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的二重性:浅析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结构的二重性:浅析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

马丹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摘要:本文回顾了吉登斯经典的结构化理论,提出“结构

二重学说”是结构化理论的基本问题,而基于实践基础的使动性和制约性是理解结构二重学说的关键。

关键词:结构;二重性;实践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 ,1938—)是当代社会学理论界少有的大师级学者。他的成名作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但真正开始广泛引起学界反响的则是《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1984年,他出版的《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一书,正式标志着他的结构化理论“体系”的形成。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是他通过对社会学经典思想的系统清理和对现当代诸多社会思潮的广泛整理、批判和吸收融汇综合而成的“最有建树的理论成果之一”。其中,结构二重性学说是在对经典社会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即个体与社会、人与结构、主体和客体之关系所持的二元论的正统共识进行批判性解构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结构化理论旨在瓦解对上述关系作抽象对立的理论立场,确认人(行动者)的主体能动性和社会结构的客观制约性之间的内在关联,其创新之处在于确立了阐释社会现象的实践活动向度。因此,基于实践基础上的使动性和制约性便成为理解结构二重性学说的关键。

一、结构与结构化

社会系统(结构)与个体行动之间的关系一向是社会学理论研究中的关键,而对二者关系的看法也始终是区分社会学不同流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标准。吉登斯从一开始便不满于传统社会学流派对上述关系的割裂。他认为,在生活世界中社会系统与个体行动是非常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互动,因此在社会学理论中本不应将它们割裂开来。一般来说,社会系统(结构)与个体行动之间的关系可以细分为两对关系:结构与行动的关系和社会与个体的关系。相应地,传统社会学理论中存在两种主要的二元论:结构与行动的二元论和社会与个体的二元论。吉登斯认为,对第一种二元论来说,又有两种典型情形:一是如“强行动而弱结构”的那些解释社会学,它们把人看作是有目的的能动者,这些能动者知道他们自己是这样的,而且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释他们所做的一切;但是,它们几乎没有什么方法来应对功能主义者和结构方法所面临的大量的相当正确的问题——强制性问题、权力问题和大规模的社会组织问题等。二是像涂尔干、帕森斯的功能主义和法国的结构主义,它们是“强结构而弱行动”。行动者往往被看作是惰性的、无能的——受外在力量的召唤而非自身的支配。同样,吉登斯也主张抛弃个体与社会的二元论。他认为,个体(individual )不仅仅是指一个“主体”(subuject),也是指一个能动行为者(agent);因此,行动就必定是一个核心概念。更重要的是,行动不仅仅是个体的特性,也是社会组织或集体生活的要素。

同时,吉登斯认为,“在社会研究里,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性,正是这些特性,使得千差万别的时空跨度中存在着相当类似的社会实践,并

赋予它们以‘系统性’的形式”①

。这样一来,吉登斯就将这样两对关系化约为一对关系:社会系统(结构)与个体行动的关系,并试图在这二者之间实现架通。他主张用结构二重性(du?ality of structure)代替二元论(dualism)。“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

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

由此,吉登斯逐渐开始撩起他结构化理论的神秘面纱。他承认结构在整体上对作为个人存在的社会行动者及其行动具有某种“强制性”(constraint)和某种意义上的不可选择性,但却不像涂尔干那样,强调前者对后者具有决定性的制约作用;他承认无论思考多么宏观复杂的社会问题,都要对主体以及主体的能动性有精微确切的理解,但却不像许多解释社会学家一样,一味强调个人是社会的惟一构成要素,埋头于人的具体行为、动机而不顾整个社会系统的反应。正因如此,吉登斯说:“我要坚持认为,在社会理论中,‘结构’是一个必须的概念,而且后面我们也将使用它。但是,我仍然想将我关于这个概念的观点与英美功能主义和法国结构主义中的结构概念区分开来。英美功能主义中的‘结构’概念是作为一个‘描述性’术语出现的,而法国结构主义是以还原的方式来使用这个概念的。我认为,‘结构’概念的这两种使用方法将导致从概念上模糊能动的主体。”也正是从这一意义上,吉登斯提出了他的“结构二重性”概念,“不能简单地认为结构是对人类能动性的限制,它实际上也是对人类能动性的促进。这就是我所说的结构二重性”。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在吉登斯那里,“结构”实际上就是包含“结构化”这一层含义的。换言之,如果不从“结构化”这一维度来思考“结构”,那么,就不能真正地理解“结构”。行动从而也不再是与结构分隔对立的,而是一种具有积极建构能力的事物。所以,进一步讲,考察社会实践的结构化就是寻求对以下情形的解释:结构是如何经由行动构成的,反过来行动又是如何被结构性地建构的。因此,“能动行为”(agency)和“行动”(action)的问题就在吉登斯的整个分析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

因此,结构化理论的主要立场便是吉登斯认为的:以社会行动的生产和再生产为根基的规则和资源同时也是系统再生产的媒介,也就是所说的结构二重性。也就是说,产生于具体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中的结构也可以说结构性特征同时也是整个系统继续再生产所凭借的媒介,这样就把具体的行动者的个人能动性的发挥(agency)与整个社会的结构性规则联系在一起了,弥合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割裂。

二、结构二重性如前所述,吉登斯构建的结构化理论,目的是为了克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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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行动与结构、个体与社会、主体与客体、宏观与微观的二元对立,最终走向融合。在《社会的构成》中,他以其广阔而新颖的思维路向重新检视了社会学与历史学、地理学的学科分野,并将社会时空融入社会理论的核心。这样,社会理论中的历史向度就被凸现出来,克服历史理论阐释中的机械决定论和唯意志论(主体选择论)两者之间的“悖谬”与社会理论中的二元论对立便成为有内在关联的同一方向的努力。基于这样的考虑,吉登斯坦言,“本书其实是对马克思那里时常被引用的一段名言的深切反省。他(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③吉登斯的这一引述,不仅表明了其与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之间的历史渊源,更重要的是旨在说明其结构化理论的二重性特征。“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表明社会历史生活的本质是属人的、自律的和实践性的,脱离人类实践活动的社会历史必然导致抽象实在论的理论立场;但人们创造历史又“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表明人类创造社会历史的活动又具有他律性、受动性和客观性的一面,否定这一面又会把人引向唯意志论和主观主义的极端立场。显然,吉登斯对上述二元论路向持坚决的拒斥态度并作不懈的批判和解构。因此,基于实践基础上的使动性和制约性便成为理解结构化理论和结构二重性学说的关键。

吉登斯之所以能把结构和能动作用的二元论改造成为结构二重性,首先得益于他在批判地吸收借鉴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确立了人类实践活动对于结构和能动作用关系分析上的优先性和它在“形构”过程中的基础地位。从表面上看来,吉登斯走的是一条折衷的或“中间化”的道路,但这决非是两者的机械链接和简单融合。这里的关键在于:他把对结构的理解上升到行动者在具体时空情景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的高度,并将实践活动具体解释为对社会规则与资源的运用。正是在对规则与资源的具体运用中体现了结构的二重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结构的二重性根源于实践活动的二重性。对于结构,吉登斯把它规定为潜在于社会系统不断再造过程中的规则和资源,正是在使用这些规则和资源时,行动者在时空中维持或再生产出结构。结构在具体活动中的生成特性,并不是说它就是社会实践本身或者是实践的外显模式,而是说实践是一个展现结构特性的过程。结构只存在于实践行动的具体事例中,只存在于作为人类理解能力基础的记忆轨迹中,它是在具体情景中行动者的“组成部分”,行动者使用它们来创造跨时空的社会关系模式。

吉登斯反复强调了实践在规则和资源运作中的作用,因为在他看来,离开实践,规则和资源便成了不能自我运作、犹如腾空出世的抽象体。正是在实践中,结构获得了某种使动性和生成性,吉登斯才以此导引出他颇为自豪的、作为其结构化理论之关键的“结构二重性”原理。所谓结构二重性原理,即“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二重性。在结构二重性看来,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对于它们反复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于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么‘外在之物’……不应将结构等同于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④。结构二重性原理的提出,从根本上破除和消解了“正统共识”的二元论观点。行动者和结构的关系不再被看作是既成的、僵固的外在性对立,而应该看成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具有内在统合、共生

互动的双重建构性关系。用吉登斯的话来说,行动是在循环

往复的日常活动中被结构化的,同时行动的这种结构化特征

又是由行动者本身的作用被再生产出来的。“我们在受制约中

创造了制约我们的世界”。

如果我们把实践活动、社会结构与结构二重性联系起来

考虑的话,不难看到:结构二重性作为规则和资源的结构化特征,是与实践二重性即能动性和受动性直接关联的。结构一

方面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和结果,即强调人类活动在“形构”中能动创建作用;另一方面又是实践活动的中介和条件,即强调结构对行动者在变革和“重构”中的背景框架和融塑制

约作用。所谓“用历史来创造历史”。这正是吉登斯结构化理

论最具创新、最显特色之处。

三、思考

与当代许多社会理论家如布迪厄、埃里亚斯等人的努力

一样,吉登斯敏锐地看到了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统领社会理

论界的主流话语——二元论、进化论等理论路径的困境,揭示

了被它们所造成的遮蔽,并力图超越这种二元论的简单对立,展现被二元论所忽略的社会结构的生活底蕴、复杂特性和多

维向度。应该说,吉登斯的这一努力是卓有成效和富有启发

性的。他既对社会学经典三大家(马克思、韦伯、迪尔凯姆)的

学说作了全面的整理,又密切关注和批判地改造了现当代社

会学新进的理论成就,特别是对当代哲学最新成果的借鉴融合。比如,从马克思的哲学实践观中,吸收了生活实践在社会

现象分析上的首要性,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也多有引鉴;他将各种解释社会学和常人方法学中对“日常互动”、对实践

意识本质的透彻分析加以改造,使之融入结构与系统的论述中;他对时间地理学以及海德格尔时间哲学中关于社会时空

的分析借鉴;对现代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尤其是维特根斯坦、温

奇等人著作的关注等等。这一切,使吉登斯的理论具有深厚

的文化底蕴、很强的包容性和鲜明的时代取向。

值得指出的是,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学说与马克思的哲

学实践观和实践双重性(能动性与受动性)观点有着直接的理

论渊源,可以说是实践观在结构化理论中的具体运用。它使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具有生活实践性、生成开放性和关系互

动性的思维理路,并为他日后反思现代性、论述民族国家及其

社会制度、“超越左和右”、跳出不是福利社会主义就是市场原

教旨主义的二元论来探寻“第三条道路”等提供了一个崭新的

分析视角和哲学基础。

注释:

①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1998,p79。

②同1,p89。

③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1998,p40~41。

④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1998,p89。

参考文献:

[1]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三联,1998。

[2]向德平、章娟,“吉登斯时空观的现代意义”,载于“哲学动态”,2003年第8期。

[3]周慧之,“现代性:走出个人行动与社会结构的二元困境?——吉登斯现代性思想评论及中国现代性问题探讨”,载于“社会科学论坛”,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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