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选举票样合集

村民委员会选举票样合集
村民委员会选举票样合集

文书范例13(A)

XX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票样式

XXXX年X 月X日(公章)

职位主任正式

候选人

副主任正式候

选人

委员正式候选人

姓名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符号

说明1、应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3名。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X”;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栏内另写其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

3、不许划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务;

4、任何符号不划的,视为弃权票,胡写乱划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废票。

新岳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另行选举选票

主任候选人委员候选人

1、根据本村选举办法规定,应选村委会主任1名,委员1名。

2、根据上次选举结果,本选票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3、选民应根据职数填写选票,等于或少于应选职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职数的选票无效。

4、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O”或“√”;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空格内划“×”;多划无效;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5、另选他人的应在姓名的空格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O”或“√”,只写姓名未划符号的视为无效;多划无效。对字迹潦草、错别字等选票,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6、选举同一个人为两项(含两项)以上职务的,该选票无效。本选票采取部分无效原则进行认定,职务分两栏,任何一栏画错,该栏无效,其他栏画对则其他栏有效。

7、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8、作任何记号的选票无效。

9、选举委员会未盖章选票无效。

新岳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月25日

**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另行选举选票

主任候选人副主任候选人女委员候选人

1、根据本村选举办法规定,应选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女委员1名。

2、根据上次选举结果,本选票主任、副主任、女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3、选民应根据职数填写选票,等于或少于应选职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职数的选票无效。

4、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O”或“√”;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空格内划“×”;多划无效;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5、另选他人的应在姓名的空格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O”或“√”,只写姓名未划符号的视为无效;多划无效。对字迹潦草、错别字等选票,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6、选举同一个人为两项(含两项)以上职务的,该选票无效。本选票采取部分无效原则进行认定,职务分三栏,任何一栏画错,该栏无效,其他栏画对则其他栏有效。

7、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8、作任何记号的选票无效。

9、选举委员会未盖章选票无效。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月25日

票样一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选票年月日(公章)

职务

主任

正式候选

副主任

正式候选

委员正式候选人

姓名

七符

说明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5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不

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选民,并在符号栏内划“○”;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宵,任何

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4、三种职务,哪一种划错,该种职务无效,其他划对的视为有效。

备注:这类选票的特点是,各种职务候选人不相互交叉、重叠。例如,根据村民直接提名结果,确定“甲一”为村主任候选人。如果“甲一”在竞争村主任时失败,他(她)就没有机会再竞争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的职务了,尽管“甲一”的委员提名票也很高。

票样二: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选票年月日(公章)

职务主任正式

候选人

副主任

正式候选人

委员正式候选人

姓名甲

七符

说明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5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不同

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选民,并在符号栏内划“○”;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

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4.不许划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位,如划同一候选人两种或

两种以上职位,该选项作废,其他划对的职位视为有效;

5.采用“下加”办法计票。

备注:这类选票的特点正好与第一类选票相反,即出现了各种职务候选人相互交叉、重叠现象。如“甲一”、“乙二”被提名为主任候选人、不管他们当中谁落选或都落选,还可以作为“当然”的副主任候选人。在竞争副主任职务中落选的候选人,还可以作为“当然”的委员候选人。

票样三: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选票年月日(公章)

职务

主任

正式候

选人

副主任

正式候

选人

委员正式候选人

姓名

二符

说明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5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不

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选民,并在符号栏内划“○”;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

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4.不许划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位,如划同一候选人两种

或两种以上职位,该选项作废,其他划对的职位视为有效;

5.采用“下加”办法计票。

备注:这类选票的特点是:选票上印的候选人名单及其安排,是根据村民提名各类职务候选人得票多少确定的,换句话说,某人的名字在选票上是否出现,出现在哪种职务下,是否有交叉、重叠现象,完全取决于他(她)获得的提名票数。

香莲乡三里村委会委员选票符

候选人史

说明:应选举村委会委员5名,同意该候选人的,请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〇”,不同意该候选人的,请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若另选他人,请在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〇”。

香莲乡三里村委会主任选票

候选人范

说明:应选举村委会主任1名,同意该候选人的,请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〇”,不同意该候选人的,请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若另选他人,请在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划“〇”。

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一票制”选票

年月日职

主任副主任委员

说明

1、本票用于选举村委会成员;

2、村委会成员实行等额选举,多选无效;

3、选民根据自己意愿在姓名栏内填写符合相应职务资格的人

姓名;

4、选举村委会成员应当有妇女名额;

5、本选票涂改无效。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社区村民委员会成员选票

年月日

姓名

职务

主任副主任

说明:

1、每张选票只允许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多选的选票作废。

2、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3、写票时,每一个成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务,并在其姓名对应的职务栏内划

“√”;对一个成员选择两种职务的,该成员得票无效。

***镇***村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票

年月日(公章)

职位

主任

正式候选人

副主任

正式候选人

委员

正式候选人

名*** *** *** ****** ***

说明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符号栏内画“○”,不同意的画“×”,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并在符号栏内画“○”;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画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4、三种职位,哪一种职位画错,该种职位票作废,其他画对的职位视为有效。

5、选举同一人担任两种(含两种)以上职务的相应栏相应人无效。

***镇***村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票

年月日(公章)

职位

主任

正式候选人

副主任

正式候选人

委员

正式候选人

名*** *** *** ****** ***

说明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符号栏内画“○”,不同意的画“×”,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并在符号栏内画“○”;

3、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画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4、三种职位,哪一种职位画错,该种职位票作废,其他画对的职位视为有效。

5、选举同一人担任两种(含两种)以上职务的相应栏相应人无效。

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票(3职)

(村民委员会章)

职务主任委员女委员

候选人姓名×

×

×

×

×

×

×

×

×

×

×

×

×

×

×

×

×

×

符号(√)备注

说明1、本次选举选出主任1人,委员2人。

2、各组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依次排列。

3、赞成的在姓名下方符号栏的空格内划“√”,不划任何符号为不赞成或弃权;每个职务栏只能划一个“√”,多划本职务栏无效。

4、另选他人的请在候选人姓名空格栏里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方符号栏的空格内划“√”;姓名要写全名,写小名无效;有重名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性别、年龄、组别、住址方位等以示区别,未注明的无效。

5、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全部无法辨认的整票无效。

6、“女委员”一栏中,另选他人只能填写登记参加选举的妇女,否则此部分内容无效。

7、不得涂改选票、不得在选票上做任何标记,否则选票无效。

8、选票盖村委会章有效。

(该选票由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字体:大中小】【时间:2012-12-05】【稿源:卧龙村】第一条为实行民主,尊重与保障村民主人权,实行村民自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 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农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国有场、矿和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民委员会,同样适用本法。本法也适用于牧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三条具有农村户籍的公民为村民。村民一般居住在农村,享有村集体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和相应的收益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 第四条本村村民。具有本村户籍的人为本村村民。本村村民是本村的主人。 第五条本村本届选民。登记参加本村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民是本村本届选民。 第六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选举权。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选举权包括推选权、登记权、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 (一)推选权是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权利。 (二)登记权是登记成为某届村民委员会选民的权利。 (三)提名权是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权利。直接提名包括: 1、选民自我提名。 2、选民联名提名。 3、选民个人提名。选民个人提名在预选会议上以投票方式进行,提名投票须不记名秘密写票。 (四)投票权是在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参加投票的权利。 (五)罢免权是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罢免要求的权利。 年满18周岁村民的选举权不受剥夺与停止。 第七条年满18周岁的村民享有和行使竞选权。竞选权是以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为目标与其他选民为同一职务竞争选民选票的权利。 行使竞选权的年满18周岁村民为竞选人。 村民的竞选权可依照法律剥夺与停止。剥夺竞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对被剥夺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能够恢复,则有权行使竞选权;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竞选权。其人身自由届时能否恢复,由判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或者负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对被停止行使竞选权选民的候选人提名无效。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2021年村“两委换届宣传标语

2021年村“两委”换届宣传标语 (大张旗鼓的宣传,铺天盖地)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实行公平竞争,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村委会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5.搞好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6.树立全局观念,选出最佳班子! 7.人民村委人民选众望所归,选好村委为人民重任在肩!(会场主席台两旁对联) 8.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9.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10.坚持依法选举,搞好村委换届! 11.选好村委会,谋求村发展! 12.投票一天,踏实五年! 13.选好村委会,共奔致富路! 14.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5.珍惜你的民主权利,投好你庄严的一票! 16.加强党的领导,搞好换届选举! 17.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8.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当家作主权力! 19.选好带头人,走上致富路! 20.选好村“两委”,共奔小康路! 21.村支书标准: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好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 22.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23.提倡村书记、主任“一人兼”! 24候选人要作出选举纪律承诺、任期创业承诺、履职不力辞职承诺! 25.坚决打击威胁、阻挠、干扰、破坏选举行为! 26.坚决打击“村霸”干扰换届选举! 27.坚决打击宗族宗派势力干扰选举! 28.严厉查处拉票贿选! 29.严格落实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30.推行“一肩挑”“挑”出乡村振兴路。 31 .书记主任一肩挑,班子精炼矛盾少 32.实行“一肩挑”干事创业效果好 33.“两委''交叉任职,减轻农民负担 34.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优化结构 35.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36.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搞好换届选举 37.严肃选举纪律,依法打击蓄意破坏选举的行为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总)支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支持。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 1、应当是村民代表。 2、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并有一定的文化和财会知识等。 3、主任应为党员,提倡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或非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担任。 4、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配偶亲戚、近姻亲或有其他明显的特殊关系的人员、村报账员不得列入候选人。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从候选人中共选举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村党支部委员会推荐,报乡镇纪委审查,确定候选人并公示7天,乡镇党委同意批复。选票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实行差额选举。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设5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4名。大会选举分两次进行,第一次选举主任,主任侯选人2名,实选1名,差额1名,落选的主任候选人,列为委员候选人,参加委员的选举;第二次选举委员,委员候选人5名,实选4名,差额1名。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记票和宣布结果。 五、大会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赞成选票上候选人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o”,不赞成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右边空格内填写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选举意见”栏内画:“o”,不画“o”的视为无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1、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4、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 5、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6、保障党员权力,发扬党内民主。 7、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8、推举德才兼备人选,选出精干高效班子。 9、选好领头雁,加快奔小康。 10、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当家做主权利! 11、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2、投好庄严的一票是每个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3、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投好庄严的一票。 14、民主选举村委会,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基础。 15、公平竞争,依法选举! 16、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 17、抓好村组织换届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8、严把任职条件,依法报名竞选,做好资格审查。 19、严肃选举纪律,依法打击蓄意破坏选举的行为! 20、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抓好村党组织换届,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3、搞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开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新局面! 4、搞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5、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6、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 7、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8、搞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共创和谐文明新村镇! 9、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 10、村党组织是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1、选准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力促大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全面实施“三推两述一选”,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13、全面实行“三推两述一选”,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 14、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15、以村级党组织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我乡农村民主建设进程。 16、选好村书记,找准带头人! 17、选实干型干部,配发展型班子,育创业型人才,建服务型组织! 18、选出一流班子,争创一流业绩! 19、抓好党风促民风,选好支部促民富! 20、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党员权利! 21、坚持依法依规选举,确保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2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2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24、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5、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6、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27、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 28、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29、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30、主持公正,依法选举! 31、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新农村! 32、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1年修改)

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1999年1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其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确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应当依法进行。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 村民委员会选举所需的费用一般由本村解决;村解决有困难的,由乡、民族乡、镇予以补助。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七条县(市、区,下同)和乡、民族乡、镇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四)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五)受理有关选举的来信来访; (六)承办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七至十一人单数组成。具体人数由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确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办事公道。 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九条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民族乡、

农村村委会宣传标语

篇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1、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新农村; 3、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4、村委会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 5、搞好村委会选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加强村委会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7、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8、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村委会选举圆满成功; 9、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委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10、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的一票 11、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村委会班子成员; 12、村民选好村干部,选好干部为村民; 13、全面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推向新阶段; 14、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基层的重要内容; 15、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新发展; 16、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村民自治的首要条件; 17、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18、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参与。 19、选好人,过好日子 20、选好人办好事、选孬人办孬事、选坏人办坏事 21、选好对象是一

家人的幸福,选好村干是一村人的幸福 2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23、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4、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25、实行村民自治,选好村民委员会班子 26、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7、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28、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9、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 30、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31、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当家作主权利 32、选好村委会,共奔小康路 33、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34、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篇二:村级文化大院宣传标语 xxx 村党建主题宣传规划 xx村村门对联: 和谐xx水秀山清人亦美 文明山村源远流长代相传 xx村活动室大门对联: 政通人和共建文明和谐新村 科学发展同创生态富裕xx 党的建设类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3年修正本) (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依照宪法和法律,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选举工作规范有序。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拨付。村民委员会选举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工作机构,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结果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三)起草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 (五)公布选举日期、投票地点和方式;

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濮阳县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马上就要开始。我县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市换届办大力帮助和指导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出现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提速和社会转型的深入,人们的思想道德意识、社会参与意识、竞争抗衡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冲击着固有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要求社会公平、公开、公正的愿望越来越高,知晓和监督、参与和决策政务、村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而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些情况和问题还有其产生的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应当在即将进行的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村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有的村在没有向群众宣传教育到位的情况下,就仓促发选票让群众选举,导致选举工作一开始,就出现了的群众上访咨询的情况。二是个别村选举程序坚持的不好。据调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原村委会班子部分成员怕落选,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用请客、送礼、许愿给好处等情况贿选选民;个别村家族、宗族、派性严重,干扰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个别乡镇选举质量不高,组织不严密。在正式选举中,出现了个别村村委成员不能足额产生,个别村委主任职位空缺。四是个别村的新一届村委班子虽然进行了分工,但各项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简化选举程序。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从选民登记到公布选举结果,都有必经的严格的法律程序。但一些村在组织实施时,简化选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公布或不按期公布选民名单;2.不按期或不张榜公布村委会候选人名单;3.对村委会候选人不能进行广泛的提名,或不进行充分的酝酿协商等;4.选民投票后组织者不能当众点验票数和公布选举结果。六是个别乡镇出现信访、缠访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而是把问题和矛盾上交,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措施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一些选举法规,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从以往两届村委换届选举的情况看,各乡镇在宣传、学习、贯彻法律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首先乡镇干部要学好用好这些

村委会选举办法

白杜坞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1年3月10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2、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接受上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自荐人(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自行终止。 3、户籍在本村,年满18周岁的村民(1993年3月25 日24时前出生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户籍在白杜坞村的农业户口参加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 4、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年龄计算以村选举日为截止日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在选举日的10日前向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提出,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依法作出处理。 5、本村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 5 名,其中1名为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6、本次选举采取“自荐直选”的形式,实行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选举日定为2011年3月25 日。 7、自荐竞选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荐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10日前亲自到村民选举委员会报名登记竞选村民委员会其中一个职位,并填写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后,在选举日3日前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自荐人名单、竞选职位和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不提供竞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的,视作退出自荐竞选报名。 8、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向选民介绍自

村(社区)正式选举票(样式)

×××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票 2015年月日(公章) 职位主任副主任 委员 妇女委员其他委员 候选人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号 说明 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妇女委员1人,其他委员3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选民,并在符号栏内划“○”; 3.另选他人的,妇女委员只能填写妇女,否则本栏无效;其他职位没有性别限制; 4.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5.四种职位,哪一种职位划错,该种职位票作废,其他划对的职位票视为有效。 ×××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选举票 2015年月日(公章) 职位主任副主任 委员 妇女委员其他委员 候选人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符号 说明 1.应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妇女委员1人,其他委员3人;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符号栏内划“○”,不同意的划“×”,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栏内另选其他选民,并在符号栏内划“○”; 3.另选他人的,妇女委员只能填写妇女,否则本栏无效;其他职位没有性别限制; 4.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5.四种职位,哪一种职位划错,该种职位票作废,其他划对的职位票视为有效。

村委会选举办法

杜村乡河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依法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章程》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投票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并主持,接受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妇女委员。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直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村民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行使一次投票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二)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带领村民共

同致富;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六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由选民在确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对老、弱、病、残不能到现场投票的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随带流动票箱,登门接收投票。 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的,必须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开箱、唱票、计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一人接受的委托不超过3人。 第七条本村选举投票时间自2011年9月16日上午7:00开始,至当日12:00结束。 第八条选举大会应当场推选唱票人1人、计票人1人、监票人1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唱票、计票、监票。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第九条选举现场设发票处、秘密写票处。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投票。 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由本人请信任的人代填选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人员代填选票。任何个人不得强行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代填选票。 第十条本次选举采用《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章程》中设

村委会换届选举广播宣传稿

广播宣传稿 今年是我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任职期间,正处于全面实施我镇“十二五”规划、推进琅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琅岐的关键时期。扎实做好今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对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开始,计划9月底全面完成。各村选举日定在9月16号至9月18号,请各村村民认真关注选举日,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今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比往年有许多新的要求和做法: 第一:妇女专职专选和妇女村民代表方面。今年法律规定,村委会必须设妇女职位,妇女职位可以设在主任、副主任或者委

员职位上;妇女村民代表人数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二:调整了选民登记条件。新法规定,村委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参加选举的选民进行登记:(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委会选举。 第三:增加了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的规定。 第四:明确了委托投票的做法。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因故外出不能回村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第五:明确了另行选举的做法。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当组织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以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中得票数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或另选人以得票数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明确了违法选举的调查处理机关。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委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我镇或者马尾区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村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1、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新农村; 3、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4、村委会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 5、搞好村委会选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加强村委会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7、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8、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村委会选举圆满成功; 9、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村委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10、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的一票 11、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村委会班子成员; 12、村民选好村干部,选好干部为村民; 13、全面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依法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推向新阶段; 14、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基层的重要内容; 15、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新发展; 16、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是村民自治的首要条件; 17、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18、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参与。 19、选好人,过好日子

20、选好人办好事、选孬人办孬事、选坏人办坏事 21、选好对象是一家人的幸福,选好村干是一村人的幸福 2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23、认真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4、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25、实行村民自治,选好村民委员会班子 26、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7、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28、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29、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民主选举权利 30、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31、积极参加选举,行使当家作主权利 32、选好村委会,共奔小康路 33、搞好村民委员会选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34、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选举票样合集

文书范例13(A) XX村第X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票样式 XXXX年X 月X日(公章) 职位主任正式 候选人 副主任正式候 选人 委员正式候选人 姓名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符号 说明1、应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3名。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2、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X”;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栏内另写其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 3、不许划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务; 4、任何符号不划的,视为弃权票,胡写乱划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废票。

新岳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另行选举选票 职 务主任候选人委员候选人 符 号 姓 名 1、根据本村选举办法规定,应选村委会主任1名,委员1名。 2、根据上次选举结果,本选票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3、选民应根据职数填写选票,等于或少于应选职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职数的选票无效。 4、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O”或“√”;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空格内划“×”;多划无效;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 5、另选他人的应在姓名的空格内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一个“O”或“√”,只写姓名未划符号的视为无效;多划无效。对字迹潦草、错别字等选票,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 6、选举同一个人为两项(含两项)以上职务的,该选票无效。本选票采取部分无效原则进行认定,职务分两栏,任何一栏画错,该栏无效,其他栏画对则其他栏有效。 7、无法辨认的选票无效。 8、作任何记号的选票无效。 9、选举委员会未盖章选票无效。 新岳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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