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

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 个三级明细科目。两

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还需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科目的账户结构如下: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由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一般核算司空见惯,故不再赘述。

(一)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所谓视同销售指的是税法上规定的8 种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应视同销售应税行为,征收增值税。这些情形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为了便于税源的控制,防止税款流失,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连续,平衡自制货物与外购货物的税收负担,所以,规定对上述行为征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根据货物增值后的价值计算,其与该项货物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则仅仅是将原计入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转出去,不考虑购进货物的增值情况。

[例1] 甲企业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批,该产品成本为200000 元,计税价

格(公允价值)为300000 元;另领用上月购进的原材料一批(已抵扣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20000 。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前者属于视同销售,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后者属于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在建工程 140400

贷:原材料 12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400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 “应交税费 -应交增

值税 ”和“其他应收款 -出口退税 ”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 借:应收账款

(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

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 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

借:其他应收款 -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 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 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出口退税 根据免抵税申报汇总表计算出本月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应退税款和免抵税额 时,分别用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和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

[例 2]某公司当月根据免抵税申报汇总表计算得出本月不予免抵退税额为

1200 元,应

退税额为 33000 元,免抵税额为 11200 元,会计处理分别如下: 1.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00

2.借:其他应收款 -出口退税 33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33000 3.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 )112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 11200

(三)月份终了的会计核算

1.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

“应交增值税 ”转入 “未交增值税 ”, 这样 “应交增值税 ”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FOB 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做如下

贷: 贷:

应退税额 ”做如下会计处理

免抵税额 ”做如下会计处理

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四)缴纳税金的会计核算1.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2.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四、对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改变明细科目设置,取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转出多交增镇税” 和“已交税金”专栏

为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根据有关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

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同时,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终时转入的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这一规定虽然有利于准确核算和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直观反映企业本月(全年)应交的增值税;二是不能直观反映企业已交的增值税额,而必须通过“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的“已交税金”专栏和“未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已交数相加;三是核算较为复杂,如计算“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时,必须先计算企业的本月应交数,然后再与“已交税金”专栏进行比较,以其差额确定转出数额。

如何做到既准确反映企业的待抵扣增值税和欠交增值税情况,又简单、直观地反映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和已交增值税呢?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取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转出多交增值税”和“已交税金”专栏。具体操作是:月份终了,企业本月应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

细科目,并在“未交增值税”明细账摘要栏中注明上交税款的所属时间。这样,“应交税费- 应

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抵扣的增值税税款,“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发生数直观反映企业应交的增值税,借方发生数反映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二)报表列示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中要求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税法要求编制增值税纳税申请表”,两张报表的编报都是为了反映增值税纳税活动的信息。但均未反映不得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部分,

尤其是未详细列示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的

进项税额,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和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而不允许抵扣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未反映价外费用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这种报表结构不便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进行监督,也不便于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活

动。因此应在相关报表中增加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详细列报内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教学总结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 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 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

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 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 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

应交税费下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小结档

应交税费下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小结 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一)应交增值税:(9个) 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1、进项税额:购入,接受应税劳务时,用蓝字登记借方;退回时,就红字登记借方,只能出现在借方。 2、已交税金;用于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预交时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核算按规定应免抵的税额。两种方式,一种按批准数,一种按申请数。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只能记贷方,销售时用蓝字,退回时用红字。 7、出口退税: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用蓝字,发生退货时用红字。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就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就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 (1)货物因管理不善非正常损失造成的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出口货物不得抵免税额的部分,免税收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得出。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 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同时,“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做相同的分录。

2020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解释

作者:空青山 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 时间:2020.12.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是3级科目吗? 我知道结转增值税的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 那么我的问题是: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等等科目,这些科目是3级科目吗?还是本身是2级科目,后面的只是解释? 2,如果是3级科目,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 也就是说,我们知道作为作为借方它是怎么走的(转入应交未交)。那么他作为贷方的时候是怎么种情况?借贷和应该为0吧。 问题补充: 再次追加了分数,请大家来看看是不是这个样子理解: 借:原材料100 进项税17 贷:银行存款117 借:银行存款234 贷:销项税34 库存商品200 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就有2个3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进17”,以及,“应交-应交增值-销34”。那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现贷方余额17. 所以,把这个贷方余额17(合并“进项税”和“销项税”科目到“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 17)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17 贷:应交-未交增值17 然后,结转 借:应交-未交17 贷:银行17

那么,如果以上正确的话,即是“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3级科目是几乎平行于“应交-应交增值”这个2级科目的,属于各个3级科目的汇总名称。 但是为什么不是: 借:销项税34 贷:进项税17 应交-应交增值-转出未交增值税17 这样? 补充有点长,谢谢大家关心,我会一直追加分数,直到有答案为止。 最佳答案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等等科目,这些科目是3级科目!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是企业月终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后,用于转出的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不是从什么地方转来的,只是用于转出应交税的科目。所以不存在转入转出的问题。 我们核算的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最终确定应交的税额。所以下面的三级科目最后是要汇总的,不用非要为0。 对于补充的问题,其实你可以理解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之间的结转。月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额只是通过应交增值税下面的这个科目反应出到底这个月应交未交的具体数额而已。另外,学会计不要过于注重经济业务中科目怎么写的,它只是一个让我们能够清楚记录经济业务的符号。呵呵这是我们老师说的。 还是理解上的问题,照你这样理解,岂不是每个月月底交税的时候都要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面的三级科目都结平?销项税和进项税都要结转吗?下面的三级科目你可以理解为起到一个解释的作用,也就是说让你知道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发生的具体都是由什么造成的。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是用来反应本月应交未交的税额。明细科目的作用不就是是数据的发生更加明晰吗? 其他回答 这个是三级科目的, 你所说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还有诸如应交-应交增值(已交税金)(进项税转出)(销项税额) 这些都是三级科目, 这个是会计制度的规定,整个的程序是这样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运行几年来,其核算的会计科目有所增加,核算方法不断完善。为了便于税务干部及纳税人充分理解和运用,现将现行的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处理方法编撰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不必要设三级科目,一般纳税人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二、各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内容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当月实际已缴纳的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抵顶以后各期的销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月终应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转至“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企业的“应交税金”科目所属“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上述规定设置有关的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也可以将有关专栏的内容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沿用三栏式帐户,在月份终了时,再将有关明细帐的余额结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可按规定设置九个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如下所示: 借方: 合计记录:借方各栏数额 进项税额:记录购入货物及应税劳务而支付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销售收入)*% 序号行 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 工 3.50 2 食品饮 料 4.50 3 纺织品(化 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 业 5.00 6 建材产 品 4.98 7 化工产 品 3.35 8 医药制造 业8.50 9 卷烟加 工12.50 10 塑料制品 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12 金属制品 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14 电子通信设 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 发0.90 19 商业零 售 2.50 20 其 他 3.50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一)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将测算的企业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如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二)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三)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四)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五)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化分析 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大于1.5或小于0.5,该企业申报异常。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年末结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设置及年末结转 在所得税审核、年度审计时,发现不少人对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理解不恰当,科目使用不正确,期末如何处理不明确等;这些人既有企业会计人员,也有不少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企业会计制度对“应交增值税科目”做了详细的规范,但对于各种类型企业如何设置科目,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理解起来还是有点困难;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归纳总结。 一、为什么要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两个科目 主要从税收方面探寻原因,首先上期的进项税可留到下期进行抵扣,即当月有借方余额,可留抵;其次上期的销项税,则不能用下期的进项税抵扣,即当月有贷方余额,要先交税;为了能够明确区分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留抵增值税情况,确保企业及时足额上交增值税,所以,要分别设置应交增值税及未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往往在下月10日前申报上月的增值税,一般来说,“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反映待抵扣增值税,或者是0;“未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是借方或者贷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若为借方余额则反映多交的增值税,或者是0。 二、根据各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以及规模大小,合理的设置增值税科目 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设三栏的“应交增值税”或“未交增值税”科目; 2、对于小型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可只设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销项税、进项税、已交税金等多栏明细科目; 3、对于有出口退税业务的,以及辅导期的,或者是采用电算化的企业,应同时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4、对于业务复杂的企业,如零售业等,有17%,13%,4%等不同税率的进项税金,销项税金,而且金额少,笔数多,为了方便统计,可将“应交增值税”单独列为一级科目,在二级明细下再按照不同税率设三级明细,以方便统计及报税。同时还要设置“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

应交税金的计算 增值税 一、销售额与销项税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含税销售额换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二、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税额。 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含税购买金额÷(1+税率)×税率 三、税负 税负就是税务局要求纳税人每月按销售额一定的比率必须要上交的增值税税额,这是硬性交税任务指标必须要完成。 税负的计算公式 税负率=(销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100% 注: 上述进项税额包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原材料进项税额。 四、应交增值税 1、当每一纳税期有发生销售或劳务行为的都要依据税务局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应交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A、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时 应交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已认证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B、纳税人为小规模企业时 应交增值税税额=销售金额(不含税)×税率 注: 小规模企业一般征收率为3%,由于小规模企业不存在销项税额,所以小规模企业所开出的金额是没有价税分离的含税的销售金额,所以在进行申报时必须先计算出不含税的销售额,然后填入申报表中相应的单元格中,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金额÷(1+税率)。 2、每一纳税期必须应交多少增值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交纳,平常是按以下情况进行计算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科目账务处理及科目详解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月末结转增值税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缴纳增值税 (一)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二)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反映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 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贷方无余额。 (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 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的9个明细科目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最复杂的一个应交税费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为了更清楚地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缴、已缴和未缴的情况,在该科目下,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现行税制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三级科目加以反映。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 计科目的核算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 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 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 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

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 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己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 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 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 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 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 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 报旁的TF确编制摇供了备件 “进项税额”‘栏S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 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巳交纳的増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编制说明: 1、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2、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最全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文艺暖男 会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务系统认证处理后 借:成本、费用、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2016年5月1日后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年)可抵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等 次年可抵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实际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简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车辆购置税应直接记入汽车成本,一般来说契税应该记入所购入的固定资产成本中。 详细一、: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设置: (一)在“借方”反映的明细账 1、进项税额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核算的内容是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对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色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 三级科目“已交税金”核算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 三级科目“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三级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

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在“贷方”反映的明细账 1、销项税额 三级科目“销项税额”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出口退税 三级科目“出口退税”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3、进项税额转出 三级科目“进项税额转出”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得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4、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级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企业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当前预缴税款与余额比较,按照较小金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本科目。 以下举例说明: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当期进项税额为30万元,销项税额为80万元,已经预缴的税额为30万元,则月末企业如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80-30=50(万元),已经预缴了30万元,应当再补缴税款50-30=20(万元)。所以,应当转出未交增值税20万元。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收入的核算与一般纳税人相同,也是不含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其应纳增值税额也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所不同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贷方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已缴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应缴增值税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年末结转处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转出未交增值税在年末的处理) 1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月末如果进项比销项大,预计不用扣增值税的话,就不做账务处理。 3月末如果预计要交增值税的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下月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正确完整的一个增值税账务处理。从上面的账可以看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明细科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一年累计下来各累计几十万的余额,年末需要进行结转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三级科目,年末须进行反向结平处理。 留下有用的,结转没用的。 有用的:进项留抵的余额 没用的:已经交过的销项税、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过渡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 例:公司2017年5月才开,运营至年末,2017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销项税额贷方余额100万,进项税额借方余额60万,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45万。 分析: 根据上面的会计分录,转出未交增值税的对方科目是未交增值税,而下月未交增值税都是银行扣款的,所以都是全年应交的税款。 可反推全年已抵扣进项=100-45=55 进项余额为60万,所以有5万是12月未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前面的原则,这5万是有用的,留到下年期初,其余反向结平(借方余额的放贷方,贷方余额的放借方)。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年末如何结转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会结转怎么办?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企业会计增值税明细科目年末都没有做相应的结转,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在年底必须要结平各明细科目。那么如何正确结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呢? 一、科目设置 01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个明细科目。 0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9个明细会计科目;其中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5个借方科目,和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4个贷方科目。 二、月份终了 0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0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0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0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06“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 这个过程并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结转,如果没有留底税额的话,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0;如果有留抵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留底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是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的一个“进项税转出”专栏其发生额在贷方,作为“进项税额”专栏的备抵,不是转到了未交增值税里面,而是转到已交税金科目,月末余额应该为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三、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举例 例: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月末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同时,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设置“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 举例说明如下(假定下列例子均是独立的,并且无期初余额): ①、若本月发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 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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