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传销真面目—传销中的名词解释

认识传销真面目—传销中的名词解释
认识传销真面目—传销中的名词解释

传销中的名词解释(认识传销真面目)

名词解释:(行内名词实际应用意义,切勿与社会名词进行意思正误比较)

1.新朋友(新人):刚刚骗来的人

2.老木:刚刚骗来的人被洗脑思想稍微转变还没有掏钱加入的人,次阶段传销人员会不断升温洗脑程度,

3.老板:缴钱加入了的人

4.新老板:刚刚缴钱加入的人

5.老老板:加入组织3到6个月以上的人(表面倡导没有新老板与老老板之分,每个人加入组织的时间领导非常清楚,在交代任务与学习东西时候会按照不同加入时间安排)6.领导:寝室长既行业从小到大顺序排列组织里面的第三个级别(五级三阶制)

7.网上领导:第三级别以上的领导

8.寝室:指传销的窝点,有时候他们习惯叫做“家”,称为:“生产车间或店面”

9.串网:俗话说串门子,

目的一:洗脑(解决没有加入行业新朋友残留问题)新人加入,通过不同家领导的见面对带来的新人从内心把握,使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使得新人融化加入行业。串网时候解决和串网结束后解决。

目的二:教不同老板经验、探讨每个家的情况、探讨每个人的情况,分析市场,解决发展、出方法技巧。

串网规则:同批一家,相同问题一家,

注意事项:1。在新朋友没有成为老板前尽可能避免遇见相熟相识的人,2。在进入那家之前必须打电话给在那家坐席的领导,注意安排人员开门,看后面有没有警察与相关人员跟踪。3。出入每家时不允许大批同时出入以免引起周围邻居生活不便怀疑与举报警察。例如:八人同时上下楼梯占道、共振声音过大。4。到家时候每家要来的人从不同路线到达,以避免周围人引起注意怀疑报警。

10.行业:传销行业

11.组织:传销组织

12.分析市场:对市场各个方面分析,年龄,性格,工作,爱好,收入状况、对能否被骗来机率的评估,作出对每个市场骗过来的方法与技巧。

13.跟踪:指警察与被解救者的家人

14.课堂:集体上课的地方,人数不等有从20到500人的集中基地。20到100人之间是租用农民或工厂的地方。

特点:价格尽可能便宜,尽可能远离城市人民生活区域范围,防止跟踪人员达到。人数多的话就是饭店酒店的会议室。

15.市场:列入心中的将要骗的人员

16.方法:第三级别和老老板一起探讨对付家里有问题的老板或给市场出方法

17心态:指做行业要具备的心态

18出招:出方法

19狠招:利用黑社会的做法,用于较难融化转变新朋友思想或不配合内部人员的身上。狠招分为:真做与假做。

真做用来强制转变新人思维迫使加入,假做用来支配老木与老板向家里面要钱。

20.情景配合:尽可能用真相来制造假象。用在内部与外部。

用途:内部感化与教育按照行业的要求去做,外部用来吸引市场过来与向老家要钱。21.内部:行业内的人

22.外部:行业外的人

23.看路口:即使巡逻监督警察与跟被救

24.一条龙服务:从早上起来到晚上睡觉相关的体力劳动包括:做饭,扫地,察皮鞋,端洗脸水,递毛巾,牙刷,端饭、给领导叠被子。

25.推荐人:先加入进来的人,再骗他的好友近来的人称为推荐人,即使介绍人骗自己朋友的人。

26.带朋友的:带新朋友的人,要求:有较强的应变各种特殊事情发生的能力,观察力,洞察力要强,要有适应被接新朋友的性格与新能有共同话题,掌握新的心理的人,使得新朋

友在控制范围之内。

27.带朋友:指带新朋友这件事情

28.考察:指被朋友骗过来强迫认识传销

29.神秘感:指欺骗/隐瞒事实/防露馅例如:谁和谁之间是什么关系,谁是推荐人等都不允许说。

30.善意谎言:骗/弯曲事实

31.树立:包装/弄虚作假炫耀上级,使得你向往被树立者(一般是贬低上级原来的工作环境,表扬崇拜现在出现的假象,重点是让你吸引你。让你知道上级没来行业之前的情况和现在在行业中的情况在你面前做个明显对比让你有加入的冲动,事实上并不是树立时说讲的东西,全是骗人鬼话。加盐调醋,故意夸大事实真相,吸引你加入。)

32.卖货:真正意义是强制性让你掏钱,掏钱之后什么也没有,掏钱之后还强行不让你走,让你强行发展下线,几乎大部分人都拿不到货物,而且货物是卖给你的十倍以上。33.压:就是自己认为能够整的住朋友,要求有信心,有胆量,方法千变万化要求不要出生命危险就行,来了就必须不能让对方逃脱,必须让来的朋友和我们一样来干今天的行业。34.三心眼:指想的多不相信推荐人,强制留不住逃跑了的人。(作用警戒新朋友成为这样的人)

35.八心眼:比三心眼想的更多,更聪明的人。

36.蜂窝煤:比八心眼更聪明的人,想的更多的人。

37.纱窗:比蜂窝煤心眼更多,更聪明的人。

38.经销商:这里的经销商即传销人员包括做行业的所有人即五个级别。

39.大老板:指业绩点数大的传销商

40.小老板:指业绩点数小的传销商

41.负面:指说行业不好的报道,活动,政策,打击力度。

42.有负面:指对行业有了解认识知道的人

43.来负面了:指当地政府警察宣传部门要打击制止行为活动了

44.抗/朵负面:抵挡过去

45.大负面:打击力度很大

46.上线:缴钱当老板了

47.上线会:正式成为组织中必须要经历的会议,内容包括:四大杀手涧分为⑴萌芽⑵借贷⑶AA制⑷消极

48.过滤:经过半年以上对一些没有能力的老板一种开除的行为。

49.付出:传销组织和传销组织之间的合作工作

50.外出付出:指一个传销组织的领导去另外一个传销组织学习、付出与公关活动。51.一商法:等待客户找上门的卖货方式。例如:小买部,菜摊等等。

52.二商法:主动出击上门推销的形式。

53.三商法:几个倍增+人际口碑+直达送货的形式

54.上单:即掏钱当老板。

55.人际网络:指做网络营销

56.网络营销:即我们现在社会说的传销的一种。

57.塑造:指扩大事物事实,有时候是凭空捏造,有时候是正话反说。

58.成功经验本:指每个老板有一到两个以上记录、学习,做好行业的方法技巧、市场资料等相关信息的本子。该本子不会让新老板与新朋友知道的,里面全是教如何整人的方法等等的东西,是组织学习,分享,成功的基础资料,但是老老板都记录在自己大脑中。59.产品:指组织中做行业的产品,产品特点:价格低一般为一百元到五百元之间的产品,但是强卖给老板们的价格是十倍以上。

60.强卖:通过洗脑、恐吓、软禁锢、死磨硬泡等等各种方法让你掏钱,不掏钱不让你走的各种方法。

61.蹦/蹦迪:指新朋友进家后对环境产生恐惧,害怕,疑虑等等各方面做出强烈的对抗。(在此刻,你的所有表现在个别或在外面的领导已经早已经知道,正在和各个领导以及网上领导商量如何对付你,此刻新朋友一般是出不去门,不会让你靠近门,也不会让你靠近窗户。目的怕你靠近门逃走,逃走后把警察带过来抄家,回家后再给其他朋友说你的推荐人在做传销,不让你靠进窗户的目的在于怕你喊救命,喊了后隔壁邻居听到会报警。)

62.跳:指新朋友进家后对环境各个方面不顺从做作出的一般对抗。

63.眼神交流:指不用语言、行为动作只用眼神交流说话,一个眼神就明白意思和指示。64.抄家:指警察来到家里面后的所作所为,一般是把家里面值钱的东西全部拿走归为警察个人私有。指手机,钱,电话卡,厨房用具。严重会把所有家里面的衣服,被子等等的一切拿到外面烧毁,把所有家里面的老板带到派出所呆半天时间后再放走,在这半天里面有可能是在给派出所打扫卫生,要么就是做样子笔录后挨顿打又放出来,要么做个样子把所有老板拉到火车站而已,抄家后,外面逃窜的老板和火车站处的老板通过平时聚会的地方或者是领导手机再招集在一起,重新租个房子又再次建立一个传销窝点。

65.交叉感染:指新朋友不可以和组织内有相关关系的人坐在一起或有所任何接触,一般不能正对着,也不能斜对着,各开中间插个人的作法。

66.玩游戏:整新朋友的部分游戏整法,行业内有很多游戏:打地基,叠罗汉,开飞机,学习雷锋,海盗船长,高老头,大小西瓜,卑鄙十三张指十三个恶心不文明的游戏(蜻蜓点水,吸心大法,屁股写字,求婚,约会,回到五百年前此游戏有生命危险、数星星,黄狗散尿,茶壶倒水,擀面片,拿脚当话筒唱歌等,)

67.唱歌:指把一些流行歌曲改变成为了做组织词语的歌曲。有把:两年改为网络两年高海宁所该,北京欢迎你改为网络欢迎你,闯码头,大国民,28岁没有老婆,军种绿化改为网络红花,杨光的快乐生活改为我的网络生活李美艳所改,社会主义好改为网络营销好,我们都是中国人改为我为我们都是天狮人,人不疯狂妄少年魏少炳所写,经销商之歌,网络情缘,打工型改为网络行,以上歌曲已经传遍了整个全国的传销组织。其实歌曲有好几百首,把好的歌曲歌词一改就成为网络歌曲了,在组织里面一般都会唱网络歌曲。

68.反弹:指新朋友的情况出现波动,是新朋友反抗的一种表现形式。

69.科长:该组织中从小到大第三个级别(每个组织的叫法一般一致,有个别组织叫法不这样叫。例如:天狮叫主任)

70.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疤:自己的新朋友来了之后,以及自己的朋友以后在行业中让其他老板与领导去教育,目的有些不能说的话自己不好说,其他人方便说,若动用武力的话自己不方便让别人动手强制压制强迫在行业的一种做事情行为。

71.十会:主持,功能,大课,故事,梦想,四个发展阶段,逆向,

72.7+1,8+1法则:沟通时候说用,不管领导与旁边的老板说话,只要有人张嘴其他人都说“对”或者“是”错对都说对,是,目的是为了迷惑新人

73.新人:即新朋友。

74.积极向下,消极向上:用积极的言行去影响下属,消极不好的向上面领导去诉说。目的怕影响下属,同时向上级求教。

75.献爱心:一般是老板和领导做,主要内容就是先介绍自己原来的家庭,社会阅历,在外面打工难打工苦,来到行业后的感受,如何喜欢上了行业,在这里的收获与感受。目的是影响新朋友的思维使得加入组织(事实上是鬼话,卖良心,卖人性,对不起自己与家人被骗到这个行业中无法脱身也无其他工作可做的一些社会垃圾,为了自己的发展与同其他人的合作讲一些违背道德良心的鬼话)

76.坐课堂:为了衬托课堂气氛,陪同新朋友一起听课程的人。坐课堂的目的是为了配合领导沟通,用人多来压抑新朋友,同时私下已经做好了该怎么配合新朋友出现的情况所有人都知道,所有的人都是为了对付新朋友,恐吓,威胁,还有一些行为与语言的刺激,若新朋友要逃离所有现场的人都会配合,能文的文,能武的武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之间的区别 两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有很大不同: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上看,后者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缴纳高额入门费,而前者不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是根本得不到入门资格的。二是从经营对象上看,后者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且有退货保障。而前者根本没有产品销售,或只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后者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前者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人会成员的高额入门费。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后者的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前者的传销组织则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 (二)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侵犯的是社会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往往要求他人以资金投入而承诺以利息、红利、利润等形式定期返还巨额利益,一般没有或者很少有商品经营行为,且以本人作为枢纽,与所有受害人直接联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般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存在商品买卖行为,但利益主要靠传销人自己亲自发展下线来获取,没有下线就没有获利。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集资诈骗罪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主观上具有非法牟利的动机,该牟利行为主要不是通过非法占有经营中所接触的他人财物来实现,而是通过所谓“经营活动”来实现。 (三)本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 1.“团队计酬”式传销是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来计算和返还上线的报酬,因此这种传销在本质上是一种经营活动。在本罪所称的传销包括了《禁止传销条例》第7条的三种传销方式的前提下,“团队计酬”式传销的组织、领导行为既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又成立非法经营罪,两者之间是一种法条竞合关系。 2.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拉人头”和“骗取入门费”式传销中,传销的组织者、领导者对被发展人员是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因此,从性质上看,这两种传销在本质上并不是经营活动,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与非法经营罪的法律规定之间不存在竞合关系。

传销、直销及三级分销法律辨析

传销、直销以及三级分销 一、概念 1、直销 (1)定义:《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2)设立条件:《直销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三)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2、传销 (1)定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表现形式:《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及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做直销越做越穷的11个原因

做直销越做越穷的11个原因 今天在网上上网的时候突然又看到了我直销生涯启蒙的文章《直销致富的11大理由》。这十一大理由罗列如下: 理由一:直销是成为富人最好的事业 理由二:直销是不断复制成功的事业 理由三:直销是白手起家最好的事业 理由四:直销是拥有完美制度和产品的事业 理由五:直销是机会人人均等的事业 理由六:直销是自由自主有保障的事业 理由七:直销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 理由八:直销是培养团队领导人的事业 理由九:直销是搭建高质量人脉网的事业 理由十:直销是培养核心销售能力的事业 理由十一:直销是帮你成就完美人生的事业 回头看看自己差不多10年的直销生涯经历,再看看这篇文章,怎么突然觉得那么好笑,直销真的是这么完美的事业吗? 写《直销致富的11大理由》的作者可能自己没有亲自做过直销,带过团队,所以写出这种不符合现实的文章。真实的直销远非想象的那么美好。 真实的情况倒是: 直销是有钱又有能力的人较容易成功,穷人反而容易越变越穷。 直销如果真的能复制成功的话,就不会95%的人亏着钱出来。 直销真的白手起家能做起来吗?直销人的加入费、自用产品费用、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市场开发的费用,加上各种工具流的投资,其实不少。先不说赚多少钱?全职做的人一年至少要花掉好几万,领导人要花掉更多。 直销的产品都还是不错的,就是价格普遍比较贵,消费者不愿长期消费,或者有钱人才消费。直销奖励制度,现在都变成少数人获利,多数人亏损的制度。 直销倒是人人都可以来做,但是没实力的人照样难成功。 直销的保障就更别提了。有几个人实现了不做还有源源不断的持续收入的。 直销倒是给一些人提供了一些商业培训,但是很多是给你洗脑。 直销领导人没培养几个,但是培养了很多眼高手低,想一夜暴富,赚快钱的人。 直销倒是让更多的人的人脉受伤,朋友不来往,最后活在直销人的小圈子。 直销行业倒是锻炼了很多人的忽悠能力。这个行业虚伪、谎言、欺骗见得太多了。 直销倒是让很多人的人生变得更不完美,为了直销,牺牲了健康,家庭和朋友。 为了让更多的直销新人不要进入直销的误区,不要越做越穷,变成直销难民。 我在此分享一下,我总结的《做直销越做越穷的11个原因》。让直销新人远离这些陷阱。原因一:大单加入或者买多个点位 现在很多直销公司的制度都有门槛,而且入单的最高级别都是1万多,入单级别越高,封顶越高,诱导别人一开始就买大单,买什么金三角,多个点位。直销新人切记要理性,不要冲动。其实很多公司的级别后面都可以升级的。 原因二:到处报单,见网就投

最新金字塔骗局、传销模式及变种.doc

金字塔骗局、传销模式及变种 (一)金字塔局介 何金字塔局,最的原理就是:运作是以高息或者高利宣,先有第 一批投者投入金,然后用后一批投者存入的金,支付前一批投者作投的利,以此循往复。 当参加者人数达到和点,不再增加,整个“ 划”就土崩瓦解。 金字塔局最大的吸引点就是:当你展到 N 个下,而每个下又展 N 个下,如此循反复,最会N*N*N*N?? =+∞(正无大),解如下: 理盈利模式: 理上来,是个可以无限富的划,但是个划的致命弱点就是:只要 有一个下开始疑,那么疑就会在人群中散并不断雪球般往上反,最后致金出断裂,金字塔崩塌: 反模式: (二)局特征 金字塔局由于其盈利模式的特点,必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信心——是模式的第一步,了能下无条件的支持你,也了个模

式不断大,首先就是要你的下建立种模式可以无限延的信心,然后再由你的下去定更下个模 式可以无限延的信心,由于不可能赤裸裸哦的直接明模式的无限 延性,因此一般会其添加各种修,直到你完全打从心里相信个模式会不断延,直至成信 仰。 二、返佣利利——所返佣利利,一定是的:当你有一定数量的下,你会 得到一定程度的返佣,下越多,返佣越多。但是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能接触的人有限,怎么能去保个模式大化呢?于是就要你的下,建立自己的下,而当 你的下建立起下的候,你得到的返利就会增加,明化,建立如下模式: 假有一种商品,在需要由你来售,首先是商品的利模式: 售 5000 ,返利 10%=500 售 15000,返利 12%=1800 售 45000,返利 15%=6750 售 135000 ,返利 20%=27000 然后,就是你要怎么去通售种商品增: A:基,第一个月,售 5000 元,利 10%=500元 B:小中,第二个月,当你展了三个每月售5000 元的下,那么你和你的下 售达到了15000 元(注意,此你是不需要做事情的,只需要展下),利达到1800,而你只需要付你的三个下每人500 的返利,此在你不需要做事情的情况下可得300。千万小瞧三百,是所有返利人的源泉。 C:中,第三个月,此,你的那三个下已升成小中,每个人和他各自 的下达到15000 的售,那么你的返利将达到45000 的售,此利已达到 6750,而你需要付你的三个小中5400,此你已有1350 的收入,要知道,是你 什么都不用做的情况下! D:高,第四个月,你的三个下已由于他的下不断拓展(也就是不断 展下)升中,此的利27000,减去你那三个已成中的下利20250,你将得6750!只要想想,你只需要四个月,每个月收入就已达到6750 元!已超 了国内白平均工水平,而在四个月之中,你真正需要做的只是展三个伙伴并教会 他延个模式。 到里,我想已很明了了,返利最令人心的就是无限性,也是金字塔 局的手并不断向人灌的理念。到了最后你自身已完全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依靠下就可以松年薪百万乃至千万,大多数人听到那么松就能年薪百万,不用都会心以至于之若。 (三)理的不可性 是个非常人得期待的理模式,它是如此易的你相信,一年成百万富翁 不是梦,而且几乎不吹灰之力。 套理最大忽悠,也是那些人愿意痴迷的故,就是其无因素而无限增, 但是正是其致命弱点,事上,任何物的售如果套用的理,生意都会无限 大,即使是开食店的店,你只需要在第一个月抓住三个忠客并告他,每介三个朋友来吃西就可以他一定的利,而客朋友也可以通介各自的朋友 得利,那么根据套理你的客将会不断展3*3*3 ??的客,一年之后你将有 531441 个忠客!套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 事上如果苹果手机如果采用的返佣利利模式,那么两年苹果已完全占 地球(事上只需要到第二年第九个月,苹果售量已达到了1046035 万3203 台,

反传销教案

课题:传销的伎俩揭密 教学目标: 1、让学生认识传销,知道其危害,并能自觉预防。了解传销着迷的问题所在,了解传销对社会的影响。 2、认识常见传销的方法,了解危害,了解陷入传销的心理因素。 3、了解传销与销售的区别 教学难点: 了解传销的危害,并能自觉抵制。 教具:宣传短片及图片。 教学过程: 一、引入课题 [用关于传销人员生活状况引入] [讨论]分组讨论,并派代表谈谈看了宣传短片之后的感受。 二、新课传授 第一,传销讲授的课程: 我们来到这个小小的课堂,无非就是一个"缘"字,简简单单一个"缘"字,把我们来自五湖四海\异地他乡的心,紧紧的连在一起,俗话说:"人生一面之缘\需五百年同舟共计"! 当我走出家门的时候,有人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要寻找我心中的梦.当我在风雨中接受淅沥的时候,有人又问我为什么?我说我要实现我心中的梦.人生有梦,人生如梦,但是人生毕竟它不是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钱,没有社会背景,没有学历,是没有资格做梦的. 那么今天我就把感梦感想的朋友,带进一个理想的空间,这里不限制你的学历,不限制你的社会背景,不限制你的个人能力,更不限制你的财富有多少,只要你想要就能得到一份致富的信息,一门生意.所谓生意就是经商,要想经商就必须了解商业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商业学家,把我国的商业化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我为大家讲解的三商法! 一商法[产品] 10+10+10+10+10=50 一商法:产品死气尘尘的放在柜台内,等待着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这是一种守株待兔的形式,卖出一份产品,得到一份利润,商业学家给他一组很形象的数字表达形式,五个10相加,他等于50。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一商法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于是便出现二商法。 二商法公司/员工(雇佣)10×1+10×2+10×3+10×4+10×5=150 (15%-------30%) 二商法:他是以公司的形式的出现,公司在全国各地雇来大量的员工,公司与员工的关系是雇佣的关系,因为他们是雇佣关系,所以会有阶级矛盾产生,效益工资比较低,一般只能达到15%--30%之间,商业学家也给它一组很形像的数字表达形式,10乘1加10乘2加10乘3加10乘4加10乘5结果就等于150。历史的车轮是不段向前转的,很快二商法也跟不上现代社会的潮流,于是在二商法的基础上,便产生了当今社会最先进的三商法。 三商法公司/员工(合作)101+102+103+104+105=111110 ( 30%--60%) 三商法:三商法与二商法共同之处也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这时他们的关系变了,变成合作的关系。“合作”也就是说,合得来就做,合不来就不做。因为他们没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专项执法行动 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西曹××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6月4日,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侦查查明: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交纳3800元至6.98万元不等的“入门费”,采取“拉人头”形式,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发展吉林、广西、甘肃、青海等地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5亿余元。 案例二:台湾温××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公安部指挥广西公安机关,联手台湾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破获引诱台湾人到广西从事传销的特大传销犯罪组织,共抓获温××、陈××为首的台湾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广西抓获36名,在台湾抓获41名。侦查查明:2011年以来,温××、陈××等人歪曲广西实施北部湾开发、建设东盟自贸区政策,以旅游、考察广西房产开发和“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房产投资”为幌子,组织台湾民众到广西南宁,采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环境、讲课”等方式进行“洗脑”,引诱台湾民众参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三:王××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先后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名,其中A级头目64名。侦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等人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采取“拉人头”形式,在广西南宁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逃避打击,2010年8

月,王××等人陆续带领下线人员从广西南宁转移至安徽合肥,继续活动。截至案发,共发展黑龙江、山东、江西、重庆、甘肃等20个省份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名,涉案金额19亿元。 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8月,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共同破获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名。侦查查明:近年来,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销售香薰油、精油、化妆品、红酒等为幌子,以组织大量内地人员到香港、澳门参加“培训”为掩护,采用“拉人头”和按层级返利形式,引诱内地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数亿元。 案例五:重庆大足明×等人涉嫌传销案 2013年5月23日,重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明×、郑××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8月,重庆、广西、四川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该案,抓获传销组织A级头目41名。侦查查明:2012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明×、郑××等人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交纳7万元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鼓吹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最高可获返利1040万元,同时规定每人必须发展3个直接下线,并按照发展人员和交纳“入门费”的多少确定级别,获取相应比例的返利。截至案发,共发展人员2000余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案例六:上海城商城公司涉嫌传销案 2013年4月15日,上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海城商城公司刘××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截至8月底,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采取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遣散参与传销人员826名。侦查查明: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

直销的起源与发展全文

直销本该2010年才来到我们中国,但是当时一个政策性的文件把直销引进来,就相当于一个早产婴儿。国家当时要用一些高档的营养把直销抚养起来,就没有今天这么麻烦了。那接下来我门就来看看它起源于哪里,又将到那里去呢? 1:起源于: 1945年,美国2名哈拂学生。一名叫:迪维斯。一名叫:温安骆。他们研究出来: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这样的运作模式。放到了一家名为纽催莱的营养食品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安利。 1949年迪维斯,温安骆。买断了纽催莱。该名为安利。就是现在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安利。 1975年美国把安利告上了法庭。安利公司用了500万美金和4年半的时间打赢了这场官司。因为美国20%的富翁都是靠他的。还有60‰的正在运用这个致富。也就在1979年给立了法。在美国叫做传销:意思就是说传播精神文明,销售优质产品。 2:发展于:日本。 大家都知道日本在2次世界大战中是个战败国家,为何经济却那么强大呢?也无非是今天这个行业,早在30年前引进直销。不过在15年前已经立了法。叫做无店面卖货 3:成熟于台湾。 台湾也是中国的宝土,为什么却那么有钱呢??难道真的是蒋介石带过去的金山,银山吗??不是的,俗话说的好,坐吃山空的嘛。就算是带过去,我想也用的完了吧。这个被人们看不起,瞧不起的行业。早在20年前就已经引进了,不过在7年钱已经给他立了法。在台湾叫做行销。 第一个发展阶段93年—98年 起步期〈3—5〉年←—但是人们是评着一种“勇气”加入的。他们更本就没有考虑公司的制度。所以成功的只有2%,失败的却有98%。当时是邓小平一个政策性的文件把直销引进来,只有上层次的人才做的了。当时的武汉,郑州,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比当地的人都还多。当时成功的2‰他们就当起了哑巴。因为他不敢说他在这个行业找到了钱。然而失败的98‰却到处乱唱,本来只陪了1000可是他却说5000多。就比如打麻将,你本来是输了200元当回家的时候你敢说你输了嘛````你就只有说个不输不赢。当初的那些人为什么陪钱了呢?该时期主要是非法公司的渗入,及合法公司的柯刻制度。 第二个发展阶段 发展期〈5—10〉年“技巧期” 人们是靠“冷静”的头脑去看,成功的占80%失败的占20%。97年6月5日国家对2600余家直销公司进行了整顿,可是这个行业又要从新开始,但是人们的思想意识又差,所以这个行业在当时发展是很难的。国家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第三个发展阶段 爆发期<10—20>年成功90%以上。 当直销业立法的时候也就来到了我国历史上的第四个发展阶段,成熟期20年后靠重复性消费,在消费者中找下线,也称网络渗透期,网络中没有最后一个,成功率100%。就是这个行业运行成熟了,大家都认可了这行业。直销业在我们中国至少在2016年后才能运行成熟,因为在中国,直销的发展,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在中国,直销的认同实在是太低了。在中国做销售,尽管销售是一个挣钱比较多的行业,但是它是一个有着体面收入的不体面的行业。销售如此,那直销当然就更加缺少社会的认同,尤其是在1998年,国务院曾经下令停止直销以后,直销的名词很多人都不愿意讲了,很多人都怕讲了。所以社会的认同,将是未来中国直销业发展的一个挑战。但是,我也相信直销一定会战胜这种挑战,因为在直销公司当中,它的那种文化,它的那种对人的激励,培养,我相信它能够突破我们传统社会对销售行业的这种挑战。 那什么叫重复性的消费呢。给大家做个比较,现在工资平均每个月2000元左右,我们先往前推20多年,1986年吧,那时的平均工资大约在70元每个月,就拿100多元的皮鞋来说,你在一个月工资70元的时候,你不舍得买吧?说难听一点就是买不起。那么现在每个月2000元左右工资的时候呢?买一双,一个月后坏了,没事,我再买来一双,我买得起,我消费得起,这叫做重复性消费!我们再往后推20年假如是2026年,据经济学家预算,那时平均工资每个月3至4万元。现在每个月2000元的时候,你舍

拒绝传销 构建和谐校园

拒绝传销构建和谐校园 ------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倡议书近日,随着传销活动的日益猖獗,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也刮进了校园。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急于就业、渴望成功等弱点和心理,以诱惑、强迫、洗脑等手段,把一批大学生拉入传销网络,并将其控制,作为一种赚钱的工具。传销犹如社会的毒瘤,感染性极强,危害也极大,一旦感染,轻者精神低迷、学业荒废,重者亲朋相弃、家破人亡。惨痛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传销已经严重威胁到校园安全,禁止传销已成当务之急。 为此,国务院相继制定、颁布了《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和《禁止传销条例》,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场和决心。2007年7月31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全省已经掀起一场禁止传销的风暴,并将打击传销列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项目。 为了响应全省“打传销、防欺诈、促和谐”的号召,贯彻教育部文件精神,增强同学们自觉抵御传销的意志力和能力,在此,我们向全校学生和广大青年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认真学习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传销的本质及其危害,提高识辨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树立勤劳致富的观点,走合理合法的经济发展之路,戒除急功近利、投机暴富的心态,立足个人实际,诚信做人。面对传销歪理邪说,要做到不听、不信、不参与,自觉抵御传销诱惑。 3、积极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交流,在择业过程中相互提醒,谨防上当受骗。在社会交往中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面对诸如工作如何好、工资如何优厚等吹擂、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分析。 4、树立强烈的责任感,若发现周围的朋友同学有参与传销活动的嫌疑和迹象,应该立即向学校或公安、工商部门揭发举报,及早帮他们解脱,走向正道,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 5、做好禁止传销的宣传,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多跟朋友、家人、同学宣传传销的危害,让他们提高自己的认识,防止因不慎被骗而遗憾终身。 拒绝传销,远离传销,是每个当代大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学们,为了自己,也为了周围的朋友,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坚定的信念构建打击传销的坚固长城,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

刑辩专家张智勇释义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根据人大关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修证案之规定 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

直销人的七种“死法”!

直销人的七种“死法”! 凡是对直销感兴趣或准备进入直销或已经在从事直销的直销人,都首先应该了解那些“死掉了”的直销人的“死因”,你了解了“死因”,就是掌握了避免“死掉”的真理。 纵观直销行业,在浩浩荡荡的直销人大军中,前赴后继的景象非常壮观,一批人倒下了,另一批人又跟 上来。倒下的人糊里糊涂,不知自己是怎么倒下的;跟上的人不亦乐乎,而跟一段时间后,他们也光荣地倒下了。所有倒下去的直销人,在业界一律被称为“死掉了”。在“死掉了”的直销人当中,他们都有种“死”不瞑目,“死”得云里雾里的感觉。 即使这样,直销,仍然以它独特的魅力,让无数心怀梦想的直销人难舍难弃,因为他们亲眼看到过直销人当中的“长青树”,而那些“长青树”,都是已经取得了成功的老师、领导和领袖。每个从事直销的直销人,都渴望自己也能成为“长青树”,成为成功的老师、领导和领袖。 笔者认为,凡是对直销感兴趣或准备进入直销或已经在从事直销的直销人,都首先应该了解那些“死掉了”的直销人的“死因”,你了解了“死因”,就是掌握了避免“死掉”的真理。据笔者对那些“长青树”,那些成功的老师、领导和领袖们的观察,发现他们正是了解了“因”,从而回避“死因”,时刻提醒和调整自己不要陷入这些“死因”当中,所以他们才成功地存活了下来,成为了一棵充满生命活力的“长青树”。

以下是笔者总结的直销人的七种“死因”,希望能对想要在直销业成功,渴望成为直销长青树的朋友有所帮助。 一、急死急功近利,是绝大多数直销人的通病,他们总以为今天做直销,明天就能成为百万或千万富翁。其实,每个人都曾有过一夜暴富的思想,电影里的主人公突然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的情节,往往让观众激动和羡慕得长吁短叹。人人都想离苦求乐,这是人的本性,按理说也无可厚非。 但是,一夜暴富的思想,在许多直销人身上演绎得相当过火,他们惟钱是图,一昧往钱眼里钻,以致于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品牌的代理商,忘记了产品,忘记了直销是在传播一种健康和快乐,忘记了直销的真谛是把自己用产品之后的愉悦真诚地分享给别人。他们面对客户时,眼睛里总是冒着火,显得很急切,而他们的口气也很大,总是在说:“我们没能成为富翁的后代,但我们都将成为富翁的祖先。”结果是客户被一个个吓跑,他们发现N多个明天都过去了,但依然没能成为富翁,他们急啊急,最后急火攻心,导致身心被焚毁,再也做不下去,是为急死。 二、操死直销操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复制。可是总有一种直销人显得很有个性,他们根本不理复制那一套,完全按照自己曾经做事的想法和经验操作。尤其是有些曾在传统行业成功过的老板们,他们很自信地进入直销,认为直销没什么大不了的,凭他们在传统行业成功的本事,完全可以在直销领域再成功一把。于是他们生搬硬套传统模式

传销类案件新特点实证分析

摘要传销犯罪具有传播快、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近年来,传销类犯罪改头换面,以更具有迷惑性的手段卷土重来,遏制传销犯罪抬头的趋势,一方面公安机关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应对新型传销犯罪进行分析,揭露其犯罪本质,使全社会对其犯罪手段、方法和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形成共同抵制防范的共识。 关键词传销资本运作金钱游戏网络传销 中图分类号: d9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9-0592 (2013)06-195-02近年来,网络传销愈演愈烈,传播速度极快,欺骗性极强,社会危害极大。为了全面掌握网络传销的特点、演变趋势,探索查处网络传销的对策,笔者根据真实案件,从实证分析的角度从网络传销的形式、特征以及发现、取证、查处等环节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提出了现阶段传销的新对策。 一、主要特点 1.用时尚名称掩盖违法本质。同以往的传销手段相比,近年来的传销都有一个时尚新鲜的名称,如资本运作、金钱游戏等,为不法的敛财行为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但其本质仍然是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的传销行为。在孟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孟某“ 2010年3月份在湖北省宜昌市的一个县里参加了一个关于‘资本运作’方面的聚会,那里的人交现金入会,发展下线从中挣钱”;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李某以“资金游戏”高额回报返利为诱饵,大肆发展下线,被发展对象交纳一定钱款,继续发展下线获得返利。 2.不再以在购买商品、服务等经营行为作为掩护,直接以继续发展下线做为返利依据。

在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称此项目: “无需运营实体,不用做项目,发展下线就能挣钱”;一名参与传销者称: “该组织没有实体经营,是纯资本运作,其实就是发展会员,每名会员可以投资入会”。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一名参与传销者称: “我加入的是一个传销公司,但这个传销公司什么物品也不卖,就是发展下家来挣提成。” 3.发展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王某进行的“资本运作”每单是580元,最多投入21单。算上直接返点,实际上交纳8932元,仅 2010年3月至11月,王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204人,涉案金额高达元。在李某非法经营案中加入人需出资是50800元可成为三星会员,然后发展三人,凑足65份即可成为四星会员,凑足600份同时自己的三个下线都是四星,就可以成为五星。会员一共分为9档,三星两档、四星三档、五星四档,李根供述自己是五星第二档,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至少为600人,其涉案金额为304800元。 二、原因分析 1.传统传销衍生的新模式,群众对此认识不足。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传销传入我国沿海地区,主要采用以高昂的价格购买产品或服务,再将产品或服务销售给下家从中获得返利的方式进行传销、国家对此坚决取缔、严厉打击。多个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传销的案件引起的社会的广泛关注,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深入腹地的曝光使传销落入人人喊打的境地。而现今的传销更多的以光鲜积极的面目出现,组织传销人员将传销解读为高收益的新兴投资方式、将自己包装成善于抓住机会的实干家。现今广大社会浮躁、拜金风气盛行,加之对新时期的传销活动认识不足,不能看透其违法的本质,自然落入了传销的圈套。 2.传销活动多从熟人入手,采用谎言邀约的方式令其放松警惕,之后采用固定的套路和说辞,由谎言邀约、洗脑授课、实例展示、网络宣传等步骤环环相扣,使被邀约人难以识破。

团队计酬式传销的前世今生

“团队计酬”式传销的前世今生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作者】王涛 【期刊名称】 2014《犯罪研究》第2期【页码】 90 【栏目】检察官论坛 传销是中国特有的名词,是伴随着直销这一营销模式进入国内而出现的。由于传销引发的混乱状况以及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其内涵和外延一直处于变化之中,而作为传销类型之一的“团队计酬”(又称多层次直销)也不例外。 一、行政法意义上的“团队计酬” (一)1998年《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下发之前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之前,所谓的“传销”实际上等同于国外的“直销”,分为单层次传销(直销)与多层次传销(直销),且具有合法依据。如199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规定,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可见,《办法》中关于多层次传销的定义反映了“团队计酬”的基本特征,这也意味着“团队计酬”作为正当的营销模式为我国法律所允许。 (二)《通知》施行之后至2005年《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之前 《通知》第2条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至此,《办法》中的“传销”(直销)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也就是说,不论单层次传销(直销)还是多层次传销(直销),均属于查禁的范围。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第2条第(1)项也规定,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属于传销行为。可见,“团队计酬”因法律政策的调整由合法行为演变为违法行为。 (三)《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施行之后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并承诺在3年内解除“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为此,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日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将直销定义为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这意味着我国的直销等同于国外的单层次直销,且从“传销”中分离出来,被予以合法化。同时,《禁止传销条例》(2005年11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第2条、第7条分别对“传销”进行了概括定义和列举,将传销分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类型,即(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其中,“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属于国外禁止的“金字塔式销售”,而“团队计酬”则属于国外允许的多层次直销。由于

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 非法传销是信息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滋生的怪胎,属于经济邪教,其根本目的是非法聚集公众资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传销组织严密,传销渠道隐蔽,发展规模大,欺骗手段高明,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本文结合江津实际,就非法传销活动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作一探讨。 (二)以传销为就业的新门路。传销活动之所以盛行,就是利用了当前就业难的困境,投机取巧,以“高收入”,“好工作”为诱饵,骗取无业人员的信任,特别是大学生,刚步入社会,对生活充满激情,急于实现人生价值,却因社会阅历浅,易上当受骗,甚至执迷不悟,甘愿陷入传销歧途。[本文来源于大ˇ秘ˇ书ˇ网--有文章需求,请到大*秘*书*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 (三)以“直销”为幌子进行非法传销。当前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强,既以经济利益,快速致富或高额回报作诱饵,又以所谓的“直销”、“科学营销”等加以伪装并大势宣扬“合法”。一名“讲师”在介绍公司直销“欧丽曼”化妆品时称,每套产品3350元,其中3200元是产品的费用,150元是网络管理费,交了3350元就加入了公司,在以后销售时,拿包括有18件一套的化妆品就不用再另外付费了。再以后,你就介绍别人加入组织,你介绍的人越多,工资升得越快,从几百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如此很大

程度上骗取了一部分想快速致富、快速脱贫的人的信任,大部分人因受诱骗所致加入到非法传销的行列。 (四)打击犯罪存在四难。一是取证难。传销活动上线人员取得非法所得后,立即将非法所得转移,使在追缴非法所得上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同时,下线人员在缴纳“加盟费”后都未取得缴费凭证,也使在非法所得数额的认定上,缺乏有效的证据。加之一些“入迷”者在被查处后,执迷不悟,不讲实话,传销者之间互不往来,给侦办案件带来困难。二是主犯难抓。传销主犯躲在幕后,身居异地,遥控指挥,抓获查处的传销窝点的主要头目大多在四、五级人员,一旦案发,无法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难以达到打击的目的。三是定罪难。利用传销或变相传销手段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由于对传销的违法性没有科学界定,给实际工作中对立案查处传销就无法准确定性。刑法认定问题,则是困扰公安机关侦办此类案件的主要难点,影响了公安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力度和积极性。 此外,打击非法传销还存在遣返难的问题。公安机关在打击处理过程中,对绝大部分参与传销的人员必须实施遣返,遣返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面临着很大困难,加之个别执迷不悟者,想另起炉灶,想方设法逃避遣返,给遣返工作带来难度,甚至影响打击效果。 三、措施及对策

什么是真正的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的本质:无店铺经营+人际网络倍增。 直销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卖产品,然而很多人本末倒置,理解为拉人头。 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几点认识: 1.直销的模式,其实是一种变种的分销模式: 传统生意,工厂为了把产品卖的更快,他会找代理,然而高额的代理费是很多人承受不起的,比如像是隆力奇这样的公司,要拿到全国代理,必须要有上千万的资金。 然而,我们现在只需要用几千,几万元就可以代理一个大品牌,200多款产品,然而隆力奇产品的优势还在于,不断推新,隆力奇每月都会新上两款新产品,这是很多公司做不到的,全球8大研发机构是隆力奇强大实力的保证。 隆力奇这个生意是一个无店铺经营,我们每一个直销人都是一个店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隆力奇的分销商,我觉得代理商不能完全表达出直销业的这种商业模式。 分销是什么意思?就是无需进货,无需囤货,只做推广来赚取佣金,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分销商无囤货压力,不怕亏本,有多少客户,卖多少产品。 2.那为什么要消费产品才可以代理产品?很多人在这里有疑问,就想说,为什么不能直接免费分销呢?那样不是更好吗? 直销模式是一种无店铺的经营模式,店铺经营最大的特点就是有柜台。我们可以去商城,专卖店去看看,我们看到的都是样品,然而我们要买的产品都是从仓库或者柜台下面的箱子里面拿出来的,很少有人卖样品。 那么,我们通过消费来获得这样一个分销权,就是购买一些产品自己体验,给客户讲解产品的使用的样品,这些产品不用卖,我们卖产品的时候,直接从公司的会员系统下单,公司就可以给你发货,公司的仓库就是你的仓库,你不需要囤货,你不不会有风险,你只需要帮公司找消费者。

3.为什么要发展下线? 直销模式中,不是为了发展下线而发展下线,是为了卖更多的产品而发展下线,只靠拉人头赚不到什么钱。 我们再回归传统生意看一看,工厂为了更快更多的卖出产品,工厂需要找代理,这就是发展下线;然而全国代理,需要找省级代理,省级代理找县级代理,县级代理找批发商,批发商找零售商,这样一步步的下去,产品到了我们消费者手里,然而我们最后消费者得到了什么?只有产品,并没有得到利润的分配,上面各级经销商都获得利润的分配。 然而,直销行业就改写了这样的模式,我们每一个人都尅参与到商品的利润分配中。 我们可以单纯卖产品,也可以赚到很多钱,但是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如果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下线,那么可以赚到更多的利润,这就是发展下线的原因,不是为了收取入门费,而是为了产品卖的更快,赚的更多。 看到这里,你应该很明白,什么是直销模式了,中国的传销就是拉人头。 4.直销是一个交朋友的行业,直销是一个分享的行业,直销是一个人脉的行业 在21世纪,人脉就是财脉,朋友越多,财富就越大,朋友远比金钱本身珍贵,真正的朋友是不应该有利益关系的,但是真正的朋友又可以带你给你真正的财富,此中以为,各位看官可以慢慢品味。 我经常戏说直销业是一个这样的行业: 我们平常经常会买到不错的东西,我们会分享给自己周围的亲朋好友,分享是人的天性。但是在过去,你分享了产品,带朋友去商家那里买了产品,商家不会给你报酬,甚至都不到你是谁。但是有了直销业,我们的分享有了回报,我们可以一边交朋友,一边分享产品,一边赚钱,商家也可以从中获得大量的客户,这是一个三方获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我现在越来越喜欢交朋友了,我现在走到哪里,生意就做到哪里,因为有朋友就有一切,有

无传销承诺书

无传销承诺书 1.不参与、不支持,坚决抵制、积极举报,并做好宣传防范工作。 2.定期开展“反传销”主题教育活动,使全体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立足个人实际,诚信做人,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勤劳致富。 3.加强有关“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认清传销的严重危害,提高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 4.不将家庭闲置房屋出租、出借用作非法活动场所及传销行为的经营培训、集会场所,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严禁任何传销组织及人员在校内进行宣传、蛊惑及诱骗活动,发现在学校张贴、散发传销宣传品的人和事,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6.发现有传销的行为、线索,及时向公安、工商机关举报,积极参与打击非法传销的争议斗争。 承诺人; 二零一年月日 远离传销承诺书 作为新一代的青年大学生,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传销的知识,了解传销的本质,认清传销真面目。

二.意识到传销的危害性,坚决抵制非法传销诱-惑。 三.认清传销的行骗常见方法,从而避免传销的陷阱。 四.加强宣传传销知识的力度,让身边更多的人认识了解传销。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五.增长自己的社会阅历,不盲目从众。 六.改变自己不正确的创业观和致富观。 七.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被金钱所迷惑。 承诺人签名: 班长签名: 班 年月日 房屋出租人拒绝传销承诺书 为配合濮阳市开展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防范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我社区(村)存在或死灰复燃,为广大居民(村民)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我郑重承诺: 一、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不参与任何传销违法活动; 二、搞好宣传,劝说亲朋好友、同事、同学和邻居,认清传销的危害和参与传销的违法反果,使其自觉远离传销; 三、不将闲置房屋租赁给传销和疑似传销人员,一旦发现是传销人员承租,迅速向当地工商、公安、居委会、村委会举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强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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