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制度演变史

中国财税制度演变史

税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具体情况,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我国的税收制度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税收制度也不断进行着调整和改革。建国以来,我国的税制体系基本上建立了双主体税复合税制的模式,即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辅之以其他税种的税制体系。特别是以1994年税制改革为分水岭,我国税制进入了全面改革和深化的阶段,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税制。但在此之前,新中国税收制度还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根据其演变的性质和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我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和我国税制的初步改革阶段。

我国税制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主要是指从1950年税制建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整个税制的过程,它是和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这一阶段,我国税制主要经历了1950年建立税制、1953年修正税制、1958年改革税制、1973年简并税制几个时期,下面具体来介绍一下。

(一)1950年建立税制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国家经济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为了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全国统一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巩固刚建立起的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财力,就必须加强税收工作,废除原国民党政府的旧税制,统一税法,统一

税收政策,建立起新的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的原则,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决定》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等一系列税收建设的重大原则,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

按照《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征收14种中央税和地方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地产税、房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后政务院陆续公布了各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在农业税制方面,对全国各地实行的税政、税种、税目和税率也进行了调整。1950年4月,国家公布实施了《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9月,实施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特区省份也陆续制定了牧业税征收办法。

1950年7月,国家对税收作了进一步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减并税种,把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决定薪给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暂不开征;减并货物税和印花税目,将货物税原定1136个征税品目简并为358个品目,印花税由原定30个税目简并为25个。同时调低税率,增加所得税级距,把盐税、所得税、货物税

和房地产税的某些税率调低;改进工商税收的征收办法和纳税手续。1951年4月,为了配合棉纱统购统销政策和保证财政收入,对棉花纱布公司统销的棉纱一揽,开征了棉纱统销税。

以上各税在全国统一施行以后,初步形成了以按产品或流转额征税的货物税和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按所得额征税的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其他税种相辅,在生产、销售、所得、财产等环节进行课征的统一的、多税种多次征的复合税制,标志着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建立。

(二)1953年修正税制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建国初期所建立起来的税收制度,同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形势开始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由于新经营方式的不断扩大,商品的流转环节逐渐减少,使得原来按商品流转环节征收的税款也相应减少,这就客观上要求对原有的税制进行必要的改革。

为了使税收制度适应新形势,根据“保证税收,简化税制”的原则,国家决定从1953年1月1日起对税制进行修正。修正的主要内容包括:将22种产品原来在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缴纳的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及工商营业税附加和印花税等,合并改征商品流通税,实行从生产到零售一次课征制;将原来的棉纱统销税、交易税并入商品流通税的棉纱税目;修订货物税,简并货物税目为174个,调整货物税率,改变货物税的计税价格,由原来不含税价改为含税价计税;修订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已纳商品流通税的商品,不再缴纳营业税;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将特种消费行为中的筵席、饮食、舞场税目并

入营业税,对电影、戏剧等娱乐税目改征文化娱乐税;对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等也作了调整与修订,停征药材交易税,粮食、土布交易税改征货物都,交易税中只保留牲畜交易税。

1953年8月,又针对执行中的问题,对税制作了补充修订。经过修正税制,在基本保持原税负的基础上,使税收简并为14种,它们是: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盐税、关税、牲畜交易税、城市房地产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利息所得税、农《牧)业税……契税,基本上适应了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

由于当时贯彻了“对公私企业区别对待,繁简不同,对公私合营企业视国家控制的程度逐渐按国营企业待遇”的税收政策,使税收成为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具,促进了合作经济的发展,巩固了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可以说,1953年的税制,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促进三大改造、为经济建设积累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1958年改革税制

我国在1956年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营与集体经济的比重已占到90%以上。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税收的征纳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税收重点从原来的私营工商企业转移到了国营企业与集体企业。经济结构与征纳关系的变化,要求对原有税制作进一步的改革,当时,各方面要求简化税制的呼声也很高。于是,在“基本上在原有税负基础上简化税制”的指导方针下,国家在1958年对

税制进行了一次较大的改革。

1958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试行工商统一税。工商统一税是由原来的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合并而成。该税于1958年9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公布。同时,将所得税从原工商业税中独立出来,建立了工商所得税。其次,简化了纳税环节,对工农业产品,实行从生产到流通两次课征制度,简化了计税价格与纳税手续。另外,简化了“中间产品”征税的规定,除少数产品(白酒、棉纱、皮革、馅糖、皮货等)外,其他中间产品均不再征税,并在基本维持原税负的基础上,对少数产品的税率作了调整,鼓励发展协作生产,对在全国范围内协作生产的若干产品给予免税照顾。

1958年在改革工商税收制度的同时,还统一了农业税收制度。建国初期,由于革命根据地与新解放区情况木同,采用的农业税收制度也木相同。如根据政务院1950年9月颁布的《新解放区农业税条例人解放区实行了差距很大的农业税全额累进制。1958年6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分地区的差别比例税制,并继续采取“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农业税条例对纳税人、征税范围、农业收入的计算、税率、优惠减免及征收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授权管、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同时,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平均税率的规定入农业税收制度的统一,对于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正确处理国家和农民在收入分

配上的关系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8年的这次税制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实行的多税种、多次征的税收制度,使税制结构开始出现了以流转税为主体的格局,税收制度由原来的14种税简并为9种税,在调节经济方面的作用已逐渐减弱。

(四)1973年简并税制

对1973年简并税制这一时期,还可具体从1973年前税制的其他变动和1973年简并税制改革两个方面来说明其变动过程。

l、1973年前税制的其他变动。

1973年进行税制简并前,我国的税收制度还进行了其他一些小的变革。主要有:

(1)1959年的“税利合一”试点。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受苏联“非税论”的影响,认为国营企业的税实质上缴利润的性质,没有征税的必要,于是1959年上半年开始在成都、南京等七个城市搞“税利合一”的试点工作,实行以利代税,结果以失败告终。

(2)1962年开征集市交易税,1962年集市贸易恢复后,国务院为了加强市场管理,公平税负,保护农民的合法贸易,于1962年4月决定全面开征集市交易税,并批准了财政部制订的《集市交易税试行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制定具体办法贯彻执行。

(3)1963年调整工商所得税。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个体工商业所得税负担,实行十四级全额累进税率;调高合作商店所得税

负担,实行九级全额累进税率;调整手工业和交通运输合作社所得税负担,实行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并作了一些减免税优待。

2.1973年简并税制改革。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认为税收的作用除了积累资金外,调节经济的作用已不重要,认为税制越简化越好,因此,1973年对已经简化了的税制又进行了一次大的简并税制的改革。

简化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试行工商税,合并了税种。把企业原来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及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以及盐税合并为工商税;其次,简化了税目税率,工商税的税目由108个减为44个,税率由141个减为82个;再次,改变了一些征税办法,如取消中间产品税,原则上按企业销售收入计算征税等;另外,还把一部分税收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

这次税制简并以后,国营企业只需要缴纳一种工商税,集体企业只要缴纳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两种税,至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屠宰税,实际上只对个人征收,从而进一步缩小了税收的调节范围,严重限制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尽管在此期间我国的农业税制基本上保持稳定,但我国的税制由建国时期的复合税制,几经简并,基本上已成为单一税制。

总之,1978年以前的这一阶段的税制发展,基本上是合并、简化的趋势。主要因为:

一、与单纯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

二、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公有制经济处于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对税收的经济杠杆等调节分配作用认识还不够。尽管如此,我国这一阶段的税制还是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中国税收制度史

中国税收制度史 中国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其税收制度也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以下是对中国税收制度史的简要概述。 1.税收起源 中国的税收制度起源于古代的农业税收。在古代,农民是主要的纳税人,税收通常以农产品或牲畜为单位进行征收。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税收逐渐涉及到更多的方面。 2.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开始实行按亩征税的制度,即“初税亩”。这种制度将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由农民共同耕种,私田则由个人自行耕种。按亩征税的方式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三国时期的赋税制度 三国时期,曹操实行了“屯田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农民种植,从中收取租金。孙权和刘备则实行了“课田制”,按照土地面积和农作物收成征收赋税。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 4.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 北朝时期,中国北方地区开始实行“租调制”,即按照土地面积和农作物收成征收赋税。同时,政府还通过盐铁专卖等手段增加财政收入。这些制度为后来的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5.五代十国时期的赋税制度 五代十国时期,各地方政权开始实行按照人口和土地征收赋税的

制度。这种制度被称为“户调制”,其特点是按照人口数量和土地面积分别征税。 6.宋代赋税制度 宋代是中国税收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政府实行了“二税法”,将赋税分为土地税和人头税两种,并开始征收商税和矿税。这些制度的实施为后来的税收制度提供了借鉴。 7.明代赋税制度 明代初期,政府实行了“一条鞭法”,将各种赋税统一征收,以银两为单位进行结算。这种制度为后来的税收制度提供了参考。 8.清代赋税制度 清代初期,政府实行了“地丁银”制度,将土地税和人口税合并征收,以银两为单位进行结算。这种制度为后来的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9.民国时期税收制度 民国时期,中国开始引入西方税收制度。政府实行了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这些制度的实施为中国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10.新中国成立后的税收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实行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下的税收制度。先后经历了多次改革,包括废除旧有税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改革工商税制、全面改革税制等阶段。目前,中国税收制度已经较为完善,涵盖了多个领域和税种,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

古代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

古代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 财政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转中的重要环节,贯穿着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古代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也是历经了不断的演变。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国家制度和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制度也不断地调整和完善。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来探讨古代财政税收制度的演变。 一、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的财政主要是依靠徭役和封建领主化政的形式。在夏商时期, 夏王朝实行过田租制,将土地划分为九等,每种等级所收取的税贡不同。而在商朝,实行了群伯制,政府向封府的大臣和王族征收不同的赋税,同时征集兵役和劳役。周朝的财政制度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继承了商朝的制度并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实行了分封制和属国贡赋制,分封制中,周王将土地分给爵位高低不同的诸侯,诸侯收取士兵和丁男之外,还要交纳一定的赋税以供养周王;在属国贡赋制中,周王对附庸国征收赋税,可以得到部分物资作为自己的经济收入。 二、秦汉时期 秦朝建立后,实行三篇法,改变了原先的田租制,实行了房屋统计制。同时, 还成立了户籍系统,使得政府更有利于对人口和财产的掌控,并将战俘和奴隶融入到生产劳动中。同时,秦朝还清算了旧有的官制,建立了绝对权力、层级分明的专制制度。汉朝的税制基本是沿袭秦朝的,而且还出现了更加严格的封建土地制度,重视私有制土地,以及放贷和利息的财政政策。汉初还实行了财税制度中的“丁征 岁赋”、地方财政的“州郡国县”单位系统和“均输”赋税制度。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 在经历了动荡的三国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也有了新的进展。此时期的政治和经济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一系列农民起义和内战使得政府的经济和财政都十分困难。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了自谦和实行“保甲制”,这些措施能

中国财务变革史

中国财务变革史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财税体制的演进历程,可以依发生时序大致分为如下九个既彼此独立又互为关联的时期: 1、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年—1952年) 这是新中国财税体制的奠基期。以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宣告诞生为标志,新中国财政随之建立起来。在组建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管理机构并建立统一的财政制度的同时,面对当时饱经战火摧残、几乎处于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财政主要担负了两个方面的任务:筹集并支付巨额的军政费用,以消灭残余敌对势力、接收旧政权的人员和维持新政权的运转;治理通货膨胀和整顿生产生活秩序,尽快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通过推出统一财经工作、平衡财政收支、稳定物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国民经济的恢复、政权的巩固以及各方面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从而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国家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 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年—1957年) 这是新中国财税体制步入“二元”格局的起点。从1953年起,在国民经济全面恢复的基础上,以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为标志,我国开始转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要求,作为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财政担负起了为工业化筹集资金和促进社会主义改造的双重任务。一方面,以筹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资金为重点,通过改进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开辟和扩大财源,增加资金积累,保证了“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另一方面,

伴随着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程,逐步建立了对不同所有制和不同区域实施不同财税政策的财税制度体系,形成了与“二元”经济社会体制相适应的“二元”财税体制格局。 3、“大跃进”和五年调整时期(1958年—1965年) 这是新中国财税体制围绕计划经济体制的适应性探索期。在“一五”各项指标和“三大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的背景下,从1958年起,中国开始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并以此为标志,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然而,由于“大跃进”的盲目发动,经济发展并未按照原定的“二五”计划轨道运行,而是出现了大起大落,从而不得不在1961年转入长达5年的国民经济调整期。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核 心组成部分,这一时期的财税体制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先是配合“大跃进”实施对地方和企业的放权,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一五”时期过度集权的体制格局。后来,又适应国民经济调整和应对经济困难的需要,适当收缩了一部分“大跃进”期间下放过多的财权,重新加强了财权、财力的集中统一。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建设回归适度规模的调整进程,财政收支规模也经历了由急剧膨胀到回归常态的变化。应当说,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之后,围绕计划经济体制建设对财税体制进行的适应性调整,以及其他方面财政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对于保证和推动国民经济全面调整的顺利进行、恢复与发展以及此后的财政自身建设,都积累下了宝贵的经验。 4、“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1977年)

中国财税史 整理

第一章中国奴隶社会的国家财政 本章要点: 国家财政萌芽的出现 夏、商、西周时期的财政特征 夏、商、西周时期的财政收入 夏、商、西周时期的财政支出 第一节国家财政萌芽的出现 一、国家萌芽的出现 1、部落联盟(国家雏形): (1)原始人群(170万年前):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 (2)母系氏族社会(五万年前): 1)“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2)一切生产资料都归氏族成员所有,贫富与共,没有剩余产品。 (3)父系氏族社会(5000年以前):黄帝、尧、舜、禹时期 1)农、牧业分工 2)剩余产品出现 3)展开神事、军事、民事工作 二、中国财政制度的形成 1、黄帝、尧、舜时期:随机性的贡、献 贡宝玉、贡弓箭;献白环玉块 2、禹时期:开始形成贡赋等财政制度 第二节奴隶社会的财政特征与财政收入 一、奴隶社会经济与政治特征 1、夏、商、西周三代,约1299年 夏启,中国历史上由“禅让制”变为“世袭制”的第一人,创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2、实行奴隶制度 3、以农立国:农业、畜牧业 二、夏、商、西周时期财政特征 1、土地王有 (1)天子:土地所有权 (2)诸侯、卿大夫、士等奴隶主:土地使用权,不能买卖和转让 (3)奴隶主受封土地后,承担各种义务 定期朝觐、缴纳贡赋、奉命出征 “一不朝,贬其爵;再不朝,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 2、制定贡赋 (1)贡赋:“禹别九州岛,量远近,制五服,任土作贡,分田定税,十一而赋”(2)助、彻:对劳动者征收的田税和力役 3、分田制禄 以分田赐奴作为贵族和各级官吏的俸禄,不再另拨经费 4、公私不分:国家财政与王室财政不分 三、夏、商、西周的财政收入制度 (一)夏朝:两种田赋

中国财税制度演变史

中国财税制度演变史 税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具体情况,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我国的税收制度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经济体制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税收制度也不断进行着调整和改革。建国以来,我国的税制体系基本上建立了双主体税复合税制的模式,即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辅之以其他税种的税制体系。特别是以1994年税制改革为分水岭,我国税制进入了全面改革和深化的阶段,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税制。但在此之前,新中国税收制度还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根据其演变的性质和内容,大致可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我国税收制度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和我国税制的初步改革阶段。 我国税制的建立和曲折发展阶段,主要是指从1950年税制建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整个税制的过程,它是和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在这一阶段,我国税制主要经历了1950年建立税制、1953年修正税制、1958年改革税制、1973年简并税制几个时期,下面具体来介绍一下。 (一)1950年建立税制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国家经济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为了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全国统一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巩固刚建立起的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财力,就必须加强税收工作,废除原国民党政府的旧税制,统一税法,统一

税收政策,建立起新的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的税收政策,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简化税制,实行合理负担”的原则,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月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关于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决定》和《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务组织机构等一系列税收建设的重大原则,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制度。 按照《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除农业税外,全国征收14种中央税和地方税,即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关税、薪给报酬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交易税、屠宰税、地产税、房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后政务院陆续公布了各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在农业税制方面,对全国各地实行的税政、税种、税目和税率也进行了调整。1950年4月,国家公布实施了《契税暂行条例》1950年9月,实施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特区省份也陆续制定了牧业税征收办法。 1950年7月,国家对税收作了进一步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减并税种,把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决定薪给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暂不开征;减并货物税和印花税目,将货物税原定1136个征税品目简并为358个品目,印花税由原定30个税目简并为25个。同时调低税率,增加所得税级距,把盐税、所得税、货物税

中国财税史

中国财税史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财税改革及历史意义: (一)齐国管仲改革: 1、“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肥差等级征税。 2、“官山海”:国家垄断山海、铁器、食盐物资。 3、“按劳绩定俸禄”:结合官吏的工作量、工作成绩发放俸禄。 4、“四民分业、编户齐民”。 其作用意义:管仲改革在齐国公田产出税收制度上开始,实际上起到了破坏井田制和世卿禄制的作用,增加了财政收入,增强了国力,为齐国首霸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鲁国改革: 1、初税亩: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 2、军赋制度——“作丘甲” 3、用田赋:依据用土地多少征税,土地私有权扩大。 (三)楚国改革: “书土田、量入修赋”:按土地收入制定相应数额税收。 以上春秋时期改革的目的多在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兵员补给,但由此使土地开始私有化,加速了奴隶制度的瓦解和封建制度的建立。但改革很不彻底,奴隶主在政治领域仍享有特权。 (四)魏国李悝等人变法: 1、废除奴隶主贵族官爵世袭制度。 2、推行“尽地力之教”: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田租收入。

3、实行“平籴法”: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止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五)楚国吴起变法: 1、“三世而收其爵禄”:封君传至第三代就不再沿袭。 2、精简官吏、削减官俸。 3、整顿吏治。 (六)秦国商鞅变法: 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3、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4、实行人头税。 5、划一度量衡。 6、均平田税,统一税率计算税额,所有田税一律纳粟,不得用其他实物或货币代替。 这一时期改革变法各国的变法运动,实际上是一场封建化运动。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打击了奴隶主贵族,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废除奴隶制的政治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封建制的政治经济制度。通过变法使封建制度得到确立。由奴隶制引起的社会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各国变法后,社会经济和文化日益繁荣,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古代财政制度及其演变的历史轨迹

古代财政制度及其演变的历史轨迹财政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古代财政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发展史上值得深入了解的历史轨迹。从古代到现代,财务制度的演变与发展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在古代,财政制度是每个王朝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古代财政制度经历了许多变化,这些变化不仅给当时的政治生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对现在的财政制度也有着重大的影响。 中国自古就有很多的财政制度,而在财政制度的演变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趋势:集中财权、提高税收、规范财务、完善监管。具体而言,老子说,治大国,若烹小鲜。一个庞大的国家需要有很好的财政制度来维持,而财政制度的根本目标是把握财富的红利,实现资源分配的合理化。 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大夫家族自己财富的管理与积累已开始出现。国家的创立让财政制度作为国家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出现,这一时期,财政制度仍处于萌芽阶段。列国的反复斗争,造成了战争的破坏和财力的大量耗费,同时也促使了财政制度的逐渐完善。那时主要管理财产的是国库,控制权在国王手中。战国时期的变革让中央政府拥有了更多的财产,这样便出现了财务专

员的职位,此时记载铸币、取给、遣使等的“主管祭器仪物”的大官——大理寺判、大理寺丞的官位,即管理国家财产的专员。 秦朝是中国第一个被称为“中央集权”的王朝,因为在这个时期财政制度得到了很大的加强与完善,秦始皇采取了两税法,即土地税和人头税,这次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把整个国家纳入中央的控制之下,力争把整个社会的经济收入归纳到中央集中收入。 随着秦汉的结束,财政制度出现了新的变化。到了西汉时期,国家的财税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制度。由于较为稳定的财政制度,就可以大力发展经济,因此,汉初及后来的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繁荣时期,这与稳定的财政制度有很大关系。 在唐代,国家的税收贡赋更加严格,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税收的逃漏加大,而不是因为税收制度的缺陷,而是官吏的腐败与失职。唐朝这种官吏失职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财政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宋代则是一个晚期封建社会时期,其官僚制度与财政制度也较为残缺。尽管宋朝当局加强了对商业的贸易管理,制定了很多有关财政技术的内容,如用军功、宿禄、官秩等多种办法来评定官员,但仍然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摘要: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 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长期的演变和改革,从传统的农业税到现代的综合税收制度,不断适应了经济发展 的需求。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对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进行详 细的分析和探讨。 一、古代税收制度 在古代中国,税收主要由地方官员负责征收,形式各异。最早 的税种是田赋,即对农民征收的土地税。在秦汉时期,田赋逐渐普 遍征收,并根据土地的产量而定。此外,古代中国还有其他税种, 如氏税、器物税等。税收在古代中国的主要目的是供养朝廷和官员。 二、封建时期的税收制度 随着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税收制度逐渐强化。封建社会的税收 制度存在明确的等级划分,各级官员都有责任征收税收。主要的税

种包括田租、税米和税谷等。这些税收直接影响了农民的生活,并且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三、现代税收制度的建立 清朝的税收制度在封建社会中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到了近代,随着中国国内外的变局,税收制度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1911年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税收制度开始逐渐与现代国家税收制度接轨。1928年,财政部发布了《税务章程》,建立了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的现代税种。此后,中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四、综合税制的推行 1980年代末,我国开始推行综合税制,取代了旧的分散税制。综合税制的特点是将各种税种整合到一起,减少税收的累赘和不公平性。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税收的效率和公平性,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综合税制改革在中国的税收制度中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并成为后续改革的基础。 五、现代税收制度的完善

中国财税的发展简史

中国财税的发展简史 听到财税两个字大多数人可能会觉得与自己无关;其实不然;财税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财税包含“财务”和“税务”.. 财税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个时候还是利用结绳记事和刻契记事把一天的收获记录下来;像一些部落首领一样也是会收取部落成员的食物;这个跟我们的现如今的缴税又有何区别呢.. 财税通过原始社会到今天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大约在西周前后;基本已经形成了“单式记账法”..单式记账法虽然在当时是一个突破性的进步;但是对于如今的我们来说这种方法是一种不完整的记账方法;例如:你买了一本书;但是你只记你花了多少钱或者只记你买了一本书;这样的话;你是没有办法了解你的经济流向的;这样时间长了你就弄不清楚你的钱到底花哪了;也弄不清你买一个东西花了多少钱..这样不完整的记录;对于公司来说;公司没有办法了解采购市场的情况;也不清楚公司资金流动情况甚至经营情况也是不清不楚的;那么这个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是生存不下去..对于个人来说;他是不能了解自己的钱花在哪里了;也不清楚买东西的市场价;也许被人骗了都不清楚.. 近代财税产生了复式记账;使财税又进入了新的阶段;复式记账在单式记账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现如今我们也一直在沿用复式记账;还是同样的例子;你买了一本书;你记得是你花了多少钱

和买了一本书;这样能够很清晰的看出这本书花了多少钱..对于 公司来说;公司能很清楚的知道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过程;就不会有公司资金不知所向的情况发生..对于个人也能很清楚自己的钱花在哪;花了多少..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财税又有了新的发展;开始出现管理制度;这个就保证了财税的真实性..但是这并不是结束;财税还是在不断地发展进步当中.. 如今是一个网络时代;而财税也从传统的手工记账变化成计算机记账;而我们悟空财税便是当中的佼佼者..我们致力于深度 财税服务领域;我们自主研发的七十三变财税系统;通过智能财务和人工服务结合;快速做账轻松核对;让财务管理更规范;融合新 税收法规政策;将复杂的财务税务化繁为简;服务范围除了基本的记账、报税之外;还包括纳税筹划、企业运营分析、风控分析等更高阶、战略级的财务服务.. 当然;我们不仅仅在财税这一块有服务;在工商注册服务方面;我们现在实现公司注册全程电子化服务的平台;从公司注册到领取营业执照;法人与股东都不用到场;也无需签署纸质文件;坐在 办公室领取营业执照..目前我们已实现全国数十城市全程无纸化办理营业执照..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 中国税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但最初的税制较为简单,主要是土地贡税和人 力劳动,用于维持国家建设和军事活动。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税制也不断发生变化,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 一、封建社会的税制 封建社会的税制主要是以地租和钱粮为主。地租是各级封建主从农民手中向国家缴纳 的土地使用费,而钱粮是各级封建主征收的农村居民的物质贡献。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一般被称作是“田”的所有者,所以田的税收极其重要。在秦朝 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了田制,规定从每亩田中抽取1/15或1/30的田赋,以补充 国家的财政收入。 到了隋唐时期,钱粮的征收成为了另一个重要税收。钱粮是农民缴纳的物质贡献,包 括了粮食、布帛、丝绸、牛马等。在唐朝时期,钱粮的征收已经成为了国家非常重要的财 政来源。这也是为什么唐代的国家有能力修建众多的工程和扩展战争。 二、近代时期的税制 在近代时期,中国的税制有了大幅度的改革。19世纪中期,面对东亚列强争夺的背景下,中国开始着手推行现代化税制。 1861年,清政府颁布了《户口簿条例》,实行租税共征制度,农民可以选择用银子支付税费,这也是中国首次走向现代化税制的标志。 到了20世纪初,中国逐步开始采用直接税。1913年,中华民国政府宣布废除地租, 实行间接税和直接税相结合的税制。 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政府进行了 彻底的土地改革和财税改革,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个人所得税暂行 条例》。 三、现代化的税制 首次全国人代会后,中国进入了计划经济时代,税制重点转向了企业和生产资料的财 政调节。从1950年代开始,中国财政预算实行全民化经营管理,所有经济活动的净收入都由财政分配。 1980年代,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改革,逐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税制也开始逐步改革,主要是实行直接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1994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税制的现代化转型愈加明显。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

中国税制的历史演变分析 1. 古代税制 中国古代的税制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在商周时期,以土地为主要税收对象,向民众 征收土地税和夏秋季节的劳役。这种税制主要是为了维护王室的统治和军事力量,保障国 家的生产和发展。 随着封建社会的兴起,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对税收的征收也进行了统 一和规范。秦始皇实行均田制,对土地进行了公有化,并实施“亩役”制度,征收农田税,确立了财政的中央集权。 汉朝时期,实行均田制的税制逐渐演变为赋役制,随着战争的频繁发生,国家财政收 入逐渐减少,税收负担加重,导致了农民的疾苦,最终有了赋税权的地主食利用赋税权增 加地主赋税。这一时期的税收制度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隋唐时期,秦汉时期的均田制和汉朝的赋税制度逐渐演变为了地租和多种赋役制,对 官田、官铁和豪族田地的注税制度。它有很大一部分是无偿的税收,实质上是一种劳役, 严重影响了农田的生产力和农民的生活。 明清时期,中国的税制逐渐从官田制向丁口丁赋制转变,对个体农民征收兵预等重税,负担严重,并且由于官员索赋,贪官污吏使得国家税收极端异常严重,加剧了人民的贫困 和对国家的愤懑。 中国古代的税制主要是以土地和人口为主要税收对象,税收负担主要由农民承担,导 致了税收负担沉重和社会不稳定。这些税制的不合理性对中国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清朝晚期,中国的税制逐渐开始向近代化发展。在这一时期,西方列强的侵略和一系 列的战争导致了清朝政府的财政困难,为了填补国家财政的缺口,清政府开始进行一系列 的财政改革,并开始引进西方的税收理念和模式。 在这一时期,清政府开始实行了粮食_monopoly和地税制度,对地主、农民等不同群 体进行了不同的赋役和征税,确立了收入和开支的平衡制度,以此来填补财政的缺口。这 一税制的改革对中国的财政状况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0世纪初,中国逐渐开始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税收制度也逐渐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一时期,中国的税收制度主要是以工商业税和地税为主,对商业和农村的税收进行改革,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税收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对于国家财政的充盈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探讨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首先,古代中国的税收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在这个时期,主要的税收方式是徭役制,也就是征收劳动力。当时,国家通过征发百姓的劳动力来完成国家建设和军事防卫等任务。这种税收制度一方面担负了国家建设的任务,但另一方面也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民生的困苦。 其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中国的税收制度逐渐从徭役制转变为货币税收制度。这一转变可以追溯到秦朝。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严密的中央集权制度,对税收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秦朝实行的“均田制”和“抑商浮贾”政策,使得 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同时也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此后,货币税收成为中国古代税收的主要形式,如汉代的官田制和唐代的租庸调制度等。 最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加强,税收制度也进一步完善和多样化。这一时期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粮食税、田赋、商税、商税、关税和榷场税等。其中,唐代是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发展的一个高峰。唐朝以国家为中心,实行了严格的税收管理制度,对税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计算,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唐代的税收制度是中国古代税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后来的税收制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税收制度经历了由徭役制到货币税收制的转变,同时也逐渐完善和多样化。税收制度的演变不仅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政需求的变化,也对国家的统治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不仅为后来的税收制度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也对于理解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迁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史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史 第一阶段:奴隶社会的税收制度 在奴隶社会,农民和工商户被奴役,其收入几乎全部归于统治者,被 征收的税收主要由徭役和租税构成。徭役是一种强制性劳役,要求农民和 工商户到国家或地方政府提供劳力;租税则是以农产品作为征收对象,常 见的有粮食、柴薪、棉花等。税收征收主体的调节权极大,政府凭借管理 奴隶的手段来要求农业生产。 第二阶段:封建社会的税收制度 中国的封建社会形成后,农民地位有所提高,税收制度亦有所变化。 主要税种包括土地出租税、田赋、钱粮等。土地出租税是农民以土地出租 为基础向地主支付的租金,一部分会以现实或劳役的形式提供给地主;田 赋则由农民将地产(田地或房屋)出租或销售给政府或地主,以享受所得;钱粮是农民将一定比例的产出上缴国家或地方政府以供赋税使用。此外, 还有契税、工商税等,主要用于调节土地和商品买卖过程中的税费。 第三阶段:唐宋时期的税收制度 唐宋时期,中国经济繁荣,税收制度达到了相对成熟的阶段。税收制 度主要依靠江南地区发展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来实现。唐代主要税种包 括租庸调和市占等。租庸调是凭借土地贡品或土地税收赋以进居贡所,调 是百姓上缴粮食、劳力的赋税。市占是掌握市场经济带来的收入,主要通 过税收、赋役和地租征集而来。宋代在唐代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比 如增加了科举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同时加强了对民间商业的税收征收。 第四阶段: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

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相对较为复杂,税种也更加多样化。明代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对农民以田税为主要税种。田税根据土地的等级和产量大小而定,分为高折、中折和低折三种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此外,还有契税、车船税等。到了清代,税制进一步完善,主要税收形式有田赋、佃税、附加税和杂税等。佃税是收取土地农户的租金,附加税是对商品交易征收的税金,杂税则包括种植税、户口税等。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 夏、商、周三代时期的税收制度相对简单,主要以供养宗庙、祭祀和 王室财政开支为目的。夏代实行的是“予民有不可虐其生也,以时敛上田 畜一银”,即按照农田和养畜的数量来征收税银。商代时期,税收制度逐 渐分化,国家开始设置税吏,对贵族和庶民征收不同的种类和数量的税项,包括穀税、田租和货币税等。 周代的税收制度进一步复杂化和完善,夏商时期的税项基本上得到了 继承。周代的税收制度主要以土地征税为主,利用土地耕作以及经营业务 来征收田亩和货币税。根据《周礼》的规定,社稷官负责收取公田租税和 天子的公款,州县官负责征收田赋,乡镇官负责通过耕地和牧畜征收税银。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设立郡县制,并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秦朝的税收制度主要以统一的 赋税制度为基础,对土地和人口进行登记,按照土地面积和户口数量征收 赋税。同时,秦朝还实行货币税、商税和市舶司税等税收制度,以及赋役 制度,迫使百姓服劳役。 汉朝在秦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调整了税收制度。汉武帝实行房 车式的田赋制度,按照土地肥瘠程度分等级征收田赋,并对不同生产性工 具征收财产税。此外,汉朝还设立吏部来管理和监督税收征收,对税收实 行了系统的联络和管理。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分散到 统一的过程。从夏商周三代时期的简单供养宗庙和国家财政开支的目的, 到秦汉时期的统一税收制度和连锁税制,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在不同的时期 和政权中不断发展和调整。这些税收制度的建立和演变,不仅直接影响国

家的财政收入和社会经济发展,也对后来的税收制度和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税收制度 (一)中国古代的税收制度 1.奴隶社会 (1)夏、商、周时期。税收制度的建立总是与国家的建立相伴的。考察我国历史,夏朝是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及以后的商朝和周朝, 都是我国奴隶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时期分别出现了贡、助、彻三 种税收的雏形。 (2)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社会激变的时代。统一 的集权国家被分封的奴隶制国家所取代,战争不断,井田制遭到破坏, 社会思想比较活跃,同时社会生产力发展较快,税收制度也产生了较 大的变化。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改 革旧有田赋征收制度,不论公田和私田,一律按田亩多少征税,标志着 中国税收从雏形阶段进入了成熟时期 2.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是我国历史上发展得最为充分、最为完备的社会形态, 这一时期大约跨越两千年的历史长河,是中华文明形成与发展的主要 时期。与封建制度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在调整中逐渐稳定下来,并得到 不断地完善,但在不同的朝代也发生着不同的变革,体现着时代的特征。

(1)秦汉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了漫长的封建专制时代。 秦朝先后颁布了《田律》《仓律》和《徭律》,主要征收田赋、户赋 和口赋,奠定了封建社会税收制度的基本模式。 公元前216年,秦始皇发布律令,“使黔首自实田”,即命有产之 民向国家自报土地数量,政府据以征税。 (2)唐宋时期。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巅峰时期,社会经济 空前繁荣,税源相对丰足,在唐初,统治阶级还比较注意征收有度,缓 解社会经济矛盾。 唐朝中期税法最大的改革是实行“两税法”。“两税法”的具 体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按照“量出制入”的原则,釆用配赋税的形式,即在确定第二年的财政征收总额时先要 对国家各项经费开支进行估算,以此确定征收总额,再按一定比例下 达全国,组织征收。第二,以各地现居人口(不分主、客户)为纳税人。行商无固定地点则在所在州、县征收。第三,税率的确定是:户税,按 九等分摊;地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年)的垦土数为基准按比例分摊; 不分丁男中男,一律按资产多少摊征,商人按其收人的三十分之一摊征。第四,税款分夏、秋两次缴纳,夏税不得晚于六月底;秋税不得迟 于十一月底。第五,实物税与货币税并重,但以实物税为主。原则上 户税交钱,地税交实物,但在实际缴纳时再按国家规定或折钱,或折物。第六,鳏寡孤独及赤贫者免征。第七,原来的租庸调和切杂徭、杂税 的征收制度作废。第八,如在两税外擅自加征者,以违法论处。“两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 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税收主要是由君主征收的,目的是为了供养皇室及维护社会秩序。这些税收形式包括太庙、社稷、户外、舂米等,纳税对象主要是农民和商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逐渐变得复杂。到了唐代,税收制度已经非常庞大。统一的税制包括降租、方田等。而地方税收则包括额外的农田税和各种附加税。税收目的除了维持官员生活外,还有向军队能够供应军需品的目的。 随着元朝的建立,税收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元代采用了统一税收制度,核心税种是田赋和商税。田赋是一种按照农田面积进行征收的税种,商税则是对商业收入进行征税。这种税制对于中央政府来说是有利的,但对于农民和商人来说则是一种重负。这导致了元代之后形成分散征税的趋势。 明清时期,我国税收制度进一步发展。明朝初年,采取“一统天下、人各有本”的税制。即按照全国农户、商户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税收的多少。然而,这种制度在后期逐渐演变成重农抑商的政策,使得农民被迫交纳高额的田赋和各种附加税,导致了社会冲突的不断发生。 清朝时期,继承了明朝的税收制度,但又作了一些修改。清朝的税收制度包括地方层面的地租和河道费,以及中央层面的地税、户口税、酬劳税等。其中,地税是最重要的税种。清朝的税收制度对于土地拥有者和官僚来说是有利的,但对于农民和

商人来说则是一种负担。 进入近代以后,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较大的变革。在民国时期,税收制度逐渐从地租为主的农业税向以工商税为主的现代税制转变。此外,税制的调整还包括税制改革和税种归并,使税费负担更加公平。 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税收制度发生了巨大的改革。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首先是在废除了以商业税为主的国民党税收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财政制度。这种制度下,税费主要是由国家对企业和个人征收的。然而,计划经济时期的税收制度并没有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我国税收制度进行了深化和完善。 当前,我国税收制度已经健全起来,并逐渐向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税种也从过去的重中之重的增值税,个税等转向绿色税费、资源税和环境税等新税种。同时,我国还不断加强税收管理的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纳税人的便利程度。 总之,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从古代的征战税到现代的增值税、个税等多种税种,税收制度在变革中不断完善,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历朝历代税收制度

历朝历代税收制度 中国历史上,税收制度的演变与国家形态、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以下将概述中国历朝历代税收制度的变化。 1.夏商周时期 夏商周时期,以田地为主的“井田制”相对固定,对于土地的运用进行了规定,相应 地产生了土地赋税,即官府在土地上占有的一部分税收;同时也有礼仪征收税收。周代在 这一基础之上还出现了性质类似于“岁货”的货币税,主要征收的对象是商人等贸易行为 从事者。 2.秦汉时期 秦代统一之后,行政集中化的发展导致税收制度更加严格,征收对象主要为个人收入 和土地产业所得。其中最重要的是“井田制度”的更新改革,利用“均田制”方式统一各 地田亩的大小,明确确定出每个人的个人田地大小以便于征收税收。同时还新增了一些针 对于商业收益的税收征收方法。 汉朝时期,税收制度的变化均不大,但是其对民间农业、商业和手工业都进行了强制 之下的大力扶持和管理,使经济保持着较好的发展基础。 3.唐宋时期 唐朝时期,税收,主要以土地和个人财产作为征收对象。后期,出现了人头税的有效 手段,即依照人口数量征收税收,继而不断扩大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包括家庭、行业和财 产等。 宋代后期,由于天灾等因素使得农业生产连年不利,国家采取了向银行借贷等手段来 财政扶持的措施。同时也对税收、赋税等制度进行了改革,吸收了大量针对教育、军事、 文化等方面设立的专项税,如科举税。 4.元明清时期 元代时期,由于采取了属于蒙古族的“自治体制”,使得财政的重新调整成为可能。 税收除了以田赋为主的种田税外,还出台了对于工商业、借贷等方面进行的诸多税收征收 措施。 明代时期,在征收了包括吏民、宝钞、粮皮等这些方面的单一财税制之后,开始在金银、丝绸等方面逐渐加强征收手段,也出现了另一大重要税种——盐税,同时还创立了各 种专项繁多的丁税、酒税等个别税种。

中国古代税收史

中国古代税收史 一、引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将从秦汉时期开始,逐步介绍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和特点。 二、秦汉时期的税收制度 在秦汉时期,中国实行了秦始皇的郡县制,基层政权得到了加强。税收也得到了规范和统一。主要的税种包括田赋、商税和奴婢税等。田赋是以田地面积为基础的税种,商税则是对商业交易的税收。奴婢税则是对奴隶和婢女的税收。这些税收形式为后来的税收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隋唐时期的税收制度 隋唐时期,中国的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税种包括赋税、粮税、商税和户税等。赋税是以土地面积和产量为依据的税收,而粮税是以粮食为基础的税收。商税和户税则分别对商业和个人征收。这些税收形式的出现,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范围。 四、宋元时期的税收制度 在宋元时期,中国的税收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的税种包括田赋、关税和衙税等。田赋仍然是基于土地面积和产量的税收,而关税则是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收。衙税则是对各种行业和商业

活动征收的税收。这些税收形式的出现,进一步增加了税收的种类和数量。 五、明清时期的税收制度 明清时期,中国的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主要的税种包括田赋、关税、户口税和货运税等。田赋仍然是土地面积和产量的税收,而关税则是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收。户口税是对人口征收的税收,货运税是对货物运输征收的税收。这些税收形式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税收的种类和范围。 六、税收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 多样性: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包括了多种多样的税种,以适应不同的经济活动和社会需求。 2. 税种划分明确:每一种税种都有明确的征收对象和征收依据,保证了税收的公平和合理性。 3. 地方自治:在中国古代,地方政府有一定的税收自主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税收进行调整和征收。 4. 税收征收程序规范:中国古代税收制度对税收征收程序和范围进行了规范,保证了税收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七、结语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演变和特点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迁。税收制度的完善和规范,为古代中国的财政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演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税收制度演变 篇一: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史 中国古代税收制度的发展史1.秦以前的赋税制度 夏商周时期,实行贡赋制,这是赋税的雏形。 春秋时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是我国征收地税的开始。 秦朝时期赋税的沉重,农民要把收获物的三分之二交给政府,由于税务繁重,导致秦短命而亡。 2.编户齐民(汉): 编户齐民:国家把农民编为户籍,作为征收赋税徭役的根据。农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文帝实行三十税一,东汉光武帝把田租恢复到三十税一。汉代的编户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的正式形成.

3.租调制度(北魏) 实行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受田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栗,调(户税)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4.租庸调制与两税法(唐) 唐前期沿用租调制并发展为庸租调制,“租”是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指服徭役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交纳绢或布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以上税收制度的共同点是以人工为主要的收税标准,不同点是唐朝开始有了纳绢代役。 唐中叶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无法继续实行。780年唐政府改行宰相杨炎提出“两税法”:按照财产和土地的多少征收户税和地税,户税按户等以钱定税,地税按田征粮。一年分夏秋两季征收。 这次变化的基本精神从标准上看是改税丁为产税,从征收内容看是货币和实物都有,符合但是土地集中和贫富变化的社会现实,是地主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它奠定了唐朝后期至明朝中期赋税制度的基础。 5.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宋) 北宋王安石变法时实行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 6.一条鞭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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