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验收实验(精)

电梯验收实验(精)
电梯验收实验(精)

电梯安装验收试验

电梯运行前应做的试验有以下几种:

曳引能力试验:含平衡系数试验、空载上行(让对重撞缓冲器试验、静载试验、125%额定载荷下强行制停试验。

安全试验:含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缓冲器负荷与复位试验。

运行可靠性试验:运行速度测试、运行试验、超载试验等。

整机性能检测确认:有层门闭锁及电气安全装置的检验、平层准确度检测、噪声的测定、报警装置的检验以及电源中断时应急装置功能检验等。

一、曳引能力试验:

(一平衡系数测定与调整(平衡系数试验

1.平衡系数的定义和计算公式

平衡系数是表示对重与轿厢(含载重量相对曳引机的对称平衡程度。平衡系数是指对重的总重量和轿厢自重以及轿厢额定载重量之间的计算关系,用下式表达:

W d = G + KQ

式中:W d——对重总重量,N;

G ——轿厢自重,N;

Q ——电梯轿厢额定载重量,N;

K ——平衡系数(40%~50%

2.平衡系数的测定依据:

交流电梯的曳引力矩主要由曳引电动机的驱动电流值来反映(或电压值——对直流电梯而言,同时与曳引电动机的转速有关。当电梯在一定的荷载下运行,并且对重和轿厢处于同等高度时,假如此时的电梯上行曳引力矩等于下行曳引力矩,说明电梯轿厢与对重是平衡的。则认定该载荷率(处于40%~50%即为该电梯的平衡系数。

为了能正确地反映曳引力矩与载荷率的变化规律,在国标《电梯试验方法》中规定,电梯应分别在空载,25%,50%,75%,100%, 125%的额定载荷下,测量其上行和下行时对重和轿厢在同一水平位置时的电流值或电压值。通过录制上行时电流(电压--负荷曲线,找出这两条曲线的相交点,该相交点所对应的载荷率即为该电梯平衡系数。

3.平衡系数粗略测试法:

给轿厢加入额定载重量的50%,将电梯运行到提升高度的一半处,在机房关掉电梯总电源,盘车设法使轿厢与对重在同一水平面上:由二人配合,一人松闸,一人用手紧握盘车手轮并转动,如果左右转动感觉用力相当,并且轻松、自如,在手松开时电梯不向任何方向溜车,说明平衡系数差不多;否则,应该调整对重块数量使之达到平衡。

4.平衡系数精确测定方法:

交流双速电梯、ACVV(交流调压调速电梯电梯可以测试电动

机的进线端(或在总电源盒的出线端:直流电梯可以测试电动机进线电压或功率值;而VVVF(交流变压变频调速电梯必须测试变频器的进线端。下面以测试交流电梯平衡系数为例,说明试验步骤: (P.539

5.平衡系数的调整:

如果平衡系数偏小(低于40%,说明电梯的载重量变小,应该增加对重的重量;由不足的百分比和额定载重量换算出对重侧对重块的数量,加到对重架上。反之,平衡系数偏大,应该减少对重的重量。

(二空载上行试验

首先将空载电梯运行到顶层,然后切断电梯总电源,手动松闸,使电梯慢慢上行,直到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短接极限、对重缓冲器安全开关,合上电梯电源开关,使电梯以检修速度下行,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起。

(三静载试验

静载试验是检验曳引钢丝绳头是否牢固,电梯曳引能力大小,制动器是否可靠,曳引轮与钢丝绳之间的摩擦力,轿厢面积超标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需要做静载试验。具体试验方法及步骤如下:

1.将电梯开到最低层,在电梯机房断掉电梯总电源;

2.在电梯轿厢中加入载荷:客梯、载重量在2t以下的货梯加入额定载重量的200%;载重量在2t以上的货梯加入额定载重量的150%。

3.历时10min,整个电梯应该:制动可靠、轿厢不变形;曳

引钢丝绳在曳引轮上不打滑;曳引钢丝绳头接合牢靠;除曳引绳伸长外,电梯其它部位不应使电梯下滑。

(四额定荷载的125%曳引试验

电梯在行程下部范围,轿厢中加入额定载重量的125%负载下行,分别停三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不考核平层精度。

使电梯运行到底层,用粉笔在机房曳引轮和钢丝绳上划线作记号。再将电梯运行到顶层,在载荷125%额定负载下以正常速度下行,当电梯下行到提升高度的下半部分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与此同时,用粉笔开始在钢丝绳上画线,当轿厢完全被可靠制动以后,用卷尺测量所划钢丝绳的长度。不同的运行速度,制停距离要求也不同。最后,使电梯运行到底层,测量曳引钢丝绳与曳引轮之间的滑动距离,记入这两个数据,它们之和就是该电梯的制动距离。

二、安全试验

(一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1.对限速器的检查

限速器的作用是当轿厢超速下行时,迫使电梯曳引机停止运行,并且带动安全钳作将轿厢或对重(若对重侧设安全钳停滞于导轨上。

安装现场对限速器的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外观检查:核对限速器的铭牌、型号规格、编号等应与出厂试验

记录一致。

●手动模拟动作试验:用手动托起限速器抛球,使楔块夹持住限速

器钢丝绳。轿厢继续下行时,安全开关应可靠动作并切断曳引电

动机的电源和制动器的电源,迫使曳引机停止运转,同时限速钢丝绳提起安全钳拉杆,安全钳楔块应可靠地将轿厢(或对重夹持在导轨上。

●限速器动作后,其连锁的电气安全装置是不能自动复位的,在限

速器复位前,电气安全装置应绝对保证电梯不能再启动!需要时只能手动复位。

●如果要现场验证限速器的动作值时,应采用速度可调节的动力装

置来带动限速器绳轮,以便测定其实际动作速度。

2.安全钳动作试验及要求

●安全钳试验前检查:轿厢两侧的安全钳楔块与导轨两侧顶面的间

隙应均匀,牵动安全钳与限速器连接的绳头拉紧时,轿厢两侧安全钳两边的楔块应同时接触导轨的工作面。

●安全钳的试验是为了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调整是否合理以及轿

厢、安全钳、导轨与建筑物各连接件是否坚固。安全钳的楔块应将轿厢紧紧地卡在两列导轨上。除此以外,就是曳引轮继续动作,曳引钢丝绳也应在曳引轮绳槽上打滑,电梯绝对不能再继续向下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的试验方法

①对瞬时式安全钳装置,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向下运行,进行试

验。

②对渐进式安全钳装置,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

安全钳装置的动作应在减低的速度(即平层速度或检修速度进

行试验:

●人在机房,将电梯运行到提升高度的下半部分,使电梯处于检修

状态。以检修速度下行。试验时,手动使限速器动作,限速器电气开关动作,此时电机停转;短接限速器电气安全开关,使电梯继续下行,限速器使限速器钢丝绳制动并提起安全钳拉杆装置,此时,安全钳电气开关也应动作,再次使电动机停转;然后短接安全钳电气开关,使电梯继续下行,安全钳应动作,将轿厢紧紧地夹在导轨上。轿厢一旦被制停,曳引钢丝绳应在曳引轮上打滑。

且在载荷试验后,轿厢底倾斜度不大于5%。

●将电梯以检修速度上行一段距离,安全钳应自动脱开、恢复(安

全钳电气安全开关可以是自动复位的,人为恢复限速器电气安全开关和机械装置,上行一段距离后使电梯再继续下行,安全钳不应该再动作。

●恢复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开关后,电梯可以正常运行。

●试验完成以后,检查导轨有无被划伤,必要时进行打磨、修光到

正常状态电梯开到底层,在底坑检查安全钳的楔块应无损坏、无变形。

●当对重侧设有安全钳时(用于底坑下面是空的时候,其检查和试

验方法与轿厢侧安全钳的检查和试验方法相似,但是,要注意电梯的运行方向正好相反!另外,当对重侧安装限速器时,对重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应略高于轿厢侧限速器的动作,但不应超过10%。

从而保证对重安全钳略滞后于轿厢安全钳动作。

由于安全钳的动作试验会对导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试验后必须对导轨的卡痕进行修复。应引起注意的是:此类试验次数不宜过多,以免对电梯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缓冲器负荷试验

缓冲器有蓄能型(弹簧式和耗能型(液压式两种,安装在井道底坑轿厢和对重行程的极限位置。当轿厢失控蹲底(超越下终端开关或冲顶(超越上终端开关时,缓冲器对轿厢起缓冲保护作用。缓冲器应根据电梯额定运行速度正确选用。缓冲器的检测内容包括负荷性试验和复位试验两个方面。

1.缓冲器的负荷特性试验

缓冲器负荷特性是指缓冲器被轿厢以特定的运行撞击时,其变形(压缩量的规律。试验时,检查缓冲器的压缩量应与制造厂提供的特性曲线相符。各有关零部件应牢固、无损伤、无变形等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现象。这里强调指出的蓄能型缓冲器(弹簧式仅适用于电梯额定运行速度小于1m/s的电梯,而耗能型(液压式缓冲器适用于任何类型的电梯速度。

2.缓冲器复位试验

复位试验只对耗能型(液压缓冲器有用,对蓄能型缓冲器不作规定。试验时,轿厢以额定载重量和减低的速度使缓冲器全压缩,然后使轿厢脱离缓冲器,缓冲器应恢复

到正常位置。恢复的时间是指:从轿厢离开缓冲器瞬间起到缓冲器完全恢复原状止,该时间应少于120s。检查缓冲器开关,应是自动(保证缓冲器未恢复前此开关不起作用、

或非自动复位的安全触点开关。电气开关动作时,电梯不能运行。

3.对蓄能型缓冲器,轿厢将缓冲器全压缩,并静压5min,然后轿厢脱离缓冲器,缓冲器应恢复正常位置。

轿厢空载,对重装置对对重缓冲器进行静压5min,然后对重脱离缓冲器,缓冲器应同样恢复到原来的正常位置。

三、运行可靠性试验

(一电梯运行速度测试

电梯安装完以后,其满速运行速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必要时可以验证电梯运行速度。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首先用转速表测出曳引电动机在正常满速情况下的转速,要求

测量两次以上,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2.根据公式计算出轿厢的运行速度

V1 = πDn

1000×60 i1 i2

式中V1────轿厢的运行速度,m/s;

D ────曳引轮节圆直径,mm;

n ────实测电动机转速,r/min;

i1 ────曳引机减速比;

i2 ────曳引比。

通过以上计算,得出轿厢的运行速度V1,还可以按公式计算出电梯实际运行速度与额定速度(设计速度的偏差大小:

速度偏差值= 运行速度-额定速度×100%

额定速度

(二电梯运行试验

电梯运行试验是综合考核曳引机、减速箱、制动器、门机、电气装置等部件质量和安装质量的综合试验。

1.电梯运行试验应分别在空载、平衡载荷(根据平衡系数测定

时的平衡载荷率确定,一般为40%~50%和满载三种状态

下,以通电持续率大于40%以上,往复运行,历时1.5h,电

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曳引机上的电动机和减速箱温升

小于600C。

注意:通电持续率是指在单位时间里,曳引电动机通电运行时间相对总试验时间的百分比。例如:通电持续率为40%,即在1.5h内,曳引电动机通电运行的累计时间应为36min。

四、运行试验过程中的检测内容

1.轿厢运行时振动的检测:包括启动、运行机制和制动过程的

加、减速度的测定。

2.制动器工作状态检查: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皮应均匀离开制

动轮,不产生摩擦,但制动闸皮与制动轮的间隙应小于

0.7mm。当电梯制动时,制动闸皮应均匀紧贴在制动轮上(能

将载以150%额定荷载的轿厢可靠地刹紧

3.曳引机及减速箱的检查:曳引机在运行中不应明显的跳动或

振动,减速箱不应有冲击声或异常摩擦声。

4.曳引电动机电流及电梯速度的测量:电梯空载下行或满载上

行时(两个最大曳引力矩状态,曳引电动机的最大工作电

流不应超过其额定电流(电梯启动电流不应超过曳引电动机

的额定电流的2.5倍;电梯以平衡负载作上、下行时,其

上行电流与下行电流应基本相同,差值不应超过5%;电梯

以正常速度运行时,其曳引速度应接近电梯额定速度(可略

低于额定速度5%。

5.电梯控制系统功能的确认:电梯控制功能应能达到设计要求

功能,运行平稳、制动可靠。

6.试运行后的检测内容:对减速箱的油温及温升、制动器的温

升以及各轴承的温升一般不允许超过600C(温升是指实测

的温度值减去环境温度值的差值,但最大不超过850C。(三超载试验

电梯超载试验是指在电梯运行试验正常后,对其超载能力进行的检验。超载试验不属于曳引试验。

1.超载试验前,若电梯设有超载保护安全装置,应先将超载保护

装置移开。轿厢内载以110%的额定载荷,在通电持续率为40%

的条件下,电梯做上升、下降运行,在全程内启动、运行、制

动30次。电梯应能可靠地启动、运行和停止(平层可以不考虑,曳引机工作无异常,制动器可靠制动。

2.超载保护安全装置的检验:超载保护安全装置是载客电梯必备

的功能,如果电梯载重量超过额定载重量的 110%时,自动运行状态下的电梯应不关门,不走梯,超载灯亮,超载蜂鸣器响。此状态一直维持到减轻载荷到规定重量以内为止。五、整机性能检测确认(一)平层准确度检查电梯的平层准确度直接电梯的安全性。影响电梯平层准确度的因素较多,特别是调试质量的好坏影响较大。 1.平层准确度测试方法:平层准确度是指电梯到站后,轿厢地坎上平面与层门地坎上平面的水平误差。由于电梯单层或多层运行的速度不同,上行与下行的曳引力矩不同,满载与空载的惯量不同,其平层准确度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老式的交流双速电梯而言,平层准确度一般比较难调;而对电脑控制的 VVVF 电梯,平层精度可以调到很小(误差在 1~2mm 以内) 2.平层准确度的评定标准:平层准确度的评定应从所有层站所测量的数据中找出量大偏差值,不能超过表 14-3 中的规定值(P.548)(二)噪声测定电梯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如果超过一定程度后会给乘客带来极不舒适的感觉。因此,电梯投入运行前应对噪声进行测定,并加以控制。电梯噪声的测定包括电梯运行时轿厢内的噪声、开关门过程的噪声和机房内的噪声三个方面。 1.电梯运行时轿厢内的噪声测定:当电梯以额定速度上行和下 11

行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取其最大值。 2.开关门过程的噪声:开关门过程应分别对轿厢门和层门的噪声进行测量,而且每层站都要测量,记录其噪声峰值。

3.机房内的噪声测定:机房内的噪声测定应在电动机运行过程中进行,在声源的前、后、左、右和上方 1m 处共取五点,然后计算其平均值。噪声等级评定应符合表 14-4 的要求(P.549)。(三)门联锁装置电梯每套层门必须设置闭锁装置。在正常情况时,各层门如不借厅外开锁钥匙,则闭锁装置应始终保持层门处于关闭锁定状态,层门平时是不可开启的,唯独轿厢到达本层以后,本层门才能被打开。闭锁装置的检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层门联锁装置可靠性检查:层门联锁装置应能承受不大于 150N 外力的作用,保持门扇在锁紧状态。门扇闭合时,门锁锁紧件的机械啮合深度不小于 7mm,在此基础上,门联锁上的电气触点才接通。 2.电气闭锁装置检查:层门电气开关装置必须保证只有所有层门都完全关闭,且在机械啮合深度达到 7mm 以后,电梯才能够启动运行。而天在运行中的电梯,任何一层的层门被人为打开,电梯都必须立刻停止运行。只有被打开的层门完全关闭后,电梯方可继续运行。门电气接点的通断必须是直接的,绝不允许用间接的电路代替或用导线直接短接!防止触点粘连。 12

(四报警装置及电源中断应急装置检验 1.为了方便乘客在电梯万一了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向外求援,电梯轿厢内都安装有有乘客容易识别和方便触及的紧急(EMERGENCY)报警装置(包括:紧急按钮、警铃、对讲电话、应急照明、可视系统等)。该装置的供电应来自可自动充电的备用电源(如:蓄电池组)并且能在正常电源中断后至少维持工作 1h 以上。,一旦轿内发出紧急呼救信号后,大厦内的消防或保安值班室应能及时、有效地给予应答,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将乘客及时放出。 2.电源中断应急装置(MELD)属于电梯业主自选配置项目。它的功能是当外界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电梯处于两个楼层之间而乘客无法逃出时,电梯应急装置启动,在备用电池的驱动下,经过电源逆变器提供电梯主控板电源,使电梯控制系统正常工作,并实际判别电梯上或下的最小电流方向,然后松闸,在最小负载的前提下将轿厢自动就近平层,然后开门放人。实验时可以人为在轿厢运行到两楼层之间时突然切断电梯供电电源,稍停片刻,轿厢自动找回平层,开门、放人,随后处于待命状态。 13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防爆电梯检验规程与检验方法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围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完整word版)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冀晶晶 审核:王维宏 批准: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 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五.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TSG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Regulation for lift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Traction and positive drive lif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月日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2005年~2008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为了确保《电梯检规》修订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新修订的《电梯检规》。2009年2月根据五省试用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使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8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原则是考虑了我国电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方面提出了电梯的检验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电梯监管工作的目的。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石家骏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吴岩 广州市特检所武星军 天津市特检中心孙立新戴光宇 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原徐成 河北省特检所张彦朝 上海特检院黄文和 湖北特检所毛怀新 北京特检中心赵伯锐 江苏省特检院苏州分院李宁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陆棕华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0060—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27批准1994—08—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8903 电梯用钢丝绳 GB 10058 电梯技术条件 GB 10059 电梯试验方法 GB 12974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3 安装验收条件 3.1 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 10058的规定。 3.2 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 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 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 安装完毕的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 3.4 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安装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 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3.6 验收用检验器具与试验载荷应符合GB 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在计量检定周期内。 4 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4.1 机房 4.1.1 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4.1.2 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 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1.4 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 m。

TSG T7006- (修改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之令狐文艳创作

前言 令狐文艳 2009年10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10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苏州召开首次编制工作会议。2010年3~6月,起草组召开了多次编制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10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10]8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1年3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12年3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兼顾我国杂物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本规则明确规定了曳引式、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目的、性质、依据、适用范围、检验条件、检验周期、程序与要求、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的合格判定条件,规定了杂物电梯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要求,以指导和规范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夏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分院李宁陈驰李杰锋 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冯月贵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潘海宁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王旭

北京希望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刘萍 沈阳亿成电梯有限公司陶世全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温爱民 目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1) 附件A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6)附件B杂物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格式)(20) 附件C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格式)(27) 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32)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 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 冀晶晶 审核: 王维宏 批准: 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得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与检验工作得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得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得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与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得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与标准得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得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与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得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得相关文件、资料得真实性及其与实物得一致性负责。

五、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得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与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得物品与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得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得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七、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得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得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得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

电梯安装验收要求要求规范

电梯安装验收规 本标准规定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围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GB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9电梯实验方法 GB12974交流电梯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3.安装验条件 3.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3.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器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式实验报告结论副本, 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安装完毕的饿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置. 3.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方法和要求. 3.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实验荷应符合C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周期计量检定周期. 4.检验项目几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个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电梯验收程序

电梯设备的验收程序介绍。以下内容由网络下载整理,提供给您参考。电梯设备的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向特检所提出验收申请; 2、特检所、检验所安排检验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 3、电梯使用单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1)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2)清理机房、厅外、井道、底坑等场所卫生; 4、资料审查 (1)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改造相关资料; (2)查阅制造单位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及随机技术文件; (3)查阅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事故记录; (1)查阅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报告书; (2)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3)电梯操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5、现场检验 (1)落实电梯检验现场配合人员及安全保障措施。 (2)机房(环境、控制屏、主机等)检查; (3)井道(包括轿层门、井道内部附属设施)检查; (4)轿与对重; (5)曳引绳; (6)层门与轿门;

(4)底坑; (5)功能试验; (6)电梯综合性能测试(加、减速度、噪声等); (10) 填写原始记录。 6、结论判定 根据检验情况,依据国家局《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出具《电梯验收检验报告》,作出“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的结论。 7、问题整改 (1)检验中发现存在一般缺陷问题(非带*项目或一般项目不超过3项),由检验员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2)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问题时(带*项目或一般项目超过3项),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整改通知单,并向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通报“不合格”结论,需整改复检,同时报市局安全监察机构。 8、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检验员根据原始记录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并流转到发证窗口。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电梯竣工验收交甲方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规范用表 (GB50119-2000)A1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090101001 (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一式四份)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规范用表 (GB50119-2000)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编号: (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一式四份) 电梯安装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项目名称: ……………………………………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目录 编制说明及依据2 一、工程概况 3 二、工程相关组织及资质 4 三、施工准备 5 四、电梯安装过程得控制7 五、施工安全质量管理12 六、相关记录14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说明及依据 为使电梯安装项目工程如期圆满完成,并在施工活动中有统一得行动依据,保证施工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提高整个施工工地得电梯安装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水平,达到预定得各项质量、安全目标,特制定本电梯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本方案得编制依据: 1、电梯(扶)梯设备买卖合同; 2、电(扶)梯设备安装合同; 3、国家现行得规范、技术质量标准: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O310――200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址:袍江工业区 3、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5、设备合同号: 6、安装合同号: 7、电梯安装概况:见表 8、本工程项目得特点(施工条件:工期;建设单位配合情况;特殊 要求;交钥匙工程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得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 二、工程相关组织及资质 1、电梯设备制造单位: 电梯有限公司 2、电梯安装单位: 电梯有限公司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 版次:A0 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年月日发布 年月日实施 发布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 说明:本检验规程主要引用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在层站地板水平面或高于层站地板水平面装载的电梯。 2. 引用标准 TSG T7006-2012《杂物电梯》 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7006-2012《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验收规范 2.机房或机罩 2.1当机房(罩)的位置距井道较远时,在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有一个安全方便的通道。通道应畅通,高度不小于1.8m,且应有永久性照明装置。如设置爬梯应保证安全可靠。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2.2 机房(罩)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机房(罩)门应不小于0.6 X 0.6m,且应 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机房(罩)应配备消防设施、固定照明装置和电源插座。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通电试验,必要时测量。 2.3 下列位置必须提供不小于0.9m的净空距离: a. 控制柜(屏)的正前面; b. 如果在控制柜(屏)的背面或侧面进行检修时,控制柜(屏)是带电的,则在相应侧面。 如果在控制柜(屏)的背面或侧面进行检修时,控制柜(屏)是不带电的,则在相应侧面应提供不小于0.5m的净空距离。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2.4 " 每台杂物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可靠有效. 检验方法:切断主电源开关,在电源输入端,人为断开一相电源或将电源相序调换,接通主电源开关,此时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 2.5 控制柜内电气兀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无异常。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外观检查 2.6 在机房(罩)中,每台杂物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且与驱动主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操作机构应能从机房(罩)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 机房(罩)的照明及电源插座; b. 轿顶及井道底部的照明。 检验方法: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电源是否被切断。同时检查开关设置 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电梯使用要求 2.7驱动主机 2.7.1 曳引机工作无异常,油量适当。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同一机房设 多台杂物电梯时,各台曳引机应有区分标志。 检验方法:检查油标及曳引机标志。依据运行状态确定(判断)曳引机工作状况。

电梯安装验收要求规范标准[详]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本标准规定电梯安装的验收条件,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 2.引用标准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范围 GB8903电梯用钢丝绳 GB10058电梯技术条件 GB10059电梯实验方法 GB12974交流电梯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3.安装验条件 3.1验收电梯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10058的规定 3.2提交验收的电梯应具备完整的资料和文件. 3.2.1制造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厂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器敷线图; g.部件安装图;

h.安装说明书; i.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式实验报告结论副 本,其中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 3.2.2安装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a..安装自检记录; b.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c,由电梯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企业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3安装完毕的饿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门窗应防风雨,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通向机房的通道应畅通,安全,底坑应无杂物,积水与油污.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置. 3.4电梯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功能有效,能可靠的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3.5电梯验收人员必须熟悉所验收的电梯产品和本标准规定的验收方法和要求. 3.6验收用检验器具与实验荷应符合CB10059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均周期计量检定周期内. 4.检验项目几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个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用

广州亨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邓小姐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及验收规范 1.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曳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T7006-2012,含第1和2号修改单)制定本规范。 2.本规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施工检验自检和定期检验自检。 3.本规范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5194-2010)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如这些标准被修订且本规范未能及时修订,可以参照最新标准。 4.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真实、准确地填写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电梯施工。 5.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 (一)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二)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三)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四)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止 检验 6.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以用于电梯检验。 7. 公司自检检验人员必须为公司任命的检验人员。 8. 在检查资料和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包括已检查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层门锁失效”;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木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牧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木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1.机房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湿度应保持在电梯及检验所允许的范周内;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特种电梯工作环境中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不应超过该电梯额定指标;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轿顶、底坑)应清洁,不应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电梯安装程序与验收资料

电梯安装程序与竣工资料 一、电梯安装程序 1,申报电梯安装施工方案(安装公司提交) (1)确定安装项目经理 (2)确定安装队伍 (3)确定安装管理体系 (4)确定安装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措施 (5)确定安装进度、工期计划。 2,召开电梯安装专题会 监理组织:安装公司管理人员 土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公布监理细则)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 3,验收电梯井道、机房、地坑、层门洞口、呼梯盒洞口等,提交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4,移交电梯井道、机房、地坑、库房安装生活区,安装井道照明、搭设施工脚手架。 5,联合开箱验收,供货方,安装项目经理,监理方,建设方。 6,电梯安装开始。(监理审批开工报告) 7,安装支架导轨,缓冲器 8,安装门头地坎

9,安装主机、机房配制 10,安装控制柜电气等。 11,安装电缆、井道照明。 12,安装轿厢、验收轿厢内配制。 13,安装钢缆、配重铁。 14,安装层门、呼梯盒。 15,安装调试走慢车(安装单位自已调试) 16,安装调试走快车(生产厂家调试) 17,安装自检预验收(包括土建整改)。 18,安装报检测(专业和职能部门) 19,安装验收(市技术监督局、特检所检查验收) 20,市站综合科验收资料审查 21,特检所第二次复查验收,发电梯安全使用合格证。22,电梯安装资料、收集、整理、编制归档交城建档案馆。23,电梯交付使用、进入使运营保修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二、电梯安装竣工资料 (一)随机文件资料与主管部门检验报告 1,电梯产品出厂合格证(随机文件) 2,电梯安装检查验收报告(市站综合科出) 3,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市特检所出) 4,电梯装箱单(各种随机文件) 5,电梯井道、机房、层门洞、底坑土建设计图6,电梯安装说明书(随机文件) 7,电梯使用维修说明书(随机文件) 8,电梯电气原理图(随机文件) 9,电梯型式检验报告(特检所指定检测部门出)10,电梯机房控制柜钥匙(随机配件) 11,电梯锁梯钥匙(随机配件) 12,电梯轿厢操纵钥匙(随机配件) 13,电梯厅门机械钥匙(随机配件) 14,电梯机房门钥匙(土建施工单位配套)。(二)电梯安装资料 1、电梯安装公司施工方案。 2、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资料。 3、电梯安装公司自检自评资料与检查评定资料。 4、电梯安装监理旁站与检查评定资料。 5、电梯安装各项检测报告。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工程施工 2009-09-17 16:27 阅读1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木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牧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木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电梯安装过程检验规程

电梯安装过程检验规程 一、目的 安装过程检验合格的电梯、自动扶梯必须达到技术标准、图样及技术文件的允许范围和产品买卖合同中的要求,保证产品应有的性能,满足用户需求。检验中的让步、返工必须符合产品适用性要求,遵守一切为用户着想的原则,维护公司产品质量信誉。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电梯安装过程检验、修理完工检验和其它情形的检验。 三、编制依据 GB7588-2003/XG1-201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检验规程 (一)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 1.设备进场检验 1.1.主控项目 1.1.1.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1.2.一般项目 1.2.1.随机文件还应包括下列资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4)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5)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2.土建交接检验 2.1.主控项目 2.1.1. 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2.1.2.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2)对有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 (3)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2.1. 3.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完整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这些设备的监督检验规程另行制定。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

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电梯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附录1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附录1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第2号修改单

附件6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2013年第1次修改) 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杂物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层站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 2.3、2.8、2.9,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杂物电梯;” 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

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液压泵站、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的型号,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层门锁紧需要电气证实时)、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液压泵站、控制柜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将1.1(7)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杂物电梯的机房及井道布置图或者土建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井道顶部和底坑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1.3(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8.将2.1(1)修改为:“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液压泵站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9.将2.1(3)中的“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 版次:A/0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发布

杂物电梯检验规程 说明:本检验规程主要引用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00kg,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在层站地板水平面或高于层站地板水平面装载的电梯。 2.引用标准 TSG T7006-2012《杂物电梯》 GB25194-2010《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TSG T7006-2012《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验收规范 2.机房或机罩 2.1当机房(罩)的位置距井道较远时,在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有一个安全方便的通道。通道应畅通,高度不小于1.8m,且应有永久性照明装置。如设置爬梯应保证安全可靠。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2.2 机房(罩)应通风良好,门窗应防风雨。机房(罩)门应不小于0.6×0.6m,且应有锁,并标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字样;机房(罩)应配备消防设施、固定照明装置和电源插座。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通电试验,必要时测量。 2.3 下列位置必须提供不小于0.9m的净空距离: a.控制柜(屏)的正前面; b.如果在控制柜(屏)的背面或侧面进行检修时,控制柜(屏)是带电的,则在相应侧面。 如果在控制柜(屏)的背面或侧面进行检修时,控制柜(屏)是不带电的,则在相应侧面应提供不小于0.5m的净空距离。 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必要时测量 2.4※每台杂物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可靠有效. 检验方法:切断主电源开关,在电源输入端,人为断开一相电源或将电源相序调换,接通主电源开关,此时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 2.5 控制柜内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无异常。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外观检查 2.6 在机房(罩)中,每台杂物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且与驱动主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操作机构应能从机房(罩)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机房(罩)的照明及电源插座; b.轿顶及井道底部的照明。 检验方法: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电源是否被切断。同时检查开关设置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满足电梯使用要求 2.7驱动主机 2.7.1 曳引机工作无异常,油量适当。曳引轮应有符合标准要求的颜色标志。同一机房设多台杂物电梯时,各台曳引机应有区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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