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贷款利率农村小额信贷利率

农村贷款利率农村小额信贷利率
农村贷款利率农村小额信贷利率

农村贷款利率农村小额信贷利率

我国的金融制度充满了政府主导色彩,农村小额信贷行也不例外。我国的小额信贷最早出现在1993年,最初发展带有着扶贫的性质,虽然我国的小额信贷发展历程短,但是短短十几年的时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农村小额信贷利率,希望能帮到你。

(1)利率" text="点击实体词" target="_blank"

href=".so./s?q=%E8%B4%B7%E6%AC%BE%E5%88%A9%E7%8E%87&ie=utf-8&src=wenda_link">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基准利率是xx年7月7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6.10%;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56%;③一至三年

(含)6.65%;④三至五年(含)6.90%;⑤五年以上7.05%。

(2)农村小额信贷利率,因为考虑到扶持三农,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10%,也有上浮更高一些的,根据情况。

《报告》以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农信”)为对象,对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小额信贷服务机构的贷款利率进行了对比分析。

据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马九杰介绍,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小额信贷服务机构呈现多元化格局,主要有当地农信社等银行类机构、资金互助社、涉农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小额贷款公司。《报告》对福建霞浦县、河北承德县、甘肃景泰县三个县的信贷农户抽样调查显示,银行类机构、资金互助社及民间借贷的平均利率分别为11%、7%和18.2%,涉农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年实际利率平均约为22.5%。而以中和农信为代表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利率为19.2%。

相对于目前4.35%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来说,19.2%的利率无疑相当于高利贷,而且还是针对低收入的农民群体。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舆论上一度被认为是高利贷公司。可事实究竟如何?

“目前19.2%的贷款利率只能保证1.4%左右的利润,作为中国扶贫基金会旗下公益性小额贷款公司,中和农信一直秉持保本、微利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中和农信总经理刘冬文表示。

《报告》指出,农村小贷公司利率之所以高,其根本原因在于成本很难控制。首先是资金成本高。像中和农信这样的小额贷款机构不能吸收存款,也很难享受到政策支持,因此只能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和债券融资,中和农信近两年综合资金成本达7.2%,而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仅3%左右;其次,较小的信贷额度及上 __模式

导致中和农信运营成本高。中和农信客户平均每笔贷款额度为2.3万元,而银行类金融机构平均每笔贷款的额度为7.5万元;最后,风险控制成本高。相对于银行类金融机构成熟的风险控制,中和农信上门审核,上门催收等风险控制模式也增加了成本。

事实上,小额信贷的高利率也是一个 __。“中国的小额信贷利率比国际上的平均水平要低,不管是在拉美还是在非洲和亚洲,20%左右的小额信贷利率都是算比较低的,高的可以达到70%-80%,甚至100%的都会有。”世界银行集团成员IFC金融机构部高级项目官员姜芳芳说。

尽管小额信贷利率很高,但是对于绝大多数贷款农户来说,贷款的可得性比利率更加重要,因为选择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人大部分很难从其他渠道获得贷款。因此,要发展普惠金融,特别是让农村低收入群体享到“普”和“惠”的金融服务依然任重而道远。

对此,马九杰指出,小贷机构一方面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大互联网科技运用,降低运营成本以降低农民贷款利率。

姜芳芳建议,应鼓励更多的机构进入到农村金融这个市场中来,通过竞争把利率水平逐渐降下来,这是比较健康的一条路。此外,应

从政策层面推动符合标准的小贷机构进行跨区经营,扩大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也是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

从实际看,小额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 __居民;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或者赌博之类的一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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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合同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合同 篇一: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范本 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范本 一般只有信誉好、规模大的公司才可能得到信用借款。这种信用借款一般都带有一些信用条件,如信用额度、周转信用协议和补偿性余额等。 信用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该笔货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借款人承诺:1、按期偿还贷款本息;2、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3、接受贷款人对其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4、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催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贷款人承诺:1、按约定期限和金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3、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七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 年 1 季度我国涉农贷 款余额为 7.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 亿元,同比增长 17.5%。这些近期的 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 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 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 10 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 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 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 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 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 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 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 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

XX农村商业银行“诚薪贷”个人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XX农村商业银行“诚薪贷” 个人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行为,推动我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诚薪贷”个人信用贷款(以下简称个人信用贷款)是指XX农村商业银行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各支行开展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 第四条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在我行取得A级(含)以上个人资信等级; 5.在我行开立有个人结算账户; 6.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7.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除具备第四条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以下特定准入条件之一的借款人为信用贷款特定准入客户: (一)为我行优质法人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是指: 1.经总行或支行评定为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或被总行或支行确定为地市级(含)以上重点营销优质法人客户中的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国家经贸委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评选的中国企业500强地市级(含)以上机构中的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副科级(含)或享受副科级(含)以上待遇的公职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国百强县(市)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副科级(含)以上公职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4.金融机构县级分支机构中的在职高级管理人员、县级以上分支机构中的在职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经总行认可的其他中高级管理人员。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 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 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 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 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 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 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

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 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 行。 4.3对正常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依据贷款审批咨询权限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最新】农村信用社借款合同 模板

借款合同 (联社)阿信借字(20XX)第号 借款人(全称):XXXX 贷款人(全称):XXXX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1、借款种类:XXX中长期其他贷款。 2、借款用途:XXX资金周转。 3、借款金额(大写):XXX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4、借款与还款期限:XXX自XX年04月01日起至2012年04月01日止。 (1)借款与还款期限见下表。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7.3012‰,短期贷款按本合同利率执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执行,期满一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贷款人按当月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

款人。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季(季/月)结息,结息同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条除非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一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已填妥有关借款凭证,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判。 3、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抵押、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第三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帐户中划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四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1、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2、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1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3、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4、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6、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财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 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 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 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经济 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 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贷 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 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 4.1 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

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贷款定价 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4.1.1 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 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 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 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 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 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学生黄远其 学号0926781613027 专业经济管理 层次专升本 通讯地址紫金县苏区黄布田心小组1号 邮政编码517400 指导教师熊大生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目录 摘要 (4) 前言 (5)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5)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5) 1.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性 (6) 2.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6) 2.1利率的不合理 (7) 2.2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7) 2.3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8) 3.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相关建议 (8) 3.1合理的利率水平 (8)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 (10) 3.3加强监管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2)

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摘要 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贫血”的根本原因,而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破解中国农户贷款难题的关键,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文章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障碍,对策

各银行贷款利率比较各银行贷款利率

各银行贷款利率比较各银行贷款利率 各银行贷款利率 银行 短期贷款 中长期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贴现 六个月(含) 六个月至一年(含) 一至三年(含) 三至五年(含) 五年以上 五年以下(含) 五年以上 央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工商银行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农业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建设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2.750 3.250 中国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交通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招商银行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中信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光大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浦发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深圳发展银行 5.600 6.000 6.150 6.400 6.550 4.000 4.500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平安银行 4.350 4.350 4.750

4.900 2.750 3.250 广发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华夏银行 4.350 4.350 4.750 4.750 4.900 2.750 3.250 民生银行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强全行存贷款利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和《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文件要求,统一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贷款包括个人存贷款和单位存贷款。 第三条制定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贷款利率规定的原则; (二)以中国人民银行计结息规定为依据,遵循维护客户利益、统一规范的原则; (三)严禁出现违反计结息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第二章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标准 第四条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五条我行存、贷款计息标准自ⅩⅩ年9月21日起,对所到期的存贷款,统一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第六条活期存款计息方式为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

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第七条定期存款计息方式为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三章存、贷款计结息规定 第八条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利率执行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未到结息日销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销户前一日止。 第九条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实行分段计息。 第十条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部分提前支取只允许一次,超过一次,未支取部分转为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约定自动转存的,到期后自动转存成原存期定期存款,利率按转存日挂牌的同期限档次的定期利率执行,到期转存次数不限。 第十二条零存整取存款计结息规则 零存整取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约定每月存入金额,本金

农村信用社小微客户贷款办法

**省农村信用社小微客户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解决我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服务区域内小微客户贷款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对小微客户的金融服务,规范信贷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依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53号)和《**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微客户,是指总资产500万元(含)以内,在农信社贷款余额5万元(不含)以上至100万元(含)以内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经济组织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等;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体经营户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贷款泛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第四条农信社小微客户贷款实行“四只眼睛”管理原则,每两位客户经理共管一批客户,坚持客户经理双人调查、双人贷后管理。 第五条农信社小微客户贷款管理要做到“程序可简,条件可调,成本可算,利率可浮,风险可控,责任可分”。 第二章贷款准入条件 第六条经济组织小微客户贷款的准入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 (二)产权明晰,产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

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 (三)在承贷社开立结算账户,有稳定连续的现金流; (四)原则上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五)计入贷款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实标控制人品行好,无违法行为; (七)贷款用途真实、合法,有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 (八)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自然人小微客户贷款的准入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件; (三)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四)在承贷社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五)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农信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农信社应重点支持下列小微客户: (一)抵(质)押物价值稳定,容易变现处置或保证人代偿能力强的小微客户;(二)自偿性现金流量充沛的小微客户; (三)为优质大型龙头企业配套生产、服务,被其授予特许经营或指定为供应、销售商的小微客户; (四)从事种、养、加规模经营的小微客户; (五)经营稳健、业绩波动小、发展前景好的小微客户; (六)其他偿债能力强的优质小微客户。 第九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小微客户,不得发放贷款: (一)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无稳定、连续的现金流; (二)向农信社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资料和信息;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 买房如何获得银行优惠利率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买房如何获得银行优惠 利率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贷款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如果大家要买房或者是需要用钱,一时间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肯定都是会选择在银行去贷款,如果要在银行贷款,银行既然提供了资金给大家,那么贷款之后肯定就要支付银行利率,接下来大家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农商银行贷款利率以及买房如何获得银行优惠利率吧。 农商银行贷款利率 农商银行的贷款利率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进行浮动,具体浮动多少需要根据农商银行的评估来决定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为: 1、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的贷款时间,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的贷款时间,年利率为3.25%。 2、普通贷款利率:一年以内(含)的贷款时间,年利率为4.35%、一到五年(含)的贷款时间,年利率为4.75%、五年以上的贷款时间,年利率为4.9%。 买房如何获得银行优惠利率 1、重视信用记录,避免逾期,信用记录良好是获得优惠利率的低门槛,如果信用记录不好,优惠基本免谈,例如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规定,征信良好的客户可享首套房低8.8折的优惠。所以大家平日要多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不要因逾期而影响办贷款。 2、尽可能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这里的还款能力不单指贷款申请人的月收入要高且稳定,如果申请人能提供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也是证明财力的一种方式。另外,很多银行要求客户工作性质为公务员或者在500强企业就职,其实也是对客户还款能力的一种变相要求。 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要求获得折扣利率,银行提供优惠利率的同时也意味着其获利空间在减小,所以如果客户能购买银行其他理财产品,银行会更愿意提供折扣利率。 4、在贷款行存入一定比例的钱,有些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在该行账户中存入一定比例的钱,一般是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算,不同的银行的要求不同,例如大华银行北京分行规定,客户需存入银行贷款金额的20%,首套可享受低9折优惠。包商银行北京分行规定,首套房贷款发放前,客户需要在银行预存贷款金额的5%,可享低8.5折优惠。 5、办理贷款行大额信用卡升级为VIP客户,银行每年都会促销自家的信用卡,如果客户在银行办理了大额信用卡,通常会升级为银行的VIP客户。对这类客户的贷款要求,银行更容易开绿灯。例如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规定,VIP客户购买首套房,可享利率低8.8折优惠。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榆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榆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行)的贷款行为,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农村商业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和省联社关于《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分级授权、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控制大额、防范风险”的指导思想,结合我行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商行发放的各类贷款。 第三条商行发放的各类贷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 第四条商行发放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范围、对象和比例 第五条商行必须本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坚持“四个面向”,积极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为城镇居民和农户服务。其贷款范围主要是在本辖区内,除社团

贷款外不得发放跨区及异地贷款。 第六条商行贷款对象主要是本辖区内的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农业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中小企业。外籍人员在本辖区内长期居住,从事经营活动有稳定收入的,并在辖区内有房产的也可给予贷款支持,但不作为支持的主要对象。此外,贷款对象为自然人的还须满足年龄在18-60周岁。 第七条商行不得向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为的自然人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不得向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和产业发放贷款;不得垒大户、冒名、超过授权授信额度发放贷款。 第八条商行发放贷款额度界定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为依据,按贷款集中度高低确定额度。对单一客户在商行辖内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总额的10%,对关联及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总额的(所有者权益贷方余额)15%,对单一客户保证担保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总额的5%,对最大十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总额的150%; 第九条商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剔除使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发放的贷款部分)。 第十条商行当年新增贷款中用于发放支持“三农”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5%。 第十一条商行对关联企业的授信,要按照《关联企业贷款

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

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增加xxx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探索科学有效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逐步提升各联社的利率定价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xxxxx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xxxx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贷款利率定价的范围 本指导意见所称法人客户贷款是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的贷款,自然人贷款是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生活、运输、种养殖、加工、经商的贷款~包括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个人担保贷款、商户贷款等信贷业务,个人消费贷款除外,。 二、贷款利率定价的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县联社整体筹资成本的承受能力~实现效益最大化目标。 ,二,择优限劣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必须依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 ,三,风险覆盖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应当依据不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贷款的风险程度~低风险、低利率~高风险、高利率~从而通过利率手段增强信贷资金安全性~促进业务经 1 营良性发展。 ,四,市场化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要适应市场需要~充分考虑竞争因素~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政策导向原则。指贷款利率定价要充分体现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宗旨~对“三农”贷款利率给予适当优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领导 各联社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贷款利率定价的组织领导~负责本联社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工作。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原则上由联社主任担任组长~由分管信贷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信贷、客户、财务、稽核等部门相关人员担任成员。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或小组,下设贷款利率定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全辖贷款利率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范围内法人客户、自然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管理办法的制定~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和贷款浮动幅度标准~报送联社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二,负责收集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同业利率执行情况和利率趋向等信息资料~维护和更新贷款利率定价参数, ,三,组织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联社范围内贷款利率定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进 2 行贷款利率定价方面的沟通联系。 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贷款利率定价的前台~要成立自己的贷款利率定价小组~负责根据联社的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及贷款浮动幅度标准测算单笔贷款利率~并根据权限管理要求上报审批。 四、贷款利率定价方法 ,一,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方法如下: 基本公式 1、

某农村商业银行扶贫小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扶贫小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和XX扶贫办、XX财政厅、XX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市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保监局《关于印发〈安徽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扶贫办〔2015〕37号),XX联社、XX扶贫办《关于印发XX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2015〕84号),以及《XX市XX 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扶贫小额贷款是指用“信用”替代“担保”,釆取“银行+保险公司+政府风险补偿金”合作的新模式,为无抵押、无担保、缺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难题,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 第三条扶贫小额贷款釆取“积极推进、权责明确、快捷便利”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在XX区建档立卡的重点贫困户,其对象为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通过药都银行评级授信的贫困户。 第五条贷款用途。贷款主要用于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生产经营项目或支持贫

困户带资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不得用于子女上学、看病、子女结婚彩礼、还债等非生产性支出和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第六条借款人条件: 1、申请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身体健康、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有还款能力,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2、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处于在XX区范围内,借款人年龄18-55 周岁以内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已经归还药都银行其他信用保证贷款; 4、无不良嗜好,第一还款来源充足,还款意愿良好; 5、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和担保方式 第七条贷款额度。单户授信不超过5万元,根据授信评级结果确定。A级(90分以上)授信5万元,B级(81-90分)授信4 万元,C级(71-80分)授信3万元;D级(61-70分)授信2万元,60分以下不予授信。 第八条贷款期限。授信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单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九条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第十条还款方式。利随本清。

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

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 篇一: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借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还款来源:;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 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曰 起至年月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 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 出具的会计凭证为 第四条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 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 /30 。 三、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 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 日; 3、利随本清; 4、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 他项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所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借款人应书面向贷款人

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

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探索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 -06-27 10:05 共人浏览[大] [中] [小] 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探索 近年来,中国外币利率、人民币拆借利率、国债回购利率等利率品种相继实现市场化,又取消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下限及贷款利率上限,从央行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看,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将会全面放开。但据调查,现行农村信用社的利率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利率市场化风险控制的要求,为此,本文经过全面分析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现状,对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机制模式的选择进行了探索性研究。 一、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现状 (一)管理权限基本集中于法人社 由于受管理体制、资金实力、经营环境、贷款对象、员工素质等因素制约,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由县(区)联社统一制定,统一规定不同贷款品种、不同贷款对象的利率浮动水平,基层信用社无权变动,而且浮动标准单一。 (二)贷款利率定价以传统的比例浮动为主 当前安徽省大部分农信社贷款定价仍以传统的定价方式为主,即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定价机制过于生硬、简单,定价时考虑的因素较少,基本上没有体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扶优限劣、风险度量、区别对待、综合评价等原则。具体讲,一是贷款利率浮动缺乏灵活性,未能运用贷款利率差别化原则确定贷款利率,特别是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存在贷款利率“一刀切”和“一步到位”现象。二是利率风险防范存在表面化现象。农村信用社资金运作的视角已经触及到资金价格风险范畴,可是预警与防范利率定价风险的基本操作规程还不够完善,加之农村信用社利率内生机制的缺陷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防范利率风险的意识不强,利率风险防范存在着表面化现象。 (三)贷款利率定价以固定方式为主,对利率风险的敏感性不强 贷款利率定价可采取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方式,浮动利率定价经过按月、季、年定期调整利率,可有效规避利率风险。但从调查情况看,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固定利率定价方式。究其原因:一是浮动利率定价模式成本过高。由于浮动利率定价模式要求借贷双方在贷款合同期内定期重新确定利率,而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投放上以农业贷款为主,金额小、笔数多,若定期一一重新定价,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增加成本,影响效率。二是农信社对利率风险的敏感性不强。从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看,居民存款利率尚未市场化,基本执行基准利率,支农再贷款虽执行浮息制度,但也是一年一变。因此,最大的利率风险就是法定基准利率的调整,利率风险程度较低。在资金运用方面,农信社的贷款利率本身就已经很高,因此,即使短期内利率上调,其贷款利率上调的空间也十分有限。三是借款人对利率变化的敏感度不高。农信社的客户大多是农户和个体工商业者,贷款金额小、期限短,利率微调对其利息支出的影响有限,对利率的敏感程度较低,加上农村地区信贷资金处于卖方市场,借款人更不会计较少许利息的得失。 (四)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水平过高,贷款浮动幅度高于其它银行业机构 以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总体利率水平较高。农村信用社为了自身的发展,尽量用足政策,新增贷款都执行了较高的利率,以获取较高的收益。从当前情况看,贷款利率水平的高低,对农村信用社的效益影响很大。存贷款业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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