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品公告目录认证工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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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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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告号查询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

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 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doc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 发文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10-10 执行日期:2005-12-1 生效日期:1900-1-1 编号:CNCA—02C—061:2005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M1类和N1类汽车上用于乘员进出的任一侧车门的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审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监督(抽样)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1.1认证的单元划分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汽车门锁及

车门保持件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结构和材料; 2)车门保持件的销轴(长度与直径)相差在20%之内的。 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委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其他型号需要时作差

异试验。 4.2.1.2送样数量 门锁产品型式试验样品为单元内同一型号4套。 门铰链产品型式试验样品为单元内同一型号2套(上、下铰链各2付)。 4.2.1.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4.2.2检测标准、项目及依据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2.

4.3 初始工厂审查 4.3.1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4个人日。 4.3.2 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3.2.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附件3)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初始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查询

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参数查询

汽车公告参数查询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

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 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汽车行业产品认证工作介绍

首 页 中心简介 公开文件 业务范围 新闻公告信息查询政策法规申请下载认证知识 在线申请认证标 汽车行业产品认证工作介绍 ………………………………………………………………………………………………………………… 消息来源[中汽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2004-09-06] 已 根据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具有第三方公车产品认证委员会(CCAP)成立于1992年8月。这是中国汽车产品认证工作正式进入实施的标志。中国汽车产品认证委书处,是日常工作的机构。 1998年, 国家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国家机械工业局党组根据汽车工业的现状决定,在中员会秘书处的基础上成立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使其成为担负汽车产品认证工作的实体机构。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究院,运行的管理体制是在委员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所担任的汽车产品认证业务直接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于1999年6月初向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提出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认可申请。 经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为,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已按照CNACP-96《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认可准则》的要系,其汽车制动软管总成、汽车安全带等产品已具备了按准则要求科学规范、有效公正地开展汽车产品安全认证和合1999年11月2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向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颁发了《产家认可证书》。 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CCAP)实施国际通行的认可制度,且具有充分的能力代表国家独立地对汽车工作。经批准,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CCAP)具有受理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的安全认证、合格认证资格。 中国汽车(CCAP)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有偿服务,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CCAP的全部活动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认证的法律旨是:努力促进汽车产品质量提高,确保用户和消费者利益;以保障人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为己任,造终坚持的工作方针是:依法认证,一丝不苟;信誉至上,客观公正;确保质量,科学管理;发展合作,促进贸易。 中心(CCAP)认证的技术领域为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全面推进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的证项目。其中包括18项安全认证产品(即:汽车制动软管总成、汽车后视镜、汽车电喇叭、汽车内饰材料、汽车前照灯、倒车灯、汽车门锁、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安全带 )和48项合格认证产品(即:汽车钢制车轮、汽车交流器、汽车机械式转向器、汽车真空助力器、汽车制动主缸、汽车干摩擦离合器、汽车传动轴、汽车用普通气弹簧、汽号闪光器、 汽车发动机、汽车机械式变速器、汽车车速里程表)。以后,CCAP认证的技术领域和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年,经我中心认证并获得汽车产品认证的共有67家企业,颁发认证证书70张。 现在,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全体工赴地推进上述汽车产品的认证工作,促进汽车产品质量水平的迅速提高。我们将努力为中国汽车工业的腾飞做出贡献 打印关闭中汽认证中心 China Certification Centre For Automotive Products ?2007-2012 https://www.360docs.net/doc/869246057.html, Email: ccap@https://www.360docs.net/doc/869246057.html, ( 技术支持:机械科学研究院系统分析研究所) 页码,1/1欢迎进入中汽认证新闻中心--汽车行业产品认证工作介绍2011-12-8https://www.360docs.net/doc/869246057.html,/operation/shownew.jsp?id=16&type=认证信息

公告书之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 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 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 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 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 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 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 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 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 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 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 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 (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 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 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 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 (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办法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 (doc 93)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m、n类汽车的座椅产品(但不适用于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后向座椅和m2、m3类客车中a级、i级客车使用的座椅)及m1类车辆的前排外侧座椅头枕产品。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差不多环节 3.1认证的托付和受理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审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监督(抽样)

4. 认证实施的差不多要求 4.1认证的托付和受理 4.1.1认证的单元划分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要紧方面无差异的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座椅总成的结构及形状,同意座椅护面的材料及颜色不同; 2)座椅软垫和骨架总成的位移调节、锁止装置等零部件的结构、材料及尺寸; 3)座椅软垫的结构和材料; 4)座椅总成固定装置的结构; 5)头枕骨架和泡沫的结构、尺寸及材料,同意头枕护面的材料和颜色不同; 6)头枕连接件的结构和材料。 4.1.2认证托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托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其他型号需要时作差异试验。 4.2.1.2送样数量 汽车座椅、汽车座椅头枕型式试验样品为单元内同一型号3套。电动座椅需带插接件。 4.2.1.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差不多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4.2.2检测标准、项目及依据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2.

公告书之工信部公告车型查询

公告书之工信部公告车型查询

工信部公告车型查询 【篇一:工信部公布的48家车企名单】 2013年市级重点科技项目评审名单 【篇二: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车辆公告管理规 定】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 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公安部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 近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车身结构强度不高、乘员保护设施不完善、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等方面问题;部分卧铺客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大型货车及挂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违规运输问题,违法改装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问题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要求 有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应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Ⅱ、Ⅲ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 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的规定,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自2012年3月1日起,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自2012年9月1日起,在生产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二、规范和加强《公告》管理 (一)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在对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样车进行检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对大中型客车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车辆抗侧倾稳定性、座椅及固定件安装强度的试验,必须通过实车试验进行,不得采用计算方法替代。对在检验

浅谈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

浅谈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 鲁岩平 海马轿车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689号 邮编450016 [摘要] 为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及公众利益,规范汽车生产企业行为,国家对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管理日益严格、完善。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家关于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及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法规研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研究生产一致性管理模型,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实际生产销售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规避企业运营的法规风险。 [关键词]质量管理、强制性认证、生产一致性、法规风险 Brief Discussion on Automobile Products’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Abstract:In order to protect the nation, society and public’s interests, discipline the automobile company’s production behaviour, the nation’s management on automobile products’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is becoming more strict and impeccable. By combining the research on nations’ regulation of automobile products’ compulsory certificate & management of COP with company’s practical situation, this paper is to build and complete the company’s COP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the management model of COP, to ensure the produced & sold vehicle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configurations and performance index a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se of the vehicles approved in vehicle production enterprise and product announcement, used in experiments, in product certificate of quality and uploaded information of the vehicles leaving the factory. This will help the company to fulfill the relative regulation, and to avoid regulatory risks in company operations. Key words:Quality management,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Conformity of Production (COP), Regulatory Risks 1 引言 2011年6月23日,工信部下发《关于查处江门市华龙摩托车有限公司等企业违规行为及处理决定的通报》,对实际生产车辆与《产品公告》批准参数不一致的江门华龙等3家摩托车厂,做出了撤销其产品公告、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的处理决定;对不配合监督检查的21家摩托车企业,责令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力度,督促车辆生产企业以此为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作者简介 鲁岩平,男,2003年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机械助理工程师。07年进入海马汽车,先后从事生产管理、企业管理、产品研发、质量管理等领域工作,目前主要负责质量管理体系、3C及生产一致性管理等工作,对质量保证体系、3C及生产一致性管理有一定的研究。电子邮箱:zqlyp2003@https://www.360docs.net/doc/869246057.html,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 产品)(doc 93) 1. 适用围 本规则适用于m、n类汽车的座椅产品(但不适用于折叠式座椅、侧向座椅、后向座椅和m2、m3类客车中a级、i 级客车使用的座椅)及m1类车辆的前排外侧座椅头枕产品。 2.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3.2型式试验 3.3初始工厂审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获证后监督(抽样)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1.1认证的单元划分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座椅总成的结构及形状,允许座椅护面的材料及颜色不同; 2)座椅软垫和骨架总成的位移调节、锁止装置等零部件的结构、材料及尺寸; 3)座椅软垫的结构和材料; 4)座椅总成固定装置的结构; 5)头枕骨架和泡沫的结构、尺寸及材料,允许头枕护面的材料和颜色不同; 6)头枕连接件的结构和材料。 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型式试验 4.2.1型式试验的送样 4.2.1.1型式试验送样的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委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其他型号需要时作差异试验。 4.2.1.2送样数量 汽车座椅、汽车座椅头枕型式试验样品为单元同一型号3套。电动座椅需带插接件。 4.2.1.3 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相关资料。 4.2.2检测标准、项目及依据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2. 4.3 初始工厂审查 4.3.1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 初始工厂审查时间根据委托认证产品的单元及覆盖产品型号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6个人日。

浅谈汽车产品认证管理 缪周道

浅谈汽车产品认证管理缪周道 发表时间:2018-09-18T14:40:38.23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4期作者:缪周道 [导读]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汽车工业迅猛发展,国家通过制定汽车强制性标准及技术法规对汽车产品实施法制化管理制度,即汽车产品的型式认证,实现政府对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有效控制。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安徽合肥 230001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汽车工业迅猛发展,国家通过制定汽车强制性标准及技术法规对汽车产品实施法制化管理制度,即汽车产品的型式认证,实现政府对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有效控制。 关键词:汽车产品;认证;管理 对汽车生产企业实施认证管理,是我国利用认证形式不断促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我国与国际接轨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需要,对于企业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汽车产品认证管理现状 1988年12月29日,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这标志着我国的标准化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考虑到我国汽车产品的水平和引进技术的现状,我国的汽车强制性标准主要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汽车技术法规(ECE)和欧洲经济共同体(即现在的欧盟)的汽车技术指令(EEC)的技术内容而制定的。目前ECE法规共有127项,其中针对汽车产品的ECE法规100项,针对摩托车产品的ECE法规22项,针对农林拖拉机产品的ECE法规5项。在针对汽车产品的100项ECE法规中,规定57项ECE法规完全等同于相应的欧盟技术指令,即按照这些ECE法规所做的ECE汽车零部件产品型式批准,等同于欧洲联盟整车型式批准框架中相应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EEC/EC型式批准。目前已颁布的127项ECE法规的体系结构见表1。 表1 ECE法规的体系结构 我国自1991年开始制定汽车强制性标准以来,目前已经批准和发布了134项,其中汽车120项,摩托车14项。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结构见表2。 表2强制性标准体系结构 1.认证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对汽车生产企业实施认证管理,是国家利用认证形式不断促进和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增加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我们与国际接轨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需要,对于企业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我国当前的认证管理形式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如多头管理、项目雷同、认证周期较长、手续繁琐、认证费用较高等。一个新产品经过国家公告、环保目录、3C认证、地方环保目录认证的理论周期为3个月,如果再进行节能环保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还需要3个月。但实际运作的周期更长,对于企业来说,既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而且失去了抢占市场的宝贵时间。在中国汽车市场国际化的竞争态势下,时间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可能会因为这6个月的认证周期而改变命运。而且,多个部门实施多项认证,内容却大体相同,需要企业提供的材料大同小异,企业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这样的重复性劳动。3个环保认证重复内容很多,不同部门主管的认证要在不同的地方进行,使汽车企业负担较重。这些问题对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影响更大,就目前来说,国产自主品牌企业规模一般不大,很大程度上要靠低成本参与竞争,如此复杂的认证和较高的费用,显然不利于自主品牌的成长。 2.汽车产品认证形式。当前汽车产品认证管理分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2种方式。强制性认证有4种:国家公告、环保目录、3C认证、地方环保目录。分别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地方环保总局管理。自愿性认证有2种:节能环保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分别属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部。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可自主选择这2种认证,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2种认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是政府采购和政府工程推荐产品的技术指导,企业不进行这样的认证就不能上政府的采购清单,所以企业不得不进行认证。 二、关于我国汽车产品认证管理不足和建议 我国实行的是强制认证制度。1995年,为了贯彻《汽车产业政策》,加强国家对汽车产品的安全、环保和节能的管理,促进汽车产品型式认证制度的建立,改进现行的汽车新产品管理办法,实现对汽车产品由鉴定定型办法向汽车产品型式认证制度的过渡,依据标准法规制定强检项目,强检项目必须在国家认可的国家级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完全符合后才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对汽车产品的认证。为完善和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自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依据国家强制标准法规对汽车产品进行强制产品认证。在排放和噪声方面,由国家环保部依据强制标准的要求对汽车产品进行环保认证,各地方环保部门又按高水准的地方排放标准法规的要求对汽车产品进行地方环保认证。通过这些产品认证管理工作使我国的汽车产品水平上台阶。2004年3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制度作为汽车产品认证制度的一部分,对批量产品质量起到了把关的作用,使汽车产品的管理更加法制化,更好地与世界汽车行业接轨。随着汽车强制性标准的逐步实施,我国汽车的安全、环保和节能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1.我国强制性标准是国家管理部门通过汽车整车产品上《公告》的形式开始强制实施的。换句话说,强制性标准不是按照标准上的实施日期实施,强制标准发布、实施而《公告》检测没有要求时,强制标准的性质就不是强制性的,给企业带来误导。 2.与欧洲标准法规体系相比较,可以看出,无论是标准(法规)数量、约束范围,还是标准(法规)限值,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与欧洲标准法规体系存在明显差距。强制性标准是政府对产品的最低法定要求,是企业追求技术进步的外部动力和前进方向。每一次法规

汽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02C—059:200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后视镜产品 (报批稿) 2005-10-10发布 2005-12-01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适用范围 2.认证模式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2型式试验 4.3初始工厂审查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5 获证后监督 5. 认证证书 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5.2认证证书的变更 5.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6.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6.3加施方式 6.4加施位置 7. 收费 附件1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附件2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附件3 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M、N类车辆,以及其它少于四轮,车身部分或全部封闭驾驶室的车辆后视镜产品。2.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3.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3.2 产品抽样检测 3.3 初始工厂审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1.1认证的单元划分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且在以下主要方面无差异的后视镜产品视为同一单元: 1) 反射面尺寸、形状及曲率半径; 2) 后视镜的结构和材料,如:保持件结构和材料,支架结构与形状、与车体连接方式和镜面调节方式等; 3) 后视镜的辅助功能。 4.1.2认证委托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附件1。 4.2 产品抽样检测 4.2.1 产品抽样 4.2.1.1抽样原则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抽取本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委托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型号进行检测,其他型号需要时抽取样品作差异试验。 4.2.1.2 抽样时机 一般情况下,产品抽样应在初始工厂审查前进行。为方便委托人,产品抽样也可以和初始工厂审查同时进行。 4.2.1.3 抽样方法 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基数应不低于样品的10倍。抽取的样品由抽样人封样后,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 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 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会重新出具试验方案并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如果企业申报的VIN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从网上将初步结论反馈给企业。企业应网上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沟通(有“申诉”或“申请修改”或“撤销申报”选择)。 第四步:企业下载试验方案后,应与工信部授权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联系试验事宜。 检测机构下载《备案表》、试验方案等企业资料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最后上传强检统计表和试验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 第五步:企业可从网上随时查询已申报车型的工作进度,包括:是否受理、VIN审查是否通过、是否批准试验方案、试验方案是否下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是否上传强检统计表和定型试验报告以及列入审查的日期等等。 第六步:报告上传齐全后(包括统计表、实测报告、同期申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报工信部对载货类产品进行公示。 第七步:如技术审查通过,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审查结果上报工信部,经工信部批准后予以公告。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

汽车产品公告

汽车产品公告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 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 第一步:企业开发设计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

商用车产品认证数据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69246057.html, 商用车产品认证数据管理 作者:李善益 来源:《科技信息·下旬刊》2017年第07期 摘要:针对产品认证数据的管理而言,其主要是为了确保汽车在国内外实行认证过程中,申报参数能够达到一致。和乘用车有一定区别,商用车的认证参数多、项目全、周期长等特点,而且对于市场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商用车的产品线较为广泛,种类相对比较多,不管是在工作量或者工作难度方面,当前的人力资源与管理水平均无法使认证工作的实际需求得到满足。本文主要阐述了商用车产品认证数据管理过程,分析了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对此提出了有关建议。 关键词:商用车;认证数据;管理 对于商用车产品特别是重卡产品的销售来讲,其不但会受到产品资源的限制,并且还会受到国家产品认证的限制。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渐变化,国家有关部门增强了公告参数的实际审查力度,针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也提出了相对更高的要求。往常依靠个人能力编制的材料还无法达到这一要求,按照个人能力的差异,参数的准确性也会有所不同,可能存在填写错误的情况,而这对于产品认证工作也会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必须将产品认证数据管理工作做出进一步改善。 一、我国商用车产品认证数据管理实行过程 搭建平台。首先需要将较为合理且有效的平台搭建起来,应当具有输入与输出功能,可以得到数据库支持,具有内部程序。针对界面来讲,不仅需要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同时可操作性也必须达到有关要求。此外,需按照备案表关键内容的分块,将各个不同模块的链接加以创建,进而把主菜单分成整车参数查询、分组参数查询等五个有关模块。 创建数据库。数据库可以分成整车参数数据库与分组参数数据库等,整车参数关键是把车型系列作为提纲,具体内容包含底盘的外形参数、最高车数与轮胎数等。而针对分组参数数据库来讲,则是按照此分组在车型系列当中体现出的实际特征将模板加以创建。 备案表。首先需要输入,公告需求通常是营销部门按照市场实需求而提出,属于固定模板,关键内容包括车辆型号、外形参数、与质量参数等方面。当营销部门提出之后,一般由标准法规部、市场部与车辆设计部来对此做出审核,通过之后便可实行申报。其次是编制,车型系列每一种类型的备案表均需具备单独的填写界面,比如底盘备案表,通过EXCEL的矢量单元格,便能够在页面之间查找或是引用有关链接与数据。而其中的辅助插件Visual basic更是提供了经过简单的编程便可进行手工操作的控件,包含不同按钮与下拉菜单。应用控件进行数据的引用填写,不仅快速而且还能够达到十分准确。最后则是输出,参数选择填写结束之后,通过控件把备案表输出至空白页,另存同时根据“车型号+车辆类型”进行命名。

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篇一:汽车产品公告简介一、名词解释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才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油耗公告:即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由交通运输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总质量超过3500kg的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实行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管理制度。二、汽车产品公告 1、申报流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公告》管理流程可简单的表述为:企业申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初审(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上传检验报告→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审查(组织专家)→报工信部公示、批准、公布。第一步:企业开发产品后,可根据产品情况在《公告离线填报及数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产品情况简述、《公告》光盘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和《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填报完成后上传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数据填报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无误后提交。第二步: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主要是进行资料完整性的审查,包括提交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有无明显错误等等。第三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后,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这两项工作都通过后,企业才能下载核准的试验方案。如果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会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如果企业申报的试验方案不合理,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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