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功能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完善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功能的实施

方案

供销社基层组织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根基和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针对目前我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架构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均衡、服务功能不完备、改革步伐相对滞后等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各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要求,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服务“三农”为目的,按照合作制、市场化和因地制宜的发展思路,强化系统联合合作和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强化县级联合社主导作用,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大局,以完善为农服务功能、强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为最终目

标。

(二)坚持开放办社。创新发展,因地制宜,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举,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重,坚持形式多样。

(三)坚持县级社为主导。县级供销社是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的直接推动者和组织者,要加强对组织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与有效监管,探索构建适合本地实际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X年底,县级供销联社机构编制、人员配置齐全。到X年底,基层供销社数量达到36个,实现乡镇全覆盖。到X年底,综合服务社数量达到520个,实现涉农行政村全覆盖;因地制宜、分类布局,供销为农服务中心数量达到20个以上;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30个以上;基层组织发展更具活力,与农民群众建立起组织上和经济上的紧密联结。

四、主要措施

(一)新建创建基层供销社。对没有基层社的涉农乡镇(街道),按照合作制原则,充分利用规模大、效益好、服务功能和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为农服务中心,推动其进一步提升完善自身的组织、经营、服务能力,引导其逐步向供销社基层社生产经营服务功能转变,逐步实现代行基层社功能,创新发展成为新型基层组织形态。

(二)重点打造供销为农服务中心。依托系统,面向社会,吸纳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事企业、农民合作社(联

合社)、农资经销商等,引导其提质扩容,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农资配送、配方施肥、农机作业、农机培训、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劳务中介等社会化服务。

(三)强力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商品零售网点,通过业务对接、品牌合作等方式,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结合当地农民需求,开展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在销售日用消费品的基础上提供代收快递、代购商品、代缴费用等便民服务,满足村民多元化消费需求,为实现X年农村综合服务社全覆盖奠定良好基础。

(四)扶持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市场化原则,因势利导,发挥供销社的引导作用,整合嫁接社会资源,以参资入股方式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加快构建与农民群众形成广泛利益联结的共同体,带动更多的农户开展合作经营,领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五)充分发挥县级社的职能作用。县级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系统承上启下的关键。因此,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进程中,县级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基层组织数量、质量全面提升,夯实供销社在农村的服务基础,围绕主导行业和当地特色产业,整合服务基层资源,强化联合合作,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五、落实领导责任

按照党建带社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组织领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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