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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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和加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1 定义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参与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2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2.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1.2.2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1.2.3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1.2.4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1.2.5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1.3 应遵循的原则:

1.3.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1.3.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1.3.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1.3.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1.3.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1.4 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4.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1.4.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1.4.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1.4.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1.4.5监督检查。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2.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是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有力保障。控制环境的情况决定了整个机构高层管理者的态度与基调,同时也自上而下地影响了整个机构的内部控制意识,公司须根据国家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反舞弊机制、监管部门的参与等内容

2.1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

决权。

2.2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2.3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2.4 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2.5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置部门、投资并管理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和监控管理,子公司负责各自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2.6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7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2.8 公司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2.9 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2.10 公司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下列内容:

2.10.1 员工的聘用、培训、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

2.10.2 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2.10.3 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2.10.4 掌握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2.10.5 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2.11 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2.12 公司须加强文化建设,培训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13 公司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3.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是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影响企业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和内容。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3.1 公司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目标设定,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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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3.3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3.3.1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3.3.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3.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3.3.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3.3.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3.3.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3.4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重点关注下列因素:

3.4.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3.4.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4.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3.4.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3.4.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3.4.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3.5 公司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3.6 公司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公司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3.7 公司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3.8 公司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风险管理策略的选择,主要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风险管理策略。

4.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所采取的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方式和载体。控制措施结合公司具体业务和事项的特点与要求制定,主要包括职责分工控制、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内容。

4.1 控制方法

4.1.1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1.2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指公司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4.1.3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公司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公司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与联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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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会计系统控制是指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1.5财产保护控制是指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须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4.1.6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预算责任主体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4.1.7公司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营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4.1.8公司逐步建立和实施与预算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并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公

司内部各预算责任主体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4.1.9公司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2 控制流程

4.2.1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与并购、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及公司层面管理等。

4.2.2销售与收款流程:包括销售政策维护、客户资质与信用管理、销售价格管理、订单处理、开出销售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收到现款及其记录等。

4.2.3采购与付款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与评估、供应商资质管理、采购价格管理、采购申请、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或处理退货、记录应付账款、核准付款、支付现款及其记录等。

4.2.4存货管理流程:包括库存策略、库存周转、日常管理及盘点管理等。

4.2.5质量管理流程:包括房地产产品质量体系、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换退货、客户资质审核等。

4.2.6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职责分工与授权管理、项目决策控制、项目概预算控制、项目价款支付与工程实施控制、项目竣工决算控制等。

4.2.7资产管理流程: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4.2.8投资与并购管理流程:包括选择并购目标、评估投资回报、开展尽职调查、签署合作协议、整合并购对象等。

4.2.9预算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组织机构设立、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预算分解、预算跟踪分析、预算考核等。

4.2.10 资金管理流程:包括筹资计划拟定、筹资计划审批、筹资计划实施、筹资协议签署、筹资偿付、筹资合同管理,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等。

4.2.11 担保管理流程:包括担保计划拟定与审批、担保申请与执行、担保记录与期后跟踪、监控、担保期满管理、担保执行分析等。

4.2.12 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流程:包括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维护、会计凭证管理、财务报告与披露、关联交易、会计资料管理等。

4.2.13 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培训与发展管理等。

4.2.14 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包括信息战略与规划、信息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信息风险评估和监控、信息项目开发、信息访问安全、计算机日常维护和硬件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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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5 公司层面管理流程:包括董事会监督、审计委员会监督、反舞弊机制、内部审计、权责分配与授权、子公司控制、重大风险预警与突发应对等。

5.重大风险事项控制

5.1 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控制

5.1.1公司建立健全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股本结构、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5.1.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活动:

1)依法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选任董事、监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2)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3)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收购(处置)资产、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重大筹融资、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等。

4)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5.1.3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存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等;

5.1.4对控股公司实施定期内部审计,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

5.1.5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参照本制度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5.2 关联交易控制

5.2.1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5.2.2公司应按关联交易制度规定,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权限、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回避表决的要求。

5.2.3公司应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5.2.4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前条所述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5.2.5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5.2.6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做到:

1)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2)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

3)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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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

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

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5.3 对外担保控制

5.3.1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5.3.2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中关于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5.3.3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做出决定。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5.3.4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

的可执行性。

5.3.5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5.3.6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注意担保的时效期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5.3.7公司应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5.3.8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5.3.9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

5.3.10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4 募集资金使用控制

5.4.1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

5.4.2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承诺或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使用,确保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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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作相应披露。

5.5 重大投资控制

5.5.1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5.5.2公司应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以及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得将委托理财审批权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

5.5.3公司应指定部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5.5.4公司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的,应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限定公司的衍生产品投资规模。

5.5.5公司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如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投资发生损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6 信息披露控制

5.6.1公司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与程序。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

5.6.2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6.3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5.6.4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之前,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登记表,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如信息不能保密或已经泄漏,公司应采取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措施。

5.6.5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5.7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

5.7.1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产,公司不得将资金以下列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5.7.2公司按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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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其附属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以前清后欠、期间发生、期末返还,通过非关联方占用资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变相占用资金。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其附属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关联方及其附属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5.7.4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的流程进行管理。

5.7.5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5.7.6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拒不纠正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起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5.7.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6.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公司有关层级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

6.1 公司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明确的管理报告体系,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6.2 公司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6.3 公司内部控制部门须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将公司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

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

6.4 公司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公司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6.5 公司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公司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6.5.1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6.5.2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6.5.3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6.5.4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6.6 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7.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和披露

检查与监督是公司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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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公司应对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的和日常的、专项的检查。董事会及管理层应通过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发现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和实施中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

7.2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办法,该办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7.2.1董事会或相关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授权;

7.2.2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配合义务;

7.2.3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项目、时间、程序及方法;

7.2.4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方式;

7.2.5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相关责任的划分;

7.2.6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激励制度。

7.3 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并作为评价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的依据。公司应将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从事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作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的必备事项。

7.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并审阅检查监督部门提交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7.5 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改进建议及解决进展情况等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向董事会和列席监事通报。

7.6 审计部门如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必要时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7.7 检查监督工作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须在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中据实反映,并在报告后进行追踪,以确定相关部门已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7.8 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将列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对已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

7.9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须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

和实施情况,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

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形成决议,并与年度报告同时对外披露。

7.10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7.10.1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10.2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实施。

7.10.3 内部控制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

7.10.4 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及其处理情况。

7.10.5 对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

7.10.6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

7.10.7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

7.11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年度报告,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同公开披露。

7.12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表示异议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针对该审核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7.12.1 异议事项的基本情况;

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7.12.2 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7.12.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7.12.4 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可能性;

7.12.5 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8.附则

8.1 遗漏与冲突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引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引的规定为准。

8.2 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解释。

8.3 生效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发布后生效。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内部管理制度 德宏州吉鑫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3) 第二章岗位职责 (4)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6)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8) 第五章处分制度 (10) 第六章出差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三.禁止任何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稳定。 四.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五.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七.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八.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十一.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十二.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十三.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3页

第二章岗位职责 一.公司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下设行政副总经理、工程副总经理、研发副总经理、。 二.公司下设行生产部、储运部、经营部、人力资源等部门。 三.储运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监督下,负责公司人事、后勤、采购与行政方面日常工作,组织召集公司的重大会议、专题会议。 2)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有重要事情向总经理汇报。 3)监督审核各部门成本费用的开支及采购申请 4)协调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工作关系。 5)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并对其实行程序化管理。 6)监督检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办公秩序。 7)负责公司员工考评工作。 8)有采购的审核权及限额的审批权,对限额资金有使用的批准权。 9)对人事工作有监督、检查及人事任命权,对公司员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可受总经理委托代总经理行使职权,分管行政管理部工作。 四.生产厂长: 1)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全面负责公司的产品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处理生产部日常工作。 2)在规定的权限内,可单独处理例行公事,有关重要事项,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执行。 3)对下属部门成员有人事任免提议权、奖罚权和监督检查权。 五.经营副总经理: 1)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令和监督,在规定的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重要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财务会计与内部控制制度

目录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8 现金管理制度9-12 支票及印章的管理制度13-16(二)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17-21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2-25 材料管理制度26-36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7-48 (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49-57(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58-67(五)筹资内部控制制度68-73(六)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74-79(七)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80-86(八)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87-98(九)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99-105

内部会计制度 (一)会计核算 106-120(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21-160 1.资产类科目 121-139 2.负债类科目 140-147 3.权益类科目147-150 4.成本类科目150-151 5.损益类科目151-160(三)财务分析161-178(四)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79-184(五)财务组织与职能185-198(六)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99-226 1.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99-200 2.会计电算化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201-202 3.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203-205 4.会计电算化软件维护管理制度 206-209 5.会计电算化帐务管理制度 210-211 6.会计电算化报表管理制度 212-213 7.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214-216

8.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217-220 9.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整顿和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221-222 10.计算机机房安全卫生制度 223-223 11.预防计算机病毒措施制度 224-225 附录: 1.发票开票流程图 226 2.发票领用申请表 227 3.发票开票月统计表(表一) 228 4.发票开票月统计表(表二) 229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1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 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 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 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

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 (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 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 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 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 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 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为加大公司正规化治理,强化对职员的治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内部规章制度》,各部门职员应按照本部门工作分工,加大对本制度的学习和领会,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中公共制度和相应制度,并严格加以实施。 本规章制度连同《公司治理规定》、《新职员手册》、公司文件及有关治理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各职能部门、治理处应按照本制度对所属职员加以治理和考核,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在公司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 不尽之处,公司将适时予以补充。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治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职员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治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升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爱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打算,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主动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形,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怀职员生活,努力提升职员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要紧抓好设备设施修理、保养打算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职员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治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升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打算,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主动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治理工作情形,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怀职员生活,努力提升职员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顺关系,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11版城市规划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以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并结合亳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在本市中心城区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从事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技术规定。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 (一)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二)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 (三)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四)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按照住建部门颁布实施的建设用地分类标准采用用地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标准

(一)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和特殊用地(D)九大类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全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人均指标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中的规定。 (二)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各类主要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和人均单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表 (一)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二)凡表1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三)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1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四)不宜在底层为大型商业、农贸市场的建筑上建设居住建筑。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1

(内部管理)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零零七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3) 第二章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13) 第三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7) 第四章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20) 第五章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 (22) 第六章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24) 第七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28) 第八章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 (31) 第九章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34) 第十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37) 第十一章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41) 第十二章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4)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编制 (48) 第十四章信息披露 (51) 第一章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使内部组织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并完善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2、保证国家法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经营方针的贯彻落实。 3、建立健全全面预算制度,形成覆盖公司所有部门、所有业务、所有人员的预算控制机制; 4、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促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5、保证对资产的记录和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并降低减值损失; 6、保证所有的经济事项真实、完整地反映,使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7、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帐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建立的内部控制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内部环境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

二、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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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采购流程,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加强与生产、销售、财务的协同性,保证采购物资符合生产所需,杜绝超采泛采,特制订本制度。 1采购制度 1.1企业采购涉及原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临时性物品采购,办公文具用品采购、员工 食堂用品采购,固定资产采购。 1.2一切采购均需按需采购,原材料的采购计划一般由生产部门、仓储部门、财务部 门、采购部门联签;临时采购一般由需求部门提出、相关部门联签;办公文具及员工食堂用 页脚内容3

品采购一般由行政后勤部门提出,由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联签;固定资产的采购一般金额较大,纳入公司的中长期计划,联签人员级别需高于前述联签人员,重大投资一般由董事会决定; 1.3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进行询价比,优质优价按计划采购,因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采购计划作出加采或减采调整时,一般需要特殊审批程序以确保及时有效性,有效减少重大损失或者避免错失良机。 1.4采购价格因市场的不确定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有条件的情况下应执行最高限价,并每日编制实际采购与计划采购的比较表,分析数量及价格差异的具体原因,对不良情况要及时纠正,以控制采购成本。每月再进行一次采购情况总结。 1.5采购商品入库前必须经品检部门按产品要求全方位检查,品检通过后填制产品合格确认单移交仓库仓管员点收入库并妥善保存。快递收货应当场检查验收,确保合格符合收货条件方可收货,杜绝因收货人员疏忽大意收到次品或不符合要求产品而耽误生产的现像发生。 1.6对品检质量有差异或数量有差异但仍可接受使用的产品应与供应商协商退货或折让,同意折让收货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收货,需要退货处理的需填制退货通知单,要分清入库暂收退货还是直接退货,直接退货程序可简化,暂收退货的单据必须妥善保存备查。对折让收货部份的折让金额单据需及时传递财务部门避免遗漏或产生漏洞。 1.7采购部、仓库需及时将订单、合同及入库单等单据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需及时记录相关帐目。 1.8财务部需及时索取供应商对帐单及发票,并与应付帐款明细表、预付帐款明细表核实,不符的需查明原因并纠正。 页脚内容4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 制度 1

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它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最新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对外投资,主要是指公司根据投资计划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公司的对外投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并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具体职责为: (一)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投资报告并制订公司下一年度发展及对外投资计划,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决定。 (二)委派或推荐投资企业的董事、监事、经营者、财务负责人,确认其任职资格。 (三)审查、批准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再投资方案。

(四)编制全资和控股投资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并按照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 (五)审查并指导投资企业的年度运营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投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关联交易须即时披露。 公司投资发展部门为对外投资日常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司作出的资产经营和投资管理的各项决议。 (二)参与、分析、制订投资企业的购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等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对公司投资的各个经济实体的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研究,对其资产的安全性、可运作性,提出意见,供公司领导决策。 (四)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体系,编制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在总经理授权下组织有关部门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清算及考核。 (五)会同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投资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特定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工作;投资企业资产评估报请国资委备案的,投资发展部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并转报。 (六)制定投资企业的重组、调整、规范、改制及建立适应市场的运营机制等方案,并参与或指导实施。 (七)参与全资及控股企业的再投资方案进行论证及监理,指导、协助企业实施。 (八)负责与招商办、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争取并落实各项政策优惠扶持。 (九)参与公司新投资项目的方案论证、项目的调研和筹建、注册登记等工作。 (十)汇集公司各投资企业以及所属企业再投资项目的资料,并对投资变动信息及时在内部网站披露。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及下属企业的采购与付款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明确该部分内部控制的要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集团总部 2.2各二级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制度精神,参照各自的业务情况另行制订具体制度,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3.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目标 3.1保证与其他业务活动的要求一致。采购与付款活动包括定货要求的提出与审批、供应商的选择与报价、商品的运输与验收、款项的支付等,必须按照单位实际业务需要进行。 3.2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3保证支付款项获得相应的商品和劳务 3.4保证账款按期归还,维护单位对外信誉。 4.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主要凭证和记录 4.1单位应在采购与付款环节设置相关记录、填制相应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定单或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凭证和记录的相互核对工作。 4.2凭证和记录的设计和编制要求: 4.2.1特定的凭证必须由特定岗位的特定人员编制、其他人员不可替代。 4.2.2有效的凭证至少需要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部门和人员履行必要手续。 4.2.3凭证的填制与相应的业务操作应该结合起来,但应与业务的授权严格分离。 4.3.3凭证的传递可以通过套写多联的方式进行。

4.3.4凡有条件编号的凭证必须编号。 4.4采购与付款业务所涉及的有效的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4.4.1请购单:是由使用部门或领用部有关人员填写并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相关领导核准后送交采购部门订货、催办、直到收到货物为止的业务核准通知凭证。不便编号。 4.4.2订购单或采购合同:是由采购部门填写,购销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一种契约。应预先编号并经被授权人员签字。副本应送达验收、财务部和仓储部门,作为接收货物并与发票核对的依据。 4.4.3验收单:是验收部门对商品到达或劳务完成时进行验收、检验所编制反映验收意见和收货部门或接受劳务部门接收责任的连续编号的凭证。验收单副联应送达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接收部门。 4.4.4入库单:是仓库部门编制反映入库保管责任的连续编号的凭证。副联送财务部门。(可与验收单合并使用) 4.4.5卖方发票。 4.4.6付款申请单。 4.4.7业务台账。 4.4.8财务帐证:转帐凭证、付款凭证、材料采购明细帐、应付账款明细帐、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4.4.9卖方对账单。 5.采购与付款控制的不相容职务 5.1请购与审批 采购申请必须由业务、行政、仓库等部门提出,批准请购单的人员不得兼任请购业务,具体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完成。 5.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询价人员没有对供应商选择的决定权 5.3采购合同的订立和审计 采购合同的拟订、谈判和订立应当与合同的审批、审计相分离 5.4采购与验收 采购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物品或劳务的验收工作。

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1 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版次号:A/0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6) 第三章制定程序(8) 第一节准备、论证及起草(8) 第二节审查(11) 第三节审批(12) 第四节发布(13) 第五节其他规定(14)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14) 第五章评价与维护(14) 第六章附则(1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管理,提高规章编写质量,建立科学、严谨且符合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的规章体系,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本行《XX商业银行合规政策》、《XX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规章的制定、维护及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是指根据法律、规则和准则制定的、对本行内部经营管理事项进行规划、组织、协调、约束或者指导并具有长期或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规管理部门是指总行合规管理部及支行风险管理部设置的合规管理岗。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规章有权审批人包括总行行领导和支行行长。 第七条按照规章的内容范围和效力层次,本行规章分为内控管 理大纲类、基本制度类、管理办法类、操作规程类、场所文件类。 (一)内控管理大纲:向本行内部和外部提供关于内部控制体系的一致信息的文件,是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二)基本制度类:主要是对全行某一业务领域的经营管理行为或重要管理活动所作的框架性安排和原则性要求,是效力层次最高的规章。包括基本制度、基本政策; (三)管理办法类:主要是对某一项经营管理行为或某一业务品种所作的具体规定,它必须符合基本制度的要求。包括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四)操作规程类:主要规范对某一项业务运作流程或管理流程作出的操作性和程序性规定。它必须符合基本制度、管理办法的要求。包括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五)场所文件类:主要是总行各部门、各支行为加强内部事务管理或特殊产品管理效力及于总行各部门、支行本身及下属分理处而制定的操作性规定。它必须符合前四类规章的要求。 第八条下列文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规章: (一)转发法律、法规、外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及支行转发总行规章的发文; (二)各级机构或部门为加强内部管理而制定的效力仅及于本 级机构或部门自身、不具备横向或者条线管理作用的内部规定; (三)总行就具体事项对个别支行提出工作要求、对于具体请示给予答复、回复、指导意见以及其他用于解决和办理日常工作事项的发文;

城市规划管理规定附录

精品 附录一 名词解释 1.建筑容积率(容积率) 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2.建筑密度 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绿地率 基地内绿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 4.低层建筑 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5.多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九层。 6.高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等于24米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为九层以 welcome

精品 上(不含九层)。 7.超高层建筑 指高度大于、等于100米的建筑。 8.公寓式办公建筑 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50平方米,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9.一般办公建筑 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10.商业建筑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包含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11.商住综合楼 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12.商办综合楼 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13.裙房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 裙房的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14.建筑间距类区范围划分 welcome

精品 ①Ⅰ建筑间距Ⅰ类地区:湘江以东,三一九道以南,二环以西,以北所围合范围。其中心地段指湘以东,湘雅路以南,芙蓉路以西,劳动路以北所围合范围(Ⅰ0)。具体见附图《建筑间距Ⅰ类地区范围示意图》。 ②建筑间距Ⅱ类地区,除建筑间距Ⅰ类,Ⅲ类地区外,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建筑间距Ⅲ类地区:指环境要求较高地区,如风景名胜区、纪念地周边地区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指定地区。 welcome

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模版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出现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第3条对外投资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对外投资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清晰的目的性原则。 3. 运用最小的代价实现预期目标的效益原则。 4. 规模适度原则。公司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公司净资产的50%,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5. 法定程序批准原则。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必须依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审批流程得到批准,并有批准文件;公司的对外投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6. 必须以公司名义投资的原则。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严禁以个人名义对外投资;根据境外投资地的法律规定,必须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公司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国内公证,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第2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4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 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 对外投资的项目建议人与项目分析论证、评估分离。 3. 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分离。 4. 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5. 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6. 投资业务的全过程不能由同一个部门或一人办理。 第5条岗位轮换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6条经办和核算对外投资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 熟悉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 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7条业务归口办理 1. 短期投资由证券部归口办理。 2. 长期债券投资由财务部或证券部归口办理。资本市场投资由证券部归口办理。非资本市场投资由财务部办理。 3. 长期股权投资由投资部归口办理。 4. 未经授权,其他部门不得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第8条部门或岗位职责 1. 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其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编制投资计划。 (2)组织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方案评估。

采购业务内控制度(试行)

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 一、采购业务的授权 公司的采购业务全权集中于物流配送中心,包括公司工程用物资、燃器具的采购、户外管道及户内管线安装材料等。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由行政部负责。采购业务分为常备采购(预算内)、非常备采购(预算外)、政策性采购(公司战略需要)。 二、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各单位(分、子公司及各部门)每月25日向物流配送中心报送下月的物资采购计划,物流配送中心经汇总、综合平衡后向财务部报送当月公司整体采购计划和采购资金预算。该计划应综合考虑各项物资实际库存、工程施工计划和公司资金状况。该计划亦应与各预算单位每月向财务部上报的预算报表口径一致。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经审批通过后下发物流配送中心执行,同时转财务部备档作为资金安排的依据。采购计划审批流程(见流程图1): 三、采购业务的执行 1、供应商的管理 (1)、采购人员应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凡欲与公司建立供应关系而且符合条件者应填具“供应商调查表”(见表1),作为选择供应厂商的参考。“供应商调查表”呈采购部经理核准后存档。 (2)、物流配送中心应在日常工作中逐步建立系统的供应商档案库,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名片、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资信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 (3)、每批材料供货结束后,供应商的实绩转记于“供应商资信档案”(见表2),作为评审供应商业绩的资料。 (4)、采购人员依据“供应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更正原有资料内容。供应商档案由物流配送中心的经理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采购部经理

允许,不得随便查阅。供应商调查表应每月报一份给财务部存档。 (5)、物流配送中心应对供应商的选择建立内控审批制度。在下列情况下,采购人员应填写“供应商审批表”(见表3),提请主管领导审批:A、原有供应商被撤点;B、开发新产品和新项目投资需引进新的供应商;C、原有供应商由于种种原因拒绝供货需更换供应商;D、新供应商的物资更适合公司的需求。 2、商品样品的检验: (1)、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所送检的样品,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各项指标的检验和检测。 (2)、供应商提供样品同时应附带完整的自检报告及合格证明等资料。 (3)、对通过初审和提供样品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如果评审结果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限期作出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选供应商资格。 3、请购申请单的处理 (1)、审核采购申请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审批者是否签字。 (2)、紧急采购申请单应优先办理。 (3)、无法于需用日办妥的采购申请单,须及时通知申购单位。 (4)、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先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4、询价及洽谈: (1)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2)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方式、付款方式。 (3)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对比三家(注明供应商的地址电话,填写采购询价表(见表4),执行询价程序。 (4)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5)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6)询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建筑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南通一建长春分公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二O 一二年三月一日

目录 1、安全治理制度…………………………………… 1 页 2、日常行政办公治理制度………………………… 18 页 3、出入库制度……………………………………… 22 页 4、采购制度………………………………………… 23 页 5、进驻工地施工人员新酬制度…………………… 25 页 6、关于建立工程结算报送手续、工程款核查手续二项制度的规定………………………………………………… 26 页 7、关于公布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治理方法》的通知…29 页 8、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方法………………… 41 页 9、施工部门的绩效考核暂行方法………………… 48 页 10、业务部绩效考核暂行方法……………………… 55 页 11、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62 页 12、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一)………………… 63 页 13、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二)………………… 64 页 14、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64 页 15、公司业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65 页 16、公司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66 页 17、公司企管部主任岗位职责……………………… 67 页 18、公司物资供应部主任岗位职责………………… 68 页 19、公司预算科科长岗位职责……………………… 69 页 20、安全员岗位职责………………………………… 69 页 21、施工员岗位职责………………………………… 70 页 22、资料员岗位职责………………………………… 70 页

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征求意见稿) 新乡市城乡规划局 2012.3.30

目录 1总则 (1) 2规划编制体系 (1) 3用地适建范围与建设容量 (4) 4建筑控制 (9) 5道路工程 (17) 6市政管线 (18) 7停车泊位配建 (21) 8其他规定 (23) 9证后管理 (24) 10适用范围 (27)

1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有效地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定要求,结合新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1.2各类工程建设除应满足本规定外,还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2规划编制体系 2.1 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首先进行各项专题研究,然后根据需要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或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 2.2.1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域划分 根据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片区-街坊-地块”三级地域划分体系。“片区”一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街坊-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2.2.1.1片区划分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由规划结构确定规划编制片区,一般面积在202左右。 2.2.1.2街坊是为实现“一张图管理”而建立的地域单元。应以街坊为载体,进一步通过划分地块全面表达规划确定的各类指标。 街坊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居住社区、行政辖区界限范围; (2)明确的四边及围合界线(如主次干道、河流、铁路等); (3)土地使用功能的内在关联性和兼容性; (4)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5)适度的用地规模(旧城中心区以30-50公顷为宜,新区以50-100公顷为宜)。 2.2.1.3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 地块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2)与土地权属相关,便于土地出让; (3)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差异; (4)兼顾交通疏散和消防通道等要求,每一地块必须与一条以上城市道路或街坊支路相毗邻。 2.2.2地域边界及调整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内部控制具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对外投资(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煤业)本部、分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1.3.释义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企业的投资。 2.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2.1.股份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董事会负责权限范围内对外投资方案的审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批。 2.2.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相关职责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 2.3.股份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职责 (1)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计划,拟订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对外投资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记录。 2.4.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暂设在财务部,受公司委托可行使其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论证、方案确定等工作;(2)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监管; (3)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备案登记及上报工作;

(4)负责对外投资核算及报表编制等日常工作。 2.5.股份公司证券部的相关职责 (1)经董事会授权,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负责提供投资依据,具体管理运作资金,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状况; (2)负责协同财务部拟订年度投资计划; (3)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信息批露。 2.6.对外投资管理岗位分工原则要求 2.6.1.为了达到对外投资内部控制规范的目标,公司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2.6.2.合法的对外投资业务应在业务的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的保管方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个人同时负责对外投资业务流程中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工作。 2.6. 3.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如下: (1)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人员与评估人员在职责上必须分离; (2)对外投资计划的编制人员不能同时控制计划的审批权; (3)对外投资的决策人员与对外投资的执行人员必须由不同的人员负责;(4)负责证券购入或出售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会计记录工作; (5)证券的保管人员必须同负责投资交易账务处理的职员在职责上分离;(6)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职员不能同时负责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 (7)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不能由相同的人员负责; (8)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绩效评估的人员与执行人员在职责上必须分离。 3. 授权审批规定 3.1.各单位应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对外投资业务的相关部门与经办人员应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程序,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2.授权审批内容可以参见下表:

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资料.docx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学校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立项、论证、审批等确认程序,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政府采购分政府集中采购、分散自行采购等两种类型。政府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属于黑龙江省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符合集中采购项目标准的采购活动;分散自行采购是指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的、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但采购预算额度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政府采购活动,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一律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重要事项。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校领导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二)审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规章制度。 (三)审定学校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申请。 (四)讨论、决定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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