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明天控股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修订)

制订部门:人力资源部制度类别:专业制度

明天控股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明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员工考勤及各种休假管理,特制定《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以下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全职在岗员工。其他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集团各平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各条款所称“假期年”指从员工本人入职日或入职日的周年日开始之后的12个月期间。

第二章权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与修改,并监督本办法的落实与执行。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正常在岗员工的考勤、休假进行管理,办理相关手续,记录员工休假情况,按规定执行员工各类休假的工资处理。

第六条各级管理者有督促所辖员工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责任。如因监督不力违反本规定,将追究相关管理者责任。

第三章考勤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集团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固定工时制员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公休日。

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30。

中午11:30至13:0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

第八条考勤管理采取刷卡考勤和签字考勤双轨制,以刷卡考勤为主,签字考勤作为补充,无特殊原因未刷卡或未签字一次,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款30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以上者予以警告;当月迟到、早退累计10次(含)以上者予以记过;

第九条在工作时间内无故缺勤即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当月旷工一天者罚款200元,同时予以警告;当月旷工累计2天(含)者予以记过,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当年(假期年)累计旷工达6天(含)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十条工作时间因工外出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当不影响上下班刷卡和签字时,须征得直接领导的同意,并在部门《因公外出登记表》(附件一)上进行登记;如因公外出影响到上下班刷卡和签字时,无特殊原因应事前将直接领导的批准单交给部门考勤员。《因公外出登记表》由考勤员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考勤

凡工资在集团发放的外派人员,其考勤情况每月需由分管(或派出)部门进行准确汇总,并标明在职状态。如出现与事实不符者,责任由分管(或派出)部门领导承担。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

集团内以一级部门为单位进行日常考勤记录及月度统计,《考勤记录表》(附件二)及《部门人员考勤月度统计表》(附件三)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定,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考勤记录表》及《部门人员考勤月度统计表》(需由部门总经理及考勤员签字认可)提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薪酬支付的依据。

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集团一级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暂不考勤。

第五章加班

第十三条集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安排在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可安排补休同等时间,或者用于冲抵其同一假期年的病假和事假。

第十四条加班时间以小时累计,加班累计8小时,可以冲抵一天病假或事假。

第十五条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提前申请。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审批表》(附件四)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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