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模板

固定资产管理标准

编号:Q/FX01-03-03-09-2012

1、目的:

规范生产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合理利用资源,杜绝资产流失。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猗公司生产系统固定资产管理

3、职责:

3.1设备办负责建立分公司生产系统固定资产台帐考核、管理。

3.2分厂设备处负责对本分厂各车间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检查并考核。

3.3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4、工作流程图:

4.1定义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能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而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该整体应列为固定资产;

单台电机容量为7.5KW及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房屋、建(构)筑物、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列为固定资产;

电仪线路列为固定资产;

土地、道路等列为固定资产。

4.2管理职责划分

4.2.1 设备办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调拨、转移、报废等情况及时更新台帐;收集存放相关调拨、转移、报废手续;配合财务及时结转、变更相关固定资产;按规范进行固定资产编号工作。

4.2.2各分厂设备处:

全面负责所属分厂生产系统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a、根据计财处固定资产结转单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b、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报废、闲置、调拔、变卖等手续,并建立相应台帐;

c、协助计财处对在建工程结转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实物核对;

d、对新增、更新的资产及时统一编号,同时通知各车间建卡并标识;

e、对生产系统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年一次大清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f、固定资产入保手续的办理及出险索赔有关事宜;

g、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检查考核,考核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职能考核标准》进行。

关于环保和安全设施的报废按4.3.3报废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a、负责对本分厂各车间固定资产现场管理和基础管理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到车间限期整改,月未将本月检查情况汇总上报设备办。

b、每月末对本单位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填写《固定资产变更月报表》,于27日前报设备办。

c、负责对分厂机关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4.2.3车间及生产处室:

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a、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及时、准确填写《固定资产卡片》;

b、固定资产变更时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变更台帐》并在当月办理有关手续;

c、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明确标识(静止设备标识包括:资产名称、编号、压力、温度、介质及相关责任人。运转设备标识包括:资产名称、编号、铭牌及相关责任人。房屋、建筑物及电器、仪表标识包括:资产名称、编号及相关责任人。);对主要运转设备的附属设备,应标清名称(如:几号机的几段冷却

器)。

d、每月末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核查,并认真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台帐》及《固定资产变更月报表》,于26日前报分厂设备处。

4.3固定资产管理

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对本单位配备的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养、维修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出租、外借、转让、变卖、报废的权力。

4.3.1固定资产新增、更新、改造管理

4.3.1.1设备更新改造执行生产管理部制定的《生产装置设备新增、小改小革项目管理规定》

4.3.1.2对新增、更新、改造资产,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并填写固定资产新增、更新改造项目申报审批表,经分公司各级领导审批报生产管理部批准后,需加工的部分由分厂设备处负责组织加工;需购买的由供销处负责组织购买。发票转计财处登记,待在建工程完工后结转为固定资产时设备办、分厂使用部门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属改造的固定资产,办理增值手续并在台帐、卡片上登记。

4.3.2转移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转移必须在当月办理转移手续(以调出单位为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通知单》)。调入、调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登记资产变更台帐,同时调出单位在卡片上登记转移记录,调入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设备办、分厂设备处、计财处接转移单后在月底调帐。对转移后经改造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还须再填写《固定资产改造申报表》,并写清现名称、型号。

4.3.3报废固产资产管理

4.3.3.1各单位固定资产凡因严重破损、腐蚀、老化等致使精度、性能、出力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者;发生事故严重损坏者,对上述设备若无法修复、改造,或虽能修复、改造但经济上不合算的,由设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主管部门鉴定按正常手续办理报废。

4.3.3.2属电器、仪表部分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车间申请,报分厂厂长审核后报主管副总批准,再交设备办逐级审批。

4.3.3.3凡不到规定使用年限而提前报废的还需报总公司审批,同时对原资产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按资产净值的2%--5%)。

4.3.3.4报废资产入库:

报废资产必须入库。报废资产入库时,原单位必须持计财处统一印制的《临猗分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回收明细单》与保管进行交接。保管保存回收单并登记报废资产台帐;车间保存回收单,并登记资产变更台帐。设备办保存回收单并登记报废台帐。

4.3.3.5报废资产出库:

报废资产再利用时,现使用单位须持分厂设备处处长的批条到材料会计处开票。废旧库保管见出库单后登记报废资产台帐,手续办完后,使用单位方可领用。报废资产变卖时,必须经所在分厂设备处、主管经理同意后,物管处通知供销处进行变卖并到计财处开票(写清原资产名称、编号),同时保管必须登记报废资产台帐。报废资产变卖后供销处需在当月将销售资产明细经供销处长审核签字后报计财处、分厂设备处各一份。

4.3.4闲置固产资产管理

4.3.4.1由于技术改造或生产能力扩大而被拆除的完好资产为闲置资产。

4.3.4.2闲置资产各单位要妥善保管。车间若无存放场地时经与物管处闲置库保管协商后交物管处闲置库。各单位要对闲置资产定期巡检,发现丢失要及时向保卫处报案。半年之内若不能侦破此案,原单位要持保卫处出具的报案证明(一式两份)报分厂设备处、计财处。分厂设备处做出处理决定,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计财处以便帐务处理。

对存放在车间的闲置资产,必须在当月上报分厂设备处,(在《固定资产变更月报表》中填报)。再启用时也须在当月上报,同时写清现资产名称。

4.3.4.3闲置资产在未被其它单位重新利用前,其资产所属单位仍为原单位,

闲置库仅为暂存地点。在资产被其它单位利用后,原单位与现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转移手续。

4.3.4.4闲置资产入库:

闲置资产入库时,原使用单位必须在设备上写清原单位及资产名称、编号并持设备处统一印制的《拆除资产交接清单》与保管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保管不予接收。保管保存交接清单并记闲置设备台帐;原使用单位保存清单并登记资产变更台帐。

4.3.4.5闲置资产出库:

闲置资产若被其它单位使用时,现使用单位必须持固定资产转移单与保管进行交接,同时保管、原单位、现单位登记台帐。若闲置设备经主管经理、总工、总经理及总公司批准同意出售或调拔时,现使用单位必须持财务开的收据或调拔单到闲置库保管处办理手续,若手续不全、不清保管不予放行。

4.3.4.6装置闲置及大型资产闲置管理:

对于整套装置闲置(未拆除)的,车间必须进行维护并有明显标识(挂闲置牌并有围护栏杆),同时上报设备办进行登记。

对于闲置的大型资产,无法进入库房的,车间应在现场进行保管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有标识。

4.3.5调拔固定资产管理

各公司间的资产调拔,由原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报生产技术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按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发放的样表《固定资产调拔单》填写相关内容)。原资产所在单位见调拔手续后方可让现单位拉走设备。分子公司计财处见调拔单后做帐务处理,设备办见调拔单后登记台帐。

4.3.6出租、外借、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转让、变卖需由原单位填写《固定资产出租、外借、转让、变卖审批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固定

资产的变卖还需报阳煤丰喜总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到固定资产管理组登记,到计财处办理有关手续。不经总部批准任何人无权随意变卖固定资产。

对进入闲置库后需变卖的资产,经主管副总同意后由分厂设备处组织相关设备管理人员进行鉴定,确认不再使用时报总工程师、总经理、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变卖。对变卖资产由闲置库保管提供变卖资产的名称、编号,由供销处负责变卖。供销处销售人员月底应将变卖资产清单经分厂设备处处长和主管副总、供销处处长签字后转计财处、设备办各一份,以便帐务处理。对已下固定资产帐,上材料会计帐的固定资产变卖时还须到材料会计处开票。

4.4固定资产管理的考核

4.4.1设备办对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按《设备办职能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4.2各分厂设备处每月要对各车间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设备办职能考核标准》

5.2《生产装置设备新增、小改小革项目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6.1设备办建立的记录:

《固定资产台帐》、《固定资产变更台帐》

6.2分厂建立的记录:

《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台帐》、《固定资产变更台帐》

6.3车间建立的记录: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变更台帐》

附件1 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图

固定资产新增、更新、改造项目申报表

本单一式四份:第一联申报单位,第二联计财处,第三联设备办,第四联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卡片

编号:

类别:名称:规格型号:资产编号:

出厂编号:

所在车间:

技改项目竣工固定资产交接表

编号:

竣工项目:所在单位:年月日

固定资产台帐

综合险(机损)入保明细表

编号:

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本单一式五份:第一联调出单位,第二联调入单位,第三联设备办,第四联计财处,第五联主管部门。

闲置资产明细台帐

编制:审核:

闲置资产入库交接清单

本单一式五份:第一联仓储中心,第二联原使用单位,第三联设备办,第四联计财处,第五联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出租、外借、转让、变卖审批表

固定资产报废报告审批单

编号:

填写单位:

本单一式四份:第一联申报单位,第二联计财处,第三联设备办,第四联主管部门

固定资产变更登记表

编号:使用单位:年月日

编制:审核:

固定资产专业检查考核台帐

编号: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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