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周边关系协调

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周边关系协调
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周边关系协调

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周边关系协调

19.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

19.1.1工程施工总体顺序

施工期间,维持道路的正常通车,路段的交通疏解主要利用道路的路幅宽度,对道路路幅各组成部分进行交错施工,施工全过程保持改建段通车。

19.1.2交通疏解的重点与难点

本项目部分路段车流量较大,且两侧为密集的厂房及民居。因此,在敏感区域组织疏导交通成为关键。故,施工路段内合理疏导组织各大交叉路口、沿线单位出入口、桥涵施工段的交通。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以降低节假日期间施工对沿线居民出行的影响。

19.1.3交通组织原则

鉴于施工路段对沿线交通、经济的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因施工对交通造成的压力和群众出行的不便,原则如下:

1、在施工期间,确保交通干道基本畅通,保证过往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施工不妨碍当地企业的生产及居民的生活;

2、施工期间依据具体路段交通现状决定封闭车道数量,原则上每个施工段均需保证双向通行能力。分幅及分段作业,不随意封路及随意多占行车道。

3、自然分流与管制分流相结合原则。通过广告宣传和交通管制做到科学合理的分流车辆。施工路段前后的交叉口设置醒目的告示牌,引导车辆绕道行驶;施工路段定点落客,禁止随意停车,以保证车辆畅通行驶。

4、通过报纸、广告、电视等媒体的宣传,引导车辆疏导往其他可行道路,减少交通压力。

5、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布设施工区域的温馨提示、施工围栏、施

工警示标志,改道提示标志、改道指向标志等交通设施。

6、施工区域设置交通维护岗位,按需要配置交通协管员,专人协助交警部门疏导及指挥交通,维护交通安全。

19.1.4交通组织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成立交通管理协调小组。为促使交通组织方案全面落实,专门成立交通协管小组。交通协调管理小组由辖区交警、建设、监理和施工等相关单位组成。交通协调管理小组组要负责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管理审查及批准交通组织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检查处理有关交通组织问题等。

各施工段内按需要配置交通协管员,负责现场交通的疏导及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维持交通秩序及维护交通安全等工作。

做好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大会、小会宣传,安全知识问答,张贴交通事故宣传案例等形式,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案例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切实落实交通组织方案。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的需要,拟定以下管制措施:

交通减量措施。建议在改造实施期间考虑通过减少货车的运载频度、适当限制大型货车进入以及分流过境交通等方法进行交通减量。

提前疏导、分流措施。对通过该段的过境交通,可在施工段前或周边道路适当位置设置一些醒目的交通疏导路线提示牌,有市相关部门根据交通疏解方案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道路周边交通信号灯的配时及临时信号灯的设置方案,对进入施工路段的车辆进行提前疏导、分流。交通监控的临时迁改方案由本项目目前的交通监控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按各自的维护管理范围进行编制。

施工车辆管理规范化措施。参与本项目施工的社会车辆则在

确保证件齐全、没有违规记录,车辆良好及司机经培训的前提下给予办理有效证件。

改造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因与市交警部门及相关辖区交警大队建立良好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交通疏导工作的高效率动作。

现场配套措施

施工场地基本采用封闭式围挡与行车道严格隔离。一些较危险的施工路段还应加设贴有防光膜的活动护栏,其余一些施工时间较短且范围较小的施工区域直接用活动护栏进行围挡。原则上保证双向通车能力。

施工现场的标志要醒目,夜间配有安全警示灯。

设置交通引导标志和禁令标志。

开工前三天内,完成施工组织交通标牌、标志及交通设施的安装工作。

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根据现场那个施工时的实际情况作调整。

交通标志的安设方式及相关要求

占用行车道施工路段必须在路段两边设置温馨提示牌、道路施工标志及箭头指示标志,配置相应反光锥、反光灯、施工护栏围挡施工现场。

工程施工范围与行车道应用围挡、护栏进行封闭隔离。

施工预先警告标志应按规定设置。

与本项目交叉的支路应提前设置交通导向及指示牌。

所有在路上施工的人员必须穿反光衣,施工车辆有明显的反光标志和有效的灯光。

19.1.6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施工范围与行车之间均应设置施工围挡,并在施工围挡上安置施工警示灯,并在相应位置设置设置完善的施工标志牌、

指示牌、导向施工标线等。

2、为保证施工交通顺畅,应组织相关交通疏导人员对现场交通进行疏导指挥。

3、为避免施工期间工地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间应安排洒水车定时洒水。

4、施工时应遵循“交通大于施工”的原则,当施工与交通发生冲突时,应交通优先。

5、施工完毕后,拆除围挡等临时设施,撤销警示牌,保证道路通车顺畅。

6、沿线地下设施较多,埋设隐蔽,设计部门也难于调查的清清楚楚,施工时应密切注意,防止应施工造成的破坏。

19.2施工周边关系协调

19.2.1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确立“业主是上帝”的观念,把建设单位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2)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进度、设计更改、分包协调等方面,主动听取并尊重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尽最大努力满足业主的意愿。

(3)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状况、文明施工情况报告,使业主能及时、全面掌握工程进展的动态,使整个工程处于受控状态。

19.2.2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1)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

(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

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4)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或总承包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应征请设计、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5)隐蔽工程完成,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验收。

(6)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项目部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7)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8)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9)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0)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19.2.3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1)及时汇同有关部门办理规划、施工、质监、安监、环保、市容、治安、消防等手续,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规章制度。

(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3)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4)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必须遵纪守法。

(5)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

(6)主动与市容监察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环境

卫生。

(7)主动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和运输的畅通。

(8)主动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办理暂住证等必要的手续,搞好现场的制安工作。

19.2.4与当地社区,群众的关系。

1、客观正确对待群众的要求;

2、着眼我单位内部。要着眼单位内部,重视搞好自身建设的原则,如果没有良好的员工素质和在村民中的良好声誉,施工单位无法得到群众认可。要教育员工站在党和国家利益的高度,认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搞好团结的意义,认识到施工单位与当地群众只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这是处理企地关系的根本前提。对群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法,绝不能采取对立态度和过激方法。

3、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要入乡随俗,我单位在施工进场前要派人搞好社情、乡俗调查,使员工尽快适应新环境,主动搞好与地方的关系,增进团结。只有真诚的尊重和爱护当地政府群众,才能得到地方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关心当地群众利益。关心体谅当地群众,我单位能办到的尽量办;对办不到的事情和无法满足的要求在说明情况的同时,要通过一些必要的形式,利用乡镇、村委和执法人员,沟通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相互理解的气氛。关心当地群众利益。关心体谅当地群众,我单位能办到的尽量办;对办不到的事情和无法满足的要求在说明情况的同时,要通过一些必要的形式,利用乡镇、村委和执法人员,沟通和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相互理解的气氛。

5、尽量减少施工扰民。在项目策划中,要充分考虑到扰民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施工扰民。在施工中,把减少施工扰民作为我单位的职

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努力树立文明施工的良好企业形象。

6、尊重、相信、依靠政府。尊重各级政府,是处理好企地关系的首要条件,要掌握当地政策规定,主动服从各级政府的指导,理解地方政府工作,坚持经常性的走访,建立良好的往来关系;遇事多同政府联系协商,相信和依靠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多提建议,多反映情况,促使政府部门、当地村委主动介入其中,按我单位的整体思路来工作,针对难点解决问题,促其目标一致,才能顺利实现施工单位计划。

19.2.5与新闻媒介的关系

通过新闻媒介取得社会对项目建设的了解和支持,并扩大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社会影响力。

19.2.6与协作单位的关系

(1)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就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遇有设计变更,及时迅速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的用量。

(2)及时与供电局、自来水厂、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掌握供电、供水及天气变化的情况。

(3)与其他协作单位合作中,在遵守合同和法律的前提下,做好协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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