、【判断题】采空区巷道抽采,可以利用上阶段回风水平密闭接瓦斯管路进行抽采。(√) 4、【判断题】开拓后区域预测所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 5、【判断题】抽采泵房必须有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6、【判断题】开采保护层后,被保护层的地压减小,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下降,使得在卸压区范围内开采被保护层时,不再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7、【判断题】采用干式抽采瓦斯设备时,抽采瓦斯浓度不得低于25%。(√) 8、【判断题】当发现突出预兆时,防突工应立即通知现场职工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职工迅速戴好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调度室。(√)

9、【判断题】煤矿区(队)长、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10、【判断题】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分为钻孔抽采法和巷道抽采法。(√) 11、【判断题】抽采泵站内的仪器仪表,下班时应带走。(×) 12、【判断题】GLY系列矿用气体流量传感器只能通过RS485方式传输。(√) 13、【判断题】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14、【判断题】煤突然倾出时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一般有瓦斯逆流现象。(×) 15、【判断题】揭煤工作面距突出煤层法向距离不大于5m,且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时不能施工。(√) 16、【判断题】采用钻屑指标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与钻孔深度没有关系。(×) 17、【判断题】煤与瓦斯突出预兆中,支架发出声响、煤壁片帮、煤层外鼓脱落、钻孔变形、打钻时顶钻卡钻等,属于地压显现方面的预兆。(√) 18、【判断题】发动煤与瓦斯突出的主要因素是地应力和瓦斯压力的联合作用,通常以瓦斯压力为主,地应力为辅。(×) 19、【判断题】井下防突工要保证自己不“三违”,发现别人有“三违”现象可以不管。(×)

煤矿瓦斯抽采工考试试卷

上半年培训考试 班组:姓名: 1.影响煤与瓦斯突出的因素中,()是突出的诱发因素。 A.地应力B.采掘活动C.高压瓦斯D.地质构造 2.中央式通风系统是指进、回风井部位于井田走向( )的通风系统。 A.中央 B.深部边界 C.浅部边界 3.对角式通风系统是指迸风井大致位于井田中央,出风井位于井田( )上的通风系统。 A.中央 B.深部边界 C.浅部边界 4.矿井通风方法根据风流获得的动力来源不同,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由于自然风压一般都比较小,且不稳定,所以矿井必须采用( )。 A.自然通风 B.机械通风 C.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 5.受煤的自重的影响,由( )往井巷内的煤与瓦斯突出占绝大多数。 A.上方 B.下方 C.前方 D.后方 6.煤与瓦斯突出是地应力、( A )和煤的结构性能综合作用的结果。 A.瓦斯压力 B.瓦斯含量 C.瓦斯浓度 7.钻探接近老空水时,应当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 A.老空水量 B.空气成分C.钻探进度 8.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挂红”是( A )预兆。 A.矿井透水 B.瓦斯突出C.冒顶 9.根据煤的变质程度,从褐煤到长焰煤瓦斯含量呈降低趋势;从长焰煤至烟煤呈升高趋势,到无烟煤达到最大,从无烟煤到超无烟煤瓦斯含量显著下降,到石墨时瓦斯含量()。 A.较高 B.较低C.趋于零 10.由于向斜构造区生成的断层常呈封闭性,瓦斯压力大,煤受搓揉破坏强度低,又积累着地质构造的弹性潜能,所以向斜构造区发生突出危险性()。 A.较大 B.较低 C.为零 1.瓦斯抽采工是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A.钻孔施工 B.土封孔 C.瓦斯流量测定 D.瓦斯抽采设备操作 2.按煤层倾角的大小将煤层分为()。通常情况下近水平煤层瓦斯含量相对较大。 A.近水平煤层 B.缓倾斜煤层 C.倾斜煤层 D.急倾斜煤层 3.根据断层两盘相对移动方向的不同断层可分为()。通常情况下逆断层区域瓦斯含量相对较大。 A.正断层 B.负断层 C.平移断层 D.逆断层 4.煤炭自燃的条件是( )。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工开采煤矿企业的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及其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矿瓦斯防治必须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采平衡”的原则。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紧密结合煤矿实际,加大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现场管理,采取多种可能的抽采技术和工程措施充分抽采瓦斯,实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 瓦斯抽采工作要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预抽时间和瓦斯预抽效果,保持抽采达标煤量与生产准备及回采的煤量相平衡。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做到抽采系统能力足够、设施完善,抽采工程超前、“抽、掘、采”平衡,抽采计量和参数测定准确,抽采管理制度完善,抽采后的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以下

简称《抽采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采掘工程和生产组织应安排在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对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只有在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六条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矿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应设置瓦斯抽采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对上述各环节工作以及矿井通风、瓦斯超限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检查矿井瓦斯抽采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抽采效果是否达标。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仔细研究、积极落实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瓦斯抽采和利用工作水平。 煤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和落实煤矿瓦斯利用规划,加强瓦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瓦斯利用机制,加大瓦斯利用工作力度,以利用促抽采,增强瓦斯抽采利用保障能力,减少向大气中排放的瓦斯量。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各定义 (1) 4 建立抽放瓦斯系统 (3) 5 地面永久瓦斯站瓦斯抽放系统 (4) 6 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6) 7 瓦斯抽放方法 (7) 8 瓦斯抽放管理 (8) 9 瓦斯利用 (10) 10 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10) 附录 A(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基础参数测算 (44) 附录 B(规划性附录)瓦斯投放方法类别及抽放率 (14) 附录 C(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16) 附录 D(规划性附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 (17) 附录 E(规划性附录)主要单位换算 (19) AQ 1027—2006

前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的方针,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放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4 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原煤炭工业部 1997 年制定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MT 5018——96)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政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故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代替 MT T 692—1997《煤矿瓦斯抽放技术觇范》。 奉标准与 t 煤矿乩斯抽放技术规范》 (MT/T 692 一 1997)相比内容上有了较大增加: ——增加了矿井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内容: ——增加了移动泵站瓦斯抽敞系统; ——增加了瓦斯抽放方法; ——增加了瓦斯抽放管理; ——增由 B 了瓦斯刺用: ——增加了瓦斯抽放系统的报废; ——对一些词句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忙: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永山、王魁军.邱宝杓、张兴华、高坤、曹垚林、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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