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净化空调规范要求及参数讲课教案

消毒供应中心净化空调规范要求及参数讲课教案
消毒供应中心净化空调规范要求及参数讲课教案

消毒供应中心净化空调规范要求及参数

精品资料

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谢谢2 消毒供应中心净化空调规范要求及参数

1) 各工作区需要达到的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的要求需满足

下表中要求:

气流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证相对正压。

【参考规范《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WS310.1-2009》7.2.4.2\3】

2) 消毒供应中心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

9cm 平

皿)。

【参考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4.2.3】

3)《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代替《GB15982-1995》,

4.1.1菌落总数应符合表一要求

三类环境为母婴同室,消毒供应中心的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血液透析中心,其他普通住院病区等

原规范要求:

各种环境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题 2 一、判断题 1、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清洗是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 ( 4、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 精密器械应采用保护措施,由 CSSD 集中回收处理。( 5、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 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 6、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应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7、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湿热消毒温度应≥90℃, 时间 ≥5min,或 A0值≥3000( 8、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9、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 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 5kg。( 10、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包内器械距包装袋封口处 应≥2.5cm。(

11、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 冷却时间>30min, 应检查有无湿包, 湿包不应储存与发放,分析原因并改进;( 12、干热灭菌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的灭菌。( 13、低温灭菌适用于不耐热、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 14、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5cm,距天花板≥50cm。( 15、应遵循设备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封口机、灭菌器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与保养、日常清洁和检查。( 16、消毒供应的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器械检查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带光源放大镜、压力气枪、绝缘检测仪等。( 17、医用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应影响灭菌介质的穿透性和器械的机械性能。( 18、普通棉布做为包装材料应为非漂白织物,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 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 19、压力蒸汽灭菌器供给水的质量指标电导率 (25℃应<15μS/cm ( 20、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灭菌程序的温度、压力和时间进行检测;( 21、可定期采用定量检测的方法,对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效果进行评价。( 22、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改变消毒参数或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 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23、化学消毒剂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 并记录, 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 24、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

消毒供应中心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一、术语和定义 1、消毒供应中心(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2、去污区: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D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4、无菌物品存放区: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5、去污: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6、外来医疗器械: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医院 4.1.1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4.1.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1.4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4.1.5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4.2消毒供应中心 4.2.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 案。 4.2.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4.2.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4.2.3.1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2.3.2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1 5基本原则 5.1CSSD的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分析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分析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既是向全院提供各种无菌器材、敷料和其他无菌物品的保障科室,又是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发生的重要科室。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病人的安危和医护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对消毒供应中心环节质量管理。 1 清洁消毒处理 1.1 污染器械、物品回收:为防止污染器械物品在各项工序中交叉感染,采取集中管理模式,专人专车进行下收,实施有效封闭运送,运送车或密闭容器,有标识及内容记录,车和容器使用后清洁、消毒、干燥备用。 1.2 器械、换药碗分类浸泡:按一般污染器械和特殊感染器械、普通器械和锐利器械进行分类,并把器械关节打开,各类穿刺针及针套松开,换药碗逐个分开,分别浸泡在含有效氯1000mg/l、2000mg/l消毒液中。 1.3 洗涤质量:认真执行各种物品的洗涤操作规程,要求回收穿刺针消毒浸泡后逐个用棉签卷擦针栓注射器冲洗。各类物品清洗后,放入一定比例(按物品污染程度而定),生物酶洗涤剂里浸泡2~5分钟,再次清洗过蒸馏水。金属器械烘干上不油保养,包布一用一清洗,统一封闭式送洗涤公司专锅洗涤、干燥、折叠备用。 1.4 检查包装:各类物品包装前,必须进行器械功能、陈旧程度等方面检查,要求物品齐全、配套、连接严密牢固,清洁光亮、无锈斑、变形或破损,胶管类不发粘、针头无钩、无锈、通畅,包装硬容器外观应完整、清洁、干燥,包布清洁无破损、大小适宜。每包放置化学指示卡,在封包前由他人按各类包外标牌的内容进行核对,方可包装。所有包装外都应贴有签名和有效期的化学指示标签。

2 消毒隔离与灭菌 2.1 布局要求:严格区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做到“四分开”既工作与生活区分开,回收污物与安放净物分开,初洗与精洗分开,未灭菌物品与灭菌物品分开。下收下送车严格区分,做到专车专用,各行其道,使用后清洁消毒,并按固定区域放置,各工作区台面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拖,每天三氧消毒机定时进行空气消毒2次并记录。 2.2 灭菌物品存放区管理:严格控制无菌物品存放区进出人员,在岗人员按要求着装。灭菌物品分类存放在专用柜内及架上,有侧孔金属其侧孔应呈关闭状态,布类或纸类包装物品注意潮湿,物品排放与发放按左进右出顺序进行,先消先用,有效期7天,不得有过期包。出区后未经使用的无菌物品严禁返回须重新灭菌,无菌物品存放区每天三氧消毒机定时进行紫外线空气照射并记录。 2.3 消毒员管理:合理配置专职消毒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不定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及专业知识学习如《消毒技术规范》、《脉动真空蒸汽灭菌操作规程》等,强化安全意识,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2.4 消毒灭菌:每天由一名消毒员接受各临床科室送入的各类包并检查包的重量、体积是否符合要求。包的完整性、外标签及书写内容是否规范。在灭菌操作时严格掌握载装量,随时注意观察灭菌器运行情况,详细记录灭菌器的压力、温度、时间、锅号,检测化学指示卡变化以确定灭菌效果。 3 灭菌质量监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管理要求 1.1 医院 1.1.1 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1.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11.3 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1.4 应将C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使之与本机构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1.1.5 鼓励符合要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1.2 消毒供应中心 1.2.1 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2.2 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 1.2.3 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12.3.1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用品的结果、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1.2.3.2 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2 基本原则 2.1 CSSD的清洗消毒及检测工作应符合WS310.2和WS310.3的规定。

2.2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并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皮肤、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3人员要求 3.1 医院应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具有职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2 CSSD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a)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b)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c)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d)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3.3 应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4 建筑要求 4.1 基本原则 医院CSSD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建筑和职业防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论证。 4.2 基本要求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及医疗机构消毒规范试题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及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试题 一、单选题,共70题。 1、手术敷料灭菌前应存放于温度(),相对湿度()的环境。(B) A、16℃~20℃40﹪~60﹪ B、18℃~22℃35﹪~70﹪ C、20℃~22℃30﹪~60﹪ D、18℃~24℃50﹪~70﹪ 2、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皮肤消毒围直径应﹥()cm。(C) A、5cm B、10cm C、15cm D、20cm 3、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应在手术野及其外扩展≥()cm部位由向外擦拭。(C) A、5cm B、10cm C、15cm D、20cm 4、干热灭菌有机物品或用纸质包装的物品时,温度应≤()。(D) A、130℃ B、140℃ C、160℃ D、170℃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物品装载量不应超过柜总体积的()。(A)A、80% B、85% C、90% D、95% 6、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器安装应符合要求,包括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灭菌器各侧(包括上方)应预留()空间。(B) A、50cm B、51cm C、52cm D、53cm 7、皮肤接触环氧乙烷后,用水冲洗接触处至少()分钟,同时脱去脏衣服。(D) A、5分钟 B、8分钟 C、12分钟 D、15分钟 8、眼睛眼睛接触液态环氧乙烷或高浓度环氧乙烷气体至少冲洗()

分钟,并均应尽快就诊。(B) A、5分钟 B、10分钟 C、12分钟 D、15分钟 9、用紫外线消毒室空气时,当温度低于()或高于(),相对温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A) A、20℃40℃ B、20℃50℃ C、30℃50℃ D、40℃60℃ 10、在封闭空间、无人状态下,采用20mg/ m3浓度的臭氧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后应开窗通风≥(),人员方可进入室。(B) A、20分钟 B、30分钟 C、40分钟 D、50分钟 11、干热灭菌效果监测的标准指示菌株为()。(D) A、短小杆菌芽胞E601 B、嗜热脂肪杆菌芽胞 C、结核杆菌芽胞 D、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 12、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的消毒液浸泡>10min。(A) A、500mg/L B、1000mg/L C、1500mg/L D、2000mg/L 13、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氮()消毒液,浸泡>30min。(C) A、1000mg/L~2000mg/L B、1500mg/L~2500mg/L C、2000mg/L~5000mg/L D、2500mg/L~5000mg/L 14、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B) A、300 mg/L~500 mg/L B、400 mg/L~700 mg/L C、500 mg/L~700 mg/L D、400 mg/L~800 mg/L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标准

第1 部分:管理规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工作区域的温度、相对湿度和照度要求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ANSI/AAMI ST79:2006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本标准第7.2.1、7.2.4.3 、8.1.2 条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己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发表时间:2015-09-09T09:37:23.907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7期供稿作者:陈渊慧 [导读]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医院供应室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各环节质量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陈渊慧 (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医院供应室 735100) 【摘要】目的通过对消毒供应中心各环节质量管理。方法规范器械的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储存和发放,保证无菌物品的质量安全,结论提高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关键词】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5)07-0156-02 消毒供应中心是承担医院临床科室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及无菌物品【1】供应的部门。工作复杂,供应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消毒灭菌质量要求高,服务窗口多,环节多,设计面广。工作中任何微小的缺陷都将会给临床工作带来不便,直接影响到医疗和护理质量。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加强各环节质量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一、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制度管理 1. 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与临床和手术室联系沟通制度,每月走访临床科室,进行满意度度调查。 2. 严格制度管理,落实工作制度 ⑴首先制订各域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相应奖惩措施。 ⑵各区域设立组长,每日检查工作质量;护士长不定期抽查,质控小组检查。 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有效沟通,制订改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并进行效果评价。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讨论会,讨论差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⒊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强化服务意识 ⑴ .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层次和专业进展要求,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⑵ .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行业要求制订本专业的规范行为,提高思想认识,培养责任心、职业荣誉感。为临床提供主动、便捷的优质服务。 ⑶ .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医院消毒隔离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医务人员按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工作。 二、质量管理 1. 环境质量管理 ⑴ . 消毒供应中心分生活区、污染区、检查包装灭菌去和无菌物品存放区,各区有各区的设施、设备和用物,都应固定位置,合理放置。各工作间人员固定,不能相互串岗。三区间人流、空气、由洁到污,物流由污到洁,不得逆流。根据各岗位责任的要求,每日对各自的岗位区域进行卫生清洁,每月进行彻底终末清洁消毒处理,检查包装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空气质量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III 类环境标准,空气菌落数≤ 4.0/5min/III 每月进行空气和环境表面细菌学检测,必须达标。 2. 人员的管理 ⑴ . 建立CSSD 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根据专业进展,开展培训,更新知识 ⑵ . 根据工作人员层次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每月进行2 次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专业知识,规范行为,提高认识,增强工责任心,确保工作质量。 ⑶ .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医院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 ⑷ . 每月组织一次质量讨论会,讨论差错,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3. 各环节质量管理 3.1. 下送、回收物品环节质量管理 ⑴ . 下收下送车辆,有明显标志,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⑵ . 建立物品回收清单,特殊器械特殊交接,严格按交接清单查数量、型号和规格,从源头上解决物品、器械的使用与管理问题,杜绝差错事故出现。 ⑶做好个人防护,采用封闭式进行器械的收集运送,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和交接。运输中应用清洁手接触公共设施。 ⑷ .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3.2 去污区环节质量管理 ⑴ . 操作前做好个人防护符合WS310.2-2009 附录A 要求,根据器械污染状况、材质和结构进行器械分类处理,污区工作人员应及时接收和清点物品,经双人核对。 ⑵ . 灭菌器械和消毒器械分别清点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⑶ . 回收工具和容器正确处理,清洁干燥备用。 ⑷ . 工作结束后及时对环境和物表进行清洁消毒。 3.3. 物品清洗质量的管理 规范清洗流程是质量的保证,清洗质量直接影响消毒和灭菌质量,使用后的器械进行彻底的的清洗是消毒供应中心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⑴ . 清洗设备清洗质量监测每月对清洗设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卡监测清洗机清洗质量。 ⑵ . 清洗物品质量监测 ① . 清洗干燥的物品包装前用目测或带光源的放大镜对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进行检查,器械应光洁、无血渍、污水垢等残留物质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一部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域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1988年2月10日,卫生部 消毒供应室是医院供应各种无菌器械、敷料、用品的重要科室。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疗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危。为加强消毒供应室的科学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适应医院文明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筑要求 供应室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前提。供应室应接近临床科室,可设在住院部和门诊部的中间位置。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应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便于组织内部工作流水线,避免外人干扰。为免除消毒灭菌器材的污染,应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高压蒸汽供应要充足、方便。通风采光要良好。墙壁及天花板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光滑,有排水道。完备的供应室应有接收、洗涤、专用晾晒物品场所、敷料制作、消毒、无菌贮存、发放和工作人员更衣室。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热原监测室、办公室及卫生间。 二、人员编制 供应室的人员编制,应根据医院规模、性质、任务等需要配备,原则上应配备护士长(或组长)、护士、卫生员和消毒员,其中1/2以上应具有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以中、青年为主。其他人员均需培训后方可上岗。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供应室工作。 三、领导体制 供应室与临床各科和总务后勤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在医院占有重要地位,应由院长领导和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进行业务指导,或由护理部直接领导,与临床各科协调合作。总务后勤等部门在设备、安装、维修、物资供应等方面予以保证。 四、必备条件 1.要有常水(自来水)、热水供应和净化(过滤)系统。 2.蒸馏水供应、过滤系统和贮存设备,必须备有蒸馏器。 3.各种冲洗工具:包括去污、除热原、除洗涤剂、洗涤池和贮存洗涤物品设备等。 4.压力蒸汽灭菌器、气体灭菌器、耐酸缸等消毒灭菌设备及相应的通风降温设备和净物存放密闭无菌柜等。 5.棉球机、切纱布机、干燥柜(箱)、家用洗衣机、磨针设备等敷料制作加工器具和各种珐琅盘、铝制盒、玻璃器械柜等贮放设备和下收下送设备。并尽可能地采用自动化洗涤、加工制作等装备,改善工作条件。 6.劳保用品:个人防护眼镜、防酸衣、胶鞋、胶手套等。 五、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部颁《医院工作制度》、《消毒管理办法》有关供应室管理的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物品洗涤、包装、灭菌、存放、质量监测、物资管理等制度。当前要重点加强关于“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操作规程”(附件1)“输液、输血器、注射器洗涤质量检验标准”(附件2)的贯彻执行。做好一次性注射器具的回收、消毒工作。 2.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人员情况,一般应分设洗涤组、包装组、敷料组、消毒组、发放组、器械组和质检组(或由药剂科代检)。有条件的应将针头、注射器、输液管与其它各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附件1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当设置消毒供应室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配置 (一)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设置1个软式内镜清洗、消毒(灭菌)、干燥、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五)开展医用织物清洗消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及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要求、基本原则、人员要求、建筑要求、设备、设施、耗材要求和相关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CSSD 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3.2去污区decontamination area 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包括运送器具的清洗消毒等)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3.3检查、包装及灭菌区inspection and packing sterilization area CSSD内对去污后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装配、包装及灭菌(包括敷料制作等)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4无菌物品存放区sterilized articles store area CSSD内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区域,为清洁区域。 3.5去污decontamination 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过程。 3.6外来医疗器械loaner instrumentation 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4管理要求 4.1医院 4.1.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WS310.2的规定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灭菌。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征求意见稿)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 一、科室设置 至少应设置消毒供应室及感染控制、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信息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持有有效的压力容器上岗证及消毒员培训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等可穿戴折叠的器械)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m2; (四)设置1个消化内镜洗消流水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800m2; (五)应设净水处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六)应设配送物流专业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 (七)应设办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区,占总面积的10-15%; (八)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九)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分区布局 (一)主要功能区。 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及配送物流专区等。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供应蒸汽和清洁剂分配器等。 (三)管理区。 质量控制、医院感染、器械设备、物流、信息等管理部门。 五、设备 根据规模、任务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 (一)清洗手术硬器械(金属手术器械)应配置以下设备设施: 1.污物回收器具、分拣台、手工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部门职责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部门职责 一、护理部职责 1、负责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并将其绩效纳入护理工作目标管理。 2、定期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进行指导、质量监测和评价。 3、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量,合理配置和调配消毒供应中心人员。 4、落实消毒供应中心的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其继续教育纳入人员培训计划中,并为其学习交流创造条件。 5、参与消毒供应中心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6、协调后勤、设备相关部门,保障消毒供应中心物资的供应与正常动作。 7、发生医疗器械所致的医源性感染时,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调查与控制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特点和相关人员的岗位情况,开展以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 2、对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和质量监测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价。 3、组织、协调消毒供应中心和相关部门对医疗器械所致的医院感染进行调查分析。 4、对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清洗、、消毒与灭菌的设备配置与质量指标提出意见。 三、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有专人负责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建立设备维护记录,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抢修措施。 2、负责对购置设备的审核(合格证、技术参数),配合厂家进行设备的安装,建立对厂家设备检修的质量审核制度。 3、就设备的使用,异常判断及日常维护方法,组织对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制定设备使用手册及设备出现异常时的处理指南。 4、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物品、敷料等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购入材料的质量。 四、后勤管理部门职责 1、消毒供应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其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应征求相关部门和消毒供应中心人员的意见。 2、保证消毒供应中心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和质量,定期进行设施、管道维护和检修。 3、提供消毒供应中心正常工作的物资条件,并做好维修和 补充。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第四稿)2006年7月15-17日会议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医源性传播,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重复使用并需要清洗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和供应。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附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必须经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设应当与其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与《消毒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凡需要消毒、灭菌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先清洗再消毒或灭菌。特殊感染性疾病(破伤风、碳疽、朊毒体等)污染的器械应执行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处理流程。 第六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必须达到本规范

的要求。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一节人员要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消毒供应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配置护士、消毒员和技术工人等工作人员。 从事消毒供应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岗位培训,掌握各类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建筑及设施要求 第八条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应根据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符合以下要求: 1.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邻近临床科室,便于收、送;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采光良好。 2.建筑设计应符合医院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考虑适应未来功能、任务发展的需求。 3.建筑布局应分为办公区域和工作区域。工作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区、灭菌物品存放区,三区划分清楚,区域间应有实际屏障,去污区和检查包装区设立人员出入缓冲间(带)和物品通道。 第九条消毒供应中心各区域的功能应达到如下要求: 1.平面设计有利于消毒供应中心实现“由污到洁”的工作流程。不得出现洁污交叉或物品回流;去污区主要进行污染物品回收与分类、清洗、下收下送车辆、塑料箱冲洗消毒等工作;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G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清洗cleaning 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冲洗flushing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洗涤washing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漂洗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终末漂洗end rinsing 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 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闭合closure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密封sealing 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闭合完好性closure integrity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包装完好性package integrity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植入物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 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湿热消毒moist heat disinfection 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应根据WS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 的规定。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浅谈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浅谈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 消毒供应中心承担着医院内所有科室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等工作,近年来,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各级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与平面布局的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标准要求,设备设施配套也基本符合工作需要,但消毒供应中心人员观念及行为的转变、知识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是不能一阙而就的,其提供的产品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内部客户的使用需求,使他们不能够最大限度的服务于患者;并可能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提供的产品质量如何,将影响使用部门的运作,并显著影响医院的成功,故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的控制在医院的安全管理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此,本人切合实际工作,谈几点体会。 1 建立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消毒供应中心规章制度的建立是清洗、消毒、灭菌技术质量管理的基础保障。制度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工作人员做些什么?如何做?哪些不能做?做好/做坏了怎么样?这就需要靠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指导和约束。对核心制度及流程上墙,随时鞭策和激励工作人员遵守制度、认真工作、积极学习。为保证制度的科学性、实用性、指导性,制度的建立必须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项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省级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标准》、医院管理制度等,并在实际工作中适时进行修订,使其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CSSD各项工作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三项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对CSSD的管理、操作环节及终末质量管理予以规范,但标准不是工具书,在操作方面,仅从共性的、原则性的角度,对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用后的全部处置过程做了基本的规范,为了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标准可依,管理者必须将器械、器具、物品的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等环节的步骤和要求,设备操作的步骤和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和优化,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建立标准化的操作规程以规范工作流程,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工作,达到细化CSSD的管理,保证CSSD三项标准的落实和达到全程质量管理的目标。但制定SOP必须依据实际工作经验、CSSD行业标准、消毒技术规范、相关政策法规、医院相关标准制度、厂家使用说明等,且还需质控护士、工作人员的参与,这样才能保证各项SOP的科学性及可行性。 3 人员管理 质量是高水平的员工做出来的,每个员工的工作质量即组成了消毒供应中心的整体工作质量,消毒供应中心以老同志居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的依从性差,存在操作随意性,对新知识新业务抗拒,服务意识及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人员的管理在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供应室负责全院灭菌物品的供应任务,灭菌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灭菌质量和灭菌器的灭菌效果与操作情况密切相关。湿包是蒸汽灭菌中常出现的问题,因为,潮湿使包裹内外形成一个连续的液体通道,使包裹的无菌性受到破坏,所以视为灭菌失败。必须重新包装灭菌方可下送至临床科室使用。如此反复的消毒灭菌既浪费时间又消耗材料,也影响临床正常工作,因此,供心室工作中应注意对湿包的识别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 湿包判断 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消毒包含水量一般不超过3%,超过6%为湿包。有以下情况之一致使包装材料受潮造成生物破坏,均视为湿包。 1.1 消毒包外有水滴,触摸包布有潮湿感。 1.2 固定的化学指示胶带有水痕迹。 1.3 消毒包内有水滴。 1.4 消毒包内有被吸收的水分。被吸收的水分是指盆具和器械盘垫的吸水巾吸收的细小水分,通常只在打开消毒包后,检查触摸吸水巾时才发现。这部分水分可通过蒸发和再冷凝穿过包裹布。 2 引起湿包的因素 2.1 锅炉房供给蒸汽不稳定,蒸汽压力不足0.3MPa。 2.2 蒸汽中水分含量过高。 2.3 干燥时间不足。 2.4 待消毒包过大,布包包装过紧,器械包包内器械件数多,没有用吸水巾分隔,产生冷凝水不易汽化。 2.5 灭菌前后消毒包摆放不当致使潮气不能脱离包裹。 2.6 金属物品置上层冷凝水滴湿下层布类物品。 2.7 消毒车架上灭菌物品紧贴锅壁或锅底被冷凝水打湿。 2.8 蒸汽排出管道未及时清除纤维屑及沉积物致堵塞不畅。 2.9 灭菌器性能的维护及保养不当。 3 湿包控制 3.1 加强与锅炉房的沟通,取得适合灭菌所需的安全稳定蒸汽,避免正在灭菌中锅炉加水。灭菌前排尽管道内冷凝水,预热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2 强制干燥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灭菌结束后,灭菌器内温度降至60℃以下,待自然冷却10分钟以上再打开灭菌器,取出灭菌物品。物品取出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