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综合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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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5年x月x日修订本)

目录

1 编制目的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预案标识 (1)

2 适用围 (1)

3 名词解释 (1)

3.1 应急预案 (2)

3.2 应急救援 (2)

3.3 事故 (2)

3.4 安全事故 (3)

3.5 重大安全事故 (3)

3.7 预案响应级别 (3)

4 公司概况 (4)

4.1 基本情况 (4)

4.2 应急救援物资 (4)

5 危险性源辨识 (5)

6 厂区平面布置图和路线示意图 (6)

7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6)

7.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6)

7.2 应急救援组织系统框图 (6)

7.3 主要职责 (1)

8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3)

8.1 报警 (3)

8.2 通讯联络方式 (4)

9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4)

9.1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行动程序流程图 (4)

9.2 事故处理程序 (5)

9.3 安全事故书面报告和结案书面报告 (5)

9.4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

10 人员的紧急疏散与撤离 (8)

11 危险区的隔离 (8)

11.1 危险区的设定 (8)

11.2 周边区域隔离或疏导办法 (8)

12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与医院救治 (9)

13 应急救援保障 13.1 部人员保障 (9)

13.2 部器材保障 (10)

13.3 外部保障 (10)

13.4 消防设施配置图(见附图1) (10)

13.5 厂区和周围地区图 (11)

13.6 保障制度 (11)

14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1)

14.1 分级响应条件 (11)

14.2 响应程序流程图 (12)

15 现场恢复 (12)

16 预案演练和修订的管理规定 (13)

16.1 预案的演练 (13)

16.2 预案的修订 (14)

17 应急培训 (14)

17.1 对现场指挥人员的培训容 (14)

17.2 对各应急救援专业队的培训容 (15)

17.3 对员工的培训容 (15)

18 预案实施 (15)

附件 (16)

1 编制目的

1.1 编制目的

为更好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为避免危害人身安全和造成财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遇险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增强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疏散能力,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和紧急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能在事故发生后得到迅速有效的控制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2004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其它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XX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预案标识

公司生产环境中无危险物质,但可能由于生产活动中的因素可引发各种危险,该应急预案,包含对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体系的预防、准备、现场应急、恢复等过程指导的综合预案。

2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确定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名词解释

3.1 应急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或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评估了事故形式、发展过程、危害围和破坏区域的条件下,为降低事故损失,就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步骤,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计划和安排。

3.2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1)抢救受害人员;(2)控制危险源;

(3)保护群众;(4)现场清消;(5)事故调查.

3.3 事故

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生产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意愿的,且表现出不利于实现目的的现象。

3.4 安全事故

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

3.5 重大安全事故

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造成职工人身重伤、死亡的事故;(二)重大火灾事故;

(三)重大交通事故;(四)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严重的恶性事故。

3.6 事故分类

3.6.1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职工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事故.

3.6.2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职工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含1万元)至10万元的事故。

3.6.3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9人或重伤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0万(含10万元)至100万元的事故。

3.6.4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3.7 预案响应级别

3.7.1 一级紧急情况

能被一个部门正常可利用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正常可利用的资源指在该部门权力围通常可利用的应急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等。必要时,该部门可以建立一个现场指挥,所需的后勤支持、人员或其他资源增援由本部门负责解决。

3.7.2 二级紧急情况

需要两个或更多的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该事故的救援需要有关部门的协作,并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3.7.3 三级紧急情况

必须利用城市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或者需要城市的各个部门同城市以外的机构联合起来处理各种紧急情况,通常政府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在该级别中,做出主要决定的职责通常是紧急事务管理部门。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做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需的各种决定。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应该由紧急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4 公司概况

4.1 基本情况

4.2 应急救援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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