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休假和日常考勤管理办法

请休假和日常考勤管理办法
请休假和日常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请休假和日常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工作时间,做好员工日常考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

家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好中国电信[2008]75号《关于认真落实

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以下简称

为本公司)的合同制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派遣制员工,由劳动合同所

在关系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部门、中心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维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第二章九类请休假

第一节婚假

第五条员工本人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凭结婚证休假3天;符合晚

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晚婚假20天。员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可根据路程

远近核给路程假。

第六条员工休婚假期间,各项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第七条婚假3天为工作日天数;晚婚假20天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节产假

第八条产假的假期规定:

(一)女员工生育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

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剖腹产的另行增加产假15天;多胞

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符合晚育条件的(24周岁以上的已婚女职工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另行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行增加产假30天。妻子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给予护理假10天。(三)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可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给予产假:怀孕不满2

个月的,给予产假15天,如患宫外孕则给产假30天;怀孕2个月至4个月的,给予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含)以内的,给予产假42天;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第九条孕期及哺乳期劳动时间的规定:

(一)对怀孕和哺乳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对怀孕7个月以

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正常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孕妇在劳动时间内按卫生部门的要求

做产前检查所用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二)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

(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以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及来回路程期间,视为出勤。

第十条女员工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一条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三节哺乳假

第十二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在其工作岗位能离开时,可由本人申请、公司领导同意,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

第十三条员工休哺乳假期间,岗位工资发放60%,综合补贴、取暖费照发,工龄可连续计算,调资不受影响。在休哺乳假期间绩效工资和津贴停发,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其它劳动保险待遇不变。

第四节节育假

第十四条施行节育措施的受术者,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假: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给予节育假2天,至少在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给予节育假3天;

(三)施行输精管结扎的,给予节育假7天;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的,给予节育假21天;

(五)夫妻一方在接受节育手术期间,经施术单位证明,确需另一方护理的,给予2至10天的护理假。

第十五条节育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五节丧假

第十六条员工本人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及依靠职工本人供养的兄弟姊妹等死亡,给予丧假3天。异地办理丧事的,按实际路程另给路程假。

第十七条员工休丧假期间,各项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八条丧假及路程假天数为工作日天数。

第六节年休假

第十九条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休年休假。

第二十条年休假的假期:

(一)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

(二)工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三)工龄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第二十一条工龄符合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员工休年休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第二十二条年休假只能当年享受,不得跨年度使用;个人的年休假可

集中使用,也可分段安排使用,分段使用每年不得超过两次,一次不得

少于5天。除特殊原因需休5天以内年休假的,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

综合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婚丧假、生育待遇假不计入年

休假的假期。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已休的年休假,按事假处理: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新调入的员工,在原单位当年已享受年休假的。

第二十五条员工参加公司报销费用的奖励性旅游,所用时间冲抵当年

的年休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时,应对休年休假情况予以确认。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中心应强制执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中心要建

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时间,每年1月底之前将《员工年休假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报综合部备案,并按计划执行。第二十八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休年休假,本人应履行相关手续,填报

《放弃休年休假申请表》(见附件2),报综合部备案,本公司不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七节探亲假

第二十九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并且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或者与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一)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员工申请探亲假时,应同时出具配偶在其单位未享受探亲假的证明。(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四)除上述假期外,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核给路程假。

第三十条员工休探亲假(含路程假)15天(含)以内的,绩效工资按天扣除,具体计算公式为:扣发额=(员工月绩效工资÷月计薪天数)×休探亲假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2天,下同)。超过15天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第三十一条员工探亲发生的路费按照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81财事字第113号)处理,不分职级乘火车的,均只报销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员

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绕道增加的费用自理。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基本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二条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探亲假可冲抵年休假,冲抵年休假的探亲假,员工薪酬不受影响。

第八节病假

第三十三条员工当月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医保定点医院证明不能工作的,准予病假。

第三十四条病假证明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于当天送交所在部门,事后补假者,一律无效;因病住院的,凭医院住院证明处理;员工因工(公)出差,在外地患病,取得当地医院病情证明并电话告之主管领导后,可准予病假,返回单位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三十五条员工当月请病假累计超过5天(含)的,病假按日扣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为:扣发额=(员工月绩效工资÷月计薪天数)×病假天数。病假超过15天的,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并在年终按月绩效工资扣发月份扣发年终绩效工资。

第三十六条员工请病假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应与单位签订医疗协议书, 并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 号)和《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

规定》(劳部发[1995]236 号)文件精神执行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期间

停发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执行“陕西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

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陕劳险发[1995]18 号)中的

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

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如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治疗的,根据本人实

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并执行医疗期工资: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3个月,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70%;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医疗期6

个月,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75%;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6

个月,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75%;在本企业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9个月,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80%;在本企业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

年以下的,医疗期12个月,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85%;在本企业工作年

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医疗期18个月,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90%;工

作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24个月,其中:本企业工作年限20年以上30

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的95%,本企业工作年限30年以上的,发

给本人岗位工资的100%。医疗期满,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二)医疗期从病休的第一天起开始累计计算,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

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

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

时间计算。

第三十七条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病假可冲抵年

休假,冲抵年休假的病假,员工薪酬不受影响。

第三十八条因病请假者,必须出具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九节事假

第三十九条员工因私事必须利用工作时间去处理的,单位可视情况给

一定时间的事假。

第四十条事假按日扣发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为:扣发

额=(员工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月计薪天数×请事假工作日天数。

当月事假超过十个工作日的,不核发当月绩效工资,并在年终按月绩效

工资扣发月份扣发年终绩效工资。

第四十一条事假可冲抵年休假,冲抵年休假的事假,员工薪酬不受影响。

第三章请销假程序

第四十二条员工请休假必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员工请休假实行层级审批负责制,假期核准权如下:

(一)公司副总经理请休假需经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正副职请休假需经总经理审批;

(三)其他员工请休假须经部门正职审批;

(四)员工请病事假的,除按以上层级审批外,还需根据请假天数报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具体规定为:员工请病、事假在3天(含)以内,须经部门正职批准;公司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在3天以上,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在3个月(含)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医疗期规定。

第四十三条员工请休假程序:

(一)员工本人填写《员工请休假审批表》(见附件3);

(二)按请休假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三)经批准的《员工请休假审批表》交部门综合管理员,部门按月填写《员工出勤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附请假单,报综合部备案。第四十四条员工请休假期满,因特殊原因无法返回企业上班,应事先告知单位,二日内由员工本人按规定程序办理延续请休假手续。

第四十五条员工请休假登记、审核、销假及出勤情况的填报:

(一)员工请病假超过5天或请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的,需在请假时报综

合部备案;员工休其他各类假期时,需报综合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核后方可休假;假满上班的,需持《员工请休假审批表》到综合部销假。

(二)部门逾期不报或隐瞒不报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四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执行国家及上级规定的相应工时制度,员工按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出勤。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未经领导批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违反劳动纪律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第四十七条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对旷工的界定如下:

(一)无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为旷工一天;

(二)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离岗期间视为旷工;

(三)请休假逾期未办理延续请假手续,或延续请假未经批准,逾期期间视为旷工;

(四)出差时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滞留在外,滞留期间视为旷工;(五)其它等同于旷工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迟到、早退1次或累计3次(含),按日/次扣发伙食补助;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6次以内(含)或旷工半天,扣发当月伙食

补助的50%;当月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或旷工1天,扣发当月伙食

补助;旷工1天以上,3天(含)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3天

到6天(含)或年累计旷工10天(含)以内的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工6

天到9天(含)或年累计旷工20天(含)以内的给予记大过处分;连续

旷工9天到14天(含)或年累计旷工30天(含)以内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连续旷工15天及以上或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第四十九条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首次发现予以警示,由所

在部门批评教育并给予200 元以内的经济处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

其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五十条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按照组织程序逐级正常反映问题或提出申诉,无理取闹、聚众闹事、

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五十一条对受到行政处分的员工的处理,依照《中国通信服务陕西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十八条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每月考勤周期为上月14日至当月13日,员工月岗位

工资、绩效工资及津贴核算以此时间为准。每月14日各部门须将《员工

出勤情况汇总表》交综合部。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十三条员工连续请休假(含延续请休假)如跨月的,按一次请休假

处理,在一个月内扣发相应的工资,但应在《员工出勤情况汇总表》中分别填报。

第五十四条员工当月请休假在两种以上的,应按相应假期的规定合并计算工资扣发额。

第五十五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综合部不定期检查员工出勤及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国家和上级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往的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主题词:

抄送:公司领导拟稿部门:综合部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根据XX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规定了员工考勤的制作、提报、审核、存档,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同时针对使用指纹考勤引起的考勤方式的变更,对考勤管理制度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规范;以及规定了员工休假的种类、适用范围、休假手续及准假权限。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人事行政中心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考勤数据的提取使用。 3.2 每月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考勤员应每月月底将上月考勤表经审核签字后,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报送者,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3.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漏报、随意涂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给予考勤员2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的负激励。 3.4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班前点名考勤制度。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在规定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如遇突发事件确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请假。 4.内容 4.1 迟到、早退 4.1.1 未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在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4.1.2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负激励,当月累计三次(含)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同时给予部门第一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4.1.3 员工因指纹发生变化考勤机无法正常识别时,须当日向人事行政中心申请重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1 目的 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劳动纪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职责 3.1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本办法,负责直属部门的考勤和休假管理。 3.2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负责本单元的考勤和休假管理。 4 内容和要求 4.1 考勤管理 4.1.1 作息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法定休假日休息,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的限制,可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4.1.2 工作时间 1)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各经营单元可依据具体生产情况自行调整工作时间。2)公司高管工作时间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生产、经警、后勤服务、营销、售后等岗位,可依据其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 4.1.3 打卡制度 1)员工出、入工作园区皆需打卡,员工须佩带员工身份卡并由本人打卡。 2)未佩带员工身份卡的员工须在工作区门卫登记,详细真实记录本人上、下班时间。 3)经警需严格督察未带员工身份卡的员工进行登记。并整理出当日的登记人员表格,连同登记本的复印件在次日中午前发送给人力资源部。 4)虽已出勤但未打卡且未进行登记者,视为缺勤按事假处理,其中:全天无记录者,计事假1天; 全天记录只有一次者,计事假半天。 4.1.4 迟到 1)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含)以内打卡且未请假者视为迟到。 2)员工乘公司班车上班,因班车原因未能按时打卡,不计迟到。

2011-12-19发布2012-07-11修订发布 2012-07-11实施 4.1.5 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未经请假提前30分钟(含)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4.1.6 旷工 1)未经请假、请假未准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30分钟以上未归者为旷工。 2)0.5~4小时以内不上班者计旷工半天;4小时(含)以上不上班者计旷工1天。 4.1.7 考勤管理实施 1)公司使用SAP HR考勤系统对员工考勤进行管理,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2)请假、出差、外出办事(超过2小时)须提前在OA中走审批流程(请假、出差、外出办事流程分别见附件3、5、6),流程结果将自动记录到SAP系统中,未事前申请者考勤系统将出现考勤异常。3)员工需及时在OA的“人力资源自助平台”中对考勤异常进行反馈。无OA账号的员工,由部门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代为反馈,交相关领导审批。 4)每月4日为上月考勤异常反馈截止日期,对所有考勤异常应审批办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SAP 系统将按制度扣减缺勤薪资。 5)委派人员由所在经营单元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并于每月4日前将考勤异常情况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6)旷工1天及以上的,员工的直接主管须在2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并将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管理机构。 7)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每月对考勤违纪情况进行通报、处罚。 4.1.8 违纪处罚规定 4.1.9 违纪处罚的连带管理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直接主管处以罚款50元/次: 1)同一员工每月迟到2次或以上;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重庆山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第二版) 为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考勤管理规定。 一、出勤 、工作时间: 公司目前试行大小周末轮换休息制度。大周末为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两天休息;小周末为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 至 下午 至 、打卡上下班,第一次打卡上午上班,第二次打卡中午下班,第三次打卡下午上班,第四次打卡下午下班。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安排,期间为带薪假。 、婚假( 天)、产假( 天)为带薪假。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 、病假 ①、病假应由本人或家属电话请假,身体康复后回公司补办请假手续。员工生病未住院的,应附购药发票或医院证明。 ②、员工生病住院的,应附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和《住院通知单》。 、事假 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书面请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 天以内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天以上 天以内的的事假各部门主管同意以后由经营部审批, 天以上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经营部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将请假凭证交经营部备案。 、婚假、产假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管理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考勤应如实记录,经营部负责监督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时,已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回来打卡,返回后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并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健全考勤休假制度,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其他劳动用工关系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除特殊规定外,本制度规定的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度使用,其天数连续计算,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第四条总经理工作部是人力资源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 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及同业的情况,对上下班的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六条考勤方式 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打卡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工作部,并在事后到总经理工作部及时补办请假等有关手续。 2、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考勤管理人员应如实做 好考勤记录和统计,并将其归档。

第七条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薪酬,也不享受福利待遇。 3、员工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者,公司有权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迟到或早退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于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到岗,按迟到处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50元,单月累计扣款不超过该员工应发工资的20%。 3、员工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含10次)者,公司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上下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勤的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休假制度 第九条公休假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和星期日属公休假日。 第十条法定休假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春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5月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的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 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的审查审核。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假期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和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处管理,健全劳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管理处与员工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 (一)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每月考勤期间为自然月,考勤登记表需部门各成员签名确认。 (四)党群综合部为管理处考勤管理部门,各部门于每月月初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填写好的考勤表交到党群综合部。 (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或虽经请假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或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旷工的,视为严重违反管理处规章制度行为,管理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条假期规定 (一)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男员工休陪产假的,当年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4、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年休假在自然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三)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2、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休婚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3、员工需到外地办理结婚事宜的,按休假批准权限,经批准,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往返路程假1-3 天。 4、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四)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时,可给予3天丧假。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

1目的与范围: 1.1为规范公司职员考勤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全体职员,特殊岗位管理办法由各部门自行制订,但必须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定义 2.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岗者为迟到。 2.2早退:工作时间内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2.3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考勤管理的责任部门。 4管理内容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总时间为40小时。 4.1.2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制,上下班刷卡记考勤;员工须于每天上午上班前及下午下班后各刷卡一次;业务人员每天9点必须打卡,下午下班允许不打卡,但必须提交《每日工作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抽查业务人员拜访记录,一经查不属实,将按旷工一日处理。 4.2.2员工上下班必须本人刷卡,忘记打卡必须写《签卡审核单》,经直接上司签字后有效,但一个月不能超过三次,从第四次起,按10元/次罚款。 4.2.3下列情况可免予刷卡: ——特殊岗位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可免予刷卡。依本条免刷卡者仍需遵守公司上班时间上班; ——因公出差者; ——请休假并经核准者。 4.2.4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按1元/分钟予以处罚;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员工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视同旷工。 ——员工旷工一天者,给予通报批评并以2天的工资标准给予负激励; ——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试运行期间,上班签到) 4.2.5员工因公出差1天以上,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领导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部门内存档备查。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表》并依相关权限核准后由人力部门存档备查,违者按旷工论处。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上班时间及打卡管理规定 1、公司办公人员上班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2、公司办公室员工实行每天上班4次打卡制度,统一使用钉钉软件打卡。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40前打上班卡;上午下班打卡12:00-12:30;下午14:10前打上班卡;下午18:00后打下班卡。 3、公司副总经理级(含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不参与打卡管理,但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外出办事需交代部门(或前台)备案管理。 4、员工上班时间延迟打卡(上午08:11-09:00,下午14:11~14:30),除已请示公司领导并得到批准情况外,视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打卡(上午09:00后,下午14:30后)除已请示公司领导并得到批准情况外,均视为事假处理。下班时间提前打卡(上午12:00前,下午18:00前),除已请示公司领导并得到批准情况外,均视为早退处理。 5、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第一次扣罚10元;第二次扣罚30元,第三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迟到则增扣20元,以此类推。扣罚金额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因公司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均视为出勤状态。外出应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得到批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外出应提前向董事长(或总经理)申请并得到批准,

并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7、员工本人(含管理层人员)确实在公司上班,因忙于工作(培训、会议等)错过上午下班打卡,或下午上班打卡的情况,由本人在钉钉APP填写补卡申请,申请必须在缺卡当天填写提交(超过缺卡当天24:00后提交的补卡申请均视为无效),且需要在申请中填写两位可以证明申请人在岗的员工姓名为证。如事后有查清该申请有假,申请补卡人与两位证明人均按当次迟到或早退扣罚处理,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8、为了让新进公司员工有适应使用钉钉打卡的习惯,每位新进公司员工有一周的适应期,适应期内漏卡申请可以暂时不需要同时两位公司员工证明。适应期自入职当天开始计算。一周后按本制度正常打卡规定执行。 四、旷工 1、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外出手续或申请,上班时间无故超过一小时以上未到岗,下班时间无故提前一小时以上早退,均按旷工半天处理。 2、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外出手续或申请,当日无故未在岗时间累计在四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3、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涂改、骗取休假证明休假,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4、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或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缺勤期间按旷工处理。 5、旷工按天数扣罚薪资,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做辞退处理,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请假管理规定 1、事假:指因私事员工本人(含管理层人员)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的事假应在休假前1天申请,经部门经理(或董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教学提纲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考勤与休假管理,保障员工权益,防范用工法律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乐曼科技所有员工。 三、相关术语 (一)考勤:指通过签到、打卡、点名等方式来获得团队或个人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和特定场所内的具体出勤情况(包括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休假、调休等情形)并进行管理的活动。 (二)休假: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流程规定,享受及执行相关假别并进行管理的活动,本流程涵盖及适用的假别具体为: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看护假及产假(孕期产检、产假、哺乳假)。 四、定义 (一)考勤员:由公司负责人指定,负责本单位考勤及休假工作的人员。 (二)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的情况。 (三)早退:离下班时间15分钟内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四)旷工: 1、未请假而缺勤,或当天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的情况。 2、旷工不足4个小时视为旷工半日;当日超过4个小时未满8个小时视为旷工一日。 3、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30天内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视为员工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加班:员工因客观原因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所承担的工作,经所在单

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视为加班。 (六)销假:未按原计划休假、调休,提前终止休假、上岗出勤的情况。 五、原则 (一)“合法、规范”原则:员工出差、休假和加班的审批需严格依据本规定及相关附件进行,实现规范管理。 (二)“及时、准确”原则:员工出差、休假和加班需提前向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在考勤员处登记备案,并且做到依据充分。 六、考勤管理具体要求 (一)工作时间: 5天8小时工作制 上班时间:9:00 -- 18:30 午休时间:12:00 -- 13:30 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 (二)打卡规定 1、打卡次数: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一日2次,上午1次,下午1次。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下班离岗时间。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到人事处领取考勤补卡单进行补卡,如员工未提交出勤证明的,视为旷工。 3、代打卡/签到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任何情况下员工均不得请他人代打卡/签到或代他人打卡/签到,造成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承担。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须获得直属上级批准后,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时间、事由后方可外出。(若未获得批准,擅自不到岗者,则按旷工处理) 5、因停电或指纹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人事部报到,月底由人事部考勤管理人员据此上报。 6、公司考勤周期为月记录制,每月1号至当月月底作为考勤周期。考勤员将将核算的考勤记录递交财务部核算员工当月工资。 (三)工卡管理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做好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确保公司有序高效运营,结合公司运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勤及休假对象为****全体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核算考勤资料和日常考勤稽核。 第四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考勤情况监督及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五条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日休息;如周六下午本岗位工作已完成,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后可提前下班。 (二)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午休时间11:30~13:00,下午13:00~17:00。 (三)周日及法定假日公司安排人员值班,在值班日对未履行工作安排的,给予书面警告, 罚款200元。 (四)员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作息时间如有变动或遇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法: (一)考勤实行上班/下班打卡登记制,每人每工作日(含加班)应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工作日上、下班未打卡者给予每次罚款20元。 (二)员工打卡考勤机提示信息有误、因停电或考勤机故障等原因未能打卡时,打卡者须即 刻与人资部取得联系,未取得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除因工作性质及特批无须打卡之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上下班须打卡。 (四)对工作时间因公外出的,须至综合部门卫室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人资部进行不 定期检查,未登记或登记不实者给予书面警告,每次罚款100元。 (五)出差员工/驻外员工由人资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擅自离岗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 给予通报批评或予以辞退。 (六)如有出差、请假、休假或其他异常考勤情况时,当事人须办理申请与审批手续或登记,并同时到人资部备案。对违反本条的给予书面警告,每次罚款200元。 (七)如有出差、请假、休假或其他异常考勤情况时,当事人应进行考勤(打卡);有审批 手续,无打卡记录的,每次罚款20元。 (八)对伪造上报考勤记录、谎报考勤数据等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每人每次 罚款200元。 第七条非正常考勤 (一)工作日上班前因公外出未打卡的,如因工作紧急前一日未能进行非正常考勤登记,事 毕到岗当日及时登记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并即刻打卡。 (二)工作日因公外出17:00前不能返回公司的,须于次日进行非正常考勤登记,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三)非正常考勤签批须每次签批,不得积累至整月签批。 (四)因接待客餐离岗时间22:30以后,次日可休息1小时;如因工作加班超过24:00点,次日可休息半日;到岗时须进行非正常考勤登记,或同时提供加班审批单,经主管副总经理审 批后生效。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用工环境,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 第二条:考勤内容 1、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在九点以前报到,算出勤一天;九点以后,十三点以前算出勤半天;十三点以后报到,不计出勤;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6、若因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经部门主管或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7、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小时经部门主管或负责考勤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手续; 8、工作时间: (1)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正常生产,所以作息时间暂定为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班时间为下午13:00-17:00,公休日为星期六、星期日。待生产(工作)需要时再作调整。 (2)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全额薪金假期:即元旦、春

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妇女节。 (3)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指纹考勤机(考勤机设在公司门卫处),具体考勤时间按考勤机系统时间为准;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外出办理业务,须填写《外出单》,每月对因公未及时到岗等其他原因的,各部门需在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的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报人力资源部。 (4)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岗: A.8:40分钟后到岗为迟到; B、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C、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D、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论。 (5)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 A、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B、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C、超过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论。 (6)擅离职守 A、擅离职守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B、擅离职守30分钟至6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 C、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 第三条:月考勤须知 1、迟到/早退的处罚: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与休假管理条例_2015年修订版 目录 第一节目的 (2) 第二节范围 (2) 第三节考勤总则 (2) 一、管理原则 (2) 二、定时工作制 (2) 三、弹性工时 (2) 四、考勤记录 (2) 五、特殊情况 (3) 六、准假权限与审核 (3) 第四节考勤与假期管理 (3) 一、迟到、早退、忘打卡 (4) 二、旷工 (4) 三、加班与调休 (4) 四、病假 (5) 五、事假 (6) 六、法定节假日、其他假别 (6) 七、年假 (6) 八、婚假 (7) 九、产假、相关育儿休假 (8)

十、丧假 (8) 十一、工伤假 (9) 第五节其它 (9) ------------------------------------------------------------------------------- 第一节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节范围 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节考勤总则 一、管理原则 1. 公司执行法定作息时间,考勤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 2. 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若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报公司行政部批准执行。 二、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7:30 午餐时间:中午 11:30-13:00 三、弹性工时 1.指员工在保证上午9:30到下午17:30分核心工作时间时,上班时间可延至上午10:30前,同时将对应的下班时间相应延至18:30后; 2. 适用范围:销售人员、技术人员; 3. 销售人员允许有弹性工作时间,允许出差、外派、商务走访等外事活动,工作时间内的办公调整,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填写《客户走访会晤记录单》。 四、考勤记录 1. 公司实行打卡考勤管理,上午上班时间与下午下班时间各一次,考勤周期为当月月初至月末;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守则.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休假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强化公司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特制定此办法。 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度的编制、修订、解释、宣传、处罚、检查、监督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负责人,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宣传、督导工作; 3)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并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尽职尽责出勤工作。 二、工作时间 三、考勤办法 1、员工上下班实行钉钉打卡,即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时各打一次卡。 2、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应秉承尊重事实的宗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负责人有作弊现象,发现一次,从当月绩效中负激励50远。 四、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1、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后30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 早退:下班时间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脱岗:上班时间30分钟内不在工作岗位为脱岗。 旷工:1)上班时间30分钟后、半天以内到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下班时间30分钟前、半天以内下班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3)未经请假而脱岗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岗的,按旷工整天计算;

4)缺卡且未提交考勤补卡申请的按旷工计算,上午缺卡按旷工半天处理,下午缺卡按旷工半天处理,上、下午均有缺卡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每月最多允许2次5分钟以内的迟到、早退,在此范畴内免受考核。超出范畴的员工迟到、早退或脱岗,发现一次负激励20元,月度内累计出现三次的按照旷工半天处理,月度累计出现五次的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3、因忘打卡、考勤机故障、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的,在事后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经理级(含)以上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打卡说明单》最迟可在次月三个工作日内补签完成,超过三个工作日补签《未打卡说明单》的,每次负激励20元,未补签的按旷工处理。 4、迟到、早退不得以未打卡为由填写未打卡《未打卡说明单》,一经查出,可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5、因个人原因忘打卡,每月最多只有两次补签《未打卡说明单》机会,超过次数每次负激励20元; 6、员工月度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三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五天)的,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 五、加班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也要求员工为了公司及个人竞争的需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请加班。 2、加班的定义:因工作需要,按公司规定程序申请并批准通过的,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期间(含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称为加班。不属于加班的情形:工作日与节假日换休的;实行弹性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的延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在正常工作之外组织的培训、参观、各种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以及出差期间的延时工作。 3、加班审批:加班需提前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确因遇到临时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加班申请流程的,必须于48小时内提交加班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按审批流程申报加班的,视为无效;虚报、谎报加班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加班必须打卡,加班确认以打卡记录为依据。 4、调休规则:员工在正常工作日调休需提交调休申请。调休以半天为最低计算单位。调休

XX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样式

北京首信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四条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2020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2020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一、目的 (3) 二、范围 (3) 三、职责 (3) 四、考勤规定 (3) 五、考勤异常及处理情况 (4) 六、休假管理 (5) 1.休假种类 (5) 2.法定节日 (5) 3.带薪年假 (5) 4.探亲假 (6) 5.病假 (6) 6.事假 (7) 7.婚假 (7) 8.产假 (7) 9.丧假 (7) 10.调休 (8) 11.工伤假 (8) 12. 公假 (6) 13.员工正常请假流程: (8) 14.部门负责人正常请假流程: (8) 15.如遇紧急情况临时请假流程: (9) 七、附则 (9)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同时为员工工资核算、福利发放和绩效考评等提供必要依据,特制定本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xxxx有限公司的所有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 三、职责 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及休假结果的统计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责任人,要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加班等情况,并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勤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30-11:30、13:00-17:00。 2.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员工考勤管理。 3.员工必须按照工作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 (1)实际上班时间晚于正常上班时间但不足30分钟的,记为迟到一次。 (2)下班刷卡时间早于正常下班时间但不足30分钟的,记为早退一次。 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足120分钟的,加记一次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时间达到120分钟的,记为旷工半天。 (3)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不含3次)的,每次扣除20元,以此类推。 4.加班管理 (1)早上08:30以前到岗的时间属于正常上班行为,不计算加班时间。 (2)计算加班时间的最小单位为0.5小时。 (3)员工延时工作加班,原则上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超36小时。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保障靖远县新力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术语、定义 3.1迟到:指超过规定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3.2早退:指未经批准无故不按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3旷工:指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或超假未经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工作程序、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工作时间 4.1.1公司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的工时制度。在公司特殊时期(例如投产前或者抢修设备、应急时期)公司全体员工暂时不执行此工作时间。 4.1.2日工作时间: 公司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4.1.3多班制工作时间

三班制:白班8:00~16:00,小夜班16:00~24:00,大夜班00:00~8:00。 两班制:工作时间按白班和小夜班执行。 4.1.4生产车间如遇特殊情况须变动工作时间的,应书面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变动。 4.1.5三班制、两班制的考勤单位,实行轮休。 4.1.6经车间(作业区)批准,加班加点的应作好时间、事由、批准人的记载并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可给予相等时间的补休。补休应在3个月内休息完。 4.2考勤管理 4.2.1公司实行上下班刷卡(刷指纹)或登记考勤表制度。 4.2.2考勤表的登记,以生产车间或作业区、部室为单位,真实记录员工出勤 情况。 4.2.3考勤员一般由车间主任、部室负责人或指定原则性强、工作作风正 派、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考勤员必须将考勤情况按规定的考勤符号逐日如实填写。各种假别须凭批准的请假单或休假单,请假单或休假单须附在考勤表后。 4.2.4考勤表和考勤符号由公司综合行政部统一制定。 4.2.5考勤情况每月末由考勤员在考勤单位内公布,接受被考勤人的监督后, 再汇总签字,上报车间(作业区、部室)主管领导人审查签字,次月初由车间(作业区、部室)报综合行政部,综合行政部负责人对车间(作业区、部室)上报的考勤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后作为薪酬计算的依据。 4.2.6考勤表由考勤和发放工资的单位长期保存,作为考核个人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和规范员工出勤和休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负责员工考勤休假的日常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并将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真实性进行稽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本部门人员出勤休假的日常管理工作,凡出现瞒报、漏报的,经公司研究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给予适当处罚。 第二章出勤管理 第四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因其他因素影响需调整工作时间时,按公司另行通知执行。 第五条除实施标准工时制外,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员工每日上班、下班应在门卫处亲自打卡签到,签到记录作为考勤依据。 第七条员工出勤情况统计实行日清月结,各部门考勤要如实进行统计,并于每月30日前上报《员工考勤统计表》到办公室。《员工考勤统计表》需经部门考勤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办公室考勤负责人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做好所有员工考勤汇总,并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作为当月工资制作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开始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员工超出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含)后到岗的,需在到岗后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按事假半天处理;到岗后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以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之内离岗的,按早退处理;员工需在超过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含)以上离岗的,应在离岗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以事假半天计;员工因突发原因未能在离岗前办理手续的,应于次日到岗后做出说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出现超过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含)以上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以旷工半天计。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特殊情形漏签或因公外出未及时打卡签到,应在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需外出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办公室办理外出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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