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超实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超实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超实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单位名称: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陪同检查人:检查人:

年月日

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表

供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生活饮用水)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供水人口数:万,日需水量: m3 设施基本结构:蓄水池口水箱口 水处理: (过滤口软化口矿化口消毒口其他口) 二、检查结果 1、制度、设施与记录 (1)卫生管理制度:有口无口(2)水质污染报告制度:有口无口(3)水质污染防范措施:有口无口(4)设施清洗、消毒和检验记录:有口无口 2、卫生管理人员数:,持有健康证人数:,卫生知识培训人数: 3、设施卫生安全 (1)设施投入使用前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监测: 是口否口(2)蓄水池周围10m 以内无污染源:有口无口(3)水箱周围2 m内有无污染管线及污染物:有口无口(4)室外蓄水池出入口应高于地面20—50cm;并设有防护设施:有口无口(5)饮用水箱或蓄水池是否专用:是口否口;入口有无上锁装置:有口无口(6)溢水管与泄水管是否与下水管直接连通:是口否口(7)涉水、消毒产品是否具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是口否口(8)每年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是口否口(9)每年对水质进行检验,并有检验报告:是口否口 陪同检查人签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学校卫生)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教学班 学生数 男 女 寄宿生数男 女教职工 校医 保健教师 一、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落实措施 班级晨检登记本:有□否□因病缺课登记本:有□否□病因追踪登记本:有□否□每月统计数据:有□否□传染病报告登记:有□否□电话、网络报告登记本:有□否□患传染病学生康复出院登记本:有□否□检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记录:有□否□发生传染病的教室、宿舍终末消毒记录本:有□否□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记录本: (学校有传染病疫情发生时检查) 二、消毒产品使用情况 消毒产品名称 卫生许可批件:有□否□生产日期:有□否□保质期:有□否□ 三、学生宿舍卫生 生均面积≧3㎡:有□否□整洁:有□否□开窗通风:有□否□地面干净:有□否□无积水:有□否□四、健康教育 开设健康教育课:有□否□每学期出版预防传染病等卫生知识>3期:有□否□ 有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栏:有□否□有教师:有□否□教案:有□否□五、学校生活饮用水 (见生活饮用水现场检查记录) 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经验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17220—1998】 前言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9663~9673、GB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与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相配套的监测规范。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黄荣、崔玉珍、高文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监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 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4 监测点的选择 4.1 选点原则 4.1.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4.1.2 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4.1.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1m远,高度0.8~1.2m。 4.1.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4.1.5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湿、风速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4.1.6 公共卫生用品的采样点应选择在人群使用该物品时接触频率较高的部位。 4.2 监测点数目 4.2.1 进行空气监测时应按照公共场所不同性质、规模大小、人群经常停留场所分别设置数量不等的监测点。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点数目参照第6章各类公共场所监测的要求。 4.2.2 对公共卫生用品进行监测时,其监测卫生用品的数量以不超过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5%计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管部门)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铁路部门行使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监测专业队伍建设。 第四条(经营者责任)公共场所经营者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第五条(分类管理)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公共场所为: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 (二)公共浴室; (三)游泳场(馆)。 除上述场所外,《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其他场所为乙类公共场所。 第二章卫生管理和要求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落实卫生安全保障措施。 第七条(选址、设计、装修)公共场所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的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有效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第八条(一般要求)公共场所应当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空气、饮用水、沐浴用水、游泳池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场所检测)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对其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并公示。卫生检测结果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具

景区检查表

附件2 宜昌市夷陵区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景区部分) 企业名称:得分:考核项目检查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定办法得分 一 基础管理安全机构、人员和安全责 任制 7 按标准设有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专职人员(1分);职责明确(1分);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或专题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保存(1 分);景区管理、餐饮、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运行、动物饲养和训练、 设备管理等涉及现场风险控制的重点部门应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 员(1分);建立安全责任制文本,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责 任人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人员安全职责(2.5分);严格落实 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0.5分) 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材料 或信息;查看工作记录; 安全投入 3 安全投入费用范围和归口严格管理,并有记录文件(1分);使用金额应 能满足本单位安全的需(1分);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各类费用使用情况进 行协调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管领导 (1分) 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材料 或信息;查看工作记录; 危险源管理 2 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清单(0.5分);特种设备及其作业、 危险作业、重要活动、危险性较大的游乐活动等等风险较大的危险源,应 列为重点/重要危险源(0.5分);对重要危险源有控制措施(0.5分); 有危险源管理档案(0.5分); 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材料 或信息;查看工作记录; 法律法规 2 建立本单位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0.5分);清单内容应包括业 务工作涉及的服务安全、设备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交 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主要法规和其他要求(0.5分);学习和培训并有记 录(1分) 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材料 或信息;查看工作记录; 文件及记录 3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各部门内部规定(1分);相关重点设备和活 动作业现场的安全日常管理制度(1分);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岗 位工作说明书等(1分); 现场检查;查看相关材料 或信息;查看工作记录; 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目的: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促使公共 场所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公共场所相关的卫生标准等。 监督对象: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7类28种公共场所;2、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规定的要监管的公共场所。 监督检查要点: 一、监督检查内容:1、卫生许可情况;2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培训情况;3 、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4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情况; 5 、各种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使用情况; 6 、防蚊、蝇、蟑螂和防鼠等设施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法: 1、现场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超范围经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抽查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是否经培训合格,抽查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和相关卫生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⑴、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 检查,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 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⑵、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 岗工作,检查时应查其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⑶、从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 3、查看卫生管理制度,询问相关人员,掌握其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从业人员,了解是否按制度执行。 4、使用非一次性茶具、毛巾、床单、拖鞋等公用品的场所,查看茶具消毒设有的专用消毒间,检查其有关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施及操作情况: ⑴、消毒间外应贴有明显标志,内有卫生制度,布局合理,无杂物; ⑵、内设2只以上(一洗一清)水池,有明显标记,消毒柜、保洁柜能满足消毒、周转需要; ⑶、消毒剂的配备按比例配制,茶具清洗消毒后,存放在保洁柜内;拖鞋的消毒应设有专用容器,消毒液的配备按比例配制(如使用含氯消毒剂应达到1000mg/L的浓度),每4小时更换一次,每次浸泡30 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⑷、毛巾、床单应严格按一客一用一消毒,在洗涤中要有消毒的程序。 5、检查使用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进行索证;各客用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应有卫生许可批 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保质期等中文标示,使用 场所经营者应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号、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检查场所防蚊、蝇、蟑螂和防鼠设施。没有使用空调的场所,应

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检查制度 体育场馆卫生 1、体育场馆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8-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场)内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7、有空调的室内场馆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 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 范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7220—1998】 前言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 9663~9673、GB 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与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相配套的监测规范。 本标准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黄荣、崔玉珍、高文新。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监督。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health monitoring for public places 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4 监测点的选择 4.1 选点原则 4.1.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称监测点)应选择在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但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4.1.2 监测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4.1.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0.5~1m远,高度0.8~1.2m。 4.1.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布点的方法。 4.1.5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现场的气温、气湿、风速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概论 试题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概论试题 判断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禁烟范围是室内公共场所。 A. √ B. × 答案:A 第 2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经营项目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A. √ B. × 答案:B 第3 题.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临时从业人员不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A. √ B. × 答案:B 第 4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A. √ B. × 答案:A 第5 题. 纳入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管理的公共场所有七类28种。 A. √ B. × 答案:A 第6 题. 公共场所可以设置自动售烟机。 A. √ B. × 答案:B 第7 题.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A. √ B. × 答案:A 第8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A. √ B. × 答案:A 第9 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A. √ B. × 答案:A

第10 题.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A. √ B. × 答案:A 单选题部分(每小题5.0分,共50.0分) 第1 题. 以下不是公共场所卫生学特点的是 A. 人群密集 B. 人群流动性大 C. 有建筑维护结构 D. 设备和物品容易污染 答案:C 第2 题. 以下哪种情况需要公共场所经营者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A. 变更单位名称 B. 变更法定代表人 C. 变更经营项目 D. 变更负责人 答案:C 第3 题. 公共场所有哪些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A. 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B. 水质、采光、照明、噪声 C. 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 D. 以上都是 答案:D 第4 题.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公共场所禁烟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在室内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的标志或警语 B. 吸烟区可以位于行人必经通道上 C.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D. 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答案:B 第5 题.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何时正式实施 A. 2010 5 31 B. 2010 6 1 C. 2011 5 1 D. 2011 2 14 答案:C 第6 题. 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 A. 卫生监督部门 B. 卫生行政部门 C. 公共场所经营者 D.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答案:C 第7 题.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包括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B. 包括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公共卫生检测

欢迎阅读 篇一: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rulesofhealthmonitoringforpublicplaces (gb/t17220-1998) 1.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 2.名词、术语 3.2.5游泳馆、体育馆 表6游泳馆、体育馆 表7游泳池水样 游泳池水质项目分析按游泳池卫生标准规定进行。 3.2.6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 共交通等候室。 表8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 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

3.2.7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控制,按相应专业特点参照此规范要求进行采样。 4.卫生用品、用具的微生物监测 4.1.采样 4.1.1.采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 4.1.2.采样用具,如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等,必须经灭菌。4.1.3采样方法涂抹法:将无菌棉拭子蘸取灭菌生理盐水(管内10m1)后涂抹用品、用具,然后将拭子放入生理盐水管中,及时送检培养。操作时应避免人为污染。戳印法:将溶化并冷至50-55℃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入已灭菌的特制戳印平皿内(使培养基平面比皿边缘高2- 3mm),每皿约10m1,待凝固后盖上皿盖(皿盖与培养基之间有一定的空隙),翻转平皿 一、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二、旅店业卫生标准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三、文化娱 乐场所卫生标准 四、理发店、美容院(店)卫生标准值 五、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六、体育馆卫生标准值

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值 八、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值 九、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值 十、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值 十一、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值 十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十三、饭馆(餐厅)卫生标准值 十四、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 十五、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程序(试行)》(苏卫监督 〔2007〕50号)第四条、拟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材料,(六)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书; 四、检测机构资质: 取得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到当地卫生监督所备案,卫生监督所委托该 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检测工作,网上公示,并认可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云南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结合云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公共 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公共场所的 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 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辖区内的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昆明铁路局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 火车站、等候室以及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云南省机场管理机构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

云南省辖区内的机场等候室以及为本系统职工服 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以下8类公共场所 (一)住宿与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酒店、旅馆(旅店、旅舍)、招待所、度假村以及所属咖啡馆、酒吧、茶座、购物等辅助设施,一定规模以上的餐饮服务场所。 (二)沐浴场所:包括浴室、浴场、浴池、洗浴中心、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桑拿部和水吧)、温泉浴、足浴等。 (三)美容美发场所:包括美容店(含美体店)、美发店等(不包括流动理发点)。 (四)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台球室(馆)、棋牌室、网吧、咖啡馆、酒吧、书吧、茶座。(五)游泳场所:包括游泳场(馆、池)。 (六)文化交流场所:包括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七)购物交易场所:包括商店、商场、超市、书店。 (八)候诊与公共交通场所:包括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地铁站台。

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卫生厅主管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省及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另行确定本级需要具体管辖的公共场所。 河南省辖区内的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郑州铁路局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河南省内的火车站、火车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现适用于以下公共场所: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含度假村)等住宿场所;饭馆(含酒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咖啡馆、酒吧、茶座(含水吧、茶楼、茶室)等提供饮品的场所。

(二)公共浴室:包括浴场(含会馆、会所、俱乐部等所设的浴场)、桑拿中心(含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等的桑拿部和水吧SPA)、浴室(含浴池、洗浴中心等)、温泉浴、足浴、婴儿洗浴;理发店、美容店(含提供美容化妆服务的照相馆或影楼、美甲店等美容服务场所)。 (三)影剧院(含礼堂、会馆等具有观众席的场所)、录像厅(室)、游艺厅(室,含网吧,台球厅)、舞厅(含歌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含运动健身场所及俱乐部);游泳场所(馆):供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百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店)、书店。 (七)医院候诊室: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供病人挂号、取药、候诊的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特等和一、二等站的火车(含地铁、高铁等)候车室、候船室、机场候机室、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站候车室。 省卫生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作实际,适时

试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试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17-06-08T10:07:25.507Z 来源:《健康世界》2017年第6期作者:刘志新1 谈志清2 [导读] 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注意重视公共卫生,以身作则,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公共环境,创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1江苏省溧阳市卫生监督所 213300;2江苏省溧阳市竹箦镇中心卫生院防保所 213351 摘要:公共场所是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行业的人聚集的场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在这样一个公共的场地,人们的道德素质体现在公共场所的文明与卫生上。公共场所的卫生不仅是体现一个人的素质形象,它更代表的是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国家的基本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对提高社会的整体生活质量以及对疾病的防范都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现代文明进程的脚步不断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美好家园”的口号早已成为社会的主流,所以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做好公共卫生的监管工作[1]。虽然我国现在非常重视公共场所的管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注意重视公共卫生,以身作则,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公共环境,创建我们的美好家园。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公共场所不仅能够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好的娱乐活动的场所,而且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的好坏时时刻刻会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如果人们在一个十分恶劣的环境下生活活动,则人们的身体健康必将会受到威胁。因为,卫生情况差的公共场所各类疾病不断滋生,将是增加人们突发疾病的最主要因素。疾病的发生不仅使自身受到很严重的影响,还对家庭的医疗费用的支出造成了一定影响,还影响了社会的整体经济水平稳定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政府及有关部门也不断地加大了公共卫生的监管力度,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着重分析了在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以及根据相关的问题作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措施。 1.公共场所的概念 所谓公共场所就是指广大的人们群众经常聚集以及为人们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地点,不仅是人们的基本道德素质的体现,更代表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与国家的形象[2]。公共场所涵盖面很广,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主要将公共场所划分为如下7大类28项场所(1)饭馆、咖啡馆、酒吧、招待所等4种交际和住宿场所;(2)理发馆、美容院、公共浴室3种美容和洗浴场所(3)舞厅、音乐厅、影剧院、游戏厅、录像厅5种文化娱乐场所;(4)公园、体育馆、游泳馆 3 种游乐和体育场所;(5)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展览馆4种文化交流场所;(6)商店、书店种购物场所;(7)候诊室、公共交通工具、候车室等就诊和交通场所。 2.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 2.1立法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日新月异的改变,各类健身会所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也越来越多,虽然它们的本质是属于公共场所,但其中高尔夫球场、健身房、按摩院等并没有概括进1987年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2011年新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由此看来,单单条例中出现的一系列规定早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于是就造成了相关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缺失、陷入了无法可依的状态。并且有些公共场所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滋生各类传染病的传播,如果不能快速地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人们的身体健康将会面临很大的威胁。另外,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执法的威慑力不够,也明显影响了执法的效果。 2.2执法层面 主要应该是监管人员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有以下两方面:(1)监管人员数量不足 因为公共场所常常人员分布比较密集,并且公共场所的行业分类较多、地域分布较广,如果监管人员人手不够,将会直接影响庞大的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使得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并落实。 (2)监管人员自身素质普遍偏低由于监管人员的教育水平相对偏低,特别是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监管人员严重缺乏,更加缺乏的是临床医学与预防医学的专业人才;另外,一些监管人员自身的法律法规的知识欠缺,这在进行日常卫生监管工作进程中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因为卫生监管工作的任务量较大,所以监管人员并没有很多空余的时间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方面的学习来丰富自己,也就更谈不上能切实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现场的监管执法水平。 2.3守法层面 2.3.1卫生意识不强 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一部分公共场所的商家的基本卫生意识也比较缺乏。由于公共场所涵盖着各行各业,以至于不能对所有商家进行一一培训,加之卫生监管工作的任务比较繁重,更不能很顺利的开展培训工作,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卫生场所环境的改善。而且有些公共场所的商家并没有认识到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性,所以其对公共卫生环境的投入较少,甚至连基本的卫生设施都不齐全,那就更不用讲去要求其能按规范操作了。 2.3.2 公共场所小商家问题 一些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共场所的商家相对来说拥有比较完善的卫生管理机制与体系,而且大多数都能配备有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意识,这对于卫生的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当然,还有一些小的商家还是比较缺乏卫生管理的意识,比如一些小型的公共浴室、小旅馆、小理发店等小商家的卫生意识就相对偏低,有些小商家不但不守法,而且还违法,严重影响了公共卫生安全的建设任务的实施。 3.公共场所监督管理的解决措施 3.1完善条例,做到有法可依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 GB/T18204.1-18204.30-2000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 GB/T 18204.1-2000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 GB/T 18204.2-2000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 GB/T 18204.3-2000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 GB/T 18204.4-2000 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5-2000 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6-2000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 GB/T 18204.7-2000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 GB/T 18204.8-2000 公共场所拖鞋微生物检验方法霉菌和酵母菌测定 >>>> GB/T 18204.9-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 GB/T 18204.10-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 GB/T 18204.11-2000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12-2000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13-2000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14-2000 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15-2000 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 >>>> GB/T 18204.16-2000 公共场所气压测定方法 >>>> GB/T 18204.17-2000 公共场所气辐射热测定方法 >>>>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 >>>> GB/T 18204.19-2000 公共场所室内换气率测定方法 >>>> GB/T 18204.20-2000 公共场所采光系数测定方法 >>>> GB/T 18204.21-2000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22-2000 公共场所噪声测定方法 >>>>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 GB/T 18204.28-2000 游泳水温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29-2000 游泳水中尿素测定方法 >>>> GB/T 18204.30-2000 海滨游泳水透明度测定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范 5.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1.1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1.2职责 5.1.2.1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组织拟订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的要求; 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审查; 负责直管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对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组织建立全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档案。 5.1.2.2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直管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负责管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审查; 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组织建立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档案。 5.1.2.3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发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组织建立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档案。 5.1.3工作要求 5.1.3.1卫生许可证发放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下列单位进行卫生许可审核,符合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商场(店)、书店;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卫生许可证的复核和变更 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经审核、监测合格的,加盖“审核章”; 对变更单位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的公共场所,经审核合格的,变更卫生许可证。 5.1.3.2许可要求 (1)公共场所许可通用要求 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附近无污染源,通风日照良好;

卫生监督协管调查表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检查表 机构名称法定代表 地址联系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有□无□ (二)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 (三)对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培训有□无□ (四)疫情报告方式:网络直报□、报告卡□、□ (五)传染病防治:门诊日志有□无□登记齐全□不全□ 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有□无□报告卡有□无□ (六)现场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并与疫情网络核对,发现:是否有瞒报、缓报、谎报有□无□ 二、消毒灭菌及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一)消毒管理制度和程序有□无□; (二)专(兼)职消毒人员有□无□; (三)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有□无□ (四)医务人员手卫生消毒效果监测记录有□无□ (五)对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进行索证、验收、登记是□否□; 三、医疗废物管理 (一)废物管理制度有□无□ (二)是否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部门和专(兼)职人员有□无□ (三)相关法律及专业知识培训有□无□ (四)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 1、是否符合标准是□否□ 2、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中文标签)是□否□ 3、是否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是□否□ (五)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有无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文字说明有□无□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 (七)医疗废物登记资料有□无□若有, 登记容有无以下项目: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 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 (八)医疗废物是否与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混装是□否□ (九)医疗废物是否交废物处理中心处理是□否□ 如: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1、是否销毁是□否□ 2、有无再次使用是□否□ 3、感染性废物是否进行消毒处理是□否□ 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GB/T18204.1-18204.30-2000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 GB/T 18204.1-2000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 GB/T 18204.2-2000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 GB/T 18204.3-2000 公共场所茶具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 GB/T 18204.4-2000 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5-2000 公共场所毛巾、床上卧具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6-2000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 GB/T 18204.7-2000 理发用具微生物检验方法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GB/T 18204.8-2000 公共场所拖鞋微生物检验方法霉菌和酵母菌测定>>>> GB/T 18204.9-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 GB/T 18204.10-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 GB/T 18204.11-2000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T 18204.12-2000 公共场所浴盆脸(脚)盆微生物检验方法大肠菌群测定>>>> GB/T 18204.13-2000 公共场所空气温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14-2000 公共场所空气湿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15-2000 公共场所风速测定方法 >>>> GB/T 18204.16-2000 公共场所气压测定方法 >>>> GB/T 18204.17-2000 公共场所气辐射热测定方法 >>>>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 >>>> GB/T 18204.19-2000 公共场所室内换气率测定方法 >>>> GB/T 18204.20-2000 公共场所采光系数测定方法 >>>> GB/T 18204.21-2000 公共场所照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22-2000 公共场所噪声测定方法 >>>>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 >>>>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定方法 >>>> GB/T 18204.28-2000 游泳水温度测定方法 >>>> GB/T 18204.29-2000 游泳水中尿素测定方法 >>>> GB/T 18204.30-2000海滨游泳水透明度测定方法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邵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430000) 摘要:公共场所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为人们日常活动提供更大的空间。目前根据公共场所的实际状态来看,我国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部分问题,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从立法、执法以及守法三个方面分别针对性地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R12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5248(2019)02-0192-03 作者简介:邵捷(1991-),女,大学本科,在读硕士研究生。从事公共卫生管理研究。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我国公共场所呈现 出蓬勃发展趋势, 作为城市建设的前台,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代表城市形象,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 康。公共场所作为一个不断变动、 更新被监管对象的主体, 逐步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监管的重点、难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场所卫 生监管制度成为了社会建设的迫切需求之一〔1〕 。将公共场所卫生纳入到行政监管中并保证其运行健康且有序,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以完整的行 政执法体系作为依托, 是解决城市内公共卫生问题、维持社会安定和谐、社会经济运行有序、城市居民公 共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重要途径〔2〕 。 1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条例不完善我国分别于1987年与1991 年陆续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 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标志着我国从此步入了以法制以及规范化的手段监管公共场所的正轨〔3〕 。然而,一方面由于各种各样新兴产业陆续出现,新兴 产业属于公共场所的一部分, 但现有管理条例并未将其相关管理方法纳入条例中, 从而导致新兴产业在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中无相关法律条例支持,相关 场所人流量较大, 卫生清洁程度达不到标准,疾病传播的可能性增加。另一方面, 在执法过程中,我国现有的管理条例中的某些条款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 需求, 甚至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造成妨碍, 如罚款力度较低而罚款程序却相对较为繁琐,对于部分违法行为首先必须给予一定的警告等行政处 罚后, 方能采取相关罚款手段,在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商家进行处罚时一般只能给予简单的罚款措施, 同时,罚款金额与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不对等,导 致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 实际的卫生状况未有效改善, 惩戒手段未能匹配相关管理手段,对违反条例行为达不到威慑、 惩戒、教育作用。1.2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主体不明确我国卫生法 律和法规的涉及面普遍较为宽广, 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可能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现象, 在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重复执法、 多头执法的现象,权限不清〔4〕 。与此同时,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只是监管单位, 并不作为执法主体存在,属于委托执法的范畴, 根据行政相关许可法规定,由委托执法主体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委托机关承担。因此,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监督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转变为监督管理机构分配任务, 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行使执法权, 二者之间无有效的制约机制,可能导致监督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下降。 1.3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执法缺陷卫生监督工作包括职业卫生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不断增加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使现有的监督执法人员相对缺 乏, 不能满足为公共场所卫生提供正常力度的监管保障, 与繁重的卫生监督工作不能相匹配。同时,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现象, 与较为繁重、 较为复杂的监督管理工作严重不匹配,需长时间来往于各个场所, 导致相关专业方面人才的缺乏, 往往采取降低录用条件来完成录用工作,使部分工作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 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严重影响。人员的缺乏造成公共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缺乏相关的预防管理机制, 检查频率达不到监督要求,经营者常采用某些特殊手段来造假应付检查, 使得监管工作达不到目的, 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1.4公共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建设和管理水平落后 国家《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中对公共建筑 规模有相关规定, 然而实际构建过程中却往往并未· 291·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2019年2月第37卷第2期J Prev Med Chin PLA February 2019Vol.37No.2 DOI:10.13704/https://www.360docs.net/doc/8c13366742.html,ki.jyyx.2019.02.07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