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保安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工地保安管理制度:
一、对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管理
1.实行施工人员与车辆出入挂牌制度,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及安全,对施工人员与车辆
实施有效的管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2.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填写《现场施工人员备案登记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
职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及照片(免冠一寸彩照)到项目筹建管理部办理施工人员和车辆出入证,并明确各具体施工小组组长名单和联系电话,方便联络。
3.每次新进入的施工人员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出具函件,到项目筹建管理部办理出
入证。
4.施工人员与车辆的出入证失去有效性(如终止服务)后,不准使用;若继续持证进入
施工现场,视为侵权行为,将被追究。
5.如施工现场允许某些人员住宿,有关单位应将入住人员名单报给项目筹建管理部,保
安人员有权在每天晚上对施工单位宿舍进行检查,其他人等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居住逗留。
二、对材料与设备出入管理
1. 材料与设备进入之前,由施工单位将进入材料或设备明细复印件到项目筹建管理部备
案;材料与设备运到之时,保安人员必须首先通知项目筹建管理部,核对无误之后引导车辆进入有关施工单位的库存区,交由该单位负责人签收,不得妨碍施工现场交通流畅。
2. 为了防止材料或设备被盗窃外运,保证材料或设备的安全,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
施工,若有任何人员或施工单位未经项目筹建管理部出具加盖公章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项目筹建管理部报告。
3. 施工人员个人携带手工具或设备器材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实行物品进入登记;携带物
品离开时,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得放行。
三、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保安人员值班分配:
早班:(07:00 —15:00)门岗(含巡逻岗);
中班:(15:00 —23:00)门岗(含巡逻岗);
夜班:(23:00 —07:00)门岗;
二、保安人员值班行为准则:
⑴举止文明、大方、端庄,微笑服务;
⑵穿着规定制服,佩带员工牌,整齐干净;
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⑷头部毛发要整洁,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
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指甲不超过指头1mm;
⑸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
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得
搭肩挽臂;
⑹不得配戴饰物,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⑺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⑻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
⑼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不得抓头、抓庠、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或弄坏
其他物品;
⑽按照规定时间正常上岗,不得脱岗,有事应向主管人提出,经允许方可离开,但不可超过30分,离岗期间必须由其他保安暂时顶替;
⑾如遇下雨或气温高时应为客户遮风挡雨;
⑿对进入工地的外来人员进行对话时要注意言语。
三、保安人员的5项具体任务
施工现场周边为全封闭围墙,有壹个出入道口(以下简称道口),人员、物品与车辆进出,都必须经过这个道口,这个道口设有门岗,保安人员轮流看守门岗和巡逻全场,具体任务如下:
1、在道口执行“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⑴对来访者,必须在道口先联系受访人,证实受访人同意后,来访者必须填写《来
访登记表》,向来访者每人派发一个“来访者”胸卡,才能准许进入;
⑵来访者在离开时把“来访客”的胸卡交回道口保卫室,由保安员在《来访登记表》
上注明客人离开时间和保安员签名确认,对闲杂人员,一概不准进入;
⑶对参观访问人士、新闻媒体记者,证实来者身份后,通知项目筹建管理部,
并按大厦筹建办的指示执行;
⑷对公、检、法、工商、税务等政府人员,因执行公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出示证件,
证实来者身份后,才能准许进入,但必须立即报告筹建办;
⑸如有个别合理请求,凭书面约定办理;
⑹对带入施工工地的物品,均需填写《物品带入登记证》;对在施工工地的物品需要
带出施工工地的, 均需要检查《物品放行条》,和并在值班门卫核对证实后放行。
2、在道口执行“道口的车辆及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制度”
⑴保持良好交通秩序,避免出现堵塞现象;
⑵做好车辆出入登记《车辆出入登记表》;
⑶对离开的所有车辆,必须检查车内或车上是否载有物品,车内或
车上的物品没有在道口预先登记的,或没有《物品放行条》的,一概不准放行。
⑷在道口严格执行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⑸设立“物品放行条”制度《物品放行条》,在道口告示物品带出
施工现场必须出示《物品放行条》才能放行;
⑹《物品放行条》必须经各自施工单位指定的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并由项目甲
方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后可有效;
⑺任何人员携行物品离开道口时,必须提供《物品放行条》,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未
在填制的期限内或超出数量及品名不符的,不得放行;
⑻在紧急情况下,经大厦筹建办或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同意,可放行,但必须
做好记录和当事人签名确认,后补齐《物品放行条》。
⑼道口保安岗收下的有效《物品放行条》,每星期六中午12:00定期上交给大厦筹
建办核对并集中存档;
3、在施工现场执行保安巡逻制度。
⑴设立流动岗哨,实行全天24小时3班每班8小时巡逻制。做到至少每45分钟巡
视一遍,并记录主要物品等的安全情况;
⑵施工场地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保安需要,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人员必须在1
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⑶与农科院派出所建立紧密联系;
⑷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4、紧急情况下必须采取的措施
⑴发生偷盗、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事件时,保安人员必须立即上报其主管,调
集人员,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⑵保安主管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并向项
目筹建办报告;
⑶偷盗案件发生时,保安人员必须控制现场并立即报警,协助警方调查破案;
⑷对捣乱、破坏等突发事件,保安方必须特别提供应对方案以便执行。
5、履行保安人员应尽的相关职责:
⑴保安人员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⑵注重思想道德教育,防范监守自盗或与外人联手偷盗等违法活动;
⑶主动与项目筹建办、施工单位的联系,促进相互信任,共同掌握情况,加强保安
工作。
当值人员:日期: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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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一式两联:第一联:交当值门卫查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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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