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保安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工地保安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工地保安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一、对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管理

1.实行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挂牌制度,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及安全,对施工人员与车辆

实施有效的管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填写《现场施工人员备案登记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

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项目筹建管理部办理施工人员和车辆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小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3.每次新进入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项目筹建管理部办理出

入证。

4.施工人员与车辆的出入证失去有效性(如终止服务)后,不准使用;若继续持证进入

施工现场,视为侵权行为,将被追究。

5.如施工现场允许某些人员住宿,有关单位应将入住人员名单报给项目筹建管理部,保

安人员有权在每天晚上对施工单位宿舍进行检查,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逗留。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 材料与设备进入之前,由施工单位将进入材料或设备明细复印件到项目筹建管理部备

案;材料与设备运到之时,保安人员必须首先通知项目筹建管理部,核对无误之后引导车辆进入有关施工单位的库存区,交由该单位负责人签收,不得妨碍施工现场交通流畅。

2. 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

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项目筹建管理部出具加盖公章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项目筹建管理部报告。

3. 施工人员个人携带手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

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保安人员值班分配:

早班:(07:00 —15:00)门岗(含巡逻岗);

中班:(15:00 —23:00)门岗(含巡逻岗);

夜班:(23:00 —07:00)门岗;

二、保安人员值班行为准则:

⑴举止文明、大方、端庄,微笑服务;

⑵穿着规定制服,佩带员工牌,整齐干净;

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⑷头部毛发要整洁,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

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指甲不超过指头1mm;

⑸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

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得

搭肩挽臂;

⑹不得配戴饰物,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⑻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

⑼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抓头、抓庠、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或弄坏

其他物品;

⑽按照规定时间正常上岗,不得脱岗,有事应向主管人提出,经允许方可离开,但不可超过30分,离岗期间必须由其他保安暂时顶替;

⑾如遇下雨或气温高时应为客户遮风挡雨;

⑿对进入工地的外来人员进行对话时要注意言语。

三、保安人员的5项具体任务

施工现场周边为全封闭围墙,有壹个出入道口(以下简称道口),人员、物品与车辆进出,都必须经过这个道口,这个道口设有门岗,保安人员轮流看守门岗和巡逻全场,具体任务如下:

1、在道口执行“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⑴对来访者,必须在道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

访登记表》,向来访者每人派发一个“来访者”胸卡,才能准许进入;

⑵来访者在离开时把“来访客”的胸卡交回道口保卫室,由保安员在《来访登记表》

上注明客人离开时间和保安员签名确认,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⑶对参观访问人士、新闻媒体记者,证实来者身份后,通知项目筹建管理部,

并按大厦筹建办的指示执行;

⑷对公、检、法、工商、税务等政府人员,因执行公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出示证件,

证实来者身份后,才能准许进入,但必须立即报告筹建办;

⑸如有个别合理请求,凭书面约定办理;

⑹对带入施工工地的物品,均需填写《物品带入登记证》;对在施工工地的物品需要

带出施工工地的, 均需要检查《物品放行条》,和并在值班门卫核对证实后放行。

2、在道口执行“道口的车辆及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⑴保持良好交通秩序,避免出现堵塞现象;

⑵做好车辆出入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

⑶对离开的所有车辆,必须检查车内或车上是否载有物品,车内或

车上的物品没有在道口预先登记的,或没有《物品放行条》的,一概不准放行。

⑷在道口严格执行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⑸设立“物品放行条”制度《物品放行条》,在道口告示物品带出

施工现场必须出示《物品放行条》才能放行;

⑹《物品放行条》必须经各自施工单位指定的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并由项目甲

方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可有效;

⑺任何人员携行物品离开道口时,必须提供《物品放行条》,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未

在填制的期限内或超出数量及品名不符的,不得放行;

⑻在紧急情况下,经大厦筹建办或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同意,可放行,但必须

做好记录和当事人签名确认,后补齐《物品放行条》。

⑼道口保安岗收下的有效《物品放行条》,每星期六中午12:00定期上交给大厦筹

建办核对并集中存档;

3、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⑴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3班每班8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45分钟巡

视一遍,并记录主要物品等的安全情况;

⑵施工场地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保安需要,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必须在1

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⑶与农科院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⑷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4、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⑴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其主管,调

集人员,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⑵保安主管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项

目筹建办报告;

⑶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⑷对捣乱、破坏等突发事件,保安方必须特别提供应对方案以便执行。

5、履行保安人员应尽的相关职责:

⑴保安人员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⑵注重思想道德教育,防范监守自盗或与外人联手偷盗等违法活动;

⑶主动与项目筹建办、施工单位的联系,促进相互信任,共同掌握情况,加强保安

工作。

当值人员:日期:

编码:()

杂交水稻国际大厦项目物品出门放行条

编号:

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值门卫查验保存

——————————————————————————————————————————————杂交水稻国际大厦项目物品出门放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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