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式悬臂起重机检验规程

柱式悬臂起重机检验规程
柱式悬臂起重机检验规程

定柱式悬臂吊检验规程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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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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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柱式悬臂起重机检验规程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范(精)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门式起重机工作前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门式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操作者在起重机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行车工(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90557 行车工(桥式起重机)安 全操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行车工(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 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上岗。 2、作业前认真检查确认起重设备各部安全状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对起吊所用的钢丝绳、吊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起吊前应正确掌握物件的重量,禁止超负荷起吊。 5、起重机每次运转必须发出明确的警示信号。 6、起吊时,必须听从专人指挥,紧急情况下除外。 7、吊车运行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吊物下面人员位置情况,严禁吊物从有人的上方通过。吊车运行过程中,严禁检修和调整机件。

8、吊物行走,其高度一般不超出1米,吊运物件要平稳、慢起慢落。 9、正常情况下,大车、小车运行速度和操作要点以及吊钩起升速度和操作要点应在技术规范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10、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10、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10、3绳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0、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10、5歪拉斜挂不吊; 10、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10、7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吊; 10、8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吊; 10、10违章指挥时不吊。 11、行车工应从专用的梯子抓扶栏杆上下,注意滑跌、防止高处坠落。 12、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并将控制器开关

冶金起重机检验标准(doc 8页)优质版

冶金起重机检验要点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质检办特第[2007]375号文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落实国家总局对冶金起重机的整治工作,特对文件要求的十一条对应桥门式起重机检规的要求在检验工作中的具体实施进行说明,供监查、检验人员核查设备或改造方案时参考。 以下对应检验报告的相关条目并结合[2007]375号文的要求进行说明(增加细化) 一、技术资料 1.1项:制造监检合格证书电动机合格证书、电器柜合格证书、减速机合格证书(中硬齿面)、吊钩合格证书(直接吊钢包的主钩吊具应使用板钩JB/T7688.15-1999 3.3.3 吊运物品队锻钩的辐射温度不超过300度JB/T7688.1-95 3. 2.7)、钢丝绳合格证书(选用钢芯钢丝绳,钢丝绳单股丝数不小于25 JB/T7688.1-95 3.6.1.1)、电缆合格证书(符合冶金环境使用要求)、钢材质保证书(δ≤20 Q235-B δ>20 Q235-C 、16Mn JB/T7688.1-95 3.3.1)对接焊缝探伤报告(射线一级、超声二级JB/T7688.1-95 3. 4.3)失速保护限速器合格证及说明书、主梁结构图、电器原图、电器接线图。 1.2项:自检报告及安装调试记录应包含整机安装完毕后的相关检验情况和调试记录:电器测试记录、(电器的拖动及

控制型式是否符合要求、电器及线路绝缘、整机接地、电机发热、启动电流、过流保护的动作电流及有效性)空载实验记录、(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各种限位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记录)起重量限制器调试记录、(报警重量、动作重量及准确性)制动性能调试记录、(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试验、总的下降制停距离不大于额定速度的1/65 JB/T7688.1-95 3.2.4、大小车制动距离)失速保护限速器的调试记录、空载实验记录、动载实验记录、额载实验记录。 二、作业环境 2.1项:(1)、使用环境安全,起重机工作覆盖面下是否有人员办公、操控、休息等人员密闭场所, (2)、是否有较大的人员流动区域,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是否能确保危险作业时无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设备管理现状、设备操作维护人员技术条件(5)在检查完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和确定检验不会造成人员和设备危害的情况下,在有用户陪同并采取了相应 的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 三、金属结构 3.1项:结构材料选用应符合δ≤20mm时选用不低于Q235-B的材料,当δ>20mm时选用Q235-C 或16Mn (JB/T7688.1-95 3.3.1)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doc 43页)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doc 43页)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EJGS/W-J-MGQD-03 受控标识: 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月发布2013年1月实施

目录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 二、金属结构部分 4 三、机械加工部分16 四、热处理部分23 五、装配部分25 六、起重机油漆36 七、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37 八、起重机包装40 九、电气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1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检测量具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起重机行业对 量具名称误差量具名称误差 水平仪20秒弹簧称 钢盘尺±0.1mm 平尺±0.1mm 经纬仪水平尺2mm/m 钢卷尺1mm 千分尺0.005mm 钢直尺0.5mm 环塞规通过长度不超过“正” 端长度的三分之一游标卡尺0.02mm 洛氏硬度计HRC1 百分尺0.01mm 布氏硬度计HB10 分贝仪1dB(A) 直角尺2级 2、桥式机所用的原材料进厂时,采购部门应将材质报告书(或 合格证明)送技术质管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仓,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外购件检验: a.外购件进厂时,必须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仓,不合格的外购件,应由供应部门退货。 b.带有产品技术参数的外购件,供应部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供质检员检验。 c.特殊的配套外购件,必须提供配套清单或图样,才能进行检验。 d.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4、外协件检验 a.重要的金属结构部件(主梁、端梁、小车架),原则上不予外协加工,只能在公司内生产,以利质量控制。 b.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前,外协厂家必须提供对构件检测的检验单,以利公司质检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对合格的可进仓,不合格的退回原外协件厂家。 c.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零部件应以工作图上所有完工为依据,并除锈,涂 装两道底漆。(另有约定要求除外) d. 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 5、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使用测量单位均匀为0.5mm,不足部分超过部

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017年1月 目录 一、目的 (1) 二、适应范围 (1) 三、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四、起重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2) 五、意外事件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 六、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规程 (4) 七、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5) 八、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5) 九、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十、起重机之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1)

十一、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 (12) 十二、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3) 十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4)

一、目的 为加强中心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我中心桥式起重机使用人员以及起重机管理人员。 三、起重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监督、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环保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用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四、起重机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执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

桥式起重机大修施工方案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91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桥式起重机大修施工方 案标准版本

桥式起重机大修施工方案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施工概况: 设备型号:QD20/5t-19.5m 一台;QD10t- 19.5m一台。起升高度9m。 二、检修前的准备。 1. 检修现场的勘查:场地情况,可应用设备情况; 2. 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本期工程需要焊机1台,氧气乙炔1套,手拉葫芦2台,垫木梯子以及钢丝绳等。 3. 材料的准备:本工程所使用电缆、电器柜和焊条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备足。

4. 人员安排:起重机械电气安装工2名,钳工1名,焊工1名,起重机械维修工2名,安全员1名。 三、安装进度安排。 1. 10月4日进驻现场,清理场地,特别是易燃物品,准备用料、工具等;拆除既有电线、电缆及控制柜; 2. 10月4日-26日,更换新部件,大修部件; 四、本次施工为独立作业,不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和人身、设备设施的安全。 五、进场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电气化安全、防触电,防高出坠落、防车辆伤害等人身安全教育,使每人提高人身、设备设施安全的自保意识,在施工作业中严格落实各项作业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不发生任何问题。如果发生事故,责任由

我单位负全部责任,与业主单位无关。 六、修理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1. 在天车维修前,要全面清理施工现场,将与天车维修工程无关的一切有碍物体拆除或清出施工现场。并全面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2.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 进场开工前,根据实际作业情况有针对性对作业人员进行防触电伤害、防车辆伤害、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防起重伤害等人身安全的教育,特别是电气化人身安全的教育,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北京电力设备总厂厂区内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 作业中,高空作业多,电线、电缆等附件均需在高空作业安装,人员在作业中观察好脚下及空中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EJGS/W-J-MGQD-03 受控标识: 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月发布2013年1月实施

目录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 二、金属结构部分 4 三、机械加工部分16 四、热处理部分23 五、装配部分25 六、起重机油漆36 七、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37 八、起重机包装40 九、电气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1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检测量具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起重机行业对各 2、桥式机所用的原材料进厂时,采购部门应将材质报告书(或 合格证明)送技术质管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仓,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外购件检验: a.外购件进厂时,必须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仓,不合格的外购件,应由供应部门退货。 b.带有产品技术参数的外购件,供应部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供质检员检验。 c.特殊的配套外购件,必须提供配套清单或图样,才能进行检验。 d.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4、外协件检验 a.重要的金属结构部件(主梁、端梁、小车架),原则上不予外协加工,只能在公司内生产,以利质量控制。 b.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前,外协厂家必须提供对构件检测的检验单,以利公司质检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对合格的可进仓,不合格的退回原外协件厂家。 c.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零部件应以工作图上所有完工为依据,并除锈,涂 装两道底漆。(另有约定要求除外) d. 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 5、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使用测量单位均匀为0.5mm,不足部分超过部

分按0.5mm递增(特殊规定除外),其允许误差为0.5mm。 6、测量粗糙度采用粗糙度样板与实物对比来确定,未达样板要求,视为样板 定义的下一级。 7、钢卷尺测量检验产品,由于视觉原因及环境因素的影响,允许误差1mm。 8、检测时被测产品(零件)与量器具温度一致,零件热态时,不作测量。 9、机加工件的机加工平面损伤,下降2倍的粗糙度值,按不合格处理。 10、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测量允许误差为0.5mm。 11、1)铸造车轮表面的砂眼、气孔、夹渣等缺陷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2)车轮表面不得有裂纹,踏面和内侧面上的缺陷不允许焊补。 12、需要探伤的焊缝,X射线检查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时应符合JB1152中的I级。 13、焊缝外观检验按下列规定: a.不允许存在烧穿、裂缝、焊缝间断、露出弧坑、鳞状波纹 表面高低不一致等目测可见缺陷。 b.咬边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深度不超过下述规定: δ≤10 h<0.5 δ>10 h≤1 δ>40 h≤1.5 c.焊缝高度、焊脚高度、坡口焊缝宽度超差其长度如不超过 15 mm时,作为局部缺陷。其累计长度不得大于焊缝的总 长度10%。 d.焊脚高度K的允许偏差:

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285-18 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起重机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021天车轨道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天车轨道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021天车轨道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上岗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严禁用绳子代替,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禁止酒后上岗。 2.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或《登高作业审批单》,如需在轨道上进行气割或焊接作业还要办理《动火证》,手续在没有办理之前,禁止开展任何工作。 3.检查或维修天车轨道前,必须和检修区域天车司机联系好,并在《审批单》上签字确认,否则检修人员不准到轨道上作业。 4.检修前现场负责人首先要召集所有参入检修任务的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学习《钳工安全技术规程》、《天车检修安全操作规程》、《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安全要求并事先制定好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进行事先考虑清楚;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5.要事先切断检修区域划线电源,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派专人人监护电源。若无法做到划线停电检修时,要在轨道8米以外

龙门吊检查内容及标准.doc

操作人员1. 作 业 人 员 指挥 安全用品 起重量标 志 标牌 与输电线 路的安全 距离2. 作 业 危险部位环 安全标志境 及 外与固定物观体的安全 距离 检修平台 通道、梯 子、栏杆 和走台 a.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吊装十 不吊”、门吊技术性能及有关参数、掌握门吊施工方案、 了解门吊施工的“危险源辨识” 、熟悉本项目的“应急救援 预案”、了解公司有关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 1.1 ※ c. 作业前须对门吊各部、吊具等做例行检查,发现门吊故障能 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不能自行修复处理的应及时报告生产部 有关人员,并如实填写日检记录。了解检查作业现场及被吊物 的情况,工作中发现危及门吊施工的安全隐患操作人员应立即 停止作业,立即将安全隐患报告现场负责人和公司生产、技安 部门有关人员。 a.吊装作业应专人指挥,分工明确; b.操作人员与指挥人员间应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1.2 ※ c.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须配置对讲机,对讲机有效; d.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 a.作业人员、辅助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1.3 ※ b.高空作业如没有防护栏必须系好安全带。 2.1 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2.2 龙门吊显著位置应有“十不吊” 、“操作规程”标牌。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2.3 电压 KV 1~ 15 20~60~ 220 安全距离 m < 1 40 11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成红色安全色,吊具、台 2.4 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 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够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和人需 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 2.5 小于 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 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1m。如安全距离不 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6 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 平台。 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地到 2.7 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应不低于 1.8m,其梯子、栏杆和 走台均应符合GB6067-85 的有关规定。 本项由安全部门在 月度安检时对操作 人员进行考评、检 查,将考评、检查 的结果报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操作人 员的工作能力、工 作态度、技术水平 进行评估。 安全部门、设备管 理部门每月组织检 查 安全部门、设备管 理部门每月组织检 查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慢速双梁电动桥式起重机,依靠延厂房轨道方向纵向移动,小车的沿桥架横向移动和吊钩的升降运动来进行工作。 整台起重机由桥架、小车(装有起升机构和运行机构),大车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四大部分组成。 起升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大车运行机构是起重机的三大工作机构,它们备有单独的电动机,进行各自的驱动。 本机属于慢速、双梁、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适用于本公司机组及辅助设备维修及一般用途之用,采用操纵室电控操纵。 2.起重机的基本参数:

3.本电控系统由下述及部分组成 3.1 PLC系统柜、供电保护系统、主钩变频控制箱、小车葫芦控制箱、联动台、主副钩超载显示、高度显示及各种限位装置组成。 3.2 装置在司机室平台门上和梯子门上的安全开关和起重机端梁栏杆门上的安全开关只要任意打开一个都使主接触器自动断开,从而切断电源,以防检修从员发生触电和意外事故。 4 . 桥机司机的要求: 4. 1 门(桥)司机应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1.1 明天上班应对门(桥)机运行范围及本身设备进行检查: (1)轨道面是否堆放有杂物,电缆、水管等。 (2)是否会与土建的排架或其它材料相碰。 (3)检查钢丝绳是否断丝或离槽,润滑油是否足够。 (4)检查滑轮组及其它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4.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4.3 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4 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4.5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4.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4.7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4.8 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4.9 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4.10 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4.11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4.12 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4.13 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4.14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4.15 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4.16 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17 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4.18: 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4.19 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5 桥机安全操作规程: 5.1 不得提升超过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重物。 5.2 空载运行时,吊其位置不得低于一个人的高度。 5.3 严禁用吊具组斜拉提升重物,也严禁利用起重机来拉动埋在地下的器物,起重机必须处在垂直位置上起升重物。 5.4 不得利用电机的突然反转作为机构的制动,只有发生意外的情况下才允许这样制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 使用单位名称 : 设备类别 : 设备品种 : 设备型号规格 : 设备代码 : 使用登记证编号 : 检验类别 : 检验日期 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特种设备检验某某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对起重机进行定期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某某市某某某区 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5 电子邮件:aabbtjzx@https://www.360docs.net/doc/876007332.html,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 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 邮政编码 制造单位名称 改造(重大修理) 单位名称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型号规格 设备代码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 投入使用日期 设计使用年限 性能 参数 起升高度 m 跨度 m 工作级别 额定起重量 t 起升速度 m/s 大车运行速度 m/min 小车运行速度 m/min 其他主要参数 检验 依据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检验 结论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备注 检验: 日期: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检验机构检验专 用章或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共5页 第1页

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工作前 a. 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 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b.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 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 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 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 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

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c.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d.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e.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

桥式起重机检修标准

五吨桥式天车使用维护检修标准 1.本标准内容与使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5吨天车的技术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标准。 1.2本标准使用于炭素公司的桥式天车。 2.引用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有关设备规程部分内容。 3.桥式天车的技术操作(使用)标准。 3.1 设备技术性能见表1—1 3.2 操作前准备 3.2.1了解所吊重物是否超过允许重量。 3.2.2 检查各需润滑是否良好。 3.2.3 检查紧固螺栓有无松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2.4 送电源看是否有电,(若无电需找电工处理)。 3.2.5 鸣铃空载试车,检查控制器,各限位开关及抱闸是否好用。3.3 操作注意事项 3.3.1 吊重物时,应听从挂钩人员指挥,(缓吊、缓走、缓放)。 3.3.2 运行中不允许打反车。 3.3.3 严禁超负荷作业。 3.3.4 严禁吊起重物上站人。 3.3.5 不允许倾斜起吊和将天车作为拖拉工具使用。

3.3.6 吊起重物时,大小车行走要注意下面行人,应鸣铃及绕开行走。 3.3.7 若吊液态物及贵重物时,先轻微的起升离地面150—200毫米时稍停一下,验证制动器确实可靠后再起升。 3.3.8 吊起重物或钓钩未落下时,操作人员不能随便脱离工作岗位。 3.3.9 工作时,若突然停电,操作人员应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打到零位,将操作室内总开关断开并通知挂钩人员。 表1—1 桥式天车技术性能

3.3.10 注意被吊物钢丝绳捆扎是否牢固可靠。 3.3.11 重物吊起后要选好行走路线。 3.3.12 设备运行时要注意各处的转运声响是否正常。 3.4 工作完毕后应作到以下几点 3.4.1 天车要停在指定地点。 3.4.2 应检查各控制器的手柄是否打到零位。 3.4.3 须将吊钩收置上放,且吊钩上不准吊着重物。 3.4.4 巡视检查操作室内确认无误后,才关掉照明,断开操作室内电源总开关。 3.4.5 锁上门离开工作岗位。 4. 桥式天车的维护保养标准 4.1 润滑制度见表1—2 表1—2 桥式天车的润滑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设备结构和性能,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操作者要认真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操作者必须遵守使用设备的“五项纪律”和维护设备的“四项要求”的规定。 4.操作者要随时按照“巡回检查内容”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 5.严格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做到“五定”(定点、定时、定量、定质、定人)。注油后将油杯(池)的盖子盖好。 6.严禁超规范、超负荷使用设备。 7.负荷达到最大起重量时,应在起吊后距地面150mm 左右的高度上检查制动器的功能,确认可靠后再起吊。 8.开动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启动各部,并要低速平稳地逐级提高速度,不准同时移动和起升两种运动,吊钩摆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9.严禁斜拉或吊拔埋在地下重物,以及用起重力量来校直弯曲物件和挂重物进行撞击工作。 10.同一跨度内有几台起重机工作时,必须保持 1.5米距离以防相撞;根据工作需要靠近时,必须经邻车同意,其最小距离应保持在0.3米左右。 11.各运动行走和起升机构之部件接近终点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为停车手段,更不准用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12.降落吊钩时其钢丝绳不准有松驰现象和使卷筒上卷绕的钢丝绳少于二圈。

13.凡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吊运一个重物时,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负荷。不准有两种以上运动,开动时动作要协调一致,起落要保持抬杠的水平性,不允许两台起重机翻活。 14.两个钩的起重机,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的高度,钩上不准挂着钢丝绳,不准两个钩同时吊两个工作物。 15.两个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在两个钩达到相同高度之后,必须一个钩一个钩地单独开动。 16.正常工作变换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反向开车。 17.电器部位的过流保护装置必须按规定负荷的限额电流装用,不准任意调整和更换。 18.满负荷起吊时,严禁频繁刹车而使本体有颤动情况。不准将重物突然落在地上(水爆、落锤或淬火等车,有专用设备装置除外)。 19.工作中如有制动器、轴承和电器设备超过规定温度或不正常声音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将手柄置于“零”位,停止工作进行检修。 20.如遇卷扬制动器失灵时应将操纵手柄放至“1”位置使重物安全降落。 21.露天作业的起重机,遇雨时应停止工作;工作完后将车开到有防雨设施的指定地点,并用固定装置定位。 22.下班前必须卸掉负荷,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全部手柄置于非工作位置,切断电源,按清扫制度进行清扫。 23.一班制操作者要作好当班运行记录,倒班设备要按交按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以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实施首检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 第四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一)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第六条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检的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B)进行。 第七条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执行本规则。使用单位对维保和自检的工作质量负责,检验机构对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结论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订包括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含内容,下同)、检验方法和要求、检验记录等在内的检验方案(检验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具体的检验工作。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检验程序至少包括检验前准备、现场检验、缺陷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判定和出具检验报告等。 本规则设定的检验项目,如果不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检验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验项目。增加的检验项目应当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

桥式起重机电气控制电路的维护与故障检修doc资料

项目五:桥式起重机电气控制电路的维护与故障检修 1、了解桥式起重机的结构和电器控制电路的功能。 2、掌握桥式起重机的运动形式维护方法。 3、熟悉桥式起重机主要故障的诊断方法和检修。 1、维修20/5t桥式起重机主交流接触器不吸合的常见故障。 2、维修20/5t桥式起重机副钩能下降但不能上升的常见故障。 3、维修20/5t桥式起重机主钩既不能上升又不能下降的常见故障。 4、维修20/5t桥式起重机起重机不能启动的常见故障。 5、维修20/5t桥式起重机吊钩下降时,接触器就释放(掉闸)的常见故障。 随着现代机械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机械设备在工业企业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桥式起重机作为现代化生产不可缺少的机械设备,由于作业环境复杂,工作方式特殊,发生故障的概率很高,起重机带病运转的现象普遍存在。这里以20/5t桥式起重机的电气控制电路进行分析。 一、20/5t桥式起重机电气原理图如图2—5—1所示

图2—5—1 20/5t桥式起重机的电路原理

二、20/5t桥式起重机电气控制电路进行分析。 20/5t桥式起重机有两个卷扬机构,主钩起重量为20t,副钩起重量为5t。电路由两大部分组成:凸轮控制器控制大车、小车、主副钩等五台电动机的电路;用GQR-GECDD型保护柜保护五台电动机正常工作的保护控制电路。 1、主交流接触器KM的控制 将副钩、小大车凸轮控制器的手柄置于“0”位,联锁触头AC1-7、AC2-7、AC3-7(9区)处于闭合状态,关好横梁栏杆门(SQ8、SQ9闭合)及驾驶舱门(SQ7闭合),合上紧急开关QS4,按下启动按钮SB,交流接触器KM线圈得电,主触点闭合,两副常开辅助触点闭合自锁。 KM线圈得电路径: FU1→1→SB→11→AC2→13→AC3-7→14→SQ9→18→SQ8→17→SQ7→16→QS4→15→KA0 →19→KA1→20→KA2→21→KA3→22 →KA4→23→KM→24→FU1 KM线圈闭合自锁路径: KM吸合将两相电源(U12、V12)引入各凸轮控制器,另一相电源经总过电流继电器KA0后(W13)直接引入各电动机定子接线端。此时由于各凸轮控制器手柄均在零位,电动机不会运转。 2、主钩控制电路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员工各项操作行为,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已有规程,制定完善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特种作业公司使用的桥式起重机的 操作与使用。 3 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1操作前的安全检查 3.1.1首先要确认电源和电压是否正常。关好各通道的门,检查各限位开关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确定各电气装置的开关以及操纵手柄是否都在正常位置。 3.1.2检查制动器是否正常。 3.1.3检查钢丝绳两端的固定是否正常。 3.1.4检査卷筒联轴器的紧固螺栓是否松动,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压板装置,是否可靠。

3.1.5当龙门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应不少于2圈。 3.1.6按规定向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3.1.7检查有无散放的各种物品在车体上。 3.1.8检査运行轨道上及轨道附近有无防碍运行的物品。 3.1.9开动机器,先空载低速运行一次,确认安全保护均正常才能作业。 3.2操作使用规则 3.2.1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结构和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须持有相关单位颁发的从业资格证后,方能对起重机独立进行操作。 3.2.2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3.2.3起重机起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s:运行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不大于3s;大起重量的桥式起重机,各档转换时间在6~18s,或视起重机而定,严禁高档起动。 3.2.4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中的“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荷载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起重量不明、光线暗淡或大雾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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