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8.05.08发布 1998.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3.1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4.1尺寸及偏差

4.1.1平面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一边长度大于3000mm的玻璃以及异型制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4.1.2

4.1.3 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4.1.4边部另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4.1.4.1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4.1.4.2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小于4mm的孔由供需双方商定,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遥规定。

4.1.4.3孔的大小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4.2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

4.3 弯曲度

平型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5%,波形时应不超过0.3%。

4.4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4.5 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其端部不是刀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不大于45°。

4.6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4.7 透射比

钢化玻璃的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4.8 抗风压性能

钢化玻璃的抗风压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5试验方法

5.1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5.2 厚度检验

使用GB 1216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结

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二位。

5.3外观检验

以制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距离玻璃表面600mm,用肉眼

进行检查。

5.4弯曲度测量

以平面钢化玻璃制品为试样。试样垂直立放,水平放置直尺贴紧试样表面进行测量。

弓形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表示。波形时,用波谷到波峰的高与波峰到

波峰()或波谷到波谷的距离之比的百分率表示)。

5.5 抗冲击性试验

5.5.1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的同种类的原板玻璃,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

的尺寸约为610mm×610mm的钢化玻璃。

5.5.2 用图1所示的铁框支撑试样,使冲击面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时,需要使用

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5.5.3 用直径为63.5mm(质量约1 040g) 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的

高度,使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mm的范围内。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

一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图1落球试验用试样支撑框

5.6 碎片状态试验Array

5.6.1 试样从制品中随机抽

取。

5.6.2 试验设备为曝光和晒图

装置。

5.6.3 试验步骤

5.6.3.1 将钢化玻璃试样放在

相同开关和尺寸的另一块试样

上,在两块试样之间放上感光

纸,并用透明胶带纸沿周边粘

牢。

5.6.3.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

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

率半径为0.2mm±0.05mm的小锤或冲

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5.6.3.3 感光纸应在冲击后10s内开

始曝光并且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

5.6.3.4晒图后,除去距离冲击点

80mm范围内的部分,从图中造反碎片

最大的部分,在这部分中用

50mm×50mm的矩形平面钢化玻璃。

5.7 散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5.7.1试样试样为与相同厚度的同种类的原板玻璃,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mm×864mm的矩形平面钢化玻璃。

5.7.2试验装置试验装置由图2所示的试验框和图4所示的冲击体构成。

5.7.2.1试验框的构造如图2所示,主要部分采用高度大于100mm的槽钢,用螺栓固定在地

面上,在其背后加支撑杆,以防在撞击时移位或歪斜。

5.7.2.2试样采用如图2及图3所示的木制固定框,如图3所示,安装在试验框上。试验的四周与固定框的接触部位用符合GB/T 531规定的硬度为A50的橡胶条垫衬。

试样安装后,橡胶条的压缩厚度为原厚度的10%~15%,而且,固定框的内部尺寸比试样尺寸约小19mm。

5.7.2.3 冲击体如图4(4) 所示,冲击体是带有金属杆的皮革袋装填霰弹后把袋的上下端用螺母固定紧,再把皮革袋的表面用宽12mm,厚0.15mm左右的玻璃纤维增强聚酯尼龙带交叉地倾斜卷缠起来,直至表面完全覆盖成袋状体,其质量为45kg±0.1kg。

图2霰弹袋试验框

1-固定壁;2、5-增强支架;3、9-试样框;4-用螺栓固定的底座;5-木制紧固框;6-试样的中心线;7-下落高度;8-直径3mm左右的钢丝绳

1)用厚度为1.5mm的人造革把2块A片和4块B片缝合在一起(见图4(b)),缝边(虚线部分)5mm左右。

2)用公称尺寸为Φ2.5mm的铅砂装填。

图3木制固定框和试样的安装

1-试验框;2-橡胶板;3-木制紧固框;4-限位块;5-试样

图4冲击体

1-弯杆或附有吊环螺母的杆;2-套简螺(长度25mm,直径32mm)

3-直径9.5mm螺杆;4-金属垫片(厚4.8mm±1.6mm)

5-吊铁丝用的吊环螺母;6-螺杆传动的软管夹;7-吊绳(卸下)

5.7.3 试验步骤

5.7.3.1 如图2所示,用3mm直径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面小于13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50mm以内。

5.7.3.2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近一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750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一次。

5.7.3.3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升高至1200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5.7.3.4 下落高度为30mm, 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

5.8 透射比

按GB/T 5137.2方法进行试验。

5.9 抗风压性能

按JCF/T 677 方法进行试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

6.1.1 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全部检验项目。

6.1.2 出厂检验: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6.2 抽样方法

6.2.1

6.2.2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6.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6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英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产品应用集装箱或木箱包装。每块玻璃应用塑料或纸包装,玻璃与包箱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7.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玻璃厚度、等级、厂名或商标”等字样。

7.3 运输

产品可用各种类型的车辆运输,搬运规则、条件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运输时,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应与输送车辆运动方向相同,应有防雨措施。

7.4 贮存

产品应垂直贮存在干燥的室内。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 分类及应用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尺寸及偏差 平面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一边长度大于3000mm的玻璃以及异型制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曲面钢化玻璃开关和边长的允许偏差,吻合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钢化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边部另工及孔径允许偏差 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厚度,小于4mm的孔由供需双方商定,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遥规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孔的大小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但不允许有大于1mm的爆边。 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外观质量

弯曲度 平型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波形时应不超过%。 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超过40个,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mm,其端部不是刀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形碎片与边缘形成的角不大于45°。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1) 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每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m2面积的质量。 (2)散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mm时,试样不破坏。 透射比 钢化玻璃的透射比由供需双方商定。 抗风压性能 钢化玻璃的抗风压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5试验方法 尺寸检验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厚度检验 使用GB 1216所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每边的中点,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二位。 外观检验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 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 《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 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 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 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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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膜检验规范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1.目的 : 为了检测玻璃膜的性能,保障所提供的产品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玻璃膜产品的检测,以及需要我司提供检测报告的玻璃膜产品。 3.检验环境:正常日光灯(800-1200LUX 光照),距离30cm处以 45角目视10秒; 试验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中进行。 4.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利用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判断; 每批次来料至少要做1pc 的性能测试:透光率、铅笔硬度、落球测试等等。 100pcs <来料数量> 1pc,性能测试抽测 1pc; 1000pcs <来料数量> 100pcs,性能测试抽测 3pcs; 10000pcs < 来料数量> 1000pcs ,性能测试抽测 5pcs; 5.性能测试项目: ( 一) 透光率测试 ( 二) 耐磨测试 ( 三) 硬度测试(铅笔划痕) ( 四) 落球测试(跌落) ( 五) 拉力测试 ( 六) 耐油污(疏水)测试 ( 七) 排气性能测试 ( 八) 触摸灵敏度测试 ( 九) 1D/2D 硬度测试 下面分别对以上测试项目进行说明,测试时根据不同玻璃膜的材质进行甄别分类测试。

一.透光率测试 检验人员利用透光仪进行判断。透光率越高产品的贴膜效果越好。 仪器名称:透光仪 检验依据:参照产品材质规格、承认书。 操作步骤: 1.4.1启动仪器电源,等待仪器启动后自检完成后开始测试; 1.4.2把待测试的玻璃膜撕掉保护层,放置在测试处(如下图示); 1.4.3读取测试数值,记录测得的“可视光”数值; 1.4.4取不同的测试点测试 4 次,取最小值记录; 结果判定参考范围: 透光率玻璃膜透光率93% 记录测试结果。 备注:名词解释 可见光(即可视光):是电磁波谱中人眼可以感知的部分,可见光谱没有精确的范围;一般人的眼睛可以感 知的电磁波的波长在400 到 700 纳米之间,但还有一些人能够感知到波长大约在380 到 780 纳米之间的电磁波。正常视力的人眼对波长约为555 纳米的电磁波最为敏感,这种电磁波处于光学频谱的绿光区域。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 2006-03-01实施 标准编号:GB15763.2-2005 5要求 5.1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 (单位为毫米) 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 圆孔 5.1.5.1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1.5.2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1.5.3 孔的位置 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钢化玻璃保护膜检验流程图

玻璃保护膜半成品以及成品检验标准 序 检验项目品质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数量记录确认号 1 材质与订单要求材质一致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划伤产品表面不可有明显划伤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破损产品表面不可有破损,裂痕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异色点产品表面不可有明显异色点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气泡离型膜贴覆玻璃面不可有气泡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贴覆不到 离型膜贴覆玻璃面贴覆后不可有明显偏位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2 外观位 脏污产品表面不可有脏污,晶点,手指印等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长度依据产品检验标准图要求测量卡尺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宽度依据产品检验标准图要求测量卡尺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厚度依据产品检验标准图要求测量卡尺&厚度每批抽样5PCS 检验记录表品检 3 规测量 尺寸 产品在相应机型上进行试贴,排气性为中间 每批抽样3PCS 试贴真机往外匀速覆在机型表面,表面无气泡、无雨真机检验记录表品检 检查 点、无白边、无雾点。 透光率高清玻璃透光率应≧90% 光电雾度仪每批抽样1PCS 检验记录表实验室检测检查 雾度高清玻璃雾度应≦2%光电雾度仪每批抽样1PCS 检验记录表实验室检测检查 检查 4 特性表面效果表面高清透明四周有2.5D扫光弧度目视AQL=1.0抽样检验记录表品检 防指纹防 1.防指纹防油污:用油性笔在玻璃表面划 油性笔每批抽样1PCS 检验记录表品检 油污线,笔迹呈水滴状,且易擦试,检查 硬度750g-9H(负重750g砝码,硬度为9H)电动铅笔硬每批抽样1PCS 检验记录表实验室检测度机检查 重量为32g钢球,在高度为60CM处自由落下 落球跌落测每批抽样5PCS 跌落测试记录跌落测试一次,产品完整无碎裂。(钢球必须落在产实验室检测 试仪测试表 品正中间处) 可靠 滴水角度测试:磨擦前要求水滴角度大水滴角测试 5 性测水滴角度每批抽样1PCS 水滴角测试记 于103度,负重1kg砝码钢丝绒来回磨擦 1200 仪+钢丝绒实验室检测试测试测试录表 次后要求水滴角度大于90度耐磨测试机

最新钢化玻璃(建筑玻璃)国标

最新钢化玻璃(建筑玻璃)国标 1 范围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3定义及分类 3.1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分类 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 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 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5 要求 钢化玻璃的各项性能及其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其中安全性能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12 5.1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1.1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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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XXXXXXX电子有限公司作业规范 WI-PZ-2X A/0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玻璃膜检验规范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本文件隶属深圳市XXXXXX电子有限公司的文化资产,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影印。 深圳市XXXXXXX电子有限公司发布

1. 目的: 为了检测玻璃膜的性能,保障所提供的产品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玻璃膜产品的检测,以及需要我司提供检测报告的玻璃膜产品。 3. 检验环境:正常日光灯(800-1200LUX光照),距离30cm处以45角目视10秒; 试验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中进行。 4. 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利用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判断; 4.1每批次来料至少要做1pc的性能测试:透光率、铅笔硬度、落球测试等等。 ●100pcs <来料数量>1pc,性能测试抽测1pc; ●1000pcs <来料数量>100pcs,性能测试抽测3pcs; ●10000pcs <来料数量> 1000pcs,性能测试抽测5pcs; 5. 性能测试项目: (一)透光率测试 (二)耐磨测试 (三)硬度测试(铅笔划痕) (四)落球测试(跌落) (五)拉力测试 (六)耐油污(疏水)测试 (七)排气性能测试 (八)触摸灵敏度测试 (九)1D/2D硬度测试 下面分别对以上测试项目进行说明,测试时根据不同玻璃膜的材质进行甄别分类测试。 一.透光率测试 检验人员利用透光仪进行判断。透光率越高产品的贴膜效果越好。 1.2 仪器名称:透光仪 1.3 检验依据:参照产品材质规格、承认书。 1.4 操作步骤: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完整版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3.1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安全生产)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1、目的 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与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 2.1 汽车前风窗玻璃 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并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 钢化玻璃 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 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 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 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 3.1 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 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 抗冲击剥落性能 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 霰弹袋冲击试验 普通夹层合格后,可以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1 0.38mm胶片或湿法夹层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Ⅲ类试验(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直接做Ⅱ-2),合格后,应申请人要求可按Ⅱ-2、Ⅱ-1依次试验,直至不合格,批准时,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 3.1.2.2 0.76mm胶片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Ⅱ-1试验;合格后,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如不合格,做Ⅱ-2,仍然不合格,做Ⅲ类。(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3 1.14和/或1.14mm以上胶片

钢化玻璃技术要求(BLD)

钢化玻璃技术要求 一、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 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GB/T9963-1998 钢化玻璃 二、技术要求 2.1 尺寸类技术要求 1)长度尺寸要求: 长宽尺寸在0-2500mm范围内尺寸公差要求为0~(-2)mm,此公差要求也适用于圆形钢化玻璃。 2)对角线尺寸要求: 对角线尺寸要求在0-1000mm范围内尺寸公差要求为1~(-2)mm,对角线尺寸在1000mm-3000mm范围内尺寸公差要求为0~(-4)mm。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3)厚度尺寸要求: 厚度为3-3.5mm的尺寸允许偏差为±0.2mm,同一片玻璃厚薄差为0.25 mm;厚度为3.5-4.5mm的尺寸允许偏差为±0.3mm,同一片玻璃的厚薄差为0.3mm。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2.2 外观类技术要求 1)爆边要求: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三分之一的爆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2)划伤要求: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长度小于50mm 的4条;宽度在0.1mm以上0.5mm以下的长度小于50mm的允许1条。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3)结石、裂纹、缺角、夹钳印要求 结石、裂纹、缺角、夹钳印要求均不允许存在。 4)钢化玻璃气泡要求: 气泡与气泡之间的间距大于300mm。每块玻璃上2mm2的气泡不超过2个,1mm2的气泡不超过6个。 5)夹杂物要求 ≧3*0.5mm的有色的夹杂物为不合格; 〈3*0.5mm的夹杂物在满足间距大于300mm、距离边缘8mm的条件下为合格; 〈3*0.5mm的夹杂物在以上的区域外,满足眼睛到玻璃的距离为100cm的条件下1.5的视力裸视,同时在夹杂物背面垫一蓝色的电池片,夹杂物不可见为合格,可见为不合格。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6)磨边要求 磨成C型边,四个边角倒角2-5mm,边缘不允许有凸出。 7)崩边要求 按下图所示。

AF钢化玻璃膜检验标准

华为镀膜玻璃系列 检 验 标 准

1. 目的 建立华为镀膜玻璃系列真空镀膜玻璃的检验作业标准,使操作人员有据可依。 2. 范围 适用于华为镀膜玻璃系列真空镀膜玻璃产品的外观检验及可靠性测试。 3. 权责 执行华为镀膜玻璃系列检验程序的检验员和工程师按此标准作业。 4. 定义 (1)点状缺陷Circular Defects : (2)线状缺陷Linear Defects : (3)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构成威胁。 ( 4)主要缺陷(Major Defect ) 对产品外观产生直接或潜在影响,顾客明确表示不接受。 (5)轻微缺陷(Minor Defect ) 顾客可以让步接受的缺陷 5.检验条件 (1) 环境温度:25 ± 3度 ; 检视距离:灯光 45 ± 5厘米;目视距离:20-30厘米. (2) 检视角度:45°~ 90°;平视与上下反光检验. (3) 检视照度: 800~1200 Lux 。 (4) 检视时间:定点3s ,总时间6-9S 。 (5) 检验背景颜色:黑色 (6) 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 1.0以上 (7 ) 注意事项:检验时不使用任何放大装置。

6. 抽样方式 外观检验:抽样计划参考MIL-STD-105E单次正常抽样表LEVELⅡ,AQL=0.65;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0.65;一般缺陷=1.0 可靠性测试:抽样计划参考MIL-STD-105E S—1抽样表 7.检验项目 7.1 外观检验项目 崩边、角崩、沙崩 不允许有崩边、角崩、沙崩,锯齿等。

破裂、裂痕 不允许有破碎、断裂7.2可靠性测试方法及标准

最新钢化玻璃国标-中国钢化玻璃

最新钢化玻璃国标(建筑玻璃) 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 2:Tempered glass 1 范围 GB15763的本部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GB15763的本部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如工业装备、家具等)钢化玻璃,如果没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 3定义及分类 3.1定义 钢化玻璃: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的碎片状态。 3.2分类 3.2.1 钢化玻璃按生产工艺分类,可分为: 垂直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夹钳吊挂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水平法钢化玻璃:在钢化过程中采取水平辊支撑的方式生产出来的钢化玻璃。 3.2.2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4 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 生产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用于生产钢化玻璃的玻璃,玻璃的质量由供需双方确定。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8.05.08发布 1998.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3.1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钢化玻璃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英文名称:Safety gl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 Part2: Tempered glass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08-30发布 2006-03-01实施 标准编号: 5要求 允许尺寸及允许偏差 5.1.1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5.1.2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单位为毫米)

? 5.1.3其他形状的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商定。 边部加工 边部加工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圆孔 概述 本条只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小于4mm的钢化玻璃。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 表4孔径及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5.1.5.3 孔的位置 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 ? 图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 ?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 ?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 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2)。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5.2.1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5.2.2 对于表5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5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外观质量

手机保护膜钢化璃玻膜检验标准最版

玻璃膜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了检测玻璃膜的性能,保障所提供的产品能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生产玻璃膜产品的检测,以及需要我司提供检测报告的玻璃膜产品。 3. 检验环境:正常日光灯(800-1200LUX光照),距离30cm处以45?角目视10秒; 试验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5%中进行。 4. 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利用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判断; 4.1每批次来料至少要做1pc的性能测试:透光率、铅笔硬度、落球测试等等。 100pcs <来料数量>1pc,性能测试抽测1pc;

1000pcs <来料数量>100pcs,性能测试抽测3pcs; 10000pcs <来料数量> 1000pcs,性能测试抽测5pcs; 5. 性能测试项目: (一)透光率测试 (二)耐磨测试 (三)硬度测试(铅笔划痕) (四)落球测试(跌落) (五)拉力测试 (六)耐油污(疏水)测试 (七)排气性能测试 (八)触摸灵敏度测试 (九)1D/2D硬度测试

下面分别对以上测试项目进行说明,测试时根据不同玻璃膜的材质进行甄别分类测试。 一.透光率测试 检验人员利用透光仪进行判断。透光率越高产品的贴膜效果越好。 1.2 仪器名称:透光仪 1.3 检验依据:参照产品材质规格、承认书。 1.4 操作步骤: 1.4.1 启动仪器电源,等待仪器启动后自检完成后开始测试; 1.4.2 把待测试的玻璃膜撕掉保护层,放置在测试处(如下图示); 1.4.3 读取测试数值,记录测得的“可视光”数值; 1.4.4 取不同的测试点测试4次,取最小值记录; 1.5 结果判定参考范围: 透光率玻璃膜透光率 ? 93% 1.6 记录测试结果。

钢化玻璃最新标准

钢化玻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1998.05.08发布1998.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3.1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强化玻璃标准

钢化玻璃标准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日本标准JISR3206(1989版)《钢化玻璃》对GB9963-88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日本标准等效,但考虑到其适用范围,增加了抗风压性能的要求。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原名为JC 293-82《平型钢化玻璃》,1986年重新制定该标准,删除其中关于汽车、船舶用钢化玻璃的规定,一名为《钢化玻璃》并于1988年发布后实施。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了原标准中的Ⅱ类钢化玻璃并重新分类,将霰弹袋的最大冲击高度2300mm改为1200mm,经过这样的修改,这项试验就不仅仅是观察其碎片状态,而是用于判定玻璃安全性能的试验。另外,鉴于我国钢化水平的提高,将原4mm厚玻璃落球冲击破碎后称量最大碎片质量的方法改为用制品作试样,小锤冲击后检验碎片的方法;且去掉原标准中对抗弯强度和热稳定性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GB9963-88。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蜀一、汪如洋、韩松、王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建筑、工业装备等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31-92 硫化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GB 1216-85 外径千分尺 GB 4871-1995 普通平板玻璃 GB 5137.2-1996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GB 11614-89 浮法玻璃 JC/T 677-1997 建筑玻璃均布静载模拟压试验方法 3 分类及应用 3.1 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类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 钢化玻璃按应用范围分类,分为建筑用钢化玻璃和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4要求 不同种类的钢化玻璃必须符合表1相应条款的规定。 表1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条款 技术要求 建筑用钢化玻璃 建筑以外用钢化玻璃 试验方法 尺寸及偏差 4.1

镀膜钢化玻璃外观检验要求

玻璃外观检验标准 1、崩边、爆边、掉角要求:每片玻璃允许的崩边、爆边要求:沿边缘方向长度 不超过10mm,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1mm。崩边、爆边不得留有尖锐角。对于Shark’s Teeth (鲨鱼齿状痕),在厚度方向的要求为不超过其厚度的1/3。掉角在沿玻璃板面边缘方向延伸深度不超过3mm,在厚度方向的要求为不超过其厚度的1/3。 2、划伤要求:判断标准为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将干净的玻璃竖直放置。观察者距离玻璃1.5m的条件下1.5的视力裸视观察30秒,对于可见的划伤,其每片玻璃允许的划伤规格和数量见下表 3、玻璃表面不允许存在结石、裂纹、缺角、夹钳印。 4、夹杂物: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将干净的玻璃竖直放置。观察者距离玻璃1.5m的条件下1.5的视力裸视观察30秒。对于能够看得见的夹杂物,尺寸超过1.5mm×0.5mm不可接受;尺寸小于1.5mm×0.5mm可接受。对于在此方式观测下,不能够看得见的夹杂物可接受。任何可接受的夹杂物两个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并且一片玻璃上最多允许有不超过4个夹杂物。从玻璃边缘向内8mm范围内的不影响玻璃强度的夹杂物不做数量限制。 5、玻璃四周要磨成C型边,四个边角倒角为1-5mm,边缘不允许有凹凸不平。 6、缺角:缺角的深度不得大于1mm,长度、宽度不得大于2mm。 7、钢化玻璃气泡要求:钢化玻璃气泡分圆形和长形。一般将长度小于宽度2倍的气泡认为是圆形气泡;将长度大于宽度2倍的气泡认为是长形气泡。判断标准为在较好的自然光或散射光照条件下,将干净的玻璃竖直放置。观察者距离玻璃1.5m的条件下1.5的视力裸视观察30秒,对于不可见的气泡不做数量限制,对于可见的气泡其每片玻璃允许的气泡规格和数量,圆形、方形气泡要求如下表: 说明:气泡与气泡之间的间距大于300mm。对于不作为气泡的可视气泡,在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1、磨边: 精磨尺寸:4-6厘,允许公差±0.15mm,8-12厘,允许公差±0.20mm; 精磨光滑流畅,可根据客户的要求检测,不能有崩边现象。 长、宽尺寸:允许公差±1.5mm,特殊要求以客户图纸为准。 对角线 玻璃两对角线长度误差±2mm; 2、钻孔: 孔径公差±0.5mm,特殊要求以客供图纸为准; 孔距:孔与孔之间的公差为±1.5mm,拉手孔的公差为±1mm,特殊要求以客供图纸为准; 孔到边的公差为±1mm,特殊要求以客供图纸为准; 3、钢化: 直线边弯曲度:允许公差±0.2mm,波形、弧形平弯钢都不得超出该标准,异形允许±0.25mm; 直边船形:允许公差±1mm,拉手孔直线公差±1mm,特殊要求以客供图纸为准; 对角中心扭拧度:允许公差±2mm,整件弯钢对角线与中心相交点,上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此标准; 弧位:纯弧,以外弧面观察,活动门允许公差±1.5mm,固定门允许公差±1mm,用大于玻璃2mm木模试套能套入且能滑动则判定合格;异形:允许公差±2mm,能套入槽滑动,弧位线以外弧面为标准,肚位活动与固定门允许公差±1.5mm,以外弧观察为准,包括中心与两侧面。活动门凸1mm,凹2mm,允收,固定门也一样。 弧位直角边:允许偏差≤40mm,R位小于500mm的玻璃允许≤50mm,R位大于

500mm允许≤40mm. 弦长、弧长允许公差±1.5mm,弧长以外长为准,弦长以外弦长为准 表面波纹:距离600mm,自然光下,正面对光呈波浪状细纹,允许长<10mm,宽度<0.8mm的小于等于3条每件,允许轻微,并且波纹呈不规则分布,整批产品不超过10%。 麻点:距离600mm,自然光下,正面对光呈小泡点状,允许直径≤1mm,的麻点在玻璃两头300mm,少于3个每件,允收,整批产品不超过10%。 绳印:距离600mm,自然光,正面对光,玻璃表面无明显反光小凹点,允许长<8mm,宽度<2mm,允收。 钢化彩虹、白霜:距离600mm,自然光,正面对光呈彩虹状,允许与产品面成30-90度视角轻微可见的白雾,允收。 丝印商标:允许公差±2mm,图纹规格允许±3mm,牢固度不允许刮掉,丝印钢化后,图样用钥匙纯面刮不掉为准。 暗裂、孔裂:不允许 崩边、崩角:崩边≤1mm,崩角≤2mm,允许轻微,以抛光打磨合格为准。 划伤:距600mm,自然光下,明显可见,长度≥10mm,宽度≥0.2mm,用指甲刮手感明显,需返修抛光处理;轻微划伤:长度≤15mm,宽度≤0.15mm,无明显手感,允收。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与方法 钢化玻璃(Tempered glass/Reinforced glass)属于安全玻璃。钢化玻璃其实是一种预应力玻璃,为提高玻璃的强度,通常使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玻璃承受外力时首先抵消表层应力,从而提高了承载能力,增强玻璃自身抗风压性,寒暑性,冲击性等。由于关系到安全问题,钢化玻璃的检验就显得尤为重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玻璃的分类、技术要求、外观质量、尺寸及偏差、平整度(平钢化)、吻合度(弯钢化)、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适用于浮法玻璃制造的平型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及曲面钢化玻璃制品。若与其它材料复合,其加工制品如夹层、中空或镀膜、则最终产品也应满足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 2.参照标准 GB/11614-1999 《浮法玻璃》 GB/T11944 《着色玻璃》 GB/T 18915.1-2002 《低辐射镀膜玻璃》 GB/T9963-1998 《钢化玻璃》 GB/17841-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GB/T-18915 《热反射玻璃》 GB9962-1999 《夹层玻璃》 GB11944-2002 《中空玻璃》 GB/T9963-1998 《彩釉玻璃》 3.分类及使用

3.1钢化玻璃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钢化玻璃和曲面钢化玻璃。 3.2钢化玻璃按钢化程度分类,分为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和区域钢化玻璃。 钢化玻璃 4.技术要求 4.1尺寸及偏差 4.2平面钢化玻璃、曲面钢化玻璃的长度、宽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其边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设定,一边长度大于5000MM的玻璃及异形制品的尺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单位:MM 5.对角线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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