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学习:上市公司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须经过股东会决议

案例学习:上市公司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须经过股东会决议
案例学习:上市公司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须经过股东会决议

案例学习:上市公司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须经过股东会决议

裁判要旨

上市公司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时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其在《保证合同》上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即已符合担保的形式要件。虽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对社会公众披露,但案涉《保证合同》签订后上市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该义务,是接受担保一方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也不能预见的事项,不影响其基于善意信赖与其签订保证合同。

案例索引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终1529号】

争议焦点

上市公司为其控制的公司提供担保是否须经股东会决

议?上市公司是否信披能否影响接受担保一方善意的判断?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

关于安徽华信的担保行为是否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并合法有效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第二

款、第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本案中,李勇作为安徽华信合法的法定代表人,在案涉《保证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安徽华信公章,其法律后果应由安徽华信承担。即使确如安徽华信在二审中主张的那样,在安徽华信内部经由李勇一人审批即可完成用章用印流程,仍不影响法定代表人李勇以安徽华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但从安徽华信公司庭后提交的股权结构图和亿利公司提交的安徽华信公司2018年、2017年公司年度报告中可见,本案担保人之一上海华信出资100%成立本案主债务人华信装备公司,出资60.78%控股本案上诉人安徽华信。根据安徽华信2018年年报显示,安徽华信的实际控制人为苏卫忠、李勇和郑雄斌,三者并未对安徽华信直接持股,而是通过三者为股东的上海中安联合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苏卫忠股50%、李勇持股49%、郑雄斌持股1%)实际控制上海华信,进而实现对安徽华信的控制,年度报告显示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和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本案中,主债务人华信装备公司和保证人安徽华信、上海华信之间系关联公司,几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另一保证人李勇。安徽华信在上诉理由中亦自述:华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1 xxx股东: 公司决定在xxx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时召开全体股东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xxx年1月25日上午10时整;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参加人员:全体股东(不得缺席); 4. 会议内容:审议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请全体股东务必准时参加,若届时未到,视作同意公司所作出的股东决议。 xxxx建材有限公司 xxx年1月10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2 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现通知你(公司)准时参加会议,并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时 二、会议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先生 四、会议议题:略 请你(公司)根据本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委

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法人股东的,可委派代表参加;股东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会议的除外。本人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会议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会议的一切权利。 通知人: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知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为xxxx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xxxx年5月15日上午9点30分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法规分析【最新版】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法规分析 薄弱的是导致企业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已成为政府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图通过梳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范,对现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分析和评述,从而为我国构建更加科学的内部控制框架提出建议。 一、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 (一)《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的发布 1996年12月,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首次在我国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将内部控制定义为“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该具体准则对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研究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做出具体要求,并指出内部控制应该实现的四个目标及其固有的限制。 (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的目标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强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会计责任。相关内部控制一般应实现以下目标: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二、财政部发布《》 (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发布 财政部从2001~2004年连续发布了《和《等10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见表1。 (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内容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阐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强调“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并不是仅仅针对上市公司,但它是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参

参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对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要,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也越来越重要,由于条件不成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案例分析法、归纳总结法,首先介绍了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然后通过举例分析了内部控制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影响,提出存在的问题,最后就问题的探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建立良好、有序、健康的内部控制体系,使上市公司在优化的内部控制环境、完善的风险评估系统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中有更好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system of internal contorl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for listed companies, so the effective importation of internal contorl of listed companies are also increasingly important because of the conditions are not ripe, inevitably there will be many problems. The main methods used in this article is a case analysis, summarize the method, first introduc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y of internal control, and then through the example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factors affect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put forward the problems, the question of specific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internal control of listed companie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good, orderly and healthy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so that the listed companies in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environment, risk assessment mechanism, a sound internal contorl system, a sound internal contorl system of

以万科集团为例的分析我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

.以万科集团为例分析我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4.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 幵发企业,公司产品定位为自住,贯彻快速销售策略。 2011年,公司实现新幵工面积1448万平方米,比年初计划增加9%,实 现竣工面积659万平方米,新幵发项目52个,销售面积达1075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215亿元,营业收入717.8亿元,净利润96.2亿元,在已进入的54 个城市中,公司在25个城市的销售业绩排在前三名。 万科的成功基石是坚持用专业的能力从市场上获得回报,在2011年,公 司项目获得省级及全国性奖项104项,并连续第九次获得经济观察报社与北?大管理案例研究中心评选的最受尊敬企业称号。在《财富》杂志公布的“最善于培养领袖的25大公司”排行榜上,万科位列亚太地区第四名。 万科199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上市之后业绩持续增长,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和透明,以此获得了投资者的广泛好评。公司建立了集团标准成本体系和成本适配体系,加大对成本信息系统的建设力度,推动公司的质量管理能力。并且公司积极推进绿色战略,加大推广绿色建筑,力图打造国内最先进的绿色建筑推广平台。 在不断变化的市场中,万科坚持稳定的经营策略,坚持小户型和装修房、 快速周转和较少的土地储备,公司重视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并用稳健的投资策略来积极推动住宅产业化和绿色建筑。 在未来,万科将继续专注于发展普通住宅市场,并在加强传统业务的同 时结合城市发展的变化以及客'户需求曲线,逐步加强与住宅相配套的其他业

务类型的发展,同时继续强化自身的综合开发能力,努力拓展新的业务空间。4. 2万科集团盈余管理的动机 4.2.1资本市场动机 万科集团在2007年8月22日,公布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展开公开增 发A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增发采用A股股东全额优先认购,优先认购剩 余部分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31.53元/股。本次发行共 增发A股317,158,261股,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69.3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936,601,701.22元。2007年9月5日,公司增发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众所周知,多数上市公司在上市后,都将增发股票作为最佳的融资渠道。 但是增发股票在组织机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财务会计文件、募集资金 等方面都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如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财 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和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 且企业资产质量良好、现金流量正常,还规定企业最近三年用现金或股票方 式分配的利润大于可分配利润的30%等。 在这种要求下,迫使公司的管理层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粉饰,使企业可 以达到增股要求从而顺利增股。 另外,股票受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很大,企业的财务收益也与股票市场 的情况息息相关。图8是万科集团2006至2011年的盈余公积和每股收益, 图9为这二者的变化趋势,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企业的会计盈余与每股收 益呈正相关关系,也从侧面反映出会计盈余与股价之间的正比关系。因此为 了提高企业的股票价格,公司也会对会计盈余进行管理。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案例参考

上市公司部控制审计案例参考 2016-11-30中国部审计中国部审计 china-audit中国部审计,愿做您的咨询伙伴、家中的宾客、亲密朋友,各行业部审计精英人士联谊、经验分享与知识交流。为您送去最权威的部审计理论与实践解读,增长与实现组织 最大价值,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意义、功能与作用 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的整合对于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以及需要使用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各方都产生了重要的意义。部控制审计的提出是审计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变革,整合审计模式对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长远来看,部控制审计以及两种审计的整合是企业完善管理、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化的必经过程。 (一)引导改变企业管理理念,建设并有效运行企业控制度 在我国关于部控制审计的相关文件出台以前,部分追求先进管理理念的企业较为重视企业的部控制,但多数企业对部控制的关注不够,部控制审计政策的出台使得企业必须重视部控制,部控制将影响企业的整体价值。完善的部控制制度将为企业带来诸多利益,有效的部控制可以使企业的部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与使用;通过设计部控制制度可以使企业各部门既保持联系又相互牵制,使企业日常业务有条不紊的进行。部控制审计以及整合审计的提出成为了推动企业重视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最有力的推手,这将对企业管理理念的改变以及部控制的完善产生重要意义。

(二)扩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围,同时促进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迅速提升 部控制审计的提出拓展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围,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将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进行整合是未来审计的大势所趋,尽管我国目前对审计的方式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统计数据表明,自2010 年实施部控制审计开始,所有需要提供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将两种审计交由同一家事务所进行整合审计的公司占绝大多数,这说明整合审计在实际操作中更为企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整合审计的发展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注册会计师面临重大的考验。但新事物的建立与发展均需要时间,所以整合审计模式的迅速发展将成为促进注册会计加强专业修养、提高自身执业素质的动力,在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水准、人员素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三)降低财务报表审计及部控制审计的整体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尽管财务报表审计与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存在差异,但整合审计需要综合考虑两种审计的情况,设计综合审计计划以达成两种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审计与部控制审计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审计,但相互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共性与联系,这些共性与联系为两种审计的整合提供了整合基础,使得两种审计的审计证据、审计成果可以相互利用,进而起到降低整体审计成本的作用。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看,将节约不少时间与精力,而站在企业的角度看,企业有义务配合注册会计师所提出的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如果不进行整合审计而是将两种审计分开执行,企业将耗费不少的人力与物力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配合。由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一直是人所瞩目的焦点。尽管有一些文章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但仅以个例作为论据,并未举出具有概括性的确切数据。本文根据盈余管理的特点及主要手段,对我国上市公司2000年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整体上考察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盈余管理的状况。 一、盈余管理的特点国外学者PaulM.Hyaly和JamesM.Wahlen 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如下:“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这一定义向人们展示了盈余管理的两个特点:第一,盈余管理的动机是误导“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契约的后果”。从企业利益关系人的角度上看,企业业绩主要影响企业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所作出的投资决策,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管理者的报酬决策及税务部门的税收决策。可能的盈余管理动机有筹资动机,管理报酬动机,避税动机和公司形象动机等。在这些动机中,由于筹资资格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因而出于筹资动机的盈余管理问题表现得最明显。筹资动机可以进一步分为上市动机,配股动机和避免退市动机。第二,盈余管理的途径有两条: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但为什么不利用其他途径?答案在于盈余管理的难度不同。从编制现金流量的间接法可知,利润由两部分构成: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和各种应收应付项目。其中的各种应收应付项目根据受到操纵的程度不同在会计科目上可进一步分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由于调整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难度较大,而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的会计核算多涉及到职业判断,操纵难度相对较小,因而盈余管理主要利用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上做文章。故而,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范意见。 第二条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予以停牌,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做出解释并公告。董事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六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 (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八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必要性………………………………………2-5 1、上市公司经理人员奖金动机 (5) 2、债务契约动机 (5) 3、避税动机 (5) 4、政治动机…………………………………………………………5-6 二、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分析………………………………6-8 1、收入的不当确认或虚假确认收入 (6) 2、虚假确认费用………………………………………………………6-7 3、利用关联方交易 (7) 4、利用非经常性损益 (7) 5、操纵各项准备的计提………………………………………………7-8 6、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8) 三、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治理……………………………………8-10 1、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8-9 2、资本市场的完善 (9) 3、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 (9) 4、推进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减少诱发盈余管理的政策因素………9-10 5、提高财务信息使用者识别能力 (10) 6、加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建设 (10)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摘要:目前,证券市场中相当多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从盈余管理的概念、操纵手段、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盈余管理问题在西方由来已久,可以恰如其分地称之为“市场参与

者的游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完成或超过市场对它的盈利预期或风险效应,从而提高股票价值。为了适应多变的经济环境,上市公司在利用会计准则中的某些政策时留有余地,会计人员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使得会计准则具有所谓的弹性,这些弹性在某些方面能够适应企业业务创新和管理者的需要。但当这些弹性被“过度开发”时,滥用这种弹性的盈余管理便随之出现。如何利用会计技能审视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是个重要的会计问题。 关键词:操纵手段;控制措施;必要性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必要性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管饭研究的课题。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从以下两个权威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的基本涵义。一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K.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一是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Katheri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根据以上两个权威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主要具备这样一些涵义: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它包括经历人员和董事会。尽管经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对企业会计政策和对外报告盈余都有重大影响,企业盈余信息的披露由他们各自作用的合力所决定。第二,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即会计受益)。在雪珀的定义中,盈余管理不仅仅指对会计受益的调整和控制,而且包括对其他会计信息的披露的管理,但是对会计受益以外的财务数据的操纵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它所具有的经济后果相对而言要小得多。如果将其纳入盈余管理的范畴反而会影响对盈余管理本质的把握。第三,盈余管理的方法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受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应计项目的管理,交易时间的改变,交易的创造等。第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是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中又包括管理人员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董事会成员所代表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综上所述,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GAAP(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受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这一定义向人们展示了盈余管理的两个特点 一是盈余管理的动机是误导“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契约的后果”。从企业利益关系人的角度上看,企业业绩主要影响企业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管理者的报酬决策及税务部门的税收决策。可能的盈余管理动机有筹资动机,管理报酬动机,避税动机和公司形象动机等。”在这些动机中,由于筹资资格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因而出于筹资动机的盈余管理问题表现得最明显。筹资动机可以进一步分为上市动机,配股动机和避免退市动机。

企业内部控制案例分析题(2010-2012)

案例分析题一(本题15分)(考核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审计)2012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2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1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2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2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2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

浅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20201119081110)

浅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内容摘要: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其终极目的在于获取私人利益,具体目的为筹资、避税、获取政治资本以及规避债务契约约束等。盈余管理有诸多表现形式,可以通过完善会计规范、加强审计监控和加大监管力度等进行防范。 关键词:盈余管理涵义目的防范措施 Earnings Management in Listed Companies QIAN-Heying (Wanbang Accountant Office, Lishui. Zhejiang 324OOO.China ) Abstract: Earnings management means to control or adjust the information of the financial income in the report in order to maximize the interest. The aims are to obtain the private benefit, collect capitals, escape taxes, obtain political capitals and evade the obligations of contracts. Earnings management has various type ,and it can be kept away through perfecting the accounting regulations, enhancing the auditing and control and so on. Key Words: Earnings Management Meaning Aim Measures 一、盈余管理的涵义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从以下两个权威性的左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的基本涵义。一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K?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国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一是美国会汁学家凯瑟琳?雪珀(Kathehne 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根搦以上两个权威性的泄义,可以看岀,盈余管理主要具备这样一些涵义: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它包括经理人员和董事会。尽管经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对企业会计政策和对外报告盈余都有重大影响,企业盈余信息的披需由他们齐自作用的合力所决泄。第二,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即会计收益)。在雪珀的左义中,盈余管理不仅仅指对会计收益的调整和控制,而且包括对其他会计信息的披露的管理,但是对会计收益以外的财务数据的操纵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它所具有的经济后果相对而言要小得多。如果将其纳入盈余管理的范畴反而会影响对盈余管理本质的把握。第三,盈余管理的方法是在GAAP允许的范困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应计项目的管理,交易时间的改变,交易的创造等。第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是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英中又包括管理人员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萤事会成员所代表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综上所述,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GAAP(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二、盈余管理的目的 对盈余管理目的的剖析可以从盈余管理的终极目的与其具体目的两个层次来了解。 1.盈余管理的终极目的 毫无疑问,企业盈余管理的终极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即获取私人利益。一般认为,通过盈余管理获取私人利益的主体是掌握企业管理权的髙级雇员,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其他高级主管。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制企业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基础的,公司的大股东可能并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真正掌握管理权的往往是公司的髙级雇员。由于管理者与股东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他们都有各自的小算盘。因此,委托-代理关系一经建立,"道徳风险”、”信任危机"等问题也将随之产生。为使二者的目标趋于一致,委托方(股东)通常采用业绩- 报酬激励的方式来促使管理者尽最大努力工作。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与治理对策.docx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与治理对策关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越来越普遍化,但是盈余管理的行为降低了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导致了上市公司决策者的会计信息判断失误,因而大股东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容易损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从而影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的发展需要政F的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对于企业的盈余管理防范与治理要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力才行,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本文主要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在盈余管理方面上的问题进行相关的探讨和分析,以便在未来的企业经营中能够起到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 1盈余管理的涵义及特点 盈余管理的概念一直以来是会计学界存在的争议性话题,随着会计学的发展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仍未形成统一的定义。目前关于盈余管理的定义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指管理当局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某种私人的利益,在企业对外财务报表中会产生有目的性的干预行为。第二种指的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们为了能够更好地作出相关的决策,应当需要作出准确的会计报告,并通过修改或构造公司交易情况变更财务报告的行为方式。通过分析可以了解到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属于财务报告过程中关于数据的分析以及研究的结果,主要是侧重于管理者的主观意识。会计学界在研究企业的盈余管理过程中认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是属于企业经营者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使自身的利益或者企业的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去实施相关的治理措施,并能够在准则允

许的范围内对会计进行相关的整改。上市公司中关于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有: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进行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的管理层,而且往往是当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一些决策事件需要公司的管理层进行一些重大的会计判断和决策会产生盈余管理的行为。企业的盈余管理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在上市公司中获利最大的是控股股东,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控股股东为了获得最大的利益,往往会损害其他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过程中其方法包括了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其中会计方法主要指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关于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货物交易时点的把控,而企业的非会计方法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交易事项的构造。 2关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 2.1债务契约动因和管理层的报酬动因 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对于债务契约动因主要指的是企业的债权人或者是相关的金融机构能够维持自身的利益,在正常情况下会通过上市公司提供的贷款业务签订相关的经营方式和企业的保护性条款。例如:金融公司会通过该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过多的现金股利、限制举债规模、规定流动比例等措施。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债权人就会根据相关的法规以及签订的条款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上市公司往往为了避免受到惩罚,降低违约的成本,采取会计方法或者是非会计的方法进行盈余管理。企业管理层的报酬动因分为显性的薪资报酬和隐性的非货币报酬两种形式,企业管理层报酬是和企业的经营绩效直接挂钩的,当企业的

【案例分析】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

【案例分析】从三鹿奶粉事件看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 不久前,由三鹿奶粉引发的“奶粉事件”震动全国。该事件不仅对整个乳制品行业影响重大,在竞争主体、产品结构、企业架构、供应链等方面将重新洗牌,而且引发了公众对国家危机应对体制、社会道德和企业责任等问题的讨论和反思。笔者认为,该事件也暴露了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应当引起我们对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的思考。 一、从内部控制角度看三鹿事件 根据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其目标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从此次三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的事件本身及应对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在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不足,也给我们设计、执行和评价内部控制带来反思。 1. 内部环境。该要素是内部控制框架的基础所在,涵盖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诚信与道德观等多方面内容。尽管内部控制更强调相互牵制的制度性安排,但显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常说“道德使之不愿、法律使之不敢、制度使之不能”,这说明诚信与道德观或者是企业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是高于制度本身的。资料显示,三鹿集团早在2008年3月就接到消费者反映,但直到2008年8月三鹿已经秘密召回部分问题奶粉之时,却仍然没有将事件真相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公之于众,有媒体称这种做法直接导致此后的一个多月里又有一批婴儿食用了三鹿问题奶粉。显然此次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检验了三鹿集团决策层的诚信与道德观。事实上除了三鹿集团外,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耿氏兄弟等不法分子、告知这些不法分子通过添加三聚氰胺可通过检测的技术人员、销售给不法分子三聚氰胺化工原料的人员,都存在着只顾利益不顾消费者健康的问题,而这种环境因素也许才是真正导致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我国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要求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这对培育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的风险防范作用有着积极的意义,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显然非一朝一夕之功。 2. 风险评估。这个要素要求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众所周知,食品中不能添加的物质远比能添加的多,现有的检测手段不可能对每种有害物质都进行检查。就奶粉这种需要从分散农户处采购原料的食品而言,每个农户的奶牛喂养过程、原料奶的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等都可能存在不同的风险,这就给原料奶的质量检验带来了挑战。我们知道,一般的企业内部控制都是针对常规事项进行设计的(如奶粉的营养成分是否达标等),而对例外事项(如添加三聚氰胺)则重视不足。这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提出了挑战。显然,食品加工企业除了对原料采购、产品加工、存储储藏、物流配送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价、分析之外,还应该就最可能产生风险的环节设立应对措施,例如风险评估时针对生产的奶粉原料中可能会含有哪些有害物质,原料提供者添加这些物质的可能性以及消费者食用这些物质的后果严重性等进行评价、排序,并从原料采购、产成品的检测验收等方面设定有针对性的指标,以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控制公司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应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 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因素辨认: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反应: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险的选择。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作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7-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监管函[2007]194号 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注意事项的函上交所上市公司部和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审监管部: 2006年5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制度。实施一年多来,非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总结有关操作经验的基础上,为促进上市公司提前做好决策环节的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融资审核效率,我部拟定了《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注意事项》。 请以适当方式通知各上市公司按此办理董事会、股东大会事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下列事项: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二)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选择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决议应当载明,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董事会决议还应当载明,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 (五)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 二、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作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载明具体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三、前条所述的具体发行对象,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1日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提交上市公司该次董事会批准。

(【 标 题】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的实证发现

【原文出处】浙江学刊 【原刊地名】杭州 【原刊期号】200106 【分类号】F62 【分类名】金融与保险 【复印期号】200201 【标题】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的实证发现 【作者】邹小péng@①/陈雪洁 【作者简介】邹小péng@①陈雪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正文】 一、引言 本世纪50年代,西方会计学者开始将哲学中的“实证主义”和经济科学领域中的实证经济学的成果借鉴应用到会计理论研究中,至60年代和70年代初步形成了一种旨在解释和预测会计实务的实证会计理论。Watts and Zim-merman的《实证会计理论》(1986)一书系统地总结了实证会计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以后,一门引人注目的新兴学科——实证会计学,以其独特的体系与鲜明的特征脱胎于会计学和实证经济学。到目前为止,实证会计研究的文章在美国的三大会计学刊上几乎已“独霸江山”。实证会计学研究日趋国际化,澳大利亚、英国等的重要会计学术刊物,也以实证会计为主。我国的实证会计学发展较晚,从8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介绍美国的实证会计研究。最近几年国内学者也开始尝试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其中一些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象进行了实证研究,取得一定的成果,为我国今后的研究开拓了新的方向。 二、盈余管理动机的实证研究 所谓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是指企业管理者为了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迫于相关利益集团对其达到盈利预期的压力,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下选择最有利的会计政策或控制应计项目,使报告盈余达到期望水准。从广义上讲,盈余管理除通常所指的会计政策选择和应计项目控制外,还包括游说准则制订机构影响或改变公认会计原则,以及对会计报告中利润数字的操纵等。本文从广义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盈余管理的存在,会削弱财务报告盈余信息的可靠性。但在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尽管公认存在盈余管理,但要确证还需找到有说服力的证据。通常的做法是,先确定管理当局可能具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然后估计非预期应计项目类型是否与这种动机相一致。为了估计非预期的应计项目,许多研究从应计项目总额入手,将基确定为报告净收益与经营活动净现金的差额。然后,通过那些代表预期应计项目的变量对应计项目总额进行回归,诸如以收入作为变量,考察营运资本需要的影响;以固定资产总额作为变量,考察正常折旧的影响。这样,应计项月总额中无法解释的部分即残差,就是非预期的应计项目额。 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归结为上市前在IPO过程中进行过度的财务包装,上市后为了维持“配股资格”,为了避免被“摘牌”或被“特别处理”,为了内幕交易、操纵股价需要等而进行盈余管理。国内不少学者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对上述动机进行了检验,研究结论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确实存在这些动机而进行盈余管理。 1、IPO过程中进行利润操纵。Aharony,Lee and-Wong(1999)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财务包装现象。国内学者主要还是从规范研究的角度出发来分析利润操纵动机,对这一问题的实证检验很少。前期,我国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严格管制。尽管几乎每年中国证监会都发文修订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但其基本的公式一直没有改变,即“发行价=每股收益×适用的发行市盈率”。其中,发行市盈率通常由证监会掌握在12~15倍之间,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的情况下,欲上市融资的公司为提高每股发行价格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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