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对比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建筑吧-> 建筑消防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打印本页] 登录-> 注册-> 回复主题-> 发 表主题 月海星航2007-12-22 14:3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核电站核岛、矿山、军事设施、草原等以外的城镇、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0.3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城镇消防给水应与城镇给水管网同时规划、设计及实施。1.0.4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应结合工程特点,根据火灾危险性,以及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和扑救火灾的特点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0.5 工程设计采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专用组件、材料和设备应具备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1.0.6 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场所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与合理性,当不适应或不合理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7 8度及8度以上地震地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按有关规范执行。1.0.8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水灭火(消防)系统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 s 以水为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暴露防护等功能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系统、固定消防炮等。 2.1.2 消防给水系统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s/ 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 s 向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给水设施。 2.1.3 消火栓Fire Hydrant 与消防给水系统或给水系统相接,设有开关阀门和一个或多个出口被用于给消防水龙带供水或给消防车供水的装置。消火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 2.1.4 消火栓系统Hydrant(hose real)system 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 s 由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等组成的水灭火系统。 2.1.5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s of high pressure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流量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能满足其服务的水消防灭火设施灭火时所需要的额定压力和流量,且在其系统供水保护范围内,系统中不需要设消防给水泵的消防给水系统称为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1.6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s of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 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 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 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 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 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 3基本参数 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 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3.2室外栓表3.3.2 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

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 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 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3.6.2火灾延续时间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 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 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 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自喷1h;当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水幕时,不小于设置部位墙耐火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差异点总结: 1、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 建筑执行。(详见3.3.2、3.3.3、3.5.2、3.5.4) 2、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 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详见3.6.4) 3、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 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4、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详见4.3.3) 5、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 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详见4.3.4) 6、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详见4.3.6) 7、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 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详见4.3.9、4.3.10) 8、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详见11.0.7) 9、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 深井泵。(详见5.1.9) 10、<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 置备用消防水泵。(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 11、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详见5.1.11) 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详见5.1.12) 13、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一组消防水泵 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详见5.1.13) 14、增加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过滤器、压力表的规定。(压力表应设关断阀门) (详见5.1.16、5.1.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编制说明 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 设计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 编制目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是新编规范,专门针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编制,涵盖了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内容,其中许多内容是以往的规范没有涉及到或没有规定的,还有些内容是对以往的规定做了更改。在规范执行过程中,也会像以往的规范一样,存在理解偏差、不能正确合理把握、具体措施不当等问题,广大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者等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技术人员需要有一个过程来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的规定。本图集旨在系统地、直观地、权威地对规范予以解析,将会给技术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证工作质量。 4 适用范围 本图集供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使用。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5 编制原则 5.1 以规范的条文为依据,正确、形象地解释规范的条文。 5.2 尽量采用图示解释规范的条文,不便图示的辅以文字说明。 5.3 本图集选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的条文、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文及关联到其他相关规范的条文。 5.4 图示中着重强调条文的含义、执行方法、适用条件以及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5.5 图示只是对规范条文的解释与示意,不按工程设计中图纸绘制深度要求编制。本图集的图示不能代替施工图或初步设计图纸。 6 编制方式 6.1 图中蓝底部分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原文。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宋体字为普通条文。编号为规范的条、款、项的原有编号。 6.2 白底部分为与规范相对应的图示内容,是对规范条文的理解和解释。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对比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对比表注:删除的条文用删除线表示。

4.4.4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当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时L应符合下列 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X当消防车取水时L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Oat— 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3⅛⅛S三( 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矍L A4A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L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5.1.6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5.1.8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L 2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手匈- 4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的要求; 536—轴流深井泵官安装手水井7»防水池和其他 4当室外消火栓直接用于灭火且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大于30L/S时,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3.0.5室内消火栓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消火栓的流量和压力应满足相应建(构)筑物在 火灾延续时间内灭火、控火的要求;2环状消防给水管道应至少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供水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关闭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室内消防用水量; 3在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场所内,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4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应方便使用和维护。 3.0.6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生活、生产给水系统管网直接供水时,应在引入管处采取防止倒流的措施。当采用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时,该倒流防止器应设置在清洁卫生的场所,其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措施。 3.0.7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质应满足水基消防设施的功能要求; 2水量应满足水基消防设施在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最大用水量要求,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和用作消防水源的天然水体、水井或人工水池、水塔等,应采取保障消防车安全取水与通行的技术措施,消防车取水的最大吸水高度应满足消防车可靠吸水的要求。 3.0.8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中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在仅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下,有效容积应大于或等于50m∖其他情况下应大于或等于100m3;位线以上不少手心2‰-a 海拔高度每增如300®LS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30®;- —Nft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7第一牟水泵叶轮底部应低手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隹线"a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T水泵设计流量大F425L/s时L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T应满足水泵,蚀余量的要求上 -a~4ft⅞三*泵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4*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尸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规范是指为了保障消防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对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的设计、安装、使用及维护提出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下面将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的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消防给水系统 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包括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等。 2. 消防给水系统应有独立供水管道,并与生活用水系统分离,确保供水可靠性和安全性。 3.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有主、备水泵,主要设备应具备自动开启、关闭、起动和切换功能。 4. 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存在严重漏水、渗漏和堵塞等情况。 5. 消防给水系统应按照压力要求设置调压装置,以确保供水压力稳定在正常范围内。 二、消火栓 1. 消火栓的设置应满足灭火需要,布置应合理,便于消防车辆接近和使用。 2. 消火栓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建筑物高度、面积和燃烧性质等因素应考虑在内。 3. 消火栓应按照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识,便于消防人员和相关人员识别和使用。 4. 消火栓的箱体应具备防雨、防尘、防振等功能,确保消火栓设备的正常运行。

5. 消火栓的管道和接口应设有专用盖板或其他防护装置,以防止污水、杂物进入干扰使用。 三、使用和维护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工作性能和安全可靠性。 2. 消火栓设备应定期进行试水试压,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水压稳定。 3. 消火栓设备周围的场地应保持整洁,不得存在障碍物和杂草,便于消防车辆和人员的接近和操作。 4. 消火栓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器材和工具,如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使用。 5. 消火栓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应定期进行,提高灭火能力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四、应急预案和演练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的使用应纳入建筑物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中。 2. 建筑物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熟悉消火栓设备的使用方法、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包括消火栓使用和组织人员疏散等,提高应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规范的详细介绍,这些规范的实施对于保障消防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和重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一、引言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消防设施 之一。本文旨在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护,以确保其稳定可靠的运行,为火灾应急提供有效保障。 二、设计要求 1. 总体设计原则 (1)合理布局: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和火灾风险等级, 合理划分消火栓分区,确保系统覆盖全面。 (2)防冻设计:针对低温地区,应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确 保消防给水系统在低温环境下正常运行。 (3)防倒灌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非消防用水倒灌到消 火栓系统中,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4)消防水源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选择合适 的消防水源,确保供水充足。 (5)备用供水:对于大型建筑物或高风险场所,应设置备用 供水系统,确保在主供水系统故障时有备用供水可用。

2. 给水管道设计 (1)管道材料: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耐压强度高的材料,如不锈钢管、铸铁管等。 (2)管道防护:给水管道应设置防腐层和绝热层,确保管道 不受环境腐蚀和温度影响。 (3)管道直径:根据建筑物消防需求和水源供应能力,合理 确定给水管道的直径,以满足消防用水的流量要求。 3. 消火栓设计 (1)数量布局:消火栓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数量布置,每个 布局区域内应包含足够数量的消火栓,以确保消防用水的迅速供应。 (2)标志标识:每个消火栓位置应明确标记,标识清晰可见,方便消防人员迅速找到消火栓。 (3)安装高度:消火栓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不 低于地面水平线。 三、施工要求

1. 材料选择: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给水管材料、消火栓、阀门 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质量可靠。 2. 管道连接:给水管道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焊接、螺纹 连接等,确保连接紧密无渗漏。 3. 测试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压力测试和泄漏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维护管理 1. 定期检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状态。 2. 清洗消火栓:定期对消火栓进行清洗,确保消火栓内部无杂 质和堵塞。 3. 维修更换:对于出现老化、损坏或故障的管道、设备和消火栓,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五、安全注意事项 1. 管道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2. 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其对消防给水及 消火栓系统操作和维护的技能和知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 1. 引言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中重要的消防设施之一,用于提供灭火用水。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设计原则 2.1 安全性原则: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工作,并提供足够的灭火用水。 2.2 可靠性原则:系统设计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故障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2.3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安全和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材料和能源的使用,降低系统运行成本。 3. 设计要求 3.1 水源:根据建筑物类型、面积、高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水源,如自来水、水井或水池等,并确保供水量满足需要。 3.2 消火栓数量与布置:根据建筑物平面布局和消防需求,合理确定消火栓的数量和布置位置,保证覆盖面积和灭火水平。 3.3 消火栓管网:采用耐腐蚀、耐压的管材,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安装,并保证管网布局合理、通畅。 3.4 消火栓系统压力: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高度、水源供水压力等因素确定系统的工作压力,确保消防水流能够达到要求。 3.5 防冻措施:对于易受低温影响的地区,应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如加热、保温等,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6 操作与维护:设计应考虑操作和维护人员的便利性,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和维护手册,并设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4. 设计流程 4.1 方案设计:根据建筑物特点和消防需求,制定初步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经济评估。

4.2 施工图设计:在方案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包括管道布置图、剖面图、设备选型等,并编制施工图纸。 4.3 材料采购:根据设计要求确定所需材料的规格和数量,并进行采购,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供应。 4.4 施工安装: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安装,包括管道敷设、设备安装、接头连接等。 4.5 调试与验收:完成施工后,进行系统调试和性能测试,并组织验收,确保系统符合设计要求。 4.6 运行与维护:系统投入使用后,定期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和损坏,并记录相关信息。 5. 安全注意事项 5.1 管道防腐蚀:采用耐腐蚀材料,并做好管道内外的防腐处理,以延长使用寿命并减少泄漏风险。 5.2 设备选型: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消火栓、水泵等设备,并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5.3 排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以便及时排除管网中的积水,避免因积水而影响灭火效果。 5.4 防火墙与隔离带:在管道穿越防火墙或隔离带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火灾不会蔓延。 5.5 系统监测与报警:安装相应的监测装置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 6. 维护管理 6.1 巡检与保养:定期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6.2 故障处理: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损坏,并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以便后续参考和改进。 6.3 储备备件: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易损件的特点,合理储备备件,以便快速更换和修复。 6.4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对系统的操作熟练度和应急能力。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8.1 一般规定 8.1.1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灾特性和火灾危险性等综合因素进行。 8.1.2 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3.1 条的规定。 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其保证率不应小于97%,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或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 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 8.1.3 室外消防给水当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管道的供水压力应能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室外消火栓栓口处的水压从室外设计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MPa。 注:1 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径19mm 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120m 的有衬里消防水带的参数,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 2 高层厂房(仓库)的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压力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消防设备水压的要求; 3 消火栓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8.1.4 建筑的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合并的给水管道系统,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小时用水量时(淋浴用水量可按15%计算,浇洒及洗刷用水量可不计算在内),仍应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如不引起生产事故,生产用水可作为消防用水,但生产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阀门不应超过2 个。该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8.1.5 建筑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应为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室外设置的消火栓、水喷雾、水幕、泡沫等灭火、冷却系统等需要同时开启的用水量之和。 室内消防用水量应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室内设置的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等灭火系统需要同时开启的用水量之和。 8.1.6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置灭火器;住宅宜设置灭火器或轻便消防水龙。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的有关规定。 第1页共1页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 引言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的基本消防设施之一,其设计和施工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设备选择、施工及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消防给水系统 2.1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原则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布置消防给水设备、确保水源充足可靠、满足消防供水流量和压力要求、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与建筑物其他系统的协调运行。 2.2 消防给水设备 2.2.1 水泵 消防给水系统中的水泵应选用可靠性高、启动迅速、供水流量和压力调节范围广的泵类。水泵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消防水源的特点以及供水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2.2.2 水箱 水箱是消防给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作为消防用水的储备。水箱应具备防腐、耐压、密封性良好等特点,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水质清洁安全。

2.2.3 水源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可以选择来自市政供水系统、水井、水塔等。 水源的选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考虑保障消防用水的可靠性 和充足性。 3. 消火栓系统 3.1 消火栓系统设计原则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布置消火栓、设置适当数 量和流量的消防栓、保证消火栓的可靠性和易操作性。 3.2 消火栓设备 3.2.1 消防栓 消火栓是消火栓系统的核心设备,应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选型和安装。消防栓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高度、占地面积等参数进行合理 设置。 3.2.2 消火栓箱 消火栓箱作为存放消火栓设备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腐、防锈功能,并应设置在易于操作和识别的位置。 4. 施工与维护 4.1 施工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概述 2.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 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对比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文 5.新规中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正文 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概述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我国国家标准 GB50974-2014,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该规范主要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在火灾时能正常运行,提高灭火效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 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在供水时,可能的最大运行压力确定。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8.2.3 条,高压和临时消防高压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1.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静压; 2.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 3.采用稳压泵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为稳

压泵维持压力与水泵吸水口最大静水压力之和。 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对比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与《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例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对消防水泵的启动方式、压力开关的设置等方面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四、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相关条文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共有 368 条条文,其中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安全可靠。 五、新规中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消防技术的发展,新规中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许多方面有所改进和完善,以适应现代消防的需求。例如,新规对消防水泵的启动方式、压力开关的设置、减压阀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以提高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总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doc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 2.1使用术语比例减压阀。水流是从上到下的。可调减压阀垂直安装。水流是水平的。水平安装过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和管理要求:一般原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是高压的,不需要消防泵直接给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加压。平时压力不高时,低压消防供水系统会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低压消防供水系统能够满足车载或手动移动式消防泵等取水系统的要求。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等于室外螺栓和室内螺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和喷水系统的最大用水量。 两个或两个以上座位应根据最大座位进行计算和确定; 当结合生产和生活用水时,系统供水流量应为消防供水设计流量与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按15%计算。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程3.3.1根据建筑功能、容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3.3.2室外消火栓设计流程3.3.2表3.3.2注1。对于成组建筑,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相邻两栋建筑体积之和确定。对于木质文物,室外消火栓的设计流程应根据三级耐火等级对照表确定。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应大于50万㎡,室外螺栓设计流量按表中最大值加倍。3.3.3宿舍公寓室外螺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表中的公共建筑确定。3.5.1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建筑物。3.5.2室内螺栓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5.2注释1中规定的流量。D-E级高层厂房(仓

库)室内螺栓的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支水枪)。2.消防软管卷盘、便携式消防软管和干式消防栓竖管可以排除在消防栓的设计流程之外。3.当多层建筑具有多种功能时,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应根据表中的不同功能进行计算,取最大值。3.5.3当建筑物配有全保护自动水灭火系统时,高层建筑不得超过50m,室内螺栓设计流量应通过XXXX对减压阀的流量和压力进行测试。14.0.6阀门的维护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雨淋阀的辅助电磁阀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进行启动测试。如果操作异常,应及时更换。2 .每月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测试。3系统上的所有控制阀应使用铅封或链条固定在打开或规定的状态。铅封和链条应每月检查一次。如有损坏或损坏,应及时修理和更换。4室外阀门井和进水管中的控制阀应每季度检查一次。此外,当水源控制阀和报警阀组处于全开状态时,应确认每天对水源控制阀和报警阀组进行目视检查。应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6.系统报警阀的所有末端试水阀和放水试验阀每季度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应检查系统是否启动,报警功能和放水情况是否正常。7)当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全开状态时,应每月检测防回流阀的压差。并应符合《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T 25178-XXXX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其他储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4.0.11建筑使用性能功能或障碍物变化,影响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功能而需要修改。消防栓、消防泵接合器、消防泵室、消防泵、减压阀、报警阀和阀门应在14.0.12中重新设计,并有明确的标识。消防给水和消

新旧消防规范对比

新旧消防规范对比 篇一:火灾报警新旧规范比较 2014年5月1号,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开始实施,对比原来旧规有些内容改变不小,现总结几个改动较大的地方如下: 一、地址容量减少。 现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即地址总数不应超过200点。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正好一半),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也正好一半)。 如果是选用联动型火灾控制器来控制消防联动的话,则这台联动型火灾控制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所控制的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2、所连接的设备+模块总数不超过3200点;当然,每一总线回路需预留10%的余量,这是为了保证系统稳定性和灵活应对建筑相应的修改。 值得提醒的是:新《火规》实施后,不再允许采用一个编址中继器接多个非编址探测器,即多个探测器占用一个回路地址,现必须一个回路地址点对应一个独立的设备。 二、增加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设置要求。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隔离器保护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下面是老杨画的系统图,保证了每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设备数量都小于32点。

三、车库由感温探测器改为感烟探测器。 估计是早年中国贫困,汽车真乃高大上产品,那个年代再冒农烟的车都是宝贝,旧规是迫于国情和社会现实而规定车库选用感温探测器。可是现代不一样了,汽车不再是那么的珍稀,冒浓烟就差不多要报废了,因此新《火规》要求车库选用感烟探测器。反正不管怎么样,这是好事!因为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比感温探测 器保护面积大,所以制图时探测器布置点数减少了,连线变少了,工作量也会有所减少。 四、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据公安部消防局的数据统计,住宅火灾起数占总火灾起数的40%左右,但死亡人数却占总死亡人数的近70%。可以看出住宅火灾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火灾死亡人数多的最大元凶祸首,住宅建筑的火灾提前预警设施理应要被重视起来。新《火规》针对不同的建筑管理等情况,将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种类型,里面说明了四类系统的组成、设置要求和分别适用于什么类型的住宅建筑。但是,是否所有的住宅建筑住户内都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类高层和多层住宅建筑住户内也要设吗?这点新规并没有提及,同时新规也删除了对系统保护对象的分级。 老杨认为,住宅建筑是否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这应该将在《建规》和《高规》合并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会得到明确的规定,这本规范会在2015年5月份开始实施,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五、增加对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3 差不多参数 3.1 一样规定 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刻内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3.1.2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2 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时,应按其中一栋或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 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给水的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最大时流量之和,其中生活最大小时流量运算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2.1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依照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运算确定。 3.2.2 城镇和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量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刻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运算确定。同一时刻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以下规定: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注:1 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之间的体积之和确定; 2 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两类物品库房确定; 3 国家级文物爱护单位的重点转木木结构和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 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建筑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3.5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1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 10-1实施) - 百度文库 请稍等... 百度文库 搜索文档或关键词 普通分享 >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014-10-1实施) VIP专享文档 2019-10-18 131页 用App查看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2014-01-19 发布 2014-10-01 实施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 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条文说明】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新建建筑是指从无到有的全新建筑,扩建是指在原有建筑轮廓基础上的向外扩建,改建是指建筑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或全面改造,如厂房改为餐厅、住宅改为宾馆、办公改为宾馆或办公改为商场等。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 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条文说明】 1.0.3 本条规定了采用新技术的原则规定。 本条规定根据工程的特点,为满足工程消防需求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情况下选择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采用四新的原则是促进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进步,使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走“科学 - 技术 - 应用”的工程技术科学的发展道路,使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更加 具有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四新技术的应用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和准入制度的产品。 【条文说明】 1.0.4 本条规定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专用组件、材料和设备等 产品的质量要求。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平时不用,仅在火灾时使用,其特点是系统的好坏很难在日常使用中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这是在建设工程中唯一独特的系统,因为其他的机电系统在建筑使用过程中就能鉴别好坏。尽管本规范给出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日常维护管理的规定,但系统还是应从产品质量抓起。如美国统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失败有 3% ~ 5% ,英国则有 8% 左右。因此一方面要加 强系统维护管理,另一方面要提高产品质量,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组件的安全可靠性是系统可靠性的基础,所以要求设计中采用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经国家认可的专门认证机构认证以确保产品质量,这也是国际惯例。所以专用组件必须具备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等。 我国 2008 年颁布的《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 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xxx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xxx—200x,自200x年x月x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x年xx月xx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件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广州市设计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科进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龙阀门厂、广东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xxx。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消防技术的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流量、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供水设施、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和附录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5号,邮编: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修订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1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0.4 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0.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消防水源 fire water 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 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 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 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1.7 高位消防水箱 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2.1.8 消火栓系统 hydrant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2.1.9 湿式消火栓系统 wet hydrant system/wet standpipe system 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0 干式消火栓系统 dry hydrant system/dry standpipe system 平时配水管网内不充水,火灾时向配水管网充水的消火栓系统。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