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标准

企业标准

安健环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标准

2016—05—15发布 2016—05—15实施

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1)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2)

4职责 (2)

5管理内容与要求 (3)

5.1安健环机构设置 (3)

5.2安健环人员的配置与任命 (3)

6检查与考核 (4)

7报告与记录 (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安健环管理人员设置标准 (5)

前言

本标准为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包括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的配置。

本标准由贵州金元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资部提出、组织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部门:人资部

本标准主要制定人: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本标准于 2016 年 4 月第 1 次制订。

安健环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健环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置与任命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健环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二十一、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十一届第6号)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第七、九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二章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卫生部 GBZ1-2010)8.1.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5.2.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手册》

2.2 应用文件

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CYD 080-2015)

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CYD 081-2015)

3.术语和定义

3.1 安健环代表

是由员工选举产生的,代表所管辖区域内员工安健环利益的人员。

3.2 安健环管理者代表

由公司总经理任命负责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持续改进的管理人员。4.职责

4.1 最高管理者

4.1.1 由总经理负责担任,负责公司安健环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健环管理人员的任命。

4.2 安健环管理者代表

4.2.1 负责建立安健环管理体系。

4.2.2 负责组织开展安健环管理体系的内部评估。

4.2.3 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绩效。

4.3 HSE部

4.3.1 负责安健环体系建设的组织工作及日常管理。

4.4 人资部

4.4.1 负责公司安健环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

4.4.2 负责组织安健环体系培训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安健环机构设置

5.1.1 公司设立安健环委员会,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健环建设工作。下设安健环委员会办公室(挂靠HSE部),作为安健环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5.1.2 体系建设阶段设立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安健环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5.1.3 公司应建立三级安健环管理网络,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健环职责。

5.2 安健环人员的配置与任命

5.2.1 最高管理者应书面任命安健环管理者代表,在公司内代表其履行安健环管理职责。

5.2.2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书面任命下列人员:

?安健环管理人员

?安健环代表

?消防管理人员

?交通管理人员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应急管理人员

?急救员

?事故/事件调查员

?内部评估员

5.2.3 任命书应包括:职责、任命与被任命人员签字。

5.2.4 公司安健环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等要求(附录A)。

5.2.5 安健环代表及急救员应在其所负责区域公开张贴标识,向员工告知。

6.检查考核与回顾

6.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人资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考核执行《月奖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

6.2 安健环组织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后,应在2个月内调整成员,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6.3 人资部应每年回顾安健环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配置,确保满足安健环管理的需要。

7.报告与记录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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