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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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账务处理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发出时:借:委托加工物资----B公司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B公司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消费税(有的前提交)

贷:银行存款

收回:借:原材料(原材料成本加消费税)

贷:委托加工物资----B公司

委外加工案列: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2009-10-15 13:15【】【】【】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0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受托加工及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一、受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的数量增减。 2、加工生产(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辅料、耗材、劳保用品等) 贷:应付工资、制造费用(水电、折旧等)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同时: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注: 1、完工产成品是否要入库,这个产品是外来加工单位的产品,不属于本单位的产品,可以设置一个辅助备查帐。 2、客户提货通过备查帐登记。 3、加工耗用材料的节约和超出: (1)属于对方单位提供的加工材料,不需要做帐,在备查帐簿上登记,节约部分退回。(2)属于自己单位提供的材料,节约作冲减“生产成本”帐务处理,超出作增加“生产成本”帐务处理。 (3)生产成本科目,月末可以有余额,余额表示未完加工材料的成本。 二、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 1.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费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用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 委托加工产品收回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用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通用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 ?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公司及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董事会,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公司;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公司,加盖本公司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 2.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3.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合伙企业变更、备案、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其中清算人备案的,申请人为清算人);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清算人。 4.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申请人为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人为投资人。 5.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人为全体设立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清算组负责人(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隶属合作社已进入清算阶段的,申请人为清算组负责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 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 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 1】公司 2007 年 3 月 20 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 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150000 【例 2】承上例公司2007 年 5 月 10 日支付给大地公司 的加工费 12000 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 贷:银行存款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 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 2007 年 5 月 16 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

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 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 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2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6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60000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 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

指定委托代理人证明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 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 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 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 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28

[原创]委托代理进口的账务处理流程

前提:国内企业A委托外贸公司B代理进口 按单据流转的顺序 一、委托方A的处理 1、收到进口税单、供应商开具的形式发票、报关单复印件、代理进口协议 借:库存商品合同价*汇率+关税+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B公司 2、(1)收到报关杂费发票原件(发票抬头是A公司) 借:营业费用/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2)如果收不到抬头是A公司的发票,则这部分费用应由B公司另外开具服务性发票来收取,或者直接加到代理费中一并开票收取 借:营业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3、收到B公司代理费发票 借:营业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4、向B公司支付款项(我把中间杂费、代理费都放在了其他应付款里,与货款部分区分开,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核算要求不分开也可以),支付货款部分可以根据B公司提供的银行售汇扣款回单的复印件。 借:应付账款-B公司 其他应付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5、由于入库和实际支付货款有时间差,且入库可能在付款前,如果与B公司预定按实际售汇汇率结算的,那么,分录1与分录4中支付的应付账款可能会出现差额,多付用蓝字,少付用红字,这样,应付账款就平了。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付账款-B公司 二、外贸公司B的处理 1、货物报关,向报关行、运输公司支付杂费 (1)取得的发票抬头为A公司,用发票复印件做账,原件给A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取得的发票抬头为B公司,用发票原件入账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货物清关,交纳税款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3、货物发给A公司,并办理付汇手续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4、开具代理发票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其他业务收入-代理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按营业税计提)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提) 5、收到A公司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A公司 其他应收款-A公司 6、由于A公司与B公司在货值部分款项支付时可能出现汇率的不同约定,外贸公司B也可能会出现支付外汇与实际收到A公司款之间有汇率差。多收了用红字,少收了用蓝字。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收账款-A公司 阳光大盗 14:34:17 深圳-乐乐(779163483) 14:18:09 付汇,拿代理进口协议及合同/发票/付汇联 【是你司代理付汇?】 深圳-乐乐(779163483) 14:18:45 帐务,我们是挂其他应收款 【二级是应收收货人的款?】 乐乐 14:36:03 我们帮别人代理进口的,付汇是由代理方付汇 安全提示:如果聊天中有涉及财产的操作,请一定先核实好友身份。发送验证问题或点击举报 乐乐 14:36:36 按外管局规定,亦是由代理方付汇 阳光大盗 14:36:44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https://www.360docs.net/doc/88774245.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与支付加工费用 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公司2007年3月20日委托北海公司加工包装木箱一批,发出木材的实际成本为15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0 贷:原材料——材料 150000 【例2】承上例公司2007年5月10日支付给大地公司的加工费12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04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 贷:银行存款 14040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

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例】公司2007年5月16日将委托大地公司加工的包装木箱收回,按实际成本160000元验收入库。受托加工单位退回一部分木材的实际成本2600元,已验收入库。 退回的木材: 借:原材料 26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600 加工完成的包装物验收入库: 借:周转材料——包装物 1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0000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受托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受托方一般不核算销售收入,只将代销手续费收入及其应缴纳的营业税,通过“代购代销收入”账户核算,但税法规定代销商品应作为应税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如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就要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某商品零售企业接受代销B商品600件,委托方规定代销价为60元/件(含税),代销手续费为不含税代销额的5%,增值税税率为17%,代销手续费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5%. 收到代销商品时(按含税代销价): 借:受托代销商品——××部、组(B商品) 36000 贷:代销商品款 36000 代销商品全部售出时(本月20日代销商品全部售出,向委托单位报送代销清单,并向委托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算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并调整应付账款和注销代销商品款和委托代销商品): 代销商品销项税额=600×60÷(1+17%)×17%=5231(元) 或 600×60×%=5231(元)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31 应付账款 30769 借:代销商品款 36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36000 收到委托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31 贷:应付账款 5231

开具代销手续费收入普通发票时: 代销手续费收入=30769×5%=1538(元) 借:应付账款 1538 贷:代购代销收入 1538 划转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代销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 34462 贷:银行存款 34462 计算并结转代销手续费收入应纳的营业税时: 借:代购代销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零售企业商品品种繁多,业务繁忙,企业不可能把每一笔销货款都按自营和代销商品分开登记,更不可能在每天营业终了时,对代销商品进行盘点,以存计销。因此,对代销商品和自营商品在销售时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待代销商品全部销售或月终时,则由各部、组填报代销商品分户盘存计销表,冲销主营业务收入,增加应付账款。仍以上例,作会计分录如下:收到代销商品时: 账务处理同前。 平时零售收到销货款75200元(不分自营和代销)时: 借:银行存款 7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5200

受托加工企业成本核算帐务处理

方法一: 1、收到加工材料时;收到主料时不进行帐务处理,建立备查帐,只对材料的数量进行登记、管理。 2、当投入辅料和人工等进行加工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 制造费用 3、当加工产品完工发出商品并收取货款时: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月末将营业成本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方法二: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方法三: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方法四: 接受加工材料时,只在备查簿中登记 发生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完工入库时, 借受托加工物资 贷生产成本 交付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加工物资 接受委托单位送来的加工物资时,不做会计处理,设置台账记录加工物资数量。 生产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工资 制造费用 完工入库: 借:受托加工完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交付完工的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加工完工产品 同时核销受托加工物资台账。

委托代理的账务处理

委托代理进口的账务处理流程 前提:国内企业A委托外贸公司B代理进口 按单据流转的顺序 一、委托方A的处理 1、收到进口税单、供应商开具的形式发票、报关单复印件、代理进口协议 借:库存商品合同价*汇率+关税+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B公司 2、(1)收到报关杂费发票原件(发票抬头是A公司 借:营业费用/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2)如果收不到抬头是A公司的发票,则这部分费用应由B公司另外开具服务性发票来收取,或者直接加到代理费中一并开票收取 借:营业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B公删 3、收到B公司代理费发票 借:营业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4、向B公司支付款项(我把中间杂费、代理费都放在了其他应付款里,与货款部分区分开,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核算要求不分开也可以),支付货款部分可以根据B公司提供的银行售汇扣款回单的复印件。 借:应付账款-B公司

其他应付款-B公删 贷:银行存款 5、由于入库和实际支付货款有时间差,且入库可能在付款前,如果与B公司预定按实际售汇汇率结算的,那么,分录1与分录4中支付的应付账款可能会出现差额,多付用蓝字,少付用红字,这样,应付账款就平了。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付账款-B公司 二、外贸公司B的处理 1、货物报关,向报关行、运输公司支付杂费 (1)取得的发票抬头为A公司,用发票复印件做账,原件给A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2)取得的发票抬头为B公司,用发票原件入账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 2、货物清关,交纳税款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3、货物发给A公司,并办理付汇手续 借:应收账款-A公司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帐务处理流程

委托加工物资帐务处理流程 前言:在业务讨论过程上,委托加工业务多数朋友一看题就大概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但在细节上却很少有人注意,这就是为什么一看就懂,一做就错的主要原因所在,本人根据实际操作经验,将此业务以举例形式概述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同行老师们,多多斧正。 举例:从国外购入实木地板条1000万元,进口增值税170万元,进口关税40万元,消费税50万元,发生运费8万元、装卸费2万元。并且已经取得所有相关票据。次月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加工地板条,要求将地板条进行深加工,乙企业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人工费8万元、辅助材料3万元(普通发票)、折旧1万元。产品完工后,经双方确认,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加工费18万元(款项暂示支付),同时将完工产品发还甲企业。甲企业收回该产品后在国内出售,并取得收入1500万元。 要求:分别以甲企业、乙企业的身份各自计算出所有税金,并写出分录。(单位:万元,精确到两位小数点)。 委托方:甲企业会计业务核算流程: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地板条 1042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万 贷:应付帐款 1000万

2、支付运费时: 借:库存商品-地板条 7.44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56万 贷:银行存款 8万 3、发出委托加工物质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地板条1049.44万 贷:库存商品-地板条 1049.44万 4、应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地板条 15.38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2万 贷:应付帐款-乙企业 18万 此物资由于是直接用于再加工,未进行销售,所以加工环节不计算消费税。 5、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借:库存商品-地板条 1064.82万 贷:委托加工物资-地板条1064.82万 6、销售时销售金额为1500万元。

委托代理会计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会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委托乙方代理会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协商一致,达成如 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有: 1.会计记账 2. 纳税申报 3. 二、委托期限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月日至年月 日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记账等服务。 三、收费标准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是根据甲方要求每月所做财务工作量及纳税申报 繁简情况收取; 2.甲方要求乙方办理本协议外的其他财务事宜,由双方根据工作量协商决定, 乙方将另行收费; 3.甲方要求乙方补做本协议签订日之前的账务,乙方将另行收取补账费。 四、收费金额 每月服务费元,年合计人民币:元(大 写:)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按月(月、季度、半年)向乙方于次月(次月、签约日)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在乙方办理财务事宜时,甲方应向政府机构交纳的税款和费用,应当预付给乙方,乙方一般不予垫付。 六、服务方式 1.采用甲方将上月的会计资料和凭证送到乙方办公处记账的服务方 式; 2.采用乙方到甲方处取上月资料和凭证,带回乙方处记账的服务方 式; 3.采用乙方每月初到甲方办公处对上月经济业务做几天账的服务方 式;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每月按时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致使乙方得出不正确的数据,从而导致上级财税部门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必须安排专职出纳,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现金管理条例》以及《银行结算办法》的要求,做好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并登记日记账,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资料。 3.乙方是电脑记账,账本年终一次性打印给甲方。甲方每月交接原始凭证时,取回上月记账凭证和会计报表自己保管,故应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

受托加工物资的全部帐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回答者:acco125125 - 总监八级11-21 12:56 委托加工业务中,作为受托方如何做会计分录?? 受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总结: 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发来的材料 借: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贷:应付账款 材料投入生产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发生人工及辅料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辅助材料 加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产品发回委托方并收到加工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受托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还应当代收代缴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收代缴消费 受托加工业务与委外加工会计处理总结(2008-07-28 08:58:15) 标签:财经 分类:会计实务 受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总结: 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发来的材料 借: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贷:应付账款 材料投入生产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受托加工材料 发生人工及辅料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原材料-辅助材料 加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产品发回委托方并收到加工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受托加工的是应税消费品还应当代收代缴消费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外加工的会计处理: 1、发出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库存商品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普通发票不做此科目]

建筑安装企业账务处理(20200502120244)

建筑安装企业账务处理 一、新账的建立 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建立 新账并不难,通常先应当想好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在做凭证的时候应 当想好各科目应当怎么设置明细科目级数。是采用辅助核算好,还是直 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好。 一般情况下,是如果涉及的往来单位较多,部门较多且稳定或者项目 较多的时候,应当采用辅助核算的方式(可以根据各会计科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并不需要同时具备)。否则,应当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 明细科目,简化工作量。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 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 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 公司总部汇总报表)。采用本部集中管理的企业公司就只有一个账套, 所有项目的账务都在公司的同一账套中处理,各项目只负责编制项目成本报表并对项目成本进行分析。分权式管理是公司各项目单独开设账 套。每个独立的项目都设有单独的银行账号并单独进行相关的账务处 理,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最后由公司总部汇总各项目的财务报表。 集权式的优点是公司总部可以随时掌握公司各项目的成本情况,并对 各项目成本实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有利于公司加强财务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附近项目较多的企业。缺点是对外地项目的核算资料可能

不及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利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 分权式的优点是减轻了公司总部的核算工作,有利于各项目部及时准 确的反映其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税收筹划。缺点是容易造成项目经 理权力过大,滋生腐败。如果项目财务人员不能起好监督作用并在管理 中处于强势的话,不利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分权式要求公司对项目 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财务人员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当的权力并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适用于外地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注重强化公司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要能充分 发挥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反映的职能。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一)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来料加工账务处理及其他_New

来料加工账务处理及其他

受托加工商品账务处理 外单位委托我公司加工,我公司属于受托方,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只应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核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我(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如不需入库保管,可不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 我(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制造费用(折旧或电费及其他费) 废品损失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4.受托方上交增值税、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编号:代字(2014 号)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和编制会计报表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公正、诚实、平等、互相信任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代理甲方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行业特点,依法建立规范、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二)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代理记账业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三)对外提供甲方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涉及会计、税收的相关事务,具体包括: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编制会计报表服务;但不含发票领购、不含工商、行政许可、劳动、保险等事项的变更和年检。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不含涉税鉴证及会计报表审计、其 他会计及涉税等业务。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甲方虚开发票、税款预储账户的余额不足、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而导致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负责及承担;造成没有在征期内缴纳税金,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及承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按照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如果委托加工的物资属于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交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所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在会计处理上,也要区分上述不同情况: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对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应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例: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甲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加工费为26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汽车轮胎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A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1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

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00 000+26 000)÷(1-10%)=140 00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40 000×10%=14 000(元) 应纳增值税=26 000×17%=4 420(元) 根据计算结果A企业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 26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420 ——应交消费税 14 000 贷:应付账款——B企业 44 420 ②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40 000 (26 000+14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420 贷:应付账款——B企业 44 420

受托加工业务处理流程及会计处理

受托加工业务处理流程及会计处理[k/3] 受托加工业务包括了生产与销售两个重要的过程,同时也包括对客户发来的物料的管理(仅仅是数量上的管理,不做会计处理) 一.基础资料准备.这个阶段主要涉及仓库及物料等主要的资料的设置. 1.1仓库设置 [目的]新增两个仓库资料,分别为受托加工仓与受托产品仓,对物料分仓库进行单独管理. [操作路径]系统设置---基础资料----公用资料-----仓库 [快速进入码][49012]

)仓库类型为代管仓,受托加工仓1(图 图2(受托产品仓,仓库类型为普通仓) 1.2物料设置(主要包括客户送来的物料及加工后的成品) [目的]新增两个物料,分别为材料(客户送来的待加工的物料)及成品(加工完成后的产品) [操作路径]系统设置----基础资料----公用资料-----物料 [快速进入码]49011

)物流资料中科目的设置无关仅要,材料3(图

4(成品,注意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 二.单据处理 这部分主要包括如下的三部分内容:受加工材料的管理,产品的完成入库及成本核算及产品的销售业务处理. 2.1受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2.1.2企业收到客户送来的材料,进入入库处理 [目的]增加一个受托加工材料入库单 [操作路径]供应链---仓存管理---受托加工----受托加工材料入库-新增 [快速进入码]18028 )代管仓(收料仓库为受托加工仓]注意点[

图5受托加工材料入库单(新 增) 2.1.2生产过程中领用客户的材料 [目的]增加一个受托加工领料单 [操作路径]供应链---仓存管理----受托加工----受托加工领料单-新增[快速进入码]18030 [注意点]发料仓库为受托加工仓(代管仓)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一)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例]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另以现金支付运费5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5100 贷:原材料5000 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50 现金50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加工完毕,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加工费855元,支付增值税145.35元,另以现金支付量具运费45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45.35 贷:银行存款1000.35 现金45 (三)委托加工物资收回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验收入库,实际总成本6000元,计划成本6060元。 借:低值易耗品6060 贷: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6000 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60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 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具体例题: 例1:B企业将一批原材料委托外单位代加工H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本月成本差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

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委托代理记账协议 合同编号:代字(2014 号)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记账、代理纳税申报和编制会计报表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着公正、诚实、平等、互相信任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甲方的下列业务: (一)根据甲方实际情况、行业特点,依法建立规范、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二)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它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代理记账业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三)对外提供甲方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涉及会计、税收的相关事务,具体包括: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编制会计报表服务;但不含发票领购、不含工商、行政许可、劳动、保险等事项的变更和年检。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不含涉税鉴证及会计报表审计、其他会计及涉税等业务。 二、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因甲方虚开发票、税款预储账户的余额不足、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代理记账所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而导致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负责及承担;造成没有在征期内缴纳税金,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及承担责任;

(二)甲方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三)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妥善保管所有的收支往来单据,并代表甲方与乙方接洽、交接业务,定期与乙方提供的相关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四)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涉税资料,并对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责赔偿及承担责任; (五)甲方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税法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六)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执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七)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 (八)甲方对乙方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九)甲方故意向乙方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自主负责组织相关机构或人员处理甲方的账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查询税款预储账户的余额,并及时报告给甲方。 (二)乙方按照委托合同乙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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