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成都市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

区等五城区(含高新区)区域内建筑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适用本规定。

五城区以外的各区(市)县建筑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术语含义)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进行的以±0.00检查、规划巡查、竣工规划核实等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五城区区域内建

筑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个人义务)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平面、立面、剖面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承诺书》。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必须符合规划要求。

第六条(±0.00检测要求和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至±0.00阶段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测绘单位进行±0.00检测。

测绘单位依据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测绘技术规范等对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平面尺寸、间距及退让距离等进行现场实测,并出具《建设项目±0.00检测报告书》。

第七条(±0.00检测成果移交)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将测绘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0.00检测报告书》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0.00检查的依据。

第八条(±0.00检查)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0.00检测报告书》核查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平面尺寸、间距及退让距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填写《建筑工程批后管理监督检查表》的相关内容;若发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应在收到《建设项目±0.00检测报告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个人发出《停工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建设单位或个人整改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测绘单位重新进

行±0.00检测,检测结果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批准后,方可继续

施工。

第九条(规划巡查)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市城乡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应主动到施工现场对建筑工程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配合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对建筑工程的平面尺寸、高度、层数、公建配套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建筑工程批后管理监督检查表》的相关内容。

监督检查中发现建设单位或个人未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停工通知书》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整改符合规划要求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条(竣工规划核实申请)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

按照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的要求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一条(竣工规划核实条件)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定的内容建设竣工;

(二)已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竣工;

(三)施工场地清理完毕,施工用房、围墙、排栅以及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已拆除。

第十二条(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报送材料)申请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

实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竣工规划测绘图及建筑工程规划测绘成果报告书;

(四)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五)建设档案资料审核意见书。

第十三条(竣工规划核实依据)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对建筑工程是否符合规划予以核实。

第十四条(竣工规划核实内容)建筑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内容如下:

(一)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用地范围、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平面尺寸、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出入口设置等总平面布局;

(二)建筑工程的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规划指标;

(三)建筑性质、立面造型、色彩等;

(四)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物管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库、公厕、门卫室、配电房、垃圾收集点、围墙、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等配套设施以及煤气、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小区内部道路等市政设施的实施情况;

(五)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的拆除情况;

(六)规划要求保护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情况;

(七)其他需要核实的事项。

第十五条(竣工规划核实时限及结果)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

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经核实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不符合规划的,核发《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并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予以整改;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函复意见要求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六条(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手

续时,应按照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将项目的规划许可及实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必要时应登报公告;建设单位或个人应负责将公示内容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不予核实合格的情形)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经依法处理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一)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立面、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性质的;

(二)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改变建筑平面尺寸、建筑位置、建筑间距等平面布局的;

(三)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增加规划条件规定的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指标的;

(四)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改变配套设施的建筑性质、缩减建设规模的;

(五)未拆除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的;

(六)已实施完毕的建设用地边界与批准的规划用地红线不一致的。

第十八条(误差、变化处理)建筑工程竣工后,其建设符合规划条件以及有关设计规范、技术规定要求,但与规划许可要求不完全一致,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一)建筑工程竣工后,在总平面布局、建筑层数不变的前提下,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外轮廓尺寸、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与规划许可不一致,但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二)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公厕、门卫室、地下车库、配电房等配套用房按照批准的施工图建设竣工,竣工面积小于规划许可面积但符合规划条件的;

(三)社区用房、物管用房、公厕、门卫室、配电房、地面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配套用房及设施的位置调整,经公示无异议的;

(四)项目内部道路的宽度、线型发生变化,但满足通行、消防等功能以及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第十九条(分期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筑工程分期竣工规划核实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分期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的;

(二)分期竣工规划核实范围内单体建筑已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竣工;

(三)分期竣工规划核实范围内的绿化、道路、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已按照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竣工;

(四)规划许可要求的物管用房不在分期竣工规划核实范围内的,应提供符合标准的临时物管用房;

(五)建成区与施工区已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已将申请分期竣工规划核实的理由、分期规划实施情况、安全隔离设施的设置等相关内容予以登报公告、现场公示,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的。

第二十条(信用管理)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0.00检查、规划巡查、竣工规划核实时,应当将测绘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规划信用信息纳入规划信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建设单位或个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依法对建筑工程

进行规划批后管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解释)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实施)本规定自2010年9月13日公布,公布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原《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试行规定》(成规管〔2004〕21号)、《成都市建筑项目规划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成规管〔2006〕75号)、《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放验线及巡查监督工作操作程序》(成规管〔2004〕93号)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如何入户 一、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且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学历在教育部学信(htp:/ /ww. chsi.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7258120.html,)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p/ https://www.360docs.net/doc/8517258120.html,.c)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出生入户 1、国内出生婴儿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

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需求机制) 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2.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信用机制) 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还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3.招标投标制(竞争机制)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

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

长治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该区域内养犬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是指东至东环路及老顶山镇、老顶山旅游开发区,南至南环东西街,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环东西街的区域,包含以上路段。重点管理区如需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划定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管理原则】养犬管理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体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公安、畜牧兽医、城市管理执法、工商行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依法养犬】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 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防治狂犬病和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和养犬知识宣传,引导养犬人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 第二章养犬免疫、登记 第七条【个人养犬】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域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只(导盲犬除外)。 禁止在集体公寓、集体宿舍养犬,禁止占用公共区域养犬。 第八条【单位养犬】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二)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三)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第九条【免疫制度】养犬实行免疫制度。 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到畜牧兽医部门或其确定的免疫点进行免疫,并取得免疫证明。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 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当送犬只再次进行免疫。 第十条【登记制度】养犬实行信息登记制度。 申请养犬登记的养犬人应当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养犬信息登记,符合条件的,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 (三)犬只的免疫证明。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障城乡规划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城乡规划 尚未批准的或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 事项未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 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 城市用地分类执行住建部公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 式进行规划管理。针对创新、创业型等新业态用地性质的确定, 规划部门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适当创新性探索。 第五条 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与建筑容量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控 制性详细规划未经审批的,应参考其规划成果。尚未编制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应参照总体规划和编制研究成果合理确定。 第六条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应尽量与周边用地 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插建。 原则上,老城区10亩以下新腾空地块用于“增绿增益”工程,不再用于开发项目。 第二节建筑容量 第七条建筑容量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3—

建筑容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 筑高度等因素进行控制。 第八条 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控制,旧 城区可适当降低。 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按有 关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核心商务区、行政中心、城市标志性地段等特定功能区块或 单独编制详细规划地段的建筑容量根据其特殊的规划建设要求控制。 工业用地建筑容量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 土资发〔2008〕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工业项目内仓储物流用地参照工业用地进行管理。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 目可根据其工艺需求按照建筑系数进行控制。 第三节地下空间管理 第九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积极利用、合 理保护、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4—

2020年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2020年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2017年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领取居住证 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 出所领取居住证。 出发前,我们再核对下你能不能又有没有带齐这些居住证办理材料: 申报居住登记需要这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成都本地宝特别提示: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 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与下列条件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成都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一、施工准备工作制度 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工准备三个部分。 1.1 人员准备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1.2 技术准备 1、图纸学习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2、图纸会审 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现场施工准备 1、现场施工交底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施工人员(含土建、安装、电气)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2、配套条件 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二、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2.1 现场人员管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迟到、旷工等处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 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重点及较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印发稿)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条 为保障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为乘客创造 安全、便捷、文明、舒适的乘车环境,依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条 进入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范围(含出入口、通道、站台、站厅、列车车厢等)者,应当自觉遵守本守则,主动配合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条 持有效票证乘车,优惠乘车证件仅限本人使用。对持伪造、变造的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者,依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处理。 条 1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领1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条 精神病患者、智障者、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应当在健康成人陪同下乘车;无人陪同时,应当及时联系车站工作人员,以获得相应帮助。 条 醉酒者、赤脚者、赤膊者、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以及其他不适宜乘坐城市轨道交通者不得进站乘车。 条 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和动物进站乘车: (一)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

险品; (二)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 (三)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四)犬只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 (五)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六)充气气球、铁锯、铁棒(管)、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等; (七)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或长度超过1.6米或重量超过30公斤的物品; (八)影响公共安全、运营安全的其他物品。 第八条 检票后,文明有序进站乘车,并遵守以下秩序: (一)乘坐自动扶梯时,右立左行; (二)在安全区域内排队候车,严禁在安全区域外行走、坐卧、放置物品、互相推挤、挤靠屏蔽门、安全门和车门; (三)文明乘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或抱小孩者让座,不得争抢座位; (四)待列车停稳后,按照先下后上原则,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严禁强行上下车; (五)上下车时,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间隙;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立即停止上下车。

陕西省规划技术管理条例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2.2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000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3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用地 性质建筑 类别一类 居住 用地 二类 居住 用地 三类 居住 用地 四类 居住 用地 行政 办公 用地 商业 金融 业用 地 文化 娱乐 用地 体育 用地 医疗 卫生 用地 教育 科技 设计 用地 文物 古迹 用地 工业 用地 仓储 用地 对外 交通 用地 道路 广场 用地 市政 公用 设施 用地 绿地R1R2R3R4C1 C2 C3 C4 C5 C6 C7 M W T S U G 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单身宿舍●●●●○○○○○○╳○○○╳○╳中小学●●●●○╳╳╳╳●╳╳╳╳╳╳╳托幼●●●●○╳╳╳○○╳╳╳╳╳╳╳ 小型配套 服务设施 ●●●●○●○○○○○●●●○●○大型金融 商贸服务 设施 ○○○○○●○╳╳╳╳╳╳╳╳╳╳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大型文化 娱乐设施 ╳○○○○●●○╳╳╳╳╳╳╳╳○大型综合 市场 ╳○○○╳●○╳╳╳╳╳○○╳╳╳医疗卫生○●●●○○○○●○╳╳╳╳╳╳╳市政公用 设施 ○○○○○●○○○○╳●●●●●○社会停车 场 ○○○○○●○○○○○○○●●○○科研教学╳○○○○○○○○●╳○╳╳╳○╳体育设施○○○○○○○●╳●╳○○╳○╳○ 1、●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 2、商住楼为地上1层或1-2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其它部分为住宅的楼房建筑 2.4 凡须改变绿地、道路广场、体育、市政、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性质、超 出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 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服务指南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服务指南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申请人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4、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5、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相关名词解释 (一)无房证明(在本市无住房):是指经房管部门查询全市个人住房信息,显示其名下无住房的《个人房屋信息记录》。 (二)直系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三)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子鉴定书等证件,或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健全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的工程达到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建设施工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包括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四大部分。 一、施工准备工作制度施工准备工作可分为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及现场施 工准备三个部分。 1.1 人员准备 工程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即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并定期向工程部及公司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接到公司下达的工程任务后,部门经理根据项目情况指派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提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部门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1.2 技术准备 1、图纸学习 项目组成立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召集项目组成员熟悉、学习施工图纸,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 2、图纸会审召集项目组成员、工程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织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解决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协调专业之间的矛盾。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并由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组成员参加编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任务划分、施工进度、重要节点施工及质量控制方案等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内部讨论完善,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3 现场施工准备 1、现场施工交底 项目组召集设计人员(含土建、工艺、电气等)、施工人员(含土建、安装、电气)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施工交底。进一步明确施工内容,落实现场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房、水电、交通运输、安全防盗等。 2、配套条件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落实完善施工配套条件,包括施工人员住宿、用餐、往返交通及部分外协施工机械、机具的准备等。 二、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分现场人员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记录管理四个部分。 2.1 现场人员管理 1、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公司不定期检查。 2、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按施工组织计划中规定的时间或甲方要求的施工时间准时出勤。 3、现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离开要向项目经理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 4、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不请假未参加加班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迟到、旷工等处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2 施工进度管理 项目经理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实际进度,及时发现计划和实际差异,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1、施工进度计划的种类及编制分工,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对应。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特殊情况下应有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 2、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每十天的工作进度上报部门经理,该工程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化。 3、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合同工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上级指令)的要求,并保证均衡、连续施工。在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含工序)的基础上,

成都地区宠物业调研报告

成都地区宠物业调研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成都作为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发展速度已是日新月异。随之而来的,是该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更高层面的需求。 由此,新兴宠物业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宠物业在19世纪60年代,欧、美等发达国家已进入行业鼎盛时期,在该时期,除宠物自身繁殖及买卖以外,更衍生出了宠物食品、用品的研发与生产,宠物医疗及救护,宠物展览及竞赛等多种经济运营模式。由此,宠物业成为了西方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成都地区最早引进的宠物品种为西施犬。西施犬原产于中国,20世纪初被秘密运往欧洲,又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引入美国。西施犬体型小巧,头脑聪颖,性情驯顺,全身有着长而厚的装饰性被毛,因此,成为了一种非常适宜家庭饲养的观赏犬。犬种的引入,在世界各地向来都价格不菲,当时,成都地区的国民经济水平虽然较之以前有所发展,但在西施犬的种群引入量上仍然非常有限,加之西施犬产崽率低、幼崽成活率不高,因此,该犬种在成都地区保有量不足百只。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越是稀有的东西,便越有人争相购买,一时之间,西施犬便在成都出现了千金难求一犬的局面。面对这种情况,一些急功近利之人,便借此大加炒作,使得该犬身价更加扶摇直上。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驱使之下,一些不法商贩便将纯种西施犬与本地犬即现在所谓的中华田野犬杂交,杂交幼犬每胎产量大、抗病力强、成活率高,更重要的是其价格相对较低能为大多数老百姓所接受。如法炮制,这种杂交幼犬数量越来越大,市场逐渐趋于饱和。 市场饱和后,其经营模式势必分化为以下三种:第一,降价销售,形成价格战模式;第二,再次重金引进顶尖血统种犬,用以提升现有品质,形成优化销售模式;第三,另外引进新型犬种,完全淘汰现有犬种,形成重组销售模式。以上三种模式,第一种和第三种被经营者普遍采用,第二种在十几年前几乎无人问津。由此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链即:重金引进-市场炒作-“山寨”杂交-市场饱和-降价销售-淘汰出局 而最终被淘汰出局的犬只,其身价一落千丈,不是成为街边的流浪狗就是成为人们的盘中餐,其生存状态惨不忍睹。从最初的西施犬、北京犬到近些年流行的贵宾犬,无一不在这样的悲惨命运中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同时,这种恶性循环链也逐渐被一些国外的优秀种犬繁殖者所知晓,众所周知,国外优秀种犬繁殖者其自身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在这些繁殖者中逐渐有了这样一种说法:“让我把我的狗卖到中国,好比让我的儿子去伊拉克。”在这样的国际舆论中,成都地区宠物业若再不自我反省,势必将走向死局。 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21世纪,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脚步,成都地区人均GDP 飞速提升,人们对于所饲养的宠物不再只是贪图价格便宜,而是更加看重宠物品质,一些天价宠物犬在成都市场频现。鉴于这样的情况,一些见利忘义者便不再满足于原有的“山寨”杂交宠物犬,转而繁殖“高仿”杂交宠物犬,这类宠物犬在幼犬时期,一般的宠物饲养者很难辨别其真假,到发现其为“高仿”货时,已为时晚矣。 综上所述,成都地区的宠物业,其发展现状可以说是困难重重,任重而道远,但作为一项新兴产业这又是一个必将经历的过程。从目前的行业调研情况来看,成都市法国斗牛犬协会就是这一行业中的新生有机力量。该协会积极采用优化销售模式,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力求从根本上摆脱原有恶性循环生产经营模式,打造出一条与国际接轨的全新经营理念。 首先,在种犬引进及幼犬繁殖方面,协会中每位会员都具备十年以上宠物犬繁殖经验,并且在国际上享有良好的宠物犬繁殖声誉,他们的种犬全部从台湾及香港引进,所销售幼犬全部具备台湾或香港犬业协会所出具的血统证书,同时,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杂交犬出售。力求宁缺毋滥。

2021年成都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

成都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 成都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 ___成都居住证 ___条件是什么呢? 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 ___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 ___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 ___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 ___《临时居住证》 1、居民 ___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 ___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 ___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5、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20个工作日 首次领证实行 ___ 成都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在城镇打工和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这三类人群,被列为优先转户进城的主要对象。 《 ___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 ___ ___》于今年7月份正式下发。17日,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 ___工作电视 ___会议 ___。户籍___在四川如何落地?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早在去年5月,省公安厅制定 ___了《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放开大城市落户条件。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的户籍 ___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城市落户的条件已经很低,许多地方已经是“零门槛”。目前,居住证制度已经在成都和乐山(微博)试行,截至7月份,已有200多万人 ___了居住证。全省居住证制度有望于明年正式推行。作为特大城市,目前成都市正在研究积分入户政策。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支队队长白马仁真说,成都市已于xx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证制度,截至今年7月底,成都已有251万人___了居住证,享有医疗卫生、子女教育、劳动就业等12项与成都市民同等的权益。

养犬条例

条例名称: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通过时间:2009年10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1] 编辑本段条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警用、搜救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的养犬管理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 限养区指本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 非限养区指未被划定为限养区的区域。 第四条养犬管理实行管限结合、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构。 公安机关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限养区内犬只的登记和年检,查处违法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狂犬、伤人犬。 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和供应,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犬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工商、卫生、房管、教育、林业和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非限养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犬只登记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养犬管理的具体事务,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接受居民的举报、投诉;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纠纷。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居民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可以依法就本区域内有关养犬事项制定公约,并组织实施。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养犬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第二章一般管理 第八条本市实行养犬信息化管理。 第九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养犬人应当将犬只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取得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疾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技术规定与控规的关系)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 (用地分类)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相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 第六条 (允许最小地块)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 (小地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 (块控制原则)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第九条 (专业用地控制原则)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

各地海归回国创业优惠政策

各地海归回国创业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1、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限制,可 长期居留或短期工作,来去自由。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并符合 园区发展需要的回国留学人员,可按北京有关规定办理“工作寄住证”或常住户口,不受进京指标限制。此外,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2、设立“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 资金”,奖励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 重点领域 高新技术产业:北京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加上丰富的人才资源及中关村的品牌优势,是相当不错的创业领域。特别在生 物工程和新医药、光电一体化、新材料等新兴高科技领域,有很大 的创业空间。 文化产业:北京是中国的文化中心,在文化、传媒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市场优势。北京现有的传媒产业结构中,网络媒体的份额相 对薄弱,因此,发展空间相对较大。 电子信息产业:是北京工业领域的第一支柱产业,电子产品相当丰富,其电子城科技园吸引了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不乏世界 500强企业。在北京投资电子信息产业,有无可比拟的群聚优势。 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预计到2008年,北京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设计分别可实现700亿元和100亿元的产值,而2004年两者 分别只有520亿元和50亿元的规模,发展空间可见一斑。 创业环境

1、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同时也是经济中心之一。北京 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特别适合海归人员发展 创新性中小企业。 2、目前,北京现有海淀、北大、清华、中关村丰台园等留学人 员创业园以及中关村国际孵化园等12个留学生创业园区。 3、北京的房价、薪资水平、消费水平等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导致创业成本居高不下。 目前,在成都创业的留学人员近3000人,创办企业几百家。 优惠政策 1、创业海归可优先享受成都高新区科技三项经费,有关部门并 协助其申请贷款和有关科研启动资金、科研资助经费。 2、对海归创业提供创新基金小额资助。 3、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补助5万元。 4、高级人才所获得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 果产业化项目,或投资新办企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重点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领域:成都高新区是国家七个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之一,现已聚集了英特尔、中芯国际等一批全球集成电路设计 知名企业。 生物医药领域:成都拥有很强的中医药科研实力,成都高新区是国家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在原料药、中药有效成份的生物萃取方 面已具有较好的基础,创业外部环境良好。 软件业:成都已将软件业定为主导产业之首,今后5年将集中力量,对数字娱乐、软件外包、集成电路设计领域进行重点专项支持,每年下拨30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软件产业发展。 创业环境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2003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发布,自2003 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物退让 第六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 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 第八章特定区域 第九章附则 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表三建筑容积率折减率表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郊区村民建房等按有关

规定执行。 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中心城分区规划、新城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 (二)公共设施用地; (三)工业用地; (四)仓储用地; (五)市政设施用地; (六)绿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建筑密度较低、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二)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