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处方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电子处方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电子处方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电子处方的利弊分析与对策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医院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医院门诊药房传统的工作模式发

生了很大改变,门诊处方由医生手写改为在医生工作站录入信息,通过网络提交给门诊药房,这不仅提升医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而且提高了医生的工作效率,但是也存在潜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在万方,维普,CNKI(中国知网)等数据库的文献查询,查找出了105篇关于电子处方管理的分析,并根据其中15篇文献中电子处方的利弊分析进行了综合叙述。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以进一步优化电子处方的应用。

[关键词]电子处方优势与不足对策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以网络技术的成熟,我国医院信息系统得到快速发展。据

卫生部统计,90%以上的医院已基本实现计算机管理,但大都偏重于管理和收费。只有近

40%左右的大型医院开始向“临床管理信息系统(CIS)建设”过渡。而电子处方作为CIS系

统的重要一环,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在医疗过程中使用电

子处方,而我国由于城乡差距,以及电子处方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电子处方没能在全

国各地普及。

1.电子处方的定义

电子处方是由医师在诊疗中为患者开具的电子医嘱,经计算机程序自动划价并将药品下

帐,通过网络将其传送至药房,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

的医疗用药的医疗电子文书[1]。电子处方系统是一个多科室协同工作的系统,需要挂号、就

诊、收费和药品调配等四部门合作完成。

2.电子处方的优势

2.1电子处方书写清晰、格式规范

处方字迹工整,清晰,并且使用药品通用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有关药品名称的

规定,有利于药师配药及核对,有效地防止因医师字迹潦草或书写不规范而发生的配药差

错,并且大大地减少因书写错误,出现医患纠纷和医疗差错的事件。

2.2简化流程,缩短了患者的排队时间

电子处方是一个多科室协同工作的系统,整个流程由挂号,就诊,划价,发药四部分组

成。患者挂号就可凭一站就诊卡,由医生在计算机输入处方,通过医院程序系统,进行自

动划价,再由网络将处方传送至局域的相关科室,然后患者凭卡到收费处缴费,再凭收据

到相应窗口取药,由药房将打印完整的处方交给患者。这极大地缩短了传统处方的就诊流程,同时减少了患者的排队时间。

2.3设立医生处方权限和药品使用范围,便于职能部门监督管理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限制副高以下职称医生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和三联抗菌药物的权限。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规定,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才可以开具麻醉药品处方。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患者,系统会显示药品限量和自付比例,能很好地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d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d用量”的规定。有些限制性药品有适应证,输入时会弹出对话框,医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辨别和确认选择。有些药品具有禁忌证,药师事先在药品属性中做好维护,如“孕妇禁用”“18岁以下儿童禁用”“2岁以下婴幼儿禁用”等,当医生输入药品信息时系统会弹出对话框以提醒医生注意。限制每张处方的药品品种数,当医生欲在一张处方上开出超过5种药品时系统会提示并拒绝,“使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的规定很好地被执行。

2.4电子处方具有强大的数据统计和查阅功能电子处方能

随时统计药剂人员的工作量,以便与绩效挂钩,药房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药品消耗与库存数据进行统计,医院职能部门可以随时掌握医生的用药情况,为了推进和落实药物的合理使用,《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新增了处方评价制度,要求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这些都依赖于电子处方强大的数据统计功能。只要按表中项目提取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即可。除此之外,嵌入合理用药软件,帮助药学人员提高电子处方审核质量。

2.5提高基本药物政策调整的及时性、灵活性

由于我国许多药品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滞后于形势发展,因此必须对政策制定程序进行改革,精简审批机构,建立高效的药品政策调整机制。同时,应建立一套灵活的反馈机制,可由卫生部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对药物政策实施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将信息反馈,再由卫生部及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将结果反馈,从而形成一个高效运转的循环系统,增强基本药物政策的灵活性。

2.6电子处方避免了患者跑单,减少了医疗机构的经济损失

以往,门诊患者在医生开具处方后,为了节省资金,就凭医生的处方在外面的药店进行自行购买,不仅出现了患者跑单的现象,而且使患者用药的依从性降低,造成了用些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也造成了医疗的经济损失。电子处方有效地避免了患者跑单的现象,也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能够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药物,从而避免了一些药物的滥用。

3.电子处方的不足

3.3.1医院不打印电子处方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但许多医院为节省成本,或防止处方外流,拒绝打印纸质处方,通过控制处方来垄断患者达到以药养医的目的。这种现象若不改变,《办法》中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的规定就将流于形式,法律赋与的权利形同虚构。

3.2电子处方标准不同

由于地域和医院级别不同,信息化投入的差异也非常大,电子处方系统引入的时间、版本不一致将导致软件性能差别大。给处方的规范化管理造成了困难,没有统一的标准,有可能造成药物的滥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d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d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处方管理办法》里未列明有哪些疾病是属此范围内,“适当延长”操作起来也不统一,有的医院为1个月,有的为15d,且电子处方没有特殊的对话框,进行说明,使医生和药师的信息交流缺失。这也给处方的管理造成了一定障碍。

3.3相关法律不完善

我国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未将电子处方等医疗文书列入不适用电子签名的文书。鉴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是否适用该法却不能定论。另外,2004年8月试行的《处方管理办法》第14条只含糊地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

时打印纸质处方”。却对急诊处方、毒麻药品处方、精神药品处方以及儿科处方是否同样适用不置可否。[4]这对电子处方系统的大规模应用造成很大的障碍。国家如今尚未出台完整的电子处方的相关法律。

3.4缺乏对特殊药品的特殊管理系统

目前电子处方系统在我国某些医院的应用较好解决了门诊普通处方电子化的问题,而对特殊药品处方没有给予很好的支持,特殊药品处方电子化严重滞后。新的《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陆续出台实施,对处方的管理也提出了更多、更新、更具体的要求,对特殊药品尤其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精一)在处方书写格式上要求增加显示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信息等。对这些新要求,目前的电子处方系统不能提供对应的功能,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靠医生完成,显然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背道而驰。[5]

3.5无法避免医疗过程中的差错

2007年,美国就已有50%的医生通过电子处方系统开具处方。由于我国电子处方应用较晚,很多医生习惯了手写处方,换用电子处方后各种错误时有发生。据某医院的抽查,发现仅录入错误一项就占到错误处方总数的86.1%,分析发现,这些错误稍加注意都可以避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患者带来了医疗的负担。

4.对策和解决办法

(1)医生在录入电子处方后,必须打印纸质处方并签字,这样才能使处方具有法律效应,且保证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自主选择权。

(2)电子处方一般只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没有详尽的用法用量,临床诊断以及麻醉处方药品要求病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码,这些内容都必须注明打印的纸质处方上。

(3)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时应尽可能地为患者提供更多地医学服务,更够让患者拥有自主选择地机会,而不是以医生作为主导地位的医院模式。

(4)住院部应该配备一定量的临床医师,处方在录入电脑前可由临床药师先行审方后,合格后由专人录入并由药剂员配制,这样保证患者的合理用药和个体化用药。

(5)电子处方还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需要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和立法部门在《中华人民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基础上,结合卫生行业规定确立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电子处方的法律地位。

(6)建议我国政府出资开发标准化的电子处方系统,免费为医院提供,作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电子处方设计时应做到:1)统一处方格式,包括内容、字体、字号、纸张大小和纸质、处方完毕标识以及页码设置等;2)嵌入药品信息数据库,每输入一个药品,均显示该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性状、用途、生产厂家,并突出显示该药品说明书中所涉及的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有关信息;3)加载电子处方审核系统,设置药品过敏史审查、重复用药审查、可能的给药途径、特殊人群用药,具有能自动审查药物配伍禁忌、依据年龄审查选药和用量、提示潜在的不合理用药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功能。对于已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处方,可设计强制弹出需医生调整后再次确认的窗口,以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对于一些特殊医嘱,医生可以一并写在电子处方上打印出来,避免患者因记不住口头医嘱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7)增强医生和药师责任感,不能因为使用了电子处方就放松警惕;同时要加强对医生和药师的培训,提高其开具和审核处方的操作能力。使医生和药师能够在工作中更好地衔接。

5.结束语

电子处方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处于试行阶段,与传统处方相比较,电子处方有着合理规范,科学,方便,提高了医生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医院合理规范化管理等优势,但电子处方仍然存在医院不打印处方,电子处方不合法化,缺少对特殊药物管理系统与电子处方中的差错不可避免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政府及早出台相关政策以及相关措施,保证电子

处方的合法化,有利于电子处方的推广及规范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刘燕,王俊峰.电子处方系统应用优势与问题分析[J].中国数字医学,2007.2(5):36-36

[2]文静.电子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对门诊处方质量影响的研究[J].蚌埠医学院学报.2015.40(9):1241-1243

[3]陈芳,陈玉文,and杨亚明.电子处方系统应用面临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药业.19(4):4-5

[4]陈青华,余翠琴,周旖妮.电子处方与《处方管理办法》[J].医药导报.2008.27(8):1013-1014

[5]刘侃,王东文,王小玲,等.特殊药品电子处方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中国数字医学.2015(7):62-64

[6]康华亮,孙梦娣.医院用房应用电子处方的利弊与对策[J].求医问药:学术版.2012.10(9):684-685

门诊电子处方培训资料

医星门诊电子处方培训教程 一、门诊电子处方培训的主要内容 1、掌握基本键盘操作,提高操作速度; 2、学习药品编码规则,学会快速调出药品; 3、学习处方基本信息输入,提高操作效率; 4、掌握调用常用处方和药品的方法,击4次键输入一张处方或一个药品,提高处方速度; 5、掌握药品输入流程和正确的输入方法,提高处方速度; 6、学习处方重用的方法,提高处方速度; 7、掌握医嘱输入方法,正确输入医嘱。 二、遵守电子处方的规定 开电子处方,必须遵守医院的以下规定: 1、必须输入病人的诊断:按照卫生部规定,处方上必须书写疾病的的诊断,电子处方也不例外。疾病诊断必须符合国际疾病分类分类标准ICD-10的规定。 2、记账处方和自费处方应分别开:对于医保、公费、保健、本院职工病人,记账处方和自费处方,必须分别开。即记账处分中不能开自费药,自费处方中不能开记账的药品。 3、不同药房取药的处方应分别开:即一张处方只能开某一个药房的药品;需要在几个药房取药,就开几张处方。 4、开毒麻药品处方、公费医疗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后,才能取药。 5、开好的处方在保存时,需经过合理用药审查。 三、门诊电子处方的关键点 要求:1、基本操作熟练; 2、药品编码熟悉; 3、药品输入快速; 关键:速度、速度、速度! 方法:练习、练习、再练习! 每个人练习输入100张处方! 熟能生巧! 四、门诊电子处方培训的考核 考核方式:上机操作; 考核方法:连续输入随机抽样的10张处方,根据输入的正确性和输入时间考核; 考核标准: 1、优秀:能正确输入,时间小于10分钟。 2、良好:能正确输入,时间10-15分钟。 3、合格:能正确输入,时间15-20分钟。 4、不合格:不能正确输入,或时间大于20分钟。 考核不合格怎么办?继续培训、练习,直到合格。 五、电子处方的基本操作: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开具、审核、调配、保管处方的我院医师、药师和相关部门。 一)、公共部分: 1、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2、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住址、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3、处方样式

(1)处方标准根据卫生部统一规定,按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由我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为淡黄色、淡绿色、白色。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粉红色麻醉、精一药品专用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白色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 (3)毒性药品使用普通处方。 4、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2)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3)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的《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和我院制定的《玉溪市人民医院药品处方集》通用名名称、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例如复方硼砂漱口水写为“复方硼砂漱口水”,而不写为“朵贝氏溶液”;“复

2017年处方管理办法

2017年处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2.处方界定: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也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标准: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三处方的开具 1.处方有效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2.处方一般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和调剂处方的要求: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四处方的调剂

1.调剂处方药品操作规程: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2.调剂处方“四查十对”、签名及不得调剂的规定: A.四查十对: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B.签名: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C.不得调配的: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3.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外购药品的规定: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五监督管理 1.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规定: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2.处方保存期限及销毁程序:

我院门诊电子处方的分析与合理用药

我院门诊电子处方的分析与合理用药 发表时间:2013-02-21T09:38:16.013Z 来源:《医药前沿》2012年第33期供稿作者:李洁黄琼秀[导读] 对我院今年上半年电子处方进行审查,把主要的不合理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对不合理用药加以干预和指导。李洁黄琼秀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药剂科 510282) 【摘要】对我院今年上半年电子处方进行审查,把主要的不合理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以及对不合理用药加以干预和指导。可通过完善电 子处方的审核系统,加强药师的综合素质等措施来提高电子处方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关键词】门诊电子处方分析合理用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在医院的普及,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模式也发生了快速的变化,越来越的医院实行了电子处方,医院的电子处方逐步取代传统的手写处方。我院门诊自2005年开始使用电子处方系统,流程包括挂号、就诊、收费、发药四环节。本院的电子处方系统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便于医生和药师进行用药安全监测,病人提供多元化服务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提高电子处方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今年,我院对门诊处方进行了处方点评和用药指导。其旨在加强学习交流,提高临床疗,促进药物的合理规范使用。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合理,安全,有效,经济。下面就我院电子处方和临床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1.处方录入不规范 1.1无医生签名 只有打应出来的医生姓名。 1.2处方前记,如年龄、性别录入错误 我院电子处方的患者基本信息由挂号工作人员根据患者填写的资料,将患者的基本资料(年龄、性别、科别)录入电脑,医生只需录入患者的病例号即可。年龄、性别不符,可能因为患者家属填写错误或挂号工作人员录入错误。 1.3无临床诊断 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判断处方用药的合理性的重要依据是临床诊断,处方无临床诊断药师无法判断患者用药是否合理。 1.4单剂量错误 主要是医生在开具处方时药品名称一律使用药品通用名称的规定下未仔细核对已生成的处方,录入不同的规格或者药品剂量单位、小数点位置错误。头孢伏新酯片0.5克/次,有时录成5克/次。 1.5用药途径 不同剂型的药物应输入不同的使用途径,如达克宁栓是“塞入阴道使用”录成“外用”。 1.6药品数量错误 主要是医生对药房的最小拆零单位不熟悉,异山梨酯片100粒录成100瓶,吲哚美辛片为12片录成120片。 1.7处方选择有误 如第一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不用红色处方,在右上角处也未打出“麻精一”的字样。 2.用药时间过长 按《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天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必须注明理由。在此次抽查的门诊处方中,有些用药时间长达半个多月,甚至不合理用药更长且未注明理由。 3.不合理用药 3.1联用不合理 左氧氟沙星与法莫替丁联用造成左氧氟沙星排泄减少,毒性增加;硝酸异山梨酯片与单硝酸山梨酯分散片联用,加药物剂量易引起中毒;枯草杆菌不适宜与抗生素联用:如头孢丙烯对活菌抑制剂有抑制或杀灭的作用。 3.2用药不当 布地奈德喷鼻剂限用于6岁以下儿童和成年人; 伊曲康唑的说明书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使用本品有限定;16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氟康唑的安全性不确定。但是,也还有医生不按要求开药。我们药师发药时,要求病患去找医生。病患不愿意来回走而产生矛盾。 3.3溶媒选择不当 头孢哌酮、青霉素等药物静脉滴注时不宜加入pH<5.5溶液,如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否则易被催化分解而失效;炎琥宁禁与酸性、碱性溶媒配伍,如果配伍易产生白色混浊沉淀;喹诺酮类药物如依诺沙星、氟罗沙星不宜用生理盐水做溶媒,否则会发生同离子效应产生白色沉淀。 3.4禁忌用药 孕妇使用活血药物,16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氯诺昔康。 3.5用法不详 他汀类降脂药通过抑制胆固醇合成的限速酶HMC-CoA发挥作用,该酶夜间活性高,故上述药晚上服用好,卡维地洛片必须同时与食物服用以减慢吸收,减少体位性低血压发生。 3.5用法与用量不当 临床中常见的一些控、缓释制剂及半衰期较长的药物一日多次给患者使用。如克拉霉素缓释片,有时一日2-3次,一次1片。 4.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 4.1联合用药不当 对于单一抗菌药物可以控制感染并治愈的病例使用二联或三联进行治疗。有些联合用药会引起不良后果。如:克林霉素和庆大霉素联合使用会引起呼吸抑制。 4.2无适应症使用抗菌药物

2020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 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 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 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 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 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 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 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电子处方使用规范

电子处方管理制度 1.医院电子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 行《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2.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相应获得试用电子处方开具权,由医院分配登 陆编号和个人密码,登陆和试用电子处方的开具,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露给他人。具有调剂资格的药剂人员获得相应的电子处方调剂、审核权,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陆信息泄露给他人。 3.电子处方的“前记”部分由挂号分诊处录入,要求录入人员要如 实详细地将患者个人信息录入院内计算机系统,并建立新的诊疗卡。不得采用冒名顶替的录入。 4.具有电子处方权医师必须使用自己的编号、密码登陆,开具处方 时必须认真核对病人信息。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电子处方要与诊断一致。 5.医师还要根据“十一项”公卫要求及时填写好健康档案和相关疾 病登记以及随诊登记。 6.收费员必须按医生电子处方的医嘱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更改或手 工录入其他收费项目,如需改动收费项目录,应联系处方医生修改确认后方可收费。 7.电子处方按《处方管理办法》的格式及要求打印出来进行调配。 8.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

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9.药师对处方有质疑时,应当与门诊病历记录或医嘱核对病人信息、 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并向开具医生询问、核实,无误后发给药品。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除电子处方外还 要填写相应特殊纸质处方。 11.药剂科应当将打印的纸质处方收存备查。保存期按规定执行。 12.严禁使用他人编号和密码登陆开具电子处方或调剂处方。造成不 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方管理办法精修订

处方管理办法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处方管理办法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有处方权医师必须在医务科和药剂科签名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有处方权医师认真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四、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以及退休未被医院反聘的医师,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临床诊断等。 (二)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开具日期、签名,药品金额以及调配、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的前记和后记须清晰、完整。费别要选择。“住院号”栏不能空,门诊处方可以写“门诊”或划一斜线。 (二)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2016《处方管理办法》考试试题答案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道题2分,共30分) 1、《处方管理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 ___ 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 员 ____ 、____ 、_____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2、处方包括 _______ 和_________ 用药医嘱单。 3、处方医师的 _______ 和________ ,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 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4、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 ________ 以示处方完毕。 5、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_______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_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6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_日常用量。 7、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年,医疗用毒性、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为 __________ 年,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______ 年。 8、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___________ 常用量,仅限于________ 以上医院内使用 9、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 、、、”的顺序书写。 10、药师调剂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 _______ 、正文和__________ 书写是否 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 ___________ 。 11、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四查”为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 。 12、书写中药饮片处方时,有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时应注明在药品 _________ ,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 _______ 写明。 13、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 _____ 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4、除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和 _________ 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15、医疗机构应对建立 _________ 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 测及 ___________,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最新处方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处方管理办法全文 还在找处方管理办法吗,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处方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试题 一、填空题: 1.《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已达 (5)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4.一些临床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或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 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5.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6.医师处方时,须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7.只有(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将麻醉药品注射剂(带出医院)使用。 8.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分别在本院(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xx、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9.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盐酸哌替定(度冷丁))。

10.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抗焦虑)、(抗惊厥)、(肌肉松弛)、镇静和催眠等作用,主要适应证(焦虑),还有失眠、惊恐发作、癫痫、酒精戒断等。 11.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 1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 二、选择题: 1.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于(B )实施。 A. 2007.1. 1B. 2007.5.1 C. 2007.4. 1D. 2007.10.1 2.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C)原则。 A.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电子处方软件

电子处方软件 登陆 (2) 一、在线咨询 (2) 查询药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我的咨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我的日志................. 错误!未定义书签。

登陆 输入药店电子处方软件系统账号密码进行登陆,或点击指纹登陆跳转指纹登陆界面。 点击获取指纹特征,在指纹仪上按下指纹仪后,点击“登陆按钮”进行登陆。 一、在线咨询

点击左侧菜单“在线咨询”按钮,进入在线咨询页面,聊天窗口出现“链接成功”字样则可以正常进行视频咨询。等待门店进行咨询。 门店呼叫后咨询页面会收到提示,点击“OK”按钮接受门店的咨询请求,点击“Cancel”按钮拒绝门店咨询请求。 试用版资料:https://www.360docs.net/doc/8910661809.html,/u72/v_MTQ3OTAxMTMz.html 甲方(药店名称): 乙方(医疗机构名称): 《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电子处方的实施意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合作远程电子处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远程电子处方软件系统、经费、网络运行等相关软硬件,保证远程电子处方的正常运行。二、乙方要为甲方提供一名或多名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

医师,提供在线医师开具电子处方服务,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远程在线服务的医师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注册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甲方在销售处方药过程中需要处方,可通过远程电子处方软件与乙方实现视频通话功能,与患者互动并开具电子处方,电子处方由乙方开具后甲方按要求妥善保存。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障远程电子处方系统的正常运行,如一方不能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所造成损失,由造成损失方承担并赔付。 五、在远程电子处方系统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维护费用,由双方协商后共同承担。 六、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在以后的协议中予以明确。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原则 处方的开具与调剂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范围 处方权授予、处方开具与管理、处方审核与调剂管理。 四、定义 处方是指由注册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五、处方权的管理 (一)处方权授予。 1、普通处方权。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荆州市卫生计生委注册、被本院聘用者具有普通处方权。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或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能够开具未明文规定限制开具的西药和中成药。中草药处方权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师专门提出

申请。 (3)试用期或进修、实习医师开具的处方,必须经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有效。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务部组织对本院具有普通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知识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相应使用级别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4、计算机管理中心按医院相关规定和程序,在HIS系统中将医师相应处方权与其工号进行捆绑,开通相应电子处方权。 (二)处方权取消 医师在本院行使处方权时出现以下情况,医院可酌情取消其处方权: 1、处方书写经常不规范,或经常出现严重的使用错误,医务部可报请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2、未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查证有开具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医师,医务部将

浅谈我院门诊电子处方应用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浅谈我院门诊电子处方应用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发表时间:2013-01-16T10:32:29.560Z 来源:《医药前沿》2012年第26期供稿作者:张炳镰霍秀明彭桑[导读] 了解我院门诊电子处方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门诊电子处方质量的措施。 张炳镰霍秀明彭桑(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广东佛山 528000) 【摘要】目的:了解我院门诊电子处方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门诊电子处方质量的措施。方法:对我院2011年10月一2012年3月门诊电子处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处方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审核306805张处方中,问题处方5834张,占总处方数1.90 %,其中录入错误44152张,占问题处方数71.17%;前后不一致(用药、剂量)706张,占问题处方数12.10%;药物滥用351张,占6.01%;其他不合理用药处方625张,占11.76%。结论:我院电子处方系统尚存在许多不足,可通过完善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加强医务人员综合素质等措施来提高电子处方的质量。 【关键词】门诊药房电子处方审核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在药房信息管理中的应用发展较快。通过一些新系统模块的初步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模式也在发生快速变化,越来越多的医院实行了电子处方。电子处方的出现提高了药房药品的管理质量,使药房的各项信息和管理工作朝科学的、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1]。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一些手写处方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已经基本杜绝,随之而来的是不少与电子处方工作模式相关的错误。为此,对我院2011年10月—2012年3月的306805 张门诊电子处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避免问题处方产生的对策。 1 资料与方法 资料来源于我院2011年10月—2012年3月计算机生成的电子处方,均由审方药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处方管理办法》及药品说明书等进行审核。 2 结果 审核306805张处方中,问题处方5834张,见表1。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 分析 录入错误共4152例,占错误总数的71.17%,以单次剂量错误最多,其它包括药品数量错误、用药途径错误。如:患儿年龄1个月,头孢克洛干混悬剂每次0.0625g录成0.625g/次(5包),3次/d;患儿年龄1岁,肺力咳合剂5mL/次录成50mL/次,3次/d。键盘输人不慎,VC片总量9片录成了90片,每次1片,每日给药l次;对最小拆零单位不熟悉,如患儿年龄14岁,蒙托石散剂2包/次,2次/d,总量却开了l包等等。 药物滥用共351例,占错误处方的6.01%,主要表现为抗菌药物的滥用。抗菌药物的不合理联合用药使细菌产生耐药,加重药物的肝、肾损害,造成正常菌群失调等问题。所以抗菌药物的联合用药应严格掌握用药指征,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证、作用原理及禁忌证,合理配伍。在抗菌药物的使用时应考虑选择的药物品种、剂量、用药时间、给药途径、疗程是否与患者的感染状况及其生理病理状态相适宜,要严格掌握合理用药的原则和指征[2]。 其他不合理用药配伍禁忌、药物浓度过高、禁忌用药、频率错误共625 例,占错误处方的10.72%。 4 讨论 本次研究中,录人错误的处方占总处方数的1.90%,占问题处方数的71.71%。只要处方录人时稍加注意并通过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系统就可以避免。本次统计的不合理用药处方是在正常审方过程中发现的,由于我院门诊药房工作繁忙,处方量大,药师没有足够时间认真分析每张处方并通过查找相关资料来仔细判断处方的合理性此结果低于相关文献报道的结果[3]。因此,计算机作为一种简便而迅捷的操作平台,完全可以凭借其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为医生们提供更好的服务。(1)在处方输入过程中,每输入一个药品,都会显示一个“重点提示”对话框,重点显示该药品说明书中所提及的禁用、慎用信息及注意事项等,并在必要时能链接检索到说明书全文[4];(2)加载处方审核系统系统自动审核所开药品的信息是否正确,出现配伍禁忌、不合理用药、用量超高或超低、给药途径及给药频次不适宜等现象系统会自动给出提示,可设计强制弹出需调整后再次确认的窗口,以提高用药安全。设置每个药品的可能用药途径、用法、用量,使用的年龄限制、限量,处方不完整的提示,重复用药的提示,特殊药品的特殊管理提示等等;(3) 对不符合要求的录入(如用法用量或用药途径与常规量有较大出人时),能及时弹出对话框提示,以便医生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选择,进一步确认后提交处方。医生在开具电子处方时,应尽量减少因粗心而造成错误,准确无误地输人处方内容,一旦发现错误处方,及时修改并重新签名;药师应把好发药关,对问题处方,应拒绝调配[5]。加强药师的综合素质药师除了学习本专业的知识外,还须学习临床医学、计算机、社交沟通能力等相关知识,才能高质量地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审核处方,发现处方中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并及时与医师沟通,改进用药方案。门诊药房调剂工作处在医疗过程的终端,一旦出现处方错误很难纠正,必须重复整个就医过程,给患者带来不便[6],出现这种情况时,工作人员必须耐心解释,合理引导,主动帮患者联系开方医生,在最短时间内帮患者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朱江华.计算机信息技术在药房应用中的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10,7(1):167—168. [2]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8. [3]余江平,谢婉容.对2万余张处方中不合理用药的分析[J]。中国药房,2001,12 (11):674. [4]孙琎,余小锋,王珏.门诊电子处方质量问题现状与对策[J]。儿科药学杂志,2007,13(5):38—39. [5]董玉霞,周慧。改进门诊工作的探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l,71:98—99. [6]陈维中, 袁欣, 万日义. 我院门诊药房新型调剂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 .中国药房杂志, 2005, 16(18) : 1384-1385.

电子处方管理

XX县中医院电子处方管理制度 各科室: 我院最新电子处方系统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请各科室按照执行。 一、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二、一般处方药品以七日用量为限,急诊处方不得超过三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我院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三、为保证医疗安全,医师处方要确保医师本人签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门诊部专职医师采用每日下班前集中手签方式,各病区医师采用即开即签方式手签处方,药房人员做好统计工作,如在规定时限内仍不签字者则视为不合格处方并按医院规定处理。 四、医师离开诊室时,要关闭电子处方系统,严防他人代为开药。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五、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与药房签名留样不

符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六、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医师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 七、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八、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药剂科及医务科检查处理。 九、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十、本办法为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及《临床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未明确说明的内容请参照我院有关文件内容执行。

《处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3 号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 2006 年 11 月 27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 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 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 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 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 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 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 的原则。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 1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 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 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 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 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 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七条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 量单位:重量以克( g)、毫克( 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 L)、毫升( ml)为单位;国际单位( IU)、

本院门诊电子处方点评与用药分析

本院门诊电子处方点评与用药分析 摘要】目的:通过对本院门诊电子处方进行点评总结和分析,提高药师审方水平,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法:抽取2012年10月-2013年12月医院门诊处方30000 张,对相关指标进行回顾性定量评价与分析。结果: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3.14种,抗菌药物使用率23.61%,注射剂使用率14.53%,不合理处方比例6.93%(2079/30000)。结论:采取多种处方点评干预措施,医师加强培训,药师严格 四查十对,进一步提高本院用药水平。 【关键词】电子处方点评用药分析合理用药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5085(2014)12-0038-02 为进一步提高门诊电子处方质量,减少不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 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1-2],本院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为了解处方点评对门诊电子处方质量和审方、发药的 影响,抽取本院门诊电子处方30000张,对相关指标进行回顾性定量评价与分析。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抽取2012年10月-2013年12月本院门诊电子处方(不包 括麻醉、精神处方)30000张。 1.2方法每周抽取两天的门诊处方,再从每天中随机抽取250张,合计每 月2000张,共30000张,按《规范》的要求,逐项填写处方点评表及不合理用 药项目表,对处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 2.1相关指标统计分析从抽取的门诊电子处方30000张的相关指标分析得出,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3.14种,抗菌药物使用率23.61%,注射剂使用率 14.53%,(电子处方药品通用名为100%,未列举),见表1。 2.2不合理处方分类构成不合理处方2079张,占抽查处方的6.93% (2079/30 000),见表2。 表1相关指标统计分析 2.3不合理用药分析 2.3.1不规范处方此类处方1326张,占63.78%(1326/2079),具体分析 如下:(1)处方前记中性别、年龄、临床诊断缺项、错误,共发现855 张,占 不合理处方的41.12%(855/2079)。这类处方数量多,尤其是儿科处方年龄和诊 断缺项或错误,会导致药师无法正确审查药品剂量。例:患儿,刘某,年龄,无,诊断,无。用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457g/ 片(1/2片po bid)+ 阿奇霉素 颗粒0.1g/ 包(0.1g po qd)+利巴韦林片20mg/ 片(40mg po tid)。(2)药品用 法无计量单位,此类处方共259张,占12.46%(259/2079),如氯化钾注射液1 支(1g/10ml× 支),用法:0.7ivgtt.;小儿解感颗粒1盒(2g×10袋/盒),用法:0.6 po tid等。(3)普通处方超7日量,此类处方133张,占6.40% (133/2079)。例:患者,女,31 岁,诊断:感冒。用药: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片(0.457g/片×6/盒)×30片,用法:1片po bid。说明本院大处方依然存在,个别 医生为了追求不当的经济利益,不但造成了资源浪费,也增加了患者的负担。(4)皮试药物未注明皮试结果,此类处方79张,占3.80%(79/2079)。药物过 敏轻者皮肤发红、瘙痒、丘疹等,严重者危及生命。因此,药师发药时,必须向

医疗机构电子处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电子处方管理制度 1.医院电子处方的开具,药品的调剂、保管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规定。 2.取得处方权的医师相应获得使用电子处方开具权,由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的开具,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具有调剂资格的药剂人员获得相应的电子处方调剂、审核权,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 3.电子处方的“前记”部分由挂号分诊处录入,要求录入人员要如实详细地将患者个人信息录入院内计算机系统,并建立医院的诊疗卡。不得采用冒名顶替的录入。 4.具有电子处方权医师必须使用自己的编号、密码登陆,开具处方时必须认真核对病人信息。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电子处方要与诊断相一致。 5.医师还要根据“十一项公卫”要求及时填写好健康档案和相关疾病登记以及随诊登记。 6.收费员必须按医生电子处方的医嘱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更改或手工录入其他收费项目,如需改动收费项目录,应联系处方医生修改确认后方可收费。 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8. 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包括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等内容。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9.药师对处方有质疑时,应当与门诊病历记录或医嘱核对病人信息、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并向开具医师询问、核实,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保存期按规定执行。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除电子处方外,必须填写相应特殊纸质处方。 11.严禁使用他人编号和密码登陆开具电子处方或调剂处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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