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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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

章程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参照《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是基础医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术评价与咨询机构,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保障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院学科发展。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委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学风严谨,公道正派,并且保证时间参加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不超过19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院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

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所、中心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各系、所、中心教师(含其他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比例分配,并兼顾学科情况及个人学术成就。由系、所、中心组织教师(含其他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选候选人,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评议、审定,院长聘任。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1人。主任委员可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

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因故不能出席委员会会议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代行其职权。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2届,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1/3;委员因退休、工作调离或其他原因需要替换时,按本章第六条的程序确定新的委员。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或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经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可就学科建设、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根据需要成立若干常设或临时专项工

作小组。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审议学院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评定学院各类教学、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对外推荐优秀学术人才的学术水平;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等。

第十二条接受学校、医学部、学院委托,就学科发展、各项规划、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意见,并对执行结果及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价和研究;对学院有关学术重大改革方案,申请设置学科专业,学术机构设置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咨询。

第十三条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风建设活动;负责组织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纠纷进行调查和鉴定,并报送学院。

第十四条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院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以实际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为有效会议。

第十七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在涉及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学术问题上,应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讨论重大学术事项及相关问题时,可邀请院外有关专家参加会议,充分听取意见。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第十八条学术委员会根据会议的议题,可邀请或要求医学部、学院有关负责人或教师代表列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只对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说明,不参加会议的讨论和表决。

第十九条学术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有关章程制定本章程。

二、学术委员会性质:是我院的学术性评议和咨询机构。

三、学术委员会职责:

1. 审议我院学科建设与发展战略,以及科研改革的重

大政策与措施,并提出建议或意见;

2. 对管辖的所有科研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合作

进行审定;

3. 审议本院范围内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相关问题;

4. 组织全院学术活动。

四、学术委员会开展审议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学

术信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于本院发展。

第二章组织原则与组成

一、学术委员会组成:

1.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院领导班子委托主管院长担任;

2.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4名。

二、组成原则:

(1)秉承学术开放与兼容并包的思想,保持学科、专业

方面的平衡和委员的代表性;

(2)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高级职称;

(3)学术委员会组成应能体现老、中、青结合。

三、组织原则:

(1)学术委员会成员任期4年,可以续聘,原则上连任

不超过3届,每届更换人员1/3以上;

(2)学术委员会所有委员均需经院务会讨论批准方可聘任;

(3)委员因退休、离开医院岗位连续1年以上或其他原因需要替换时,委员的替换由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通过,经院务会批准聘任新委员;

(4)院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及成员名单上报学校备案。

第三章委员的资格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工作在医教研第一线,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

2.应具有全局观念和履职能力,热心参加学术委员会工作,能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为人正直并办事公道。

二、委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查批准,由院长予以解聘:

1.本人书面申请辞职者;

2.工作调离,不方便继续担任者;

3.连续三次无故不出席委员会会议者,或连续一年不能参加委员会会议者;

4.违反本章程有关规定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大学、医学部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规章制度,损害了学校或医院利益者;

6.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者。

第四章委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委员享有以下权力:

1.获得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等信息;

2.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

3.就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4.受学术委员会委托可以在医院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

二、委员对下列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1.委员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个人、学科和单位评价的言论;

2.学科的学术秘密与其他秘密;

3.学术委员会认为应该保密的其他事项。

三、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与委员有直接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学术委员会讨论事项所涉及当事人与委员有配偶或近亲属关系时,该委员在学术委员会讨论时应回避。被要求回避的委员不参加表决。

四、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向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其他委员代行投票。

第五章工作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通过全体会议履行职责。

二、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必要时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临时召开会议。学术委员会决定重大事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学术问题上,应尊重少数人的意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或1/3以上委员提议,可以随时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会议,商讨、决定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会议有2/3委员出席,可以作出表决。

四、学术委员会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除法律、法规、学校、医学部及医院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同意票超过应出席会议人数的半数即为表决通过。

五、同一事项在同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中不能进行第二次表决,如学术委员会认为拟表决的事项存在尚须调查的问题,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以决定对该事暂缓表决。

六、学术委员会在召开会议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或邀请相关专家到会陈述意见或接受询问。

七、遇紧急事宜需要表决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可决定进行通讯投票。

八、院科研处负责组织协调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实施前颁布的有关办

法如与本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突出办学特色,努力把海南医学院办成具有热带医学特色的医药院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由海南医学院教授(或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专家代表和校、系及其教学医院领导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在校长领导下审议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教学工作的规划、咨询、业务督导和审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审议,科学研究计划方案的审议,科学研究成果的推荐及学位评定工作等有关学术事项。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挥教师在学科建设与科技工作中的主导与骨干作用,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是我校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学术组织,是校领导决策科技重大事项的咨询参谋机构,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成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由各院、系、部按教授和副教授比例,同时根据全校学科覆盖面、学术权威性、人员结构等方面的情况,从中选拔产生并由校长聘任。原则上每个系部1~2人,校长可直接聘任学术委员会成员,但不得超过

总数的十分之一。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应为所在院、系(所)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其人选由校务会议通过,校长聘任。

第三章委员条件

第五条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在工作第一线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成就,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积极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热心学术工作和学术活动。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团结同志,敢于坚持原则。

第六条每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总人数不超过上届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委员在任期间退休或离开学校岗位连续一年以上者,其所在院、系(所)可提出替补人员的申请,经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可作为替补委员参加学术委员会的活动。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撤换,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多数通过,报校长批准。本会每届任期四年,届时重新组建,更换面1/3。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由主任提议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由副主任及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各工作委员会议及其它临时性会议。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每次会议应有二分一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同

意票数超过出席委员人数三分之二的,视为有效。

第八条各院、系、部可设立相应的学术委员会,并接受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其章程可参照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制订。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根据需要可以召集院、系、部的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可以分别设置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各1名。学术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临时性的评议组、评审组和专题组。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科研部。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在教务部。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审议学科发展规划、科技工作规划,评议学校科技工作特别是基础性研究工作的重要决策,受院长委托对涉及重要学术问题的其他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

第十二条评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评议拟引进的优秀人才,推荐国内外重要的学术组织任职人选。

第十三条审议讨论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硕士点的推荐工作。

第十四条学科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推荐学科带头人人选。

2. 遴选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成员。

3. 指导学校科研基金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基金的政策性文件,决定资助的领域、方向及重点项目的设置。

4. 组织对项目的评审,监督项目的实施。

5. 推荐申报各类奖励的科研成果。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学院专业发展的规划和确定专业的设置。

2.审议重点专业、重点课程与教学研究课题。

3.进行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师教学工作评估并确定其评定的等级。

4.组织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5.组织优秀教师的评审。

6.审查和处理重大教学事故。

7. 审议讨论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第十六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 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参谋和咨询;

2. 对全校实验室的建设规划、改革方案、重点实验室遴选及评估、实验室工作水平等进行论证和评估;

3. 对重点投资的大型建设项目、贵重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配置、布局、投资效益、管理措施等进行论证和评估;提出咨询及建议;

4. 对实验室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

出建议;

5. 校级及以上的实验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

6. 审议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推荐实验室主任人选。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校务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2004年6月8日起施行。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1]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一、医院规模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二、医院功能与任务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三)卫生行政管理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

医院实习护士管理规章制度

提供专业的word版文档,优质的服务,希望对您有帮助/双击去除 医院实习护士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实习护士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实习护士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习目标 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生将由课堂理论学习转向临床实践学习,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学会化知识为能力,提高独立工作本领。 通过临床实习,学生应熟悉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养成良好医德,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巩固、提高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培养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护士。 二、组织实施 各科室指定2-3名护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临床带教老师,并保持相对稳定。科室具体带教安排由护士长安排。 (一)实习护士进入我院后,由护教部主持召开师生见面会并安排岗前教育。 (二)临床带教老师从接受临床实习教学任务起,应对实习教学

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要求实习护士熟悉本科日常工作程序、病房环境及各种治疗、护理设施的放置。 (三)根据实习大纲,带教老师要对实习护士进行业务指导,结合临床实际进行小讲课,临床讲课(讲座)是对理论课教学和临床实习教学的补充,每一轮实习生每个科室至少组织2-3次。每月科室组织教学查访1~2次,使实习护士掌握本科一般疾病的护理常规。护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科讲座。 (四)临床带教老师应重视实习护士的基本功训练,培养实习护士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启发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实习科室要在每轮学生实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学习效果、考核学生思想表现,并将考核结果记录于学生实习考核登记本。 在每一轮、每一阶段的实习中,科室护士长应组织带教老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小结,收集学生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更加合理的安排实习教学,提高实习带教质量。 三.实习护士实习表现考核制度 对实习护士临床实习的表现实行考核制度,是落实实习大纲,加强实习管理,培养合格护士的有效措施之一首先对实习护士德、智、体方面进行考核,有所在科护士长及带教老师对其平时的表现、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反馈进行考核。 理论考核分基础及专科两部分共100分,80分为合格。技术操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在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是做到管理制度化。建立与健全必要的科研管理制度是保证医院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只有经过管理目标、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和管理办法的制度化,才能使各项科研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章执行。保证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使管理行为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制度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对科研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由于学术委员会的专家分别来自各专业学科,她们往往是学科带头人,有很高的学术造诣,请她们论证不但信息量大,而且可在知识上互相补充和启迪,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设计思想,增强申请课题的竞争力。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加强对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不但仅是检查在科研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更重要的是经过检查,及时从科研项目中发现真正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新内容,以便进一步给予支持和扶持。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研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现场检查考核。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经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科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对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制定,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创造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二、科研支撑条例管理制度 (一)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

院中院模式-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修改版)

滑县正骨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参考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我院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滑县正骨医院学术委员会(简称“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和学术决策咨询机构,是加强专家学者在医院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医院学术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 第三条滑县正骨医院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一般须经学术委员会 审议通过后,由医院发布实施。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正高级(删除)专业技术职称(改为核心骨干)人员组成。原则上各科室可推荐1人(若干人)作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由院长最终核准。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2名。科教科科长兼学术委员会秘书。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委员在任职期间离开医院岗位一年以上者,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可予以替换。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处理,由科教科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是: 一、学术审议。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医疗、科技工作计划;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大科研设备添置计划;新设立医疗科研中心的可行性论证以及医疗科研中心的调整和撤消;医院其他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 二、学术评议。评审卫技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做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评议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人才选拔造就计划人选;评审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科研项目、新医疗技术和成果奖励;审定医院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和奖项等。 三、技术指导。对临床科室的危重患者或特殊患者治疗方案的讨论与指导,最大限度的降低治疗风险。 四、技术传承。学术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学术报告会或培训会,让本医院或行业的有关学术研究成果、技术研究成果向全体成员进行传播、传授、传承。 五、学术交流。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参加国家、行业、兄弟单位等组织的学术研讨会,将更新、更精的学术或技术引进本院,同时将本院的学术、技术研究成果对外弘扬,不断提升和扩大本院学术、技术水平在业界的影响力。 上述三、四、五条是新增加的条款内容。 六、学风维护。负责学术争议的仲裁,接受卫技人员科研道德问题的投诉和调查,并向院务会提出处理建议。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1982年1月12日,卫生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四章教学科研 第五章技术管理 第六章经济管理和总务工作 第七章政治思想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

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 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 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 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复诊。加强候诊教育,做好防治疾病、计划生育和科学育儿知识的宣传工作。除国家统一规定的节假日外,任何医院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停诊。 第八条认真做好住院病人的诊疗工作。对住院病人应有固定的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负责制,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时写好病历,保持病历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组织好危急重病人的抢救、会诊及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的讨论。加强手术管理,建立重大手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在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是做到管理制度化。建立与健全必要的科研管理制度是保证医院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只有通过管理目标、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和管理办法的制度化,才能使各项科研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章执行。保证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使管理行为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制度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对科研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由于学术委员会的专家分别来自各专业学科,他们往往是学科带头人,有很高的学术造诣,请他们论证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可在知识上互相补充和启迪,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设计思想,增强申请课题的竞争力。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加强对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不仅仅是检查在科研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及时从科研项目中发现

真正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新内容,以便进一步给予支持和扶持。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研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现场检查考核。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科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对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制定,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二、科研支撑条例管理制度 (一)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应视情况采取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的方式,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最佳运行,提高使用效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仪器设备共用制度、安全操作规定、维护检修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四防(防尘、防震、防潮、

医院各委员会职责和制度

医院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医院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由院长、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以及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二、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人,应由具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带头人担任。 三、各专业委员会是对医院各项重要工作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对各专业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各项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医院管理委员会 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医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对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 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4. 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分配方案; 5. 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

项目的实施方案。 工作制度 1.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2. 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 3. 制定医院中层干部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奖惩方案; 4. 研究、决定干部职工调进调出、职能科室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招收计划及高知人员退休、延聘; 5. 研究、批准因公出国、出境及涉外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6. 研究、审议十万元以上基建、维修、设备购置、物资采购等方面经费的开支、重要项目的引进与合作; 7. 提请职代会审议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8. 需要以党委名义向上级推荐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以及上级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有关问题和事项。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质量的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方针、目标; 2.贯彻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各项质量管理标准、流程、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

医院科研工作计划范本(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4916-20 医院科研工作计划范本 (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医院科研工作计划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 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医院科研工作计划范本(一) 为了加快业务的发展,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根据《科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20xx 年科教工作规划,制定20xx年科研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院的科研工作将坚持以科研为龙头,带动医学技术、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注重发挥协作力量,鼓励横向联合,加强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有关的课题研究,共同研讨带有共性的问题和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医学的学术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促进我院的发展。注重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前瞻性、群众性、实效性、过程性、动态性,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把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推向深入,使我院科

研工作有新的突破,努力创建科教兴医、科研兴教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任务 规范科研管理工作,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努力做到以科研促医学,以医学助科研,将医学与科研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研管理制度 在现有科研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开展市级及省部、厅级课题时,严格遵守上述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并制定有关在研课题的监督、激励方面的相关制度。 (二)、加强对教科研课题的立项管理工作 1、重视上级批准课题的进展省厅级课题,认真组织全院医师申报各级科研项目、课题。 2、加强课题研究常规管理,使课题研究能够扎实有序地开展,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有专人负责。采取措施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确保每次研究活动都有确切的目标和内容,加强科研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

[方案]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方案]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在管理活动中~最重要的是做到管理制度化。建立与健全必要的科研管理制度是保证医院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前提。只有通过管理目标、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和管理办法的制度化~才能使各项科研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章执行。保证总目标的顺利实现~使管理行为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科研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研计划与成果管理制度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对科研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由于学术委员会的专家分别来自各专业学科~他们往往是学科带头人~有很高的学术造诣~请他们论证不仅信息量大~而且可在知识上互相补充和启迪~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设计思想~增强申请课题的竞争力。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加强对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不仅仅是检查在科研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更重要的是通过检查~及时从科研项目中发现 真正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新内容~以便进一步给予支持和扶持。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研

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现场检查考核。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科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对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制定~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二、科研支撑条例管理制度 ,一,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 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应视情况采取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的方式~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最佳运行~提高使用效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仪器设备共用制度、安全操作规 定、维护检修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四防,防尘、防震、防潮、防磁,安全全制度、对外服务收益分配规定等。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每台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仪器使用者必须先经培训学习~使其掌握仪器技术性能、操作使用和维修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制度 进入实验室、研究室时要穿工作衣~传染性的实验要穿隔离服、戴口罩、帽子~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技术操作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并做好实验记录。对于科研药品、试剂等实验用品~在管理上应把常用和专用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 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生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向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编辑院《临床资料汇编》和《学术论文汇编》。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重要的论文学术著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及重大抢救成功病例的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药、技等)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教科。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五、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六、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由院领导提出初步名单,与科室充分协商后产生。 七、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八、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院长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

医院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汇编

前言 为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工作人员职责》《医院评价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并参照一级医院管理标准,编写修订这本《汇编》,望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并自觉遵照执行。 XX妇科医院 2010年8月

目录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制度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十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十五、出、入院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十八、高压氧疗科工作制度 十九、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一、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三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十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计划 篇一: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湖北省卫生厅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 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经院 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具体委员名单及委员章程如 下: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王立超 副主任:李华章 成员:(内科组)万骁黄翼明王琴张小平 (外科组)王本锋杨厚智杜兵李水平 二、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 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

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术组织,也是院长在医 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本委员会业务院长负 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 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 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CEO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 重要的论文学术著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重大抢救成功病例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七)学术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为宗旨,负责对院内发

生的医疗 事故或事件进行定性,根据上级医疗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提出 处理意见。在切实保护病员的利益,对因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的 医务人员处理的同时,也要保护克尽职守的医务人员。并竭力减少 医疗事故或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 医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顾问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务 部。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 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五、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

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24224

目录 一、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 (1) 二、工休座谈会制度 (2) 三、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2) 四、护理考核制度 (3) 五、治疗室工作制度 (4) 六、换药室工作制度 (5) 七、护士站管理制度 (6) 八、护理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6) 九、护理文件书写管理制度 (7) 十、护理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制度 (7) 十一、新护士岗前培训制度 (8) 十二、护理风险防范措施 (9) 十三、病房护士长职责 (10) 十四、副主任护士职责 (11) 十五、主管护师职责 (12) 十六、护师工作职责 (13) 十七、病房护士职责 (14)

一、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 1、根据院长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经常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余教育和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业务技术考核和技术训练,统一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开展护理工作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整洁、肃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格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的清领、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 理规定及办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 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 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学院规范和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推行教授治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高等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第三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可根据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科学研究、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其章程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规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由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组成。 第六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根据学院学科和专业情况,学院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人,青年委员不超过20%。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系(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人选由院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并参考专任教师结构比例合理确定系(部)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特邀委员由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护理人员行为.确保护理质量。 二、依据 卫医政发[2012]30号: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 三、适用范围 全院护理人员。 四、责任人 护理管理者制定要求:护理人员具体执行;各级护理管理人员监督执行情况。 五、内容 (一)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1.忠于职守、患者第一:热爱本职,尊重患者的生命价值和人格,尊重患者平等就医的权利。一视同仁,任何情况下。不以各种手段轻视和侮辱患者。 2.勤奋学习、精益求精:勤奋学习、对技术精益求精.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在不断开阔医护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应用心理学、社会学、美学、伦理学等相关学科知识,做好护理工作。 3.仪表端庄、慎独守密:服装整洁。主动热情;工作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状态,护士应尊重护理对象的个人信仰.价值观和风俗习

惯,尊重并保护其隐私。 4.互尊互助、团结协作:同事间相互尊重、互帮互助,主动与医、技、工等人员建立良好的职业关系.协调完成各项医疗任务。 5.护士履行职责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诚信、慎独、自觉遵循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一切以患者的健康为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供优质护理。 6.护士执行各项操作.实施护理措施时.应以指南、行业标准,护理常规、循证证据等作为依据。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 7.护士应接受终身教育,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积极开展科研.为护理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护理人员技术规范 1.努力学习理论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护理操作技术,刻苦钻研新技术,新业务。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护理技术操作标准化、程序化。 3.实施护理技术操作前必领评估患者的病情、心理。精神状况;技术操作熟练、规范,减少患者痛苦。 4.观察病情细致.判断病情准确。熟练掌握抢救程序及抢救器械的使用.抢救时动作娴熟敏捷,为患者贏得抢救时机。 5.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要做到:上班时精神高度集中:人少事多要有条不素;单独值班思想不松懈:人多事少思想不麻痹:遇抢救患者沉着敏捷;业务不熟多请教不蛮干。在执行临时或口头医嘱时做到:①讲:要求医生要讲清楚:②重:护士听后要重述一遍;③

第六篇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丟疗科研管理制度

、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1.医院应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须经过充 分的情报调研,并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 2.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 3.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 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 4.对科技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 的责任等。 、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1.应建立医院及课题组的二级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2.可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 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3.在自查的基 础上,由科研院长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 现场检查考核。 4.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和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 5.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促进在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1.必须制定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2.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 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 要求。

3.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发明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 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 1.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应视情况采取“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的方式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最佳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2.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仪器设备共用 制度、安全操作规定、维护检修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四防(防尘、防震、防潮、防磁)安全制度、对外服务收益分配规定等。 3.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每台均应建立技术档案。 4.对仪器使用者必须先经培训学习,使其掌握仪器技术性能、操作使 用和维修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制度 1.进入实验室、研究室时要穿工作衣,传染性的实验要穿隔离服、戴 口罩、帽子,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 2.工作时要精力集中,技术操作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并做好实验记 录。 3.对于科研药品、试剂等实验用品,在管理上应把常用和专用的分开, 逐项贮备,定期核对。 4.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试剂,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必须 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5.制定防水、防火、防盗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三、动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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