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观念论”和“经验性实在论”试析——兼谈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误读[1]

“先验观念论”和“经验性实在论”试析——兼谈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误读[1]
“先验观念论”和“经验性实在论”试析——兼谈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误读[1]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邓晓芒批评牟宗三在《会通》中误读了康德,这一批评是正确的。牟宗三没有恰当区分先验与超验、经验性与经验。其误读之源在于误解与误译。他的误读对康德哲学是致命的。先验观念论是康德哲学的基本立场。在批判哲学的背景下,这一立场同时意味着经验性实在论。康德提出先验观念论的目的是要面对休谟去捍卫经验的实在。关键词:先验观念论经验性实在论经验的实在牟宗三0、引言:牟宗三误读了康德?在康德研究方面,牟宗三几为华人学术界公认权威。然而邓晓芒(2001)指出,牟宗三误读了康德。其表现在,将经验性实在性与先验观念性[2]“这两个共同构成人类知识而不可分割的观点割裂开来”,“并为康德编造出了一个‘超绝的观念性’”。邓认为这是一个“硬伤”。[3](邓晓芒2001,pp41-42)本文将就这一问题作一分析。需预先指出的是,这一“硬伤”并非牟宗三发明,之前有康蒲·斯密(参见:康蒲·斯密,p153,p332等处)。1、康德术语的区分通过考察康德文本,本节希望得出与本文密切相关的几个术语的典型意义。 1.1经验性(empirisch)与经验(Erfahrung)“经验性”,或(庞景仁)译“经验的”。但这个词之修饰别的词不同于“经验”,康蒲·斯密将其区分为“empirical”与“of experience”。为行文方便,凡引文译为“经验”或“经验的”,一律改作“经验性”,以<>标明。[4]经验性的,就是必须“经过感觉与对象相关的”(A20/B34,杨-邓本[5],p83)。感觉是对象刺激我们时“在表象能力上所产生的结果”(A20/B34,p83),如此“获得表象的这种能力(接受能力)”是感性(A19/B33,p83);故经验性意为:包含有对象(此处为物自体)对我们感性的刺激。这种刺激使我们与对象发生了直接关系(直观);这一直接关系,是一切思维作为手段以之为质料的(A19/B33,p83),从而“经验性的”意为包含有物自体对我们感性的刺激并且这种

“如果其中包含有感觉(它以对象的现实的在场为前提),刺激作为质料。无论是直观还是概念,

那就是经验性的。”(A50/B74,p106)。因此“经验性”的正相反对者必定不包含有物自体对我们感性的刺激并且不作为质料而作为形式。这样,“经验性”就区别于“纯粹”(rein)和“先验”(transzendental)。康德对“纯粹”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知识不和它无关的东西掺杂;二是知识不和任何经验或感觉相混且又是完全在先天成为可能的,此即“绝对纯粹的。”(A11,韦p53)此处为后义。绝对纯粹无关于物自体的刺激而是纯粹形式。“经验性”之对立于“先验”,乃是因为先验知识“不和对象有关而和人们知道对象的方式有关,而这方式又是限于<先天>有其可能的”(A12/B25,韦p53),也正好是不与物自体的刺激相关而是形式的。至于经验,则是指“对象知识”(B1,p68),“经验就是通过联系起来的知觉而来的知识”(B161,韦p173)。作为一种知识,它是有关于物自体刺激所引起的感性质料的,所以经验是一种经验性的知识。“经验性的知识也就是经验。”(B165,韦p175)经验概念(Erfahrungsbegriffe)“不过是具体的知性的概念”(A567/B595,韦p510)。显然,经验

(A86/B118,“包含两个极其不同性质的要素”:经验性的质料和纯粹直观及纯粹思维的形式。

p130)作为知识,经验正相反对于不包括任何经验性要素的纯粹知识。同时,由于“范畴在事物的知识上除了应用于经验对象外没有别的运用”(B146,p146),时空直观形式也“只是指向那些被视为现象的对象”(A39/B56,p96);故作为一个范围,经验的正相反对者是超验(transzendent)。超验超出了经验范围。(A296/B352,p196)[!--empirenews.page--]因经验与经验性的这一不同,康德说:“一切经验判断都是<经验性>判断,也就是说,它们都是以感官的直接知觉为根据的,但不能因此就反过来说,一切<经验性>判断都是经验判断。”(《导论》,p63)因为经验作为经验性知识,除开经验性质料外还有先天形式。[6]令人不解的是,牟先生对经验性与经验这一对重要概念根本不作区分,无论是在译文中还是在相关论述中,他极为粗糙地将empirisch看成Erfahrung的形容词形式。1.2先天(a priori)、先验(transzendental)与超验(transzendent)先天,或译“验前”(韦卓民)、“先验”(牟宗三)。康德约定:“我们在下面将把先天的知识理解为并非不依赖于这个那个经验、而是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所发生的知识。”(B3,p69)可见“先天”意为“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

这种不依赖,是不依赖于经验中的经验性质料。一个掺杂有经验性内容的命题,只要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性的东西而成立,也可以是先天的,比如“红花是红的”。当其“完全没有掺杂任何经验性的东西”时,就是纯粹的,或者完全先天的;若有掺杂,就是先天非纯粹的,如“每一个变化都有其原因”――其中的“变化”这一概念是从经验中取得的。(B3,p69)不过康德对此不十分肯定,他有时又说这一命题是纯粹先天命题。(B4-B5,p70)与“先天的”正相反对的是“后天的”(a posteriori),即要依赖经验的。“单从经验借来的知识就是我们所谓<‘后天的’>或‘在经验上’才知道的。”(A2,韦p39)先验,或(牟宗三)译“超越”。康德解释说:“(先验)这个词并不意味着超过一切经验的什么东西,而是指虽然是先于经验的(先天的),然而却仅仅是为了使经验知识成为可能的东西说的。”(《导论》,p172)这表明,先验只是先天的一部分。先验知识是指“凡一切知识不和对象有关而和人们知道对象的方式有关,而这方式又是限于<先天>有其可能的”知识(A12/B25,韦p53),这就进一步表明,“‘先验知识’是从先天方面来研究认识论问题所得到的具有真理性的认识论知识”,它区别于“关于经验对象的,并不一定涉及认识论问题”的“一般的‘先天知识’”。(杨-邓,1996,p70)先验知识不与对象有关,则不掺杂经验性质料,先验的正相反对者是作为质料的经验性。超验,或(牟宗三、庞景仁、韦卓民)译“超离”、“超绝”、“超越”。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其的典型使用是:“我们可以把那些完全限定在可能经验范围之内来应用的原理称为内在的原理,而把想要超出这一界限的原理称为超验的原理。”(A296/B352,p197)可见,“超验”大致意味着“完全超出可能经验的范围”。在此范围内是内在,超验是外在。超验的正相反对者既是内在也是经验。经验是经验性知识,超验既非知识又非经验性的。解释者最易在以下两处混淆“先验”与“超验”。一处是“先验运用”与“超验运用”。康德提醒道:“先验的和超验的并不是等同的。”超验原理是“一些现实的原理,它们鼓励我们拆除所有那些界标,而自以为拥有一个在任何地方都不承认有什么边界的全新的基地。”它们不是

(A296/B352,范畴的先验运用。范畴只有内在的运用,即经验性的运用或内在于经验的运用。

p198)当其想运用于与经验性无关的东西时,将导致自相矛盾:既想超出可能经验,又想获得关于对象的经验实在的知识。“思维无内容是空的”(A51/B75,p107),纯粹知性原理作为

“纯粹知性概念永远也不能有先验的运用”整理经验性质料的先验原理,离开经验什么也不是。

(A246/B303,p187),它的先验运用“只不过是未受到本应由批判而来的束缚的判断力的一个错误”(A296/B352,p198)。而范畴的超验运用,则是一个现实的威胁,它由于并不自相冲突而鼓励人们跨越可能经验的边界,不是要获得某个对象的经验知识,而是要证明一切知识[!--empirenews.page--][1][2][3][4]下一页的绝对无条件的最高条件。另一处易混淆的是“先验理念”。理念由推理而来:直言推理而有灵魂,假言推理而有世界,选言推理而有上帝;“事实上它们就不能和任何可被给予出来而与它们吻合的对象有其关系”(A336/B393,韦p338),可见它们的客观运用“任何时候都是超验的”。理念是理性本身所给予我们的,而不是任意虚构出来的,“因而是与全部知性运用必然相关的”(A327/B384,p210),理性“要超越到把每一个对象的一切知性活动都总括在一个绝对的整体之中”(A327/B383,p209)。先验是指不和对象有关而和人们知道对象的先天方式有关,在此意义上,理念因与对象整体或经验整体有关而被说成是“先验理念”,其运用被称为“内在的”,也就是仅仅被当作经验知识的扩展的一种“调节”或“范导”原理。一旦理念被视为已达到了绝对统一或最高条件,这就是“超验的”运用,在认识上构成幻相,但有用于实践(道德、信仰)。1.3小结讨论完这些概念,可知“先验观念性”不能换作“超验观念性”。康德的“先验观念性”与“经验性实在性”是基于形式和质料的对举,牟宗三的“经验实在性”(误译)和其生造的“<超验>观念性”是基于不同范围的对举。(这也正是牟先生所讲的“内指”与“外指”的区别。)若将“先验观念性”换作“超验观念性”,则不但取消了范畴对经验知识的内在运用,而且取消了理念的现实运用。因此,无论是康蒲·斯密还

是牟宗三,当其为康德生造一个“超验观念性”时,都是对康德的双重误解。牟宗三处处讲“一心开二门”,借“<先验>观念性”与“<经验性>实在性”大讲中西对智思界(超验)和感触界(经验)的不同态度及其会通,说明他没有领会康德“先验观念论”的认识论性质以及超验理念在实践和道德上运用的“现实性”(而非“观念性”)。那么,什么是康德所谓的“先验观念论”呢?2、先验观念论作为康德认识论的基本立场为了回答“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这一纯粹理性的一般课题(B19,p79),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康德依次考察了人的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先天能力,一方面(先验方面)认为正是这些能力使“先天综合判断”得以可能,另方面(观念方面)认为它们作为形式,若不运用于经验性质料就是空观念――在这个意义上,先验观念论是《纯粹理性批判》在知识论上的基本立场。2.1先验观念论(der transzendentale Idealismus)的涵义2.1.1先验的(只)是观念康德把先验观念论叫做“形式的<观念论>”(《导论》,p174)。a.先验的只是形式。它不是自在现实的,只是使现实事物可能的条件:“凡在直观里和在概念里与经验的形式条件一致的东西就是可能的”(A218/B265,韦p248)。可能性要变成现实,必须与经验性质料相结合。因此先验观念论不同于天赋观念论。以笛卡尔为例,天赋观念自身清楚明白,凡清楚明白的就是真的,从而天赋观念是真的,即天赋观念是知识――天赋观念论实质是天赋知识论。在康德处,知识不是天赋的,天赋的是知识能力(形式),知识的质料尚需从后天得到,“在其本身来说,范畴并不是知识,只不过是从所予的直观构成知识的思想方式而已。”(B288,韦p264)而此天赋归主体,故是观念。b.既然先验的是观念,便无足够理由认定它们同时是实在的。知性范畴和理念的观念性几乎自明;而在作为接受能力的时空方面,则误解甚多。所以康德重点论述时空的观念性。时空作为感性“形式”,若不顾及其质料,即我们感性之性状的事物方面,则是一空观念。(参见A26/B42-A30/B46;A33/B49起,B274起,A367起,A491/B519起,等各处)[!--empirenews.page--]应该说,牟宗三注意到了b,所以才会认定先验观念性“不是好的意思……非康德之正面主张”(牟,1997,p103,参见p47)。但他直接否定了a,以为康德讲时空的“<先验>观念性”“不是就其为<直观>之先<天>形式,为心之主观建构,而说”。牟以此说来“防止人们以<贝克莱>的思路来了解这种观念性”。(牟,1984,p346)牟认为康德“观念”一词的用法完全依柏拉图之路数而非贝克莱之“觉象”(同上,pp321-329)。这固然不错。可惜他没把这一问题与康德的“哥白尼革命”联系起来。“哥白尼革命”的实质就是强调人的立法地位,即便是超验理念,也在主体本性中,依然是主观建构。正由于先验形式与贝克莱的“觉象”同是主观的,因而才极易引起混淆,故康德几次提醒读者(参见A29-30/B45,p90;A36-37/B53,p94等处):先验是主观而客观的,觉象是主观而主观的。当然,牟宗三的误读是可以与其译文相一致的。例如,在谈到空间的观念性时,康德本来说,“但同时也说明了在那些凭借理性就它们自身来考虑、即没有顾及到我们感性之性状的事物方面的空间的观念性。”[7](B44/A28,p89)这句话被牟宗三译成:“但是,就事物当其通过理性,即是说,不管我们的感性之构造,而即依其自身而被考量时说,我们的解释同时亦建立空间之‘观念性’”。(牟译本上册,p131)“没有顾及”被译成“不管”,这样就有歧义:一个意思是,空间的观念性与感性构造无关(其观念性是指其离开感性构造后的“无”,这个“无”自然是超验的“无”);另一个意思是,空间的观念性恰是先天感性构造(离开感性构造为“无”,而空间本不为无,故空间即是感性构造,此即其观念性)。牟先生选择了第一个意思,所以他说:“凡此诸词中‘<先验的>’皆是错误的<超验>”。(牟,1984,p361)误解和粗糙的译文支配了牟宗三。2.1.2是观念的则是先验的a:观念在一切经验之先构成经验知识可能的条件。“通过感受性对我们就有对象被给予出来;通过知性,对象就被思维。”(A15/B29,韦p56)理性理念则相关于经验整体,“任何经验性知识(甚至可能经验的全部或者其经验性综合之全部)只是它的一部分,……任何现实的经验都是属于它的。”(A310-311/B367,韦p321)b:观念不是经验性的[8],即不是通过感官产生的

主观表象(如休谟所谓“印象”或者贝克莱所谓“觉象”),而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这样就区别于经验派(以洛克为例)的“凡在理智中无不先在感觉之中”,康德批评了洛克从经验中演绎出知性纯粹范畴的做法。(A94/B127,p135)2.2先验观念论之转为经验性实在论(der empirische Realism)2.2.1经验性实在[9]论的涵义经验性实在论的涵义有两方面。a:先验观念对经验性质料有实在效力,后者需要前者来整理才成为对象。b:经验性的是使(知识成为)现实的。“凡与经验的质料条件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即与感觉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就是现实的。”(A218/B266,韦p248)若不与经验性的东西结合,先验形式就是潜在而非现实的。2.2.2先验观念论与经验性实在论的相通[!--empirenews.page--]由两者涵义可知,先验观念论与经验性实在论是一体两面的。“先验观念论者却可能是一个<经验性>实在论者”,就是说,“他可以承认物质的存在而无须超出纯然的自我意识以外”。(A370,韦p362)无论是内、外部对象,“同样无非是表象,其直接知觉(意识)同时也就是其实在性的充分证明。”从而,“先验观念论者是经验性实在论者”(A371,韦p363)。经验性实在论者也是先验观念论者。以批判哲学为前提[10],“甚至最顽固的观念论者也不能要求证明在我们外面的对象(在严格的[先验的]意义上理解‘外面’)和我们的知觉相应。”因为这样的对象(物自体)不能被直观。所以,“……实在东西只在知觉里面是实在的,而不能在任何其它方式上是实在的。”(A376,韦p366)但经验性实在论和先验观念论并不构成一上一页[1][2][3][4]下一页个对称性结构。先验观念性是“体”,经验性实在性是“用”[11]。(参见:郑昕,p86)先验形式就其自身是观念;就其应用于经验性的东西,有实实在在的效用(即普遍适用性)。所以康德虽大谈经验知识的实在性,却仍然可归结为“先验唯心论”(即“先验观念论”)。先验观念性就先验说先验,超出了一切可能经验的范围,可谓是对先验东西的“形而上学阐明”;在此意义上,它可以推出超验观念性[12],甚至可以假定超验实在性(物自体)。当然并不因此先验与超验就相等。在先验意义上,康德是一个观念论者;以此区分于先验实在论。在经验性意义上,他是一个实在论者;以此区分于经验性观念论。先验实在论者,“把外感官的对象看作与各感官本身不相同的某东西,而把纯然的出现作为存在于我们外边的并且是自存的东西来处理”。依此见解,“不管我们怎样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关于这些东西的表象,我们仍然不能确实知道,如果表象存在,与之相应的对象是否也存在。”从而就陷入“种种困难,而不得不让步于经验性观念论”。(A371,韦p363)可见,先验实在论与经验性观念论之相通,正如康德先验观念论与经验性实在论的相通一样。牟宗三看到了先验观念性与经验性实在性的相通:若“‘观念论’中的观念或观念性是就‘现象不离心’而说;而‘<先验?gt;’或‘形式的’一形容词,人们可解说为是就先验形式以及纯粹概念(范畴)之<先验>地驾驭(表象或决定)现象而说”。但他又认为“这是顺<贝克莱>的思路而想此词”,是“把那长期被贬损的<经验性>观念论”不公平地归诸康德,(牟宗三,1984,p338)所以马上否定了这种可能性。其实不然。如前所述,这种相通并不是顺<贝克莱>的思路,而是将柏拉图的“观念”移入到主体中,仍具“理想性”;故并未将长期被贬损的经验性观念论归诸康德。3、从先验观念论到经验实在:先验观念论对人所经验的世界之实在的捍卫休谟将经验交给“习惯”而不是理性,可靠的只剩下了观念间分析关系的知识(如数学),人们对于经验世界(因果关系)的认识,是不可靠的和偶然的。这一举动打破了康德“<独断论>的迷梦”,并在思辨哲学的研究上“指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但是康德却“根本不赞成”休谟的结论。(《导论》,p9)他要“深入到理性的性质里边去钻研”,以期发现因果关系“是否能先天地被理性所思维,是否具有一种独立于一切经验的内在真理”。(《导论》,p8)换言之,康德要为经验的实在性或可靠性作辩护。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这一辩护由先验观念论给出。康德认为他自己的观念论“是以理解我们关于经验的对象的先天认识的可能性为目的的”。(《导论》,p174)不同于一切纯正的观念论所宣称的“凡是通过感官和经验得来的认识都不过是纯粹的假象,只有在纯粹理智和纯粹理性的观念之中才有真

实性”,先验观念论的原则是“凡是单从纯粹理智或纯粹理性得来的对事物的认识都不过是纯

粹的假象,只有在经验之中才有真实性。”(《导论》,p173)康德将实在性囿于经验性的范围。

由于先验观念性与经验性实在性的结合乃是可能与现实的结合,因而凡符合这种结合的熬褪

218/B266,韦pp248-249),从而与之相符合的现象或经验

也是必然存在的,因此是可靠的和实在的。[!--empirenews.page--]由此可见,正是“先验

观念论”与“经验性实在论”的统一,才让康德在休谟的怀疑面前捍卫了经验的尊严。若如

牟宗三所言,“先验观念性”不是康德的正面观点,则对经验实在的辩护就无从谈起了。作为

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因误译与误解而对康德文本作出的致命性误读(居然还由此生出了一

套中西会通理论!)发人深思。引文出处及参考文献: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韦卓民原译,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牟宗三译注,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康蒲·斯密译,the

Macmillan Press Ltd.193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重印,1999年《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

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康德三大批判精粹》,杨祖陶、邓晓芒编译,人民出版社,

2001年邓晓芒:《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中的八大文化错位》,《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外国哲

学》2001年第12期;原载于《福建论坛》(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五期《冥河的摆渡者――

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康蒲·斯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解

义》,韦卓民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牟宗三:《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古

籍出版社,1997年《超越的观念论释义》,《现象与物自身》一书第321页至367页,台湾学

生书局,1984年杨祖陶、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

年郑昕:《康德学述》,商务印书馆,1984年Abstract: The author agrees with Deng Xiaomang

on the criticism of Mou Tsung-san’s misinterpretation to Kant in HuiTong(会通) .

Mou’s misinterpretation, the author believes, arises from his ignorance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ranscendental” and “transcendent”, “empirical” and “of

experience”. Mou explains “transcendental ideality” as “transcendent ideality”,

at the same time “empirical reality”“reality of experience”. This misinterpretation

is fatal to Kantian philosophy. For Kant,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formal idealism)

is his fundamental standpoint, from which and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critic

philosophy, empirical realism (material realism) is derived. On the basis of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Kant defends the belief, once shaked by Hume, that the

experience is real. Keyword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empirical realism reality of experience Mou

Tsung-san 注释:[1]本文极大得益于连续几年来邓晓芒教授在“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研读”

课上的讲授。[2]A认为B是C性的,则在B的问题上,A持C论,是一个C论者。这是显而

易见的。故本文将在“先验观念性”与“先验观念论”之间,以及在“经验性实在性”与“经

验性实在论”之间,作自由转换。[!--empirenews.page--][3]他进一步认为,牟宗三在此

基础上的中西会通只能是“‘西方的科技,中国的道德’,‘西方物质文明,中国精神文明’的

翻版”。(邓晓芒2001,p42)[4]为行文方便,凡引文不同于本文所使用译文的,径改之,

并以<>标明。下不再注。[5]本文康德引文以《康德三大批判精粹》为主,当其所无,从

它本。下引该书只注页码。[6] 当然,若言“经验性知识”,则可视同为“经验知识”,因为

凡作为知识的,其中已加入了先天成分。 [7] 原文为:“…aber zugleich die Idealit?t des

Raumes in Ansehung der Dinge,wenn sie durch die Vernunft an sich selbst erwogen werden,

d.i. ohne Rücksicht auf die Beschaffenheit unserer Sinnlichkeit zu nehmen.”[8] 康

德似乎并不否认经验中也有观念性,如主观感觉印象等。但他认为:“严格说来,不能把任何

观念性归之于其他这些表象……”(B44/A28,p89)因为“Idealit?t”(观念性)本身有“理

想性”之义。[9] Real实在(的),源于拉丁语res(物)。康德对这个词有本体论的使用,

如:“事物自身虽然就其自己来说是实在的,但对我们却处于不可知的状态。”(Bxx,p54)这是物自体的实在,而物自体在可能经验之外,所以可以叫做超验实在。但更多地康德是在认识论上使用这个上一页[1][2][3][4]下一页词,“实在性”是“和一般感觉相应的东西”,“表明某种(时间中的)存在”,区分于“表现某种(时间中的)非存在”的否定性。(A143/B182,p155)[10]孤立地看,先验观念论与经验性的实在论可以分离。一个先验观念论者,可以持经验性观念论:一切皆幻相(佛教哲学)。而一个经验性实在论者,也可以持先验实在论:一切皆实在(常识,或机械唯物论)。[11]先验观念性经过转化也有“用”的一面,此“用”为“无用”,因为是先验观念性,故“无用”于物自体,时空与现象均不是物自体或其属性。当然,同样因为是先验观念性,故“有用”于经验性质料。康德给其“有用”命名为“经验性实在性”,却未给其“无用”以单独的名称。为了让读者理解先验观念性,康德还从“无用”方面来解说。(参见注7)其“无用”正是对于“超验物”的无用,故牟宗三和康蒲·斯密将“先验观念性”生造为“<超验>观念性”。而由于牟宗三在译文上的不细致(参见注7),这一生造正好与他误译的“经验实在性”(由“经验性实在性”误译而来)相对照。巧的是,这一因误读而来的相对照又正好与康德原文中“先验观念性”和“经验性实在性”相对照形成表面上的印证。(参见注12)[12]经验性实在性也可推出经验实在性。这两个“推出”使得牟宗三的错误颇具迷惑性。当他只讲“经验实在性”或“超验观念性”时,往往可以是正确的。又由于注11的原因,使得人们难以发现他的误读,直到碰上“不幸染上了一种’原版癖’,即不把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彻底搞通、搞透,誓不罢休”同时又不“自诩完全呈现了……著作的原貌”(邓晓芒,1997,p148)的邓晓芒为止。

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Pierre Duhem)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王荣麟撰 一、前言: (1)问题意识--物理理论旨在揭露隐于经验现象背后的实在吗? (2)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时,所辟出的两个战场--科学哲学与科学史(3)何以有必要检视杜恩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i)有助于澄清杜恩的立场,解开学者们众说纷纭的疑团 (ii)提供解决当代科学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辩的契机 二、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 (1)「代表」经验定律vs.「说明」经验定律 (2)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3)物理理论无法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i)物理理论在构作上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物理理论在证成上也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i)物理理论并非对于现实具体事物有所说,而是对其标记代号有所说(iv)悲观的历史归纳论证--物理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在历史发展中的更迭不定现象 三、「自然分类」作为杜恩的一石二鸟之计,藉以对于工具论和实在论左右开弓(1)作为极端工具论的英国物理学派 (2)杜恩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以批判英国物理学派 (3)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杜恩也解除了「无奇迹论证」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支持

(4)「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在杜恩的思惟转折上所代表的意义 四、杜恩的立场厘清 (1)「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等语词的歧义 (2)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所争辩的五个论题 (i)理论的真值论题 (ii)理论的化约论题 (iii)独立论题 (iv)连续性论题 (v)可证成论题 (3)分别从五个论题看杜恩的立场 五、结论: (1)杜恩之反实在论的论证不乏有后起之秀的踵事追随,并且直到今日依然攻势凌厉 (2)「部份实在论」可以响应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而杜恩虽然不能算是「部份实在论者」,但是他所提出之反实在论的论证却仍然有助于实在 论者之转化成为「部份实在论者」。 (3)「部份实在论」能否响应其他反实在论者的攻击?而在所有已知的实在论立场中,它是否最站得住脚?这仍有待后续的研究探讨。

浅谈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

浅谈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 发表时间:2019-03-06T09:38:29.1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6期作者:成昱良[导读] 摘要: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理性可以根据其功能分为理性理论和实践理论,人们可以运用理论理性的功能来提高认知能力,并借助实践理论的功能来实现内心的立意。武警警官学院四川省成都市 610213摘要: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理性可以根据其功能分为理性理论和实践理论,人们可以运用理论理性的功能来提高认知能力,并借助实践理论的功能来实现内心的立意。近些年来,我国在哲学理论方面的研究的深度不断增加,本文通过剖析康德哲学中的理性秩序来加深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认知,进而加深对理性秩序的了解掌握程度。 关键词:康德哲学;理性秩序引言: 康德在研究理性问题时,按照其不同功能分为理性理论和实践理论,二者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理论理性偏于理论性,缺乏实践意义,主要功能在于帮助人们形成内心的价值观,而实践理性更侧重于指导人们的日常行为。由此可以推导出人类具有两种不同的生命状态,一类人的行动由经验条件所决定,更偏向于自然的生命状态,其更适合从事于科学研究。而另一类人的行动不被经验性条件所决定,更偏向于自由的生命状态,其更适合从事于实践探索。 1 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含义 1.1 理论理性康德在探讨理论理性过程中,更注重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理论理性的人更侧重于自然化,将经验论作为行动的指南。在理论理性范畴中,经验理论者认为,认识的过程在于对自然本真和被动接受的直接反应,而坚持唯理论思想的人们认为,认识只有经过理性的加工才能具有作用,二者的矛盾在于未能将感性的认知与理性的法则相互结合起来,因此在长期的辩论中甚至导致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德国哲学家康德在研究相关理论中通过结合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理论,并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等内容进行批判整合,创造出了理论理性。 康德认为人们的理性认知是需要借助理论理性体系来表达出来的,而理论理性的具体功能在于帮助人们更好地认知,因此可以说人们对自然事物的认识是通过感性和知性共同作用而实现的。在理论理性观念下,现象是由人们的感性和知性共同组建的,其中包括对自然主体的表象状态的认知以及对自然法则的充分认识。在研究康德的理性理论中,首先需要充分借助人们身边空间和时间所提供的材料,并通过对这些材料的整合认识,来建立属于自己的认知体系,进而更好地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康德认为理论理性的认知内容存在于人们所处的经验世界,因此在探讨理论理性过程中,不可以将认知的对象超越经验世界的范畴。另一方面,康德先生认为人的感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自然必然因果关系的影响,甚至会受其支配,因此从这一层面讲康德先生对人们持有的理论理性思想持有批判态度,他认为如果一个人无法正确地使用其理性来实现思维理论中的内容,这样会显得很笨拙。 1.2 实践理性针对康德先生在理论理性中的认知,他主张理论理性研究范围仅限于人们的感性层面,而这一层面的人们在日常活动中更表现出自然的必然性,缺乏自由性,由此康德先生更深层次探讨了实践理性的内涵及功能。从某种意义上,实践理性更侧重于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在这一思想体系影响下,人们会为了自由而进行日常活动。在实践理论思想中,人们需要借助理性的具体实践意义来更好地把握生活中的物体,并在这一过程中使自己成为自由的主体,更好地实现自由。康德先生表明实践理性体系下,更偏向于纯粹理性意志方面的功能表现,因此人们在实践理性的支配下会自主决定自己的行动,并通过具体的行动来真正实践自由的内涵。康德先生在阐述实践理性内涵时,对自由的概念做了区分,一方面是先验的自由,而另一方面是实践的自由,二者的区分在于对自由实现过程的概念意义,先验的自由内涵更偏向于消极性,而实践的自由则在于展现自由的积极概念。通过对自由概念的深刻认知,并将康德先生的实践理性进行实践性的探索,能够更好的把握其实践的自由意义。康德先生在解释实践理性内涵时,将其自由的积极意义更好的表现在道德实践中,并通过结合人们的真实选择来明晰实践理性对人们的道德行为指向作用。 2 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区别哲学领域中一个重要思想在于理性,通俗的讲,理性是辨别人与动物区别的重要标准之一。人们作为具有理性的生物,因此在日常活动中能够依靠理性来做出判断,而动物由于缺乏理性而无法实现更好的自我控制和表达。在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界限进行区分前,首先要明确理性是建立在人们的知识基础之上的,并且人作为具有理性的生物,在活动中能够根据自己的目的来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同时可以借助理性的能力来实现自我的提升。因此,可以理解为人们的理性是决定其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这一环节中的理性可以称为理论理性。哲学家在对理论理性判断过程中,通常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科学的判断,另一类是利弊的判断,如果人们在对自然物进行判断中可以根据自己的认知能力做出利弊判断和科学判断,这也就意味着其属于理性理论的信奉者。而如果另一类人在对自然物判断过程中依靠的不是经验性条件,而是超过经验性条件的东西,那么这一类人就偏向于实践理论。通过研究康德先生的理论秩序,能够更深层次的把握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范畴和界限,二者从根本上讲都偏向于人们的理性能力。但是理论理性更侧重于人们的认识论领域,而实践理论跟偏向于实践性领域,因此,对于人类的认知体系而言,理论理性的功能更侧重于对自然因果必然性的研究,而实践性理论的功能在于对自由因果必然性的探索。从这一层面上讲,康德先生的理论秩序在于对自然因果性和自由因果性之间的区分,二者既矛盾对立又紧密联系。但是就哲学的根本意义上来讲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功能都在于人们所给予的秩序,在这个秩序体系中二者所涉及的内容仅区别于现象界和本体界。通俗的来讲,坚持理论理性的人们更适合科学研究,其在现象界中表现为人为自然而立法,而坚持实践理性的人们更适合实践探索,其在本体界中的表现为人为自由而立法。 3 结束语 通过深入剖析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的区别,可以更深层次的领悟康德先生的理性秩序内涵,进而推动我国哲学领域的研究进度。近些年来,科技的进步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自然环境造成了破坏。通过探讨康德先生的理性秩序体系,能够更好地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更优质的发展进步。参考文献:

康德哲学

康德道德哲学教案 今天的中国正处在一个文化转型、社会变革的特殊时期,所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尤为突出,以至于在国内时常会掀起关于道德问题和人文精神的大讨论。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讨论焦点就是当代社会的道德滑坡,从搀扶摔倒老人到小悦悦事件都反映了这一现象。导致出现这些社会现象的原因是很多的。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在当代的失落。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学者都有过深入研究。我想试着从西方道德哲学的视角去理解这一问题。 我们如何朝向一种善的生活?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柏拉图在《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在《尼可马科伦理学》中都有过大量的讨论,而且自古希腊哲学之后,可以说,这一问题成为了西方道德哲学核心命题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用最通俗的表达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做一个好人? 实际上,西方从建立资本主义一直到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历经了好几百年,在这样的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从西方启蒙运动时期以来这种变化最为显著。促成这一重要转变的思想上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就是康德以及康德的道德哲学。因此,假如中国当代社会生活也要经历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的话,那么我想,我们应该可以从康德道德哲学中吸收很多值得借鉴的东西。 当人们一提到康德,可能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行文晦涩难读、思想抽象难解,对于这一点,甚至连德国人都觉得头疼。但事实上,康德对他的学说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寻常百姓的意义是非常关注的。康德曾明确表示,早年由于受到卢梭的影响,他对哲学的看法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认为他的学说应该对寻常百姓有用,否则的话,他的学问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所以在他的一生中所写的,包括三大批判在内的诸多著作里,他都是处处在为寻常百姓考虑他们的生存根据,立足于普通人的生活世界。 因此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通俗道德。从寻常老百姓那里去发现和寻找道德的先天原理。当然他形成的那些道德原理非常晦涩,但是他认为那些是对寻常百姓非常有用的,对寻常百姓的道德教育、对寻常百姓的日常交往以及对寻常百姓的道德素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通俗的道德是不够的,所以他将通俗道德提升到道德形而上学作为第二个层次,在通俗道德中寻找道德哲学的基础。为什么会有道德哲学呢?康德坚信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根基,由此形成的道德哲学原理体系就是道德形而上学。比道德形而上学更高的就是道德哲学中的第三个层次,就是要寻求道德形而上学的前提,对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批判,最终形成了他的第二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现将这三个层次分别讨论。 一,通俗道德 第一个层次是从通俗道德来看,康德认为讲道德首先应该从日常生活当中出发,人们最日常的道德生活就是议论别人。在一般情况下,这种行为是人们非常不喜欢的,但是康德却为这种不好的习惯辩护,他认为对这种行为不要单纯进行道德批评,而是应该客观冷静地去看待。通过这样一些喜欢议论人的现象,透露出人的一种克制不住的本性,就是人们喜欢用一种绝对的道德尺度去衡量别人。这种所谓的议论人的现象,恰好说明了人们心目中有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尺。康德根据这些生活现象发现了一个细节:就是人们总是会对别人做好事的动机提出苛刻的要求。据此康德发现了一个原则,即真正的道德行为应该是“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而不是为了任何其他感性的现实目的。康德从中提炼出了一些日常的道德规则,并且举了四个例子来加以证明。第一个例子就是“不要骗人”。一个人做生意,童叟无欺,这就是我们一般说的诚信。他的这种行为是值得赞扬的,但还不一定是值得敬重

[科学,理论,实在]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从实在论中挣脱出来获得其 独立发展的,它在本质上是反实在论的。然而随着人类的视野向着微观和宇观两极领域 的不断拓宽, 现代科学日益远离人的感性经验而不得不极其明显地依赖于人的理性建构。这种状况不仅使传统的唯名论、经验论和实证论具有的内在缺陷暴露无遗,而且由此引发 了古老的理性主义的再度复兴。为了重振唯物主义雄风,形形色色的科学实在论应运而生。不过这种所谓科学实在论从其诞生以来,虽然前赴后继、声势浩大,却总是抵挡不住反实在论的进攻。其中的原因当然各种各样,然而有两个根本的缺陷则是在这些科学实在论中普 遍存在的:其一是不了解实在观念的认识论根源及其超越本性,没有从终极意义上去把握实在观念从而难免流于肤浅;其二是囿于具体的殊相层面,没有能够到抽象的共相层面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理论 ,结果是发现科学理论的多少构成要素就创造多少实在论。本文针对这 两个问题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基础上阐述一种彻底的反实在论科学观。 1 实在论的复兴同“实在”本身的破碎与失落结伴而生,是康德以后西方哲学的一大景观。一方面,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自在之物”,把感性世界中的“现象”作为实在;另一方面,人本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现象”,以人的某些非理性心理要素取代“自在之物”作为实在。于是有多少哲学,就有多少实在论,人人都可以称为实在论者,而“实在”本身则不知所去。为了重新整合这破碎了的现代哲学,人们必须唤醒理性,返回到实在观念的原点处发掘其真义。 然而严格说来,“实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范畴,也不是宗教或神学中的名词术语,当 然更不会成为科学中的概念。通常它只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谓词而非主词,用以表示主词 存在的虚实状况及其性质。不过无论哲学、科学,还是宗教、神学等,大凡以探索客观真理为宗旨的意识形式,都不能不首先去直接地面对它。因为“实在”与“真理”密切关联在 一起,它根源于人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形而上”的冲动,是人的思想超越感性世界的产物。人们通常总是要割裂本体论和认识论从单方面孤立地讨论实在,然而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的语言逻辑方面分析 ,还是从其社会历史方面分析,“实在”的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 分割的。或者至少是就把握实在观念来讲,本体论同认识论必须统一起来考虑。 从语义学方面来分析,“实在”一词复合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思:其一是“在”,也就是通 常所说的“存在”,它是相对于“不存在”而讲的,是指作为殊相处于时空之中的、原则上可以感知的具体的存在,它是人们把握“实在”一词的一个辅助性条件,构成“实在”的现实层面;然而,要完整准确地把握“实在”的内涵,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它的“实”,即“真实”,它是相对于存在本性中可能具有的“虚”或“不真实”而讲的,是对存在的一种质疑,并构成“实在”的“超越”层面,这是“实在”一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深一层涵义。一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摘要】:康德通过寻找实践理性至上原则来看待道德和道德判断。他在道德自律的基础上,就道德与幸福、理性与自由、动机与效果等问题阐述了独到而深刻的见解。主要浅谈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希望通过分析能够对现实问题提供一种解决思路。 【关键词】:理性;善良意志;道德律 毫无疑问近两、三百年来,德意志民族的哲学天才所放射的光辉是无可比拟的。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他在德国哲学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康德的哲学思想主要集中于对人性的探讨,并将他的伦理学体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主要理论成果表现为三个方面。一、在人的认识能力方面的探讨,特别表现在为科学知识奠基的巨著《纯粹理性批判》。二、在人的欲望能力方面的探讨,代表作为研究人类道德原理及其基础自由意志的《实践理性批判》; 三、在人的情感能力方面的探讨,体现为美学和目的论的《判断力批判》。康德的一切哲学研究最终是为了解决“人是什么?”的问题,他的“三大批判”正是围绕着这一总问题而展开的哲学视野的全景。 一、理性与善良意志 卢梭是对康德的思想发展起了重要影响作用的人,卢梭的哲学思想是源本于人类学。他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它的自由。康德也继承了这种“自由”的观点,但是他对自由也做了进一步的发挥“把整个哲学的基础都转移到‘自由’的概念上来了;自由成了一种‘自发性’或‘自律’,本身就具有普遍性,是道德性的内在先验原理”。当然,对于这种先天的道德原则的肯定并不表示康德完全否定感性世界中的人的欲望和幸福。他承认在理性原则之外还有感性的幸福,“人属于感觉世界;人的理性当然有一个无可否定的感性层面的使命,即照顾感性的关切,并且为今生的幸福起见,以及可能的话为来生的幸福起见,制定实践的准则,在这两点而言,它乃是一个有需求的存在者”。 虽然承认感性世界,但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关注点还是理性。他把人看作理性行为者。他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是在于理性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建立自己的伦理学体系。他认为世界分为自然世界和道德世界的两个不同的范畴,其区别就在于在道德世界里理性能够为行为为提供行为准则,使每个人的行为不完全是顺从于个人欲望。因此康德指出人在拥有了自然能力之后,就需要理性能力来随时考虑自身的福与难。除此之外,理性还会被用于到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对纯粹的、绝无感性关切的理性进行判断,并使这种判断成为福祸判断的无上条件。 而这种理性的善恶评价又是源于什么呢?康德认为那就是“善良意志”,康德将道德的基础从传统观念的经验的外在对象转移到人的善良意志中来,从而建立

浅析康德思想中的道德准则和法则

浅析康德道德哲学及对现代的启示 摘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有着准则和法则两种范畴。康德认为,道德准则就是与我们当下生活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的规范性原则,即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它们只能“劝告”我们如何去做,但不能命令我们做什么;而道德法则却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对全体个体有效的原理,是人的道德生活的终极根据,它是我们必须遵从的。因此在道德法则与道德准则的关系中,法则是形式,而道德准则为具体的内容,道德法则为道德准则的实现提供根据。在进入21世纪后我国发展速度非常快,然而在这些高速进步的背后却蕴藏着严重地焦虑:食品安全问题、腐败问题、文化发展问题、人们的心灵归宿问题、价值观异化问题等。所有这些都迫使我们去认真思考如何建立21世纪我们基本道德的问题,而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在很多方面给予了我们深刻的启示。 关键词:价值观,道德准则,道德法则 一﹑康德的道德准则和道德法则 康德认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承认,一条法则如果要在道德上生效,亦即作为一种责任的根据生效,它就必须具有绝对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的保证就是康德所强调的与一切经验性的东西完全划清界限,剔除一切经验性的质料,即分清准则和法则。 因此,为了区分准则和法则,康德首先区分了主观与客观,以作为准则与法则的先行概念。所谓主观,指一个原理仅对主体之单个有效则为主观的,是准则,不具备普遍性;所谓客观,指一个原理对每个理性主体的意志都有效,则此原理即为客观的,是实践之法则,具有普遍有效性。康德认为主观的就是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仅对有限个体有效的原理,只能称之为准则,而不能叫做法则。准则就是一些具体的行为规范,对这些行为规范,我们应该遵守,因为它只是关涉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便,它们只能“劝告”我们如何去做,但不能命令我们做什么。与主观不同,客观的就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对全体个体有效的原理,康德将之命名为“法则”,相当于自然界里的客观规律,这个“法则”是人的道德生活的终极根据,对此我们不是应该遵守,而是必须遵从,因为其关涉的是我们人之为人的根本,这个法则以命令的方式告诉我们该做什么,对此我们不能反抗,不能反抗的理由是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是具有理性的存在者。后来康德进一步断言,不仅人应该遵从这样的法则,而且只要是理性存在者,无论其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都应无条件地遵从实践的法则。在这里,康德的逻辑是:理性本身具有实践性,而具有实践性的理性必定具备一些客观的规律性的原理,这些原理是理性内在具有的,而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赋予它的,或者说这是理性之为理性的原因。 由此可见,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有着道德准则和道德法则两种范畴。道德准则是与我们当下生活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的规范性原则,即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这些一般的道德规范原则虽然对我们的道德生活约束性不大,但它对于我们的道德生活并非毫无作用。然而,康德所寻求的不是一般性道德生活的可能性,因为这种道德生活随处可见,无需论证其可能与否,他所想要的是道德之可能的根据,这种根据是不能用一般性的道德来规范的。于是康德又找到另一个更高层面的原

康德的先验哲学是什么

康德的先验哲学是什么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首先提出了“先验感性”,即 一切知识的形式都必然直接或间接与感性(或习性)相关,称为“直观”。感性代表的是感觉(接受表象)的能力,“习性”是我加上去的,非指“习惯”(habit),而是指“操习”(practice),代表行为(支配对象)能力,行为指令的形式与感觉的感官刺激形式相反,是刺激器官的形式,而这同样是构成知识的直观形式。之所以做这样的补充,是因为我们并不是在讨论一种只有来源而没有结果的知识,那样的“知识”没有价值, 也使我们避免“纯粹理性”的问题。 知识的来源与结果终止于“直观”的感觉和行为,感觉与行为 的直观的直接关联构成一些“直观效应”。相信每个人都有这 样的体验,饿了要吃东西,“饿”是一种感性的直观体验,这 种感觉体验使我们需求相应的“动作直观”去解决它,概括起 来就是要“吃”,这构成了一个由直观体验建立的直观效应。 但是这种直观效应在人的生存行为中并不直接反映出来,也就是说我们不会一有“饿”的感觉就马上吃,因为还有许多形 式上的要求是人们要讲究的,比如食物要弄熟了,而且还要美味;所以现实中我们往往要通过许多行动步骤才实现这一效应,这需要在一个思考上整体的安排去执行一个复杂过程,在执行的过程中,这个由原始直观形式构成的并不是直接的

效应,而是一种“理念形式”,一种叫“纯粹”的东西。 “纯粹即表象中无感觉/行为成分的存在者”,也就是说纯粹的东西并不是被感觉到的。比如说我看到前方的一样东西,然后反应道:哪里有匹马。事实上我所看到的只是我的感官——眼睛对前方光现象的一个视觉投影,整个视觉投影画面时间性的大量不同影像信息,这些信息没有完全一样的,是一组复杂的不断变幻的画面,怎么会发生了一个叫“马”的存 在呢?因此说明“马”是被一种纯粹捕捉到而不是被直观到的,也就是说“马”在这里是一个纯粹的存在者。当然在康德的定 义中,并没有指出“饿”是非直观的体验,而之所以我们这样 认为,是我们提到或想到这个概念时跟我们是否真有这种直观体验没有必然联系,这种非必然性在直观与纯粹之间划上一条界线,一个是被感觉直观到的,一个是思考分析到的。由此也让我们发现一个在我看来是十分神奇的现象,那就是在这个非必然性的情况下发生了一个“必然”的关联,而这种 情况几乎遍布于我们观念及知识的所有活动中。 我们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之所以是“非必然”是因为直观并不一定导致相应纯粹的发生。再说刚才看到“马”的事情,实际上我们对影像的纯粹分析并 不仅仅有“马”,那里除了有马,还有草原、围栏、天空等等 存在构成的一个空间性的大规模结构。而我只说看到了马,这是必然吗?是真实的吗?显然都不是,我只是选择性地提

康德哲学

康德哲学 参考书目: 1、《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2、《欧洲哲学通史》,冒从虎等,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3、Socrates to Sartre北大本科教材。 4、《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5、《判断力批判》,宗白华、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6、《实践理性批判》,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 其它的请自行参考。 目录 一、背景知识 (一)生平与著作 (二)康德思想发展的分期 (三)康德批判哲学的基本特征 二、康德的哲学思想 (一)康德问题的形成 (二)康德的批判哲学以及哥白尼革命 1、批判哲学的方法 2、先天识的本质 3、先天综合判断 4、康德的哥白尼革命 (三)心灵的结构 1、感性 2、知性 3、理性 (四)康德的实践理性哲学 1、道德知识的基础 2、道德与合理性

3、被定义为善良意志的善 4、绝对命令 5、道德设定 (五)美学 1、作为独立的愉悦的满意之美 2、作为普遍愉悦对象的美 3、美的对象的结构和目的 4、必然性 思考题 一、背景知识 (一)生平与著作 康德(Immanuel Kant)终身生活在东普鲁士(East Prussia)的一个小城市哥尼斯堡(K?nigsberg),他的父亲是个皮匠,而母亲是虔信派教徒(Pietist),这对康德的影响很大。1740年,康德进入哥尼斯堡大学(University of K?nigsberg),在大学里,他学了古典文学(Classics),哲学和物理学。当时的大学都受到Christian Wolff(1679-1754)的影响。伏尔夫既不是伟大的,也不是原创的哲学家,他的主要成就就是沿着莱布尼茨路线发展了一套综合的哲学体系。而康德的大学教授马丁·克努村(Martin Knutzen)正是处于莱布尼茨-伏尔夫体系(Wolff-Leibnizan)的影响下,因此康德的的大学教育不可避免地对人类理性在形而上学领域的重要性加以侧重。虽然Martin Knutzen影响了康德早期对大陆唯理论的认识,或者说使他的思想倾向于大陆唯理论。但是也正是克努村激发了康德对牛顿物理学的兴趣,这对康德后来发展其原创的批判性哲学起了重要作用。在大学毕业后,康德在贵族家庭担任了八年的家庭教师。1755年,他以《论火》一文获得博士学位,同年,康德成为哥尼斯堡大学的编外讲师(Lecturer)。1770年,他被提升为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而这个职位曾由他的老师Knutzen担任。1797年,他辞去大学教学工作。1804年去世。

浅析康德的先验逻辑

浅析康德的先验逻辑 一、先验逻辑 在《总论》的学习中,首先出现在脑海中的是有关先验的词语,例如“先验的”、“先天的”。要了解什么是先验逻辑,对于这几个词语的理解是相当重要的。“先天的”可以理解为所有一切先于经验的,它包含了超验的与经验的。“先验的”不仅是先于经验的,并且还要求考虑与经验知识有关的,运用于经验的。而在康德看来,一切知识都是经验知识,但是却并非来源于经验。所有的经验知识都包括了两个部分,即先天知识和后天的经验知识,因而就有了对后天经验知识能够进行“先天综合”的能力。而在先天知识的成分中,除了有先天的直观形式外,还有先天的知性范畴。而我们所说的先验逻辑,就是研究这种范畴的科学。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康德认为所有的人类科学知识都包含“人为自然立法”的成分,也就是人类通过先验逻辑的诸范畴为后天经验知识“立法”,充分的体现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康德的这种方式,使得人类的科学知识有了可依赖的客观性及普遍性,让人类追求知识的欲望不再是空中楼阁。 二、先验逻辑与形式逻辑 形式逻辑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康德则称之为“普遍逻辑”,意思是“其逻辑原理对于所有的命题都是普遍适用的,无论这

个命题的内容是真是假,是否指向某个具体的经验对象。只要在形式上不矛盾,都能被这种逻辑认可”。而康德所说的“先验逻辑”,就是“有关真理的认识内容的逻辑”。当然,分清“形式逻辑”与“先验逻辑”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先验逻辑必须以形式逻辑为“线索”,也为此,康德建立了“知性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表”,即“量、质、关系、模态。形式逻辑处理的是先天分析命题,而先验逻辑处理的才是先天综合命题。 三、先验逻辑的地位 康德将形式逻辑奠基在先验逻辑的认识论基础之上,这是他的一个重要的贡献。但是,这一贡献又仅仅只是向古希腊逻辑思想发源的一个回复。古希腊逻辑思想在亚里士多德以前,都没有作为纯粹的形式逻辑思想从认识论和本体论中分化出来,而到了康德,他用“先天综合判断”的主体能动性活动上解释逻辑词系“是”,首次通过“能动连接”恢复“是”这个词作为联系词和作为最原本的的认识活动者两种语感的统一。 这位后世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胡塞尔则从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康德的先验逻辑,即在现象学的“先验还原”的基础上,先讲范畴扩展到包括一切表象,构成一门“纯粹逻辑学”之后再用这种意义上的先验逻辑来为形式逻辑奠基。

康德的道德哲学

.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 Men das Gem u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 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u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 Ult, oder im u berschwenglichen, au? 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 i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 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一一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 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 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 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 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 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 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 Bergehr un gsverm?ge 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 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 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哲学大师康德简介

伊曼努尔·康德 全名伊曼努尔·康德 出生 学派 / 流派康德主义、唯心主义 主要领域形而上学、伦理学、认识论 著名思想绝对命令、先验唯心主义、综合命题、本体 显示▼受影响于 显示▼施影响于

目录 [隐藏] ? 1 生平 ? 2 哲学思想综述 o 2.1 《纯粹理性批判》的哲学要义 ? 2.1.1 先验感性论 ? 2.1.2 先验逻辑论 ? 2.1.3 先验分析论 ? 2.1.4 先验辩证论 ? 2.1.5 先验方法论 ? 2.1.6 知识论要义与其他 o 2.2 《实践理性批判》的哲学要义 o 2.3 康德哲学的学说结论 ? 3 名言 ? 4 康德生前发表的著作 ? 5 康德著作的英文翻译 ? 6 参考文献 ?7 外部链接 [

先验感性论主要是阐明,只有通过人的感性知识(接受能力)所先天具有的直观形式即空间和时间两大要素去整理自在之物(的表象即现象界)刺激感官的感觉材料,才能获得确定的感性知识,同时,空间和时间也是数学知识的先天直观形式。 [编辑]先验逻辑论 先验逻辑论的阐明感性必须与知性结合,直观必须与思维结合,才能产生自然科学的知识,因而必须有一门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来探讨知性的结构及其运用于经验对象时的各种原理。先验逻辑立足于知识与对象的关系,即知识的内容,而不是单纯的思维形式,这标著辩证逻辑在近代的萌芽。 [编辑]先验分析论 先验分析论(真理的逻辑)阐明了知性的先天概念和先天原理是自然科学之所以可能的 根据和条件。在概念分析论中,通过对知性判断中的逻辑机能的分析。而先验分析论当中的原理分析论主要阐明了知性指导判断力把范畴运用于现象的法规。 [编辑]先验辩证论 先验辩证论(幻相的逻辑)主要阐明了理性不可避免地要超越现象去认识的本体,由此产生的作为自然倾向的形而上学只不过是一些先验的幻相,而不可能是真正的科学。康德在先验辩证论的导言之中指出,理性这种推广能力由于要从有条件者出发通过推论去认识无条件者。 [编辑]先验方法论 先验方法论首先阐明,纯粹理性的经验使用虽然有正确的使用法规(知性的先更原理),但其理论的(思辨的、先验的)懊用却没有法规可言,因而必须对其先验使用方法(从定义出发的独断论、从正反两方争辩并互相证伪怀疑论方法、还有假设和证明的的方法等四个方面)加以训练,确立一些“消极的”规则,以限制纯粹理性的扩充到可能经验之外的倾向,从而为建立一种有关经验的形而上学准备了方法论的原则。 [编辑]知识论要义与其他 虽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学,他本人却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理论。他本人自称发动了一场哲学领域内的哥白尼革命。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儿等人的理性主义。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人自身的理性。 而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理性则是天赋的。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汉语拼音】weiminglun yu shizailun 【中文词条】唯名论与实在论(唯实论) 【外文词条】nominalism and realism 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浅谈康德的意志自律理论 2002-11-21 09:16前言 这篇论文是我的毕业论文,我个人认为康德这些道德理论和观点对律师的自律执业具有指导意义。为此我把它整理出来,供律师朋友一起赏阅 要点: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在其先验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道德哲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详细阐述了自律和他律的区别,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等学说。意志自律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康德的自律其实是一个道德规律,一个彻底善良的意志,也就是自由意志。康德还认为责任是先天的理性概念,它是一切道德价值的源泉。 十八世纪下半叶,当以感性论为依据的利己主义伦理学风靡莱茵河西岸之时,我们已年逾花甲的“矮小的哲人”——康德,却在其先验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他把道德的纯洁和德性的尊严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之所以得以崇高和尊严并不是他获得了所追求的任何目的,满足了自己的任何的爱好,而是由于他的德性。德性是有限的实践理性所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康德在他的德性论伦理学中,系统地阐述了善与恶,责任与爱好,幸福与痛苦,意志自律与他律等重要道德问题。而道德的独立性和自律性的学说,又是康德伦理学中所特有的,意志自律性又是道德的最高原则。他说:“道德法则就不表示别的,只表示纯粹实践理性的自律,也即表示自由的自律,这种自律本身就是一切准则的形式方面的条件,一切准则唯有在这个条件下才能符合最高实践法则。”⑴准则只有在自律原则下,才被理性规定为与主观条件相符合的实践法则,服从这个道德法则,也就是服从真正的“自我”,道德活动也就是“自我”最纯粹的自律活动。自身作为最高实践法则的意志,把来自意志准则的一切都看作是一个自身普遍立法的意志所制作的,不以任何兴趣和关切为依据,因而它对命令的服从是无条件的,这就是意志自律。 一、“意志的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所依据的唯一原理,是与这些法则相符合的义务所依据的唯一原理。反之,任意选择一切的他律不但不是任何义务的基础,反而与义务原理,与意志的道德性,相互反对。”⑵ 康德认为,人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作为感性存在者,他是“现象世界”即自然界的一部分,这种属性把人变成外在因果性的玩物,人受自然规律和感性欲望的支配,没有意志自由;但是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他作为“自在之物”的智性世界即本体世界的一员,他却被赋予了自由,他可以超越感性世界,不受自然规律和感性欲望的支配,而按照理性自己规定的法则行动。这说明,人是道德法

康德批判哲学

康德的批判哲学 第一节康德哲学的概述 前批判时期 按照他的宇宙图示,宇宙中到处充满着精神和物质,但两者分布不同 离宇宙中心越近,引力越大,理性越弱;离宇宙中心越远,理性越强。地球处于太阳系中间的位置,所以在这个星球上的人类,拥有一定的理性,但没有完全、纯粹的理性。 康德在批判时期的哲学思想经历的从唯理论到批判唯理论的转变。他接受了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教育,接受了唯理论把唯理论置于经验之前并且之上的位置的基本立场。 但在不断思考的过程中,他接受了牛顿物理学,同时也意识到了经验论的重要性,并由此接受了经验论对唯理论和形而上学的批判。 正是休谟把他从独断论的梦中惊醒。 然而他没有选择经验主义,而是在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独辟蹊径,开辟了先验哲学的新途径。 以1770年发表的《论感性世界和知性世界的形式和原则》为标志,康德的思想进入了批判时期,他再文章中指出,不是外部对象,而是先验形式决定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他还做出了物自体和现象的区分,物自体在认识之外,而现象则在认识之内,同时受到时空和知性概念的统摄。 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 在发表演说后,康德沉默了十一年,在1781年发飙了《纯粹理性批判》。在他书第二版序言中,把这部书的意义概括为“哥白尼革命”。这场革命是为了解决哲学面临的危机。 在第一版序言中,他描述了这场革命。 在历史上,形而上学号称是一切科学的女王,但是时代变了,风尚遍了,形而上学在当代遭到轻蔑、谴责和遗弃。其中最大的挑战来自怀疑论,尤其是近代的英国经验论。 康德之处,造成这场哲学危机的根源是:1)形而上学企图超越经验的企图是不合法的2)j 经验论对形而上学的怀疑虽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任然不能客服形而上学的独断论,因为独断论是纯理性的,而理性使用的原则既然超出了经验界限,也就不能用任何来自经验的试金石来对其进行检验了3)形而上学这门学问完全不受经验指导,而且完全依靠单纯概念,但是理性至今还没找到一个普遍的必然的原则和标准,人们按照自己的理性标准各行其是,纷争不断“它的做法不仅是在黑暗中摸索,而且是瞎摸。” 形而上学缺乏普遍性和必然性,表明了它缺乏科学性,由此不能像科学那样取得共识不断进步。 形而上学如何才能成为一门科学呢? 看看数学和物理学是如何走上康庄大道的吧 数学 以前人们死死地盯着图形在图形中辨认它的特性;而在数学中产生的那场变革中却要人们把自己先天设想出来的东西归于事物,并通过这个东西必然地推出事物的特性。对几何图形有这样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认为结合图形是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另一种解释是认为几何图形是按照先天构想出来的,事物的具体形状被那些构想出来的图形所规定。真是后面这种解释,才造就了数学的科学性。 在物理学中那些有意义的实验也是按照理性设计做出的,这就说明一个道理: 理性必须挟着它那些按照不变规律下判断的原则走在前头,强迫自然回答它所提出的问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浅析康德的道德哲学 【摘要】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简述和解读,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详细论述康德提出的关于道德法则的概念,认为康德尝试通过对道德法则的三个层次的建构,建立人类所有行为的道德评判标准和最终归属。 【关键词】康德;道德哲学;道德法则 [Abstract] Brief narration and expounding are made on three-layer structures of Kant’s moral philosophy, namely, popular moral philosophy, moral metaphysics and practice ration criticism. Discuss Kant's concept of moral laws in detail that Kant's attempt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hree levels of moral laws establish moral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ultimate ownership of all human behavior. [Key words] Kant; Moral philosophy; Moral law 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通俗道德哲学,是从寻常老百姓和日常生活中去发现和寻找道德的先天原理。通过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流言蜚语等现象,透露出人的一种克制不住的本性,就是人们喜欢用一种绝对的道德尺度去衡量别人,这恰恰说明人们心目中有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尺。他认为这些道德原理对于寻常百姓的道德教育、日常交往以及素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通俗的道德哲学是不够的,所以他将通俗道德哲学提升到道德形而上学作为第二层次,康德坚信在人性里面有一种形而上学的根基,由此形成的道德哲学原理体系就是道德形而上学。康德认为通俗道德哲学缺乏可靠的理性原则作为最后的裁定,所以很容易变质,因此康德就是要寻找这种道德箴言背后的道德律,康德提出来的普通道德律是以一种命令形式表达出来的:你必须要这样行动,即你的行为准则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第三层次就是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要寻找道德形而上学的前提,是对道德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批判。康德最终得出结论,自由意志是一切道德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这是实践理性批判的最高点。如果为我们追溯道德如何可能,就是在于人有自由意志。但至于自由意志如何可能,这就没法证明了,它是一切证明的绝对前提。 意志自律为道德上最高原理。所谓意志自律,便是意志对它自身成一法则的特质,不管决意所及各种对象的特质怎样。那么,自律的原则便是:“永是这样抉择,叫这个决意能以这所选取的格准作为一个普遍法则”①。我们必须进一步,从客体底认识跃至主体(即纯粹实践理性)之批判的探究,为了这种毅然决然发出命令的综合命题必须能由全然先验地予以察认。康德认为道德法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以至于它不仅必然适用于人,而且适用于一切一般而言的理性存在者。 ②”因此,道德法则没有例外,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都绝对必然地适用。通过这个前提,康德就排除了经验对道德法则形成的影响,他认为“没有任何经验能够提供理由,哪怕是仅仅推论到这样一些无可置疑的法则的可能性”。排除了经验对制定道德法则的影响之后,纯粹实践理性就完全承担起规定道德法则的任务,一切道德概念都完全先天地在理性中有其位置和起源,而且不论是在最普通的人类理性中,还是在最高程度的思辨思维中。正是在对纯粹实践理性高扬的基础上,康德才建立起了他完全义务论的道德形而上学。 康德提出道德法则的概念,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对人类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检测系统,即人类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只要按照这个普遍法则来检测就可以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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