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年7月

目录

目录 (1)

1总则 (2)

2 基本要求 (2)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

3.1 隐患排查方式 (4)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6)

4 隐患排查内容 (7)

4.1 安全基础管理 (8)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9)

4.3 工艺管理 (9)

4.4 设备管理 (10)

4.5 电气系统 (11)

4.6 仪表系统 (12)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13)

4.8 储运系统 (13)

4.9 消防系统 (14)

4.10 公用工程系统 (14)

5 隐患治理与上报 (15)

5.1 隐患级别 (15)

5.2 隐患治理 (15)

5.3 隐患上报 (16)

附录A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 (18)

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 (20)

1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 (20)

2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 (28)

3工艺隐患排查表 (33)

4设备隐患排查表 (37)

5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 (42)

6仪表隐患排查表 (47)

7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 (50)

8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 (53)

9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 (64)

10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 (62)

1

1总则

1.1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X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X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X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2.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X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2.3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X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2.4技术力量不足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 A Z O 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2.2.6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监控、隐患治理、隐患上报等内容。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的级别,按

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评估—治理方案论证—资金落实—限期治理—验收评估—销号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实行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保证按期完成和治理效果。

隐患上报要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每个月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发现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

2.2.7要借助企业的信息化系统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上报情况实行建档登记,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隐患排查方式

3.1.1隐患排查工作可与企业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3.1.2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3.1.3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1.4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3.1.5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3.1.6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

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3.1.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3.2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3.2.1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X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X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3.2.3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 A Z O P)。

4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安全基础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X情况。

4.2.3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X和治理情况。

4.2.4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空分装置、空压站;

(4)点火源(包括火炬);

(5)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6)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工艺管理

4.3.1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5)火炬系统的安全性;

(6)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4.3.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4设备管理

4.4.1 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

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4.5电气系统

4.5.1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5.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4.5.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4.6仪表系统

4.6.1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6.3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4.7危险化学品管理

4.7.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4.7.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 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

(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4.8储运系统

4.8.1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储罐区、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4.8.2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

(3)天然气凝液、液化石油气球罐或其他危险化学品压力或半冷冻低温储罐的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

(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4.8.3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铁路装卸区、汽车装卸区等设施的完好性。

4.9消防系统

4.9.1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4.9.2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

(1)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

(2)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油罐区、液化烃罐区、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

(5)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

(6)其他消防器材。

4.9.3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

4.10公用工程系统

4.10.1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4.10.2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4.10.3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各部分具体排查内容详见附

件。

5 隐患治理与上报

5.1隐患级别

5.1.1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基层单位(厂)级直至企业级。

5.1.3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5.2隐患治理

5.2.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2.2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基层车间、基层单位〈厂〉)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2.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评估风险的方法可参考附录A。

5.2.4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5.2.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5.3隐患上报

5.3.1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

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附录A

故隐患风险评估方法

表1事故隐患后果定性分级方法

表2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矩阵

危险化学品知识

危险化学品知识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品知识1、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化学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坏的物品。 2、危险化学品分为哪几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抗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3、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和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危险性: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致使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5、易燃气体的特性:此类气体极易燃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氢气、甲烷、乙炔等。 6、有毒气体的特性:此类气体吸入后能引起人畜中毒,甚至死亡。如一氧化碳、氯气等。 7、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7.1、闪点:在规定条件下,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闪点越低,表示该液体越容易燃烧。 7.2、低闪点液体: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汽油、乙醚、丙酮等。 7.3、中闪点液体:闪点在-18℃-23℃之间的液体。如苯、甲苯、乙醇等。 7.4、高闪点液体:闪点在23℃-61℃之间的液体。如丁醇、氯苯等。 8、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安监局局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议题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皮局长传达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5年,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发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以许可为总抓手,促进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取证工作的主动性,加快许可证办理进程,分别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许可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是以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为目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甲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没有取证的已建成生产企业和甲类经营企业,多数是安全条件差、企业负责人认识程度不够、申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按照省局许可工作进度要求,分别以安委会、市局名义下发通知,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目前,已有68家生产企业、350家甲类经营企业取得许可证。 三是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做好乙类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材料和现场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不走过场,突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范、可操作性,确保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共有28家取得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情况的调查,结合省局要求,对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工作做出部署。严格设立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查处,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和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工作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由窗口统一办理,促进了危化品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扎实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周调度制度。安监、交通、公安、质监、化工协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部署开展剧毒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7家企业,制定了关闭或搬迁计划,其中3家已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了企业“双基”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预警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最新危险化学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

危险化学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 一、目的: 为保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控制事态扩大,防止事故蔓延,有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保证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得到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同时尽快恢复经营,特制定此方案。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报警分级 1、一级报警:可燃气体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危险化学品出现大量泄漏,消防沙、围堰、收集池已经完全不能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 2、二级报警:可燃气体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危险化学品出现泄漏状况,消防沙、围堰、收集池能够控制泄漏的危险化学品。 3、三级报警:可燃气体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由于危险化学品储存间未定期启动排风扇,导致室内可燃气体浓度上升,可燃气体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 三、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事故报告对象 1、当发生一级报警时,现场人员立即上报环境与安全管理部,并通知科室和部 门负责人。 2、当发生二级报警时,现场人员立即上报环境与安全管理部,并通知科室和部 门负责人。 3、当发生三级报警时,现场人员立即上报科室和部门负责人。 四、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事故报告内容 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位置、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量、现场有无人员伤亡、危险化学品泄漏原因、是否有人员被困、联系人名字和电话 五、现场处置方案 1、当可燃气体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疏散作业人员至 所在位置的上风处; 2、当发生一、二级报警时,现场负责人员立即上报环境与安全管理部,并通知 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当发生三级报警时,现场人员立即上报科室和部门负责人。 3、现场应急处置人员佩戴好防毒面罩及防护服后,采用消防沙、干土、煤灰等 掩埋泄漏的危险化学品。 4、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六、日常要求 1、危险化学品库房、兑油房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定期启动危险化学品储存室的排风设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挥发性气体浓度超 标。 3、对新进危险化学品桶、罐等进行检测,确认无泄漏缺陷后方可入库。 4、员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 5、定期维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每天检查现场应急救援器材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七、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设置现场警戒线,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 3、切断火源,严禁火种,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处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4、救护人员应处于泄露源的上风侧,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 5、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 精品文档

(完整版)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领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履行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其他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组织处理或者人员疏散。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和撤离危险场所。 企业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检查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员工大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动接受全体员工监督;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鼓励并奖励员工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员管理。 2.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要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 应建立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回检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试题

编号:AQ-ST-01074 ( 安全试题)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试题 Basic knowledge of hazardous chemicals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试题 安全试题的作用:“安全员是经过培训及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发的规定,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重点工序必须有安全员进行检查监督”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试题 试卷类别:A卷准考证号: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考试人:___________得分:_______ 一、单选题 1燃烧现象的特征是()。 A.放热、发光 B.化学反应 C.放热、发光、生成新物质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或者专用储存室内。 A.专用仓库、专用场所 B.专用仓库、专用场地 C.专用仓库、专用库区 3申请人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A.批准书 B.通知书 C.核准书 4化学品仓库保管人员进行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文化知识 B.礼仪常识 C.化学品专业知识 5下面对剧毒品的描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不准露天堆放 B.必须双人收发 C.不能用玻璃瓶储存 6女性工人在怀孕或哺乳期间,应()调换到不使用或不接触对未出生或哺乳期婴儿健康有害的化学品的工作,并()在适当时返回其原岗位。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废弃处理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2) 一、一般规定 (2) 二、使用单位的职责 (2) 三、剧毒品的使用 (3)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要求 (3) 五、使用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5) 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追究 (5) 第二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6) 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理规定 (6) 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7) 三、对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求 (8)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后的善后处理 (9)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基本方法 (9)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一、一般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任何情况下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五)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七)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遵守国务院352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九)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备,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二、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二)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三)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四)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清明工业气体销售部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预案编号:现场2014—1 预案版本号:2014版 A/1 实施日时间:2014年10月10日 编制单位(公章): 实施日期: 2014年10月10日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目录 1 事故风险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类型................................................ 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应急工作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组织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应急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事故应急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报警形式和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规范化格式文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

危险化学品基本常识

危险化学品基本常识 一、危险化学品概念 1、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无论是人造的或是天然的。 2、危险化学品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形势 近些年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很多事故可以说是管理失控事故频发。危害严重。因此国家领导多次批示进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生产环节、储运环节、包装管理、经营环节、剧毒品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b8316306.html, end#情况之一者①临届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汽压力大于294KPa 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②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 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

德蒸汽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体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按其性质分为①易燃气体 ②不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①低闪点液体闪点-18℃②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③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 4、易燃固体、自燃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本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和促成火灾按其燃烧特性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害气体的固体。如硫磺、红磷等。②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等。③遇湿易燃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钠、钾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或爆炸按其组成分为以下二项①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状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够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为敏感。按其危险性大小分为一级氧化剂和二级

医院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

XXXXX医院 危险品泄露应急处置方案 化学危险品是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 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当发生化学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时,为了保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 伤亡、财产损失与环境污染,提高现场应急处理化学危险品设备故障的能力,迅速、妥善地处理好化学危险品应急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XXXXX医院化学危险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化学危险品采购、入库、存储、临床使用和废弃化学危险品处置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时的紧急应变处理。 一、化学危险品泄漏特征:指由一种或数种化学危险品或其能量如医用氧气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二、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成立XXXXX医院化学危险品泄漏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作为医院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机构:医 院下属各科室也要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应急救援 小分队。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副院长 成员:分管医疗、安全、药事、设备副院长、医务总监、药械科长、总务经理、各科室负责人。 (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1)总指挥职责:全面统一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履行职责,为总指挥现场决策提供参谋,总指挥出差无法履行职责时,集体代行总 指挥职责。 2、下设各救援小组 (1)灭火指挥组:负责因泄漏引起的火灾扑救,调集灭火组成员,判断火灾形势、化学品类型,准确运用灭火器类型组织灭火; (2)疏散指挥组:负责现场警戒、疏散现场车辆、人员,维护秩序,疏导内外交通。调集疏散组成员,判断泄漏扩散情形,或火灾形势,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 (3)处置指挥组:负责现场泄漏物品的处理、清理及其它紧急事项的处理。调集处置组成人员,判断泄漏化学品类型,做好处置组成员防护用品发放,正确指挥泄漏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资料

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一、判断题 1、危险品化学品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爆炸品指不受外界条件作用就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发生爆炸的物品。() 3、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易燃气体是指在20℃和101.3KPa 条件下与空气的混合物按体积分数占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不论易燃下限如何,与空气混合,燃烧范围体积分数至少为12%的气体。() 4、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易燃液体是指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汽的液体。() 5、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6、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氧化性物质是指本身可燃,通常能放出氧引起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 7、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有机过氧化物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8、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毒性物质指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9、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腐蚀性物品指通过物理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的物质。() 10、根据《化学品分类及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爆炸物指包括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和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环。()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及相关解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 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 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经有关化学品安全专家多次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列入《名录》的60种危险化学品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处置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进入泄漏现场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泄漏物易燃易爆,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并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泄漏物有毒,救援人员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并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二)泄漏源控制。 1、关闭阀门、停止作业、启动事故应急放置池(罐)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2、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三)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

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 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或收集后委托有条件的单位处理。 二、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一)先控制,后扑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二)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三)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四)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五)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1 总则1 2 基本要求1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 3.1 隐患排查方式3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4 4 隐患排查内容5 4.1 安全基础管理5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6 4.3 工艺管理6 4.4 设备管理7 4.5 电气系统7 4.6 仪表系统8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8 4.8 储运系统9 4.9 消防系统9 4.10 公用工程系统10 5 隐患治理与上报10 5.1 隐患级别10 5.2 隐患治理10 5.3 隐患上报11 1 总则 1.1 为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实施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本导则所称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企业应建立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2.2.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2.2.4 技术力量不足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应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2.5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2.2.6 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监控、隐患治理、隐患上报等内容。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的级别,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隐患治理按期完成。 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

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则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1〕114号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7-8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 关企业,结合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鲁安 监发〔2011〕96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 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 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 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 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充分发 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 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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