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标准作废清单(2013.05.24国标)新!

规范、标准作废清单(2013.05.24国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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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2009 标准作废通知单(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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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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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新版《建设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13》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2]。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最新住宅设计规范标准

1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 1.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2 术语 2.0.1 工程量计算Measurement of quantities 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 2.0.2 房屋建筑Building construction 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3 工业建筑Industrial construction 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0.4 民用建筑Civil construction 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

成都住宅设计规范最新版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76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了修订,现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实行。 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 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 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本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 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 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哈尔滨建筑大学 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冠谦开彦林建平张华叶茂煦业祖润张锡虎张菲菲 阎春林朱显泽李耀培朱昌廉李桂文陈华宁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住宅设计规范

4.0.2 计算住宅的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的面积之和;阳台的面积均按其结构地板投影净面积的一半计算。 4.0.3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利用坡屋顶内的空间时,屋面板下表面与楼板地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坡屋顶无结构顶层楼板,不能利用坡屋顶空间时不计算其使用面积。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 3.00m时,应对这些超过3.00m的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5.4.4 卫生间不应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

上层。 5.4.5 当卫生间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时,均应有防水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5.6.4 封闭阳台栏板或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要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和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宜采用实体栏板。 5.6.6 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及开敞阳台应做防水措施。5.7.1 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00m;通往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雨0.90m。 5.7.2 套内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0.90m。 5.8.2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该低于

2013年最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总则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 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 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平米; 2 单人卧室为6平米;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米;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米。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平米。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米;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米;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平米。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操作台最小宽度为0.5m,考虑操作人下蹲打开柜门、抽屉所需的空间或另一人从操作人身后通过的极限距离,要求最小净宽为1.5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米;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米;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米; 4、单设便器的为1.10平米;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天正建筑T20命令大全课件.doc

设置菜单 自定义ZDY 进入用户自定义界面修改操作配置、基本界面、工具栏与键盘热键的参数 天正选项TZXX 建筑设计参数和加粗填充图案设置,基本设定对本图有效,高级选项在下次启动以后一直有效 当前比例DQBL 从现在开始设置新的绘图比例 图层管理TCGL 管理天正的图层系统,新建或设置图层标准 轴网菜单 重排轴号CPZH 改变图中一组轴线编号,该组编号自动进行重新排序 倒排轴号DPZH 倒排轴线编号,适用于特定方向的立剖面轴线绘制 轴网标注ZWBZ 选择起始轴与结束轴标注其中各轴号与尺寸 墙生轴网QSZW 在已有墙中按墙基线生成定位轴线 删除轴号SCZH 在已有轴网上删除轴号,其余轴号自动重排 添补轴号TBZH 在已有轴号基础上,关联增加新轴号 添加轴线TJZX 在已有轴网基础上增加轴线,并插入轴号 绘制轴网HZZW 包括直线轴网和弧线轴网绘制功能 单轴标注DZBZ 逐个选择轴线,标注不相关的多个轴号 轴线裁剪ZXCJ 用矩形或多边形裁剪轴网的一部分 轴改线型ZGXX 切换轴线的线型 轴网合并ZWHB 将多组轴网延伸到指定对齐边界,成为一组轴网 一轴多号YZDH 用于需要多个轴号共用一根轴线时标注轴网 轴号隐现ZHYX 控制轴网中的轴号隐藏和恢复显示 主附转换ZFZH 修改主轴号为附加轴号,或将附加轴号变为主轴号 柱子菜单 标准柱BZZ 在指定处插入方柱, 圆柱或多边形柱,定义和插入异形柱 构造柱GZZ 在墙角处插入给定宽度和长度的构造柱图例 角柱JZ 在墙角插入形状与墙一致的角柱,可设各段长度 柱齐墙边ZQQB 把柱子对齐到指定的墙边 墙体菜单 边线对齐BXDQ 墙基线不变,墙线偏移到过给定点 单线变墙DXBQ 将已绘制好的单线或者轴网转换为双线表示的墙对象 倒墙角DQJ 将转角墙按给定半径倒圆角生成弧墙或将墙角交接好 倒斜角DXJ 按给定墙角中线两边长度生成斜墙, 将墙倒角 等分加墙DFJQ 将一段墙按轴线间距等分,垂直方向加墙延伸到给定边界 改高度GGD 修改已定义的墙和柱的高度与底标高 改墙厚GQH 批量改墙厚,墙基线不变,墙线一律改为居中 改外墙高GWQG 修改已定义的外墙高度与底标高,自动将内墙忽略 改外墙厚GWQH 注意修改外墙墙厚前,应先进行外墙识别,否则命令不会执行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宣贯学习测试卷 一、填空题。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中的9本计算规范包括的相关专业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9本计算规范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3、2013版规范的规费中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新增了(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为(社会保险费)。 4、关于土壤及岩石分类,取消了原08规范中(表A.2.4土质鉴别表),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重新定义。 5、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市场物价波动的调整,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 6、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承担。 7、暂列金额一般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 10%~15%)为参考。

8、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控制价,同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或有该工程管辖权的(行业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0、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综合单价可调整。 11、在工程计价中,对(合同价款)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12、工程造价咨询人应在收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后(10天内),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证据资料)判断能否胜任该项委托,如不能,应(辞去该项委托)。 13、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14、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放破系数表、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地产项目常规奖项收集

常规房地产奖项收集 获奖名称颁发单 位 获奖条件具体规定获奖奖励 图片 詹天佑奖中国土 木工程 学会 《中国建设工 程鲁班奖(国家 优质工程)评选 办法》 申报本奖项的单位必须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的团体会员。申报 本奖项的工程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在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突出体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 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并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代表性。 2、必须在某些技术方面有显著创新和突破,综合评价达到国 内同类工程中的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 3、必须是经竣工验收并经过1年以上使用核验,没有出现工程 质量问题。 4、必须是施工质量优质工程。 颁发“詹天佑奖” 金像和奖牌、荣誉证 书。 绿色 建筑创新奖建设部 全国绿色建筑 创新奖实施细 则 第七条申报创新奖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等 工程项目。 (二)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技术标 准规范。 (三)因地制宜地采用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工艺与产品,运 营管理水平较高,实现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五)项目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二十三条住房 城乡建设部向获得 创新奖的项目、单位 和个人颁发证书和 证牌。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华夏建 设科学 技术奖 励委员 会 关于发布修订 的《华夏建设科 学技术奖励办 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申报华夏奖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 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 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2年以上(含 2年)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三、成果转化程 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 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第十六条申报华夏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以 下条件: 一、主要完成单位应当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 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 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三、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三)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第四十条奖励委 员会向授奖项目的 单位和个人分别颁 发奖状、证书和奖 金。 2 / 12

2013年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2013年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设设范GB50096-1999(已有修设本) 中设人民共和家设准国国GB 50096-1999 自199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设量技设设督局建设部设合设布住宅设设设范中设人民共和家设准国国 住宅建筑设设设范 GB 500961999—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主设部设,中设人民共和建设部国批准部设,中设人民共和建设部国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设于设布家设准《住宅设设设范》的通知国 建设[19999]76号 根据家设委《一九九四的工程建设设准定设制设修设设》;设设合国划[1994]240附件九,的要求~建设部同有设部设共同设《住宅建筑设设设号会范》GBJ96-86设行了修设~设更名设《住宅设设设范》。设有设部设设~批准设强制性家设准~设设会国号GB50096-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设行。 原《住宅建筑设设设范》GBJ96-86同设设止。 本设准由建设部设设管理~中建筑技设究院设设具解设工作~建设部设准定设究所设设中建筑工设出版社出版设行。国研体研国 中设人民共和建设部国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前言 根据家设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设准定设制设修设设》;设设合国划[1994]240,文的要求~设《住宅建筑设设设范》号GBJ96-86设行修设~更名设《住 宅设设设范》。本设范设制设在泛设设究~设设设设设设~考有设设设准和外先设设准~设充分征求意设的基设上~制定了本设范。广研真践参国国并本设范的主要技设容是,内1.设设~2.设设~3.套空设~内4.共用部分~5.室设境~内6.建筑设设。主要修设了住宅套型分设及各房设最小使用面设~技设设设指设设算~设梯及道的设置等~增加了设设~设展了室设境和建筑设设的容。楼垃圾内内 本设范由中建筑技设究院设设具解设。本设范在设行设程中如设设需要修改和设充之外~设意设和有设设料寄送中建筑技设究院居住建国研体将国研筑设设设究所;北京市本外设公庄大街与研19~设政设设号100044,。 本设范主设设位, 中建筑技设究院国研 本设范设设位, 设大建筑设设究院参清学研 北京建筑工程院学 北京市建筑设设究院研 天津城设设设设设究院划研 中南建筑设设院 设设市建筑设设究院研 广学研设省建筑科究院 重设建筑大建筑城设院学学 哈设设建筑大学 上海市建筑设设究院研

防雷接地做法大全

建筑物防雷及电气设备的接地施工 精品策划与实施 编制人:安红印 编制日期:2003—8—2

第一篇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措施及接地装置的施工质量安全可靠,提高 一次成优率,避免接地漏做、做错造成不必要的返工,特编制本策划书。 二、编制依据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002 5、民用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6、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0-94 8、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CECS31:91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9 10、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CECS87:96 11、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技术规范CECS81: 96 1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 CECS49:93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14、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GB50096-2003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18、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00:98 19、套接紧定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120:2000 20、等电位联结安装-2002 02D-501-2 21、接地装置安装-2003 03D501-4 22、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2003 03D-501-3 23、北京市竣工长城杯质量验收标准(2003年版) 第二篇建筑物防雷的分类及设计采取的防雷措施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国网标准、规范、文件清单

有效文件清单 国家标准 1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XG1-2009) 2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 3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XG1-2009) 4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2005) 5 《烧结普通砖》(GB 5101—2003) 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7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04/XG1—2008) 8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9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 1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11 《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 12《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 13545—2003) 1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07) 14《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5229—2011)

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5)》(GB/T 19000—2008)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8)》(GB/T 19001—2008)17《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04)18《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GB/T 24004—2004)19《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 28001—2011)2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22《工程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26—2007)23《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2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1996)2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2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03)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2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3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1993)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提要:偷面积将面临违规风险目前,很多楼盘打出两房变三房、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多种赠送面积的广告 来自 解读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新建住宅应每套配套设置信报箱”,“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所有阳台都按一半面积计算”,“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施的条件”……记者特约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郑国庆对新规范做解读。 产业政策催生规范精细化 与2003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版规范做了哪些改变? 郑国庆介绍,目前国家鼓励中小户型与保障房建设,推行住宅产业化与住宅的升级换代。新版《住宅设计规范》,部分条文是适应政策与市场形势所作的调整。新版规范去掉了与住宅建设发展方向不相适应的条款,同时与住宅建筑规范、消防规范等其他规范“打通”,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增加了部分强制性条款。 比如新规范中规定,一居室使用面积从不小于34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零居室使用面积从不低于30平方米,调整为22平方米。“住宅产业化的集成技术的使用,可以减少住宅的使用面积。例如,平板电视、整体橱柜等,所需要的占地面积减少,也降低了住宅

的总使用面积。” 偷面积将面临违规风险 目前,很多楼盘打出两房变三房、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多种赠送面积的广告。 郑国庆介绍,新版规范规定,所有的阳台都计一半的建筑面积,并明确了阳台的使用功能,杜绝了开发商所谓封闭阳台按全面积收费的约定俗成做法。住户如果将阳台擅自改作其他功能,有关部门可以据此规范补收此前减免一半面积的费用。 新版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郑国庆表示,目前,一些退台式、复式或顶层收分户型,很难避免所有卫生间都在一条线上。规定中提到“不应直接布置”,意味着设计者或开发商必须采取包括夹层楼板、同层排水等方式加以避免。新规定还提出,“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全北户型日照难通过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卧室、起居室、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无外窗的暗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设施的条件”。这是新版规定对于采光与通风的部分规定。 郑国庆认为,由于每个城市的冬季日照条件有所不同,一个居住空间必须满足多久的冬季日照,新规定中并没有定量要求,需要援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其他相关规范设计实施。当前,住宅

四川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毕业设计任务书

四川农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 毕业设计任务书 城乡建设学院土木工程系 2011年10月

一、设计题目: (1)中型社会旅馆建筑(2)中型百货商场 (3) 医院住院楼或门诊楼 (4)综合办公楼(5)商住楼(6)中小学教学楼 选取以上六种类型中任一类型进行毕业设计,其内容包括两部分: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 二、设计要求及目的 (一)、设计要求 在通过调查及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正确选择设计方案,独立完成任务书要求的扩大初步设计,完成该楼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并提交出规定的技术文件。要求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结构。 通过该设计应使学生初步掌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步骤和方法;能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知识,培养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设计技巧;同时还将培养设计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准确的科学态度和作风。 建筑设计要求: 1. 建筑层数不小于4层、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2的公共建筑。 2. 对整个建筑设计与布置需要阐明:1)该建筑设计依据;2)该建筑设计创新点或特点。 结构设计要求: 1. 建筑结构要求采用框架结构体型,不应采用砖混结构。 2. 整个建筑构件材料和截面的选择应进行说明。 3. 手算部分要求(包括受力和配筋):1)计算一榀框架,其跨度不小于3,层数不小于4;2)计算一跨度不小于3的板带;3)计算一层楼梯;4)计算一弯剪扭构件。 4. 采用PKPM完成整个建筑结构的受力和配筋。 (二)、设计目的 1、了解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的具体内容; 2、熟悉与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相关的具体内容; 3、掌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一般原则、步骤和方法; 4、掌握多层公共建筑类型房屋的结构造型(包括基础造型)、结构布置,结构计算及主要施工图绘制 全过程,从而使学生对多层房屋结构具有一定的设计能力. 5、能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知识,培养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设计技巧; 6、培养设计工作中实事求是,严格准确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013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 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 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 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 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 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 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 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 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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