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板。

十、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四、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办公室。

十五、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六、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七、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手抄报。

双辽市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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