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冬虫夏草回应保健品身份误区实为中药饮片

谈冬虫夏草回应保健品身份误区实为中药饮片
谈冬虫夏草回应保健品身份误区实为中药饮片

谈冬虫夏草回应保健品身份误区:实为中药

饮片

时值年终,相关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又进入销售旺季,在上周三本报对极草5X冬虫夏草的几点疑问见报之后,引起了市民和业

界人士的强烈关注。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本报又采访了极草5X冬虫夏草生产厂家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和青

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士,对方对新快报所提出的疑问一一做了解答,青海春天还专门发来了声明。

青海春天的声明里确认了极草系列产品为国家批准生产并销售的中药饮片,属于药品范畴;并出具

了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等相关文件。

对于极草店员售卖时自称滋补品,

青海春天称,这是无奈之举,因为消费者已经天然认为冬虫夏草是保健品,但冬虫夏草至今还不能做保健品,极草也从未有过保健品

的身份,而中药饮片这个名词又太难懂,所以面对咨询,一般会采用民间通俗即滋补品的说法,既能和保健品分开,又能使顾客大致理

解。

1无奈滋补品提法为方便消费者理解

在之前新快报的走访中,极草店员除宣传自己是中药饮片外,大部分还自称是滋补品。究竟滋补品代指什么东西?许多接

受采访的消费者就认为,滋补品就是保健品。

就滋补品的概念,记者同时还咨询

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内部人士解释称,滋补品属于民间说法,也是个约定俗成的概念。说到滋补品,从字面看大家都会

觉得肯定是补身体的。

至于保健品、滋补品的误会,其实也是一个无奈,消费者心目中对于冬虫夏草常

常天然会认为它是保健品。但冬虫夏草到目前为止还不能做保健品,极草也从来没有过保健品的身份,而中药饮片这个名词又太难

懂,所以对于顾客的咨询,一般会采用民间通俗的说法,说是滋补品这个既能和保健品分开,又能使顾客大致理解的名称。不过从贵报

采访时店员的回答来看,确实是我们对于销售人员的培训不够,所以导致了这个误会,这是工作中的缺憾,今后我们一定会大力加强。

极草广州的工作人员解释了滋补品这个称呼的来由,也承认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针对发现陈

列产品还有食品批准文号的问题,青海春天的相关人士如是解释:关于往年旧款食品的青卫食证字,与现在的青20100041,是两种

不同类别的产品,2009年最初极草上市时的确是国家批准的食品,那时候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冬虫夏草不能做保健品也不能再作为

中成药原料,但可以做为食品生产和销售。但因冬虫夏草是一味传统中药,国家在中药的管控上也在逐步大力完善,因此在2010年

认识错误

认识错误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认识。这种认识错误可能影响罪过的有无和罪过形式,也可能影响行为人实施犯罪的既遂和未遂,从而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以分为两种: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存在误解。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行为根据刑法并不构成犯罪,行为人误认为构成犯罪,称为假想的犯罪。例如,行为人把自己的通奸、小偷小摸等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下,认定行为性质的标准是法律而不是行为人的错误认识,即行为人不构成犯罪。2.行为根据刑法构成犯罪,行为人误认为不构成犯罪,称为假想的不犯罪。例如,行为人与13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误认为只要不是强奸就不构成犯罪。通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但在极个别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确因不懂法而没有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则应排除犯罪的故意,这种情况一般只发生在法定犯领域中。3.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对其行为触犯的罪名和应处以的刑罚存在错误的认识。例如,行为人偷割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依照刑法应构成破坏通讯设备罪,而行为人却误认为构成盗窃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不影响对其行为的定罪处罚,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总之,在法律认识错误的情形中,判断行为性质的标准是法律而不是行为人的主观认识。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事实认识错误,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象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对象的认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具体又有二种情况: (1)同类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所误认的对象属于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即性质上是同一类。例如,甲欲杀乙,却误认丙为乙而杀死了丙。由于乙和丙都是人,均属于故意杀人罪犯罪构成的行为对象,因此甲无论是杀了丙或杀了乙,都是剥夺他人的生命,不影响故意的性质,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2)异类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所误认的对象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即性质上不是同一类。例如甲误认乙为大熊猫而故意加以杀害,或者相反。人与大熊猫不属同类性质,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对象,大熊猫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行为对象。对于误以人为大熊猫而故意加以杀害的情况,虽然杀死了乙,但不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是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未遂。当然,如果甲对乙的死亡有过失,甲的行为同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竞合,应从一重罪论处,如果无过失则属意外事件。对于误以大熊猫为人而故意加以杀害的情况,认识错误不影响杀人故意的成立,但是由于没有人的死亡,所以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杀死大熊猫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意外事件,均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 2.打击错误,又称行为误差。是指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致使其实际侵害的对象与行为人所意图侵害的对象不相符合。具体又有两种情况:(1)同类打击错误。例如,甲枪击乙,因枪法不准,将乙附近的丙击毙。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应按故意杀人罪既遂处理。(2)异类打击错误。例如,行为人本欲射击甲,却因为枪法不准而打坏了乙身边的高档汽车。这种情况属于想像竞合,对行为人应以杀人未遂论处。又如,行为人本来想砸坏乙的汽车,结果却导致乙重伤。因为刑法一般不处罚故意毁坏财物未遂的行为,而行为人对乙的受伤存在过失,可按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 3.行为实际性质的错误,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发生了错误的理解。例如,盗窃犯某甲盗窃了一辆摩托车,谎称是朋友委托转让而请求修理摩托车的个体户某乙代为销售,讲明销售后给乙一笔劳务费。乙听信了甲的谎言,想办法把摩托车销售出去了。后来因被失主发现而案发。此案中,乙.的行为的实际性质是代为销售赃物,但由于他不知道摩托车是甲盗窃来的,从而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产生了误解,这就排除了他代为销售赃物的犯罪故意,不能认定为销售赃物罪。 4.工具的错误,又称为手段错误或方法错误,指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对其所采取的方法发生了认识错误。例如,误把白糖、碱等无毒物当作砒霜等毒药去毒杀人,误用空枪、坏枪、臭弹去射杀人。在这类情况下,行为人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只是由于对犯罪工具实际效能的误解而致使犯罪行为未发生犯罪既遂时的犯罪结果,应以犯罪未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5.因果关系的错误。即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实际发展过程有错误认识。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行为人误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达到了预期犯罪结果,事实上并没有发生这种结果。例如,甲欲杀乙,便持棒将乙击昏,以为已致乙死亡而离去,后乙遇救未死。这种情况不影响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于犯罪未遂。(2)行为人所追求的结果事实上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却认为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例如,甲蓄意杀乙,开枪击中乙,乙当时倒地昏迷过去,甲看到乙不再动弹,以为已将乙杀死而潜逃。过了一段时间,乙苏醒过来,慢慢往家里方向爬,爬到公路一拐弯处,一辆卡车高速驶来,司机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 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3、储存制度 4、出库制度 5、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7、卫生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9、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或《产品合格证》,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保健品项目策划书(新)

第一章企业概况 第一节: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吉林隆泰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或者北京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11- 3、企业宗旨:健康事业造福苍生 第二节:注册资本情况 1、注册资本:500万 2、实际到位资本:150万—200万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或西城区(待定) 4、主营业务:“隆泰天源”系列保健品的销售 第三节:企业发展分析 物华天宝,闻名于世界的长白山,以其独特的自然神韵、蕴藏着多种具有关东特色的奇世绿色滋补珍宝。这是一片富庶而又神奇的土地,人杰地灵,造福苍生,依偎在这古老的长白山脉,这里闪烁着一颗璀璨的民族企业新星,桦甸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龙头企业——隆泰集团。 1、主营业务:公司目前生产9个剂型,120种产品,跻身于食品、药品规模性生产行业之 林。其产品生产之原料均来自于集团生态园区及长白山林海,均为无任何污染的绿色天然动、植物。其中药品以具有益气健脾、补肾安神的“刺五加片”;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的“冠心苏合胶囊”;滋补强壮、镇静安神的“脑心舒口服液”;特效治疗痔疮综合症的“舒痔丸”;具有搜风散寒、舒筋活络、止痛功能的“参茸追风酒“为主导产品。功能性食品以补充钙质、滋补强身、提高免疫功能、抗衰美容、补肾益精、养阴润肺、延缓衰老之功效的“康生源胶囊”“双参胶囊”“双胎胶囊”“鹿角胶源钙胶囊”为主导产品。 2、股权:出资方不参与管理与销售占公司股份的50%,技术管理销售占50%。 3、企业主要股东股权比例情况:出资方(董事长)50%;高级顾问10%;公司高级管理层(总 经理,副总经理)与技术销售奖(年度销售冠军的花红奖)40%。 4、企业管理团队编制: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一名,助理一名,秘书一名,讲 师两名,助教一名,前台一名,公关部3—5名。 5、销售团队配置比例(前期预想):总监2名,经理4名,主管12名,销售专员若干(按 1名主管配备6名专员计算)。注:初始阶段销售专员以上职位待定,将按季销售额比例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 二、对于治疗、护理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 术、昏迷、神志不清、危重、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和无法正确语言表达且无家属陪伴的住院患者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三、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核 对)、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四、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 五、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 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六、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七、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 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 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九、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十、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科护理质量监控组每月进 行督导并有记录。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医 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期、 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 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腕 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件。 六、若遇到患者身份腕带丢失、严重损坏等情况,责任护士应第一 时间更换腕带。 七、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按照医疗垃圾处 理。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和有关客观事实情况的错误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关系到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追究问题,因而对其加以研究很必要。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在理论上一般可以分为两类: 一、法律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即违法性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当受到何种处罚的错误认识。法律认识错误通常包括三种情况:(1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构成犯罪;(2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应处刑罚轻重存在错误的理解。由于在法律认识错误中,行为人只是对其行为的法律评价有不正确理解,而对其行为在事实上的情况仍有正确认识,因此对其行为构成犯罪与否以及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并不发生影响 二、事实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决定其行为性质及刑事责任的有关事实情况的错误理解。事实认识错误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客体认识错误。客体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客观上是否存在被侵犯的客体发生错误认识。它包括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误认为存在犯罪客体而实际上不存在,或误认为不存在犯罪客体而实际上存在,或意图侵犯某种犯罪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犯罪客体。客 体认识错误通常是由对象认识错误所引起,但该对象的不同体现了社会关系的不同。因此,客体认识错误可能影响罪过形式、犯罪的既遂与未遂,甚至可能影响犯罪的成立。 2、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广义上可以包括客体认识错误,即对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对象认识错误时必然发生客体认识错误。为了与客体认识错误区分开来,

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保健品是保健食品的通俗说法。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所以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正在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保健品是中国大陆的一般称呼,在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一般称之为:膳食补充剂(DietarySupplements)。 一、“保健品”的分类 原来国家把保健品分为七大类,即:保健药品、保健食品、补充食品、增强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和特殊化妆品。后经过历次改革,于2000年,国家正式颁布撤销“药健字”(保健药品)批号的文件,要求所有“药健字”在2002年12月31日前停止生产,2004年1月1日起不得在市场流通。“药健字”产品必须在“药”和“食”之间作出选择:经严格验证符合药品审批条件的,改发药“准”字文号,正式纳入药品流通系统;不符合药品条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审批条件的,改发食“健”字文号;两者都不符的,撤消文号,停止生产和销售。目前的保健品只包括四大类,即: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和特殊化妆品。 二、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以下内容:(一)引语:可对产品作简要介绍,介绍的内容必须科学、准确。真实。只可宣传产品已被批准的保健功能;(二)主要成分;(三)功效成分,必须注明含量;(四)营养含量(营养素补充剂必须标注);(五)保健

功能,只能注明被批准的功能的标准表达用语;(六)适宜人群,标注方式为:适宜某某人群;(七)不适宜人群(视具体情况决定注否),标注方式为:不适宜某某人群;(八)食用量及食用方法;(九)保质期,按稳定性试验证实的保质期标注;(十)贮存方法;(十一)执行标准;(十二)注意事项。 三、如何科学选用保健食品? (一)标志和批号: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容器上(食品标签)应有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 ]第号或国食健字G********;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 ]第号或国食健字J******** 。(二)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是表明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的功能种类共计27种,即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缓解视疲劳功能;7、促进排铅功能; 8、清咽利喉;9、辅助降血压功能;10、改善睡眠功能;11、促进泌乳功能;12、缓解体力疲劳功能;1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15、减肥功能;1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促进骨密度功能;18、改善营养性贫血功能;19、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20、祛痤疮功能;21、祛黄褐斑功能; 22、改善皮肤水份功能;23、改善皮肤油份功能;2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 25、促进消化功能;26、通便功能;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凡是超过上述27种保健功能范围的宣传都是违法的。(三)保健食品的标签应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还应注明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四)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因为是适宜特定人群的,所以在选购时应因人而宜。由于每个人的生存环境,生活习惯和年龄差异,所选的保健品也不一样,因此应当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食

(最新)保健品营销策略

保健品营销策略 <>保健品营销的八大趋势 <>保健品品牌进入复兴期 <>保健品促销,淡季不淡 <>保健品营销策略大盘点 <>脑白金,礼品旗号还能打多久? <>市场督察的六大营销方略 <>保健品:如何走出“五载生命周期论” <>保健品行业的8种赢利模式 保健品营销的八大趋势

营销没有季节性,即便保健品也如此。作为营销人士,需要把握生理规律,打破季节特点,并不断推陈出新,追踪消费,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保健品成功一定有诀窍!营销花样不少,随季节变化不断翻新,但手段各有差异,诉求重点各各不同。淡季注重功效市场开发,维持稳定的市场销量,旺季主攻礼品市场开发,深挖功能诉求。营销策划时时以消费者为中心,以需求为目标,打造季节成功营销典范。 1、突破礼品,完善功效 保健品按消费目的,可分为功效市场和礼品市场,节庆做礼品,非节庆做功效,似乎已成为业界定论。 春节、中秋时,各企业争相推出礼品装,包装精美华贵,设计大方、得体,喜庆色彩浓郁,广告引导礼品消费概念。春节时段,保健礼品激战最酣,功效诉求明显变弱,此时的礼品与功效市场份额比为7:3。 中秋、春节即将来临,保健品步入旺季,一直延续到春节。保健品企业在力守功效市场的同时,又将矛头重点指向礼品市场。 在保健品旺季,竞争环境相对激烈,礼品市场决不可掉以轻心,要从礼品文化着眼,踏踏实实做终端,轰轰烈烈做宣传,争取在旺季市场火红一把,为全年度的营销目标划上圆满句号。 在保健品旺季,应以礼品诉求为主流,功效为次。功效是保健品立足的基础,是产品的本色,而礼品是一种文化、一种习俗,一种特殊的情感型消费。中国向来崇尚礼仪,礼仪文化源远流长,礼品也易造

正确的患者身份识别方式资料

正确的患者身份识别 方式

各项诊疗活动的患者身份核对方法及流程 核实医嘱→核实患者信息→评估患者→用物准备→患者及环境准备→核对医嘱及患者身份→核对腕带(输血时需双人查对)(操作前查对)→诊疗操作中查对→再次核对医嘱及患者(操作中查对)→健康教育。 正确的患者身份识别方式 (1)2种以上方式(住院号+姓名),形式:腕带+询问。 (2)无法询问者:腕带+床头卡,家属或知晓者陈述患者的身份。 (3)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Q114问:患者转科时的身份识别流程如何?(适用于病房转入科室) 答:转出科室核对患者身份(腕带+询问:床号姓名)→填“转科交接单”转出部分→转运人员(必要时有医护人员)与转出科室护士一起核对患者信息→转运患者→与转入病房护士双方进行身份核对→交接病情、资料、注意事项→转入科室护士填写“转科交接单”转入部分。 患者转入手术室时身份识别流程:(适用于急诊、病房转入手术室环节) 转运人员凭手术排程单/手术通知单接患者→转出科室护士核对患者身份(腕带+询问:床号姓名)→填《手术患者前护理评估及交接记录单》“术前评估及转科记录”部分→转运人员(必要时有医护人员)与转出科室护士一起核对患者信息及带入手术室物品/药品→进行相关物品/药品交接→转运患者→手术室护士安全稳妥固定患者→转运人员与手术室护士双方进行身份核对(腕带、姓名)→交接病情、资料、注意事项→手术室护士确认签字。 患者转出手术室身份识别流程:(适用于手术室转入病房环节)

手术室护士填写《手术患者术前护理评估及交接记录单》“手术室转入病房记录”部分→转运人员(麻醉师、必要时有医护人员)与手术室护士一起核对患者信息→核对带出手术室物品/药品→转运患者→病房护士进行身份核对(腕带、姓名)→交接病情、注意事项及带出手术室物品/药品→确认签字。 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如何让进行身份识别: (1)身份不明患者以“无名氏n”表示。 (2)正确及时有效表示腕带。 (3)两种以上的方式核对信息:(腕带+床头卡;住院号+姓名)。 (4)确认身份后及时按规定修改。 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患者如何进行身份识别: (1)有家属在床旁的:腕带+询问,在场家属或知晓者陈述患者的身份(住院号+姓名)。 (2)无家属在床旁的:腕带+床头卡(住院号+姓名)。

对象认识错误相关案例

对象认识错误强奸抢劫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2004年6月7日晚上11时,李某来到一昏暗僻静之处,见前面有一妇女,便尾随其后乘机将其击倒并实施奸淫。奸毕又强抢该妇女的挎包一只(内有现金230余元),然后逃离现场。被害妇女连夜到公安机关报案。当被害妇女报案后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挎包已在家中桌上,方知是自己的丈夫所为。不久,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争议:本案在处理过程中,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无罪。理由是李某虽然实施了强奸、抢劫行为,但所奸之人系自己妻子,所抢之物为自家财物,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不应以犯罪论处。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构成强奸、抢劫罪既遂。理由是李某主观上有强奸、抢劫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强奸、抢劫行为,虽然强奸之人系自己妻子,抢劫之物系自家财物,仍应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的犯罪既遂。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构成强奸、抢劫罪未遂。理由是李某有犯罪故意,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由于对象认识错误,只能以犯罪未遂论。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首先,强奸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抢劫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强奸、抢劫的目的很明显,犯罪的对象也是不确定的。李某强奸自己妻子的原因是由于环境昏暗,结果造成视线不明,但并不影响李某的犯罪意志,如果该被害妇女不是李某的妻子,李某一样实施了犯罪行为。而李某的妻子也不知道强奸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丈夫,在双方都不知道对方身份和当时所处的环境下,李某的妻子是不愿意,违背了其意志。而且李某是将其妻子击倒并实施奸淫的,后抢走了其妻子的挎包,很显然李某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所抢财物是妻子的挎包。李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和使用暴力手段的情节,在本案中都很明显。所以李某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符合强奸罪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强奸罪、抢劫罪的既遂论处。 其次,丈夫强行与自己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强行拿走家庭共有财产,虽然是属于道德、民事和婚姻纠纷范畴问题,不能成为强奸罪和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但是应该是双方都知道对方是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所抢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而本案并不是上述情况。 第三、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完成犯罪的行为状态。如被害人发现、逃避和反抗,他人或有障碍物阻止及意外情况的发生等,导致犯罪分子在认识上的错误,因而使犯罪不能按照其本意去完成,才属于犯罪未遂。本案中,李某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犯罪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 综上,李某虽然强奸、抢劫的是自己的妻子,但他是在不知犯罪对象身份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以强奸罪、抢劫罪既遂定罪量刑。

保健食品安全与自查报告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与自查报告制度第一条按照保健食品安全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健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商,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合法、手续齐全、安全可靠。 第二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自律制度,对所采购的保健食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查验保健食品感观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第四条如实记录批发保健食品的流向,详实填写批发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存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第五条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真实,档案管理规范,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拍照等方法保存符合要求的记录事项。 第六条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保健食品,配备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或设施,按照规定和要求贮存、保管、运输保健食品。委托他人提供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必须审查被委托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确保保健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第七条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设备或设施清洁、安全、无害,不作为个人生活用品使用。 第八条在贮存、销售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标明保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九条对贮存、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对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

精编保健品广告语大全

精编保健品广告语大全 健康长寿的贴身保镖!(保健品) 把温馨的爱撒向老人的心田!(保健品) 千金易得,健康难求!(保键品) 终生健康何处求,延生护宝解君愁!(延生护宝液) 人生自古谁不老!(保健品) 妙趣的健身工具,重要的祛病方法!(脚踏按摩器) 让您渡过身心愉快的每一天!(保键品) 与人类健康共存的口服液!(口服液) 崇尚完美的质量,追求长远的发展!(营养品) 七分养、三分治,足七分、三分在其中!(保健品) 内病外治,没有后顾之忧!(保健饮品) 把急救药品放在旅行袋中,以便安心旅行.(急救箱) 您发现适合自己体质的良药了吗!(保健药) 营养充足但体力消耗过多的时代,应该要增加精力一(营养食品) 饮酒作乐一一是解除压力者的述怀.(健康饮料) 健康要从餐桌上摄取营养,东洋人原是吃五毂蔬菜类的,现在正盛行赠送自然食品的手册.(健康食品摊位) 观察每日的健康情形,单手就可操作的.·(血压计) 焦急、忧郁,做任何事都提不起劲,请以运动来振作精神.(健康器材) 身旁备一箱,使您常保清爽一对便秘、青春痘、肿疱有效的!(整肠剂) 每天减肥一公斤,使您拥有清爽的体能状况.(健康询问处) 药剂是次要的,为目标而努力奋斗才是最重要的事.(健康法) 雨天时,利用室内做健康散步.(健康脚踏器) 一个月内即可见效,费用便宜.(保健药) 补充您的体力!(保健饮料) 三年时间古法酿造,适合偏爱酸性食物的人,一点八公升装较合算.(保健饮料) 为少年儿童健康着想!(营养饮料) 长寿的秘诀~每日一杯!(磁化水) 看书时你觉得视线模糊吗!(保健药) 补充您的体力!(保健饮料)

一个月即可见效,价格合理!(保健品) 夏天也会感觉手脚冰凉的人,请赶快改变你的体质吧!(保健药) 不要托延到明天,今天就让疲劳消失!(保健药) 脑中风多半因为气温突然变化所致,注意保健!(保健药) 一杯在口,幸福无限!(保健饮料) 良药甜口!(营养饮料) 心脏是生命的源泉,要注意日益增加的心脏负荷!(保健品) 磁化水,生命之水!(磁化水) 假如今晚睡不好,明天是否会成功!(保健品) 过年送礼啥最好!(营养保健品) 为健康投资,百年长寿!(营养保健品) 献给父母的最佳节日礼物!(保健治疗仪) 你一杯,我一杯,天天都要喝一杯!(磁化水) 远红外保健椅,家庭欢乐好伴侣!(保健椅) 只要您坐,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效果!(保健椅) 请您在购买时认准:¨强力¨商标!(强力牌保健品) 使您身材苗条!(减肥茶) 肥胖者都喜爱!(减肥药) ”丽珠¨好在哪里!(丽珠牌减肥药) 欲求健美好体形,请用丽珠减肥精!(减肥饮料) 永远的朋友!(口服液) 新娘必备一早早孕检测笔!(保健) 营养充足但体力消耗过多,应该增加精力!(营养饮料) 您健康长寿的好伴侣!(营养饮料) 有健康的体魄,才能有愉快的心情!(营养饮料) 只要加入太阳神浓缩液,日常饮水也可促进健康!(太阳神牌口服液)从美味中吃出健康!(口服液) 您想胸部丰满吗?请用悄健胸!(丰乳器)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磁化杯) 为什么选择哈磁杯?磁场最强,效果最好!(哈磁牌磁化杯) 细心灌¨钙”,苗苗成长!(儿童营养液) 为儿童健康献爱心!(营养口服液) 最好的一道西式”中菜”……(营养品) 人生第二春!(营养口服液) 同一个心愿,共一个心愿!(营养口服液)

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和核对程序

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与核对程序 一、新入院患者身份识别 (一)方法与核对程序 1、患者持住院证及相关手续入科; 2、确认患者身份: 1)能有效沟通得患者:接诊护士查瞧住院证信息,与患者反向核对其姓名、出生日期、住院号等相关信息(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识别方式),确认患者身份。 2)不能有效沟通得患者:接诊护士查瞧住院证,与患者陪同人员反核患者姓名、出生日期等相关信息,必要时查瞧有效身份证件,协助确认患者身份。 3、准确、完整填写腕带信息,双人核对无误后佩戴,佩戴时应与患者或家属确认患者身份。无名氏患者,护士根据绿色通道虚拟卡填写腕带信息(无名氏、绿色通道编号、性别)。 4、腕带字迹不清楚或转科、转床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同病历信息相符,与另一名护士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佩戴。 (二)流程图 新入院患者身份识别流程

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过程 中患者身份识别 (一)方法与核对程序 1、护理人员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之前,必须认真核对与识别患者身份,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对正确得患者实施正确得操作。 2、检查、治疗、护理操作前,根据患者得沟通能力,正确实施反向核查: 1)能有效沟通得患者:反向询问患者姓名,由患者自行说出自己姓名,同时,护

士认真核对标本瓶、药品、血制品、食物等标签上或处置单上患者姓名,确保准确无误。 2)不能有效沟通得患者: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得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如无陪同人员则以腕 带识别患者身份。 3、将标签上或处置单上患者得信息与患者腕带信息进行核对,至少同时采用两种以上得识别方式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如核对患者姓名、出生日期或住院号。严禁以患者得床号或房间号作为识别方式,亦不得采用条码扫描等信息识别技术作为唯一识别方法。 4、核对无误后,正确实施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操作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与消毒隔离制度。 (二)流程图 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过程中 患者身份识别流程

李文华:司法考试刑法:最新专题《事实认识错误》

主观要件 依据大纲,本讲内容如下: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如图: 一、故意 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二是意志因素。 (一)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要求行为人认识所有的客观构成要件事实,所以任何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都是特定的。这也是犯罪故意与作为一般心理活动的故意的根本区别。 1.犯罪故意的一般认识内容,如图: 客观构成要件事实: ↑↑↑↑↑ ↓↓↓↓↓ 罪过(故意或过失) (1)对行为性质的认识:明知自己行为的内容、作用及其危害性质。个别犯罪还要求认识行为发生的特定时间、地点、方法。 注意:对行为性质的认识不包括对行为违法性的认识。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由于不知法而不能认识行为的危害结果时,则不成立故意。 例如【2008-2-4】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2)对行为对象的认识。有的犯罪对行为对象有特殊要求,成立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该特定对象。 例如,窝藏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所窝藏的是或者可能是犯罪的人,拐骗儿童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拐骗的是或者可能是儿童,贩卖毒品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或者可能是毒品,盗窃枪支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盗窃的是或者可能是枪支等

保健品合作协议书新完整版

保健品合作协议书新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健品合作协议书新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医药经营新形势下,对利益分配模式进行探索创新,经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协议在医药方面开展合作,由甲方销售乙方公司的抗肿瘤保健食品。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三、双方的责任 为切实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和国家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的责任

正确的患者身份识别方式

正确的患者身份识别方 式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各项诊疗活动的患者身份核对方法及流程 核实医嘱→核实患者信息→评估患者→用物准备→患者及环境准备→核对医嘱及患者身份→核对腕带(输血时需双人查对)(操作前查对)→诊疗操作中查对→再次核对医嘱及患者(操作中查对)→健康教育。 正确的患者身份识别方式 (1)2种以上方式(住院号+姓名),形式:腕带+询问。 (2)无法询问者:腕带+床头卡,家属或知晓者陈述患者的身份。 (3)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Q114问:患者转科时的身份识别流程如何?(适用于病房转入科室) 答:转出科室核对患者身份(腕带+询问:床号姓名)→填“转科交接单”转出部分→转运人员(必要时有医护人员)与转出科室护士一起核对患者信息→转运患者→与转入病房护士双方进行身份核对→交接病情、资料、注意事项→转入科室护士填写“转科交接单”转入部分。 患者转入手术室时身份识别流程:(适用于急诊、病房转入手术室环节) 转运人员凭手术排程单/手术通知单接患者→转出科室护士核对患者身份(腕带+询问:床号姓名)→填《手术患者前护理评估及交接记录单》“术前评估及转科记录”部分→转运人员(必要时有医护人员)与转出科室护士一起核对患者信息及带入手术室物品/药品→进行相关物品/药品交接→转运患者→手术室护士安全稳妥固定患者→转运人员与手术室护士双方进行身份核对(腕带、姓名)→交接病情、资料、注意事项→手术室护士确认签字。 患者转出手术室身份识别流程:(适用于手术室转入病房环节) 手术室护士填写《手术患者术前护理评估及交接记录单》“手术室转入病房记录”部分→转运人员(麻醉师、必要时有医护人员)与手术室护士一起核对患者信息→核对带出手术室物品/药品→转运患者→病房护士进行身份核对(腕带、姓名)→交接病情、注意事项及带出手术室物品/药品→确认签字。 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如何让进行身份识别: (1)身份不明患者以“无名氏n”表示。 (2)正确及时有效表示腕带。 (3)两种以上的方式核对信息:(腕带+床头卡;住院号+姓名)。 (4)确认身份后及时按规定修改。 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患者如何进行身份识别: (1)有家属在床旁的:腕带+询问,在场家属或知晓者陈述患者的身份(住院号+姓名)。 (2)无家属在床旁的:腕带+床头卡(住院号+姓名)。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保健食品制度目录 一、卫生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四、保健食品销售制度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七、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八、保健食品储存制度 九、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舌L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新保健食品基本知识

保健食品 第一部分保健食品基本知识 一、保健食品基本概念 (一)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的定义 2005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保健食品就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2、保健食品必须符合的条件 ①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 ②其功能必须就是明确的、具体的,而且经过科学验证就是肯定的。同时,其功能不能取代人体正常的膳食摄入与对各类必需营养素的需要。 ③保健食品通常就是针对需要调整某方面机体功能的特定人群而研制生产的。 ④它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与药品有着严格的区别,不能认为保健食品就是介于食品与药品之间的一种中间产品或加药产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药品就是治病的,而保健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保健食品重在调节机体内环境平衡与生理节奏,增强机体的防御功能,以达到保健康复作用。 ②保健食品要达到现代毒理学上的基本无毒或无毒水平,而药品允许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 ③保健食品无需医生的处方,按机体正常需要摄取。 例如以下两款产品: 表1 善存?佳维片产品信息表

表2 善存多维元素片(29)产品信息表 善存?佳维片属于保健食品范畴,功能声称只能就是“补充多种维生素与矿物质”,不允许出现“治疗”二字,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购买。而善存多维元素片(29)属于药品范畴,用于预防与治疗因维生素与矿物质缺乏所引起的各种疾病。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表3 维生素C泡腾片产品信息表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 二、对于治疗、护理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 手术、昏迷、神志不清、危重、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和无法正确语言表达且无家属陪伴的住院患者 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三、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 核对)、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四、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 五、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 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六、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 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七、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 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 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九、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十、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科护理质量监控组每月 进行督导并有记录。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 医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 期、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 腕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 腕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 件。 六、若遇到患者身份腕带丢失、严重损坏等情况,责任护士应第 一时间更换腕带。 七、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按照医疗垃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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