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建筑工程定额计算规则汇总

第一章土(石)方、基础垫层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挖、运土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土按夯实后体积计算。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凡是挖至桩顶以下的,土方量应扣除桩头所占体积。

二、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按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挖地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外墙地槽长度按设计图示外墙槽底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槽底净长计算;槽宽按设计图示基础垫层底尺寸加工作面的宽度计算;槽深按自然地坪标高至槽底标高计算。当需要放坡时,放坡的土方工程量合并于总土方工程量中。

(3)挖淤泥、流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原土打夯、槽底钎探按槽底面积计算。

(5)挖室内管沟,凡带有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砖砌管沟墙、混凝土沟盖板者,如需反刨槽的挖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中的混凝土垫层或基础的底面积乘以深度以体积计算。

(6)排水沟挖土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体积计算,并入挖土工程量内。

(7)管沟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管沟底宽度表单位:m

管径(mm)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缸瓦管

50~750.60.80.7

100~2000.70.90.8

250~3500.8 1.00.9

400~450 1.0 1.3 1.1

500~600 1.3 1.5 1.4

注:本表为埋设深度在1.5m以内沟槽宽度。当深度在2m以内,有支撑时,表中数值应增加0.1m;当深度在3m以内,有支撑时,表中数值应增加0.2m。

2.机械土方

(1)用推土机填土,推平不压实者,每立方米体积折成虚方1.20m3。

(2)机械平整场地、场地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场地填土碾压以体积计算,原地坪为耕植土者,填土总厚度按设计厚度增加10cm。

3.运土、泥、石

采用机械铲、推、运土方时,其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的直线距离计算。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卸土区中心距离加转向距离45m计算。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中心至填方区中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需运至施工现场以外的土石方,其运距需考虑城市部分路线不得行驶货车的因素,以实际运距为准。

三、石方工程

1.石方开挖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管沟石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管沟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管沟深度有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高度计算;管沟底宽度如无规定者可按管沟底宽度表计算。

四、土方回填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同部位的计算方法如下: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挖地槽原土回填的工程量,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乘以系数0.6计算。

5.管沟回填:挖土体积减去垫层和管径大于500mm的管道体积。管径大于500mm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各种管道应减土方量表单位:m3/m

五、逆作暗挖土方工程的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侧所包围净面积(扣除混凝土柱所占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

管道直径(mm)501~600601~800801~10001001~12001201~14001401~1600钢管0.210.440.71

铸铁管0.240.490.77

钢筋混凝土管0.330.600.92 1.15 1.35 1.55

六、基础垫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垫层净长计算。

七、桩头处理

1.截、凿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桩头工程量按截、凿桩头的数量以根计算。

2.截凿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按钻孔灌注桩的桩截面面积乘以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

3.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计算。

八、与土方工程预算有关的系数表。

1.土方虚实体积折算表

虚土天然密实土夯实土松填土

1.000.770.670.83

1.30 1.00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0.920.80 1.00 2.放坡系数表

机械挖土

土质起始深度(m)人工挖土

在坑内作业在坑外作业

一般土 1.401:0.431:0.301:0.72

砂砾坚土 2.001:0.251:0.101:0.33

3.工作面增加宽度表

基础工程施工项目每边增加工作面(cm)

毛石基础15

混凝土基础或基础垫层需要支模板30

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80

带挡土板的挖土10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桩

1.打预制混凝土方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断面面积乘以全桩长度以体积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计算,混凝土管桩基价中不包括空心填充所用的工、料。

2.预制混凝土方桩的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以体积计算。混凝土管桩按送桩深度计算。送桩深度为打桩机机底至桩顶之间的距离。(按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距离另加50cm计算)

3.预制混凝土接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4.静力压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全桩长度计算。

5.打试桩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消耗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二、灌注桩

1.沉管桩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沉管桩灌注混凝土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超灌长度以体积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3.钻孔桩、旋挖桩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钻孔桩、旋挖桩灌注混凝土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超灌长度以体积计算。超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5.钻孔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6.泥浆运输按成孔以体积计算。

7.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8.桩底(侧)后压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三、其他桩

1.打、拔钢板桩工程量按桩的质量计算。

2.安拆导向夹具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轴线长度计算。

3.轨道式打桩机的90°调面,按次数计算。

4.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5.SMW工法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其桩截面面积按一个单元为计算单位,单元桩间距和单元桩截面面积按下表计算。

三轴搅拌桩桩截面面积表

桩径D (mm)单元桩间距L

(mm)

单元桩截面面积

(m2)

图示

8501200 1.4949

6.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7.插拔型钢基价中型钢的租赁价值按实计算。

四、地基处理

1.强夯地基按实际夯击面积计算,设计要求重复夯击者,应累计计算。在强夯工程施工时,如设计要求有间隔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的间隔期计算机械停滞费。

2.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3.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般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五、土钉与锚喷联合支护

1.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

3.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质量计算。

4.锚头的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挡土板

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七、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的混凝土导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导墙所涉及的挖土、钢筋的工程量应按相应章节的计算规则计算。

2.地下连续墙的成槽按照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再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3.地下连续墙的清底置换和安、拔接头管按施工方案规定以段计算。

4.水下混凝土灌注,按设计图示地下连续墙的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再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页岩标砖基础、毛石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扣除钢筋混凝土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净长计算。砌页岩标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按下表计算。

砌页岩标砖基础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计算表单位:m2

放脚层数

增加断面面积

放脚层数

增加断面面积

等高不等高等高不等高

一0.015750.01575四0.157500.12600

二0.047250.03938五0.236250.18900

三0.094500.07875六0.330750.25988

二、实心页岩标砖墙、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各类砌块墙、毛石墙等墙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

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页岩标砖墙内页岩标砖平碹、页岩标砖拱碹、页岩标砖过梁、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屋面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围墙:高度从基础顶面起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与墙体为一体的页岩标砖砌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计算。

(6)砌地下室墙不分基础和墙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砌墙基价执行。

3.页岩标砖墙厚度按下表计算。

墙厚(砖)1/41/23/411^1/222^1/23

计算厚度(mm)53115180240365490615740

三、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四、实心页岩标砖柱、页岩标砖零星砌体按设计图纸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页岩标砖柱不分柱基和柱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按页岩标砖柱基价执行。

五、石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六、页岩标砖半圆碹、毛石护坡、页岩标砖台阶等其他砌体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七、弧形阳角页岩标砖加工按长度计算。

八、附墙烟囱、通风道水泥管按设计要求以长度计算。

九、平墁页岩标砖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面和墙裙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但垛门窗洞口侧面和顶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十一、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外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

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用型钢代替钢筋骨架的钢筋混凝土项目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时,应扣除型钢所占混凝土体积,按每吨型钢扣减0.1m3混凝土计算。

1.现浇混凝土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带形基础: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带形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础净长计算,截面面积按图示尺寸计算。

(2)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柱基和柱墩,独立基础的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柱与柱基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

(3)有梁式满堂基础中的梁、柱另按相应的基础梁及柱项目计算,梁只计算突出基础的部分,伸入基础底板部分并入满堂基础底板工程量内。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底板、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

(4)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等相应规定计算,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

(5)设备基础的钢制螺栓固定架应按铁件计算,木制设备螺栓套,按个数计算。

(6)设备基础二次灌浆以体积计算。

2.现浇混凝土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构造柱断面尺寸按每面马牙碴增加3cm计算,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其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碴)并入柱身体积。

(5)钢管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混凝土体积。

3.现浇混凝土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1)凡加固墙身的梁均按圈梁计算。

(2)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人圈梁内的梁的体积。

(3)在圈梁部位挑出的混凝土檐,其挑出部分在12cm以内的,并入圈梁体积内计算;挑出部分在12cm以外的,以圈梁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套用挑檐、天沟项目。

4.现浇混凝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体积。

(1)墙的高度按下一层板上皮至上一层板下皮的高度计算。

(2)现浇混凝土墙与梁连在一起时,如混凝土梁不突出墙外且梁下没有门窗(或洞口),混凝土梁的体积并入墙体内计算;如混凝土梁突出墙外或梁下有门窗(或洞口),混凝土墙与梁应分别计算。

(3)现浇混凝土墙与柱连在一起时,当混凝土柱不突出外墙时,混凝土柱并入墙体内计算;当混凝土柱突出外墙时,混凝土墙的长度算至柱子侧面,与墙连接的混凝土柱另行计算。

5.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1)凡不同类型的楼板交接时,均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

(2)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3)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4)压型钢板上现浇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有梁板中后浇带按梁、板分别计算。

7.现浇混凝土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

(1)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斜梁、休息平台、平台梁以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侧面为分界)。

(2)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楼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8.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悬挑板,雨篷、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挑檐的体积。嵌入墙内的梁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凡墙外有梁的雨篷,执行有梁板项目。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伸入墙内的部分),楼梯斜长部分的栏板长度,可按其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5计算。

11.现浇混凝土门框、框架现浇节点、小型池槽、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2.现浇挑檐、天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挑檐、天沟与现浇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圈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13.现浇混凝土扶手、压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4.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15.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6.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体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制作

预制漏空花格以外的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小于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烟道、通风道的孔洞及楼梯空心踏步板空洞所占体积。

1.预制混凝土柱上的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2.预制混凝土漏空花格按设计图示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钢筋工程

1.普通钢筋、高强钢筋、箍筋均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筋工程项目消耗量中未含搭接损耗,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D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2)D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3.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在20m以外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6.螺栓、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7.钢筋气压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冷挤压接头、螺纹套筒接头等钢筋特殊接头按个数计算。

8.钢筋冷挤压接头项目中未含无缝钢管价值。无缝钢管用量应按设计要求计算,损耗率为2%。

9.植筋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10.钢筋网片、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屋架、钢木屋架分不同的跨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榀计算。屋架的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

二、封檐板、封檐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cm。

三、屋架风撑及挑檐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檩木按设计规格以体积计算。垫木、托木已包括在基价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cm计算;两端出山墙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接头长度按总长度增加5%计算。

五、椽子、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屋面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的面积。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实增加。

六、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七、木搁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基价内未考虑金属托架,如采用金属托架者,应另行计算。

八、黑板及布告栏,均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九、上人孔盖板、通气孔、信报箱安装按设计图示个数计算。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构件制作、安装、运输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钢材尺寸以质量计算。所需的螺栓、电焊条、铆钉等的质量已包括在基价材料消耗量内,不另增加。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的质量。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质量时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二、计算钢柱工程量时,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主材质量,并入钢柱工程量内计算。

三、计算钢管柱工程量时,钢管柱上的节点板、加强环、内衬管、牛腿等并入钢管柱工程量内计算。

四、计算吊车梁工程量时,在吊车梁旁的制动梁和制动板的主材质量,应分别计算,执行制动梁项目。

五、计算墙架工程量时,应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的主材质量。

六、平台、操作台、走道休息台的工程量均应包括钢支架在内一并计算。

七、踏步式、爬式扶梯工程量均应包括其楼梯栏杆、围栏及平台一并计算。

八、压型钢板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挂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包角、包边、窗台泛水等不另加面积。

九、钢构件喷砂除锈、抛丸除锈按构件质量计算。

十、金属结构刷防火涂料,按展开面积计算。钢材的展开面积可按构件总质量乘以下表中不同厚度主材展开面积的系数计算。

金属结构不同主材厚度展开面积系数表

主材厚度(mm)展开面积(m2/t)主材厚度(mm)展开面积(m2/t) 1256.1021124.486

2128.7131222.556

386.2511320.913

465.0191419.523

552.2801518.302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 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1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 1/2 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 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 、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balcony 2

(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程计价定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word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word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8a10120218.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山东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 (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

上海2016土建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交(2012)第1057号文《关于修编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包括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与本市建设工程实际相衔接,并结合多年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节能、环保等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而编制的量价完全分离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也是编制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以及作为工程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 参考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与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以及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 2.本定额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3.机械土方、桩基、金属构件驳运及安装等工程,人工是随机械台班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编制。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入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3.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率中考虑。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类别、材质及摊消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的消耗量。 5.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分别按预拌混凝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最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其中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之和称为“有效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

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 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走廊的一种,门厅大厅是按一层计算。) 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13150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第一章总说明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划、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参照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幅度差。 ⑵.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⑶.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本定额内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⑴.基础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它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数表示。 ⑵.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⑶.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的施工、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数量。 ⑷.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使用费项下,不再敖定额消耗量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⑴.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运机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

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房屋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的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制定目的、适用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围。规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

河南省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 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 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 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 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 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_2013(添加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 积)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 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 ;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 . 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 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 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 的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2013 建筑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T 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Calculation code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2013–12 –19 发布2014–07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Calculation code for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GB/T 50353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4年07月01日 2013 北京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土建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

一、土建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 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 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 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 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 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 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 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 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以下且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2013年建筑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

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 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 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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