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书签作文记叙文】一枚书签作文

作文「一枚书签作文」共有 6239 个字,其中有 5542 个汉字,4 个英文,0 个数字,693 个标点符号。作者佚名,请您欣赏。

【篇一:一枚书签】

从前,我的书桌旁一直挂着一枚书签。虽然它很普通,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有着别样的意义。

那枚书签是我十岁时最好的朋友送我的,也是在那天,她因父母工作的变动离开了这个曾经溢满我们欢笑的城市。临走前,他把这枚亲手制作的书签送给了我,说道;“即使我们天各一方,我们的情谊也不会因此而断绝。这是我亲手制作的书签,希望它可以替我继续陪伴着你。”我替她擦去眼角的泪珠,小心翼翼地把这枚书签放进外衣的小口袋里。他的父母招呼她走时,我看见了从她眼中流露出不舍的光芒。我使劲对她挥挥手,大喊:“我会保存好这枚书签!”她也喊道:“如果你没有保存好它,我会回来冲你发脾气的!”从此,我就把它当做了珍宝,去哪都带上它。

这枚书签陪我哭,陪我笑。看见它我就会想起从前快乐的点点滴滴。

几年以后的一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到草原上玩,我依旧把书签放在了衣服口袋里。我和妈妈坐在小河边玩时,我把那枚书签拿了出来,对着广阔无边的大草原上喊着:“你看见了吗?等你回来了,我们一起来大草原玩!”真希望这风儿能把我的话带给她。回家时,我刚准备收起书签,一股大风突然把书签吹进了小河中,我一下想扎进河中拿回书签,却被妈妈拉住了。这片草原顿时变了色彩,没有了蓝天白云,只有凶狠的大风和渐渐向远方飘去的那枚书签——承载着我和她情谊的书签……

我失信了,我没有保存好那枚书签,我与她从前的点点滴滴也飘向了远方。可是,我的朋友啊,你不是说如果我没有保存好这枚书签,你就会冲我发脾气吗?你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书架上的那枚书签不在了,而我却每晚都会梦到它,和我们从前快乐的时光。

【篇二:一枚书签】

我知道我的年龄还没到怀旧的时候,可是我却偏偏喜欢回忆往昔的岁月,喜欢收藏整理朋友送给我的点点滴滴。

那天在整理书籍的时候,不小心滑落的一枚小小书签,又勾起我对往事的回忆。

那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我们一群没有忧愁的女孩子挤在一起,成天出入相随,夜晚苦学,你帮我助,曾经成为我们哪个高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随着高考的逼近,我们也在手牵手吃完“一碗面”(受到《一碗阳春面》的启发)的时刻,意识到从此要各奔东西了,而此刻,天南地北的奔波中,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那个再吃“一碗面”的约定。


这枚滑落的书签是一个叫“STAR”的女孩送给我的,画面是一个女孩在仰望银色的天穹上闪闪的星光。她说,她是星光,我是水晶(因为我特别喜欢哭,所以她们觉得我就象易碎的水晶,故而以此戏称),当水晶感受到星光的灿烂时,就会竭尽全力地闪耀而忘记悲痛。

而我们两个都是倔强的女孩子,曾经也因为一点小事而彼此不说话,现在在想起来,觉得真是可笑,那时候搞的好象有深愁大恨似的。

我不知道那么多朋友送我的书签(那时候的自己喜欢收藏书签)都失落何方?但惟独这一枚被我夹在钟爱的《红楼梦》里的书签反而保留了下来,许是那时内心愧疚,想向她道歉,有不好意思开口,所以,只能寄托在这枚书签身上吧!

我们现在仍是要好的朋友,偶尔见面,但谁都不会提起往日的不愉快!

【篇三:一枚书签作文】

每天便是如此。

当丝竹声缠绵耳畔,最舒心的便是有书相伴。我爱书的理由,是书中的一枚书签。它像是恰好印记了一段话,一份情思,而我,唯独在一枚书签中得到了参悟。

梅香在水里荡漾,烟柳还在勾勒断桥的时候,便是暮冬初春。雨后,清风素雅;几角院落,湿沥沥的。院外的山壑熏染出墨迹。低处如有黄碟夹露而行,我顿生一份欢心。空气湿冷,穿上轻薄的外套。木桌不偏不倚地躺着本书,书扉向上,书签居右。用手指面轻轻磨娑,木质的粗糙感氤氲而化;轻嗅,是靛草捣芯子浸染灯芯,点火熏烟的麝香。书签有着清一色的淡雅,与纸页的敦实绝配。

看到烟笼山尖,雾弥山腰,书里头的景致,不由得显得亲近:一夜荷花,楠木楼阁;苏公的烟雨四起,骀荡洒脱;那壑上隐逸诗人的鹤子梅妻,依偎了清欢,还有静心;尤是那闲适田陇的粗野,村夫子的俚语呢喃,总令人暗暗嗤笑——书中的蝇头小楷各具其形,而书签只是坚贞不渝的贴近书页间。回过神来,远眺院外,荷花潜入了水,烟雨混入泥土,梅葬了身,点点霞色安静地泊靠在高山上。

合上书,书角上的书签露了出来。好像是书里的文字从开口泄露,跑出书本,踏过书签,到风里去了。倚靠在院落的藤椅上,望向群山,墨迹变得淡而稀薄,雾气渐退。想着书中的淡泊、狂野、妩媚,强劲,婉约,不由觉得文字间的空隙大小迥异,有弹性,有时间感,有纠缠。燕事湮灭,残垣断壁。唯独一枚书签悄悄的将一切铭刻,在当下沉思、冥想,把时下当做最深的参悟,在加减删繁中获得提升。

丝竹声不觉地消去,一枚书签,一段文字,一份参悟,一份清欢,便是最深刻的印记。


篇四:一枚书签】

夏日的某个夜晚,我将自己关在房间,趴在桌前,却毫无学习的心思,风扇的滋滋声更令我心烦,正想从抽屉里拿起手机,一枚书签从一本微微泛黄、残破的书里被风扇吹起,飘落到我的眼前。

这是我记忆中用过的第一枚书签。

我仍记得,几年前我在书店里买了一本《文化苦旅》,撕开包装,封面是青灰色,上面题着作者飘逸洒脱的草书,泛着淡淡的光泽,书身还散发着如同檀香的味道。就在书的扉页,夹着一枚书签,我拿起端详。书签印有一副水墨画:一个老人,身着蓑衣,头戴斗笠,在万千大山中行走,那淡淡的人影,在浓重的青山中显得尤为渺小,前路有重重叠叠的阻碍,而他的背影却那么苍劲、有力和坚定。苦旅——这书签倒也挺应和这书名的。

在这书签的吸引下,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读书,这也是我第一次如此充满兴趣地看一本书。而这一翻,我便沉浸于这书中的大好河山里。书签夹在书中的位置也越来越靠后。终于,它被我放置到了书的尾页。《文化苦旅》被我放回了书架,但这枚书签也陪伴着我开启了求知的“乐旅”。

这几年,我如同书签上的那个人,在山河中的足迹越来越密。书签伴着我,带我领略了西域雄风,赏遍了北国风光,聆听了江南小调;目睹了秦王扫六合,经历了乱世群雄割据,体味过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书签见证了我对知识的点滴积累,带给我心灵的成长。

再次拿起这枚书签,我偶然瞥到书签背面写着几行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啊!前路漫漫,只有刻苦地探索,不懈地奋斗,才能穿过这重重大山!

我将手机放回了抽屉,将书签放在桌上,拿起笔,沉下心,开始学习。

【篇五:一枚书签】

书签大多是用来标记阅读的,而我的小书签,还会提醒我要多看书。

第一次认识它是在六年前的一个春天,小区里的树零星地挂上几片叶子,一阵春风吹过,小叶子们都紧抓了树枝,生怕跌落下来。这时我看到一抹白色,如同锅中被煎的鸡蛋状,悠闲地落在树上。好奇的我想蹬上树干将它抓下来,却还没踩上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奶奶看我如此好奇,便将它摘下来说:“小调皮,这是朵花,叫鸡蛋花,你可以拿它来当书签,把它夹在书里,它很久都不会失去白色。”

“哦?是吗?”我捧着这朵小花,痴痴地望着它,对奶奶的话半信半疑。

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冲进书房,抄起一本书,把花夹在里面,心想:我一定要试试,要是奶奶错了,说不定我还能借此跟奶奶要好多好吃的嘞。


鸡蛋花夹在书中,这本书就这么被我放在了书房……

不到一个月,突然记起奶奶的话语,我满怀欣喜地再次打开那本书,花早已枯黄得不成样子,看不出一点色泽。正当我以为自己计谋得逞的时候,奶奶语重心长地说:“傻孩子,这是花伤心了,你要带着它一起看书,它才会高兴啊。”

花也会闹情绪?怎么可能嘛?这一定是奶奶因碍不下面子而编的说辞罢了。不过为了“治”奶奶的不服气,我重新拿了一朵新花,夹进了我最爱读的一本小说里。

这本书就这样被我捧在了手中……

这一次,我几乎每天都在翻阅这本书。或在阳光明媚的早晨,或在斜阳暖照的傍晚,抑或是自由嬉戏的课间,有时甚至夸张到课堂上也瞄上几眼。书摊开在手中,享受书中的激情与悲伤,小书签也卧在书旁,仿佛也很惬意。这一刻,不只是我独自一人享受着文学的魅力,还有鸡蛋花的书签,也沉浸在这温暖柔和的阳光中。

不知不觉,又过了一个多月,当那些树上的鸡蛋花正在渐渐飘落的时候,我的小书签却还维持着它纯洁的白色,她依旧在我的书中绽放。

从此我勤于并乐于与它相伴,这枚小书签,在文学的浸染下肆意绽放,散发芳香……

【篇六:一枚书签】

缓步踏上阁楼,尘埃被唤醒,古旧与腐朽的气息一起扑面而来。

许多被我们淡忘的角落,从此开始逐渐鲜明起来。推开布满灰尘的大门的"吱呀"声,混着时光的叹息。阳光从小窗外斜斜地射进,照出一方流光溢彩的天地,交错着窗棂的阴影。

那些过去,也曾如此耀眼。只是不久,它们就被时光——或者说是我们,尘封了起来,被尘封的时光,如同被读完的书,随手束之高阁,也许一生都不会重新读起。

收拾东西总是繁杂而琐碎的。我拿起一本书籍,吹去上面的尘埃,激起一阵光线中的飞舞,在这之时,我看到了一枚不起眼的树叶书签。

它在古旧的书页中只露出了一角,泛着枯黄的色泽。

心中悄然一动,被牵起了丝丝缕缕的回忆。

暖秋的色泽是黄色的,带着一丝丝的寂寥怅惘。对生命的追忆与感悟也跟着时间开始成熟,与落叶一起在秋天落定。落叶一定是满布最美好的回忆的,它在最繁华之后结束。如同苏小小死在最美好的年龄,可她因此满怀感激。

拾起一片落叶,拾起一段时光。在那纵横交错深浅不一的丝茎中行走的,是由不成熟缓缓走向成熟的月岁。

在这样浓郁的秋色里,捧起一本书。

白纸墨字中,勾勒着一个世界。你可以在书中见证最恢宏的浩大颂唱,也可以在书中感受最细

腻的窃窃私语。有些浩大,让人心潮澎湃;有些细腻,让人潸然泪下。

翻开一片书页,翻开一段故事。在那精巧细致的横竖撇捺间书写的,是所有先哲最睿智的人生启迪。

找到你最有感触的地方,拾一片落叶别下,别住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们背着行囊,成为时光的旅客,去感受大千世界的风情。生命就是一本最浩瀚的书,那字里行间所蕴含的,是整个宇宙的智慧。

我们走过了一个个故事,分离又相聚,听着微风的低吟浅唱,看着月亮的阴晴圆缺。我们的欢笑,我们的哭泣,这些都是生活。记住自己与岁月同行,留住那最浅淡的美好,在以后的旅程中跟着它迎向光明的未来,跟着它去往智慧的殿堂。

以生命为书,以时光为书签,阶前有花开花落,天上有云卷云舒,一花一叶见世界,一举一动有感悟,它们都是值得回忆的悠久。

别一枚书签,别住书中的感悟;别一枚书签,别住心中的美好。

【篇七:一枚书签】

一枚铁柄,坠着装饰着青花瓷样的书签,安静地躺在我时时翻阅的书页之中。在耀眼的灯光照射下,好似月华流动。

从小便有一种对书痴迷的嗜好,若是在书店偶然间看到一本思之慕之已久的好书,是无论如何都要一元一角地凑够钱买下并欢喜地抱回家,就像得了什么稀世珍宝。没想到,这样的癖好竟然也转移到了读书必备的书签上。有一次,在老师刚读过的书间,发现了这么一枚夺目的青花瓷,宁静素雅,不卑不亢。我停下了脚步,目不转睛地盯着。不是没有见过更巧夺天工的,不是没有见过更精致绝伦的,但是,弯弯绕绕的青靛色纹路好像随着书本的厚重朝我袭来,恍惚中仿佛一切皆有缘法纠葛,一时间竟痴了。

老师见我喜欢,高兴地把它拿下来,指着它长长的下柄,说:“你看,它不仅可以当书签,还能绾头发呢!”说完便把高高扎起的马尾挽在脑后。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书签还有这样的用法,更没有见过心中敬爱的老师挽起头发的样子,只能怔怔地抬头望着老师乌黑油亮的头发上那更加深邃的一抹蓝簪子,啊不,书签,心中暗暗下了个决定——好像拥有一枚相仿的书签,就可以和老师相像。这样突如其来的决心太过陌生强烈,我只知道,大概只有苏翁的“唯渊明,是前生”才能表达出这样又似知己又似导师的关系了。

可是后来,寻笺之事渺无下落。兜兜转转,物是人非之后,我竟在老家街头发现了久寻不至的那么一抹靛蓝,在安安静静地等着我迟来的到达。拿起它的那么一刹那,百感交集,一时间竟无言。我将会有多少枚书签,又将会有多少

只簪子,我是否还会记得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此刻我手里的这枚书签?或者说,对故人的一种执念,对指引的一种莫名的如饥似渴的追求?一切不都是如在梦中,转眼泡影?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啊……

且让我做一场梦,一晌贪欢吧。翻开书签记录着的旧痕迹,纵然不舍,书仍然要继续读下去。但坠子摇曳在耳际时,我会想起那一场洋溢着阳光、笑容、成长的梦。铁制的冰凉紧贴着我的头皮,时刻警醒着我,书不可白读,它记录着的知识准则,一日不可遗忘。不可遗忘的,还有当时那莫名的惊喜与感动,只为了那若隐若现的归途吧。这梦,且随了这么一枚书签,日复一日地做了下去。梦中种种,岂不随了我的翻阅不缀,与我长存?

这枚书签,或簪或签,亦师亦友。过去的人和事音容笑貌的确远去,但形神精魄仍旧伴我左右。不必伤悲,不必惋叹,心里藏着心爱的人的影子,怀里揣着这书签上路——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一蓑烟雨任平生!

【篇八:一枚书签】

漫长的暑假,陪伴我度过的,除了炎炎夏日,窗前蝉儿的聒聒声,便是这枚书签。

一部流年中的史诗——《记忆的碎片》

破碎的记忆,璀璨的光年,那一曲曲哀而不伤的英雄赞歌,那一幕幕感天动地的往昔故事,伴随鼓浪屿阵阵波涛,扑面而来……

《记忆的碎片》很短,但我却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将她读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是一点一点,一句一句的认真品味。李秋沅的文字,似夏日里那一朵朵盛开的花朵,她们如行云流水般流入你的心田。《宁有故人》、《且敛风翼》、《谢园离歌》、《记忆的碎片》、《石上花开》、《井那边的女孩》、《红屋顶上的舞蹈》、《冷杉林里的琴声》这一个个梦幻般的故事,在我的心中刻下了一道又一道深痕。

奇异的好航海之旅——《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奇特、滑稽的故事。格列佛是英国的一个外科医生,在一次航海中遇险,他成了小人国的俘虏,小人国的居民只有格列佛的十二分之一大,但他们却有自己的皇帝、法律及军队,各种人类有的东西,在那里一应俱全。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个小人国认为吃鸡蛋时先吃大头,另一个小人国认为先吃小头,于是两个国家便发生了战争。而在大人国,格列佛成了人们手中的玩物,格列佛整天累得半死四处表演,为那个农民赚钱,而那个农民根本不顾格列佛的死活,最后还是仁慈的王后救了他。

格列佛在大人国和小人国的遭遇,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英国的社会、政治、法律和风俗习

惯。让我更加了解曾为海上第一强国的英国社会的黑暗、荒唐、贪婪。“英国的历史只是一连串的阴谋、叛乱、屠杀和流放。”这正是作者斯威夫特想告诉人们的。

一部讲述中国当代社会变迁的经典——《平凡的世界》

孙少平,一个普普通通的黄原汉子,见证了从“人民公社”和“合作化运动”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几十年中,他在一天天长大,经历越来越多的事情。高中毕业后,少平回到了农村,成了公社的一员,他挥汗如雨,辛勤劳动,只为挣那一点可怜的工分。毕竟是知识分子,由于不甘在农村过一辈子,他打点了行李向黄原城走去。他和无数的揽工汉一样,在桥下等待包工头……工地的状况惨不忍睹,一个阴暗潮湿,臭味呛鼻的窑洞中,挤着十几号像孙少平这样的揽工汉。而就在这艰苦的环境中,孙少平仍没有放弃读书学习,他的高中同学,一位地委书记的女儿每星期会给他送书来,《简爱》、《白轮船》……这些书成了孙少平工作之余的精神安慰,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成了一名煤矿工人,有了自己的生活……

孙少平打拼了十几年,奋斗了十几年,他和所有的农村来人都相同,老实,能吃苦,他是一个普通的人,也是一个不普通的人。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她是一部激励万千青年的不朽经典。孙少平就是中国的保尔˙柯察金。所不同的是,保尔是为了革命,为了祖国;孙少平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他们都是我们敬仰的。

炎炎夏日,一门书签,三本著作伴随着我,很充实,很满足,很幸福!

一枚书签作文相关推荐:

中国的第一枚金牌作文100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