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废水、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废水、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1. 0 目的

减少废水/废气的排放污染。

2. 0 范围

公司部门及相关管理处。

3. 0 程序

3. 1 废水排放

3.1.1 污水与雨水应分流排放。

3.1.2 食堂含油污水应经隔油池后排放。

3.1.3 严禁将装修、生活垃圾直接排入排水管。

3.1.4 污水井、化粪池应定期清理,以免堵塞。

3.1.5 清洁废水应排入污水井。

3. 2 废气排放

3.2.1 发电机排烟口应高于地面5米。

3.2.2 食堂油烟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排油烟机应定期清理,保持干净。

3.2.3 地下车库应定时排风换气,以保持地下室空气相对清新。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环保局 颁布日期:1991年02月22日 实施日期:1991年02月22日 失效日期 第一条为了掌握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控制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参照《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流动污染源,是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尾气排放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的一个方面,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之一。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一切有尾气排放的机动车都必须接受对其尾气排放的监测。包括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拥有、使用的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及其它有尾气排放的车辆。

第四条一切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单位都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有关的标准、技术规定。 第五条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的单位(检测场、站)、汽车排气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和技术培训。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经质控考核合格后,发放《机动车尾气准检证》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员合格证》等(有效期1-2年)。并对持证单位、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有权对持证单位检过的车辆进行抽测,其结果做为质量保证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机动车尾气监测网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是网络的业务牵头单位。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按《全国环境监测网络管理规定》实施。 在用汽车、摩托车排气污染的年检和路检按《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的分工是: 市(地区)和县级环境监测站是基层监测执行单位。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运行, 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2控制指标: 2.1各车间外排废水COD不得超过3000mg/L。 3 高浓度废水处理: 3.1高浓度废水各车间自行处理,不能进入污水场,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出。 3.2 高浓度废水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由调度安排有计划进入事故贮罐。 4 高浓度废水处理方法: 4.1 醋酸车间利用好200m3的废水贮池。 4.2其他车间利用闲置容器或其它办法对高浓度废水进行暂存后处理。 4.3 特殊情况必须排放高浓度废水,由排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副总经理签字后由生产调度安排方可排放到事故贮池。 5 责任: 5.1 质检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2次(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当班调度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5.2 调度室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5.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生产废水3000mg/L的全部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5.4供排水车间负责每小时一次对调节池进口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 5.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5.6废水超标不能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责任。 5.7 各单位严控其它污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或外排管网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5.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6 处罚: 6.1 此项工作是生产必须达到的硬性指标,只罚不奖。 6.2 废水超标以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一次超标50元。 6.3生产调度对超标情况填写通知单,由各单位值班长签字。 6.4污水、废水排放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处罚单位100-500元。 6.5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6.6罚款情况每月3日前由生产技术部送交办公室。 7 要求: 7.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24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1.目的: 1.1为了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1.2有效控制生活、生产产生的污水排放,预防地下水遭受污染,保护员工和邻厂人员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生活、生产现场污水排放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调度部负责对生产现场污水排放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2安环部负责对废水排放委外(具有检测资质机构)进行监测。 3.3 相关责任人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污水排放的管理控制。 4.工作程序: 4.1污水来源 4. 1.1生活产生的餐饮水、冲厕水、洗漱水及厂区洗手处 4. 1.2油炉运行过程产生的脱硫塔废水以及废液罐四周雨污分流废水排放等。 4.1.3生产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雨污分流废水。 4.2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4.2.1生活产生的餐饮水、洗漱水及厂区部分洗手处经生活污水管网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池,经过格栅,进入生化调节池直接处理,PH在6.5-7,COD值在260左右。 4.2.2冲厕水先经化粪池后并入生活污水管网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 4.2.3 化粪池每年必须定期进行一次清理。 4.2.4 油炉运行过程产生含煤尘、重金属的废水经过循环使用,需要排放时经混凝沉淀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PH控制在6-7左右。 5.生产废水控制指标及处理流程:(正常生产废水) 5.1各车间生产废水指标如下: 车间废水COD PH 水量备注 偏酐一 偏酐二

5.2综合废水PH不得低于5.5,COD不得高于12000mg/L。 5.3车间如若要打废水,应提前取样检测PH和COD。根据检测数据,污水处理人员作出调整切换。 5.4 高浓度废水处理:(洗釜废水) 5.4.1出现高浓度废水各车间先自行调节PH至5.5左右,预先检测COD浓度,不能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经调节好合格后方可排出。 5.4.2 每次要打高浓度废水,由排放单位提出申请,需经由生产调度批准安排有计划通知污水岗位进行阀门切换。 6.责任落实: 6.1 各车间白天需要检测的水样每天必须在9点以前送到污水化验室指定位置,要用统一的取样瓶,贴好标签。并把上一次送来的水样瓶带回,水样倒到污水池。 6.2 调度室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6.3 水处理车间负责处理生产的全部废水和车间的高浓度废水。 6.4 水处理车间负责每两小时对系统进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水处理车间承担责任。 6.5 废水超标不能处理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责任。 6.6 各部门严格管控和巡检,发现跑、冒、滴、漏物料的,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物料进入污水系统。 6.7 各部门严控其它污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溢流进入雨水管网造成雨水管网超标,由溢流单位承担责任。 7. 处罚: 7.1 此项工作是生产必须达到的硬性指标,只罚不奖。 7.2 废水超标以化验数据为准。超标的必须处罚。 7.3生产调度对超标情况填写通知单,由各单位责任人签字。 7.4污水、废水排放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必须处罚单位。

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规范本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方法。 第1.2条本市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和考核,适用本方法。 第1.3条鼓励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营,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平、公正地选择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第1.4条运营企业应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确保污水处理的无害化,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第1.5条鼓励污水处理过程中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研究、推广和使用。 第1.6条鼓励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以“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为目的,但应尽可能利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能力和物质,以实现经济效益和节约能源的效果,实现其“资源化”。 第1.7条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本本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宝安、龙岗两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对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考核。

第1.8条市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每月考核全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祥见《深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章运营资质管理(略) 第三章运营工艺管理 第3.1条污水处理厂依据质量管理体系和合同的要求,认真做好工艺运行的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出水、废气的排放、噪声的处理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第3.2条污水处理厂应设置专门工艺运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艺运行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调度、巡查管理和工艺参数调整等工作。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工艺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编织工艺运营管理作业指导书。 工艺运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各岗位技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处理工艺,熟习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3.3条污水处理厂应确保进场的污水100%经过处理,并达到与其技术要求,不得擅自减产、停产,不得对周边居民生活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

污水管理规定

污水管理规定 D、石油类、硫化物、氨氮等指标控制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指标之内,实现达标排放。4、5各生产车间应绘制本装置污水外排点网络图,并进行严格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列为车间培训考核的内容,严禁偷排乱放。有污水排放的车间必须向生产科申报污水排放设施及部位、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水的种类、数量、浓度,当排放污水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通知生产科;其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污水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管理部门批准。4、6相关车间罐区切水切入含油污水井内。切水完成后将地沟内油污清理干净。4、7各车间在检修期间吹扫管线、塔器、冷换设备的污水应及时通知生产科协商处理,严禁擅自排入污水井内。4、8质监科负责对各排污口进行日常监测,每天至少一次,将监测结果记录在案,已备查阅。4、9各车间按属地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雨水沟的卫生及清理工作,雨水沟内严禁出现油污及其他污水,生产科将不定期通知公司质监科取样化验雨水沟水质质量,如发现水质严重超标者,将对该所属区域的部门进行处罚。4、10生产科负责对污水的外排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4、11车间因污水违规外排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排污,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分钟内,向生产科作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

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的汇报 ;生产科在收到水污染事故的汇报 后,应当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污染,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5、责任处罚5、1对拒绝生产科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部门扣款100元/次,对随意贮存、倾倒、排放污水的,对相关责任部门扣款500元/次。5、2对造成严重水污染的部门,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1000元/次以上罚款。情节较重的,对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对本部门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者,对其相关责任人扣款1000元/次。5、3因不达标污水私自外排导致环境污染事故而被环保部门查处,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情节可对其处以警告、罚款、待岗或开除的处分。6、本制度由生产科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

废气排放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D 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_________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15日 1目的 确保公司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废水排放 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文件编号:EG/YP 3 35 007-2015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生产区所有污水处理及排放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环安部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情况,各责任 单位负责组织定期监测。 责任单位 3.2.1 负责委托设计部门在设计中采用清洁工艺技术,保证废水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 3.2.2 负责本单位污水排放与运行控制管理,并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与保养,并做好运行记录。 4 引用文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安运行控制程序 环安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5 工作流程及要求 水污染的预防 5.1.1 一切产生和可能产生水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性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三同时”原则。 5.1.2 责任单位在委托设计部门制定工艺方案时, 应优先选用耗水量小、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少、毒性小、具有规范化废水排放的工艺方案。 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5.2.1 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其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主体项目同时运行,不得拆除或闲置不用。 5.2.2 各责任单位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与清擦,检查其运行情况。 5.2.3 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5.2.4 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严格控制加药量,并 填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 5.2.5当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应急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 3.3 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 4.2 公司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a) 车间负责定期清理污水处理池中的沉淀物,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好处理和维护保养纪录; b) 企管部负责对清理出的沉淀物再回收利用,避免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 c)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d) 食堂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定期清理送回收公司(站); e) 各部门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f) 综合管理部应采购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 g)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使用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减少公司污水排放口总磷的含量。 4.3 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4.2)污水的控制要求。 4.4综合管理部每年一次对下水道、化粪池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堵塞等异常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体系监控记录表》上,如有异常情况,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4.5 企管部负责对污染源进行监控,并填写《体系监控记录表》。4.6 企管部负责每年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保存监测记录。

废水 废气 固废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废水、废气、固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的控制,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依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定了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废液)、废气(排气污染物、粉尘)、固废(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排放控制的范围、方法及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生活污水:是指在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包括洗漱、炊厨、卫生间等产生的污水。 (二)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污水以及废液组成的工业废水。包括含酸污水、含碱污水、洗片污水等。 (三)废液:是指机器试运转过程中、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排放的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脂)等;金属理化试验废液;洗片废液;机加工乳化液。

(四)排气污染物:是指机动车辆以及燃油设备排放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氮氧化物等。 (五)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细砂、水泥、泥砂、保温材料石棉尘、切割和焊接烟尘等。 (六)固废:是指生产施工、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七)生产垃圾: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弃土、砖石、铁屑、边角下料、废焊条、包装纸箱、废材料等。 (八)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炊厨废物、废纸、织物、家用什物、废塑料制品等。 (九)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石棉产品使用产生废料、涂料包装桶、报废的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废荧光屏及汞灯、废胶片及废像纸、废有机油桶及油手套等。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生产部门 (一)负责生产活动过程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控制。

废气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废气排放的控制,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废气处理 2.1各分厂(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公司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工艺控制。所有废气必须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2各分厂(部门)的废气处理设施必须确保开车率达到公司下达的指标。 2.3在工艺处理、故障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废气需要排放时,必须提前制定好回收、吸收等处理预案,并填报《“三废”异常排放申请表》(附后),严禁随意排放。 3.大气污染防治 3.1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出环境影响评价,采取防治措施。建设项目中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2生产、技术等部门须积极研究推广清洁生产。通过改进工艺、技术及原料结构等,把废气污染消灭或控制在生产过程中,从控制污染源的根本办法消除或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3生产过程中各排放口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达不到标准的由生产、技术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4.监督与管理 4.1质量保证部按《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对各分厂废气排放口、环境大气

进行 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生产管理中心、相关分厂及安全环保部。 4.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考核指标及《公司环境监测计划》,并对各生产装置(包括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和监测数据按《公司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进行考核。 5.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YLHX/AH/JL—012-00 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三废”异常排放申请表

公司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公司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正常 运行,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1.2确保总排放口的废水达到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2控制指标: 2.1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COD不高于150mg/L。 2.2总排放口的废水COD不高于150mg/L。 3 管理办法 3.1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3.2质检中心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环保部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3.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进入污水处理场的生产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3.4供排水车间负责污水处理系统各段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3.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3.6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相

应责任。 3.7 各单位严控高COD废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3.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4 处罚: 4.1 废水各项指标以质检中心化验数据为准。 4.2 废水排放造成总排口废水超标,处罚排放超标废水单位500元;超标排放废水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处罚从严。 4.3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5 要求: 5.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环保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检查。 5.2 各单位要针对此规定要求落实好本单位确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生产技术部(印章) 安全环保部(印章)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月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94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样本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概述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减少公司在施工生产与活动中的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 和水体的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工程船舶、施工生活区 等产生的污水控制与管理。 3 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 工过程中污水排放的监督、检查、指导,提出改进意 见。

3.2 项目部组织编制和实施施工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3.3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施工生产中污水排放控制的监督和检查。 4、工作步骤及要求 4.1污水控制流程图 4.2污水类别 4.2.1施工生产与活动中的污水分为: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 4.2.2易产生污水的场所及施工有: a)混凝土搅拌站; b)施工船舶; c)临时生活设施;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情况下,降低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生产运行中废气排放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的控制和管理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对厂区范围内废气治理监督,并负责委托业务主管部门对厂界废气的监测; 3.2生产厂部负责各岗位废气产生的控制,和废气排放及吸收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 4、管理办法 4.1废气的分类 4.1.1锅炉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1.2吸收塔尾气主要包括:氟化物、烟尘 4.1.3烘干废气主要包括:烟尘、SO2 4.2各类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生产部负责每天对各岗位废气排放情况,废气吸收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做好相关记录。 4.2.1锅炉废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1.1燃烧过程产生废气的管理。 (1)锅炉班负责整个燃烧过程的操作,锅炉工必须经相关部门培训, 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2)燃烧过程严格按锅炉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每半小时检查一次锅炉运行状况,确保煤粉充分燃烧。 (3)厂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燃烧过程进行监督。 4.2.1.2锅炉废气排放的管理 (1) 为防止烟气污染环境,在运行时操作工必须检查脱硫装置保持 完好。 (2) 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脱硫装置后进入3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 在进入脱硫装置时必须开启水喷淋泵进行除尘,减少粉尘的排 放,确保达标排放。 (3) 运行过程中操作工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停止烟气的 排放。待查找到原因并解决好后,方可再行开启。 4.2.2尾渣气的控制与排放管理 4.2.2.1尾渣气产生的控制 (1) 反应岗位负责控制反应物计量配比,提高转化率,减少尾渣不 充分反应物的气体。 (2) 反应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按本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半小 时记录生产工艺参数一次,根据当班尾渣参数的变化调整配比, 确保物料能够充分反应。 (3) 生产部和技术部负责对生产操作过程控制的监督。 4.2.2.2尾渣气排放的管理 (1) 排渣工必须在尾渣输送运行时开启渣气吸收设施,确保尾渣气 达标排放。 (2) 尾渣气吸收系统存在故障时,出渣系统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 解除后方可再行开启。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668-48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概述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减少公司在施工生产与活动中的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水体的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工程船舶、施工生活区等产生的污水控制与管理。 3 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污水排放的监督、检查、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3.2 项目部组织编制和实施施工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3.3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施工生产中污水排放控制的监督和检查。

4、工作步骤及要求 4.1污水控制流程图 4.2污水类别 4.2.1施工生产与活动中的污水分为: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 4.2.2易产生污水的场所及施工有: a)混凝土搅拌站; b)施工船舶; c)临时生活设施; d)临时办公设施、试验室; e)预制场、梁场; f)钻(冲)孔桩施工; g)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清洗和维护等。 4.3污水控制 4.3.1项目部应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按污水分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污水处理站管理制度

杭州宏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 岗位责任制度 1、岗位人员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设备的安全工作负责,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2、岗位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 4、工作前检查好机械和电气各部位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问题要即时汇报处理。 5、设备运转时,应注意各部位运转声音,随时观察各部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6、上班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睡岗,如发现私自回家2小时以上者按半天罚款 7、管理工具、备品、备件、材料等,按规范存放,图牌板整洁完好 8、处理设备和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坚持每班一清扫。 9、经常保持设备,室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10、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分工卫生责任区及时清扫干净,不得乱丢放杂物。 XX煤矿矿井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站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工作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机房,全面检查设备运行及各种记录记载的情况。 2、正式交接工作必须由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按巡回检查线路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交接人员必须对本班的设备状况、巡回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班注意事项、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交接班必须严格执行五交与五不交。 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交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情况,交不清不接。 5.交清设备记录和室内卫生情况,交不清不接。 5、发现当班人员有酗酒或精神不正常拒绝交接。 6、接班人员缺勤时,当班人员不准擅离岗位,并报矿领导及时安排人员接班。 7、当班人员正在操作时,不准交与接班人员操作,必

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及其安全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9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及其安全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及其安全规定 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了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设备管理,工艺管理和水质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安全运行,达到污水处理站净化水质、保护环境的目的,特意制定本章程。污水处理站的根本任务是保质保量地完成生活污水处理,最终将处理过的污水达标排放或回收再利用,所以要求管理人员按各处理构筑物,设施的管理方法和操作规程精心管理、安全操作,保证整个污水处理工艺和单独处理构筑物和设施高效、低耗地发挥其作用。 一、设施的运行管理 1、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站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运行管理人员应该要求经常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3、污水处理站必须加强水质和污泥管理。 4、运行管理人员每天应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5、运行管理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反映。 6、无论是露天还是室内的所有设备都必须做好清污处理,应经常检查设备的油封水封等,避免水、泥、气泄漏,保证设备的运转效率,防止设备被腐蚀。 7、格栅和格筛所截栅渣应定时清理。汛期应加强巡视、增加清污次数。清捞出的栅渣应妥善处理和处置。 8、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废气、粉尘管理办法 1.0目的 控制公司的废气和粉尘的排放,以符合政府相关的法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排放废气/粉尘的区域。 3.0定义 无 4.0职责 4.1对有废气或粉尘排放的生产车间、车辆应制定管辖区域,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编 制项目废气/粉尘排放点。 4.2生产部负责废气/粉尘的排放中不符合的排放项的标识。 4.3办公室负责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并进行测量与监督。 4.4新项目时要把废气/粉尘排放作为项目评估的一部份对于大中型项目应按有关“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5.0程序 5.1废气/粉尘排放的识别 大汽污染源主要来源于以下途径:生产部生产过程中的扬尘、车辆排放的尾气等。 5.2废气与粉尘排放的管理 5.2.1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废气/粉尘进行管理。 5.2.2生产部生产时应加强文明生产管理,减少粉尘的产生。 5.2.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可通过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 5.2.4处于扬尘环境中或使用易扬尘的物料时,操作者除了要戴好防护口罩,防止员工吸入体内;操作时要轻拿轻放,尽量缩短其在空气中暴露时间,避免空气中扬尘并要及时封存好物料。 5.3 废气/粉尘的检查 废气或粉尘的监测按程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由环保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公司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监督各生产部按本规定实施粉尘控制管理。 5.4不符合发生时的处置

当发生粉尘环境污染时,事故发现者应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主管须报告环保责任人,环保责任人和办公室经理共同现场调查,并当场提出纠正措施。事故严重时,要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处理。 5.5废气/粉尘标准 5.5.1 公司所在地的排放标准按政府规定的法律或法规规定。 5.5.2生产现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0记录 无 7.0相关文件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新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办法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 2 管理职责 2. 1管理者代表负责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2各责任部门负责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 2. 3 生产部是污水排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排放的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2.4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制度规定的有关内容。 3 管理内容 3.1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措施。 3.2生产部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本公司执行与金山区兴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排放标准。 3.2.1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是PH值、COD、悬浮物等,本公司主要通过兴塔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的监测由技术中心负责,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对污水排放的控制;当监测结果不符合时,应及时停止污水的排放; 3.2.2有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通过沉淀达标后排放; 3.2.4食堂隔油池要定期清洁,含油较多的废水禁止不经分离直接排入下水道; 3.2.5食堂污水排放口设置过滤网,滤出的垃圾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处理;

3.2.6污水管道要定期清理; 3.2.7垃圾要按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禁止将废渣(如各种废弃物、垃圾等)用水冲入下水道; 3.2.8各部门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3.2.9办公室应采购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 3.2.10本公司对各雨水管道的入口要进行管理,防止含有害成分的污水进入雨水管道; 3.2.11禁止在公司内冲洗汽车,以免将油污冲入下水道; 3.2.12滴在地上的废机油及化学品要用抹布擦拭干净,将抹布放入指定的地方,禁止用水冲洗入下水道。 3.3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3.2)污水的控制要求。 3.4综合部负责每年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保存监测记录,特殊情况(本公司的工艺变化、使用的化学物资等发生变化可能造成对污水指标变化时)需要增加监测,对于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管理者代表。 3.5综合部根据各责任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者代表。 3.6全体员工有责任将重大污水污染或异常情况向本部门负责人或综合部反映,经综合部现场观察后,责任有关部门负责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管理者代表。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废气治理管理制度 一、监督机制 我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 规,积极配合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各项工作,经常强化干部职 工的环抱意识和抵制环境污染的环保法规教育,定期召开环境 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建 立完善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环保领 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生计科,分场设有环保专职责任人,自上而下形成了全厂三级监督网络。 二、岗位责任制 一)环保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 关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 。 2. 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 护工作计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 全面负责本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批有关实施细则、技术措施、 污染治理方案和“三废”排放月报表及其它环保报表。 4. 协调全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合理安排环保治理费用。

5. 监督厂各级环保监督责任人的工作。 二)环保专责人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 规定。 2. 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开展、协调落实本厂环境保护技术 监督工作,并监督、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 3. 负责编制本厂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4. 掌握本厂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5. 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投运、检修、停运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环保 设施技术档案。 6. 参加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检 查“三同时”的执行情况。 7. 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厂环境监测人员的日常工作。 8. 负责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9. 掌握灰、渣综合利用情况,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工作。 10. 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11. 填制环保局的“三废”排放报表和其它环保报表。 12. 认真负责环保的教育、宣传、发动工作。

废水排放管理细则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及范围 1.1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规范公司内部排污行为,确保相关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长效稳定地达标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管理,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和从事其它活动的外单位及人员均必须遵守本制度。 1.3本制度所指“废水”主要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不可直接排出厂界的水体。 2.“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要求 2.1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及实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和厂区部分区域的初期雨水等。 2.2对生产程中流失于地面及机、泵、设备基础的机油、油漆等油性液体以及其他固体废物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清理,原则上不得用水、蒸气等冲入地沟。 2.3氯乙酸车间: 2.3.1氯乙酸车间废水、原料及产品罐区废水、切片包装厂房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中和罐中和,要求车间平均月排放总量小于2200吨/月、COD排放总量4.3吨/月、PH=6-10,中和合格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2.3.2液氯罐区废水收集后溢流至事故水池待进一步处理。 2.4氯代特戊酰氯车间 氯代特戊酰氯车间废水经车间污水管网进入中和池中和,要求氯代特戊酰氯车间排放总量小于620吨/月、COD排放总量2.0吨/月、PH=6-10,中和合格后排入事故水池进一步处理。 2.5地面冲洗及实验室排水主要指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排水,收集后直接排入事故水池进一步处理。 2.6污染初期雨水是指工艺生产区、储罐区和卸料区可能受到污染的初期雨水(氯代厂区东、中部)。厂区20分钟的初期雨水收集进事故水池待进一步处理。 2.7生活污水是指厂区职工生活、卫生、洗澡等排水,收集后排往事故水池进一步处理。 2.8排往污水处理站的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OD小于400mg/l、SS小于400mg/l。水质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到光大水务一分厂。 3.职责 3.1安环科为废水排放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废水排放组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落实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制。 3.2 安环科污水处理站负责监督统计各车间排放废水指标并根据异常情况协调各车间调整废水指标,保证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3各车间负责生产过程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生产中“废水”按排放要求排放。 4.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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