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业务清单

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业务清单
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业务清单

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业务清单

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业务清单

序号类型事项名称办理部门申报材料

1

涉及税收与不

动产登记的受遗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国土

税务

附后

2 司法裁定(含司法拍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3 取得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4

涉及房产交易、

税收、不动产登

记的购买商品房的交易登记

国土

房产

税务

5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交易登记

6 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的交易登记

7 购买产权置换房的交易登记

8 购买征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登记

9 购买国有征收安置房的交易登记

10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登记

11 买卖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12 赠与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13 互换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14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登记

15 普通拍卖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备注

1、其他涉及企业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更名、土地出让或转让等需核税或减免税审批的业务,取得房产测绘报告(纯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的除外)、办理土地出让或转让备案手续(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更名不涉及土地转让的除外)后,到止马营58号市征收税务局申报。当事人收到核税或减免税审批办结通知后办理完税手续,再持完税凭证和相关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到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交易备案与不动产登记(需交易备案的,到交易登记综合受理窗口;不需交易备案的,到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2、其他仅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由国土部门按原模式办理,所需申请材料可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56974370.html,)“办事指南”栏查询或拨打025-********咨询。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分割转让证,或者

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保障性住房初始登

记证明)

4遗赠人的死亡证明验证必备件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生效法律文书

6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7受赠人的拆迁协议

8受赠人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9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0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1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1、受遗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3 5原件

原件

验证后盖章(税

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受赠人享受拆迁税收

减免政策的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婚姻状

况证明)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一致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分割转让证,或者土地分摊

转让一览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明,或者保障性住房初始登记证明)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7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必备件

8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涉及司法拍卖的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10受让方的拆迁协议

11受让方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2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

13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让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

验证

14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5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6转让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让土

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和重置成本评估费发

验证

17转让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8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19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20其他合理费用凭据(工本费、登记费、公证费、购房中

介服务费等)

验证

21关系证明验证1、因司法裁定发生继承的,如生效法律文书中未记载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需提供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2、因司法裁定发生赠与的,如赠与方为个人且属于下列情形的,需提供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证明:个人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22土地出让合同原件23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

24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25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6其他相关材料1、涉及非住宅征收转让方土地增值税的:

(1)转让方为单位的,须提供其一:材料13、14、16、17;

(2)转让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3、14、16、17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2、转让方为个人的,涉及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的,可视情况提供材料:14、15、18、19、20之全部或部分,核税结果不同。

3、除个人转让住宅的之外,涉及转让方增值税征收的,提供材料14或15,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4、转让房产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商品房的,转让方税收不在本事项中征收。

5、因司法裁定发生继承的,不需提供材料13-20。

6、因司法裁定发生赠与的:(1)不需提供材料18-20;(2)赠与方为个人且属于下列情形的,不需提供材料13-20,仅需提供材料21(关系证明):个人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7、因司法裁定发生其他情形的,按税收规定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已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

1、取得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房产的;

2、划拨土地上单位之间转让房产的。

有委托的

2、司法裁定(含司法拍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4 6验证

原件

验证后盖章(税

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受让方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3

户口簿验证

必备件

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5

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部门盖章并注明

“原件已收回”)

复印件

必备件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产权调换专用)、南京市产权置换房

置换通知书(同时提供)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专用)、征收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南京市产权置换房置换通知书(同时提供)7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8

房屋分层分户图

原件

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10拆迁协议

11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12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3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

14

其他相关材料

3、取得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4

6

9

验证

原件

验证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必备件(其一)

必备件(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

认定的(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

政策的

有委托的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备案的合同正本)原件

商品房现售合同(正本)原件

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7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0拆迁协议

11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2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4抵押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按揭的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

认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

政策的

4、购买商品房的交易登记

4 5 6

9验证原件

验证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证必备件

3公有产权人的政府授权证明材料验证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须提供

4

户口簿验证

必备件

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6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原件必备件7共有产权保障房购房合同原件必备件8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9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10

房屋分层分户图

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12拆迁协议13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14主债权合同原件15抵押合同原件

16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7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18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9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0

其他相关材料

必备件(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有贷款抵押的

有委托的

5、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交易登记

5

11

验证

验证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地登记的)

6保障性限价住房购房合同(正本)原件必备件

7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1拆迁协议

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4抵押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

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有贷款抵押的

6、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的交易登记

4 5

10验证原件

验证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地登记的)

6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产权调换安置专用)(正本)原件必备件7南京市产权置换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1拆迁协议

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4抵押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

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

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

策的

有贷款抵押的

7、购买产权置换房的交易登记

4 5

10验证原件

验证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

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地登记的)

6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专用)(正本)原件必备件7南京市征地拆迁安置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1拆迁协议

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4抵押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

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有贷款抵押的

8、购买征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登记

4 5

10验证原件

验证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地登记的)

6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征收安置专用)(正本)原件必备件

7国有征收安置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1拆迁协议

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4抵押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

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有贷款抵押的

9、购买国有征收安置房的交易登记

4 5

10验证原件

验证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3

户口簿验证

必备件

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

(2016年6月28日前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且颁发证明,以及土地登记的)

6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原件必备件7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通知书原件必备件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9

购房全款发票

验证

必备件

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11拆迁协议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13主债权合同原件14抵押合同

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

19

其他相关材料

1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登记

4

5

10

验证

原件验证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必备件(其一)

必备件(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定的

(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有贷款抵押的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一致的

转让方的不动产权证书

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7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必备件

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9受让方的拆迁协议

10受让方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1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

12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

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

验证

13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4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5转让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

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和重置成本

评估费发票

验证

16转让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7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18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19其他合理费用凭据(工本费、登记费、公证费、购

房中介服务费等)

验证

20土地出让合同原件21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

22主债权合同原件23抵押合同原件24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25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26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27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8其他相关材料1、涉及非住宅征收转让方土地增值税的:

(1)转让方为单位的,须提供其一:材料12、13、15、16;

(2)转让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2、13、15、16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2、转让方为个人的,涉及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的,可视情况提供材料:1

3、1

4、17、18、19之全部或部分,核税结果不同。3、除个人转让住宅的之外,涉及转让方增值税征收的,提供材料13或14,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已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

1、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的房产交易;

2、划拨土地上单位之间转让房产的。

办理住房贷款的,须一并申请抵押权登记

有委托的

11、买卖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4 6验证

原件

验证后盖章(税收

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受让方享受拆迁税收减免

政策的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赠与方的不动产权证书赠与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7存量房赠与合同原件必备件

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9受赠人的拆迁协议

10受赠人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1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

12赠与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

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

验证

13赠与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4赠与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5赠与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

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和重置成本

评估费发票

验证

16赠与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7关系证明(八种关系之一)验证18土地出让合同原件19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20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21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2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12、赠与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4 6验证

原件

验证后盖章(税

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受赠人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1、涉及非住宅征收赠与方土地增值税的:

(1)赠与方为单位的,须同时提供材料12、13

、15、16;

(2)赠与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2、13、15

、16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2、除个人赠与住宅的之外,涉及赠与方增值税

征收的:提供材料13或14,也可不提供,核税

结果不同。

3、赠与方为个人且属于下列情形的,不需提供

材料12-16,仅需提供材料17(关系证明):个

人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

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

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已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

1、赠与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房产的;

2、划拨土地上单位之间赠与房产的。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

一致的

转让方的不动产权证书

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7存量房互换协议原件必备件

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9受让方的拆迁协议

10受让方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1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

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

验证

12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3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4转让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

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和重置成本

评估费发票

验证

15转让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6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17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18其他合理费用凭据(工本费、登记费、公证费、购

房中介服务费等)

验证

19被交换房屋的计税价格明细(告知)单或纳税申报

原件涉及五郊区与主城区房屋互换的

20土地出让合同原件21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

22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23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4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13、互换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4 6验证

原件

验证后盖章(税收

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必备件

(其一)

受让方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1、涉及非住宅征收转让方土地增值税

的:

(1)转让方为单位的,须提供其一:

材料12、13、15、16;

(2)转让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2

、13、15、16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

结果不同。

2、转让方为个人的,涉及个人所得税

差额征收的,可视情况提供材料:13、

14、17、18、19之全部或部分,核税结

果不同。

3、除个人转让住宅的之外,涉及转让

方增值税征收的,提供材料13或14,也

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已补办土地出让手

续的:

1、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的房产互换;

不动产登记制度古今演变一览

不动产登记制度古今演变一览全国范围内的房产登记制度,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就存在。唐以后,中国在土地管理方面还出现了立契、申牒或过割制度。土地买卖必须通过官府,进行书面申报和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否则,不仅交易无效,而且还要受到严厉的制裁。 土地交易始自周朝 严格来说,中国在民国以前没有真正形成以公示为目的地产登记制度,但是以征收赋税、交易和提供质证以杜绝争端为目的的土地登记,早在周朝就开始了。 据《周礼·大司徒》记载,天下的田地山川以及人口等要进行造册登记,便于国家治理。 按照周朝建立时的制度,周天子拥有对全国土地的所有权,他直接统治的区域称为王畿。王畿之外的土地进行分封:诸侯所分得的土地称为诸侯国;卿大夫所分得的土地称为采邑;士所分得的土地称为禄田。 他们对自己所分得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不能任意处分,所谓“田里不粥(粥,同鬻,出卖之意)”。他们还必须定期向周王交纳贡赋,土地的所有权还是掌握在周王手里。 西周初期,土地与奴隶均不得进入流通领域,但由于这二者是农业社会最主要的生产要素。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诸侯实力不断增长,周天子对各地诸侯

的控制减弱,这种限制必然会被打破。到西周中后期,以土地和奴隶为对象的交换经常出现,而且事实上还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目前可查的最早一宗土地交易,发生在西周。一个陕西出土的西周青铜器上,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意思大致是在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将1300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100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一条带花的围裙。 历史上还有周厉王买地的记录。周厉王当朝时,为了扩建王宫,他买下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地,但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周厉王还安抚他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 周厉王买地究竟花了多少钱,记载此事的铭文上没写。但有人买地、卖地,已经从侧面说明,当时除了有土地抵押,还存在土地买卖,西周中后期,应当是出现了统治者对土地所有权掌控的松动局面。 春秋时期,楚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年),楚国下令“书土田”、“量入修赋”,其实就是楚国统治者要求对国境内的土地依据地势进行测量,并根据肥沃程度,规定其产量的标准,再根据产量征收赋税。这种方式其实就是在进行土地登记,按照收成的多少交纳赋税,明确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登记管理制度,这个可能是最早确立的有关土地登记制度的法令。 秦始皇在公元前216年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即命令所有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按照当时实际占有土地的数目以及人丁数目,向中央政府如实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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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考试习题 一、单选题 1、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出让取得教育、科技、文化用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为(C) A.30年 B.40年 C.50年 D.70年 2、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行使征收土地审批权的政府机关至少应是( D ) A.乡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市级人民政府 D.省级人民政府 3、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设立的方式是(A) A.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B.国有土地出租 C.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D.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的责任主体是(B) A.建设单位 B.人民政府 C.财政部门 D.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5、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有一定金额的注册资本,该金额最低为(B) A.50万元 B.100万元 C.1000万元 D.5000万元 6、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一级资质的是( A ) A.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B.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3年以上 C.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20万平方米以上 D.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7、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交易的形式不包括(D) A.房地产转让 B.房地产抵押 C.房地产租赁 D.房地产经纪 8、房屋转租中,因承租人的原因,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为 (A) A.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 B.虽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给第三人,但未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C.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D.因承租人拖欠租金,但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 9、“依山傍水”小区建成后,业主们决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D) 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C.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 D.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 10、业主是房屋的( D) A.使用人 B.占有人 C.租赁人 D.所有人 1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管理权源于(B ) A.房地产开发商的委托 B.业主的委托 C.物业服务公司的章程 D.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委托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发表时间:2019-12-02T14:59:03.30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5期作者:王春德1 张丛林2 [导读] 摘要: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为了方便整合不动产相关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和实现信息共享。 1.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 2.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办事处山东省临沂市 276000 摘要: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为了方便整合不动产相关数据信息、统一管理和实现信息共享。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资源较为分散,造成不动产登记的一系列问题。本文对目前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进行深入分析、找准定位,从使用需求出发,提出了平台的框架设计模式,并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中运用的关键技术进行了研究与探讨,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技术指导。 关键词:不动产;信息平台;关键技术 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定位 我国在2013年就明确提出要将全国的土地、房屋、草地、林地、海域等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到2018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可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录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可确保国家省市之间的不动产信息实现共享,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完备,提供更可靠的信息服务于人民。目前,国家、省级部门对不动产登记方面进行了整合,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但总体层面上由于缺乏对平台建设的统一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架构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要求和成形的理论指导。本文从不动产平台建设的总体框架出发,围绕几项核心问题开展了深入探究。 二、平台框架设计 平台设计应从使用需求出发,围绕核心内容,构建符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政策要求、实现省市信息互通、信息资源充分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框架。 (一)平台架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业务的用户类型和业务特征,并结合国家国土资源部对不动产信息平台服务体系的系统规划,队平台的架构分三点进行:第一,对市、区、县的不动产登录流程和业务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对数据框架进行统一规划,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模式。第二,对于自治区、市、县三级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租户的需求进行划分,保证租户的信息实现隔离。第三,对数据层采用分区技术,将租户信息分类存储在不同区域内,保证租户的信息与不动产资源实现动态一致。系统的设计呈现多层开放式架构,共有基础设施层、平台支撑层、数据资源层、业务应用层和应用表现层五层组成。平台支撑层主要衔接不同功能,将不同服务(例如WED地图服务、要素服务)有效结合,同时为不同类型租户提供云服务。数据资源层对应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各类数据库,通过平台支撑层的云数据库服务和GIS开展数据的录入、提取、访问、共享服务。业务应用层基于不动产信息平台提供的功能应用,如登记发证、统计分析。通过治理服务和消息总线进行业务数据和行为传递。应用表现层是面向业务人员和监察人员的操作页面和接口服务,需要具备较强的交互性。 (二)平台功能 平台应围绕不动产的登记发证应用进行功能设计。平台的职能应用主要有统一门户、权籍调查、公告管理、登记发证(房、地、农、林)、数据共享等众多功能,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的采集、查询、共享和有效管理。 (三)平台部署 依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工作横向涉及的范围广,我国的国土面积大,海岸线长、森林资源丰富等为不动产登记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不动产登记工作纵向涉及到省、市、县的多级数据收集。通过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可实现不动产部署的纵向和横向需求,全面覆盖我国的国土、房产、农业、林业等不动产信息管理和信息共享。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关键技术分析 (一)基于规则引擎的业务流程搭建业务流程管理是指可以实现业务流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传统的依靠人与人、人与机器之间进行的业务相比,基于规则引擎的业务流程可实现可视化建模,通过建立业务可视化流程模型来梳理因应用过多造成的工作流,实现业务的有效链接和贯通。业务流程管理分为业务支撑、业务管理和流程与表单管理。业务支撑是对提供的典型审批流程应用进行支持。业务管理是当内容需要增添或修改时,指定业务类型定义工具进行修改。流程与表单管理指通过图形化的界面对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规划,并用简单易懂的箭头指出流程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基于分布式的部门协同工作传统的数据整合方式是通过全整合模式和接口模式,对于不动产的基本数据整合能实现满足,但房屋基础数据量大且复杂,部分数据缺失,数据整合模式使用不便,无法用统一的标准对数据进行有效整合。以任务协同模式为基础的数据整合模式是基于分布式的部门协同工作。从系统架构和功能接口两方面为切入点,将众多部门的职员汇聚到一起,协作努力实现不动产数据的整合。这种方式不仅有效解决像房屋基础数据等难度较大数据整合难的问题,还最大程度的保留了各部门原有的工作模式,为日后的数据整合管理提供指导思路。 (三)基于混合模式的多级数据同步与汇交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将空间进行数据节点划分,实现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一体化数据管理。信息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汇交整合。如图1所示。实时汇交可借助同步工具对产生的新数据进行同步处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际数据从区、县产生,向省、部级汇交。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数据实现同步和汇交通过同步工具和定期汇交相融合的方式。 (四)基于文件标签的海量数据存储查询不动产登记中需要登录和处理的文件和数据海量,市级层面扫描件可达百万级甚至千万级,业务办理需要能够迅速的调取项目、档案的资料和数据。证件照、证书等需要扫描的非结构化文件通过扫描,按照一定的文件存储规则储存在对应的文件数据库中。通过文件的标签对数据库中海量的数据进行调取。

不动产登记业务基础知识

1.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同时注意初始登记说法的改变。 3.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容易和住建部混淆} 5.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涉及多选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7.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必考

9.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判断题目} 1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必考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13.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可查询的三个主体} 14.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以前的房产证等继续有效} 1.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需要公告的情形}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必考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面积不能变化}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报告

不动产登记现状调研报告 篇一:重庆房地产调查报告 经济与社会形态带来的消费形态的变动,使得对于消费趋势、特点变化的研究越来越重要,房地产作为社会消费者一项重要的消费与投资行为,其特点较以往3年已经呈现出显著的变化。一直是萦绕在房地产开发商头脑中并百思不得其解的几个疑问是:在房地产置业投资上,消费者究竟是如何做出购买决策的?在与房地产选择与购买相关的多个因素当中,到底哪些因素在起着决定性的、实质的影响,哪些因素又仅仅是表层的和直观的?房地产需求市场的需求与变化,对房地产供应市场有着极大的影响。在房地产买方市场的条件下,研究购房者的需求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购房群体的基本状况 1、大部分购房者目前的事业状态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阶段,总体购买力不高 2、购房者对房地产开发商品牌有一定的认知度,但总体认知水平并不高 随着外地的房地产开发商进军重庆房产市场,房地产开发商日益增多,房地产开发商的品牌能否被消费者认知或记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场拓展以及楼盘销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表明购房者对房地产开发商品牌的总体认知程度不高。

消费者对房地产开发商品牌认知程度不高,其主要原因在于以往开发商对楼盘项目本身的宣传力度很大,而对开发商本身的品牌在一定程度上宣传得不够。房地产开发商本身的品牌,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对促进楼盘的销售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大力宣传楼盘项目的同时,也要加强本身品牌的建设和宣传。 3、置业消费盲区与企业品牌建立 置业投资虽然是家庭的最大消费投资之一,但由于其选择、决策、谈判、购买过程过于复杂,涉及众多环节,因此存在着比较极大的认知难度,而消费者在房屋消费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使得非理性决策容易形成,并为今后的纠纷带来了隐患。 二、消费者住房需求特点与趋势 1、消费者生活需求空间增加 生活居所户型总体上向较大方向发展调查表明,消费者购房向较大户型发展,这一发展特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体现:从购房者生活空间的居室数量变化来看,购房者的意向居所与目前居所相比,总体套内建筑面积有所增加。具体来看,较大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有所上升,较小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有所下降,同时,人均建筑面积也有很大的提高。购房者的意向居所与目前居所相比,同一种格局的套建筑面积有所增加

不动产登记条例

编者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对普通市民影响小:东北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兆怀指出,该制度的确立,对普通市民的影响可以说微乎其微,因为,大部分市民都只有一套普通房产,而对单套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中国政府网22日消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如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存量房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交互标准

存量房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交互标准

序号名称列名类型长度 约束 条件 备注 1.受理编号BDCSLBH字符串50非空不动产系统唯一受理编号(注:业务件与权利人是一j [对多的关系,本表支持冋一]受理编号多条记录) 2.权利人名称QLRMC字符串200非空 3.证件类型ZJLX字符串50非空参考字典“证件类型代码” 4.证件编号ZJHM字符串50非空 5.顺序号SXH整型8非空 6.50标记“权利人”、“原权利 权利人类型]QLRLX字符串非空人”、“抵押人”、“抵押1 权人”等 7.100可为 [单独所 有 共有情况GYQK字符串共冋共有 空按份共有 8.50[按份共有时必填,按百分比]数字填写,如50. 共有份额GYFE字符串 9.单位性质DWXZ字符串50参考字典“单位性质代码” 10.通信地址TXDZ字符串200 11.法人代表姓 名] FRDBXM字符串200 12.法人代表证 件类型] 50 FRDBZJLX字符串参考字典“证件类型代码” 13.法人代表证 件号] 50 FRDBZJH字符串 16 FKLX DKFS NVARCHAR2 NVARCHAR2 字典 字典 付款类型 18 19 20 FKSJ QDSJ QRSJ 21 QRQZSJ 22 ZHBGTGSJ 23 CXSJ 24 JSSJ 25 SFYX Date Date Date Date Date Date Date NVARCHAR2 贷款方式 付款时间 签订时间 确认时间 1:有效 2:无效 确认签字时 间 最后变更通 过时间 撤销时间 结束时间是否 有效,合同终 止,由房管系 统回写 '无效'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1. 应用系统建设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是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楼盘表,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省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包括: (一)测绘及成果管理子系统;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管理子系统; (三)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子系统; (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子系统; (五)存量房网签管理子系统;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子系统; (七)房屋租赁备案管理子系统; (八)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子系统; (九)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子系统。 (十)房屋抵押备案管理子系统。 为加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交互共享数据的使用管理,各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房屋交易、管理和产权登记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设置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共享信息写入前置数据交换机(或中间交换数据库),供双方办理相关业务使用。 1.2. 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共享 1.2.1.信息共享原则 依据《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业务管理、数据共享与应用协同。 实时性原则

全省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实时将房产交易相关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应实时将不动产登记结果等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数据实时共享,保障交易安全及便民利民。 标准统一原则 为保障房产登记数据的安全和规范,依据本通知数据共享内容,制定全省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的信息共享标准,为实现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奠定基础,保障各地房产交易和产权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顺利对接,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1.2.2.信息共享内容 1 房产管理部门共享内容 共享内容包括楼盘表信息和房屋交易信息。 自然幢信息:丘编号、自然幢号、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建筑物高度、幢占地面积、幢用地面积、期房建筑面积、实测建筑面积、建筑物基本用途、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X坐标、Y坐标、Z坐标等。 逻辑幢信息:自然幢号、逻辑幢号、门牌号、建筑面积、地下面积、占地面积、其他面积、建筑物名称、竣工日期、房屋类型、房屋建筑结构、建筑物高度、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深度、建筑物状态、状态日期等。 层信息:层号、自然幢号、层建筑面积、层套内面积、层阳台面积、层公用面积、层分摊面积、层半墙面积、层高等。 户信息:逻辑幢号、户号、室号部位、户型、户型结构、实测绘建筑面积、实测绘套内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建筑面积、实测绘其它建筑面积、实测绘分摊系数、预测绘预测建筑面积、预测绘套内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建筑面积、预测绘其它建筑面积、预测绘分摊系数、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独用土地面积、房屋类型、实际层、名义层、实测绘地下部分面积、预测绘地下部分面积; 预售许可信息:许可证号、许可证类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预计竣工面积、预计竣工套数、预计竣工日期、实际竣工面积、实际竣工套数、实际竣工日期、房屋类型、建筑类型、房屋结构、房屋幢号、层数、套数、总建筑面积、许可面积、许可套数、销售面积、销售套数、销售开始日期、销售结束日期等。 新建商品房交易信息:合同编号、房屋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坐落、合同签

不动产测绘基础知识

不动产测绘基础知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不动产测绘的基础知识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具有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交易秩序等重要功能,社会影响广泛而深远。根据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界址、面积等数据采集和管理是不动产登记的必要材料,也是不动产权利实现和流转的重要基础,明确了不动产测绘的地位和作用。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章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明确了与不动产登记密切相关的地籍测绘、权属测绘、房产测绘制度,并对市场准入作出了规定。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明确不动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2001年施行的《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对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产测绘进行了规范。2008年施行的《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两部部门规章,明确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中,应当提交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或者房屋测绘报告。2000年《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林权登记申请需要提供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资料。2007年《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和《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2011年国土部等四部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2012年农业部《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申请海域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需要提交相关海域或权属界线、地块的测绘成果。2015年5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对不动产测量执行现行技术规范、精度指标、工作方法等作统一的要求。 由于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各部门,相应的基础性权籍调查工作也由各类不动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单一部门规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在过渡期内,不动产测绘仍然施行“多规并行”。现行的房产测绘主要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量规范》,各省也都有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细则;土地测量则依据《地籍测绘规范》、《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城市测量规范》等。但这些规范制定的时间不同,测绘标准和技术规范往往兼顾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根据各部门管理和各类不动产登记需要测绘、调查的内容各有侧重,无法完全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经开时研究编制相应的不动产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当前不动产测绘基础控制测量、界址测量、图件测制、面积计算等使用相关测绘技术方法、精度指标、空间坐标系统等进行统一修订完善,实现与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范的统一。解决不动产权属界线在数据整合过程中一致性,从而达到

全国不动产登记考试题库 不动产登记中心考试真题

全国房屋登记官考核模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三人各出资四万元合建了一栋三层楼房,三人约定该楼房由三人共有,甲居住第一层、乙居住第二层、丙居住第三层。乙由于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便打算将其居住的第二层卖给他人,甲、丙得知后,认为甲、乙、丙三人情同手足,关系融洽,如果将第二层卖给他人,极有可能导致住户之间关系难以协调,增加纠纷,因此表示反对。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 甲、乙、丙三人区分所有该建筑物,乙有权出卖其居住的第二层 B. 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按份共有关系,乙有权转让第二层,只不过甲、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按份共有关系,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D.甲、乙、丙三人对该楼是共同共有关系,乙无权出售其居住的第二层 2、老王不幸老年丧妻,与儿子小王相依为命。2007年下半年,老王出资12万元,小王出资5万元在老家建起了一栋三层的楼房。2008年6月12日老王自行将该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老张,对此小王并不知情。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C )? A. 老王与老张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 老王与老张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 老王与老张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未定 D. 老王与老张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 3、5月6日甲遗失一个篮球,5月7日酷爱打篮球的乙捡到该篮球。5月8日甲委托丙告诉乙:乙不用归还该篮球,甲愿意将该篮球赠送给乙。5月9日乙告诉甲愿意接受该篮球。请问乙何时取得该篮球的所有权(D ) ?更多真题题库资料祝您走在考试前列淘宝搜不动产考必过 A. 5月6日 B . 5月7日C. 5月8 日 D . 5月9日 4、甲依法在自家宅基上建造了三间平房,10年后甲去世,房屋由其子乙继承。不

房屋(不动产)交易合同

房屋(不动产)交易合同 电话: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不动产权证及其他有关该不动产的全部物权及各项权利证明等文件并保证证件真实性以及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项不动产交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不动产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售不动产(以下简称该不动产)坐落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不动产权属情况 (一)该不动产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不动产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不动产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不动产的抵押情况为已在银行支行营业部(地址:电话:)设定抵押。 (五)该不动产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不动产出租。若甲方隐瞒该不动产租赁状 况,贝y乙方有权要求退房,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税费,并且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已支付全部款项以及税费的百分之五。第三条交易双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中介(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___________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不动产全部物权及各项权利在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在乙方名下,该不动产各项权利转让过户到乙方名下且乙方取得不动产证之日支付中介费。由甲方原因造成本交易未完成,中介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本交易未完成,中介费由乙方承担;由丙方原因导致本交易未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不动产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

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HF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尽快实现HF不动产统一登记,HF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簿册样式》等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建设、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两部分。其中: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对已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土地登记、房产登记等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建成房土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库管理、地图制图、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平台主要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定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实时调用相关的图形及调查表属性数据,进行不动产统一的登记发证,并生成表、证、卡、薄等成果。不动产登记平台具体内容包括: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权籍调查管理。 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网上审批。审批过程中提供权属状态分析、调图审批等智能辅助审批功能。 不动产登记薄证管理系统 实现不动产登记薄证的自动生成、查询、真伪验证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 对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提供分类统计和信息查询服务,方便领导全面了解辖区不动产登记情况。如按不动产权类型分别统计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的宗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统计,包括抵押总数、金额等;不动产权查封登记统计,包括查封宗数、解查封宗数等。 不动产登记移动协同工作系统 移动办公系统一方面可以降低领导外出对业务办理进度的影响,提高全局整体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充分梳理、整合系统数据资源并不断重新挖掘其中的潜在价值,为领导提供个性化信息定制服务,包括以管理对象为视角的结果数据展现,让终端设备成为领导的办公包,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实现功能包括业务审批、数据服务、即时通讯、任务处理。 社会化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申报、办事指南、办件公示、在线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及参考答案

不动产登记试题 一.填空题 1、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查验、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2、不动产登记簿,它反应的是权利人就不动产所享有的权利以及不动产的各种变动。不动产登记簿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处于权威地位。 3、抵押权分为一般抵押权与最高额抵押权。 4、《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体现在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统一信息平台。 5、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二.简答题 1、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及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2、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哪些 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抵押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不得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范围是什么 抵押财产范围包括: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3、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4、海域使用权 5、依法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海域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 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的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或权属不明的不动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4、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有哪些 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有:

不动产登记考试真题业务知识讲解精彩试题

这个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考试真题,涉及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考生一定要认真看看。必须了解透。题目出的很棒,可以结合条例 和细则来应用。 一、判断题(共15分每题1分,认为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登记机关完全可以依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 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 (√)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3.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由于某些不动产跨 行政区域界线,所以不动产单元并不具有唯一编码。 (×) 4.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5.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在记载于登记薄之前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6.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 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 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

7.办理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应当注销原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 8.不动产权利人虽然享有不动产权利,但仍会受到登记机构和 登记程序改变的影响。(×) 9.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10.不动产登记簿由所在地区档案馆永久保存。(×) 二、单选题(共15分每题1分) 1.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包括( C)。 A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B 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C总登记、初始登记 D 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2.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说确的是(A )。 A如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导致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受到 影响,应该予以赔偿 B国务院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C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办结 不动产登记手续 D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动产登记 机构承担责任 3.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 C )。 A 继续有效 B 不确定 C 失效 D 两年有效 4.下列物权中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是( C )。

全国不动产登记制度.doc

全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房产买卖 二手房 商品房纠纷 房产税费 购房指南 物业管理 房屋租赁 小区物权 房屋抵押 导读:延宕5个月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正式出台。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向中新网记者透露,不动产登记条例年内出台应该没有问题,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全国不动产...

导读:延宕5个月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正式出台。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向中新网记者透露,不动产登记条例年内出台应该没有问题,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全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 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与此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独斗,应该利用一切现今的与正在建立的制度资源,应该是组合拳。

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不只是单纯的反腐防腐制度,还有其他制度的帮衬与堵漏,形成制度的叠加,更加严丝密缝,不给权力留下丝毫机会。 制度设计很关键。不以反腐需求为初衷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种思路是有道理的,但是也不能讳言该制度附带的反腐败功能。应将反腐败基因注入该项制度的设计中,至少要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它的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是一种法治鞭策。一些地方的先行先试先启动,秉承了改革创新精神。如果各地都不动或者观望,不动产就成为不动作。可以允许争议与博弈,但不能容忍不行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上,与其争议不休,不如实践先动,在实践中摸索与完善。 专家说不动产登记条例 主要涉及5处修改 即将颁布的条例较《征求意见稿》会有哪些变化?据透露,

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登记类型()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抵押权登记 房屋类型 ()商品房()普通存量房 ( )保障用房 房屋坐落 权证编号(商品房合同编号) 权 利 人( 受让方)姓名(单位名称) 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单独所有()其他所占份额 交易份额 住所地联系电话 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义务 人( 出让方)姓名(单位名称) 所占份额 住所地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抵押权 抵押方式()一般抵押()最高额抵押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抵押担保范围 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税收申报 契税 (受让方) ()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其他套次住房 家庭成员信 息(受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个人所得税 (出让方) ()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减免()核定1% ()差额20% 家庭成员信 息(出让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姓名身份证号码 土地增值税 (出让方) ()个人出售住宅减免()核定(个人0.5% 单位5%)()超率累进据实扣除 填写说明 1.申请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税减免,需要填写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信息 2.申请个人所得税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减免,需要填写售房人和配偶的信息 3.个人出售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4.如勾选个人所得税“差额20%”或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据实扣除”需一并提供原值凭证证明, 并详细填写附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的据实扣除项目,选择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征收时,需要同时选择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 5.如本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则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勾选“个人 所得税(出让方)——核定1%”。 6.如本人(单位)既无法提供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选择“土地增值税——核定(个人0.5% 单位5%)”。 本人承诺:本申请系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对所填写的上述内容认真核对无误,申请人对申请 书及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试题

试题形式:10道单选题、5道多选题、5道简答题、2道案例分析题、8道判断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A )。 A如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导致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受 到影响,应该予以赔偿 B国务院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C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 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D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责任 2.不动产登记类型不包括(C)。 A首次登记、变更登记B 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C总登记、初始登记D 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D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责任 3.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C )。 A 继续有效 B 不确定 C 失效 D 两年有效 4.下列物权中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是(C )。 A所有权B抵押权 C留置权D用益物权 5.查询人要求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B )。 A 不予复制 B 应当提供复制 C自行决定是否复制D 视情况而定 6.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C )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三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7.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的(C )。 A自动终止B重新办理C自动续期 8.登记事项自(D )完成登记。 A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B领证签收簿上签字后 C领导审批签字后D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 9.不动产的转让登记,由( B)的登记机构办理。 A转让人所在地B不动产所在地 受让人所在地D转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10.下列关于房屋基本单元的说法正确的是(B )。 A基本单元可以无限分割 B基本单元就是房屋的最小单元 C房屋登记簿应当按基本单元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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