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玮税收学原理PPT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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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1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1.1.1 税收的产生

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税收制度,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2800年间建立的。

我国税收的产生:《史记》:自虞、夏时,贡赋备矣。

演进过程

夏代,“井田制”;

商代,“贡”法演变为“助”法;

周代,“助”法进一步演变为“彻”法;

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初步确立起了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1.1.2 税收与社会公共需要

根据主体的不同,人类的需要可以区分为私人个别需要和社会公共需要。

私人个别需要的主体是普通意义上的社会成员,它具体包括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

社会公共需要的主要内容:

1、由不同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的需要;

2、由同一社会共同体内部不同个人或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的需要;

3、由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共同的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产生的需要;

4、由人的自身发展所产生的需要。

私人事务具体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要素的供给两个方面。执行者一般为家庭或厂商。

社会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卫社会和平、维持社会秩序、兴建公共工程和举办各种公共事业。

早期,社会公共需要较为简单,社会公共事务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兼职承担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需要的外延逐步扩张,社会公共事务也日渐复杂。原来由社会成员兼职执行的社会公共事务,开始改由一部分社会成员专职执行。

税收是与政府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有着本质联系的一种产品分配形式,它是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公共事务执行者发展演变为政府的过程中,为满足政府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而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形式中逐渐分化并独立出来的。

税收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

经常化的社会公共需要

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

独立化的经济利益主体的存在

1.1.3 人类文明的演进与税收的发展(我怎么看觉得不是很重要,不过这个看一遍就可以记住大概)

--原始文明时期的税收

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物质财富极度匮乏。基于崇拜的纳贡、建立在武力基础上的战利品以及基于集体活动的劳役是此时公共资源积累的主要方式。

--农业文明时期的税收

农业成为社会财富最主要的来源,税收主要依托于土地和农业,并始终受到农业生产有限性的制约。

在税收结构上主要以农业税收为主,税收征管也多以包税制为主。

--工业文明时期的税收

工业以及工业化衍生出的发达的商业和服务业突破了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束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财富。长期的经济增长,使税收的规模持续扩大,税收的征收方式也日趋复杂化。

--税收确立方式的变化:

-自愿贡献

“自由贡献”是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

还处于萌芽阶段,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请求援助

“请求援助”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

-强制课征

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取决于专制权。

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成熟形态的标志。

-立宪协赞

政府的税收活动,无论是开征新税、废除旧税,还是制定或修改税法,都必须以不违反宪法为原则,并经过民选代议机关的同意。

税收法定主义的确立,是税收进入立宪协赞阶段的主要标志。

1.2 税收的概念

1.2.1 西方对税收概念的界说

--早期西方社会对税收范畴的认识

托马斯·霍布斯:主权者向人民征收的税,不过是公家给予保卫平民各安生业的带甲者的薪饷。

科尔伯特:征税的艺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又使鹅叫声最小的技术。

孟德斯鸠:税收是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财产的安全或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

--近代西方社会对税收范畴的认识

亚当·斯密:作为君主或政府所特有的两项收入源泉,公共资本和土地既不适合用以支付,也不够支付一个大的文明国家的必要开支,那么这些必要开支的大部分,就必须取决于这样或那样的税收。

萨伊:赋税是指一部分国民产品从个人之手转到政府之手,以支付公共费用或提供公共消费。

瓦格纳:从财政意义上来看,赋税是作为对公共团体事务设施的一般报偿,公共团体为满足其财政上的需要,以其主权为基础,强制地向个人征收赋课物。

--现代西方社会对税收范畴的认识

巴斯特布尔:赋税是个人或团体为履行公共权力所进行的公共活动,在财富方面被强制分担的贡献。

塞里格曼:赋税是政府对于人民的一种强制征收,用以支付谋取公共利益的费用,其中并不包含是否给予特种利益的关系。

井手文雄:租税是国家依据其主权(财政权),无代价地、强制性地获得的收入。

西蒙·詹姆斯和克里斯托弗·诺布斯:税收是由公共政权机构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税收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2.2 我国对税收概念的界说

--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

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制订并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国家为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按预定的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征收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跟灰皮书一致的概念,我觉得背这个就行……)

--将税收界定为一种分配

政府为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对社会剩余产品所进行的强制、无偿的分配。

政府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无偿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这是灰皮书讲的税收的本质哦)

国家为满足一般的社会公共需要,补偿由此发生的社会公共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的对象和标准,占有和支配一部分剩余产品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1.2.3 对税收概念的基本认识

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在现代社会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政府征税依托的是公共权力并借助法律形式来进行。

从分配的角度看

政府以税收手段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资源,就是税收参与分配的过程,参与分配的最终结果表现为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财政收入。

从生产的角度看

政府是在社会分工中专门为社会成员提供其生产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经济部门,它在提供和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和费用。

税收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或者说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成本的补偿。

从交换的角度看

一方面政府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享用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社会成员也要向政府缴纳税款,这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社会成员以纳税的方式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交换。

--从“分配”角度界定税收

作为一个分配范畴,税收是分配形式、分配活动和分配关系的统一。

从现象形态看,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

从税收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看,它就是一种分配形式;

在实质上,税收体现出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公共权力为依托,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社会成员强制地征收而取得的一种不直接偿还的财政收入。

1.2.4 税收的形式特征

无偿性

形式上政府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就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产品。

税收的无偿性是就政府和具体纳税人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关系而言的。

就政府与全体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看,税收也体现出了一种互利关系,它具有整体有偿性。

强制性

任何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税收的强制性具体包括纳税义务形成上的强制性和纳税义务履行上的强制性两方面的内容。

强制性是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一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税收的确定性(规范性)

税收是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连续征收和缴纳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的确定性既能防止政府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政府获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1.3 税收根据(灰皮书上没有提,我觉得不是很重要)

1.3.1 税收根据

税收根据是对政府征税侵犯私人利益是否具有合法性作出的解释和说明。

税收根据要回答的是政府为什么有权利向社会成员征税或社会成员为什么有义务向政府缴税的问题。

1.3.2 西方的税收根据理论

公共需要说:主要代表人有法国的波丹和卜攸、德国的克洛克以及意大利的柯萨等。

人民具有某种公共需要,为满足这种需要,就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而要由政府履行相应的职能来增进公共福利,就要使其拥有一定的资财,从而人民就要向政府纳税,因而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利益说: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霍布斯和亚当·斯密、法国的卢梭和蒲鲁东。

政府征税的根据,就是政府维持社会秩序为人们提供利益的交换代价。“税收价格说”认为,政府的征税权利来自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提供了公共产品就必须以税收作为公共产品的价值补偿,税收就是政府为了补偿公共产品的成本,而向从公共产品中受益的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价格。

牺牲说: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萨伊、英国的穆勒和巴斯泰布尔等。

税收是国家基于公共职务活动的需要而向人民的强制课征,对国家而言是强制权的实施,对人民来说纯粹是一种牺牲。

其它学说:保险说、掠夺说、社会政策说、经济调节说

1.3.3 我国的税收根据理论

国家政治权力说

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总要凭借某种权力,国家征税凭借的不是财产权力,而是政治权力。

国家职能说

国家为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就必须以强制的、无偿的方式参与对社会产品的分配。

国家社会职能说

在社会正义范围内,参与分配的根据只能是参与生产;国家以执行社会职能为社会再生产提供必要外部条件的形式参与生产。

法律权利交换说

税收之所以存在除了国家的存在之外,还在于人民的权利需要得到政府的确认和保护;税收就是个人和企业获得各种权利而承担的义务并付出的一种费用,它是一种超经济的法权关系的经济体现。

1.3.4 对税收根据的基本认识

只有联系特定的经济体制来研究税收根据,才能使税收根据理论与现实结合得更紧密、也更具现实解释力。

市场经济就是利益经济,其等价交换的基本法则表现为利益的等价交换。

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在本质上要求政府模拟市场价格机制来征税。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完全可以将政府行使其职能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纳税人的纳税视为双方进行市场式的交换活动。

政府与纳税人利益的交换,是税收根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有表象。

1.4 税收职能与作用

1.4.1 税收职能

收入职能:

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则,通过征税的方式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占有部分社会资源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公平职能:

税收在取得财政收入的过程中,通过征与不征、多征与少征等方式,来影响和改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状况。

经济调节职能:

政府有目的地利用税收手段来影响和改变各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以使得他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符合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与此同时也保持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

1.4.2 税收作用

--税收无用论

是“非税论”在税收作用上的具体反映。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税收制度多次被简化、直至被取消。

--税收万能论

把税收视为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灵丹妙药”,主张用税收来解决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切问题。

进口调节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个人收入调节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和筵席税等税种就是在“税收万能论”思想的指导下出台的。

--辩证认识税收作用:税收作用是相对的、有限的。

税收自身的功能具有局限性。任何一个税种,其征税对象都是特定的,税收作用的发挥只能限制在征税范围之内,其作用对象也只针对特定的纳税人。

税收作用还受到征税深度的限制。税收的作用是通过税收负担水平的界定和调整来实现的,其力度受到纳税人缴纳税额的限制。

税收作用的有效性还有赖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或税收制度调整带来的税收负担变化的敏感性,有时纳税人对税收负担变化的行为选择使得税收作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可能限制税收作用的发挥。由于多方面的现实原因,税收制度在设计时就没有达到最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税收的作用必然也是具有局限性的。在现代社会,税收制度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在一定时期内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不能频繁地调整。即使要调整,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由此也决定了税收作用于社会经济存在着明显的时滞。

税收作用的发挥还要受到一定征管水平和税收成本的制约,离开现实的征管水平、不问税收成本,也是不可能使税收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的。

第二章

2.1 税收活动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1.1 税收活动主体的细分

纳税主体: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税收活动中,负有缴纳税款义务或实际承受税收负担,同时又独立享有相应权利的经济活动主体。

我们都是纳税人

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

在餐馆吃饭,餐费的5.5%是营业税及城市维护与建设税;

购买一件价格为100元的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

购买一瓶价格为100元的化妆品,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其中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市维护与建设税。

征税主体:征税主体是在税收活动中享有征税权利的行为方。一般只有政府才有权利征税。

用税主体:依照法律的规定使用税款的行为方,政府是税款的具体使用者。纳税人并没有真正将税款“给”政府,而是委托政府利用这些钱去组织资源,向他们提供市场上无法购买到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2.1.2 纳税人的权利

--纳税人宪法层面的权利

赞同纳税权:纳税人缴纳税款必须经过社会公众自己同意,没有纳税人的同意,政府是不能课税的。

政府服务权:纳税人享有从公共产品和服务获益的权利。

代表选举权:由纳税人选举产生真正能够代表其利益的民意代表。

税款节俭权:纳税人有权要求政府合理地使用税款、不得随意浪费的权利。

--纳税人税收领域里的权利

纳税人在税收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是其宪法权利的具体体现和进一步的细化。

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的权利:知情权、正当程序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免税权、申请退税权、陈述申辩权、复议和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权、请求回避权、举报权、申请延期申报权、取得代扣代收手续费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索取完税凭证权、索取收据和清单权以及拒绝检查权等。

2.1.3 纳税人的义务

依法纳税的义务(最基本的义务)

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免除纳税义务,也不得任意增设或变更纳税义务。

接受税务管理的义务

税务管理是确保正常的税收秩序和税收活动的开展的需要,主要包括依法进行税务登记、设置账簿、保管凭证、纳税申报、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等。

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

税务检查是预防、发现和处理税收违法行为,防止税款流失,维护税法尊严,营造公正有序税收环境的基本手段。

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

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提供直接纳税信息外,纳税人还应及时提供其它影响到纳税人纳税行为的相关信息,以便税务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的税收事宜。

2.2 税收活动主体的约束规则

2.2.1 制度的基本逻辑

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界定:用于支配特定主体的行为活动方式以及各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体系。(制度:典型的不重要的名词,考税收制度也不要解释制度是啥,下面说正式非正式制度的其实不用背,看明白就可以啦,但是税收制度这个名词解释一定要背)

正式制度安排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创造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它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

非正式制度安排

人们对他人行为方式的一种稳定预期,这种预期来源于人类的社会共同知识,它是在长期交往中自然形成并共同认可和遵守的,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

重新界定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在税收活动中规范和约束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和用税主体的行为及其相互间关系的一系列规则的总和。

2.2.2 税收正式制度安排

税收基本法是一个国家对正式税收制度安排中的根本性问题和共同性问题所进行的规范。

税种制度是政府以法律或法规形式确定的各种征税办法的总称,它是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税的依据,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准则。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征收活动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而建立的一套作为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制度安排。

政府预算实际上就是政府用税过程中的基本约束规则。

税收管理体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权限的制度,具体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行政权、税收司法权以及税收收入归属权的划分。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有关国家为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和协调处理跨国纳税人税收方面的其它事务,经过对等协商和谈判所缔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税收协议。

2.3 税收非正式制度安排

2.3.1 税收非正式制度安排概述

非正式税收制度安排对税收活动主体形成的是一种“软约束”。在现实生活中,非正式制度安排的稳定性非常强,它的改变不具有突变机制,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其滞后性也更明显。

2.3.2 税收观念(这些不是出题点,但是考到纳税人遵从度啊个税改革的影响啊什么的,还是可以往上写的。。)

税收观念:各税收活动主体在一定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支配下,对税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应有的作用和地位以及自己和他人在税收活动中的行为和相互间的关系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评价。

税收观念具体包括政府征税观念、公民纳税观念和政府用税观念等三个方面。

在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税收始终是统治阶级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工具和手段,因而税收总是与“横征暴敛”联系在一起,它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成了统治阶级向民众巧取豪夺的代名词。

在近三十年的市场经济的历史断层中,计划经济的非税实践,非但没能改造我国传统的、消极的税收观念,反而进一步扭曲了本来就十分模糊的税收观念。

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税收万能论”一度成为我国政府税收制度改革的主导思想。

现阶段,无论是政府的征税观念、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还是政府的用税观念,都与市场化改革这一大的制度背景极不适应。

2.3.3 税收惯例

随着经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市场经济成为世界各国经济运行的主体模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制度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趋同性。

国际税收惯例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税收关系时一种通行的行为规范,实质上包含了各国在国际税收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它往往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税收国际通例虽不具有太大的强制约束力,但其中沉淀了许多国家在以往的税收实践活动中的成功经验,遵循它可以节省许多成本。

在把税收惯例上升为正式制度安排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它与大的制度环境是否相适应。

2.3.4 其他相关非正式制度安排

几千年的历史沉积、三十年的计划经济实践和三十年的市场化改革,构成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非正式制度安排的主要源泉。

如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以儒家学派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集权主义传统与淡薄的法制观念。

第三章

3.1 税收原则理论的演变

3.1.1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理论

平等原则:每个国家的国民,都应尽量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有的收入的比例,缴纳赋税,以维持政府。

确实原则:每个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方式和数额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所有人了解得十分清楚。

便利原则:各种赋税征收的日期和方法,必须给予纳税者最大便利。

最少征收费用原则:(灰皮书节约原则)

一切赋税的征收要有所安排,设法从人民那里的征收,尽可能等于最终国家得到的收入。

亚当·斯密是最早明确、系统地阐述税收原则的经济学家。他从纳税人的立场出发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高度,它适应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发展的需要,从而成为当时各国税收制度的典范。从总体上看,斯密的税收原则仅仅是一套单纯的财政准则,而不是完整的税收原则体系。

3.1.2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

瓦格纳是德国19世纪社会政策学派的主要代表。

财政政策原则:政府征税的直接目的是取得财政收入以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税收收入的来源必须充分并有弹性。

(1)收入充分原则:当其它非税收入来源不能取得充分的财政收入时,税收收入应充分满足政府财政支出的需要,尽量避免产生赤字。

(2)收入弹性原则:税收要能适应政府财政需要的变化而相应地增减,尤其是当政府的财政支出增长或其它收入减少时,税收能够通过自然增收或法定增收来适应这种变化。

国民经济原则:政府征税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避免危及税源。

(1)慎选税源的原则:选择税源必须适当,应有利于保护税本,而不能伤害税本。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考虑,以所得为税源最好。

(2)慎选税种的原则:税种的选择应当考虑税负的转嫁问题,它关系到国民收入的分配和税收负担的公平。政府应尽量选择税收负担难以转嫁或者转嫁方向较为明确的税种。

社会正义原则:要通过政府征税来矫正社会财富分配过程中的不公平和贫富两极分化,从而达到用税收政策实行社会改革和缓和阶级矛盾的目的。

(1)普遍原则:一切享受政府提供利益的国民,都应当向政府履行纳税义务,任何人均不得因社会地位或身份特殊而减税或免税。每个社会成员均应分担税收负担。

(2)平等原则:政府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大小来征税,使税收负担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称。

税务行政原则:税务行政原则体现的是关于税务行政管理的要求。

(1)确实原则:税收法律要简明确实,纳税的数额、时间、地点和方法均应事先明确下来,不得随意变更,以避免征纳过程中发生曲解和误解。

(2)便利原则:政府征税手续要简便,在纳税时间、地点和具体的方式等方面尽量给纳税人以便利。

(3)省费原则:税收的征收管理费用应力求节省,同时也应减少纳税人因纳税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1.3 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理论(灰皮书没有)

财政原则:政府征税应保证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

公平原则: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公平,每个人都应承担合理的份额。

效率原则:政府应当选择对有效市场上的经济决策干预最小化的征税办法。税收的额外负担应该降低到最低限度。

政策原则:当将税收政策用于实现刺激投资等其它目标时,应尽量避免对税收公平的干扰。

稳定原则:税收结构应当有利于财政政策的运用,以便达到稳定与增长的目标。

明确原则:对税收制度应进行有效而不是专断的管理,应使税收制度为所有纳税人所理解。

省费原则:税收的征收管理费用,应在考虑其它政策目标的基础上尽可能地节省。

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是现代西方财政学集大成者。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理论与其提出并被广泛接受的现代财政职能理论是一脉相承的,两者在思想上体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它也较好地反映了现代西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

3.2 税收的财政原则

3.2.1 充裕原则(最基本的要求)

通过税收获得的财政收入能够充分满足一定时期财政支出的需要。

政府要选择税基宽广、税源充沛、收入确实的税种作为主体税种。税率应适当,过高的税率有时非但不能增加税收收入,反而有可能减少税收收入。要严格税收征管,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减免。充裕原则并不意味着税收收入越多越好,应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标准,从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的角度来评判税收收入的规模。 3.2.2 弹性原则

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间的比率。 公式中,ET :税收弹性 T : 税收收入 △T :税收收入增量 Y : 国民收入

△Y :国民收入增量

税收弹性系数的大小,具体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税收收入对经济变化的灵敏程度:

当E T >1时,表明税收富有弹性,不仅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发展而增加,而且税收参与国民收入

分配的比例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当E T =1时,表明税收收入与经济是同步增长的,此时税收具有单位弹性;

当0<E T <l 时,表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落后于经济的增长速度,这时税收收入的绝对量有

可能还是在增加,但税收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却在下降;

当E T =0时,表明税收收入对经济增长没有反应。

好的税收制度应当使税收收入富有弹性,以便无需通过经常调整税基、变动税率或者开征新的税种,就可以使得财政收入能与日益增加的国民收入同步或更快地增长,从而保证不断增长的财政支出的需要。

Y

Y T T E T //??=

我国1980年—2015年税收弹性系数(总结:通过不断的完善税制blahblah,我国的税收弹性已经在单位1上下波动,我国税收收入基本与经济增长同步)

年份税收弹性年份税收弹性年份税收弹性

1982 1.26 1994 0.56 2006 1.23

1983 0.90 1995 0.68 2007 1.36

1984 1.06 1996 0.85 2008 1.04

1985 4.60 1997 1.75 2009 1.14

1986 0.18 1998 1.82 2010 1.29

1987 0.14 1999 2.45 2011 1.27

1988 0.47 2000 1.67 2012 1.24

1989 1.09 2001 2.05 2013 1.27

1990 0.35 2002 1.57 2014 1.05

1991 0.36 2003 1.05 2015 0.96

3.3 税收的公平原则

3.3.1 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

税收公平原则:政府征税要使不同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横向公平:相同纳税条件下的同类纳税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

纵向公平:不同纳税条件下的纳税人,应缴纳不同的税。

无论是横向公平,还是纵向公平,都代表着一定的价值判断。

3.3.2 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承担的税收负担,应当与其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受益程度保持一致。

受益原则的细化:

一般受益原则:每个纳税人缴纳的税收应当与他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相一致。

特定受益原则:受益原则难以普遍实行,只限于某些特定的场合。

间接替代征收原则:直接衡量纳税人从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中得到多少利益,存在技术上的困难,所以在许多场合下,人们都以间接替代的方式来实现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既考虑到政府为什么要征税,又考虑到政府财政支出用于哪些项目,从而直接把纳税与受益、税收和政府财政支出联系起来。

受益原则局限性:

受益原则在现实中的应用,受到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固有的共同消费性的限制。受益原则也无法解释政府的转移性支出。税收负担按受益原则进行分配,在总体上是行不通的,这也意味着按受益原则征税,只能解决税收公平的部分问题,而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3.3.3 支付能力原则

支付能力原则要求按照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者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支付能力大者多纳税,支付能力小者少纳税,支付能力相同者负担相同的税收,支付能力不同者负担不同的税收。

支付能力原则的运用,必须解决如何测度支付能力或负担能力的标准问题。

客观说:应当以纳税人拥有财富的多少,作为测度其支付能力的标准。

(1)收入:收入体现了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对经济资源的支配权,它决定了纳税人在特定时期内的增添财富或增加消费的能力。

(2)财产:纳税人可以利用既有的财产来获取收入,纳税人通过遗产的继承或财产的获赠而增加的财富拥有量,同样可以增强其支付能力。

(3)消费支出:消费支出体现着纳税人对经济资源的实际使用或占有。

主观说:政府征税使纳税人的货币收入和满足程度减小,即纳税人牺牲了效用,因而对纳税人支付能力的衡量,应以每个人因纳税而感受的效用牺牲程度为标准。如果政府征税使每个纳税人的效用牺牲程度相同或均等,那么税收便达到了公平,否则就不公平。

--绝对均等牺牲标准

不同纳税人牺牲的总效用量应是相等的。

不管纳税人收入的高低及其边际效用的大小,其牺牲的总效用量都应当是相等的。

--比例均等牺牲标准

不同纳税人因纳税牺牲的效用量与纳税前的总效用量之比应当是相等的。

--边际均等牺牲标准

每个纳税人纳税的最后一个单位货币的边际效用应当是相等的,因为当不同纳税人边际效用的牺牲相等时,从全社会来看各纳税人因纳税而受到牺牲的总量是最小的。

小结:在解决税收负担的公平分配时,支付能力原则没有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有机地联系起来,而仅仅只是从税收自身来孤立地考虑问题。

从实践的角度看,支付能力原则具有相当的可行性,而且也较受益原则更具可操作性,目前已在世界各国广泛使用。

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都不能单独解决税收公平问题。公平税收制度的设计有赖于两个原则的配合使用,现实税制应是受益税和支付能力税的立体结合。

3.4 税收的效率原则

3.4.1 税收效率原则的内涵

政府征税行为的影响:纳税人缴纳的税款+非税款形式的负担

税收效率要求国家征税活动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的有效运行,尽可能地缩小非税款形式的负担。

非税款形式的负担包括税收扭曲资源有效配置带来的效率损失以及征税过程中所耗费的征纳费用。

税收经济效率税收行政效率

税收与超额负担(2019考研真题……)

指的是政府征税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大于政府所取得的税收收入的部分,具体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净损失来衡量。

税收效应税收总效应=税收的收入效应+税收的替代效应

税收的收入效应:纳税人由于纳税而使可支配的实际收入随之减少,从而降低商品的购买量和消费水平。

税收的替代效应:纳税人因为政府的征税而改变在可供替代的经济行为之间的选择。

一种税之所以会产生超额负担,根本原因就在于替代效应。由于替代效应所产生的效用损失无法用税收及其收益来弥补,因而构成税收的超额负担。

一次总付税(总额税):只产生收入效应而不带来替代效应的税收。一次总付税是所有纳税人都支付相同水平的固定税。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在承认税收会引起效率损失的前提下,要求超额负担最小化。

税收效率与税收中性

税收中性:不产生替代效应的税收。

传统的税收中性原则要求税收除了使人们缴纳税款以外,不要再承担其他额外负担。

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税收所引起的超额负担最小化就是税收经济效率的主要内容(保持税收中性)。

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由于市场失效因素,这就要求通过征税来校正市场失效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不能保持税收中性)。

3.4.2 税收的行政效率

税收的行政效率: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来取得单位税收收入。

税收的行政效率具体可以用税务机关的征税费用和纳税人的奉行纳税费用两方面的指标来衡量。

税收学原理复习归纳

1、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都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2、税收产生的原因一是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三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的需要;四是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 3、税收产生的四个阶段 ①自由贡献时期。在奴隶时期,国家的赋税主要来自诸侯、藩属自由贡献的物品和劳力。从税收的法制观点看,这种以国家征税权和纳贡者自由纳贡相结合的方式所取得的税收,只是一种没有统一标准的自愿捐赠,还不是严格意义的税收,只是税收的雏形阶段。 ②请求援助时期。随着国家的发展、君权的扩大,财政开支和王室费用都随之增加。单靠自由纳贡已难以维持,于是封建君主设法增加新税。特别是遇有战争等特别需要,封建君主更需要开征临时税以应急需。当时,由于领地经济仍处主导也位,王权有一定的限制,课征新税或开征临时税,需要得到由封建贵族、教士及上层市民组成的民会组织的承诺。 ③专制课征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封建国家实行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君权扩张和政费膨胀,使得国君不得不实行专制课征。一方面笼络贵族和教士,尊重其免税特权,以减少统治阶级内部的阻力;另一方面则废除往日的民会承诺制度,不受约束地任意增加税收。税收的专制色彩日益增强。 ④立宪协赞时期。取消专制君主的课税特权曾是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内容之一。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废除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神权统治,实行资产民主制和选举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采取君主立宪制,还是采取议会共和制,一般都要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法治,国家征收任何税收,都必须经过立法程序,依据法律手续,经过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制定。君主、国家元首或行政首脑不得擅自决定征税,人人都有纳税义务,税收的普遍原则得到广泛的承认,公众有了必须依照法定标准评定课征的观念。 4.税收的基本概念 税收的定义: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2)现代社会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政府征税依托的是公共权力并借助法律形式来进行

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科目《433税务专业基础》税收学原理-一节至四节

第一部分税收学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权利中作为国家征税依据的是()。[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 A.管理权力 B.政治权力 C.社会权力 D.财产权力 【答案】B 【解析】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获取货币或实物,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2.下列说法中,规定具体征税范围、体现征税广度的是()。[中央财经大学2019研] A.税率 B.纳税环节 C.税目 D.纳税对象 【答案】C 【解析】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体现了征税的广度。 3.我国现行税制中,下列属于中央税的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研改编] A.资源税 B.车辆购置税 C.个人所得税 D.企业所得税 【答案】B 【解析】我国的中央税具体包括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A项,属于地方税;CD两项,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中央财经大学2013研,四川大学2016、2015研] A.事权的划分 B.财权的划分 C.收入的划分 D.税权的划分 【答案】D 【解析】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故其核心是税权的划分。正确地确定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收收入,对于恰当分配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之间

的财权和财力,调动各级政府管理税收的积极性,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等具有重要意义。 5.我国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与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9研] A.中央 B.地方 C.中央或地方 D.中央和地方 【答案】A 【解析】税收管理体制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力集中在中央,地方没有税收立法权。 6.德国财政学家瓦格纳指出,税种的选择应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尽量选择难于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税种,这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研] A.财政收入原则 B.国民经济原则 C.社会正义原则 D.税务行政原则 【答案】B 【解析】A项,财政收入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即税收的最基本的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B项,国民经济原则包括两项:①慎选税源原则,是指税源的选择应有助于保护

税收学原理税收学原理思考题参考答案

《税收学原理》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税收概念和中国税收概况 1.税收有那些主要特征? 答案提示: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均一性4个基本特征 2.税收包括那些基本要素? 答案提示:按照税收概念,税收涉及征收主体、纳税主体、征收客体、征收程度等内容,相应地其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管辖权、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 3.税收有那些主要类别? 答案提示: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3大类,一是流转税类(turnover taxes),二是所得税类(income taxes),三是财产税类(property taxes)。 4.为什么说“在法制社会中,强调税收的法律强制性不会导致征纳关系的紧张,反而有利于征纳关系的协调和民众纳税意识的培养”? 答案提示:因为征税方按税法规定的行为准则行事,纳税方就有安全感,产生被迫感、重负感的只是不按税法办事的偷漏抗税者。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状况下,否定税收的强制性、过分宣传自愿纳税只会使偷漏抗税更加严重。为了使征税成本降低,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自愿报税、纳税,但西方国家的税务管理实践证明,自愿报税的前提是对偷漏抗税的严厉惩处,是法律威慑和强制的结果,基于法治文化;也基于将偷漏税视为偷盗公共利益,将诚信纳税视为美德的信任文化。要做到纳税人自愿上门报税,还必须建立公平明确的税法体系,形成严格执行税法的执法、司法及中介代理组织,构造疏而不漏的税收信息系统,推行普遍的源泉控制办法,使纳税人的一切经营、收入情况都处于征收机关控制之下,同时征收机关的一切行为、政府对税款使用行为也在人民代表机构及法律、行政监督机关监督之下。这就是说自愿报税的税收文化环境的形成仍然有赖于强制性。强制性是税收的固有特征。5.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个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案提示:不正确。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产品无法定价,政府以税款建立行政机关、举办公共工程、提供公共需要到底给每一个纳税人提供多少利益无从计量,等价交换因而无从谈起。如果每个人从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中获得的利益可以计量,那么就完全可按商品市场通行的做法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没有必要建立这么复杂的财政税收制度。正是因为在公共产品领域无法进行等价交换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形式。否定无偿性、强调利益等价交换,对征税实践也会带来危害。如果贯彻等价交换原则,那么征税

税收学原理学习题及答案(1)

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 一、名词解释 1. 税收 2.征税对象 3.纳税人 4.税率 5.超额累进税率 6.减税、免税 7.起征点与免征额 8.税收体系 1. 税收: 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强制性的分配,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课税对象: 又称征税对象,即税收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 3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 税率: 是指政府征税的比率。税率是税收制度得的核心,反映的是对课税对象征税的制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 二、判断题 1?在税收的“三性”中,强制性是税收的第一性。(X )无偿性是第一性 2. 税收的“三性”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分配方式(主要是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的基本标志,是鉴别 一种分配方式(主要指财政收入)是不是税的基本尺度或标志。(V )税收的重要意义 3. 在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模式下,依据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税收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资本性公共产品而 筹资。公债主要为政府提供耗尽性公共产品而筹资。(X )税收主要为政府提供耗尽性公共产品而筹 资,公债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资本性公共产品而筹资 4. 税目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X )征税对象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5. 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要对征税对象全部数额征税。(V )起征点规定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要对征税对象全部数额征税 6. 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X )纳税人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税收负担 的人 7?当计税价格为含税价格,即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流转税额时,如果没有现成的含税价格,就需要组 成计税价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税率)。(X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税率) 8.在实纳税额与应纳税额相等,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与计税依据的数额相等时,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等;否则,则不相等。(V ) 三、选择题 1. 税收的形式特征,就是()。 A. 强制性 B.随意性 C.无偿性 D.规定性 2. 一般说来,税率形式有()。 A. 从价固定税率(比例税率) B.从量固定税率(定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定量税率 3. 一般说来,从价固定税率的形式有()。 A. 产品从价固定税率 B.行业从价固定税率 C.地区从价固定税率 D.幅度从价固定税率 4. 减税、免税具体包括()。 A. 减税 B.免税 C.起征点 D.免征额 5. 对于一个税种来说,按一种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被确定的纳税环节的多少,课征制度可以分为 ()。 A. —次课征制 B.两次课征制 C.多次课征制 D.每次课征制 四、简答题 1. 马克思主义常说的税收概念是什么?怎样理解税收的概念? 2. 什么是税收的“三性”特征?认识税收“三性”特征的重要意义何在?

税收学原理复习材料

第一部分 1.为什么说税收既是一个历史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 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②最早期的财政中没有税收因素 ③国家是税收产生的政治前提 ④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⑤税收是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 2.你身边有哪些社会经济现象属于税收范畴? 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就更多,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与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处不在。 3.“私有财产制度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这是否说明只有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的形式?怎样理解国家对国有企业征税的合理性?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来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国家和企业之间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4.就确立方式而言,税收的演进经历了哪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

有什么不同? (1)自由贡献阶段 ①征税原因:在人类从氏族社会步入奴隶社会后时期内,国王因公产收入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支出需求,便开始依赖于社会成员和被征服部落自由贡献的劳力和物品。 ②君臣关系: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社会成员贡献何物、贡献多少以及何时贡献,都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 ③意义:自由贡献阶段的税收,还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严格说来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2)请求援助阶段 ①征税原因:随着奴隶制国家王室费用和军事费用的急剧增加,仅靠公产收入和社会成员的自由贡纳已难以满足支出需要。 ②君臣关系:此时的税收不再是完全自发的由下敬上,而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也不再是完全随意的,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③意义:请求援助阶段的税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 (3)专制课征阶段 ①征税原因: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和封建社会初期,各国陆续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度和常备军制度,王权得到极度扩张,军费不断膨胀。 ②君臣关系:专制课征的税收是单纯的由上取下的关系。至于取什么、取多少和何时取,完全取决于至高无上的专制权。 ③意义:进入专制课征阶段,是税收开始从不成熟形态走向成熟形态的标志。

税收学原理教案上课讲义

《税收学原理》教学方案 课程名称:税收学原理 课程号:0030578 编写日期:2007年4月 导论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应使学生对的税收理论有初步的了解。 二、教学要求 了解西方学者关于税收一些理论;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税收理论;了解本书的研究方法;理解和掌握中国现代的税收理论体系。 三、教学实数:1个课时 四、教学重点: 1. 马克思、恩格斯的税收理论 2. 构建中国的税收理论体系 五、教学难点 1.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构建中国的税收理论体系 六、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自学并讨论。 七、主要参考书目: 1.阮宜胜著:《税收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修订版 2.黄甫生刘凤健主编:《政治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 3.孙翊刚主编:《中国财政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 4.扬斌主编:《税收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5.陈永良编著:《外国税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八、作业: 1. 如何构建中国的税收理论体系? 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应使学生掌握税收的概念、基本特征及税收的基本术语。二、教学要求 理解并掌握税收的概念;重点掌握税收“三性”的基本特征;对税收的基本术语有所了解。 三、教学时数:2个课时 四、教学重点 1.税收的概念及解析 2.税收“三性”的基本特征 3.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比较 五、教学难点 1.税收概念的解析 2.对税收“三性”基本特征的认识 六、教学方法 课堂讲解;提问。 七、主要参考书目: 1.阮宜胜著:《税收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修订版 2.扬斌主编:《税收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3.陈永良编著:《外国税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八、作业 1.什么是税收?怎样理论税收的概念? 2.怎样评析作为税收概念的“税收价格”? 3.什么是税收的“三性”特征?怎样认识税收的“三性”特征?认识税收“三性”特征的重要意义何在? 第二章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税收是怎样起源的及其发展的过程,了解新中国税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 二、教学要求 了解税收的产生的原因;了解中国税收的发展历程;了解西方国家税收的发展过程。 三、教学时数:2个课时

税收学原理 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每题的考中几率约为14.8%】 1. 税收: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预定的对象和标准,非惩罚性的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分配的一种方式。 2.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税法规定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3.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和单位。 4. 征税对象: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 5. 税率:纳税人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关系与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6. 边际税率:是指课税对象数额的增量中税额所占的比率。 7. 政府剩余: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通过组织与管理经济社会活动所增加的社会财富。 8. 外部性: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9. 税收原则:国家设计税收制度,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 10. 能力原则:根据各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1. 最小牺牲:全体纳税人因纳税所直接牺牲的效用最小,即全社会所获得的效用最大。 12. 税收的社会公平:税收应该在社会和政治意义上满足公平的要求,通过税收手段妥善协调社会上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政治上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13. 税收的效率原则:以尽量小的税收成本取得尽量大的税收收益。 14. 税收的经济效率:它要求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损失最小。 15. 税收的额外负担:指政府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产生了负面影响,干扰了纳税人正常的经济决策,从而引起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16. 税收职能:是税收这一分配范畴本身固有的和经常起作用的职责或功能。 17. 税收的调节职能:指税收在取得收入的过程中,通过改变社会成员占有社会产品份额,影响其经济利益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功能。 18. 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受的税收调节或效用。 19. 收入效应:指税收减少了纳税人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导致商品生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效用一定发生变化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整理版

税收学原理期末复习提纲 一、名词解释。 1、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即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 称纳税主体。 2、税率:是税法上对征税对象或税目从价或从量规定的征收比率或征收额度。 3、起征点:即征税对象数额达到开始征税的起点,亦称起税点。 免征额:即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4、社会契约论:主张国家是通过人民或者是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而建立起来 的。 5、租庸调:是以田、户、身为课税对象,以人丁为本的一种课税制度。 6、摊丁入地:就是丁银摊入地亩征收。 7、公需说:国家的职能是满足公共需要和增进公共福利,这一职能的实现需要税收来提 供物质资源,故此,税收存在的客观依据就在于公共需要或公共福利的存在。 8、义务说:国家是人类组织的最高形式,个人依存于国家,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就应有征 税权,人民纳税是应尽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例外。 9、牺牲说:税收对于国家是一种强制征收,对于人民是一种牺牲。 10、外部性:指的是企业或个人强加于市场之外的其他人的成本或效益。 11、受益原则:认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12、能力原则:是根据个人纳税能力的大小来确定个人应承担的税收。 13、税收弹性:在财政需要增加支出或是税收以外的收入减少时,税收应当能基于法律增 加或自动增收。 14、税收收入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变化率与经济变化率之间的比率,反应税收收入对于经济增长的灵敏度。用公式表示:Er=(T/T)/(Y/Y) 15、税收影响点 16、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的反应,即通常所说的税收调节作用或效应。 17、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不改变纳税人的经济决策。 18、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减少了纳税人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导致商品生产量的减少和消费水平的降低。 19、税收的乘数机制:在一个存在资源闲置的经济中,政府可以通过减税来刺激消费需求,极大地增加产出,即税收的变动使产出呈倍数变化。 20、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纳税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通过变动价格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的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 税负归宿:是指税收负担通过转嫁的最终落脚点。 21、税收资本化:又称资本还原,是指在一项资产出售时,买主会将课预见的未来应纳的税款折成现值,从所购商品的资本价值中预先一次性扣除,商品交易发生后,名义上由买主按期纳税,而实际上税款以通过税收资本化由卖主负担。 22、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价格)为课税依据的一类税。 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单位(重量、面积、体积、数量等)为计税依据的一类税。 23、价内税:是指税金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金不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税种。 24、税收支出: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通过税收制度、税收政策

王玮税收学原理PPT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 1.1 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1.1.1 税收的产生 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税收制度,是古埃及在公元前3000-2800年间建立的。 我国税收的产生:《史记》:自虞、夏时,贡赋备矣。 演进过程 夏代,“井田制”; 商代,“贡”法演变为“助”法; 周代,“助”法进一步演变为“彻”法; 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初步确立起了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1.1.2 税收与社会公共需要 根据主体的不同,人类的需要可以区分为私人个别需要和社会公共需要。 私人个别需要的主体是普通意义上的社会成员,它具体包括生存需要和发展需要。 社会公共需要的主要内容: 1、由不同社会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的需要; 2、由同一社会共同体内部不同个人或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产生的需要; 3、由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共同的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产生的需要; 4、由人的自身发展所产生的需要。 私人事务具体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要素的供给两个方面。执行者一般为家庭或厂商。 社会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卫社会和平、维持社会秩序、兴建公共工程和举办各种公共事业。 早期,社会公共需要较为简单,社会公共事务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兼职承担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需要的外延逐步扩张,社会公共事务也日渐复杂。原来由社会成员兼职执行的社会公共事务,开始改由一部分社会成员专职执行。

税收是与政府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有着本质联系的一种产品分配形式,它是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公共事务执行者发展演变为政府的过程中,为满足政府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需要,而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形式中逐渐分化并独立出来的。 税收的产生和存在的条件: 经常化的社会公共需要 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 独立化的经济利益主体的存在 1.1.3 人类文明的演进与税收的发展(我怎么看觉得不是很重要,不过这个看一遍就可以记住大概) --原始文明时期的税收 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物质财富极度匮乏。基于崇拜的纳贡、建立在武力基础上的战利品以及基于集体活动的劳役是此时公共资源积累的主要方式。 --农业文明时期的税收 农业成为社会财富最主要的来源,税收主要依托于土地和农业,并始终受到农业生产有限性的制约。 在税收结构上主要以农业税收为主,税收征管也多以包税制为主。 --工业文明时期的税收 工业以及工业化衍生出的发达的商业和服务业突破了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束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财富。长期的经济增长,使税收的规模持续扩大,税收的征收方式也日趋复杂化。 --税收确立方式的变化: -自愿贡献 “自由贡献”是一种由下敬上的关系,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并不十分严格。 还处于萌芽阶段,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税收。 -请求援助 “请求援助”是先由上对下提出请求,再由下对上给予援助;下对上援助什么、援助多少以及何时援助,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的。 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税收的一些性质,但还不是很完备。 -强制课征

税收学原理教案

税收学原理教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税收学原理》教学方案 课程名称:税收学原理 课程号:0030578 编写日期:2007年4月 导论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应使学生对的税收理论有初步的了解。 二、教学要求 了解西方学者关于税收一些理论;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税收理论;了解本书的研究方法;理解和掌握中国现代的税收理论体系。 三、教学实数:1个课时 四、教学重点: 1. 马克思、恩格斯的税收理论 2. 构建中国的税收理论体系 五、教学难点 1.如何把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构建中国的税收理论体系 六、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自学并讨论。 七、主要参考书目: 1.阮宜胜著:《税收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修订版 2.黄甫生刘凤健主编:《政治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3月第一版3.孙翊刚主编:《中国财政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4.扬斌主编:《税收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5.陈永良编著:《外国税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八、作业: 1. 如何构建中国的税收理论体系? 第一章税收基本概念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应使学生掌握税收的概念、基本特征及税收的基本术语。二、教学要求 理解并掌握税收的概念;重点掌握税收“三性”的基本特征;对税收的基本术语有所了解。 三、教学时数:2个课时 四、教学重点 1.税收的概念及解析 2.税收“三性”的基本特征 3.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比较 五、教学难点 1.税收概念的解析 2.对税收“三性”基本特征的认识 六、教学方法 课堂讲解;提问。 七、主要参考书目: 1.阮宜胜著:《税收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2月修订版 2.扬斌主编:《税收学》科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一版 3.陈永良编著:《外国税制》暨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八、作业 1.什么是税收怎样理论税收的概念 2.怎样评析作为税收概念的“税收价格” 3.什么是税收的“三性”特征?怎样认识税收的“三性”特征?认识税收“三性”特征的重要意义何在? 第二章税收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一、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税收是怎样起源的及其发展的过程,了解新中国税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 二、教学要求

税收学课件-税收计算

【例8-1】某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当年实现增值税应税收入2000 万元,当期采购原材料1600 万元,当期购进固定资产400 万元(折旧期限5 年),当期计提折旧额80 万元,计算当期企业应交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 【例8-2】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60 万元的汽车修理厂 B.年不含税销售额90 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 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非企业性单位 E.年应税销售额600 万元的广告公司 【例8-3】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 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 【例8-4】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E.将外购的水泥用于本企业仓库的修建

【例8-5】依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是( )。 A.农业生产者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 B.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食用植物油 C.书店老板向应届大学毕业生收购二手书 D.商场销售的水产品罐头 【例8-6】根据现行政策,下列项目适用13%税率的有() A.报社销售的报刊 B.燃气公司销售的天然气 C.采矿企业销售的矿产品 D.果品公司批发水果 【例8-7】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每件商品不含税价100 元,每件商品发生的原材料按70 元计算进项税额抵扣。为促销可采用买10 送1、9 折销售和返现金10%三种方式。按销售10 件商品1000 元价格计算。 【例8-8】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年5 月发生以下业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 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 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 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 万元,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例8-9】卷烟厂销售雪茄烟300 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600 万元;以雪茄烟40 箱换回小轿车2 辆、大货车1 辆,计算此业务卷烟厂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务硕士(MT)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科目《433税务专业基础》税收学原理-五节至七节

五、简答题 1.国际税收协定内容。[中国人民大学2020研] 相关试题: 国际税收协定[名词解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研] 答: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确定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国际税收协定适用的范围 包括协定涉及的人的范围、税种范围、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等。 (2)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定义 ①居民。 ②常设机构。 (3)税收协定的冲突规范 国际税收协定中涉及的所得主要有四种形态,即经营所得(亦称营业利润)、投资所得、劳务所得和财产所得。当某一客体涉及两个国家时,判断究竟应由哪个国家行使征税权力,就需要运用冲突规范,在两个国家之间合理划分税收管辖权。税收协定范本中对各类所得都划分了征税权,规定了不同的征税原则,主要包括: ①不动产所得。 ②营业利润。 ③投资所得。

④资本利得。 ⑤劳务所得和其他个人所得。 ⑥财产。 (4)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两个协定范本都提出用免税法或抵免法消除重复征税,至于选择什么方法,可由缔约国在谈判和签订税收协定时自己决定。 关于税收饶让问题,两个协定范本都没有列入。但是,在许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都列有税收饶让条款。目前,我国签订的很大一部分税收协定也列有税收饶让条款。 (5)有关特别规定 缔约国之间为妥善处理税收关系,还需要在税务行政协助等方面做出一些特别规定,如税收无差别待遇、建立相互协商程序和情报(信息)交换等。 2.简述瓦格纳的财政原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研] 答:财政原则,也称为财政收入原则,是瓦格纳提出的四项基本税收原则之一,强调税收要能充足而灵活地保证国家经费开支的需要。瓦格纳认为,国家运用税收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财政。 财政原则包含收入充分原则和收入弹性原则。 (1)收入充分原则 收入充分原则是指赋税必须能够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瓦格纳认为,收入充分原则包含两个内容:①征收赋税是为了满足国家的经费开支;②当赋税以外的财源不能支付国家经费时,必须增加赋税。前者旨在说明筹集国家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目标,后者旨在说明赋税

税收学原理重点总结

1.总体综述要求能利用税收学基本原理提出、分析税制问题:这里自己掌握税收三原则和三性分析。(三 原则:公平、效率、财政,三性:强制、固定、无偿。) 2.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指负税能力相同的人应该纳相同的税,而纵向公平有两个含义,即同自 己的过去比较和能力不同的人应该区别对待做到公平。 3.税收成本:税收成本包括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由于来着两个概念和好理解,也很好瞎编,我就不解 释了) 4.额外负担:额外负担指政府征税不仅使纳税人付出了税款,还改变了纳税人的决策和行为,如果结果使 其境况不如税前,那么就产生了超过税收负担额的福利损失,这种福利损失就是额外负担。(这里理解时和税收的一些扭曲效应联合起来就容易多了,比如说欧洲正果的窗户税) 5.受益原则:这是公平原则的一种阐述,这指国家或政府必须合理使用人民缴纳的税款,应当在某个时候、 以某种方式使纳税人获得好处,以补偿纳税人缴纳税款造成的损失和牺牲,而人民应按个人从国家或政府公务活动中受益多少老缴纳税收,以资交换。 6.最优商品税理论和最优所得税理论:一言以蔽之,这两个鬼理论都是理论,对一国的税制结构实践意义 不大,注意一下商品税转嫁的影响因素和两税种的的意义,后面有说,此处不再累赘。(总之这里喜欢看就看,不喜欢就不看就瞎编吧,瞎编时用各种假设就行了) 7.税负转嫁和税负归宿:税负转嫁就是纳税人通过总总方式将法律规定由其承担的那谁业务变成他人承担 的过程;税收归宿指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或税收负担的最终落脚点。(税负转嫁类型现在还不知道的出去罚站去) 8.税负转嫁的影响因素:供求弹性,税种属性(财产税不易转嫁,商品税以转嫁),课税范围,反应期间 (短期易转移),市场结构。 9.一般均衡分析及局限性:一般均衡分析告诉我们分析税负归宿时还要考虑要素的可流动性、要素供给的 弹性等因素,还要谨慎对待某些司空见惯的政策主张,如:对奢侈品征高税。其使用范围和局限性都体现在其假设上:(一)关于保持规模收益和要素密集度不变以及替代弹性为一的假定;(二)关于要素完全流动和完全自由竞争的假设;(三)关于要素供给总量不变的假设;(四)关于消费者的偏好相同、不产生任何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假设。这里还需要注意一下,一般均衡分析多采用同期变量,是个静态模型,且基于封闭经济与个人年收入,放到全球化经济与持续性收入,结果或出现很大不同。 10.税收弹性:指税收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简称税收弹性,即税收增长弹性=税收增长率÷GDP增长 率。 11.宏、微观税收负担:微观税收负担不想多说什么,宏观税收负担与个人的微观税收负担存在差异的原因 有行业,税负转嫁,再生产补偿不足,公共产品提供不足等原因。

税务硕士(MT)[专业硕士]考试专用教材-第二部分 税收学原理(中)【圣才出品】

第五章税收效应 第一节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 一、税收效应的概念 税收效应是指政府课税所引起的各种经济反应。 政府课税除为满足财政所需外,总是要对经济施加某种影响。但其影响的程度和效果如何,不一定会完全符合政府的最初意愿,纳税人对政府课税所作出的反应可能和政府的意愿保持一致,但更多的情况可能是与政府的意愿背道而驰。比如课税太重或课税方式的不健全,都可能使纳税人不敢去尽心尽力地运用他的生产能力。又如政府课征某一种税,是想促使社会资源配置优化,但执行的结果可能是社会资源配置更加不合理。凡此种种,都可归于税收的效应。 二、税收效应的分类 税收效应在理论上常分为正效应与负效应、微观效应与宏观效应、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中性效应与非中性效应等。 1.正效应与负效应 某税的开征必定使纳税人或经济活动作出某些反应。如果这些反应与政府课征该税时所希望达到的目的一致,税收的这种效应就是正效应;如果课税实际产生的经济效果与政府课税目的相违背,税收的这种效应就是负效应。 2.微观效应与宏观效应 税收的微观效应是指政府征税对纳税人的各种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效应,主要反映在税收

对纳税人的生产行为、消费行为、储蓄行为、劳动投入和投资行为的影响与作用。 税收的宏观效应是指税收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主要包括税收的平衡效应、协调效应、调节效应、稳定效应四个方面。 3.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 税收的收入效应,是指政府征税,不干扰相对价格,仅仅削弱纳税人的支付能力或减少其可支配收入,而不产生额外的效率损失。税收的收入效应是由于课税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改变了纳税人的预算约束,从而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 当相对价格由于政府征税而发生变化时,生产决策与消费决策发生改变,这种效应就是税收的替代效应。税收的替代效应一般会导致经济的低效率或无效。税收的替代效应是指由于课税改变了一种经济行为相对于另一种经济行为的相对价格和机会成本,从而引起纳税人用一种行为代替另一种行为,即税收引起的纳税人在经济行为间选择的效应。 4.中性效应与非中性效应 中性效应是指政府课税不打乱市场经济运行,即不改变人们对商品的选择,不改变人们在支出与储蓄之间的抉择,不改变人们在努力工作还是休闲自在之间的抉择。长期以来的一种流行的观点,即税收应保持中性,不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产生任何影响,这种观点被称为“税收中性观点”。 与中性效应相反,非中性效应是指政府课税影响了经济运行机制,改变了个人对消费品、劳动、储蓄和投资等的抉择,进而影响到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公共抉择等。 税收中性实际上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描述,或者说是建立完善税制的努力方向,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并不存在。税收作为国家强制和无偿占有社会产品的方式,总会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发生影响,对资源配置、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产生作用。也就是说,税收实际上是“非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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