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北京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北京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北京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北京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59

(北京市统计局 2001年4月5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十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进行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现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市总人口

全市总人口为1381.9万人,与1990年7月1日0时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1.9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300万人,增长27.7%。平均每年增加2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4%。

二、自然增长

普查时点前一年,即1999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全市出生人口为8.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6.0‰;死亡人口为7.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5.1‰;自然增加人口为1.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

三、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17.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14.5万人,占总人口的87.9%,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人减少了0.3人。

四、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人口地区分布如下:东城区 53.6万人

西城区 70.7万人

崇文区 34.6万人

宣武区 52.6万人

朝阳区 229.0万人

丰台区 136.9万人

石景山区 48.9万人

海淀区 224.0万人

门头沟区 26.7万人

房山区 81.4万人

通州区 67.4万人

顺义区 63.7万人

昌平区 61.5万人

大兴县 67.2万人

平谷县 39.7万人

怀柔县 29.6万人

密云县 42.0万人

延庆县 27.5万人

五、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为720.6万人,占总人口的52.1%;女性为661.3万人,占总人口的47.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0,高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0。

六、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87.8万人,占总人口的13.6%; 15--64岁的人口为1078.6万人,占总人口的78.0%;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15.5万人,占总人口的8.4%。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个百分点。

七、民族构成

全市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22.9万人,占总人口的95.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9万人,占总人口的4.3%。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82.4万人,增长27.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7.6万人,增长42.5%。

八、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6周岁及6周岁以上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232.8万人,占17.5%;接受高中(含中专、职高等)教育的319.9万人,占24.1%;接受初中教育的475.3万人,占35.8%;接受小学教育的234.3万人,占17.7%(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受过大学教育的由9300人上升为16843人;受过高中教育的由18978人上升为23151人;受过初中教育的由30551

人上升为34391人;受过小学教育的由22579人下降为16956人。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指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58.5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由10.9%下降为4.9%,下降了6个百分点。

九、城乡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71.6万人,占总人口的77.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0.3万人,占总人口的22.5%。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1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上常住的人。

3、全市总人口中,包括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包括户籍人口中离京半年以上的人。

4、家庭户人口中,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全市人口地区分布数为各区县实际登记数;全市总人口中包括根据事后质量抽查推算的漏报人数。

6、文盲率是指文盲人口占15周岁及15周岁以上人口的比例。

7、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天津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天津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58 (天津市统计局 2001年4月2日发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00年进行了第五次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全市人 民的紧密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团结奋战、辛勤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胜利完成了第五次人口普查现场登记任务。经过全面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普查登 记质量全面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获取了大量的人口信息。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 全部资料的光电录入和计算机处理正在紧张进行。现将我市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 如下:一、总人口 2000年11月1日零时,在我市常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口总数为1000.88万人,与1990年7月1日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878.54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增加122.34万人,增长13.93%;平均每年增加11.8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7%。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03.17万户,人口为937.12万人,占总人口的93.63%,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3.09人;与1990年我市第四次人口 普查相比,家庭户平均户规模减少0.25人。三、年龄构成在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7.62万人,占总人口的16.75%;15-64岁的人口为749.93万人,占总人口的74.9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3.33万人,占总人口的8.33%。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7个百分点。四、性别构成全市总人口中,男性为510.24万人,占总人口的50.98%;女性为490.64 万人,占总人口的49.0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为103.99 。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03.63相比,性别比提高了0.36。五、民族构成全市总人 口中,汉族人口为974.50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6.38 万人,与1990年我市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7.72%下降为97.36%;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28%上升到2.64%。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总人口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90.15万人,占总人口的9.01%;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08.69 万人,占总人口的20.85%;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46.20 万人, 占总人口的34.59%;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50.53 万人,占总人口的25.03%。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 数据相比,平均每十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4668人上升到9007人;具有高中(含 中专)文化程度的由15908人上升到2085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379人上升到34590人;具有小 学文化程度的由29635人下降到25031人。全市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49.31 万人,文盲率为5.92%。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下降了5.68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地区分布 1.全市总人口在各区县的分布:和平区 32.23万人东丽区 45.13万人河东区 73.23万人西青区 44.26万人河西区 79.14万人津南区 42.61万人南开区 87.21万人北辰区 45.38万人河北区 64.56万人武清区 82.38万人红桥区 53.91万人宁河县 36.42万人塘沽区 56.16万人 静海县 54.75万人汉沽区 17.88万人宝坻县 65.19万人大港区 39.87万人蓟县 80.57万人部分区、县的人口规模发生了明显变化。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人口总量增长较多的区县有:南开区(+16.55万人)、东丽区(+15.53万人)、西青区(+14.27万人)、北辰区(+13.85万人)、河西区(+13.14

0506-内蒙古赤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赤峰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年6月3日赤峰政府网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开展了第六次人口普查[1]工作。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 日零时。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为4341245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51804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76801人,下降3.91%,年平均下降0.40%。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367201户,家庭户人口为416975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人减少0.4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33288人,占 51.44%;女性人口为2107957人,占48.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81上升为105.9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66534人,占15.35%;15-64岁人口为3350599人,占77.18%;65岁及以上人口为324112人,占7.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7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355733人,占77.30%;蒙古族人口为829824人,占19.1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 155688人,占3.5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50696人,下降4.30%;蒙古族人口减少9145人,下降1.0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6960人,下降9.8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807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2631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54469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346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409人上升为686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938人上升为 1442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5033 人上升为 3811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4577人下降为30716 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834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2427人,文盲率[4]由8.21%下降为3.19%,下降 5.02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人口数(人) 红山区 434785 元宝山区 325170 松山区 573571 阿鲁科尔沁旗 272205 巴林左旗 327765 巴林右旗 175543 林西县 200619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安徽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安徽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48 (安徽省统计局 2001年4月2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5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 人口普查,采用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在本地居住,户籍不在本乡、镇、街道,但离开户籍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计入本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数;户籍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不计入本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数内。 全省普查常住人口为5986.0万人(包括具有外省户籍且离开其户籍地半年以上的在皖人口,不包括本省户籍人口中流向省外半年以上的人口)。与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5618.1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常住人口共增加了367.9万人,增长6.55%。十年来,全省人口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向省外的人口规模扩大。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1666.6 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852.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7.78 %,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51人,比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的4.14人减少了0.63人。

三、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27.8万人,占25.52 %;15-64岁的人口为4012.5万人,占67.0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45.7万人,占7.45 %。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8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04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088.7万人,占51.60%;女性为2897.3万人,占48.40%。性别比(以女性人口为100)为106.61。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948.4万人,占99.3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7.6万人,占0.63%。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62.8万人,增长了6.4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5.17万人,增长了15.94 %,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05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137.5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456.4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1962.2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223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883人上升为2297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5037人上升为7625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9970人上升为32780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4701人上升为37342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数据 (1) 1.1年龄构成............................................................................................................................. 1 1.2教育程度............................................................................................................................. 2 二、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 . (2) 2.1各省常住人口及城市化率 ................................................................................................. 2 2.2各省人口教育程度及年龄、性别结构 ............................................................................. 4 2.3各省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 (7) 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数据 内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总人数1339724852人。2000年到2010年年平均增长率为0.57%。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1.1年龄构成 0-14, 16.60% 15-59, 70.14% 60-64, 4.39% 65以上, 8.87% 0-1415-5960-6465以上 图1:年龄段比例 图

广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州市统计局2011年5月1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27008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9943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57800人,增长27.74 %。年平均增长率为2.48%。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84370户,家庭户人口为100689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1人减少0.4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37247人,占52.26%;女性人口为6063553人,占47.7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70上升为109.4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56396人,占11.47%;15-64岁人口为10403534人,占81.91%;65岁及以上人口为840870人,占6.6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4207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9114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58845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9710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 报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05 2010年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辽宁省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 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 段的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 9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234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693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8294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364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6 182人上升为1196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3205人上升为1478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0082人上升为4532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9778人下降为21407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4369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76305人,文盲率[5]由4.76%下降为1.93%,下降2.83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

2019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

---------------------------------------------------------------范文最新推荐------------------------------------------------------ 2019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 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中国政府网2019年5月6日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9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进行人口普查是制定政策的需要。人口普查是国家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人口普查资料是制定人口政策的依据和前提。通过人口普查,了解我国各种文化程度人口的比重,就可以制定教育政策;了解各行业人口的分布,可以制定人口的就业政策;摸清就*业人口的行业分布,可以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提供科学基础。此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民族政策、老年人口政策等等,都需要根据人口资料进行研究。可见,人口普查是国家制定社会、经济、科教等各项发展政策所必需的。没有准确的人口数据,我们很多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的制定,就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人口普查是21世纪发展的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是世纪之初的普查。2019年是我国“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又是我们确定“十二五”计划和新的远景规划的关键一年。在这个时候,开展人口,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对于制定 1 / 2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四川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四川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2-03-13 15:47 四川省统计局 关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2001年4月6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9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查难度相当大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编码和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普查登记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全省2000年11月1日0时普查登记人口为83290935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 二、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O时,在全省登记人口中,有家庭户24043795户,家庭户人口为79755773人,占登记人口的95.76%;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32人,比1990年的3.67人下降0.35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登记人口中:男性为43049340人,占51.69%;女性为40241595人,占48.31%。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98。 四、年龄构成 全省登记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8865397人,占登记人口的22.65%;15-64岁的人口为58220363人,占登记人口的69.90%;65岁以上的人口为6205175人,占登记人口的7.45%。 五、民族构成 在全省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9142643人,占登记人口的比重为95.02%;少数民族人口为4148292人,占登记人口的比重为4.98%。同1990年人口普查数相比,汉族人口比重减少了0.6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比重增加了0.64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在全省登记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2057647人;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6319366人;接受初中教育的24452863人;接受小学教育的357814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格式(区市县)

XX县(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X X 县(市、区)统计局 2011年5月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XX县(市、区))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市、区)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3]为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人,减少 %。年平均减少 %。 全县(市、区)户籍人口为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4547109户,家庭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减少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 %;女性人口为人,占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下降为。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人,占 %;15-64岁人口为人,占 %;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市、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doc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 我国政府于20xx年11月1 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范文一(陕西) 我国以20xx年11月1日0时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近3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和手工汇总任务。目前,人口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20xx年11月1日0时的常住人口为3605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3288 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317万人,增长9.6%,平均每年增加3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89%。 二、全省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如下: 西安市 741万人 铜川市 81万人 宝鸡市 367万人 咸阳市 483万人

渭南市 539万人 汉中市 348万人 安康市 267万人 商洛地区 239万人 延安市 206万人 榆林市 320万人 杨凌示范区 14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95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4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人,比第四次人口普查的4.1人减少0.5人。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0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5.0%;15—64岁的人口为24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9.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1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9%。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87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2.02%,女性为173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7.9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8.42。 六、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5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9.5%;各

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各省数据汇总

各省各市都有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来源: 国家统计局 中国总人口达13.397亿人 10年增加7390万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 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九、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川省统计局 2011年5月7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机器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804182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83290935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872735人,减少3.45%。年平均减少0.35%。 全省登记的户籍人口 [4]为89981705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25802326户,家庭户人口为7620665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2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0830945人,占50.77%;女性人口为39587255人,占49.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8下降为103.14。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644450人,占16.97%;15-64岁人口为57966205人,占72.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8807545人,占10.9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6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2.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50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5510249人,占93.9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907951人,占6.1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3632394人,减少1.12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59659人,增长1.12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江苏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江苏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50 (江苏省统计局 2001年4月12日发布) 国务院决定,在2000年11月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省的人口普查工作在全省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6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全省总人口为7438万人。 二、人口增长 全省人口,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6706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732万人,增长10.92%。平均每年增加7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1%。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省共有家庭户218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065万人,占总人口的94.98%,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3人,比1990年的3.66人下降了0.43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的人口中,男性为3766万人,占50.64%;女性为3672万人,占49.3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8。 五、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62万人,占19.65%;15-64岁人口为5325万人,占71.59%;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1万人,占8.76%。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7413万人,占99.6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万人,占0.33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722万人,增长了10.8 0%;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0万人,增长了62.37%。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291万人,占3.92%;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 970万人,占13.04 %;接受初中教育的 2705万人,占 36.37%;接受小学教育的 2446万人,占32.88%。 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474人上升为391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670人上升为1303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6426人上升为3637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4791人下降为32881人。 全省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469万人,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7.23%下降为 6.31%,下降了10.92个百分点。

2005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6年3月16日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底开展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的样本量为170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1%。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调查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快速汇总的全国总人口及其结构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总人口为130628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6583万人相比,增加了4045万人,增长3.2%;年平均增加809万人,年平均增长0.63%。根据调查数据推算,2005年年末总人口为130756万人。 二、流动人口 全国人口中,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 三、城乡构成 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6157万人,占总人口的42.9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74471万人,占总人口的57.0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3%;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的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0,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五、年龄构成 全国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20.27%;15-59岁的人口为89742万人,占总人口的68.70%;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08万人,占总人口的11.0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占总人口的7.6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个百分点,60岁及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问题解答之一 —关于普查登记时地址名称代码和 建筑物编号填写相关问题的说明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按照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每个普查对象要在现住地进行登记,属于人户分离的,同时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按照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实际所在普查小区和建筑物,填写地址名称代码和建筑物编号。对一些特定人口群体,登记时的地址名称代码和建筑物编号需要特殊处理。现就相关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地在组织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名称地址代码清单的确定工作时,暂无需考虑特定人口群体的地址名称和代码填写问题,要按照“地域完整覆盖并且有实际地域和人口”的原则,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核实确定的普查区名称地址代码清单以及实际划分的普查小区个数,统一整理、生成普查小区名称地址代码文件(标准地址码库),供登记填表使用。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武警机关负责登记填写普查表短表,并移交所在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需要,在标准地址码库中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800”开始,依次增一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800普查小区、第801普查小区。 (三)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由县级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负责登记填写普查表短表,并移交所在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根据需要,在标准地址码库中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850”开始,依次增一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850普查小区、第851普查小区。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福建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福建 来源:陕西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47 (福建省统计局 2001年4月28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近2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为3471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与1990年7月1日0时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05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466万人,增长15.51%。平均每年增加45.1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1%。 二、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福州市 639.42万人 厦门市 205.31万人 莆田市 272.87万人 三明市 257.28万人 泉州市 728.07万人

漳州市 458.25万人 南平市 281.57万人 龙岩市 268.31万人 宁德市 298.99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88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124万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53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3人减少了0.90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为178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4%;女性为1682万人,占总人口的48.4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6。 五、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99万人,占总人口的23.02%;15—64岁的人口为2445万人,占总人口的70.4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7万人,占总人口的6.54%。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413万人,占总人口的98.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8万人,占总人口的1.67%。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55万人,增长了15.3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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