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关于基层医疗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的衔接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附件2: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应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该科目包含了原账的“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

(3)“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款项,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预付账款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属于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了尚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批准程序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待处理财产损溢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4)“库存物资”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物品”、“加工物品”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在加工存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将原账的“库存物资”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在加工存货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的“库存物资”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工程物资、受托代理物资(如受托保管的政府储备物资)的,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受托代理物资的金额,分别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受托代理资产”科目。

(5)“在建工程”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和“预付账款——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转账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下同)中属于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金额,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科目相关明细科目;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减去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记入“工程物资”科目内容的,应当将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

(6)“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待摊支出”科目

由于原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待摊支出”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2.负债类

(1)“借入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借入款”科目。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借入款”科目余额中属于短期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金额转入新账的“短期借款”科目;将原账的“借入款”科目余额中属于长期借款[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借款”科目。

(2)“待结算医疗款”科目

补充规定设置了“待结算医疗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核算的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

(3)“应缴款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财政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核算的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缴财政款”科目。

(4)“应付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原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应付账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账款”科目,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属于长期应付款[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应付款”科目。

(5)“预收医疗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预收账款”科目,该科目包含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收账款”科目。

(6)“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原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7)“应交税费”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原账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中属于应交增值税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将原账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交增值税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交税费”科目。

(8)“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长期应付款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长期应付款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应付款”科目;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应付利息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应付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

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负债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3.净资产类

(1)“固定基金”科目

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固定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2)“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及相关明细科目,“累计盈余”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

(4)“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性用途结转(余)”科目

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及相关明细科目,“累计盈余”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财政补助结转(余)”和“其他限定性用途结转(余)”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其他限定性用途结转(余)”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属于公共卫生活动形成结转(余)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公共卫生盈余”科目,将属于科教项目形成结转(余)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将剩余金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5)“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规定“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最终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如果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借方。

(6)“本期结余”科目

由于原账的“本期结余”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4.收入类、支出类

由于原账中收入类、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的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科目余额及分拆原科目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受托代理资产

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受托代理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受托代理资产入账成本,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2.盘盈资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盘盈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盘盈资产及其成本,分别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盘盈资产成本的合计金额,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预计负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4.应付质量保证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应付质量保证金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未入账的应付质量保证金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长期应付款”科目[扣留期超过1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登记新账的相应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补记未入账事项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

1.计提坏账准备

新制度要求对单位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未按“收支两条

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2.补提折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中尚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应当全面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9年1月1日对尚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3.补提摊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原账中尚未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应当全面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9年1月1日对前期尚未计提摊销的无形资产补提摊销,按照应计提的摊销金额,借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4.确认长期借款期末应付利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补记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金额,对其中资本化的部分,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对其中费用化的部分,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按照全部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或“应付利息”科目[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转资金的金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购入的库存物资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

(余)”科目余额中结余资金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借方;按照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限定性用途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转资金的金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余)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购入的库存物资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三)“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

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四)“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

1.登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

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原账“事业基金”科目的余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账“结余分配——待分配结余”有借方科目余额的,应当借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2.对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资金结存”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1)调整应收医疗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原账的“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2)调整其他应收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

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预付款项的金额(将来很可能列支)和非预付款项的金额,并对预付款项的金额划分为财政补助资金预付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3)调整库存物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原账的“库存物资”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购入的库存物资金额和非购入的库存物资金额。对购入的库存物资金额划分出其中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入的金额、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和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按照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4)调整借入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原账的“借入款”科目余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5)调整应付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发生时计入支出的金额和未计入支出的金额。将计入支出的金额划分为财政补助资金应付的金额、非

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6)调整预收医疗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7)调整专用基金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划分出提取时列支的专用基金余额,按照提取时列支的专用基金余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前述1、2两个步骤难以准确调整出“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可以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等,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等),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五)“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无需对“经营结余”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六)“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七)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

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医疗及公共卫生收入费用明细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

五、其他事项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

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含明细科目)

编码名称助记码科目类型科目属性余额方向适用单位辅助项目 1001库存现金资产现金借一般事业单位 100101库存现金资产现金借一般事业单位 100199受托代理资产资产现金借一般事业单位 1002银行存款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0201基本户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0202其他存款户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0299受托代理资产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功能分类 1021其他货币资金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2101外埠存款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2102银行本票存款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2103银行汇票存款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02104信用卡存款资产银行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101短期投资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20101财政直接支付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功能分类,二级项目120102财政授权支付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功能分类,二级项目1211应收票据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 1212应收账款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4预付账款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 121401基本建设项目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40101预付备料款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40102预付工程款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40103其他预付款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499其他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5应收股利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 1216应收利息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 1218其他应收款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往来,二级项目1219坏账准备资产一般科目贷一般事业单位 121901应收账款资产一般科目贷一般事业单位 121902其他应收款资产一般科目贷一般事业单位 1301在途物品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库存物品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01材料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02产品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03包装物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04低值易耗品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05用具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130206装具资产一般科目借一般事业单位

最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 计制度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资产类 第三章负债类 第四章净资产 第五章收入、支出 第六章会计报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的相关问题 第一章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共财政体制各项政策的逐步建立,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旧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的转变,也无法满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需要。在上述背景下,2010年7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财会便【2010】3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2010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2010】306号。决定对1998年颁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新制度对旧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 一、单独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的背景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专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考虑到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提出了不同要求,以及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在政策和管理上存在的较大差异。具体来说:

一是在职能定位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而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科研、教学等综合方面的职能。 二是在财务管理办法上,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地强调收支活动的预算管控,而对医院则采取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三是在补偿政策上,医改意见提出,政府对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行,而对医院只对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给予补助。 四是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内容相对单一,财会人员数量较少,在核算要求、成本管理和财务分析等方面,明显有别于公立医院。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特点: 第一,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合理划分收支,体现职能定位。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主要由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构成,在会计核算流程中清晰反映了各种补偿渠道的资金流程。 第三,规范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要求和补偿机制,并考虑简化核算的需要,对其不要求进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无需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或提取修购基金。 第四,结合实施绩效工资,设立奖励基金,建立激励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作者:会计 处发布时间: 2016-11-01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情况说明书应主要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资产变动情况、基本建设情况及相关报表、绩效考评情况及相关报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目

附件1: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新增一级科目及其使用说明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增设“2308 待结算医疗款”一级科目。 (二)关于增设科目的使用说明 2308 待结算医疗款 一、本科目核算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待结算医疗收费。 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发出药品,下同)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收费金额并确认待结算医疗款。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的折扣金额不计入待结算医疗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医疗保险机构等结算时,因基层医 1本规定所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等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待结算医疗款。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并按照医疗服务类型进行明细核算。 1.“230801 门急诊收费”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门急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确认的待结算医疗收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230801 门急诊收费”科目下设置“23080101 挂号收费”、“23080102 诊察收费”、“23080103 检查收费”、“23080104 化验收费”、“23080105 治疗收费”、“23080106 手术收费”、“23080107卫生材料收费”、“23080108药品收费”、“23080109 一般诊疗费收费”、“23080110 其他门急诊收费”和“23080111 门急诊结算差额”明细科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23080108药品收费”科目下设置“2308010801 西药收费”、“2308010802 中成药收费”和“2308010803 中药饮片收费”明细科目;在“2308010801 西药收费”科目下设置“230801080101 西药”、“230801080102 疫苗”明细科目。 2.“230802 住院收费”科目,核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确认的待结算医疗收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230802 住院收费”科目下设

(完整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附件: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报表编制说明 附录: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举例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特别说明的除外)。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不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规范的有关行业事业单位的特殊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 计处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单位应当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规 定的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对其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 核算。 四、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不再单独建账,但是应当按项目单独核算,并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五、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具备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 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 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

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 核算。 六、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财务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 响会计处理和编制报表的前提下,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 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二)单位应当执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填 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三)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 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会计科 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单位设置明细科目或进行明细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当满足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其他需要。 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 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单位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 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16会计继教(答案) 94分 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科目、报表及新旧衔接解读及案例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科目、报表及新旧衔接解读及案例分析 一、单选题 1、关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下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C、政府会计主体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调出方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D、政府会计主体盘盈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未经资产评估的,其成本按照公允价值确定 A B C D 2、在政府会计主体中,下列固定资产折旧,不正确的是()。 A、简易房折旧年限不低于8年 B、机械设备折旧不低于10年 C、仪器仪表折旧不低于3年 D、车辆折旧不低于8年 A B C D 3、政府会计主体,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A、500 B、1000 C、1500 D、2000 A B C D 4、以下属于负债类财务会计科目的是()。 A、应付票据

B、受托代理资产 C、保障性住房 D、待处理财产损溢 A B C D 5、财务会计五大要素,77个科目,预算会计三大要素()个科目。 A、24 B、25 C、26 D、27 A B C D 6、(),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其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A、收入 B、费用 C、净资产 D、利润 A B C D 7、单位应当定期对文物文化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至少盘点一次。 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D、每年 A B C D 8、关于政府会计主体中存货的后续计量,以下表述中,有误的是()。

2019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

2019政府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财务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21 其他货币资金 5 1101 短期投资 6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7 1211 应收票据 8 1212 应收账款 9 1214 预付账款 10 1215 应收股利 11 1216 应收利息 12 1218 其他应收款 13 1219 坏账准备 14 1301 在途物品 15 1302 库存物品 16 1303 加工物品 17 1401 待摊费用

18 1501 长期股权投资 19 1502 长期债券投资 20 1601 固定资产 21 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2 1611 工程物资 23 1613 在建工程 24 1701 无形资产 25 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26 1703 研发支出 27 1801 公共基础设施 28 1802 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29 1811 政府储备物资 30 1821 文物文化资产 31 1831 保障性住房 32 1832 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33 1891 受托代理资产 34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35 1902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36 2001 短期借款 37 2101 应交增值税

38 2102 其他应交税费 39 2103 应缴财政款 40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41 2301 应付票据 42 2302 应付账款 43 2303 应付政府补贴款 44 2304 应付利息 45 2305 预收账款 46 2307 其他应付款 47 2401 预提费用 48 2501 长期借款 49 2502 长期应付款 50 2601 预计负债 51 2901 受托代理负债(三)净资产类 52 3001 累计盈余 53 3101 专用基金 54 3201 权益法调整 55 3301 本期盈余 56 3302 本年盈余分配 57 3401 无偿调拨净资产 58 3501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基层医疗机构财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由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核算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可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八条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政府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使用适宜设备、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核定任务和收支的基础上,采取定项定额或绩效考核等方式核定补助,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地方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九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复。 第十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不再执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 预算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9个)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科目(11个)基本对应。增加了()科目。债务预算收入 3.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4.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的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5. 在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下,2017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起施行。2019年1月1日 判断题(共5题) 6. 政府会计由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双功能”构成,两者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正确 7. 预算会计中的支出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费用类科目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正确 8.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多项会计制度并存、会计政策不一致。()正确 9. 政府财务会计的计量,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正确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财务会计充实了资产的核算,补充了一些原制度没有的会计科目。其中不 包括()。 自然资源资产 2. 预算会计的收入共设置了9个会计科目。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单位的会计科目的是()。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 财务会计中的收入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主要对原制度下的“其他收入”科目进行了拆分。其中,单独设置了()科目。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4. 某单位直接支付的财政应返还额度发生下列事项:年末,未完成支付的直接支付额度12500元;下年度,使用上年度直接额度支付款项75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年末的会计处理中,应贷:财政拨款收入 12500 5. 在会计核算层面,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在现有政府预算会计的基础上建立政府财务会计。实现政府会计的()“双功能”。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 判断题(共5题) 6. 同级财政的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重要)收入来源。拨款方式包括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正确 7. 预算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全部支出进行会计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错误 8. 预算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确认基础,侧重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错误 9. 单位应当按照及时性原则,对本年度发生的各类影响收入(预算收入)和费用(预算支出)的业务进行适度归并和分析,披露将年度预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预算收支差额”调节为年度收入费用表中“本期盈余”的信息。()错误 10. 财务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信息的会计。()错误 单项选择题(共5题) 1. 预算会计中的结余类科目与原制度的类似,同财务会计中的净资产(盈余)科目有较大差异。为应用平行记账方法,设计了()科目。资金结存 2. 关于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操作,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财务会计取得时记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记入业务活动费用或单位管理费用等 3. 应付账款核算单位因购买物资、接受服务、开展工程建设等而应付的偿还期

新医改会计制度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设置。 2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是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等情况的书面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1 附件 2: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 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 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 2019 年 1月 1 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 2019 年1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 2018 年 1 2 月 31 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 1、附表 2)。 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 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 2019年 1 月 1 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 2019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 3 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2)应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该科目包含了原账的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3)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变化与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b2784082.html,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变化与思考 作者:柴先荣 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10期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修改的背景 随着我国不断深入改革的政治体制,现行政府会计的确认计量、核算与披露逐渐无法满足其要求。现行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无法提供信息完整准确的政府财务报告。 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体系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着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它的发布预示着政府会计新标准体系的初步建立,也助力后续的一系列政府会计的改革措施的推进和落实。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利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经验,结合当前政府会计改革的内在需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对于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做了以下重大改变与创新: (一)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转化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适度分离是指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适度的分离,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预算信息。主要表现为:1.“双体系”,预算会计体系与财务会计体系。2.“双基础”,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3.“双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相互衔接是指同一会计核算体系中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与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相互协调,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的相互补充。主要表现为:1.“平行记账”,对于纳入预算管理部门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进行相应的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会计业务,则仅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2.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存在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 余差异调节表”,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调整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因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不同产生的本年盈余数与本年预算结余数之间的差额。 (二)扩展了原有资产负债概念的外延与内涵。1.资产方面,新政府会计制度将资产概念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 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我部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届时停止执行。为了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新制度施行平稳、顺利,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6号)的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为了做好新制度与原制度的衔接工作,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新旧制度衔接前的准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前,应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将清查和盘点事项进行处理。 (二)旧账的截止和新账的建立。 2011年7月1日之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应按照原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原制度的规定编制2011年上半年度(1-6月)会计报表。自2011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新制度设置新账,将原账中2011年6月30日的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7月1日的期初余额,并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的期初资产负债表。 上述“原账中的各会计科目”是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二、新旧会计科目衔接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以上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后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二}

附件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 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库存现金”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银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科目。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其他货币资

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制度会计科目和报表

关于科学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科学事业单位1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 科研收入”、“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 1.“410101 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 2.“410102 非科研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技术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教学活动收入等。 技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学术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科普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1其他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试制产品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实现的收入。 教学活动收入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置“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 1.“500101 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2.“500102 非科研活动费用”明细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技术活动费用、学术活动费用、科普活动费用、试制产品活动费用和教学活动费用等。 技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学术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普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试制产品活动费用是指科学事业单位试制中间试验产品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7号】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0]3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财政部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入,努力控制支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准确进行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防范财务风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讲解DOC

2011-2012年杨凌继续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讲解》考试 试卷类型:限时测试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查看成绩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 答案。) 1.关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财政授权支付下,受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科目 B.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C.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D.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小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按照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A B C D 【正确答案】: D 【解析】:对于A,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其 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对于B,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对于C,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按 照实际提取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D,如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 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按照两者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 “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批复额 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旧会计科目衔接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有尚未 确定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应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科目。 A.“待结算医疗款”  B.“其他应付款”  C.“预收医疗款”  D.“应缴款项” A B C D 【正确答案】: A 【解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有尚未确定应上缴或留用的医疗收费,应 将相关款项从原账中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转入新账中的“待结算医疗款”科目。 3.下列不属于“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的是()。 A.医疗风险基金 B.有偿调入固定资产 C.职工福利基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