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臵能力,有效防范银行业信息系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包括:

(一)健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定期演练和评价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本机构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协调机制。

(二)明确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本机构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为目标,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

(三)预防为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分析和控制,并对风险指标动态、持续监测,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四)处臵高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应急处臵队伍建设,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反应快速、报告及时、措施得力、操作准确,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一)本规范所称重要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撑关

键业务,其信息安全和系统服务安全关系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权益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甚至影响国家安全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面向客户、涉及账务处理且时效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处理类、渠道类和涉及客户风险管理等业务的管理类信息系统,支撑上述系统运行的前臵机、客户端、机房、网络等基础设施也应作为重要信息系统的一部分。

(二)本规范所称业务服务时段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

息系统所承载业务对客户提供服务的时间。

(三)本规范所称突发事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

统以及为之提供支持服务的电力、通讯等系统突然发生的,影响业务持续开展,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应对的事件。

(四)本规范所称信息系统应急管理是指贯穿于整个信息系统生命周期中,通过风险防范、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以确保信息系统能够满足业务发展战略对业务连续性要求的管理。

(五)本规范所称业务影响分析是指分析业务功能及其相关信息系统资源、评估特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对各种业务功能的影响的过程。

(六)本规范所称剩余风险是指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后仍不能被完全消除的信息系统风险。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信息科技监管部门是银行业信息系统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其应急管理职责是:

(一)监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二)向上级部门报告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三)通报、发布银行业信息系统应急处理情况;

(四)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五)督导、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应急演练;

(六)维护银行业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通讯联络方式。

第六条银监会派出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并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应急预案,负责辖内银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考虑其业务和系统规模,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对本机构应急管理政策及其实施效果负有最终的责任。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领导、监督本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落实应急管理的分级授权制度和问责制度,研究确定应急处臵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为应急管理工作配臵充分的资源,定期听取风险状况分析、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现有应急管理政策重大修改等汇报,负责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披露等。

(二)风险管理部门应制订应急管理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审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机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应急处臵的预授权制度,定期分析风险状况和总结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效,履行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报告职责,履行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的报告职责等。

(三)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制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防措施、预警标准和应急策略,组织做好信息系统营运监测和维护,实施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臵,评估总结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及应急处臵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并整改,履行向风险管理部门的报告职责,定期组织信息系统应急演练,持续改进本机构信息系

统应急预案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部门应针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建立相应的业务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并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组建应急团队,在发生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及时实施专项应急处臵工作。应急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执行小组、支持保障小组。

(一)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会和高管层授权并由高管人员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等)和一级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是:

1.负责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过程控制;

2.明确新闻发布人,授权其在应急过程中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口径;

3.宣布重大应急响应状态的降级或解除;

4.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应急处臵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

(二)应急执行小组由业务管理部门、信息科技管理部门、运营部门等派员组成,对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其职责是:

1.实施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处臵工作;

2.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业务影响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3.收集分析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臵过程中的数据信息和日志;

4.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臵进展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

(三)支持保障小组由人力资源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公共关系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部门等派员组成,对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其职责是:

1.提供应急所需人力和物力等资源保障;

2.做好对受影响客户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3.做好秩序维护、安全保障、法律咨询和支援等工作;

4.建立与电力、通讯、公安和消防等相关外部机构的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

5.其他为降低事件负面影响或损失提供的应急支持保障等。

第三章突发事件分级

第九条突发事件依照其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分级。当突发事件同时满足多个级别的定级条件时,按最高级别确定突发事件等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1.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重要数据损毁、丢失、泄露,造成经济秩序混乱或重大经济损失、影响金融稳定的,或对公众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在业务服务时段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

(含)以上,或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6个小时(含)以上的突发事件;

3.业务服务时段以外,重要信息系统出现的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产生上述1至2类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1.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重要数据

损毁、丢失、泄露,对银行或客户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在业务服务时段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两个(含)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半个小时(含)以上,或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3个小时(含)以上的突发事件;

3.业务服务时段以外,出现的重要信息系统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产生上述1至2类的突发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1.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中断或重要数据

损毁、丢失、泄露,对银行或客户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突发事件;

2.由于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异常,在业务服务时段导致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达半个小时(含)以上的突发事件;

3.业务服务时段以外,出现的重要信息系统故障或事件救治未果,可能产生上述1至2类的突发事件。

第十条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事件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的变化,按照上述定义进行事件级别升级。

第四章风险防范

第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业务影响分析确定各项业务的信息系统恢复指标,主要包括:

(一)恢复时间目标(RTO):业务功能恢复正常的时间要求;

(二)恢复点目标(RPO):业务功能恢复时能够容忍的数据丢失量。

第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信息系统恢复指标和系统间的依赖关系,确定各信息系统应急响应恢复优先顺序,并系统化地识别信息技术资源风险,包括基础设施类风险、主机和硬件设备类风险、系统类风险、应用类风险、网络类风险等,以确保风险识别的全面性。

第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通过场景模拟、压力测试等手段验证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后,应评估已有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并加以改进。

第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防范措施对关键信息技术资源进行剩余风险评估,明确剩余风险的监测方法与预警条件,并将其纳入信息系统风险事件监测与预警体系中。

第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关键信息技术资源建立监测指标体系以及相关的日常监测与预警机制,对监测指标的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并定期测试与修订监测指标体系以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关键时点监测与预警机制,在重大业务活动、重大社会活动、信息系统重大变更等关键时点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并及时向业务职能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多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系统上线、系统升级、网络改造、设备更新等关键信息技术资源发生重大变更及业务种类和交易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识别、分析、控制风险,并更新剩余风险评估和风险事件监测与预警。

第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与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服务商,主机、网络、存储等重要设备服务商,系统集成服务商以及其他外包服务商签定服务水平协议,并对服务商的技术与产品政策、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发生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第五章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恢复时间目标(RTO)和恢复点目标(RPO),结合风险控制策略,从基础设施、网络、信息系统等不同方面,分类制定本机构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编制的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应包

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有关各方的分工和责任;

(二)说明重要信息系统的业务影响范围、恢复时间目标、恢复点目标、以及信息系统包括的系统资源,明确资源的物理位臵、设备型号、软件资源、网络配臵等关键信息;

(三)明确各类故障的诊断方法和流程;应急场景应至少覆盖电力故障、通信线路故障、火情水灾、治安、病毒爆发、网络攻击、人为破坏、不可抗力、计算机硬件故障、操作系统故障、系统漏洞、应用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各类与信息系统相关的故障;

(四)制定系统恢复流程和应急处臵操作手册,尽可能将操作代码化、自动化,降低应急处臵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五)明确应急恢复过程中的关键状态,并明确不同状态的沟通和报告内容及等级;

(六)明确应急相关人员的协调内容和沟通方式;

(七)明确系统重建步骤,确保信息系统恢复正常业务处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支撑信息系统运行的重

要外包服务的应急管理纳入其中,建立重要外包服务的专项应急预案,对于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设备、网络、系统集成以及其他外包服务商的技术与产品政策、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制定风险应

对措施,外包服务的应急预案应能够保障银行业信息系统恢复时间目标 (RTO)和恢复点目标(RPO)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确保其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当信息系统发生系统上线、系统升级、网络改造、设备更新、配臵参数调整等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并适时实施演练。

第二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年度信息系统应急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的时间、内容、依据、目的、负责人和相关配合机构等要素。演练计划应涵盖对应急预案各环节的检验,验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资源的完备性及应急人员的适应性。应急演练应做到全面演练和专项演练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系统范围内的应急演练。

第二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实施应急演练,并注意如下事项:

(一)以应急预案为基础,制定应急演练总体方案,并进行风险再评估,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二)应急演练内容应全面完整,涵盖信息系统的各类应急场景;

(三)严格控制应急演练引起的信息系统变更风险,避免因演练导致服务中断;

(四)应急演练应选择在非主要业务时段进行;

(五)应急演练完成后,应保证实施应急预案所需的各项资源恢复正常;

(六)定期对信息系统应急响应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其他业务相关机

构完成跨机构或跨行业应急演练。

第二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应急演练的过程中,对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的演练(如全系统范围的演练),应按属地监管原则,在实施演练前将应急演练计划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应急演练结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撰写应急演练情况总结报告,大型或重要的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和高管层。总结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和目的、总体方案、参与人员、准备工作、主要过程和关键时间点记录、存在的问题、后续改进措施及实施计划、演练结论。

第二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演练总结报告提出的

改进措施进行整改,及时修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审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条对于全系统范围的年度演练或跨机构和跨行业

的演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演练总结报告上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第三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应急演练的过程中,应根据审计、监管部门要求,将应急演练计划、过程记录和结果分析等归档。

第六章应急响应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本机构既定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臵,快速有效处臵突发事件。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董事会和高管层授权下负责突发事件报告,并指定专人为报告责任人。当报告责任人确定或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报备。

当多个重要信息系统同时受到影响时,按照受影响程度最高原则报告。

第三十四条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向银监会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级分支机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一)应急执行小组应根据既定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操作,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臵应集中于建立临时业务处理能力、修复原系统损害、在原系统或新设施中恢复运行业务能力等应急措施;

(二)对于应急预案没有覆盖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应急决策;

(三)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机构应急组织,组织协调机构内部进行应急处臵,并负责向监管部门报告应急响应情况;

(四)支持保障小组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为应急处臵提供场地、交通、通讯及其他后勤保障;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60分钟之内将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上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信息系

统应急管理部门,并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六)对造成经济秩序混乱或重大经济损失、影响金融稳定的,或对银行、客户、公众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突发事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即上报;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应急处臵重大进展情况及时上报

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直至应急结束。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每2小时将应急处臵进展情况上报,直至应急结束。

第三十六条上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书面报告内容应

包括突发事件时间、地点、现象、影响的业务范围、原因分析、后果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后续拟采取方案的建议、事件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他与本突发事件有关的内容,并在报告中重点明确需要银监会协调的事项。

第三十七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急协调需求,组织协调国家信息化管理、信息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电力管理等跨部门资源,统筹安排处臵工作。

第三十八条应急处臵中所有相关的信息和处理过程应进行严格记录,外部供应商的处理过程应有专门记录文件,如果涉及到保险理赔,中间过程和场景可用摄像设备进行记录。所有过程资料应由专人存档保管。

第三十九条应急处臵过程中出现异常或应急预案、决策方案失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上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给受影响的外部机构及重要客户,并将相关信息准确通报给相关设备及服务提供商、电信、电力等外部组织,以获得应急响应支持。

第四十一条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行业、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外发布信息,机构内其它部门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对外发表个人看法。

第四十二条重要信息系统恢复正常服务即为应急结束。

第四十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应急结束后,应针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门。总结报告应包括信息系统突发事件评估、处臵工作总结以及症结分析和相应建议等内容。

(一)突发事件评估应包括现象、影响范围、处理时间和过程以及造成的损失;

(二)处臵工作总结应评价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分析处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处臵工作的整体过程;

(三)症结分析和相应建议应分析突发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计划及相关建议。

第七章应急保障

第四十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长效的人员保障机制,确保人员能够胜任应急处臵工作。在人员保障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确保应急处臵人员具备应急工作必要的技术资质,定期组织人员培训以满足应急处臵的要求,并通过应急演练,保证应急处臵人员的熟练度;

(二)确保主、备岗机制的落实;

(三)确保主、备岗人员定期进行互换;

(四)避免一人兼过多的岗位。

第四十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有效的物质保障机制,确保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不会因物质缺乏而导致应急处臵中断或延长应急处臵时间。在物质保障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储备一定数量应急设备或物资,并确保物资供应渠道畅通;

(二)建立应急响应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与审批制度,确保应急响应过程中及时进行应急物资采购。

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机制,确保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不会因技术能力缺乏而导致应急处臵中断或延长应急处臵时间。在技术保障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应急事件预警平台,确保及时发现应急事件,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响应;

(二)明确相关厂商的技术支持服务水平,确保应急处臵过程中相关厂商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第四十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的通讯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响应通讯及时有效。在通讯保障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适时更新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联络人和联络方式;

(二)建立多种通讯渠道,避免单一通讯风险,并明确各通讯渠道使用的优先顺序。

第八章持续改进

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每年开展一次对突发事件风险防范措施的全面评估和审计活动,包括评估风险识别、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应急演练的全面性和及时性等,检验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并及时发现新的风险,改进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形成风险防范措施的持续改进。

第四十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每年开展一次对应急响应工作的全面评估和审计活动。评估范围包括应急响应的有效性、投入资源的充分性、突发事件报告的及时性等,确保应急响应持续有效。

第五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应急管理的策略、机制、方法、流程等不断完善,对应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整改。

第五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应急管理纳入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建立应急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范由银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依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及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印发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修订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1、单位概况 2、环境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2、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储备物资情况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主要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机制 1、应急准备措施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3、预警分级指标 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5、预警相应措施 七、应急处理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先期处理 4、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现场的恢复 9分级响应 10、指挥与协调 11、信息发布 12、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2、调查与评估 3、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财力保障 3、物资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6、治安维护 7、通信保障 8、科技支撑 十、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2、宣教培训 3、责任与奖惩 十一、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十二附则 1、名词术语 2、预案解释 3、修订情况 4、实施日期 十二、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笔录(范表)(见表3) 3、********************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技术流程(见图4) 4、********************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图(见图5)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事件的分类 突发性事件可分为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和非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二种。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可划分为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和疫情灾害。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指发生突发性地震、洪涝、雷击、火灾、风暴等形成的灾难。疫情灾害是指某地域暴发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传染疾病。自然灾害或疫情灾害往往带有突发性强,传播速度快,来势迅猛,容易造成金融风险,给银行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非自然突发性灾害事件属于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社会治安以及安全事故,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表现为以下四种: 一、金融案件类。如:贪污、挪用、金融诈骗、盗窃、抢劫银行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违法违规经营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类。如:金融挤兑事件、聚众围堵银行办公和营业场所、聚众上访、无理闹事、聚众罢工等治安案(事)件。 三、安全事故类。如: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重大设备运行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 四、持不同政见者、分裂分子、恐怖分子故意制造事端及其他突发事件。如:爆炸、凶杀、绑架、恐吓威胁、新闻造谣、诽谤等。 支行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防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当发现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盗窃案件时:

1、应立即制止盗窃案件发生以防事态扩大,并利用可行的手段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共同制服罪犯。 2、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简要说明出事地点和网点名称,同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3、安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保护现场,保留证据,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分析案情,为破案提供有关信息。 4、控制有关重点嫌疑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技防设施、录象资料、工作日志、安全员值班登记、出入人员登记等,以便办案时提问、查询、审阅。 5、待公安部门勘察现场后,及时清点被盗物资或损失资金。 6、一旦盗窃得逞,发现犯罪分子逃离后,应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搭载的交通工具等情况。 7、如发现犯罪分子对银行重要物资行窃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警,并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其终止犯罪,要注意留存证据,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为认定罪犯分子提供证据。 8、如发现有内部人员参与作案,应报告纪检监察部并协助查办。 9、事后,事发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被盗原因,查找漏洞,采取切实措施,防范类似盗窃案件的发生。 二、防抢劫案件应急预案 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应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打开报警器,及时取得附近单位(联防单位)和过往群众的支援,所(柜)长或靠近电话的员工应立即拨“110”报匪警,电话简要讲明该营业网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名称,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同附近派出所和支

某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XXX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2) 1.1目的及依据 (2) 1.2适用范围 (2) 1.3工作原则 (2)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2.1组织指挥体系 (3) 2.2职责 (4) 3预防和预警机制 (4) 3.1预防预警制度 (5) 3.2预警系统建设 (5) 3.3预警信息处理 (5) 4突发事件等级界定 (6) 4.1界定原则 (6) 4.2等级划分 (6) 5应急响应 (7) 5.1响应程序 (7) 5. 2信息报告 (8) 5.3处置措施 (10) 5.4新闻报道 (11) 6后期处置 (11) 6.1后续工作 (11) 6.2责任追究及处罚 (12) 6.3评估与总结 (12) 6.4奖励与表彰 (12) 7应急保障 (12) 7.1通讯保障 (12) 7.2文电运转 (13) 7.3技术保障 (13) 7.4安全保障 (13) 7.5人力资源保障 (13) 7.6应急演练 (14) 8附则 (14)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带给XXXXX银行的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带给邮政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某一地区(市、州、盟)、某一省(区、市)或全国范围的生产经营秩序或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邮政金融事件。 1.2.2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邮政储蓄机构、非法开办 邮政金融业务以及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2)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营业网点发生重大案件引发邮 政金融客户冲击、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及为其提供支持服务的相关 系统出现故障引发邮政金融秩序紊乱等金融突发事件; (3)因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XXXXX银行正常 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1.3工作原则 各省分行(包括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遵循统一认识,依法处置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到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 依法处置。

银行营业网点附属自助银行及ATM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营业网点附属自助银行及ATM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 一、预警预防 1、安排本网点员工和保安员,对附属自助银行、自助设备状况,ATM灯箱、插卡口、出钞口、密码键盘及防护罩等重点部位进行现场检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应以网点员工为主,检查情况录入网点内控自查系统。营业期间检查应以网点值勤保安为主。 2、加强客户宣传和引导。通过采取一定的宣传措施,提醒客户提高警惕,注意用卡安全,避免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 二、预想场景及应急处置 银行营业网点附属自助银行及ATM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银行营业网点组长应迅速分析判断有关情况,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指挥全体人员沉着冷静、灵活处置,及时报警、报告。 预想场景十六:发现异常 网点营业期间,网点员工在对附属自助银行、ATM现场检查中,发现ATM有张贴不明告示、出钞口被堵等不法分子作案的痕迹。 应急处置要点: 网点员工甲: 保护好现场,提示客户暂时不要使用该自助设备,立即向组长报告。

◆组长:(负责人) 1、接到报告后,应对自助银行、ATM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判断ATM确实被不法分子作案后,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网点相关人员。 2、立即向上级行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3、组织员工检查其他附属自助设备情况,保护好现场,提示客户暂时不要使用该自助设备。 5、回放、查看监控录像,锁定不法分子作案时间段。 6、安排人员打印交易流水,确定作案时间段内所有交易的客户卡号,并对交易卡进行分类,分出我行卡和他行卡,报送上级主管业务部门。 4、视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 7、待警方和上级部门人员到场后协助处置。 ◆资金护卫小组长和资金护卫小组:(柜员) 正常办理业务。 ◆疏散救助小组长和疏散救助小组:(安全员、保安) 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检查其他附属自助设备情况,保护好现场,提示客户暂时不要使用有作案痕迹的自助设备。 ◆网点保安员:(保安) 1、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后,配合组长检查附属自助设备情况。 2、划出警戒线,保护好现场,提示客户暂时不要使用自助设备。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2年修订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1、单位概况 2、环境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2、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储备物资情况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主要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机制 1、应急准备措施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3、预警分级指标 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5、预警相应措施 七、应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先期处置 4、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现场的恢复 9分级响应 10、指挥与协调 11、信息发布 12、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八、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2、调查与评估 3、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财力保障 3、物资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6、治安维护 7、通信保障 8、科技支撑 十、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2、宣教培训 3、责任与奖惩 十一、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十二附则 1、名词术语 2、预案解释 3、修订情况 4、实施日期 十二、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笔录(范表)(见表3) 3、********************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技术流程(见图4) 4、********************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图(见图5)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银监办发【2008】5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5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银行业信息系统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包括: (一)健全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定期演练和评价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本机构的应急预案和相关协调机制。 (二)明确职责。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本机构各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连续性为目标,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 (三)预防为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分析和控制,并对风险指标动态、持续监测,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四)处置高效。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反应快速、报告及时、措施得力、操作准确,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以下术语适用于本规范 (一)本规范所称重要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撑关键业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最新.doc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营业大厅营业期间遇歹徒抢劫应急预案 (一)营业期间歹徒持枪劫持人质抢劫应急预案。 1、柜面营业员应沉着冷静与其周旋,互相配合拖延时间,尽量分散歹徒注意力,并示意其他员工立即向110报警。 2、大堂服务人员或保安员伺机疏散其他客户,关闭营业厅大门,等待公安人员到场。 3、迅速将现金放入保险柜,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现场员工应劝导被劫持人员保持冷静,不要乱哭乱喊,以免激怒歹徒。 5、现场员工在公安干警到达前不要轻易行动,要不停地与歹徒说话,消除对方的紧张心理,尽量不要激怒歹徒,必要时可少量多次地按歹徒要求给予一定的现金,尽量拖延时间,以保护人质安全为主,我方人员不可随意出击,以免造成人质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 (二)营业期间歹徒利用催泪弹或施放毒气抢劫应急预案。 1、柜台营业员发现营业大厅或柜台上有不明气体的或雾状的现象很可能是迷魂类的毒剂,应立即报警。 2、柜台营业员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客户办理业务时手中

所拿物品不是纸张类应提高警惕,立即借故离开柜台,伺机观察,视情况而报警。 3、如营业室内有气体、烟雾等要立即用湿毛巾护住嘴鼻,迅速转移到其它房间,用手机立即报警。 (三)当歹徒用炸药等爆炸物品实施抢劫应急预案。 1、迅速按下110报警器,这时不要按惊吓式报警器,以防激怒犯罪分子。 2、耐心说服教育,要严密观察歹徒的情况、临柜人员拿好自卫工具。 3、尽量周旋拖延时间,等候公安机关救助。 4、当发现有炸药包放在柜台上时,看到冒烟,应迅速按下110报警器后,全体员工迅速卧倒。 5、当歹徒身上绑着炸药时,应立即按下110报警器报警,要注意观察歹徒的动作,是否准备拉导火索,当发现有冒烟的情况,应立即就地卧倒。 (四)营业期间发生歹徒挟持客户取款应急预案。 1、柜面营业员应沉着冷静与其周旋,互相配合拖延时间,尽量分散歹徒注意力,并示意其他员工立即向110报警。 2、大堂服务人员或保安员伺机疏散其他客户。 3、迅速将现金打散放入保险柜,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现场员工应劝导被劫持人员保持冷静,不要乱哭乱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重污染事故等。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现场指挥、救护组、警戒组、抢险组、通讯联络组、善后组组成。 3.1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3.2 医疗救护组 3.3 治安维护组 3.4抢险抢修组

4 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作出完善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4.2预防工作 (1)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的普查,掌握公司内危险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由于该污染而引发的事件以及对应方法和现今对该污染的处理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的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委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2) 1.1目的及依据 (2) 1.2适用围 (2) 1.3工作原则 (2)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2.1组织指挥体系 (3) 2.2职责 (4) 3预防和预警机制 (4) 3.1预防预警制度 (5) 3.2预警系统建设 (5) 3.3预警信息处理 (5) 4突发事件等级界定 (6) 4.1界定原贝S (6) 4.2等级划分 (6) 5应急响应 (7) 5.1响应程序 (7) 5.2信息报告 (8) 5.3处置措施 (10) 5.4新闻报道 (11) 6后期处置 (11) 6.1后续工作 (11) 6.2责任追究及处罚 (11) 6.3评估与总结 (12) 6.4奖励与表彰 (12) 7应急保障 (12) 7.1通讯保障 (12) 7.2文电运转 (12) 7.3技术保障 (13) 7.4安全保障 (13) 7.5人力资源保障 (13) 7.6应急演练 (13) 8附则 (13)

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带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带给邮政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某一地区(市、州、盟)、某一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全国围的生产经营秩序或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邮政金融事件。 1.2.2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大规模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邮政储蓄、非法开办邮政金融业务以及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 (2)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营业网点发生重大案件引发邮政金融客户冲击、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及为其提供支持服务的相关系统出现故障引发邮政金融秩序紊乱等金融突发事件; (3)因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引发的可能影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1.3工作原则 各省分行(包括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遵循统一认识,依法处置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到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

银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银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概述 第一条目的与宗旨: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可能给我行业务的正常进行带来的影响,健全我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实现危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 市银监分局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的、社会的因素或行为导致我行各项业务不能正常运营,或不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正常服务的事件。包括突发性存款挤兑事件;突发性计算机系统安全事件;违法违规经营引发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自然灾害及暴力行为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运营的事件等。 第三条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度保障、技术支持、权责明确、信息共享、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第四条 XX银行在XX市银监分局和XX银行XX省分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处臵我行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实行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处臵责任制。

第二节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六条 XX银行成立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行长任组长,副行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支行行长和市行机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七条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处臵我行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运行管理机构。 第八条 XX银行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在省分行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及XX银监分局的有关规定,行使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报省分行和市银监分局批准备案; (二)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类别,响应或启动不同类别的应急预案;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我行应急预案的执行; (四)组织日常的危机意识教育和演练工作; (五)对突发事件过程和应急管理效果进行后评价,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上报行领导; (六)研究和制定突发事件后恢复计划,督导突发事件后的业务恢复和重建工作; (七)落实省分行和XX市银监分局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县甚至全市、全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 第四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五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 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消除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排污、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减少大气污染,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达标。创建环境友好型项目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项目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应急组织职责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各作业队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备案; (2)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上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通信、报警及协调工作机制; (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项目部各部室协调、统筹工作; (4)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应急响应期间,由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各组织、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资协助组长进行救援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预防、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等四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预防组:由安质环保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等。

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银监发〔2009〕115号) 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对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启动程序,明确商业银行和银监会各监管部门及各级派出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有关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基于《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制定了《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商业银行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应参照《预案》制定本机构的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本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报告有序、准备充分。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应对原则 2.突发事件的分级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重大突发事件(II级)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3.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组织指挥体系 职责 银监会领导小组的职责 银监会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责办公室的职责 银监会派出机构的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 4.预警机制 预警监测体系 预警信息处理 5.应急响应 响应程序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级) 重大突发事件(II级)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响应程序流程图 信息报告 处置措施 舆论指导 6.后期处置及修订 1 总则 编制目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全

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分行正常经营秩序,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 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对我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保障我行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分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各司其职,把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保障银行根本利益和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分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应急处置的作用。 (三)快速反应,协同处置。从本行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分行工作特点,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统一指挥,部门联动,顾全大局。 二、组织体系 (一)分行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指挥组成员: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与纪检监察部、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事业部、个人银行事业部

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县支行包括支行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检查监督各应急组织、人员、物质准备和落实情况; 2.负责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工作; 3.对各类应急事件的重大处置措施(营业场所的关闭、业务工作的衔接、重要物品的封存转移、人员的疏散安置、对外请求援助等)进行决策; 4.重大新闻报道事项进行决策; 5.负责确定应急预案的停止执行,恢复正常生产; 6.协助公安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上报事故报告; (二)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实施处置工作时,组长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指定参与处置工作的成员部门,并可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指令相关职能部门设置技术保障、现场处置、法律顾问等咨询小组。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承担。 (四)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 第二小组、组长: 第三小组、组长:、 第四小组、组长: 第五小组、组长: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本精讲

附件2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建文)

博赛建安路桥第二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

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倪占南 成员:赵新亮、黄朝峰、张战伟、米斌、张川宝、许丽华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他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预防或最大程度的减轻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带来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 2 工作原则 1.2.1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银行业的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1.2.2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密。 1.2.3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1.2.4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展开处置,各部门、各机构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1.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我县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或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银行事件。具体包括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银行业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银行业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县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上高监管办事处(以下简称银监办)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监办领导小组),组长由银监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银监办3位员工组成。 2.1.2 银监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在银监办办公室(县人民银行办公大楼四楼)。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需要确定相关人员,承担情报信息、新闻报道、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等职能。 2.2 职责 2.2.1 银监办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统一领导和指挥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决定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 (5) 负责处置工作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2.2.2 银监办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各成员在银监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应急工作事务,并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完成银监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3 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银行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及ATM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的解决方案.doc

银行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及ATM突发事件预警预防、 应急处置方案 一、预警预防 1、安排本网点员工和保安员,对附属自助银行、自助设备状况,ATM灯箱、插卡口、出钞口、密码键盘及防护罩等重点部位进行现场检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应以网点员工为主,检查情况录入网点《ATM 机巡检登记薄》。营业期间检查应以网点安全值班员或值勤保安为主。 2、加强客户宣传和引导。通过采取一定的宣传措施,提醒客户提高警惕,注意用卡安全,避免落入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 二、预想场景一及应急处置 营业网点附属自助银行及ATM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营业网点组长应迅速分析判断有关情况,启动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指挥全体人员沉着冷静、灵活处置,及时报警、报告。 预想场景:发现异常 网点营业期间,网点员工在对附属自助银行、ATM现场检查中,发现ATM有张贴不明告示、出钞口被堵等不法分子作案的痕迹。 应急处置要点: 1、网点ATM机专管人员对异常事件应保护好现场,提示客户暂时不要使用该自助设备,立即向网点负责人报告。 2、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对自助银行、ATM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判断ATM确实被不法分子作案后,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总行保卫部。

3、网点负责人应组织员工检查其他附属自助设备情况,保护好现场,提示客户暂时不要使用该自助设备。 4、ATM机专管员应立即打印交易流水,确定作案时间段内所有交易的客户卡号,并对交易卡进行分类,分出我行卡和他行卡,报送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视情况拨打110报警电话。 5、保卫部应第一时间通知行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调阅查看监控录像,锁定不法分子作案时间段。 6、保卫部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到事发现场,协助网点、110处理事件。 7、将此次事件全过程、后果及影响的文字、图片资料备案,并上报行领导。 预想场景二:ATM案件 网点营业期间,安全值班员或保安员在安全巡查中发现一名(或多名)不法分子在网点附属自助设备上安装银行卡信息偷盗装置或暴力破坏自助设备意图窃取设备内资金,或接到监控中心值班人员通知:有不法分子正在网点自助设备上安装银行卡信息偷盗装置。 应急处置要点: 1、安全值班员或保安员发现情况后,迅速通知网点负责人;并上报总行保卫部。网点负责人应与保安隐蔽监视,在不清楚不法分子是否携带凶器的情况下,不要贸然靠近和采取行动;若确认不法分子未携带凶器的情况下,在可以制服不法分子时,果断用防卫器械围捕不法分子。

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重大突发事件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正常营运和信誉带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办法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 (一)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重大意外损失; (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干扰; (三)对本行信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造成人员伤亡; (五)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二)统一指挥原则。总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涉及的各级行须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三)最小损失原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应讲求经济效益,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保密原则。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 (三)审议成员部门提交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报告,指导、督促成员部门及相关支行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职责; (四)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置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 (五)依法处理原则。坚持依法处理,注意工作方法、手段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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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 适用范围 l.5 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组织机构图)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自然概况;地理位置;气象及水文资料;周围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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