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及职称量化积分标准评分办法

徐州市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标准及评分办法。

第二条: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师德考核及学生满意度测评在80%及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申报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学教不一致的,若前学历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应通过自学考试取得2门任教学科专业课程的结业证书。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

1.取得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核合格证。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

4.取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

在聘期内年均不少于48学时。

五、教育工作要求

(一)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团委书记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年以上,或担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担任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的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及中层干部、校级干部等专职管理岗位;或负责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电教)、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等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训练等教育管理工作,每年应有活动计划,有固定的活动组织、备课、总结、学校考核。

六、教学工作要求

(一)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任课量的1/4;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任教师任课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应不少于专任教师任课量的1/2。

(三)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0%以上,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任现职以来,开设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等3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七、教科研工作要求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

1、至少有1篇在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

2、至少有2篇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3、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

4、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和专业研究论文可累计计算,校长至少有1篇为本专业研究论文,副校长及以下人员只允许有一篇教育管理论文。

八、专职教研人员要求

1.每年必须到基层学校开设或指导教学示范课2至3次。

2.承担本级以上的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对全市(区)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3.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

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

4.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

九、专职电教研究人员要求

1.必须紧密联系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具体指导电教应用与研究工作。

2.每年撰写电教教材稿本5篇以上,或设计、制作、编辑电教教材30分钟以上,并在市级以上范围推广使用。

第三条:关于评审条件标准中学识水平、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和教科研工作等四个方面的评分细则。

一、分值权重

二、评分标准

1、学识水平

(1)学历

(2)进修时间在1年以上,且获得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结业证书的加2分。

2、教育工作

(1)符合第二条第五项基本要求的,基本分按下表量分:

(2)任现职以来获得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称号的,按下表加分:

(3)获得师德模范(标兵)、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按上表降一档加分,校级加5分。

(4)获得优秀党、团员称号、关心支持奖、优秀导师等与教育工作有关的单项奖的,或所负责的班级、年级、学校获得集体称号的,均按同档次奖级分值的一半加分。

(5)聘期内校级考核优秀,加5分;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加8分;获二次及以上优秀,视同于县(市)区级奖励。

(6)各项获奖以最高奖级量分加分,不累加,基本分加上加分不超过100分。

3、教学工作

(1)符合第二条第六项要求。

(2)近3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为中,1次“优秀”为良,3次“优秀”为优。

(3)教学工作基本分按下表量分:

(4)教学工作取得荣誉的,按下表加分:

说明:①各奖项应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选拔性比赛。

获得上列项目之外的其他类教学奖励,或在各种群众性学术团体组织的教学竞赛评比中获奖,可根据组织部门的级别和评委会组织评审的学术水平、参赛范围和人数、比赛项目的业务含量等因素,按同档次加一半分。

②体育教师所带的运动队在县(市)区级、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在省及全国比赛中获前六名的,亦可参照相应标准加分。

⑧各项获奖以最高奖级量分加分,不累加,基本分加上加分不超过100分。

4、教科研工作:

(1)基本分:符合第二条第七项基本要求的,基本分可评75分。

(2)教科研取得优异成绩的,可按下表加分

(3)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一种(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或自编的新开设学科教材(一般在3万字以上),使用过一轮,反映良好的,加8分;发表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一般在1500字以上。

(4)基本条件中的论文等可作为加分因素,加分最多计2篇,基本分加加分不超过100分。

三、说明

(一)关于论文

(1)一般性的知识介绍和学法指导或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练习册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2)艺术类教师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高品位艺术作品均为教科研成果。

(二)关于课题

(1)主持人和参与者可以量分,必须有课题下达部门的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和结题报告。

(2)参与者必须有独立的研究方案和阶段性成果,或是子课题主持人且有子课题研究方案,子课题降级认定。

(3)科研报告只认定第一作者

(三)关于发明专利

必须是与申报学科相关的发明专利,由评委会认定级别。

(四)关于获奖

(1)嘉奖与考核不一致的,以最高荣誉认定。

(2)国家级竞赛但由市级发奖的认定为市级。

(3)优秀指导教师奖按“辅导奖’’中线加分。

(4)备课组奖认定为集体奖,组长可加一半分。

(5)教练员指导个人获奖与指导集体获奖认定标准一样。

(6)辅导组织奖不予加分。

(7)非选拔性竞赛辅导奖不予加分。

(五)关于公开课

(1)由市教研室组织的面向全市的观摩课、公开课定为市级,面向市区的定为县区级。

(2)研究课归为观摩课一类,按相应级别认定。

(六)关于班主任

2011年12月以来至今仍然担任班主任,计算班主任年限又少于规定任职年限半年以内的,可以视作带满1年班主任。

(七)关于教研员(包括教科所、电教馆等文件规定可参评人员)

(1)县级、市级教研员按同级学科带头人加分。

(2)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按基本分认定。

(八)关于时限

年龄、教龄、职龄、毕业证书等时限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算实龄)。

第四条:量化评分的操作办法

一、由学科评审组成员依据本标准和评分细则,审阅申报人提供的材

料,对其学识水平、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及教科研工作等四个方面给予评议量分,并填写“量化评分表”,对比“评审类别对照表”,进行评议表决。

二、量化评分采取一人主审、一人辅审制,主审人主要负责审阅申报人提供的材料,给予量化评分,填写“量化评分表”,辅审人主要负责验证,复检,并协助主审人做好相关工作。

三、评分表的填写,应尽可能细致、全面、规范、不得涂改。基本条件栏具备的打“√”,不具备的要简要注明原因。评审未通过的要写明原因。

附:《评审类别对照表》

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评审类别对照表

职称与答辩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

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说明 一、“学历”项,权重为10 1、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包括经认定合格的自学考试学历); 2、以本人所获得的符合晋职条件的最高学历为评分基准。 二、“资历”项,权重为15 1、先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成人教育学历的,其资历从取得合格学历后开始算起; 2、先取得专业学历,后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资历从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开始算起。 三、“外语水平”项,权重为15 1、按照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政治理论)成绩规定条件,以考试成绩除以10再乘以该项权重计算量化分值。 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

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2、晋升政工专业职称人员的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2005、2006、2007、2008年度参加考试通过外语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计算机水平”项,权重为10 依据计算机水平考试成绩除以10乘以该项权重计算得出该项分值。 1、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要达到公司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成绩标准60分及以上(成绩三年有效)。 2、凡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再作为参加公司当年度职称评审的否决条件,考试分数可带入量化考核评审体系中,不及格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五、“获奖成果”项,权重为20 项目获奖等级、名次等须有证书、通报等材料来证明其相关情况。 1、量化标准中的“科技进步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创新奖;“科技成果奖”包括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工法;情报成果做降级处理,如国家级情报成果按省部级科技成果处理,依次类推。QC成果奖不分级别,统一按照其他成果奖计分。 “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四优”工程奖(包括优秀工程勘察、优秀工程设计、优秀工程软件、优秀工程建设)参照科技进步奖降级处理。如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按照公司级科技进步奖处理。成果奖项已经明确等次的以实际获奖等次来计算(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对应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同类奖项的中间等次计算;获奖成果没有体现工作人员名次的,该项目的实际工作负责人都按照量化考核标准取中间名次计算。

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细则

怀化市宏宇小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 二、申报晋升资格 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 四、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 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 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 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 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怀化市宏宇小学 2013年5月制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教师申报职务晋升评分细则

1432869107265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赋分表

丹东市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阅卷量化赋分表参评人:单位:

赋分说明 一、本评委会报评专业分为:……等,报评人自己选择填报专业,卷号不要填写,自评分由报评人完成自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四舍五入。 二、表内所涉及时间项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2月,以整年计算。 三、学历:以有效最高学历为准,所学专业模糊的,《学生成绩单》上专业课和公共必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本专业,选修课包括所报评专业的为相关专业。破学历、破专业本项均不得分。学位加分:本专业学士学位加2分,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加1分;本专业硕士学位加4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加3分。 四、资历:以本次报评专业的助工证取得时间为准,最高10分。 五、论文:最多以两篇得分最高的论文累加计分,2人合写的,第一作者按75%赋分,第二作者按25%赋分;多人合写,第一作者按50%赋分,其余作者平分余下的50%。评委可根据论文的内容、质量以及发表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在赋分标准的50%至100%范围内打分。 六、获奖成果及项目:各项得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可以加三项,(非本专业为主的综合性奖项为参与项),本项赋分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确定奖励级别(省市县等对应项);第二步,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按标准的100%赋分,排名第二至十三名按标准的50%赋分,排名第十四名以后的按标准的 25%赋分。第三步,选择加分的三个项目,其中,第一项100%记分,第二项50%记分,第三项25%记分。 七、完成项目: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立项就给分;无省、市立项的如胜任本职工作,均记4分。 八、荣誉称号:限报一项,不累积计分,限本专业个人获得证书的,集体项无效。 九、继续教育:任期内公需科目每完成1年得1分,最高4分;专业科目每完成1年得0.5分,(取得人社局高研班证书的每年加0.5分,)最高4分。 十、年度考核:以任期内两年年度考核为准,每1年优秀(90分以上)加2.5分,合格(80分以上)1年1分,最高5分。 十一、培养人才:任期内参加师带徒活动,每带一个徒弟加0.5分,最高3分。 十二、人才奖励:省以上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入选者加20分,市十百千人才工程千人层次入选者加10分。 十三、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十四、最后得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5分以内的,以评委赋分为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某一个差距在5-10分以内,取评委赋分与其差距的两者平均分;若评委赋分与自评、初评得分差距均在10分以上,将提交评委会集体讨论赋分。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XX小学 2020年9月

XX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 一、参评资格: 1.经考评小组考察任现职年限及“硬性条件”(业绩要求)符合上级文件要求。 2.调入本校一年以后有参评职称资格,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二、工作业绩: 1、教龄分:教龄×1分 2、任现职年限分:任现职年限×2分 3、业绩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业绩共三项,必须每项符合条件,每占一项加5分。 第一项: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以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为准)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优质课教师称号者分别加8、6、4、2、1分。(同节课只取最高奖加分) 第二项:表彰(以政府部门组织的为准) (1)综合表彰 加分标准:获国家、省、市、区、校综合表彰者,分别加9、7、5、3、2分。 (2)单项表彰 在某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名师、学科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德育先进等)获国家、省、市、区、校单项工作奖者,分别加7、5、3、2、1分。

第三项: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 加分标准: (1)课题、社团活动: 获国家、省、市、区、校级奖者,分别加8、6、4、2、1分。(国家、省、市级课题前3名一个等级,后3名降1分;社团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二、三等奖降级加分,最低为2分) (2)CN刊物、论文(教育主管部门) 获国家、省、市、区级刊物、论文,分别加5、4、3、2分。(同一篇论文只取最高奖加分,合著各占一半分) (3)学科竞赛获指导奖者 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5、4、3、2分。 三、能力经历(所有校级荣誉必须有学校的证书) 1、校优秀班主任1分。 2、校优质课(包含队课)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3、校教学常规(教案作业评比、论文、学科辅导)、教师基本功比赛,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 4、阳光体育(运动会)团体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3分。 5、大型文艺节目(国庆节、六一)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精神文明奖0.1分,组织者享受一等奖分值0.5分。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为了建立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

2016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 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

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参加竞争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第九条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推荐人员,在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可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评审,其职称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查后,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设区市正高级教师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排序推荐。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要求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分 类整理,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经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根据需要组建中小学正高级、高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仅供参考)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一、依据:所有申报者须达到省、市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量化标准依据苏职称〔XX〕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盐人社〔XX〕138号《关于转发〈江苏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盐教职称〔XX〕2号《关于做好XX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 二、积分内容与分值 (一)师德师能(30分) 1.教育管理(25分) (1)师德(10分) A、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规,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良好形象。任现职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历年考核均合格,得基本分3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加1分/次。累计不超过5分。 B、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主动参与集体活动,或在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5分) 近三年来,如有无故旷职、旷课、失职行为(如监考迟到等),被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本项不得分。 (2)管理(15分) 任现职以来,从事中层管理、班主任、处室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音体美劳科技等社团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后,分别计分。其中,中层管理、班主任计3分/学年;处室干事、教研组 第 2 页共 6 页

长计2分/学年;备课组长、负责音体美劳等社团活动小组教育管理工作计1.8分/学年。(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2.综合表彰(5分) 任现职以来,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得5分,市级得4分,市直级得3分,校级得2分,单项表彰减半计分。获得多项表彰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加。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质量与评价(20分) 由申报者本人先行提供近五年来所任教班级教学实绩的详细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核实认定, 确定每学年等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者,不得评为A等。A、B、C等次分别按4、3、2分计。此项累计近5学年,满分值为20分。 A等标准为:①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过程规范,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优良,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优秀者;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优”等第。 B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与同类型班级比较为良好或成绩上升幅度较大;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0%-95%;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良”等第。 C等标准为:①任教班级终端显示成绩处于同类班级中下游且无明显进步;②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90%;③日常教学常规考核为“及格”等第。 具体成绩确认依据:初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年度会考、中考,高中为学年期末考试、市调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原则上成绩在同 第 3 页共 6 页

双桥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双桥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田宽副组长:代香碧聂奎成员:杨刚漆国先徐念熊明英文慧 二、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三、评分内容及标准(满分200) (一)学历6分本科及以上6分;专科4分;中专或中师2分。 (二)教龄20分10年(含10年)内5分;1130年15分,31年以上20分。 (三)职务20分正校级每年2分;副校级每年 1、6分;中层干部每年 1、4分;教研组长、工会组长每年 1、2分;班主任每年1分。兼职(含班主任)以得分最高的职务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20分。(看近10年)(五)政治业务和教育教学50分按近6个学期教师政治业务考核汇总得分申报者中最高折合为 4、4、6、6、8、8,其他参聘人员以此类推,算出该学期得分,再累总分为综合得分。

(六)荣誉称号20分获校、镇、县、市、省、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各种荣誉称号依次加分、1分、2分、4分、6分、8、10分。同一学期内同级或不同级表彰以其中一次最高荣誉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20分(看近10年)。 (七)教学竞赛、课题研究获奖30分获镇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3、2、1分;县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5、3、2 分;市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8、5、4分;省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10、6、4、3分;国家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15、 10、8、6分;同一项以最高荣誉加分。课题研究结题获奖,课题组织实施者,获镇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6、4、2分;县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8、6、4 分;市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10、8、5分;省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15、 10、8分;国家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20、 15、10分;课题参与者折半加分。参聘者最高分值折合为30分(看近10年)。 (八)教学辅导10分在教育系统主办的各类学生竞赛,辅导学生获奖。镇 一、 二、三等奖分别加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办法细则 为了搞好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类别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岗位职数卡1份。 3、学历证书、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院校申报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结业证书原件。 4、最后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人事档案室人员签名)。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 6、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原件。 7、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原件。 8、普通话培训证书原件。 9、中小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以上三证的具体要求见《关于“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有关证书的说明》)。 10、根据邵教发〔2002〕041号文件规定:2003年起每个参评教师需提供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 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还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证书》原件。

12、破格评审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须按省规定的破格条件,提交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的综合报告及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原始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因犯错误受处分的,由单位提供当时的处分决定复印件和反映其现实表现情况的专题说明材料。 1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责任卡》(以下简称“责任卡”)1份。 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类别 1、《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 2、2、2份(不装订)。 2、任现职期间的本人述职材料1份。本人述职材料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师德修养、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及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4、近三年内任教科目(课程)的一个学期的全部原始教案。近三年内教过多门课程的,也可以同时报送多门课程的教案(教案不装订)。教学研究(含电化教育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以下简称教研人员)提交近三年内一个学年的听课、评课全部原始记录,其中,电化教育研究人员亦可提交电化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具的成果材料,实验教学研究人员亦可提交实验教学教案或自制教学仪器的成果材料。 5、工作计划和总结。 教学人员提交年度教育教学或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1

2017年职称评分细则

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量化评价指标 位)在此量化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制定本学校(单位)细则。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 评分细则 (一)个人素养及任职资历(15分) 1.师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5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计1分,每评一个优秀加0.5分。(满分2分) 2.工作量和出勤:满工作量且出满勤计4分,最近两个学期请病假(产假除外)累计超2个月,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超过1天的,此项不计分。(满分4分) 3.年度考核:近5年年度考核必须为称职(合格)以上,此项计1分。(满分1分) 4.学历:有相应学历计0.5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0.5分。(满分2分) 5.教龄:从教以来的工作时间按0.2分/年加分(满分6分)。(二)教育工作(30分)注:1、4项评价范围为任现职以来,2、3项为近5年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科室长按2分/年计分,担任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干事和文秘;督导室干事;招生科副科长、就业干事、培训干事和招生干事;学生科副科长、政教员、学籍干事、男女生辅导;教务科副科长、教务室主任和干事、高招主任、生产实习主任和干事、教研组长;团委干事;保卫干事;总务科副科长、后勤劳服经理和干事及财务会计、干事、人事干事)按1分/年计分(满分10分)。 2.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负责,能将德育渗透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方法有效,工作有特色。所教班级学风、班风良好,在学校的德育评比中获得较好的评价计2分。教书育人,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和学生思想工作,在学生德育和学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学校各部门被评为国、省、市、区先进集体等荣誉分别给予相关科室长2、1.5、1、0.5分,科室成员1、0.8、0.5、0.2分;班级被评为国、省、市、区、校优秀班级或红旗团支部给予班主任4、3、2、1、0.5分,任课教师2、1.5、1、0.5、0.2分。同年不同级别取最高奖。(本项满分6分) 3.转化后进生或培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效果显著,受到学校、家长及学生一致好评。任现职期内在学生科或教务科有转化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新兴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评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职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评工作的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教师资格证 2、普通话证(达到相应等级) 3、计算机证(达到相应等级) 4、继续教育证(达到相应学分) 5、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6、师德考核达合格以上,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综合德、能、勤、绩量化打分,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

行和获奖),量化分排名推荐。 3、参评教师师德良好。 四、职评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宣布相关政策;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方案; 3、收验证件; 4、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宣读方案; 5、个人述职,展开评议; 6、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内容:1、工作实绩(80)以参评教师近二年的教学成绩为准,积分满分得80 分。 2、证书加分(近二年各级各类证书,荣誉证书除外)国家级:每张 4 分省级:每张3分市级:每张 2 分县级:每张1分镇级:每张0.5分。 3、任现职以来的年限加分:每一年加1 分。 4、民主测评(20):组织全校教师分别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参评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六、评审结果 职评领导小组对参评教师从评审内容中算出最终所得总分,依据得分高低,逐次推荐参评教师,具有晋升高级教师的资格。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参加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岗位竞聘人选的业绩和能力是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根据。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资格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高级教师资格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评审及审核确认;其他等级教师资格由所在市

(州)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织评审及审核确认。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校高级教师及以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及审核确认。 第二章个人申报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暂不对照上述标准条件可直接申报。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须个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经拟聘学校(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申报、竞聘,并根据推荐、评审情况,由该学校(单位)按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第三章考核推荐 第九条各学校(单位)要成立竞聘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聘委员会),竞聘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或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由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一线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竞聘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审查竞聘人员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确定拟推荐人员及评审通过人员的职务聘任等工作。 第十条各学校(单位)制定的竞聘工作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推荐范围对象、申报标准条件、推荐人选数额、评议工作程序、量化赋分办法、组织领导及具体要求等内容,确保竞聘推荐工作科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幼儿园:为了使职称评定工作更加合理、公平公正透明,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五公开”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聘管理,大力提升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业内认可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评审原则: 坚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全面衡量”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展示”的原则 坚持“考核、评议、监督”的原则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豫人职【2008】19号)印发的各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申报数额 依据市人事局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申报数额。对具备高、中级资格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的单位,原则上暂停申报。凡具备高、中级资格人数未达到应设岗位数额的单位,均可在规定范围内申报。 五、申报推荐方法、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荥人职…2008?15号)申报推荐。 1、召集全市主抓职称评定的领导,学习文件,领会精神。 2、各单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参评对象在学校教职员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3、对照职称评定积分细则,对参评对象进行积分排名。 4、结果公示:各单位将积分排名结果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 5、各单位对符合晋升中、高级职称条件的教师按积分排名顺序上报教体局。(要求A4纸打印,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6、各单位要对参评对象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任现职的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计算机中级以上等级证书、出版的论文原件、聘书原件、一个学期原始教案(要求有教学后记)工作总结和各项获奖证书原件等按时递交到教体局职改办进行集中审核。

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修订意见

新集中学职称评审量化考评细则的修订意见(征求意见稿) 1.教龄:满六年6-年记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累计计算。 2.优质课: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3.荣誉:光山县教育体育局把指标分配到学校的各种荣誉,由学校推荐上报,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教师荣誉录入学校荣誉册);由上级部门开展的评选活动,但没有把指标分配到学校,学校推荐上报,县、市或省统一评选,教师获得荣誉可计分;学校推荐,受到党组织表彰与同级行政表彰同等对待计分。 4.教育科研:必须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活动。证书必须有XX教育局或XX基础教育教研室加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在发展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5.绩效考核或量化考核:依据当年评审最近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 6.调入教师不满三个学年度六个学期计分办法:调入我校工作后,学期量化据实计分,达不到六个学期的,不足部分按该学期教师平均量化或绩效积分计分。

小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小学关于做好2018年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方案 (讨论稿) 为做好2018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3〕6号)及**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上半年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实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人函〔20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加强民主监督;继续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教学业绩和教学能力,更加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强调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地位,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投入到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先个人申报、再民主评议(10分)、课堂展示(20分)、显优要素打分,层层选优的办法进行申报(总分出现并列时年龄大的优先,再并列时班主任优先,再并列时教研组长优先)。学校成立孙校长任组长的领

导小组,其他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制订学校评审推荐方案,同时学校成立7人推荐委员,由李平任组长,张婷、王艳、郭秀荣、岳青、杨青、孙丽组成。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要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通过组织讲课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委员会推荐时要准确把握职务条件,严格履行工作程序,不能简单地以评代推,及时将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上报。公示内容要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着重体现教育教学成绩,积极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并将教书育人成绩做为评审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2005〕15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要严格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要求审查、审核把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要符合《**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推荐时要特别注意审查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申报要求。年龄在50以上

职称-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

附件3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说明A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研发类专业。

B专业晋升职称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及评分等级

注:本标准适用于非研发类专业。

指导性量化评价标准说明 根据参评专业的岗位实际,将量化标准分为研发类专业标准和非研发类专业标准两类。具体分为评价指标和基本指标两部分,主要评价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以及学历、资历、外语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100分。其中基本指标中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外语和专业理论水平由各单位职改部门负责填报,占40分;评价指标中的获奖成果、论文、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由专业评审组织负责量化评价,占60分。各要素具体量化要求如下: 一、学历。对参评学历进行审核,根据学历层次量化评价。按参评人员具有的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打分,若多个学历同时符合要求,择高打分。 二、资历。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从参评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现有级别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到拟评审高一级任职资格当年的年底止。 三、工作经历。对参评人员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时间进行量化评价。 四、外语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外语(政治理论)水平考试的成绩(含托福成绩)除以10直接量化评价。参加托福考试,成绩500分以上和俄语80分以上的人员可视为成绩合格。量化评审过程中,模拟托福成绩在

500-530分之间(俄语80-90分)的,按取得晋升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计算;531-560分(俄语91-100分),按70分计算;561-600分(俄语101-110分),按80分计算;600分(俄语11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五、获奖成果。对参评人员的绩效要素进行评价,主要是通过其已取得的技术成果,根据成果的级别、类别和本人发挥的作用,做出绩效评价。按获得的最高奖励进行打分(仅限等级内额定人员),若曾获多项同档次奖励,可视情况予以加分,但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 六、论文。对参评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审核其已发表的论文,根据论文的学术价值及发行刊物的级别和范围,做出相应评价。标准中的国际权威检索学术刊物是指被SCI、SSCI、EI、ISTP四大国际索引所收录的国外期刊;专业核心期刊是指依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提供的检索报告确定的本专业领域刊物,具体由专家确定;技术报告则主要是指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某一领域的报告,包括技术业务方案、规划计划、调研报告、技术规范标准、专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 以宣读或发表的本人的最高级别的论文为主进行打分,“分值”在评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进行综合评议后确定。若宣读或发表过多篇论文,可视情况予以加分;若合著,可视情况予以减分。无论加分或减分,均不能超出本评分档次的上限或下限。

小学职称评审方案

教师中级职称考核量化评审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职称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职评考核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职评考核评审工作的组织、考核、审查和推荐。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表形象,任期内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2.必须是学校当学年在岗教师。评审当学年请假累计在三个月(包括三个月)以上的,不得参评。 3.新调入教师不满一学年不得参评。 4.校长三年任期内请长假未超过一学年的(不包括一学年),不得参评。 5.各类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必须符合《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规定的条件。 6.任现职达到规定年限。 三、职评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任现职年限,考虑工作教龄,兼顾工作能力、业绩及学校任职、班主任工作、参与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学历达标、乡下任职等,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遵纪守法和学校制度的;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擅自乱收费的;搞有偿家教的;有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学校及教师形象的。 四、评审程序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3.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收验证件。 4.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结果。 五、评审办法 1.采取教师自评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2.教师自评:就是教师根据自己评审职称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刘志丹红军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考核量化评审方案》进行自评,计算出自己的得分,报送评审领导小组。 3.学校审核:就是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自评结果和报送的自己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周),确认无误后,按照县教育局名额分配、依据先考虑任职年限(就是任职年限长的教师先参评,当年限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看教龄)、再看教龄(就是教龄长的教师先参评,当教龄一样无法确认时再算分)、最后计算分数的办法进行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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