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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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制度

一、说明

1 .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的连续性和秩序,使仓库作业合理化,减少库存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办公所需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备品备件、工具、办公、等物料的库存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仓库进出人员规定

1.1仓库为公司产品财产存放区,除仓管人员外,其他因公需进入仓库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1.2 对于非仓管人员不准私自随意拿取物料,不准随意到仓储区域走动,无公事人员不准在仓库停留;2.仓库环境维护,消防设施保养等要求

2.1 为了保证仓储的安全与防火,仓库要有平面图及逃生图,并挂于明显之处,所有仓管人员必须熟悉;

2.2 仓储规划要清晰,物品摆放要整齐,所有物品不准占用物流及人流通道,更不能将消防栓及消防器材堵塞;

2.3 仓库“5S”工作要责任到人。每一个人都要有良好的“5S“意识,并且在每天的工作中执行下去;

2.4 定期检查仓库设施,严格做好仓库防火、防盗、防潮、防水措施;

3.仓管人员职责

3.1根据生产计划做好日常收发料作业,并为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物料信息;

3.2每日收发料作业的物料卡填写及做帐,每日表单需及时上交相关部门;

3.3仓储按照5S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不良品及时区分处理,退料及时完成。

3.4定期对库存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物一致,针对帐物差异及时找出原因,分析并杜绝再次发生;

3.5 对於库存产品量与质的的完好保管,物料异常时配合品质及工程等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4.物料入库管理

4.1 采购员下达《采购单》采购物料时,要求有具体的订单编号、采购单号和交期,并附送仓库一份;

4.2 供应商送货时,需开《送货单》,同时需注明相应的“订单”、“采购单”编号,交仓库点收,仓库依交货明细之供应商名称、订单编号、采购单号、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包装明细、与《送货单》《采购单》对照并点收,如有异常须立即通知采购处理,严禁单据不全或无单据材料入库;

4.3 点收后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签收,留两联送货单,分发采购一份;并在来料登记表上登记且共享来料信息。

4.4 仓管员依供应商的《送货单》开出《请检单》交品质部检验。检验后发出《来料检验报告》,仓管员依据质检人员的检验结果办理入库;

4.5品质部检验不合格物料,严重不合格可以直接判退,开出一份“品质异常报告”交与采购及供应商,仓管员接到退货通知时既刻联络采购退货并开出退货单。退货单和不良材料放在待退区待供应商退货,退货时必须要求接收人签收;(所有待退材料厂商必须在7日内接收退料,超过7日的仓管员必须马上开出联络单交总经理处由总经理协助处理)

5.成品入库管理

5.1经检验合格的成品,由生产部物料员填写《成品入库单》,并由品质部签字确认;(成品入库单上必须填写清楚订单编号、入库日期、物料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箱数、及特殊包装方式)

5.2生产部持经品质审核之《成品入库单》交仓管点收办理入库手续。

5.3在成品入库过程中物料员应轻拿轻放,每箱必须封好胶纸打好打包带,注明尾数箱,每箱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客人要求真写的包装信息、有QA PASS标签;

5.4 仓管将入库的成品实物与成品入库单核对一致后签字确认,将成品放置指定区域

6.物料出库管理

6.1正常生产物料领用,PMC部发出生产计划单,由生产提前按BOM表开出《领料单”通知仓库安排备料。仓管员必须严格按《领料单》要求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料号认真核对。如有不符,及时通知物料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备料;

6.2仓库备料完毕后,通知生产物料员到仓库领料,点收。确认数量、品名规格、型号无误时,在《领料单》上双方签字,发料完成及时做好销帐处理;

6.3非正常生产物料领用,如研发、维修、办公等,先由领用部门填写《物料申请单》,交本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交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领料;

6.4 所有物料的出库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

7. 不良物料退换及退补:

7.1 在制程中出现的不良品物料,必须及时开出《退料单》并由品质部确认品质状态并在单据及物料上注明是来料不良或制程不良并签名确认方可退库。

7.2 仓库在接收不良时必须认真核对单据及实物相符且注明清楚品质状态方可签单收货。

7.3 生产在开出《退料单》的同时开出和《退料单》相同数量的《补料单》并在单据上注明《退料单》编号;若不良状态为来料不良的《补料单》仓库认真核对两单的数量相符即可发料;若不良状态为制程不良的《补料单》必须经PMC及副总签字申核后方可发料。

7.4 生产退库的不良品,若为来料不良马上按照上述第4.5条作退供应商处理,若为制程不良把物料存待报废物料区并定期处理报废区。

8.成品出库

8.1成品出货由业务部开出《出货通知单》(必须有总经理签字及注明:运输车辆车牌号),通知仓库人员办理出库手库后安排出货。

8.2发货时须经收货人签字确认,并拿回单交由业务及财务同客户对帐。

9.储存与防护:

9.1所有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均应按仓储规划和标识要求储存;

9.2 仓库将定期组织盘点,确保帐、卡、实物的一致性;(每月28日打出盘点报表由仓库组织盘点工作如现在有异常必须马上找出原因并填补单据。若因个人疏忽造成的库存偏差仓库必须填写调帐申请单同部门主管及总经理签名后方可调帐。每月1-2日上交盘点报表至财务部,由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仓库物料进行抽盘后由财务上交抽盘统计表于总经审核作奖惩处理。)

9.3仓管人员应按“材料储存期限规定表”,对储存材料报检,由质量控制部IQC人员对其检测并填写检验报告交仓库,以防止材料变质。如检验判定需报废时,由仓库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废。

9.4仓库人员应对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防潮、防静电、防氧化等,不允许直接落地,应存放于栈板上。贵重物品、化学物品应严格按指定区域摆放,并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9.5 库存三个月以上的成品出货时,仓管员须通知品保重新检测,对不合格品则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9.6货仓储存坚持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原则。物料堆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容易受潮的物料严禁摆放在地上,把废料与良品分开储存。

9.7 仓库环境要求通风、干燥、明亮、清洁、通畅;严禁烟火,配置适量的消防器材。

制表:审核: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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