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通信电源割接技术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通信电源割接技术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通信电源割接技术要求》的通知

 

 

 

运维[2004]69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通信电源 

割接技术要求》的通知 

 

北京公司、西藏公司、北方公司,股份公司并转各省级电信有限公司: 

随着中国电信事业的飞速发展,通信电源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信电源的规模和容量不断扩大,新旧设备之间的更新工程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而且,许多工程割接都要求不中断通信的带电割接。为了确保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规范通信电源系统的割接工作,特此制订《中国电信通信电源割接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本《要求》适用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等工程涉及到电源新、旧交流系统、直流系统、接地系统之间割接,以及与电源系统有关的其它通信专业内影响较大的电源割接项目。 

各级维护管理部门和维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要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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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可制定本《要求》的实施细则。 

本《要求》自2004年7月20日起执行。 

 

 

 

 

 

 

 

 

 

 

 

 

 

二OO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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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通信电源割接技术要求 

 

一、 前言 

1、为了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畅通和业务不中断,实现通信电源割接工程规范管理,明确通信电源系统割接工作流程,严格把关,将各种隐患、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电源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供电,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2、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等工程以及设备更新改造中,涉及到网上在用电源设备的交流系统、直流系统、接地系统的割接工作,应依据本要求进行。 

3、其它涉及网上在用电源设备的维护、变更以及电源设备升级、线路整治,或者影响较大的电源割接项目,应参照本要求执行。 

4、各级维护主管部门应严格遵照本要求所涉及的基本原则和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 定义和术语 

1.通信电源系统的割接 

泛指交流供电系统、直流供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的割接。 

2.重大通信电源系统割接 

指涉及通信网络的交换汇接层、信令网、传输重要转接点、数据汇聚层等重要局站或者技术难度较高的通信电源系统工程割接。 

3.交流供电系统 

本要求规定交流供电系统主要包括: 

(1) 生产所需要的380/220V交流供电/配电系统。 

(2) 数据、网络、服务器用UPS系统和逆变器。 

(3)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自动/手动转换系统。 

4.直流供电系统 

本要求规定直流供电系统主要包括: 

各种电信电源换流设备(相控整流器、高频开关电源及DC/DC变换器等)、

高、低阻直流配电设备(含各专业电源列柜)、蓄电池组等相关设备。 

 

三、 基本原则 

通信电源系统的割接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确保通信网络安全的原则 

通信电源系统割接工程的设计勘察、施工操作、工程验收必须要以确保通信网络安全为第一要素,任何影响到通信网络安全的操作,必须无条件终止。 

2、新、旧设备完好无故障的原则 

在实施通信电源系统割接工程之前和期间,必须保证新、旧设备完好无故障,在出现任何可能影响到供电安全的故障的时候,必须无条件终止,待故障消除或排除后方可继续。 

3、低业务风险的原则 

(1) 在安全可行的前提下,采用不中断业务的割接方案; 

(2) 工程割接时间应该避让业务高峰,重大割接应安排在夜间进行; 

(3) 工程割接日期应该避让重大通信保障任务时期及其他专业安排进行的网络优化和升版、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时间; 

(4) 不使通信设备用电受到直接影响的施工,可以在非割接时段进行,如布放线缆、架设线槽等,但施工必须注意安全。 

4、施工人员资质合格原则 

实施通信电源系统割接工程的工程人员必须熟悉通信电源设备操作和工程施工操作、熟悉通信电源系统割接流程、熟记应急方案。严禁无证人员直接参与施工操作。 

(1) 实施割接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工程级别资质的施工证; 

(2) 直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电工证,并且接受过消防防火训练; 

(3) 割接过程中需要进行氧割、烧焊操作的,必须具备施工证和动火证。 

5、维护部门专人随工原则 

维护部门在割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全程随工,协助割接工程的设计勘察、割接方案和应急方案的技术支持、监督割接的实施。 

6、维护部门“一票否决”原则 

负责割接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相应的工程组织部门,维护部门是网络及在用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割接方案必须通过维护部门的审核。在割接工程期间,维护部门在发现有重大的方案缺陷、重大的施工安全隐患的时候,有权对割接工作行使“一票否决”,有权终止割接工程继续实施。 

 

四、 基本要求 

1、割接工程准备阶段 

(1) 割接方案和应急方案由工程施工单位或部门制订。制订割接方案时,应根据割接工作所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充分评估其难度及风险,选取风险较低的方案。 

(2) 割接方案应明确割接指挥和各专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通常应包括的内容有:割接时间、割接地点和部位、割接前应做的准备工作、割接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程度和对应的应急方案、割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割接步骤及实施人、割接善后工作的处理等。 

(3) 割接方案须经工程组织、施工、监理、维护及技术支撑等部门共同审核,重大通信电源系统割接方案还需报省公司相关部门审批。涉及一级干线、国际出口局及其它重要枢纽局等可能影响全程全网业务的电源割接,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4) 根据割接设备影响的供电范围和程度,工程组织部门应会同受影响的各通信用电单位或部门共同拟定应急方案。 

(5) 在制订割接方案前,制订单位必须充分了解割接设备(交直流配电系统、整流系统、UPS系统、蓄电池组、柴油发电机组等)的接线方式、内部排列结构、电气原理图,并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功能。 

(6) 在制订直流或UPS供电系统割接方案前,必须对所要割接的设备供电方式、配电屏各分路输出容量、路由走向、使用设备受电情况进行仔细排摸,以确定割接过程的难点、重点、节点。 

(7) 对于疑难、复杂的电源割接,有条件可在实施前组织相关人员预先演练割接步骤。 

(8) 在割接准备阶段,由工程组织部门与施工、监理、维护和技术支撑等部门进行协调,明确各方的职责和分工。 

(9) 割接工程实施前,工程组织部门应根据被割接电源设备的具体情况,填写《电源割接申请表(详情单)》(参考内容:附件一),由电源维护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相关部门。工程主管单位将割接通知发至与割接相关的各单位,告知工程割接可能影响的供电范围和程度。接到通知的单位应在工程割接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如做好系统备份和数据备份,做好启动应急预案准备等。必要时,由客服部门做好用户公示和客户沟通,提前通知大客户。 

(10) 需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提前两周上报。 

2、割接工程实施阶段 

(1) 实施割接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复的有效割接方案,并严格按照批复的割接日期和时间要求,在割接指挥、施工、监理、维护及技术支撑等各单位人员都到位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割接。严禁擅自施工。 

(2) 割接人员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设计进行线缆校对和做好标记,检查备足割接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材料、相关备件、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并设置固定地点摆放,对所用割接工具和仪表进行详细检查、校验,在确认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对使用的各类熔丝或开关进行测量、校验,以确保完好。 

(3) 割接施工人员应在维护随工人员配合下,对割接现场进行清查,对汇流排、电线缆、设备外壳、工具手柄等与割接操作相关的部分,进行绝缘包扎处理,以免割接操作时导致事故。 

(4) 割接前应检查新装设备的通电运行情况、对新旧设备的运行参数和功能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符合割接的要求。 

(5) 割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唱票制度,唱票人必须得到操作者明确回复的情况下方可继续下一步,必要时可进行书面唱票。 

(6) 割接过程中进行接线或接熔丝等操作前,必须测量电压进行确认;拆线或拔熔丝等操作前必须测量电流确认。 

(7) 直流系统割接在进行接线时,按照先正后负的顺序进行;在进行拆线时,按照先负后正的顺序进行。不可中断的新旧直流用电替换,应严格按照先

接后拆的原则进行操作。 

(8) 交流系统割接禁止出现同一回路两套或以上交流系统同时供电的现象,防止交流短路事故。新、旧交流系统割接必须严格按照先拆旧电,后接新电的原则进行。 

(9) 需要使用临时线缆时,必须选择合适线径,可靠连接,并有明显的标识。 

(10) 进行新旧直流供电系统带电割接,或同一直流供电系统内蓄电池组更换操作时,应对电压进行必要检查调整,尽量减小压差(控制在0.5伏以内)。 

(11) 割接工程需要临时直流供电系统的,临时供电设施必须完好且可靠接地。 

(12) 在机架上或走线架上方或附近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清理随身携带的非绝缘物品,包括钥匙、戒指、项链、小刀等,禁止携带该类物品上机架作业。 

(13) 在机架上或走线架上方或附近作业时,施工工具金属裸露部分应可靠绝缘,并且统一用工具盒存放或由架底配合人员传递使用,禁止在走线架上随意乱放。作业结束时,及时清点工具离场。 

(14) 在机架上或走线架上方或附近作业时,要注意保护在用光缆、电缆及其它设施;禁止无任何防金属粉末措施进行锯、剪、焊、烧的动作。出现作业垃圾,应及时清理。禁止在机架顶、走线架上堆积杂物。 

3、割接完成后的善后阶段 

(1) 割接结束后,必须做充分的测试,检查新系统的工作情况,新旧电缆标示清楚,在充分肯定系统正常运转无隐患时,并通知网络监控中心核实后,方可离开。 

(2) 割接结束后,拆卸旧交、直流线缆、地线、旧机架、旧线槽时,需要注意避免影响在用设备的安全,裸露部分须做好绝缘措施,任何不确认的“无电”设备和电缆,应视作“带电”处理,防止意外发生。 

(3) 当天工作结束时,应及时进行清理,不得将垃圾、金属碎片、废弃材料遗留在现场。工具、仪器仪表归位摆放,不得在机架内、机架上随意乱放。 

(4) 及时做好孔洞封堵等工作。 

(5) 完成割接报告,及时更新电源设备资源资料等信息,并及时归档。 

4、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处理 

在割接实施前后及割接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下列异常情况,应立刻向割接现场指挥人员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 施工人员在操作中发现情况复杂,难度大,且设计和割接方案未说明的情况; 

(2) 割接步骤存在严重设计缺陷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3) 人身、设备安全缺乏应有保护措施; 

(4) 不按照既定割接程序施工; 

(5) 在割接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见的情况,已经或者可能对网络、设备、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6) 其它重大异常情况。 

 

五、 应急流程启动和上报制度 

1.在割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严格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及应急流程进行操作,迅速将系统恢复到可控制的状态,尽可能确保电源设备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2.事后组织技术力量分析情况、查明具体原因,并按传报制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尚未完成的割接工作,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认真分析、总结经验,重新论证并审批割接方案后方可继续实施。 

 

 

 

 

 

 

 

 

 

 

 

 

 

附件1: 电源割接申请表(详情单) 报出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签批 1 割接原因

2 割接地点

3 割接时间

4 旧设备厂家及型号

5 新设备厂家及型号

6 割接前旧设备情况

7 割接前新设备情况

8 是否需要进行中断割接

9 是否影响一干电路和设备(干线名称)

10 是否影响军队光纤或系统(干线名称)

11 是否影响国际电路

12 是否影响交换设备的供电和数据安全

13 是否影响传输设备的供电和数据安全

14 是否影响数据设备的供电和数据安全

15 是否影响外单位设备的供电和数据安全

16 是否需要通知兄弟省、市的配合

17 现场指挥及联络电话

18 机务配合人及联络电话

19 割接方案方框示意图(用附件1表示)

20 割接应急方案(用附件2表示)

维护主管: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应配合传真电报使用; 

2、填写本表前,应该详细了解本次电源割接对相关专业的影响情况后填写; 

3、填写情况必须属实,否则应该负责相关责任。 

附件2: 通信电源系统割接工程流程图 

 

 

 

 

 

 

 

 

 

 

 

 

 

 

 

 

 

 

 

 

 

 

主题词:电信 运行维护 通知 

会签部门:网络发展部 

印发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综合部 2004年7月16日印发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材〔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 教育部 2017年9月25日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段目标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施组审核要点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要点 1.目的 为逐步实现我中心监理作业指导书(质量体系第三层次文件)标准化,从控制要点及程序操作,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理作业提供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也是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是监理工作中预控的重要措施和方法。本作业指导书为标准版本(企业标准)。各项目监理部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删减。 2.依据文件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 3. 3.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3.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3.2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有时限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或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报送和审批工作。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3.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3.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2-1(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3.5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报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同时对施工组织设计做修改后重新报监理单位审核。 3.6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向监理单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4.对监理项目部的要求 4.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技术文件,应由承包单位对其负编制责任。监理单位重点核查其审批程序、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备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 4.2由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分专业进行审核;最后由总监审定后批复。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包括施工方案)应报中心审核;再由总监汇总签认批复承包单位; 4.3审核注意事项: 4.3.1.审核程序:由于施工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是一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报审表(表B2-1)中技术负责人、申报人应分别为编制单位(工程项目部)的总工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的“审核人”为上级法人单位的总工(或技术部门负责人); 4.3.2.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种)。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指导作用和权威性,对于部分内容需修改补充的应在“修改后再报”前打勾;若内容短缺较多,又无针对性则应“重新编制”。在审核过程中不应采取非正式审核(非正式报审、口头意见)→修改→正式审核的程序; 4.3.3.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0000㎡的建筑,应编制单项测量方案。由总监转交中心测量组进行审批;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 知 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 [日期:03-08]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附件5: 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有机整合体育与健康教育两门学科中相关的内容、方法、原理,以促进学生体质与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的综合类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本课程的任务是: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传授体育与健康的基本文化知识、体育技能和方法,通过科学指导和安排体育锻炼过程,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增强体能素质、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养成终身从事体育锻炼的意识、能力与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为全面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服务。 二、课程教学目标 1. 运动参与 认真上好体育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应按学校安排进行1小时的课外体育锻炼。自觉与同伴组成小组进行课外体育锻炼和运动竞赛。学会制定和实施简单的个人锻炼计划。具备选择利于提高职业素质运动项目的意识、自我评价体育锻炼效果的能力。 2. 增强体能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努力提高以耐力、力量和速度为主的体能素质水平,积极参与国家、地方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等各类体育活动。

3. 体育技能 基本掌握两项以上体育技能,不断提高运动能力。形成自己的运动爱好和专长,有能力参加班级、校际和更高级别的体育运动比赛。 4. 身体健康 了解一般疾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懂得营养、环境和生活方式对身体健康的影响,逐步养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生活方式。具有改善与保护身体健康的意识,能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我健康状况的科学健身手段,特别是有氧健身手段,学会用养生保健的方法改善身体健康。对所从事的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的伤害有初步认识,有意识控制和回避不规范动作的产生,懂得紧急处置运动创伤的简单方法。 5. 心理健康 了解与体育有关的青春期心理卫生知识,认识青春期性心理的变化规律。具有良好的情绪和自控能力,通过体育锻炼培养坚强的意志、提高抗挫折能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品质、缓解性格差异导致的心理冲突。通过运动竞赛中的胜与负,领悟积极进取对形成稳定心理状态的重要意义。能有意识通过轻松、休闲的体育活动,缓解学习紧张带来的心理压力。 6. 社会适应 参与集体性的体育活动,学会与同伴和谐相处,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合作精神。能主动关心与帮助同伴,共同完成体育锻炼过程,培养“竞争、团结、友谊与合作”的精神,提高社会责任感和协调沟通能力。 7. 职业素质 根据未来职业工作的特点,学习与职业相关的健康保健知识,提高防范职业病的意识和能力,选择有助于防治职业病的体育手段进行锻炼。学习与职业生涯相关的体育运动项目,认识体育对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的价值,提高自己的综合职业素质。 三、教学内容结构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由基础模块和拓展模块两个部分组成。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

“一支铅笔8()”。有一道二年级的考题,要求填写设施的人民币单位。一名小朋友填上“元”,被老师判错,因为“标准答案”是“角”。小朋友觉得被判错很冤枉,因为妈妈不久前就给他买过10元一支的铅笔。 一支铅笔究竟应该多少钱?到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走一走就能发现,几角钱的,几元钱的,十几元钱的都有。一些多彩铅笔、有自动出芯功能的铅笔、3D打印的个性化铅笔,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一支不等。然而,试题中的“标准答案”却只有“角”。社会发展了,物价变化了,这道老题目的“标准答案”却还停留在“过去式”,没有与时俱进,更没有体现兼容并包。在这种考试和教学模式下,小朋友们对铅笔的印象只允许“8角钱”的这一种款式,而对那些品种繁多、创意无限的铅笔世界失去了辨识力和想象力。 还有一道选择题,问村庄旁的溪水是什么颜色?备选答案有:白色、无色、彩色。一名小学生选择的四“彩色”,被老师打了一个叉。在孩子的眼里,大自然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在明媚蓝天映照下,在青山和鲜花反衬下,溪水色彩斑斓。而这种既充满生活体验又富有灵气的美好想象,同样被“标准答案”扼杀了。考试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但常常扮演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角色,所以考试的内容和方式、考试的标准和答案,对实现怎样的教育而言尤为关键。 考试当然要有题目,但只有客观题才需要确定的答案。像作文、阅读理解等开放性题目,只有允许给出不一样的答案,才能赋予学生创新的无穷可能、发挥才智的无穷空间。即便有标准答案,学生的答案不一致时,也不妨遵照“只要合乎题解,即可视为正确”的评分原则,给考生打出合理分数。考生言之有理、自圆其说,就不应该一概判错。像“一支铅笔多少钱”“溪水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问题,答案就不熟只有一个。 2019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提出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试题命制纪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量。科学育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当设置更加科学的试题结构。不管是小学还是初高中,考试命题改革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许多教育人士和家长认为,考试命题工作的改进,会成为当前中国教育的一次大进步。

教育部通知:2019年中小学启用新教材(附1—9年级必读经典书目)

教育部通知:2019年中小学启用新教材(附1—9年级必读经典书目) 教育部通知: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国所有中小学生的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都使用统一部编版教材。 “部编本”语文教材总主编温儒敏教授曾甩下一句话,“语文高考最后要实现让15%的人做不完”! 语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重点讲述中小学教材的变化内容以及语文学习的应对策略,望老师转给家长,家校联合,为孩子的教育统一作战!在三科教材由教育部统编以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各科教材实行了三十年的“一纲多本”政策。 2017年秋季学期起,教育部统编教材正式走进课堂。三年过渡期后,到2019年,“部编本”将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年级,此前在这三个科目上使用的多种形态的教材将告别课堂,成为历史。 “作为最重要的一门学科,语文教材的变化,是所有家长、老师最关心的问题!”原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基教司原司长王文湛说。 具体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带大家来看一下!

语 文课本变天:一年级就有《论语》 使用新教材的语文有什么值得家长关注的重大变化呢? 大量增加古诗文,新的语文教材一年级到六年级古诗词128篇,增加87%。初中语文的古诗词增加51%。 明年高考要求学生背诵的古诗词由60篇增加到70篇。 细心的家长会发现,小学一年级语文教材语文园地里设有《日积月累》,是要求孩子背诵并测验默写的。这一栏里经常会出现文言文,一年级下册已经要求背诵并理解《论语》选段“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了!

增加课外阅读,最明显的是初中阶段,名著阅读已经是必考内容,并有指定书目,小学新教材里也增加大量课外阅读要求。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现在的语文老师都会要求孩子每天必须阅读30分钟以上。 中高考再次证明:语文才是拉分王! 2018全国各地的中高考结束后,段子手都在吐槽中高考作文,学霸们却早已开始关注今年升学的最新动向,总结经验,适应变化,调整提升学习策略和方法了。 中高考再次证明:语文才是拉分王,得语文者得天下,语文更是学霸之间拉分的利器! 2018年高考语文题目刚公开的时候,考生和网友就炸了锅,所有人都喊难。网友们纷纷感慨,“幸亏毕业得早!” 那中考是什么情况呢?2018年苏州中考语文结束,有媒体做了调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

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1.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

关于印发〈文本标准〉的通知-修订

附件一: 甘肃省通信产业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文本格式标准(修订) 1. 总则 1.1为了规范本公司通信工程设计文本,提高设计效率、保证设计质量,做到格式一致,版面清晰,使文件符合施工、生产维护和存档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出版的通信各专业工程设计,也适用于其它方面的技术文件(如技术规范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1.3本标准是基于采用Microsoft for Windows的Office2000、AUTOCAD等软件编制的设计文件,采用其他软件编制的设计文件也必须按本标准执行。 1.4本标准根据YD/T5015-95《电信工程制图与图形符号》编制。 2. 封面和扉页 2.1封面 2.1.1工程名称应严格按《邮电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办法》的要求格式编制。 2.1.2封面中的“设计阶段”必须与工程设计合同(委托)书中的设计阶段一致。 2.1.3对于有全套文件、全套概(预)算表、全套器材概(预)算表、

或施工图纸及说明分类的,在封面的标题下方用括号写上以上类别。 2.1.4修正概(预)算或设计时,根据部颁标准YD/T5015-96执行(统称为“修改设计”),并将此字样写在标题内,在单项工程设计名称的下方。 2.1.5设计编号 公司各部门: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架构调整后各生产部门对设计编号代码的新需求,对公司原有各生产部门所用的设计编号重新分配,请各生产部门负责人对各自部门所承担项目的工程代号进行分配。具体设计编号及代码如下: 设计编号由8为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2位为年份,第3位为设计部代码,第4位为0或1(0为无外协单位参与的项目,1为有外协单位参与的项目),第5位为专业代码,后3位为设计文本序号。例如: 5 3 001 设计文件序号(第1项设计) 专业代码(无线通信工程) 生产部门代码(陇中设计部) 年度编号(2011年年度) 0是否有外协单位参与(0为无外协 单位参与,1 为有外协参与) 各设计部及专业代码如下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教育部关于新课标的通知

教育部: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 2012年02月02日11:05腾讯教育[微博]我要评论(46) 字号:T|T 2001年,国家启动了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过十年的实践探索,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构建了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各学科课程标准得到中小学教师的广泛认同。同时,在课程标准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标准的内容、要求有待调整和完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我部组织专家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意见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经研究,决定正式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并于2012年秋季开始执行。现就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在执行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面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各地要把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活动作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培训,帮助他们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修订后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化,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2.深入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各地要引导广大教师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调整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重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控制好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要充分整合专业资源,建立专家咨询和指导系统,围绕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的跟踪指导和专业支持。 3.积极推进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各地要引导学校进行教学评价改革,强化评价在教学诊断和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尤其要重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课程目标的全面落实。改进评价方式和方法,注重过程性评价。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在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特别重视对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考查。 4.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有机统整学校、社会、网络等方面有益的课程资源,为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鼓励和引导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创造性地开发并合理利用课程资源,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激发教学活力。

施组审查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流程,确保严格按审定内容进行实施,达到对 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地控制的目的,制定《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审查制度》。 审查范围 1、施工组织设计 2、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整改方案) 审查流程 1、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管理部 2、各单位责任人: ①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 ②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 ③工程管理部:分管工程师/分管副经理/经理 流程图(详附图) 审查周期 1、施工组织设计需于开工前7日内上报,监理单位于3日内签署书面审核意见上报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于2日内签署书面审定意见。 2、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整改方案)于开工前7日内提报,监理单位于3日内签署书面审核意见上报至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于2日内签署书面审定意见。 四、审查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是否完善、合理。 2、总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开发总体进度需求,保证措施是否切实有效。 3、劳动力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及选型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及总进度要

求。 4、物资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及总进度要求。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是否合理。 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7、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 &文明施工及环境卫生措施是否完善。 9、冬雨季施工措施是否完善。 10、施工不同阶段的总平布置是否合理。 11、临时用电、用水设计是否合理。 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工序安排是否合理。 2、施工工艺是否先进、合理。 3、材料选择及设备的选型是否合理。 4、节点构造是否合理。 5、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 6、成品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五、实施与调整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一经审定,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如因各种不可预见原因造成原方案无法实施,必须按原审批流程(详附图)重新报审,经审定后方可调整。 3、如遇抢灾救险等紧急情况,可先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后补。 _____ 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_______ 否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

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2021》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 南》xx》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教育部 字体大小: 小中 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教基一厅[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xx年2月22日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特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目的意义 本指南立足于提升应急疏散演练的实际效果,明确应急疏散演练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涵盖演练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全过程,供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全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四、基本原则 (一)精心准备,科学组织。学校要确保参演师生的生命安全,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提前谋划,提出预案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尽量避开雨雪等恶劣天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保证疏散演练既安全有序又有效快速。 (二)着眼实战,注重细节。演练要立足于模拟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景,要着眼于提高学校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制定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思政厅[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教育部 xx年四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

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 (四)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 (五)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六)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 (七)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师[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14年1月11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

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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