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

2020版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
2020版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

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0 年2 月

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 - 1 -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 1 -

(二)统计范围.......................................................................................

............................... - 1 -

(三)调查内容.......................................................................................

............................... - 1 -

(四)调查方法.......................................................................................

............................... - 3 -

(五)灾害损失的统计报送.........................................................................................

.........- 3 -

(六)组织方式和数据采集.........................................................................................

.........- 3 -

(七)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 4 -

(八)质量控制.......................................................................................

............................... - 4 -

(九)使用名录库情况.....................................................................................

.....................- 4 -

二、报表目录.....................................................................................

..................................... - 5 -

三、调查表式.....................................................................................

..................................... - 7 -

(一)经济损失统计汇总表.........................................................................................

.........- 7 -

(二)人员受灾情况统计

(四)城镇居民住宅用房受损情况统计表........................................................................- 14 -

(五)非住宅用房受损情况统计表....................................................................................-

17 -

(六)居民家庭财产损失统计表........................................................................................-

19 -

(七)农林牧渔业损失统计表.........................................................................................

...- 21 -

(八)工业损失统计表.........................................................................................

...............- 24 -

(九)服务业损失统计表.........................................................................................

...........- 26 -

(十)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损失统计表........................................................................- 28 -

(十一)基础设施(通信)损失统计表............................................................................- 32 -

(十二)基础设施(能源)损失统计表............................................................................- 33 -

(十三)基础设施(水利)损失统计表............................................................................- 35 -

(十四)基础设施(市政)损失统计表............................................................................- 37 -

(十五)基础设施(农村地区生活设施)损失统计

表................................................... - 39 -

(十六)基础设施(地质灾害防治)损失统计

表........................................................... - 40 -

(十七)公共服务(教育系统)损失统计表....................................................................- 41 -

(十八)公共服务(科技系统)损失统计表....................................................................- 42 -

(十九)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系统)损失统计表............................ . - 44 -

(二十)公共服务(文化系统)损失统计表....................................................................- 46 -

(二十一)公共服务(广播电视系统)损失统计

表....................................................... - 47 -

(二十二)公共服务(新闻出版系统)损失统计

表....................................................... - 47 -

(二十三)公共服务(体育)损失统计表........................................................................- 49 -

(二十四)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系统)损失统计

表................................... - 51 -

(二十五)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系统)损失统计

表....................................................... - 53 -

(二十六)公共服务(文化遗产)损失统计表............................................................... - 54 -

(二十七)资源与环境损失统计表....................................................................................-

55 -

(二十八)基础指标统计表.........................................................................................

.......- 56 -

四、附

录............................................................................

...................................................... - 61 -

(一)灾害种类术语解释.........................................................................................

...........- 61 -

(二)三次产业的范围及对应表........................................................................................-

53 -

(三)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 54 -

(四)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

单....................................................... - 53 -

一、总说明

(一)统计的目的和意义。

为建立并规范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内容与指标,全面、及时掌握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为国家和地方编制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台风灾害、低温冷冻与雪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啸灾害等。

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范围包括灾区人员受灾、农村与城镇居民住宅用房损失、非住宅用房损失、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农业损失、工业损失、服务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公共服务系统损失和资源与环境损失。

3.本制度中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包括中央(省、市)直属农场、林场、工业、服务业等损失,均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填报;解放军、武警部队、军区所属单位等损失不在统计范围内。

4.本制度中经济损失均为直接经济损失,因灾造成的抢险救援费用、停工停产等间接经济损失、生态系统受灾造成的损失和恢复重建费用等不计入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均按照统计对象的重置价格核算,其中,重置价格为采用与受损统计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

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受损统计对象相同的全新实物所需花费的材料和人工等成本价格,不考虑地价因素。

(三)主要内容。

本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毁损实物量和经济损失,其中,人员、文化遗产、资源与环境等受灾情况只统计数量,不计经济损失。本制度中报表未涉及的其他需要填报的损失,可增加补充资料并作出详细说明。

1.经济损失统计汇总表(Z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共 1 张报表。包括农村居民住宅用房经济损失、城镇居民住宅用房经济损失、非住宅用房经济损失、居民家庭财产经济损失、农业经济损失、工业经济损失、服务业经济损失、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公共服务系统经济损失等。

2.人员受灾情况统计表(A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人员受灾情况,共 1 张报表。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饮水困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等。

3.房屋受损情况统计表(B01-B03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房屋受损情况,共 3 张报表,

分为农村居民住宅用房、城镇居民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主要统计倒塌房屋、严重损坏房屋、

一般损坏房屋数量以及经济损失。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均按结构不同划分为钢混、砖混、砖木和其他等四种类型。各行业(系统)职工住宅用房损失、非住宅用房损失分别计入《农村居民住宅用房受损情况统计表》(B01 表)与《城镇居民住宅用房受损情况统计表》(B02 表)、《非住宅用房受损情况统计表》(B03表),不在各行业(系统)损失表中统计;根据需要,灾区政府可组织部分行

业(系统)按B03 表的要求单独填报本行业(系统)非住宅用房损失。

4.居民家庭财产损失统计表(C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情况,共 1 张

报表。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损失,主要统计受灾家庭户数、生产性固定资产、耐用消费

品和其他财产损失。不含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土地及金融资产等损失。

5.农林牧渔业损失统计表(D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农林牧渔业损失情况,共 1 张报表。

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等损失;不含土地及农业系统职工住宅用房、非住宅用

房等损失。

6.工业损失统计表(E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工业损失情况,共 1 张报表。分规模以上

工业、规模以下工业两类,主要统计受损企业数量,厂房与仓库、设备设施受损数量和经济损失,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经济损失等;不含土地及工业系统职工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损失。

7.服务业损失统计表(F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服务业损失情况,共 1 张报表。包括批

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损失;不

含土地及服务业系统职工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损失。

8.基础设施类损失统计表(G01-G07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基础设施损失情况,共 7 张

报表。包括交通运输、通信、能源、水利、市政、农村地区生活设施、地质灾害防治等基础设施损失;不含土地及基础设施部门职工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损失。

9.公共服务系统损失统计表(H01-H10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公共服务系统损失情况,

共10 张报表。包括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社会保障与社

会服务、社会管理和文化遗产等损失;不含土地及公共服务系统职工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损失。各行业(系统)的行政部门、各类行业协会、联合会等损失不在各行业(系统)损失表内统计,均计入《公

共服务(社会管理系统)损失统计表》(H09 表)。

10.资源与环境损失统计表(I01 表)。反映因灾害造成的资源与环境损失情况,共 1 张

报表。主要统计耕地、林地、草地、非煤矿山资源受损情况,国家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与野生

动物受损情况,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地方级森林公园与湿地公园受损情况,地表

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损害情况;只统计毁损数量或面积,不统计经济损失。各行业(系统)的土

地损失均在此表中统计。

11.基础指标统计表(J01 表)。反映受灾县(市、区)的基本情况,共 1 张报表。主要

统计人口、房屋、农业、工业、服务业、教育和科技、卫生和社会服务、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等的

基本情况。

(四)调查方法。

根据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填报时限要求和各项损失统计内容的具体特征,采用全面调查、

重点调查、抽样调查、多部门会商、综合评估等方法开展损失的统计填报。

(五)灾害损失的统计报送。

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启动国家Ⅰ级救灾应急响应或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特殊要求的,启动

本制度。

统计报送分为初报、核报 2 个阶段。

1.初报。

(1)针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的调查统计启动后,灾区省级政府原则上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报工作。其中,县级政府在针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的调查统计启动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损失的调查统计并报送至地级政府;地市级政府在接到县级损失统计资料后 2 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级政府报告;省级政府在接到地级损失统计资料后 2 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应急管理部报告。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可参照上述时限要求,将本级损失的调查统计资料报送至省级政府。

(2)初报阶段,灾区各级政府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各行业(系统)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开展损失调查统计工作。

2.核报。

(1)初报阶段结束次日即进入核报阶段。

(2)灾区省级政府原则上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报工作。其中,县级政府在核报阶段开始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损失的核定并报送至地市级政府;地市级政府在接到县级损失核定资

料后 1 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核定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级政府报告;省级政府在接到地级损失核定资料后 1 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核定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应急管理部报告。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可参照上述时限要求,将本级损失的核定资料报送至省级政府。

(3)核报阶段,灾区各级政府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各行业(系统)综合运用调查、多部门会商、综合评估等方法,开展损失核定工作。

(六)组织方式和数据采集。

1.灾区省级政府负责组织本制度中各报表的填报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负责填报审核相关报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并以省级政府或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名义报送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负责报表的汇总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灾害损失情况。

2.本制度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为统计单位。根据需要,人员受灾、房屋受损、农业损失等情况可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政府为基本上报单位,地市级、省级政府为审核与上报单位。

3.地方各级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制度有关的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

置、统计口径等规定进行调查统计,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核定统计数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漏报,不得伪造和篡改。

4.地方各级政府应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填报数据,提高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七)统计资料公布及数据共享。

应急管理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

视情向有关部门发布和共享核定后的灾害损失情况。

(八)质量控制

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九)使用名录库情况

本调查制度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经济损失统计汇总表

表号:Z01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区、市、旗)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_□□_□□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9

号填报单位(盖章):20 年有效期至:2023 年2 月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灾区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汇总。

逻辑关系:

1.Z01001=B01046;Z01002=B02046;Z01003=B03031;Z01004=C01011;Z01005=D01038;Z01006=E01015;Z01007=F01024;Z01008=G01083;Z01009=G02018;Z01010=G03037;Z01011=G04026;Z01012=G05048;

Z01013=G06009;Z01014=G07015;Z01015=H01013;Z01016=H02032;Z01017=H03018;Z01018=H04016;

Z01019=H05012;Z01020=H06004;Z01021=H07020;Z01022=H08035;Z01023=H09008。

2.Z01024=Z01001+Z01002+Z0003+Z01004+Z01005+Z01006+Z01007+Z01008+Z01009

+Z01010+Z01011+Z01012+Z01013+Z01014+Z01015+Z01016+Z01017+Z01018+Z01019+Z01020+Z01021+Z01022+ Z01023。

(二)人员受灾情况统计表

表号:A01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区、市、旗)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_□□_□□批准文号:国统制〔2020〕19

号填报单位(盖章):20 年有效期至:2023 年2 月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本表适用于灾区人员受灾情况统计。

2.本表中含灾害发生时受灾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某受灾的乡(镇、街道),并已在该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包括户口在该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的人);已在某受灾的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该乡(镇、街道)以外的人;在某受灾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自然灾害发生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非常住人口指自然灾害发生时在受灾地,但不属于常住人口的人。

主要指标说明:

1.受灾人口: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2.因灾死亡人口: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3.因灾失踪人口: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死亡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4.因灾伤病人口: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受伤或引发疾病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5.饮水困难人口:因灾造成饮用水获取困难的人口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6.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包括自然灾害袭击导致房屋倒塌、严重损坏(含应急期间未经安全鉴定的其他损房)造成无房可住的人员;或受自然灾害风险影响,由危险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不能返回家中居住的人员。安

置类型包含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对于台风灾害,其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含受台风灾害影响从海上回港,但无需安置的避险人员。

7.集中安置人口:由政府统一安置在集中搭建的帐篷或避难场所、学校、体育场馆、厂房等场所内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数量。

8.分散安置人口:由政府安排安置在分散搭建的帐篷、指定的临时居住场所等地点,或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安置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员数量。

9.需过渡性生活救助人口: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后、恢复重建完成前予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数量(含非常住人口)。

逻辑关系:

1.A01001≥A01002;A01001≥A01003;A01001≥A01004;A01001≥A01006;A01001≥A01007;A01001≥A01010。

2.A01007=A01008+A01009。

3.A01004≥A01005;A01010≥A01011;A01010≥A01012;A01010≥A01013;A01010≥A01014;A01010≥A01015。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干旱、沙尘暴、大雾、雷电、冰雹、暴风雪、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事件增多,给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以及人们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为了保证*****及所属各单位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给*****及所属各单位造成的损失,为灾后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创造有利条件。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以及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3 应急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科学应对灾害,不断提高*****及所属各单位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人身安全,确保设备安全。努力做好各种自然灾害的一切应急工作和紧急支援等工作。 (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抗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实行各级行政责任人负责制,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级负责。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时,*****有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3)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服从广西区政府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广西电网公司和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4)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重。抢险救灾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的思想,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保证工作安全、保证抢险救灾质量。 1.4 应急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理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自然灾害损失报告制度

自然灾害损失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为救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桂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地方政府防灾减灾有关文,制定本制度。 一、自然灾害的定义及形成条件 1、定义: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 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 2、形成条件:⑴是要有自然异变作为诱因⑵是要有受到损害的 人、财产、资源作为承受灾害的客体。 二、自然灾害的影响 1、人员伤亡;包括两个方方面:首先是生理伤害(死亡、伤残等), 其次是心理和精神伤害(恐慌、忧愁、痛苦等) 2、财产损失;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直接财产损失(自然灾害对作物、 牲畜、林木、房屋、建筑,设备、道路、机场、船舶、厂矿、文物古迹等财产造成损毁),其次是间接财产损失(停产停工、交通通信中断等导致物资生产流通、商贸金融、社会结构和管理等方面的损失) 3、自然资源和环境破坏; 三、自然灾害的类型及危害 1、地质灾害;包括地震、火山喷发、泥石流、滑坡等;

⑴地震的危害包括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交通中断,火灾、瘟疫、有 毒物质泄漏等; ⑵滑坡的产生的条件主要包括岩体比较破碎、地势起伏较大、植被覆 盖较差,多发于山地丘陵地区和工程建设频繁地区。 ⑶泥石流的概念;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水等激发的、含有大量 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发生条件:地势陡峻、有丰富的松散物质、 短时间内的大量水流等,具有很强的突发性。泥石流的危害包括堵 塞江河、摧毁城镇和村庄、破坏森林、农田、道路,对人民的生命 财产、生产活动以及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 2、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干旱、寒潮、干热风等; ⑴台风在海上移动,会掀起巨浪,狂风暴雨接踵而来,对航行船只造 成严重威胁,当台风登陆时,狂风暴雨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 的损失,尤其对农业、建筑物的影响更大。 ⑵干旱造成河流干涸、田地龟裂、草原枯死、作物收成受到严重影 响,人畜饮用水困难,甚至出现粮食短缺等; ⑶寒潮的危害包括农牧业生产遭受损失、严重时,会造成交通、通讯 受阻、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出行; 3、水文灾害包括洪涝、风暴潮、海啸等; ⑴洪涝灾害的危害包括冲毁房屋、道路和桥梁,淹没农田、村镇和工厂,

自然灾害情况上报制度

民函〔2008〕11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及时、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为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4号)有关规定,民政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一、填报说明 (一)实施范围 1. 本报表发至省级,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民政部门组织填报,通过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同时,通过公文加盖公章逐级上报。 2. 本报表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为上报单位。 (二)填报方法 本报表共分六种表式,即《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三个统计表和《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因灾倒房户台账》、《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三个台账表。各种报表使用的范围和填报方法是: 1.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 反映洪涝、风雹、台风、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填报表式使用《自然灾害情

况统计快报表》,同时上报相关灾情文字说明。 (1)初报 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上述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对于造成死亡(含失踪)人口10人以上(含10人)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可同时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和民政部。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向省级民政部门报告。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并将本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市、分县数据)向民政部报告。 (2)续报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省、地(市)、县三级民政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地(市)级民政部门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天10时之前向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省级民政部门每天12时之前向民政部报告情况。 (3)核报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目录 1 总则 (1) 1.1适用范围 (1) 1.2工作原则 (1) 1.3分类和分级 (1)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 2.1组织体系 (2) 2.2职责 (3) 3 预防和预警 (5) 3.1预防和应急准备 (5) 3.2预警信息监测网络建设 (5) 3.3预警信息收集及传递 (5) 3.4预警行动 (6) 4 应急响应 (7) 4.1信息报送 (7) 4.2响应程序 (8) 4.3次生灾害防范和处置 (10) 4.4应急状态解除 (10) 4.5恢复与重建 (11)

4.6总结、评估和改进 (11) 5 应急保障 (11) 5.1应急队伍 (11) 5.2物资与装备 (11) 5.3通讯与信息 (12) 5.4医疗卫生 (12) 5.5受灾员工的安置 (12) 5.6应急办公地点和设施 (12) 6 附则 (13) 6.1制订与解释 (13) 6.2预案的实施 (13)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和海洋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2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以属地管理为主,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开展自然灾害的应急工作要在国家或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应落实国家或当地政府整体应急工作部署。 (2)统一协调原则。整合集团公司区域内资源,统筹协调区域内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实现资源共享。 (3)抢险保供原则。自然灾害应对工作以抢险救援、应急资源保障、油气保供为重点。 1.3 分类和分级 1.3.1 灾害分类 本预案将重大自然灾害分为六类: (1)突发性洪汛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及供水水质被侵害等。 (2)突发性气象灾害:包括台风、冰雹、暴雨、暴雪、寒潮、冰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灰霾、高温、雷电、沙尘暴、雪崩等。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肇庆热电公司)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肇庆热电公司自然灾害应急 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二)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指挥部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基建领导

2 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负责本预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3 应急处臵工作组 (1)运行响应应急组:由发电部人员组成。 (2)继电保护专业应急组:由工程设备部继电保护专业组成。 (3)电气专业应急组:由电气运行准备人员、工程设备部专业点检组成。 (4)公用系统应急组:由发电部化学专业、工程设备部专业点检组成。 (5)机务专业应急组:由机务运行准备人员、工程设备部专业点检组成。 (6)热工专业应急组:由工程设备部热工人员组成。 (7)物资保障应急组:由计供部组成。 (8)后勤、医疗保障组:由总经理工作部组成。 (9)消防救援组:由保安队员组成。 (10)安全保障组:由公司三级安全网络组成。 (11)保安救援组:由保安队组成。 (12)通讯保障组:由工程设备部继保专业组成。 (二)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工作;

自然灾害快报表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乡(镇)行政村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救灾工作年度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乡(镇)行政村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帐 填报单位(盖章):乡(镇)行政村 单位负责人:填报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 反映洪涝、风雹、台风、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 (1)初报:发生上述突发性自然灾害,行政村级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乡镇,乡镇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上报到县。 (2)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时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行政村级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上报乡镇,乡镇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 (3)核报:灾情稳定后,行政村级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上报乡镇,乡镇在1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到县。 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行政村级要同时填报《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和《因灾倒房户台帐》并会同突发性自然灾害快报上报乡镇,乡镇汇总上报到县。 2、旱灾情况报告 反映旱灾的发生、发展情况,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行政村应及时了解灾情,并上报乡镇,乡镇汇总情况后上报到县。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上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上报核报。

填表说明 1、救灾工作年度情况报告 统计前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和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灾情工作情况。 乡镇村应在每年6月上旬开始核查上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工作情况,填报相关内容,于6月30日前上报乡镇,乡镇于7月1日前汇总上报到县。 2〃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情况报告 统计冬春季节灾民生活救济情况,统计时段为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的5月。 每年6月上旬开始,行政村应着手分别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一年度冬季和本年度春季灾民生活困难已救济情况,填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救济人口台帐》,并汇总数据,于6月30日前上报乡镇,乡镇接到行政村级报表后,应及时核定本地区情况、汇总数据,于7月1日前将本地区汇总数据上报到县。各级报表会同《救灾工作年度工作情况表》一起上报。 每年9月上旬开始,行政村应着手分别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本年度冬季和下年度春季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情况,入户调查因灾造成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人口情况,填写《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救济人口台帐》,并汇总数据,于9月30日前上报乡镇。乡镇在接到行政村级报表后,应及时核定本地区情况、汇总数据,于10月1日前将本地区域汇总数据上报到县。各级报表会同《救灾工作年度工作情况表》一起上报。

企业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 企业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公司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

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

绵阳市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绵阳市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一、总则 (一)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为救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绵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情况。 (三)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可对外发布。 (四)民政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和篡改,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中有关的自然灾害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置、统计口径等规定。 (五)民政部门应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提高自然灾害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本制度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县级民政部门为上报单位。 (二)本制度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洪涝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 (三)自然灾害统计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以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范围包括绵阳市辖区内的所有受灾人员。 三、灾害信息的统计报送 (一)自然灾害快报 主要反映洪涝、风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 1、初报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的2小时内,经分管县(市)区长审核后向市民政局报告。市民政局接到县民政部门报表后,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经分管市长审核后向省民政厅报告。对于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应在上报省民政厅时一同上报民政部。 2、续报 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县级民政部门均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24小时零报告制度是指在灾害发展过程中,县级民政部门每24小时须上报一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据没有变化仍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县民政部门每日9时之前将最新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民政局报告。市民政局10时之

2013年全球十大自然灾害事件

2013年全球十大自然灾害事件 来源:中国减灾时间:2014-03-07 [ 大中小 ] 浏览次数:1082 2013年,对于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大多数人来说,是安乐、幸福的一年。但对于那些经历灾害、抑或为在灾害中的亲人担忧的人们来说,这是难忘、苦涩的一年。2014年1月7日,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其官网发布《2013年自然灾害总结报告》称,2013年全球共发生了880多起自然灾害,共造成2万多人死亡,全球全年总计经济损失达1250亿美元。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些黑色的记忆,在灾难中奋勇前行。 一、菲律宾“海燕”台风灾害 2013年11月8日,超强台风“海燕”在菲律宾中部萨马省登陆,“海燕”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6000人,失踪人数1800人,受伤人数超过2.7万人,受灾害影响总人数1410万人,超过360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二、印度洪涝灾害 2013年6月12日—27日,印度北部连降暴雨,导致洪水泛滥、山体滑坡,数百个村庄受灾。北阿肯德邦首席部长维贾伊。巴胡古纳表示,印度军方展开了最大规模的救援行动,有大量的受灾民众滞留在丛林和偏远的上游地区,共造成约500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1亿美元。 三、印度热浪灾害 2013年4月—5月,印度东部奥里萨邦遭遇热浪袭击,最高温度达40摄氏度左右,其中,伯朗吉尔等3个地区的最高温度达43摄氏度,桑巴尔布尔地区的温度接近45摄氏度。因热浪而死亡的总人数达531人。 四、中国四川盆地及西北华北地区洪涝灾害 2013年7月上中旬,中国四川盆地、西北地区东部、华北南部及黄淮北部出现强降雨过程,累计雨量普遍有l00毫米—250毫米,是7月暴雨天气过程影响范围最大的一次。强降雨引发洪涝、山体滑坡,造成319人死亡失踪,1590.7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527.6亿元。 五、巴基斯坦洪水灾害 巴基斯坦官方称,2013年8月上旬,强烈的季风降雨诱发了从巴基斯坦北部到南部城市卡拉奇的骤发洪水。截至2013年8月21日,洪水导致234人死亡,共汁1497725人受灾,经济损失19亿美元。 六、中国东北地区洪涝风雹灾害 2013年8月,中国东北地区降水过程频繁,持续阴雨天气导致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自治区)发生洪涝风雹灾害,造成219人死亡失踪,687.9万人受灾,73.1万人紧急转移安置;倒塌房屋7.7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3.4万间,一般损坏房屋20.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447.1亿元。 七、中国四川芦山地震灾害

医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北厝医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协助组长、副组长,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选矿厂财产安全,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处理,把财产损失和人员的伤亡减轻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等,制定本制度。 (一)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选矿厂全体职工都负有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三)应急准备 1、宣传自然灾害知识,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2、每年至少组织1次自然灾害知识的培训。 3、每年组织1次自然灾害演习,检验并提咼应急准备、指挥和响

应能力 (四)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需求。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各级部门对于本部门在突发的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员工和财产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六)恢复重建灾后,领导小组组织核查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七)对外沟通与协作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其他单位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公司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八)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公司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20 年2 月

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 - 1 - (一)调查目的................................................................................ ...................................... - 1 - (二)统计范围................................................................................ ...................................... - 1 - (三)调查内容................................................................................ ...................................... - 1 - (四)调查方法................................................................................ ...................................... - 1 - (五)组织实施................................................................................ ...................................... - 1 - (六)报送要求................................................................................ ...................................... - 2 - (七)统计资料公布与共享................................................................................... ...............- 5 - (八)质量控制................................................................................ ...................................... - 5 -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东莞有限公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编写: 审核: 批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 目的 为切实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台风、大雾、暴雨、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紧急情况的现场应急救援、防范和处理工作。 3 依据及参照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3.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3.6《广东省防汛抗旱防风应急预案》 3.7《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机构组成 成立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施工现场应急响应工作。应急组织机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及分部负责人组成(自然灾害应急组织机构见附件1)。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中心负责。 4.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全面指挥;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等。 4.3应急指挥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自然灾害应急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2)在公司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应急响应级别的断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批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以及自然灾害工作应急救援、事故抢修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3)在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负责传达、贯彻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 4)统一指挥协调工地自然灾害抗灾抢险,协调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指导事故抢修和救援。 5)负责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 4.4各相关部门职责 4.4.1安保部:

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应急 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有关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乡主要领导和上报县委办、政府办,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县《关于建立重要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告范围:突然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包括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报告主体:各村村支部、村委会 第四条报告方式与时限 (一)所有突发性事件信息向包村干部报告的同时,要向事件所属部门的分管领导报告。有较大影响或者造成恶劣后果的突发事件,在报告的同时,要向主要领导电话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20分钟内电话报告相关情况,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涉事方名称、已造成损失、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等。 第五条应急处理 (一)村级应急处理。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掌握本村或周边村2-3台铲车的联系信息,以备不时之需;要发动党员、村民代表积极提供突发事件信息线索,确保随时掌握突发事件第一手资料。

突发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支部书记、村主任、分管干部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置,第一时间研判相关情况,如出现较大损失或人员伤亡,在按程序报告的同时,通知消防、急救部门并做好路线引导工作。 (二)乡级应急处理。一般突发事件由分管领导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的一般突发事件由值班组带班领导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主要领导反馈。较大突发事件分管领导、包村干部与值班组应于得到信息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包村干部负责汇总、核实各方信息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值班组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前期应急以及专业救援队伍赶到后的辅助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与主要领导沟通后,45分钟内向县委办、政府办电话报告,事件处理完毕后2小时内向县两办提交书面报告。 ***人民政府 年月日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年12月

目录 一、总说明......................................................................................- 1 - (一)总则 (1) (二)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 (2) (三)灾害信息的统计报送 (3) 二、报表目录 (12) 三、调查表式 (13)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 (13)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 (18)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 (19) 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 (22)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24)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 (26) 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 (28) 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 (29)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 (30) 四、指标解释 (31) (一)《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 (31) (二)《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 (40) (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 (41) (四)《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 (41) (五)《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44) (六)《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 (45) (七)《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 (46) (八)《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 (48) (九)《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 (49) 五、附录 (50) (一)灾害种类术语解释 (51) (二)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 (53) (三)附则 (58)

一、总说明 (一)总则。 1.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为救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2.自然灾害情况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民政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灾情和重特大灾情的会商核定工作,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国家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统一发布灾情。 4.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抵御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系统人员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所指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是指由于突然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和地质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单位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 1.2.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采取一切措施保障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2统一领导,整合资源 公司抢险救灾服从运输公司和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区域管理;整合和地区抢险救灾资源,确保统一调配,单位自救与区域应急

救灾互相协作、相互支持。 1.4.3统一组织,协同救灾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灾工作,由各区域应急救援处置中心统一组织、指挥救灾。各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置与救援工作。应急期间,一般性工作从应急救灾工作。 1.4.4预防为主,科学应对 坚持灾前预防为主的原则,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常抓不懈,增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应对突发应急事件。 1.5灾害分级 1.5.1各类自然灾害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三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5.2Ⅰ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指由于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然发生、事态严重,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备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特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生态环境破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和分公司声誉影响,需要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公司各方面的资源和力理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1.5.3Ⅱ级自然灾害类事件 是指由于发生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突发事件,对公司的员工安全、设置财产、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带来较大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一般生态环境破

灾害信息

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问题及对策思考 灾害信息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直接关系到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救援救助等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科学规范、及时准确的上报灾情信息,有利于党委政府掌握灾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近年来,**县组织开展了灾害信息员培训,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总结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乡村灾害信息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县位于**北边陲,辖15个乡镇,296个行政村,15个国有农林特场,总人口37.3万,其中农业人口28万。耕地面积46.5万亩,全县境内因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洪涝、干旱、风雹等多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给灾区的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全县现有灾害信息员407名,其中313名由“村两委”人员兼任,经过专业培训的有382人,平均年龄49岁。在灾害信息报送和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报灾程序不规范。一是灾情报告不及时。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处于灾情一线的人员最先了解和掌握灾情,但普遍存在着灾情初报未按规定时间(1小时内)上报。二是报送途径不规范。小灾报本级政府领导的多,大灾上报乡镇和县级政府领导的多,报民政部门的少,且不按规定进行灾情续报和核报,影响了报灾时效和准确性。 2.报送数据不准确。乡村级在灾情上报中,灾情统计人员估算的多,按标准统计的少,存在受灾人口超过本地区常住人口数,紧急转移人口小于投亲靠友、借住房屋、搭建简易房人口数等逻辑错误;房屋毁坏和倒塌户数、间数不准,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与分项统计不相符等,且无相关台帐和文字材料。 3.档案资料不完善。有的地方无专门救灾工作档案,基本上都没有灾情报告和救灾台账,更没有影像资料,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是电话口头报灾,导致灾害无法核对和应证。 二、乡村灾害信息员产生问题的原因 灾害信息员队伍普遍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职业认同度不高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灾害信息员队伍不稳定。目前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多数来自“村两委”成员,但“村两委”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人员流动性大,导致灾害信息员队伍无法保持相对稳定,一些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信息员退出队伍,又没有对新确定的信息员实行传、帮、带。相对稳定的乡镇灾情信息员灾后大多要参与政府各项灾害管理决策,无法逐村逐点核查,造成在抗灾救灾与核灾报灾顾此失彼,只能充当二传手或是按领导意图报灾。 二是基层对灾害信息报送不重视。乡(镇)政府本应是本级灾害员管理的责任主体,但受诸多因素影响,基本没有购置专门的救灾设备,也没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没有将救灾款物的分配、灾害信息管理列入到政府的重要工作,更没有建立灾情统计、灾情会商、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资料保管等制度措施。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研究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研究 2青海气象2007年第4期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研究 王 (青海省气象局 墓 西宁610001) 摘要: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前提. 本文从自然灾害属性,特点和应急特点人手,探讨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应注重和加强的工作,即:自然灾害应急管 理,监测,预警是起点和首选策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灾害应急管理的主线;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是自然灾害应急 管理的基础;全民应急意识是有效应急的重要资源;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是自然灾害应急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研究 1引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增强全社会防灾减 灾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重要利益问题.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保 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前提.加强应急管理,是维 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政治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 2自然灾害的属性及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概念 2.1自然灾害的属性 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把突 发灾难性事件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自然灾害,事故 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现代汉 语词典的定义,自然灾害是指水,旱,病,虫,鸟,兽, 风,雹,霜冻等自然现象造成的灾害.据此定义,自 然灾害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自然属性主要包括引发灾害的致灾因素是由自然现象引起的,其严重程度是由自然现象的变异程度决定的.其社会属性包括其承灾体是由共同物质条件而相互联系起来的人群,以及物质与人群的承灾能力. 2.2中国自然灾害的特点 (1自然灾害种类最多,活动最频繁,是世界上危 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都会不同程度地发生暴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山庄路社区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精神,为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程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范围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二)省、市、区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或高度关注的事件信息。 (三)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件信息。(四)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应急管理工作部署情况,

结合实际,总结、探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和新做法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采取的处置措施、下步工作意见、领导到场情况、希望上级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援助的事项等。在报告中,应注明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具体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主体 (一)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二)区公安、消防、卫生等设有110、119、120报警电话的部门,负责将收集和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办。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方式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电话、传真、网络、专送等方式上报(上班时间,报告区政府,其他时间,通过县政府机要室报告)。以电话方式报告的,要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二)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及时与县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准确报告或通报有关情况。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设专职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等。 (三)经验做法或总结材料的报告方式视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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