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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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规章制度

血库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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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库)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YZJS-JYK-XK

第A版2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2010年01月1日

****院检验科

目录

修订页

1、输血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血库)及相关科室负

责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2.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制定医院临床用血的规范和制度.

3、输血科(血库)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本院的用血安全。

5、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份的咨询意

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保障临床用血规范协调处理医院临床用血工作的重大问题.

6、临床需要输血、配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

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或其他血液成分

(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等),应提前三天通知输血科(血库),抢救用血立即定型和配血并保持联系。(急诊输血除外)

7、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

标本7天以上。

8、临床采血时应该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严防采错血标本;标本送

检中应严防损坏或污染。

9、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并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病人如有输血反应,应立即分析原因;对疑难血型定型及交叉配血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复查、处理。

10、输血科(血库)应定期用紫外线消毒,严防输血感染。

11、做好对受血者输血前如乙肝、丙肝、梅毒和HIV等必检项目的检测。

12、做好各项室内质控工作,维护血库冰箱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血液的质量。

13、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

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

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14、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

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5、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

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接,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杜绝脱岗现象。

2.血站领取血液从后必须及时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检查血液质

量(如溶血等)等,并逐项填入登记本,分类放入血库专用冰箱。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发时做到耐心、仔细,做好各类检查和登

记,杜绝事故发生。

4.一般输血应预先填写血型申请单测定血型,需输血时再填写输血申请

单,各申请单均应由医生逐项填写清楚(包括已测知的血型)。急诊输血亦应同时将血型申请单及输血申请一并送血库,否则应拒收并立即通知有关医生补齐。

5. 血交叉标本量应足够做交叉配血试验。收到标本后应置于规定地

点,如遇急诊,应立即进行配血.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后,应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血样所贴标签与申请单内容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配血交

叉试验。

6. 血库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

负责人或有关上级医生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7.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液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

应作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并应即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8.病员血型确定后,原则上应配发同型血。

9、发血时凭配血报告单发血。血液从冰箱中取出,仔细检查血液质量(如有溶血、污染现象或有疑问应停发)。发血时应核对病人、献血员姓名、血型、血袋号、住院号、床号、用血量等,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血

10.血液一经领出,原则上不得退回。如有特殊原因,且出库时间未超

过半小时,血液保存完好,经输血科(血库)检查合格后方可酌情退血。

11.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保障临床用血规范。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做好血型的

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准时上岗,整理工作室内的卫生。

4、检查冰箱的运行情况,记录温度,检查所用的配套试剂的贮量,不足

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5、清洁仪器(主要为除尘),按卫生要求处理上日留下的标本及卫生用品并放于规定容器内。

6、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做好当天输血准备工作。

7、工作内容:血型鉴定(正、反定型);Rh鉴定;盐水法及凝聚胺法

配血、不完全抗体检测;标准红细胞悬液的配制。及时向用血科室发血,及时做好相关人员核对并签名,做好相关记录。

8、急诊用血按有关规定优先配血。

9、下班前,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检查冰箱运行的情况并记录温

度;检查试剂、卫生器械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10、整理工作台,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

11、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填写血液制品的领用单,交给指定人员

到血站领血并及时入库;处理遗留的工作。

12、进行常规工作。

13、准备次日术中输血的工作,将所需血液提早一夜完成,并储备于专用冰箱。

14、将交叉后原始标本放于专用冰箱内,需保存7天以上。

15、原则上应在完成当天的工作后下班,遇特殊情况与当日夜班协商交

班。

16、下班前再次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整理所辖工作区的卫生;与

夜班者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后准时下班。

1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

究工作。

18、及时将用血计划,报市(县)献血办,做好有关用血管理工作。

19、及时统计,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按规定报本院临床用血管理

委员会(小组)和医务科,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本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

输血科(血库)样品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1.样品登记

检验申请单用电子单填写完整并粘在送检试管上。填写内容包括: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检验项目、标本采集年月日时、申请医生签名。

血交叉标本应用黄头管或兰头管,血交叉标本量应足够做交叉配血试验。收到标本后应置于规定地点并登记送检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标本号。用血通知单及输血申请一并送至血库,否则应拒收并立即通知有关医生补齐。

入库及输血记录登记于宁波中心血站专用的台帐上.

做血交叉样品必须是输血前三天之内的且要放置2-6℃冰箱内.

配血后样品放置2-6℃冰箱内至少7天,废血袋放置2-6℃冰箱内至少24小时。

1.6记录管理和保存:记录登记本存放指定地方,并保存10年以上。

输血科(血库)血液贮存、运输、发放制度

一、储存制度

1)入库的全血、RBC悬液等红细胞制品温度控制在2~6℃,血小板振荡

保存于20~24℃,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库;血浆在-20℃以下低温冰箱中保存;贮血冰箱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2)交叉管、备血管、血型鉴定管存放在冰箱中,并且保存7天以上。

3)交叉配血试剂、血型鉴定试剂存放在试剂冰箱中,严禁试剂与血液混

存。

二、运输制度

1)血液运输必须使用专用取血容器并放置清洁的中单。领取血液制品时

有专职人员(执证)领取,领取时应核对血液制品的种类和数量,检查血液外观及血液有无异常现象,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交接血液。2)血液在运输中保持合适的温度红细胞制品(2~10℃),不同血液成份

分别存放于不同的取血容器中,并在运输过程中由温度记录仪每5分钟记录温度,导出数据打印。

3)血袋装入取血容器一定要轻拿轻放,特别是冰冻成份在运输中避免剧

烈振荡。

4)血液运到医院后要开箱逐一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标签

是否污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三、发放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四对”制度,安全用血,保证医疗质量。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在接到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单时,应仔细审查

并核对血交叉标本。

3)认真核对献血员血袋的标签:字迹清楚,型号标志明显;血液质量:

无溶血、无重度脂血、凝块。无冷凝及细菌生长现象。

4)遵守操作规程,血液正反定型、Rh血型、盐水交叉、不完全抗体检测

等四项试验缺一不可,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医师。

5)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

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观察保存血的外观,准确无

误时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7)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8)血袋有破裂、漏血。

9)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10)血浆呈严重乳糜状或暗灰色。

11)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12)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13)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14)过期或其它须查证的情况。

15)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7天,以便对

输血科(血库)查对及交接班制度

1、到采供血机构领取的血制品由当班人员负责核查,开箱逐一核对所领血液种类及数量,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以及标签是否污损、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可靠,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2、发血时,取血与发血双方共同核查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血袋号、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库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3、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等内容,床边核对患者姓名、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科(血库)均提前10分钟交接班,交接班时明确未完成的任务,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未办理用血手续的,由血库当班人员负责查对催办。

目的

为了使患者和献血员的机密和所有权得到有效保护,制订相应措施进行控制。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患者和献血员所涉及的机密和所有权。

2.职责

1)全体员工均应遵守保密制度。

2)输血科负责的样品、归档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各类汇总报表以

及储存有相关信息的电子文件的保密。

3)输血科负责暂管在检样品、检验报告.负责检验原始记录和输血记录及

时、完整地传递给档案室存档10年。

4)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泄密事故的处理。

3.工作程序

3.1保密范围

3.患者和献血员负责提供的资料及提出的其他保密要求。

检验报告、原始记录、检验结果汇总表、输血记录及储存有检验数据的电子文件。

保密规定

本科员工有责任为客户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患者和献血员的秘密向外泄漏。

凡属患者和献血员不准外传的保密资料一律不得外传,相关人员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查阅,科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凡属患者和献血员秘密的有关资料一般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或因行政、司法、执法等需要复印的,填写“文件查阅复印登记表”经院长同意后执行。

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检验时,应按《报告单审核签发制度》的规定,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非工作需要,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检验科.经批准参观的人员或因检验工作需要进入检验科的人员,应遵守检验科的各项规定,不准随意翻动检验样品、资料及检验记录等。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拍摄检验样品和有关资料。

未经患者和献血员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检验结果、检验报告以及类似信息。

检验原始记录一般不对外,一经存档,任何人不得借阅。确需借阅的,提出理由,经科科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责任处理。

a)对于违反第条规定的人员,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由科室

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包括对于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工

输血科(血库)血液报废制度

报废血液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血液报废审批制度。建立健全血液报废审核确认和报告处理制度。凡输血科因某种原因需要报损血液的,首先必须填写血液报损申请单,报医务科和输血科(血库)两级管理第一责任人确认签字,并经医院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报废,且报损血液原因充分,程序规范,报批单登记备案,有据可查,避免浪费。

(二)建立健全血液报废处置制度。各医疗机构必须制定血液报废处置工作流程和执行人员职责,将报废血液纳入医疗特殊垃圾的管理重点,实行专项管理。

1.严格报废血处置登记。报废血液实行单袋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血液来源、血袋编号、血液品种、血型、血量;报废原因、确认人、审核人;处置方式、处置时间、处置人、处置去向。登记资料保存时间同输血申请单。

2.严格实施报废血无害化处置。报废血必须经破袋毁型和消毒剂浸泡或经高压灭菌毁型处理后方可交医疗废物暂存处回收;临床输血完毕的废弃血袋,保存24小时,送污物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报废血处置方与医疗废物暂存接收方、医疗废物暂存方与环卫特殊垃圾场必须严格履行报废血双交接签字登记手续,严防报废血流失院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处理:

1、肉眼观察发现有中度以上溶血或有大量血凝块者;

2、血袋破裂或封口不严密者;

3、标签遗失或破损难辨、模糊不清者;

4、经细菌培养证明有细菌或真菌生长者;

5、血制品超过有效期。

二、血库报废血制品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报废血液献血员姓名﹑制品名称、血袋号、抽血或制备日及有效日期;

2、登记报废原因,如溶血、血袋破损、超过有效期等;

3、由输血科(血库)负责人同意,并在出库登记本上注明并签字、盖章,同时报医务科,说明原因,并由医务科盖章,最后由分管院长同意并签字;

4、如报废原因由采供血机构引起,应立即与采供血机构联系,并商量解决事宜;

5、如报废由医院内部人员人为造成,应查明原因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报废血液及时消毒销毁处理,避免人为再用。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制度

在一级生物安全区域内不许吸烟、进食、喝饮料及贮存食物。应穿实验服。不许用嘴吸吸液管,应使用机械的吸液设备。避免使用利器。完成实验操作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定期消毒工作台面,有液体飞溅应立即消毒。生物废弃物丢弃前需消毒。其它污染的原料在清洗、再利用或丢弃前也需消毒。污染

物应被封口,被耐用的、防漏的容器袋包裹,高压消毒后送到指定销毁点。控制昆虫和啮齿动物的出没。保持工作区清洁。

实验室门保持关闭状态。在使用或贮存有传染性物品的设备上贴上通用的生物危害标识。只允许实验人员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区域。二级生物安全区域内的试验动物不允许带出实验室外。在二级生物安全区域内不许抽烟、进食、喝饮料及穿戴首饰。在生物安全柜里操作应穿长袖的、袖口紧密的工作衣及长手套。必要时穿着个体保护装置(实验工作服,手套以及面部保护装置);不能将保护装置穿到实验室外。卸下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弄脏或污染了的防护服需更换。不许用嘴吸吸液管。应使用机械的吸液设备。按照操作规程使气溶胶的产生降到最小。避免使用皮下注射针。尽可能使用塑料品替代玻璃品。使用生物安全柜容纳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完成实验操作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定期消毒工作

台面,有液体飞溅应立即消毒。实验室内应有一生物学飞溅物处理工具。向生物安全负责人汇报与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相关的飞溅物、事故、有关过错和疾病症状。所有容纳生物废弃物的容器上应贴有生物危害的标识。所有生物废弃物丢弃前需消毒。其它污染的原料在清洗、再利用或丢弃前也需消毒。污染物应被封口,被耐用的、防漏的容器袋包裹,高压消毒后送到指定销毁点。控制昆虫和啮齿动物的出没。保持工作区清洁。

基础生物安全操作

实验室标本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当,会带来使相关人员感染的危险。

标本容器

标本容器可以是玻璃的,但最好使用塑料制品。标本容器应当坚固,正确地将盖子或塞子盖好后应无泄漏。在容器外部不能有残留物。容器上应当正确地粘贴标签以便于识别。标本的要求或说明书不能够卷在容器外面,而是要分开放置,最好放置在防水的袋子里。

标本的收集、接收和标记

1.始终遵循标准防护方法,所有操作均要戴手套。

2.应当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采集病人或动物的血样。

3.在静脉抽血时,应当使用一次性的安全真空采血管取代传统的针

头和注射器,因为这样可以使血液直接采集到带塞的运输管和/或培养管中。用完后自动废弃针头。

4.对每个标本作唯一性标识。

5.装有标本的试管应置于适当容器中运至实验室,在实验室内部转运也应这样。

检验申请单应当分开放置在防水袋或信封内。

标本在设施内的传递

为了避免意外泄漏或溢出,应当使用盒子等二级容器,并将其固定在架子上使装有标本的容器保持直立。二级容器可以是金属或塑料制品,应该可以耐高压灭菌或耐受化学消毒剂的作用。密封口最好有一个垫圈,要定期清除污染。

打开标本及处理

接收和打开标本的人员应当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并接受过如何采用标准防护方法的培训,尤其是处理破碎或泄漏的容器时更应如此。并准备好消毒剂。

标本打开处理时:

1.必须戴手套,并建议对眼睛和黏膜进行保护(护目镜或面罩)。

2.打开标本管时,应用纸或纱布抓住塞子以防止喷溅。

避免传染性物质的注入

1.通过认真练习和仔细操作,可以避免破损玻璃器皿的刺伤所引起的接种感染。应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

2.锐器损伤(如通过皮下注射针头、巴斯德玻璃吸管以及破碎的玻璃)可能引起意外注入感染性物质。

3.以下两点可以减少针刺损伤:

(a)减少注射器和针头的使用(可用一些简单的工具来打开瓶塞,然后使用吸管取样而不用注射器和针头);

(b)在必须使用注射器和针头时,采取锐器安全装置。

4.不要重新给用过的注射器针头戴护套。一次性物品应丢弃在防/耐穿透的带盖

容器中。

血清的分离

1.只有经过严格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这项工作。

2.操作时应戴手套以及眼睛和黏膜的保护装置。

3.规范的实验操作技术可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喷溅和气溶胶的产生。血液和血清应当小心吸取,而不能倾倒。严禁用口吸液。

4.移液管使用后应完全浸入消毒液中。移液管应在消毒液中浸泡适当的时间,然后再丢弃或灭菌清洗后重复使用。

5.带有血凝块的废弃标本管,在加盖后应放在适当的防漏容器内高压灭菌和/或焚烧。

6.应备有适当的消毒剂来清洗喷溅和溢出标本。

对血液和其他体液、组织及排泄物的标准防护方法

设计标准防护方法(其中包括“常规预防措施”)以降低已知或未知感染源的微生物传播危险。

玻璃器皿和“锐器”

1.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只能用实验室级别(硼硅酸盐)的玻璃,

任何破碎或有裂痕的玻璃制品均应丢弃。

2.不能将皮下注射针作为移液管使用。

用于显微镜观察的盖玻片和涂片

用于显微镜观察的血液,不必杀死涂片上的所有微生物和病毒。应当用镊子拿取这些东西,妥善储存,并经清除污染和/或高压灭菌后再丢弃。

清除污染

建议使用次氯酸盐和高级别的消毒剂来清除污染。一般情况可使用新鲜配制的含有效氯1 g/L 的次氯酸盐溶液,处理溢出的血液时,有效氯浓度应达到5g/L。戊二醛可以用于清除表面污染。

5.加强消毒管理,并按照要求进行生物监测:(1)血迹、体液及时消毒;(2)物表、地面、空气每日消毒;(3)贮血冰箱内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

钟或<200CFU/m3为合格;(4)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浓度监测,消毒容器定期消

职业暴露应急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姜山卫生院检验科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工作。

3职责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实验室差错或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产生的危害评估,认定感染事件等级实验室在发生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情况时,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口头报告,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及时进入现场进行处理。

事故现场处理后,应及时翔实填写事故及事故处理记录,由事故当事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处理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作详细汇

报。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应立即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一般实验室事故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重及重大事故的应立即报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生物安全委员会应及时对事故做出危险程度评估并提出下一步的对策。

单位领导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就事故、事故处理过程以及已经和拟采取的下一步对策进行详细汇报。

对事故的经过以及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感染者的发病过程作详细记录和检验。

事故有了结果以后,当事人、负责人应深入、实事求是地找出事故的根源,总结教训写出书面总结。单位领导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事情的经过、后果、原因和影响。

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向区卫生局报告实验室感染事件。

4 院生物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应立即召集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对所发生的实验室差错或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实验室差错或事故性质和后果,并对受暴露的实验人员采取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等措施,最后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的危害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感染事件等级认定。

发生实验室感染后由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时上报区卫生局。

发生实验室感染后由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时上报区卫生局。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预案:

①实验人员在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过程中,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导致病原微生物外溢,且数量较多或样本病毒浓度较高时,并有实验人员防护不到位,造成直接暴露,极有可能导致感染时;

②在操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遇突发事件,如突然断电或遇到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病原体外泄,造成严重污染,使实验人员直接暴露时;

③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和不具备专业能力进修学习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实验操作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时;

④实验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容器破损外溢或扩散,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

的人员,未经预防接种,且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能够导致严重疾病,甚至死亡的情况时;

⑤在操作能够通过呼吸道传播、扩散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实验人员发现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并直接暴露,且实验人员未经预防接种时。

实验室感染事件的解除

一旦发生实验室感染,首先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感染事件控

制在最小程度。对感染的实验人员进行必要隔离观察和治疗外,还应对实验室污染的场所和可能受污染的场所和空间、器具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以消除感染源,同时还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留观。当感染的实验人员经观察已过最

长潜伏期,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感染指标,或经治疗已经治愈,同时,实验室受污染场所和空间已经过全面有效消毒处理,密切接触者经过最长潜伏期后没有感染表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宣告解除实验室感染事件结束。

不再对社会及相关人员产生威胁时,可以对警报进行降级或解除警报。

实验室感染警报的降级或解除,由****院提出,上报区卫生局,经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判定,由市相关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实验室感染事件的降级或解除警报。

实验室感染的应急响应

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感染发生的情况,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②发生感染的实验室停止与感染发生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

③立即组织专家组进入实验室进行调查,对感染的实验人员进行必

要隔离观察和治疗外,还应对实验室污染的场所和可能受污染的场所和空间、器具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以消除感染源,同时还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留观。

④感染人员送定点医院检查,对密切接触者和同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在一般实验室感染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①停止发生感染的实验室所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调查。

②对感染的实验人员进行必要隔离观察和治疗外,还应对实验室污染的场

所和可能受污染的场所和空间、器具进行全面的消毒处理,以消除感染源,同时还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留观。

③对发生感染事件的实验室的所有实验室人员进行隔离检查。

④事件判定后的2小时内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在严重实验室感染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①对发生感染的实验室进行封锁,组织专家进入进行调查。

②事件判定后立即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实验室感染的现场调查控制

在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或出现感染迹象时,院生物安全委员会立即组织由相关人员参加的调查组,进驻现场开展调查。

①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与可疑暴露实验人员调查;

②个人防护装备情况;

③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运行情况;

污物处理制度

目的

规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

4职责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检验科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所实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内实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

实验辅助人员、洗刷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

医院感染科、医务科、生物安全监督质量管理委员会或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实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

4 内容

管理规定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

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受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处理原则

科室指定人员负责安排危险性废弃物收集、运送工作。有特殊需求应及时报后勤服务科,安排适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提供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

实验室内和实验台上必须设置收集实验废弃物的容器,建议使用塑料容器。

清除污染的首选方法为压力蒸汽灭菌。需要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实验废弃物,应放置在无渗漏、耐压力蒸汽并能够被蒸汽穿透的包装容器中。灭菌处理后,用专门运输工具运送至暂存地点。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血库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西安市第四医院关于印发 《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的通知输血科: 根据《西安市中心血站关于调整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停止送血服务的通知》要求,西安市中心血站不再向各医院送血,改为医院自行前往血站取血,对我院临床用血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取血管理,保证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特制定并印发《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第四医院输血科血站取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取血流程,保障急诊、抢救及手术患者用血安全。 二、范围 适用急诊、抢救及平时取血流程。 三、职责: 1、医务科及总值班职责:主要负责协调取血时的车辆安排,在重大抢救时要与中心血站的沟通,确保抢救用血能时安全取回。 2、输血科:①根据医院备血情况签发取血单及安排取血人员, ②确保血液制品安全及时到达血库。③与血站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确保一些稀有血型及特殊血液制品的及时取回。 3、取血人员职责:①必须明确所取血液的种类和数量。②保障血液的安全性。③严格执行核对制度。 四、取血人员:必须为输血科工作人员或经严格培训的医院工作人员。 五、取血程序: 1、一般情况下取血流程:接到科室用血申请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根据血库备血情况出具取血申请单,联系中心血站,确定取血时间,通知司机出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2、急诊及重大抢救取血流程:接到输血申请单后,立即将血库备血先提供给临床用于抢救,并电话联系中心血站,告知取血的数量,血型等,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立即派车,取血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随车一同前往。 六、取血人员须知:

血站管理办法试题

《血站管理办法》试题 一、填空题 1、《血站管理办法》自2006 年 3 月_J 日起施行。 2、卫生部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3、中心血库应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 4、血站应当建立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为献血者保密。 5、《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血站应当办理再次执业登记, 并提交《血站再次执业登记申请书》及《血站执业许可证》。 7、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75 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 8、特殊血型的血液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9、献血、检测和供血的原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 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判断题 1、血站应当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制度,确保试剂、卫生器材、仪 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达到预期效果。(V) 2、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X ) 3、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V ) 4、血站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做好记录与签 字,避免交叉感染。(V ) 5、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V ) 6、血站开展采供血业务应当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输血技术操作 规程》、《血站管理办法》和《血站质量管理规范》。(X ) 7、血站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报废血处理和有易感染经血液传播疾病危险行为 的献血者献血后保密性弃血的规定。(V )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V ) 9、为保证辖区内临床用血需要,血站可以设置储血点储存血液。储血点应当具 备必要的储存条件,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V )10、血站与单米血浆站可以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X )

输血科质量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Xxx人民医院输血科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质量监督员:xx 二、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是忠诚的质量卫士,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临床”的质量观。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守责,不断进取,锐意创新,熟练掌握输血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制度,热爱并胜任本职工作。 2.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3.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与评价。 4.负责对输血科工作人员资质、胜任工作的能力、工作状态、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仪器、设备、衡器的状态、使用、维护、保养、校验、检定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负责对试剂、物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冰箱温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负责对血样的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血液的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质量检查、标本及血袋的保留、冰箱温度记录、冰箱消毒记录等全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监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负责对实验方法、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负责监督检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0.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核,评审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11.负责对科室各种记录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负责年终各种资料的审核与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合格单”,并将资料移交档案室保存。 12.负责科室内部和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 13.负责受血者和用血科室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统计结果上报科主任。 14.负责对实验室消毒情况、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处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15.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有建议暂停工作的权利,并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领导汇报,作好记录。 16.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质量管理专业会议和学术交流。 17.负责完成科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宇医院血库岗位职责

公主岭龙宇医院血库岗位职责 1.目的 为了明确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任务、责任和权限,做到责任明 确,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2.岗位 主要职责 2·1 参与制定血库各类人员职责及各种制度。 2·2负责组织编写SOP文件。 2·3 全面考察工作质量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4 负责联系领取血液的数量及取血时间。 2·5安排协调日常工作,监督工作人员按时发出准确报告,按时发血。 2·6 负责对实验室的安全防护检查及工作人员的防护、职业暴露后的指导工作。 2·7每月负责对用血量及用血情况等各项工作的总结。 3.岗位 主要职责 3·1 负责日常的血库工作,主班负责全天的配血、血型检查及下午 的发血、血袋回收,正班负责上午发血及血袋回收。 3.2负责血液的入库工作。 血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科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工作,严格执行血库工作制度。负

责进库出库及血型鉴定和血交叉试验等工作。 2、血库接到受血者配血标本及申请单后,要当面逐项核对输 血申请单: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血 型和诊断及采血者姓名,并记录标本收到时间及各项登记,双签 名。 3、收到患者标本和配血单后,并逐项核对受血者和供血者血 样进行ABO血型鉴定(正、反定型)及Rh(D)鉴定,正确无误时 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4、交叉配血须用盐水+聚凝胺进行交叉配血。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 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核对内容:病人姓名、住院号、科 别、床号、ABO血型、Rh(D)血型及血袋号和ABO血型、Rh(D) 血型。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6、配血合格后,通知用血科室,由医护人员领血。并核对后 双签字。 7、按血库用血计划,填写领血申请单,到市中心血站取血。 8、血液领回后,要认真核对,登记入库,双签字。 9、做好储血冰箱及水浴箱的温度记录。 1 0、负责血袋回收工作,并做好登记 公主岭龙宇医院 2017年1月1日

血库设置申请书

XXXX医院设置血库申请书 XXXX医院地处XXXXXXXXXXXX。全院占地面积6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96.1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三座楼房)建筑面积7989.1平方米,绿化面积1100平方米。2000年12月被评为二级乙等中医院,编制病床100张,实际开放100张。为永春县中医医疗中心,医疗工作幅射附近五个乡镇及周边县市,服务半径10多公里,服务人口10万人,年门诊8万余人次,住院3000人次。担负着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以及科研任务。接受附近乡镇转诊的病人,承担五里街镇预防保健工作任务。现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针灸科等。其中2011年度开展手术204例,临床用血“红细胞悬液”16单位。 以往用血情况为:患者需输血,由我院医师填报输血申请单,报医务科审批,再经县医院医务科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医院血库供血,我院检验科负责交叉配血,配血合格后由我院护士取血为患者输血。路途较远加上手续繁杂,常常无法及时有效的提供血液制品。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临床、服务患者。我院申请设置血库。 为了满足设置血库的各项条件,我院成立了“XXXX医院输血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配备了三间约30平方米的血库用房,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分区。购置了贮血2℃~6℃冰箱、-20℃低温冰箱、专用血浆解冻箱等设备,确保贮血、用血安全。在人员方面,配备了两名经验丰富的检验师为血库专职人员,两名检验士(其中一名有护师资格)为血库的兼职人员。在规章制度方面,制订了一套完整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做好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准时上岗,整理工作室内的卫生。 4、检查冰箱的运行情况,记录温度,检查所用的配套试剂的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5、清洁仪器(主要为除尘),按卫生要求处理上日留下的标本及卫生用品并放于规定容哭内。 6、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做好当天输血准备工作。 7、工作内容:血型鉴定(正、反定型);Rh鉴定;配血、不完全抗体检测;标准红细胞悬液的配制。及时向用血科室发血,及时做好相关人员核对并签名。 8、急诊用血按有关规定优先配血。 9、中午下班前,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检查冰箱运行的情况并记录温度;检查试剂、卫生器械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10、整理工作台,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 11、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填写血液制品的领用单,交给指定人员到血站领血并及时入库;抗人球蛋白试验请交给领血同志及时送往采供血机构;处理遗留的工作。 12、进行常规工作。

13、准备次日术中输血的工作,将所需血液提早一夜完成,并储备于专用冰箱。 14、将交叉后原始标本放于专用冰箱内,需保存7天以上。 15、原则上应在完成当天的工作后下班,遇特殊情况与当日夜班协商交班。 16、下班前再次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整理所辖工作区的卫生;与夜班者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后准时下班。 1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8、及时将用血计划,报市(县)献血办,做好有关用血管理工作。 19、及时统计,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按规定报本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和医务科,并做好本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 阳春市松柏卫生院 2018年3月1日

医院输血科基本标准

医院输血科(血库)的基本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根据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直接领导下的科室,三级医院应设置独立输血科,二级及有条件的一级医院设置血库,归属检验科管理。 第三条医院输血科(血库)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执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本省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向当地血液中心(或血液分中心)申报用血计划,计划用血量至少为实际用血量的70%。 (三)与当地血站联系,及时领取本院用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储备适量急救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 (四)协助临床科室办理有关用血计划和手续,执行用血登记和查对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材料。指导临床用血,及时向医院报告临床用血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协助处理。 (五)严格把好临床用血关,合理用血。协助临床科室执行用血申请、审批和签字责任制度。输血科(血库)按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凭临床医师的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急救用血除外),对医院用血进行监督,有权根据临床科室申请用血情况,结合病情,科学合理调配供应。 (六)建立临床用血抽检制度,根据有关血液的质量标准,委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定期对医院的临床用血进行抽检(抽检2%),对抽检不符合要求的血液要及时与当地血液中心联系,妥善处理,确保用血安全。 (七)加强与血液中心的协作和学术交流。协助医院完成有关输血教学和科研任务。配合临床科室开展输血诊断和输血治疗。 第四条人员配备及要求

(一)输血科(血库)应根据医院床位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配备人员。输血科一般配5~10人,血库配2~6人(均不含工人)。根据年用血量可按下列要求配备人员:年用血量200万毫升左右配8~12人,年用血量100万毫升左右配6~8人,年用血量50万毫升左右配2~6人。 (二)输血科应由副高以上(血库应由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疗或检验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技术人员中,初、中、高级职称比例应为4:2:1,其中检验技术人员数不低于总数的20%。 第五条房屋及仪器设备要求 (一) 房屋:输血科(血库)房屋应建在合适的位置,环境清洁,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水电供应有保障的地方。设配血室、储血室、办公室、值班室等,输血科还可设立血液治疗室。房屋使用面积参考标准见附表一。 (二) 仪器设备:输血科(血库)应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表二。 第六条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 有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 输血科(血库)除执行医院有关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应有如下的工作制度: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血液检查核对、用血申请、血液报废以及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输血反应及输血后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输血器材、检验试剂购进及使用制度和有关输血诊断治疗常规及操作规程(SOP)等。 (三)建立工作质量考核指标(附表三)和血液质量控制指标(附表四)。有技术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考核考评资料。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 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 1、负责辖区内血站监督管理的部门:()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本血站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上级血液中心 2、《献血法》规定:血站是() A、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 B、负责本辖区内无偿献血组织发动 C、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D、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3、《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中体重规定() A、男≥50千克,女≥45千克 B、男≥55千克,女≥45千克 C、男≥50千克,女≥50千克 D、男≥50千克,女≥48千克 4、血站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 A、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 B、具备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C、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D、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5、血站的科室设置应有:() A、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份制备、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 B、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成份制备、储血、发血、质量控制等功能 C、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份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等功能 D、血源管理、体检、采血、贮血、成份制备、检验、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 二、填空题 1.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最多不得超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

于。 2、《血站执业许可证》,《中心血库采供血许可证》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年。 3、血源、采供血和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保存年。 4、血站检测出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疾病必须严格执行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疫情报告制度。 5、对违反《献血法》和《血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开办血站、非法采集,供应或倒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擅自设置和开办血站全部财产和非法所得,并处以的罚款。 三、是非题 1、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2、单采血浆站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浆,也可以手工操作采集血浆。采集的血浆按单人份冰冻保存,不得混浆。() 3、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岗位继续教育的要求是不少于50学时()。 4、血站、医疗机构可以将无偿献血的血液按比例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血制品生产单位。() 5、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 四、简答题 1、血液的包装袋上应当标明那些项目?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输血科血库岗位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做好血型的鉴定、交叉配血试验和发血工作。 3、准时上岗,整理工作室内的卫生。 4、检查冰箱的运行情况,记录温度,检查所用的配套试剂的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5、清洁仪器(主要为除尘),按卫生要求处理上日留下的标本及卫生用品并放于规定容哭内。 6、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做好当天输血准备工作。 7、工作内容:血型鉴定(正、反定型);Rh鉴定;配血、不完全抗体检测;标准红细胞悬液的配制。及时向用血科室发血,及时做好相关人员核对并签名。 8、急诊用血按有关规定优先配血。 9、中午下班前,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检查冰箱运行的情况并记录温度;检查试剂、卫生器械贮量,不足时及时按规定申领补充。 10、整理工作台,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 11、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填写血液制品的领用单,交给指定人员到血站领血并及时入库;抗人球蛋白试验请交给领血同志及时送往采供血机构;处理遗留的工作。 12、进行常规工作。

13、准备次日术中输血的工作,将所需血液提早一夜完成,并储备于专用冰箱。 14、将交叉后原始标本放于专用冰箱内,需保存7天以上。 15、原则上应在完成当天的工作后下班,遇特殊情况与当日夜班协商交班。 16、下班前再次检查血液制品的储备情况;整理所辖工作区的卫生;与夜班者交接班并作书面记录后准时下班。 17、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18、及时将用血计划,报市(县)献血办,做好有关用血管理工作。 19、及时统计,分析临床各科的用血情况,按规定报本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小组)和医务科,并做好本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指导。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手术用血相关制度与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2)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制度及流程 (3)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4) 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制度及应急预案 (6) 手术室内择期手术用血流程(术前已备血) (9) 手术室内术中紧急用血流程 (10) 围术期输血指南(2007) (11) 2013.1修订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规定,规范医务人员的用血行为,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用血的原则,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决定对患者实施治疗时,应由主治治医师开具《用血通知书》,并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到血库办理用血手续。 二、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血库保存。 三、贯彻执行献血条例与有关临床用血的规定,做好用血审证工作,除急诊外,临床科室应至少提前一天将输血申请单连同由区献血办公室核准的用血证明及患者血样同时送交血库。 四、到血库提血,必须填写《血库领血凭证》,发血和提血者必须在《血库领血凭证》签字。发血、提血、用血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 五、经治医师应规范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逐项告知患者及委托人,附病历。患者或委托人签名必须与委托书签名相符,特别是输血前检查项目一定要完整。 六、血库工作人员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库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进行审核。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全,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重新填写。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由输血科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资料存放输血库。大量急诊用血时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临床急诊用血申请表》,由科室主任签名报医务部批准,一式两份(一份交血库、一份放病例中)。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方可备血。 八、临床用血需严格掌握用血指征(输血前病程录),病程记录应反映用血指征,内容包括化验检查情况(血红蛋白)、失血量及血压等客观指标;输血后病程录,记录输血过程是否顺利,有否输血反应;输血后病情评估(输血后3-5天)。 九、外科手术中用血除在手术记录中记录外,还应在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予以记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保临床输血安全。严格执行用血“三统一”的管理规定,不私自采血供血。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血库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3.要有备血计划,备有一定数量血液,保证临床需要。遇到有急诊用血,血库存血不足时,及时与血站联系,进行急诊送血。 4.遇到疑难配血和稀有血型鉴定时,及时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请求技术帮助。 5.经常与临床联系,了解临床用血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协助解决。6.血液保存管理: 6.1.每天检查冰箱温度,做好记录。 6.2.不同血型血液分栏存放,有明显标示。 6.3.冰箱定期清洁消毒,每月做一次细菌培养监测。 7.工作室和储血室要保持清洁,每天要进行紫外线消毒。 8.配血和发血: 8.1.需输血的病员,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取受血者自凝血2~5ml送交血库做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其标本试管应贴有标签。如需大量用血或因科研需要用血,应提前两天通知血库准备(急症例外)。收标本时要检查标签、血量、有无污染和溶血,凡不符合要求者应退回科室重新抽血。 8.2.接到输血处方后,要仔细逐项查对输血单与标本试管的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是否相符,然后取同型库血进行交叉配血

试验。对小儿科或血型有疑问者,要复查病员与献血者双侧血型,再行交叉配血试验。以确保无误。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有任何差错。输血单血型要填写清楚并签全名。 8.3.对已发出的血,一律不能退回血库。如因特殊情况需输异型血者,必须经临床主治医师同意,输血量不得超过600毫升。 8.4.购买“A”型、“B”型标准血清时,应保证血清效价准确可靠,要经常检测标准血清有无污染、沉淀,以防影响血型鉴定结果。 8.5.发血后,病员与献血员的配血标本应保存一周(2-60C)以备查对。 9.做好出入库记录,每月按时与市中心血站对帐,核实准确无误后将记帐单报院财务科。 10.发血记录、申请单、帐目等材料保存10年。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篇一: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输血科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输血科在医院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各临床科室的大力配合以及科室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需求、群众满意和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为标准,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齐心协力,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促进输血科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发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救治四川大地震伤员工作中贡献一份力量。以下是对输血科在XX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 一、业务工作 1.主要业务统计:全年实现累计业务总收入元,与去年同比去年期增长?%;其中检验收入?万元;人均收入达?元,增幅?。总用血量达?毫升,其中完成了配发红细胞?毫升、血浆毫升,血小板单位,冷沉淀单位。 2.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血液质量万无一失,临床用血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质量第一,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在我手中的全员质量意识,全面加强科室质

量管理体系建设。适时修订完善输血科工作制度、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技术操作等规程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科室今年参加了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全国血液相容性试验室间质评活动,都以满分的成绩顺利通过所有的测评。科主任着力狠抓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开展“质量效益年”活动,按照“病患至上”的要求,坚持“在医疗安全无小事,病人利益无小事”、“所有缺陷都是可以避免的”等质量理念。众所周知:一般病人不输血,输血病人不一般;一般输血没问题,出了问题不一般!“输血工作无小事”是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句口头禅。因此,科主任坚持加强全科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基础知识及技能的培训,为确保医疗安全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作质量标准、管理方案、管理办法,使输血医疗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促进质量改进持续化,有效控制输血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了临床输血治疗的安全、及时、有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效果。也使我院的输血工作流程走向了规范化、络化和科学化。响应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保障血液安全”的号召,并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及督查整改工作。在XX年卫生部“医院管理年”对临床用血工作的检查以及卫生厅对采供血机构 为掌握临床用血现状,的专项专项督查中,输血科各项工作得到专家的充分肯定。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血液管理是医疗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血液具有重要的生理意义,输血是现代医疗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只有加强对血液的管理,才能有效防止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疾病经血液途径传播,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血液管理的重点是血站管理和临床用血管理。 一、血站设置和执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以下简称《献血法》 ) 和《血站管理办法》等规定,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 1 .一般血站的设置规定 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卫生部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 l 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卫生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设置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并逐步实施。 血液中心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中心血站设置在设区的市,中心血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 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血站与单采血浆站不得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已经设置血液中心的,不再设置中心血站;尚未设置血液中心的,可以在已经设置的中心血站基础上加强能力建设,履行血液中心的职责。 2 .特殊血站的管理 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卫生部根据全国人口分布、卫生资源、临床造血于细胞移植需要等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我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的设置规划和原则。国家不批准设置以营利为目的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

输血科工作职责

输血科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 二、临床用血一律从云南省血液中心购入使用,不得自采自供血液及 血制品。 三、遵照正确、科学、合理、规范的用血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 浪费和滥用血液。 四、实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严格控制血液在运输及储存期间的储存条件,确保血液质量。 六、认真做好血液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七、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储存于血库专用冰 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标识。 八、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消毒一次,空气培养每月一 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 cfu/m3为合格。 九、计划全院每月用血量,负责血液入库、储血、配血、发血全过程, 并负责核对、复核、记录等工作。 十、确定输血后,输血科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 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门/急诊号、血型和临床诊断,无误后采集血样。 十一、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

科,双方逐项核对。 十二、输血科不得私自更改临床输血的血液种类或改用异型输血。十三、严格执行复核和配血结果的双人核对制。 十四、质量不合格、物理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血袋禁止入库,更不得发出。 十五、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血袋返回输血科至少保存1天以上,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 追查原因。 十六、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十七、严格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地执行各项操作。 十八、做好培训工作,明确责任,杜绝不安全输血的发生。

医院各岗位工作职责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医院职业道德规范 1、献身事业,忠于职守。 2、一视同仁,平等待患。 3、热情真挚,极端负责。 4、钻研技术,精益求精。 5、不谋私利,廉洁奉公。 6、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7、慎言守密,严谨求实。 8、谦虚求实,团结协作。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各部门工作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一)、医院管理 (1)组织管理 1、各科室人力资源配备合理并满足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2、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接受相应管理和法律、法规、规章等管理知识培训。 3、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4、聘用的三级医师结构合理。 5、护理人员的数量与梯队(含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合理,满足保证护理质量的需要(综合考虑收治患者的数量、病种、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等)。 6、医技人员的学历和专业知识结构合理。 7、加强重点专科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人才结构合理。 8、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9、实行岗位职务聘任制。 (2)医疗、医技、药事、输血和护理管理 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增强反应和处理能力。 (3)信息系统 1、能够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有关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费用和绩效的信息。 2、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信息系统满足医院管理和临床工作需要。 3、医院信息系统(HIS)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规定,与其他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实现信息共享。 (4)建设、设备和后勤保障管理 1、发展建设应当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建筑布局应当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3、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项目。

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2008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参照《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北京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以下简称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包括输血科(血库)组织与管理、功能与任务、科室设置与要求、业务与质量管理等。 第三条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是输血科(血库)执业必须达到的标准,是对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三级综合医院和年用血量较大的三级专科和二级医院应设立独立建制的输血科。其他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院应设立血库。 二、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成立输血科或血库,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考核验收,并依据医疗机构专家验收意见,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增加输血科或血库项目; 卫生行政部指定血站负责其血液供应,血站在首次供血时审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保留复印件。 第六条有临床输血治疗需求的医疗机构应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按照《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条输血科(血库)主任为科室质量第一责任人。科室应设质量管理小组并设有质量主管负责临床输血质量。质量主

管应具有医学或者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过质量管理培训,具备临床输血质量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质量主管缺席时,应指定适当的人员代为行使其职责。质量管理小组主要职能是对科室质量体系进行全面管理和持续改进,确保建立的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三、功能与任务 第八条输血科(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输血科负责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关检测;参与输血相关疾病诊断与治疗;指导临床输血;开展临床输血质量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宣传输血新知识,推广输血新技术。 血库承担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容性检测及输血质量管理。 第十条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订合理的用血计划和安全储 血量,确保抢救和急诊用血。根据供血单位血液预警信息,协调临床用血。 第十一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临床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及相关实验诊断的工作流程,负责对受血者输血前检测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加强输血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室间质评。 第十三条参与临床输血器材的发放、监控与管理 四、科室设置与要求 第十四条房屋设施与卫生学要求 (一)输血科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年用血量大于(含)1.2万单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年用血量小于1.2万单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0㎡; 血库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使用

1 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四川省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输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设置原则 二级以上医院均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三级以上医院输血科按一级业务科室管理。 第三条职责任务 输血科(血库)在业务院长和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卫生行业标准,除自身储血、自体输血业务外,不得自采自供血液,不得分离血液成分; (二)负责监督、指导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执行; (三)负责本单位用血计划申报、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四)开展鉴定血型、交叉配血、筛选抗体及输血相关的血清实验项目;(五)负责对受血者用血前的检测及监督管理; (六)配合临床开展输血治疗,指导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节约用血,推广成分输血、自身储血、自体输血和输血新技术,宣传现代输血专业知识和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输血医学的教学、科研任务,逐步实现与供血机构的信息化网络管理; (七)及时向采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八)负责本院输血信息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九)做好本院无偿献血、互助献血、病人用血宣传工作。 第四条房屋设施 (一)房屋位置应远离污染源,环境清净、采光明亮、空气流通、水电气供应充足的地点,并具备畅通的通讯设施; (二)输血科(血库)房屋的使用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二级乙等医院输血科(血库)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m2,二级甲等医院不低于70m2,三级乙等医院不低于100m2,三级甲等医院不低于150m2,功能区分为配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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