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实施要求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要求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要求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

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

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第九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医护人员在标本采集完毕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采集者姓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字。

第十一条采集血标本须使用有批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输血器材,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用后消毒灭菌、毁型处理。

第十二条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三条受血者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十四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常规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五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六条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酶法、聚凝胺法、玻璃珠法和凝胶法等)。

第十七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十八条交叉配合试验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登记本上,并保存十年。

第五章血液的入库、核对、贮存

第十九条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第二十条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第二十一条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输血科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第二十二条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第六章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第二十三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患者病历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二十四条未办理用血申请手续的不得发血。

第二十五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输血(输血管理)

第二十九条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三十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三十一条血液制品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30分钟,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三十三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三十四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第八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三十五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三十六条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三十八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院相关职能部门。

第九章血液制品的输注时限

第三十九条所有的贮血冰箱应专门为保存血液设计。

第四十条一旦从输血科发出,全血、红细胞和解冻的新鲜冰冻血浆应该在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开始输注。

第四十一条如果不能在30分钟内输注,应该保存在得到认可的贮血冰箱中,贮血冰箱温度应该为2—6℃。

第四十二条血小板发出应立即输注,切勿在2—6℃贮血冰箱中保存。

第四十三条临床科室、手术室所有用于贮血的冰箱,应该每天进行温度监测和记录,以确保其处于2—6℃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临床科室、手术室没有适于贮血的冰箱,血液应该保存于输血科专用贮血冰箱中,直到开始输血前。

第四十五条血液制品一旦离开正确的贮存条件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第十章输血须知

第四十六条凡含有血细胞的成分制品,一般患者须提前一天预约,急诊患者可随时申请,特别危重患者可先电话申请,同时送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检查血型。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按输血程序申请。

第四十七条特殊血液制品(如:Rh阴性血、冷沉淀、血小板等),由于品种特殊保存期短,只能专血专用。临床医师须向病人或病人家属说明,记录病历并签字。血液没用过期输血科按医疗废物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上各项目填写应齐全无误,对于有输血史和妊娠史的要特别注明,字迹必须清楚易认,否则拒收。

第四十九条输血超过3天,再次输血时应重新抽取标本方可配血,再次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无禁忌后才能进行输血。

第四十二条取血时应携带患者病历,取血者和发血者应共同核对有关资料。取血必须系医护人员,否则不予发血。

第五十条手术预约时间改变、遇有输血反应或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均应及时通知输血科,以便更换预约时间和统计输血反应率。

第五十一条整个输血过程完成后,认真记录输血反应的有无,并及时将输血情况反馈输血科或记入病历。

第十一章成分输血

第五十二条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五十三条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第五十四条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注:儿科参照执行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1医生填写患者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输血同意签字单后,护士核对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家属同意书、采血样,并在配血单的指定处签名送血库备血。2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2.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历号、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3血液库存日期,库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过3W不能使用。 2.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2.5核对完毕在指定处签名。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血液种类、编号、血袋号及受血者姓名、病历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和医嘱。 5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6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道,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它药物。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7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化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9.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性检验。 9.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10输血完毕2h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h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11凡发生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还输血科保存。 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护理文书是指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由护士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及各项护理活动等内容的相关资料,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与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特制定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1各项护理文书记录应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书写内容应当与其他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和病重(病危)患者

2017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 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第九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医护人员在标本采集完毕后在输血申请单上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最全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成立输血管理组织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组成由主管院长负责,成员由输血科(血库)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3.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输血管理办公室在输血科(血库),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输血科(血库)主任兼任。 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化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合理、科学用血。 2.指导、督促、检查临床科室及输血科(血库)的输血工作。 3.审查临床用血计划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输血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5.调查、处理不良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性疾病。 6.协调和裁决临床用血的不同意见及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认定、惩罚。 7.负责对全员进行输血知识及相关法规的培训。 8.负责对开展的输血新技术、新项目及引进的新设备进行论证。 三、输血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1.按照卫生部行政部门要求,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的发展和管理。 2.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院内输血知识医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医院医护人员输血及输血管理水平。 3.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安全、合理用血。 4.积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新材料、新业务。 5.积极参与医院疑难、大量输血的知道与协调。 6.组织鉴定输血相关医疗纠纷(溶血反应、输血感染性疾病等)。 四、输血科(血库)的岗位职责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血库)。 2.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接受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 3.负责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并按计划领取所需全血、成分血。 4.做好全血、成分血的运输、贮存与质量观察。 5.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认真执行各项标准操作规程,保证输血安全。 7.认真做好输血前免疫学检查和消毒隔离工作,严防输血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8.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做好临床输血会诊。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019

目录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2) 二、临床用血评估、评价制度 (3) 三、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 (4) 四、输血前检查制度 (7) 五、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8) 六、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 (9) 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10) 八、紧急输血后上报制度 (12) 九、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3) 十、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14) 十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5) 十二、受血者标本采集和送检核对制度 (20) 十三、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21) 十四、临床输血危急值管理制度 (24) 十五、医院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26)

类别:输血科制度编号:BY-SX-001 题目:输血前告知制度修订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一、输血是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医疗手段,但鉴于目前血液采集与检测技术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输血所存在的风险。如输血不良反应有荨麻疹、寒颤及发热等;输血传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二、临床医师实施输血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选择的血液品种(详见临床输血告知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患方与经治医师共同签署),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方能实施输血治疗。 三、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班报行政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保存。门急诊患者的输血《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四、每次输血前均应实施输血前告知。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科主任批准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择期手术病人用血量预计大于2000mL以上者,提前2天送血样和输血申请单到输血科,并报送医务科审批。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

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本文来自检验地带网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在医院输血管理系统上逐项登记配血试验结果,并打印配血报告单。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涵江医院 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部 2014年11月3日

4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输血护理工作落实措施 输血查对制度 目录 四、 输血注意事项 五、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八、 输血器使用规定和流程 10 七、 输血反应处理报告制度 11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输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 2、护士应掌握有关输血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把关,保护患者、医院、供血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输血治疗安全。 3、严格无菌操作规程,签输血协议书,输血前准备、输血实施到输血副作用及对策各个环节,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严禁同时采集两个人的血标本。 5、取回的血液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6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仔细核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等,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浑浊及凝块等,核对无误方可进行输血。 7、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携病历共同到患者身旁核对,确认与配血报告单相符, 方可输血。 8、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 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并报告医生。 9、根据输血反应程度报告相关部门,积极展开检查、治疗和抢救,按要求妥善保管剩余血量。 10、严格按照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观察记录输血过程。 11、输血完毕将血袋用双层黄色塑料底捆扎,送输血科处理。 护理部 2014年10月25日修订安全输血护理工作落实措施 1、确认配血医嘱,按照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流程进行配血标本采集。 2、配血标本采集后,按照交叉配血标本送检流程送至输血科。 3、取血过程中,血袋要轻拿轻放,不宜震荡,不得在途中逗留或随意搁置血制品,以免破坏血细胞。 4、取回的血液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不得自行贮血。严禁将其他药物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修改)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总则 (2) 二、输血原则 (2) 三、输血申请 (2) 四、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3) 五、临床输血 (4) 六、特殊用血情况 (5) 七、输血科工作 (5) 八、用血管理 (7)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使我院临床输血走向科学、合理、安全的正确轨道,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广大医务人员应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对输血可能引起经血传播疾病和免疫不良反应要有明确的意识,对患者及其家属有义务进行预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传播的宣传,以及履行知情同意认可的告知义务. 2、加强对全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转变输血观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杜绝“安慰血、营养血、人情血”类性质的输血,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稀释及术中血液回收等方式的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避免因不规范输血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对输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对临床输血业务进行权威性的指导并对临床输血管理中的争议进行权威性的仲裁。 4、加强对输血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二、输血原则 1、负责医师根据输血目的,确定输用血液制品的种类和数量,减少不必要的输血,能用药物达到治疗目的的,坚决不使用各类血液成分

及制品。 2、输血指征掌握: 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三、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负责医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以上的负责医师签字同意后(急诊除外),连同受血者血样按医院输血申请管理要求送交检验科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后,医师必须依法履行输血告知义务,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治疗同意书》填写要规范,对同意书上的项目要全部准确填写,对输血前检测(HIV、HCV、HBV五项、ALT)签字时未进行检测的要在送输血科的《输血申请单》中注明,输血科将用、备血标本进行以上检测,同时《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要标明“已抽标本送检,结果见后附检测报告”。输注全血或一天用血量1600ml以上要医务科批准方可申请,才能备血。 4、申请单必须由本院医生申请并盖章,进修医生不得申请血液;申请血液时必须有明确的输血指征并提供当天血常规检测报告数据。 5、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克什克腾旗中心血库无偿献血,由中心血库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临床输血及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及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指导本医院临床输血科室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执行日常工作。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积极推行成分输血,严禁输安慰血、搭配血、人情血,严格控制3单位以下少量红细胞制品的输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本医院应使用山西省卫生厅正式批准文号的单位供血,根据临床输血申请情况,定期向供血方报送用血计划,保持一定的储备血量。 三、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临床医生给患者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临床病情并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 四、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行输血治疗。 五、临床输血治疗前,临床医生应开具检查医嘱,对患者进行血常规(应涵盖RBC、HbPlt)、ABO正反定型、RhD血型初检与确认及RhD阴性患者的RhD阴性确认试验、不规则抗体筛选(有输

血史、妊娠史和短时间内多次输血)、凝血功能、乙肝五项、丙型肝炎抗体(HCV)、梅毒抗体(RPR)、艾滋病抗体(HIV)和谷丙转氨酶(ALT)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或家属)。? 六、交叉配血需两种以上方法,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 七、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严格执行临床输血审批制度,经审签后至少首次申请应连同血样本一起提前送输血科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少于8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应具备以上条件并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八、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紧急输血外,应至少提前一天向输血科递交输血申请单,特殊血液成分供血如洗涤红细胞、血小板、冷沉淀等,须提前预约。 九、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输血相关医护人员必须对临床输血全过程中的血液标本采集、输血科标本接收、输血相关检测结果审核前、血液及血液成分的接收、交叉配血试验、血液及血液成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与考核办法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 立建全各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授权各部门或科室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报,定期公布。 2、各用血科室输血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进行 考核、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与医师 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3、输血科负责临床使用全血、成份血的审核和发放,以年度为单位 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临床成份输血目标,每月、每季度、每年对临床用血 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4、医务处定期按科室随机抽取输血病历,对成份输血情况、输血符 合率、输血前评价及输血后疗效评价、大量输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全院公示,对血液制品使用不当的临床科室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 果计入科室和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用血资格,由医务处和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取用血权限。 6、开展临床输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医生法规知晓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生对成份输血指征,各种成份血的作用和适应症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计入医务人员年度考评。 7、全院年度成份血使用率>98%,输血适应症合格率 >90%。 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附件。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输血前ABO血型、 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检查病历医嘱、相关报告单,抽 检查项肝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 查输血科保存目艾滋病毒抗体检查是否齐全。 的输血申请单 输血申请前 输血申请 血液领取 血液输注 临床医师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掌握成份输血指征和各种成份血的作 临床合用和适应证; 理用血检查是否有过度申请,血液浪费现象; 是否有用血浆代替蛋白或扩充血容量的现 象。 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 患者知书》上是否全名签字; 情同意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是否入病历保 存。 输血科血液入库前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贮存。 血液申贮血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温度监测、消毒、 请、贮存微生物检验。 《临床输血申请单》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 申请单 确; 是否按规定采集受血者血样并按规定送交 填写 输血科备血; 是否符合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 取血 临床用血科室应当由专人凭取血单领取临 床用血。领血时要认真执行核对,核查合格 核对 后,双方签字。 核对 输血开始前是否按要求核查交叉配血报告 单,是否检查血液外观、包装,血袋标签记 制度 录;输血情况是否详细记入病例; 检查输血病程记录中是否包括以下内容:输 输血病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 程记录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 医疗、护理、输血科输血记录是否一致 输血反输血反应是否有记录;出现输血反应的病 应的处人,是否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病 理历首页是否有记录 抽查输血病历, 由输血管理委 员会成立的专 家组根据输血 指南进行评定 抽查输血病历 现场查看,查看 输血科相关记 录 抽查《临床输 血申请单》 抽查输血科交 叉配血报告单 现场检查,询问 病人或家属;抽 查护理输血记 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管理与基本功能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管理与基本功能 实验室信息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LIS)是将以数据库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与实验室管理需求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工具。是一类用来实验室管理和处理实验室过程信息的应用软件,一般涉及检验医嘱、条码打印、标本采集、运送、编号、信息录入、检验、结果报告整个检验过程,也包括了实验室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仪器设备与试剂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实验室设置模式与管理体制、管理机构与职能、建设与规划等。为了保证检验质量,提高管理效率,满足临床实验室管理规范,对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何管理基本要求进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 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管理 为了保证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安全何有效运行,必须对信息系统的运行进行有效管理,管理内涵涉及信息系统管理文件建立、安全管理等内容。 信息系统管理文件建立 临床实验室应根据本实验室所使用LIS何实验室管理实际情况编写适合本实验室德信息系统管理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可以是电子版,便于所有授权的操作人员使用,并便于在各实验场所获得,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程序文件 应对本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使用与维护,检验数据的采集、传送、处理、报告过程以及储存于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何文件进行管理,以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检验数据和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等内容进行文件化。 (二)作业指导书 信息系统作业指导书必须描述LIS德特点、功能及使用方法,能让操作人员充分了解LIS 德用途,并向相关操作人员提供LIS德技术性细节描述等相关知识和可操作性文件,包括操作方法德具体过程以及常见故障排除等,达到使用者按照作业指导书即可便利操作之目的。(三)文件审批何定期评估 信息系统管理程序文件何作业指导书应由实验室主管或指定人员审批生效后才能使用,并定期评估文件有效性。 信息系统安全性管理 信息系统安全性管理应该涉及计算机硬件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安全、数据使用安全等内容。(一)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性管理 1、信息系统使用授权为了充分保护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该对LIS的使用进行授权。LIS的授权应详细,应对接触患者资料、输入患者结果、更改结果、更改账单或改变计算机程序等人员进行授权。只有被授权的员工才能对计算机系统中的相关文件进行管理何更改,防止无关的或非授权的用户对其进行更改或破坏,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计算机和LIS。如果其他计算机系统(如药房或病历记录)的信息可通过实验室的计算机系统获得,应设有适当的计算机安全措施防止非授权获得这些信息及非授权进行更改。授权进入实验室LIS的人员应维护信息系统中患者信息的机密性。 2、应保护实验室内部和外部通过网络传输的数据,以免被非法接受或拦截。 3、LIS使用保护经授权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在不使用LIS时应及时推出。应规定LIS在无任何操作时自动锁定德时间,使用者需重新输入密码方能重新登录。 (二)计算机环境设施安全管理 1、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工作方便,保证其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有防火安全措施。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基本需要,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一、输血前准备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收入病历保存。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科/分管院长/院长或者院长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2、输血前检查:每次输血前完成各项相关检查,主要包括:血型鉴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乙型肝炎两对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爱滋病病毒抗体(HIV 抗体)、梅毒试验、疟疾、抗体筛检。 二、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3、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4、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的,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核贴好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可用编制条形码扫描核对。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确实掌握输血的各种指征。 二、输血前准备工作 (一)输血治疗前,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其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并载入病历。同一次住院期间多次输注同种血液制品时,可只在第一次输血(血液制品)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但需向患方说明并注明以后输血(血液制品)时,不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输注不同血制品时仍需按要求签署。 (二)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受血者输血前必须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与梅毒抗体的检测。 (三)用血申报和发放时间: 1.手术用普通类成分(悬浮红细胞、病毒灭活血浆)于手术前24小时预定;非手术用普通类成分(同上)小量用血即到即取。 2.洗涤红细胞、分装红细胞、冷沉淀,预订12小时后发放临床。 3.机采血小板、机采粒细胞、去白细胞全血,预订24

小时后发放临床。 4.RH阴性类的所有血液及成分预订48小时后发放临床(急症酌情处理)。 5.需大量输血(超过2000ml)的择期手术的术前备血,需提前72小时申报计划,以确保血液供应,并由主治以上(包括主治)医师核准后签字。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以上,要履行报批手续,由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字后,到医务部审批签字,送输血科备血。 (四)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对空缺项目由当事医师至输血科补填。 (五)每次输注任何血液制品(红细胞、血小板、血浆、冷沉淀),都应抽取备血标本(或有保留在输血科的3天以内的备血标本)。由医务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患者血标本,于每日10:30以前送交血库,择期用血者需提前1天(急症用血除外)。输血科与送血者当面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住院号及血标本等。 (六)每次输血前,医务人员持处方到输血科取血。 三、输血科发放血液时应附带《输血记录单》,与取血者认真核对受血者及供应者姓名、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等。凡存在以下情形,应拒绝领用。输血后,病房将《输血记录单》存入病历。(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中有明显凝块;(5)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 临床医师执行输血过程管理 (一)输血前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选择何种血液成份最合适。 (二)输血前告知:患者接受输血治疗享受知情权。医师应向患者和家属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可能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染疾病。征得患者和其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备血。无自主意识且无亲属签名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知情权应遵循的原则是:1输血是自愿的,患者有权拒绝输血;2患者有权知道输血的必要性,风险及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 (三)输血申请:主治医师须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并有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血(超过1600ml)、保存期短(7天内)的血和特殊血液品种(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送交申请单,以便向采供血机构预约(急诊除外)。申请单填写应完整、清晰。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主治医师以上签名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充,不得迁就。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ALT、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贴病例中。发烧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C以下方能输血。急诊输血时应尽快将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在申请单上标明“紧急”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创伤引起的急诊输血患者应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做经血液传播疾病指标的检测,准确记录采集血标本的日期及时间,申请单上注明“结果待报”,检验结果报告后入病例。(四)输血过程的监护:输血过程由护士监护。一旦出现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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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为了规范临床输血的管理,加强临床用血指导,使医疗用血更安全、更科学、更合理、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规定,特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结合我院临床工作实际及人员变更情况,改选组织机构成员,重新修订相关制度,现公布如下: 一、输血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于敦松 副主任委员:李东升 委员:郝毓海汪继黄程菊容高丽玲欧阳诗胜雷涛 刘冬梅王帆孙蓉晖 二、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临床血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定院内临床合理安全输血管理制度和临床输血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对全院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的发生。 4.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5.制定本院输血计划、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6.制定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规范性地促进输血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运用。 7.组织调查与输血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差错,提出预防或减少、杜绝其发生的措施和方案。

8.监测、分析和评估本机构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情况。 9.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和统计上报工作。 10.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及时整改。 11.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输血管理工作情况,持续改进输血工作,不断提高输血管理水平。 12.宣传《献血法》,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13.处理其他和临床用血有关的问题。 会议记录 2017年10月12日下午,在7楼会议室召开我院2017年第二季度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由李东升院长主持,全体委员会成员及检验科人员参会。 1.会议首先由检验科主任刘冬梅对2017年上半年输血工作进行总结:1)输血指征把握不明确。2)输血申请单填写不详细。3)血袋及输血不良反应卡返还不及时。4)蛇血前检查项目不完善。 2.护理部主任汪继黄:严格把握输血指征对于减少输血并发症、减少血源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降低死亡率、降低医疗成本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建议加强医护人员输血指征的培训。 3.妇产科主任程菊容:妇产科病人输血指征的严格把握,必须对每位手术患者的失血情况和体内血容量情况作出比较准确、全面的评估。为了能够准确评估失血量,必须对患者术前全身情况作出评估,包块患者的年龄、体能、营养及各脏器功能状态,尤其基础红细胞压积(Hct)和血红蛋白(Hb),便于对不同手术患者能耐受失血量的最大安全限量进行预测。 4.医务科李东升院长:为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我院已成立了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完善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临床血液、血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XXX医院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应做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等指标。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做好相应的预案工作。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条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临床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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