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浅谈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浅谈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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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随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发布后,一个学习贯彻《纲要》的热潮正在举国上下蓬勃兴起,《纲要》的发布,标志着依法治国方略在政府工作中的具体实施和运作,标志着本届中央政府组成人员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政府机关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根本转变。《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已成为各级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工作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它任重而道远。司法行政在政府工作中担负着法治建设的职能,在面临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样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法治政府建设对司法行政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司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如何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是面临的又一新的课题。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机关人员和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当务之急在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对各级领导干部、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政府各级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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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汇报材料2011年度,XX市司法行政工作在XX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突出四个强化,促进四个转变,达到四个提高,实现两个保持”的工作思路,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维护全市社会安宁、*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措施、抓落实。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十争十优”活动和“八个一”工程为载体,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在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效率

优先、开拓创新、常抓不懈。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推行“八个一”工程,整体推进了文明执法和行风建设。特别是坚持了每周五下午的干警讲课制度,提高了全体干警的业务素质。机关工作人员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中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和“十争”活动。树立“十争”标兵,推出“十优”科室,榜样示范,模范带动,激发了热情,激活了队伍。“十争十优”活动的广泛开展,使广大干警立警为公,司法为民的信念更加坚定,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抓宣传,重实效。以“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

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

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

浅谈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 摘要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基本排除了司法救济,这种做法既不利于保障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也不符合司法最终救济原则。针对这一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及产生的原因,其次分析公务员权利保障引入司法救济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提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权利司法救济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权利;内部行政行为;司法救济 一、我国现行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现状 公务员因其职务而以特定身份承担政府职能并履行各种义务,应当有基本的身份和职务保障,享有其基本权利,以确保有效执行公务。要使其基本权利获得有效的实现,离不开完善、有效的权利救济制度。在我国,公务员的救济制度主要是申诉控告制度,具体体现在《公务员法》第十五章,此外,《公务员法》十六章第100条对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的争议解决方法做出了规定。 但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里的“等”字意味着不穷尽列举,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来看,这里排除的应该是所有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包括工资的升降、福利待遇、住房分配等。为了正确理解上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指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根据上述实证法的规定,除了聘任制公务员依据聘任合同享有部分司法救济权利外,行政机关对其他公务员所做的内部管理行为是被排除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外,公务员的权利得不到司法救济。 而当初之所以排除公务员权利的司法救济,笔者认为既有理论上的原因,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政执法所面临的新领域不断扩展,新情况层出不穷,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对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标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撑之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认识抓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履行政府工作职能,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正确履行工作职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部门发展小局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与社会经济发展任务的有效融合。而要实现这样的融合,关键在人才,基础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权”,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行政管理领域的集中表现,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实现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必须狠抓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

第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现状,全面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观地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队伍的文化、专业结构,工作纪律作风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果不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头性倾向,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人员素质问题,势必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和法治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教育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培训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发挥典型带动辐射效应,打造一支觉悟高、业务精、态度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1、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培养行政执法领导干部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 2、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制

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查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加体现出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性。党的xx大的召开确定了新的战略思想和方针,同时也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更远、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司法行政 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在新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发展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司法行政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司法行政队伍,发现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

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9人,局机关90%是大学专科学历,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学的知识不系统,不细致,运用到工作中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个别乡镇的工作人员书写法律文书都相当困难,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进取心不强,动力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相对公检法比较弱,部分干警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对现状不满,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记挂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些务虚职能例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虚功实做,避免流于形式,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乏务虚之功,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个别干警存在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不想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靠吃老本渡日;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上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三是思想闭塞,开拓意识不强。由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较少,思想相对较封闭,特别是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思考与建议

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思考与建议 2020年以来,省厅正开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专项活动,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点我的想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所 一是提升理论水平。建设学习型司法所,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其应有的位置,教育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 二是提高思想觉悟。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践行公正执法的价值追求,遵守清正廉洁的基本操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促进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注重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并定期开展学习讨论。 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起来。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重视工作人员务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专业知识,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方面的专业技能。 二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干部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生活困难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并给予及时资助。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主动走近工作人员、贴近心灵,正确区分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善于捕捉深层次思想和心理反应,深入开展心理教育疏导,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是将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的组织纪律相结合。立足于说服教育,谆谆善诱,要开展广泛谈心活动,了解职工的所思所虑,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凝聚人心,搞好工作的效果。 三、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牢为民服务教育 一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具体案件入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狠抓问题的整改,认真查找和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思想、作风和纪律问题。 四、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载体 一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基本国情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活动。二是培养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工作人员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素质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坚持把为中心工作服务与为基层服务有机统一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提升整体素质。干部要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以严格的制度、严谨的作风、严肃的纪律,自觉做到“忠诚、公道、自律、亲和”,为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榜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三是优化整合工作效能。要不断整合优化队伍建设,提高各所科室的协作效能,形成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格局

司法行政系统专业知识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导论 1.监狱的起源 (1)监狱的产生条件和产生时间。明确监狱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并理解监狱与经济基础、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之间的关系。 (2)监狱的演变过程。着重记忆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及其间出现的一些代表性人物及其著作。 2.监狱的历史类型 (1)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记住其表述即可。 (2)监狱的几种历史类型以及各种历史类型监狱的本质和基本特征。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其中对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时期监狱的基本特征要对比记忆,明确其区别与联系。 3.新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应记住新中国监狱历史发展的几个阶段,并着重掌握各个阶段的概况和基本特征。2.一、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

监狱历史类型是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它是对监狱所作的宏观上的分类。 二、监狱的四种历史类型 (一)奴隶制国家监狱 1.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奴隶制国家的监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监狱,其本质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用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2.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由于奴隶制社会刚刚从落后的原始社会脱胎而来,因此刑罚表现为愚昧、落后而残酷,监狱管理非常落后和简单。其主要表现为:(1)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 (2)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3)监狱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监狱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二)封建制国家监狱 1.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封建制国家的监狱本质上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封建主阶级用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封建主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 2.封建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与奴隶社会相比,封建社会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统治阶级对监狱及刑罚执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死刑的适用范围逐步缩小。封建统治阶级不再像奴隶主阶级那样随意杀死奴隶,他们更多的是把犯了罪的农民囚禁起来,通过强迫罪犯劳动来增加经济收入。因此,封建制国家的监狱设施逐步得到了加强,监狱行刑理念也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体而言,封建制国家的监狱并没有摆脱野蛮和残酷,它与奴隶制国家的监狱仍是一脉相承。其主要表现为:(1)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威吓主义为目的;(2)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三)资本主义国家监狱 1.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 资本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时期中,其外在表现是不同的。 2.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时期监狱的基本特征 (1)在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专制政权成为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后,提出了罪刑法定、罪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顺昌县司法局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描绘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既是司法行政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履行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的关键和保障。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当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12人;乡镇司法所12个,工作人员14人;律师事务所2个,执业律师4人;公证处1个,执业公证员2人;基层法律服务所5个,从业基层法律工作者77人。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1人,占3%;30-40岁的有4人,占15%;40-50岁的有11人,占42%;50岁以上的有10人,占40%。从文化程度上看,大专以上学历人,中专学历人,其它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

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机关管理目标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责任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纪违规处罚制度》等等。经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进。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自以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每年都在年初或结合行风评议,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

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各位领导: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关心、指导工作。下面,我将**县XX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及XX年度重点工作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予以批评指正。 一、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逐步构建起县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社区)工作室、组(小区)联络点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止XX年年底,全县已建成10个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村,不断拓展和规范了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开创了“一健全、二延伸、二覆盖、三创新”的“1223”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并用于指导实践。XX年,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03件;二是公证业务工作。XX年全年共受理公证业务197件,出证197件,与XX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件。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531”人民调解工作法,并利用工作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全年共成功调解纠纷1109件。XX年,仅公证和诉讼援助,就为受援群众节省费用51.87万元。 (二)法治宣传教育创下新成果。一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为全面启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选送2个节目参加**第二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比赛,分别荣获歌舞说唱类二等奖和曲艺类的三等奖;三是牵头组织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完成8部法治微电影的拍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效果;四是**村、**村、**村成功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双语普法”进村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浅谈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归属与规范

浅谈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归属与规范 浅谈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归属与规范 的也许是消极的作用,具体的评价则往往取决于观察者和读者的视角和立场。我国法院在内部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正是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因由。近些年,法院系统充当了司法改革的主力军,从审判程序到法官制度再到司法仪式都作了大刀阔斧的革新。但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却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行政化的结症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随着法官助理制度、审判长负责制和书记员单列等制度的推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以及法院用人制度上的变革,在此基础上单独将司法管理制度改革和司法工作运行机制改革作为一项任务提出,迈出了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触及到了法院内部司法行政化的体制性弊端,具有方向性的重要意义。为消除司法行政化的弊端,有学者提出,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应由司法行政部门来负责,即成立一个独立的、混合性质的法定机构,该机构是一个专业的、特别的组织,专门管理司法人员和法院的行政事务、经费等,与政府有一定的距离,在司法部门和政府之间起着缓冲的作用,从根本上实现司法审判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分离。对此,笔者认为,现行司法体制经过50多年的运行,总体上适应我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转型时期的社会稳定大局所起的重要作用也是不可磨灭的。因此,简单地将司法审判职能与司法行政职能分离的改革,在实践中也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过于理想化,在实践上可能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 三、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归属

(一)从历史因素、宏观角度看,司法审判职能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具有近乎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与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我国古代的司法制度也是在历史演变的进程中逐渐形成和完备起来的。将司法功能作为政府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司法传统特质,使我国在历史上,法官和行政官员一直没有区分。而近代的司法独立原则从一开始就是由于外部压力而接受的事物,滤布法院也是大致按照西方三权分立的理念人为地从衙门中分离出来的。【2】从清末设置大理院到国民党时期的司法党化,【3】从建国初期的司法民主化尝试到改革开放后的第二次努力,这种与传统衙门的血缘关系很容易令我国的政治家、法律家和法学家不注意、看不到或看不清司法制度内在的逻辑,我国的民众也很容易并且习惯于把法院仅仅看成是另一个政府机构,只不过是一个专司解决纠纷的机构,而不是司法审判机构。即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努力也历来提倡司法机构的活动应直接地为社会的中心任务服务,要求司法机关深入联系群众,强调的是司法为民。这些工作无疑曾起过并仍在起着积极的作用,也必须有人去做。因此,法院的司法特性一再被忽视,法院也往往不得不借助行政管理体制和逻辑来保证法院职能的履行,而这种制度和逻辑的借助最终又改变了法院自身应当具有的逻辑,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逻辑。尽管这种逻辑一直被致力于实现司法独立原则的法律人所诟病,但在现实中国的社会土壤中,曾经且仍然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可以说,一种制度得以长期且普遍地坚持,必定有其存在的理由,即具有语境化的合理性,因此应当得到后来者或外来者的尊重和理解。中国的司法改革之路必须利用中国的本土资源,【4】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这已经为众多学者所论证的观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报告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报告 自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大力推广和应用新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2个乡镇司法所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且依托党委政府,将所有司法所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共4个司法所已开通政法专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处及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并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和更新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备,达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高标准配置。 (三)做好网络安全及设备维护。依据国家有关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认真抓好了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及局域网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做到了物理隔离和专机专用,安装了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做到软件及时升级、打补丁、更新病毒库。使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互联网可管可控,达到了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全年无失泄密事件,无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 第1 页共14 页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009-09-10 8:48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司法行政机关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做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今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布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提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新形势下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了当务之急。 然而,近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与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政法队伍的标准还有距离,在相当一部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着“人心思迁”、“作风不实”、“业务不精”、“宗旨不牢”等问题,极大程度上地影响了队伍建设,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真予以解决。本文结合桃源县实际,就当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现状

目前,桃源县司法局在机构改革后,总有编制数102个,其中机关18个(含工勤编1个),公证处5个,法援6个,乡镇司法员编制数73个。根据编制数来看人员的到位情况:桃源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宣教股等7个股室,二级机构有42个(包括40个司法所、公证处和法援中心)。局机关30人,其中4人已提前离岗,2人从乡镇借调,乡镇司法员36人,分布在全县31个乡镇。 从年龄结构来看:50年代25人,60年代22人,70年代14人,80年代5人。 从文凭结构来看:中专及以下学历12 人,大专学历36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8人。 从政治面貌来看:全系统共有党员45人,群众21人。 二、当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凸现的几个问题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桃源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形势下政法队伍的标准,自然有差距,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方面: 1、缺编缺员的情况已有效缓解,但“人心思迁”的问题依然存在。 缺乡镇司法员的问题早在96年就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公招、军转,在其他行政机关中录用等形式,缺员的紧张情形一度有所缓解,特别是200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关注下,由县财政保障,整体招聘了54名法律

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

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

浅谈如何当好司法所长

浅谈如何当好司法所长 瓮声司法所我是一名司法行政系统的新兵,从事基层司法工作不足两年时间,如何当好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如何将司法工作更好地渗透是摆在我面前的一项重要问题。基层司法所长,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带头人,自身素质的高低,各项业务工作的能力大小,能否带出一流的司法队伍,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涉及的面特别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联系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就如何当好司法所长。我个人认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基层司法所长首先必须具备一定政治思想素质,思想上能与各级党委政府司法局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学习,把握好坚定的政治方向。使自己当今缤纷繁杂的社会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至迷失方向。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作为所长,要不断学习,积累知识。把自己练成业务上的能手才能胜任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业务。才能给所里其他干警做示范。如社区矫正工作是我们基层司法行政的一项新的工作业务。作为所长必须要带头学习,精通这项新工作业务的内容。只有掌握好这项工作的处理流程,解决方法和处理技巧,才能达到教育和改造罪犯的目的。才能不辜负人

民交给我们的使命。 二、找准定位,增强工作责任感 基层司法所长是本所的带头人,是本单位工作的核心。所长的工作能力,甚至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和带动整个司法所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能影响和带动司法所的执法意识和执法水平。因此说基层司法所长必须加强工作责任感,练就一身过硬的基本功。 基层司法所要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明确自己的位置和工作职责,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去。要克服司法所目前经费困难的问题。创造条件开展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彻底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做好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积极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团结关心本所干警 瓮声司法所一共三人组成,工作任务又相当繁重。因此说全所干警团结一心显得非常重要,也是做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必备前提。作为所长,要知人善任,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要大胆地放手让其他干警独立工作。要善于发挥他们的特长,工作热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他们在工作中的不足和过失,要善意地予以帮助和教育。平时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在所里形成一个良好的团结互助,互学互爱的良好氛围。使我们司法所全体干警团结一心,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快让他们迅速成长,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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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1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如何登录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请点击以下入口即可进入平台首页! 点击进入>>>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云南司法行政开启互联网+智能化新时代助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战斗力 监狱里,通过互联网可以进行远程探视,咨询律师;办理法律服务等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社区矫正有了“千里眼”,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 《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司法厅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探视帮教系统,有效缓解了监管改造矛盾;积极开发完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社矫人员实时定位,并与司法部实现业务对接、数据共享;在搭建完成云南监狱专网、服刑人员专网等五网的基础上,完成教育改造、狱务公开等14个业务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和所有押犯单位技防系统建设等,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跨越式发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新路。 科技手段筑牢监所安防体系

10月20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随行云南省司法厅 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一行乘车来到位于红河州开远市的云南省小龙潭监狱第四分监狱。到了大门,高清摄像头即刻对进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拍照和数据留存,并在出门时进行严格比对;此外,在人行通道出口,设置了虹膜、指静脉加体重检测。 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闫军介绍,监狱围墙设置了微波定位报警装置以全时监控,还通过无人机不定期进行空中巡查……多项信息技术手段并举,形成了“天罗地网”式全方位的立体安全防范格局。此外,监狱还通过建立人脸识别和智能追踪、智能钥匙管控等信息系统,全面打造智能化的“平安监狱”。 “女儿,你要保重身体,好好表现、改过自新,妈妈在家等你回来……” 在三分监狱,该监区服刑人员杨云(化名)正通过远程探视与千里之外的母亲“面对面”交流。 “‘服刑人员亲情远程会见系统’的搭建,不仅缩短了时空距离、慰藉了相思之苦,也使得对服刑人员的探视更加经济、便捷,更有利于消除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提升教育改造质量。”闫军说。 据悉,服刑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经过指纹比对后,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进行远程探视、探访。 商小云强调,今后,要将信息化应用建设向监狱、戒 毒综合管理、安全稳定、领导决策支持、服刑、强制隔离戒

谭承友:浅析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谭承友:试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四川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谭承友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个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重视。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资格培训考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来,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但行政执法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体制不顺。行政执法队伍复杂和分散,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混乱等在一定程度还较为严重,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滞后。行政执法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混同,体现不出其专业性,缺乏行政执法人员激励机制,难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三是重队伍数量轻人员素质,重业务知识培训轻政治思想教育。四是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不规范。表现为:缺乏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规范,授予执法资格的主体不明确,执法资格的有效期不统一;没有统一的资格考试大纲、培训教材,

没有统一的具体合格标准。五是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基本上是临近考试时突击应付,难以真正达到促进参考人员认真学法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的目的。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原因。我国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社会和“人治”思想影响下,全社会还没有真正树立“法律至上”意识和法律的权威,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不浓。二是社会原因。我国还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求政府是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公开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但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变到位,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国家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时间不长,政府提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时间较短,全社会和各级政府机关对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四是具体承担政府法制建设的法制机构成立较晚,承担着繁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甚至起草、政府法律事务决策的参谋助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行政责任制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其机构设置、人员状况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难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培训考试提高人员

xx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xx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加体现出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性。党的十七大的召开确定了新的战略思想和方针,同时也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更远、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在新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发展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司法行政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司法行政队伍,发现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

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9人,局机关90%是大学专科学历,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学的知识不系统,不细致,运用到工作中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个别乡镇的工作人员书写法律文书都相当困难,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进取心不强,动力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相对公检法比较弱,部分干警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对现状不满,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记挂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些务虚职能例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虚功实做,避免流于形式,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乏务虚之功,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个别干警存在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不想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靠吃老本渡日;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上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三是思想闭塞,开拓意识不强。由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较少,思想相对较封闭,特别是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一线上,经常起早摸黑,

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2010年司法行政工作汇报材料 区委、区政府: 今年我局紧扣司法系统改革轴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保证和服务我区“打造两个平台,推动两个跨过”的进展战略,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0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差不多情形 通过对全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形进行梳理,总结如下: 1、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六进”、“普法讲师团”巡回讲法、“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创新流淌红旗”评比、“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一村(社区)一师(律师)”等活动为载体,注重理念创新和普法宣传,如形成《金水区法治城区建设工作测评指标体系》。注重普法形式创新和载体选择,如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为普法平台,以手机为载体,以“五五”普法知识、有用性法律条文为内容,定期将普法短信发送给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居民群众。注重思路创新和工作落实,如7月组织的“流淌普法宣传车万里行”活动,以“五五”普法验收年为契机,以“领导干部、干部、农民、企业、青青年、解决民生”为重点,在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目前开展各类法制讲座33 7场、解答法律咨询2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0余份、宣传海报2

850余份;完成新闻宣传报道59篇,其中国家级6篇、省级35篇、市级1 8篇。 2、围绕中心工作,在作为中找地位。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目前,一是法律服务中注册法律服务所10个,法律服务工作者69人次;受理诉讼代理托付277件,非诉讼代理托付93件,为辖区解决疑难调解纠纷253件,同意法律咨询197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30件。二是公证业务中办理各类公证1027件,接待来访6722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326余人次,预约和上门服务共计77件,折迁共免费办理继承权公证26件。三是律师工作中接待信访工作中涉法咨询24件76人;同意指派援助案件63件;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1件;摆放展版10余块,设置法律咨询台20个。四是法律援助工作中设法律援助受理点19个。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共1900多人次,受理民事援助案件112件,刑事援助案件96件,共计213起,支付补贴50730元;收回结案卷宗184件,为群众挽回缺失2203万元。 3、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前期预备工作。为确保下步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展开,在全区进行了社区矫正对象摸底调研活动,确定马林村、富田社区、张庄社区、牧专社区为社区矫正的试点单位。目前有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3 8名。 4、强化规范化建设,爱护社会稳固。一是利用国债资金使用的契机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检查组的认可。二是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民调解网络,现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244个,其中区级指导委员会1个,镇(街道)调委会16个、村(社区)调委会215个,行业调委会4个,个人调解室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39名, 兼职理想者和信息员约4千余人。各级调解组织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化解矛盾,切实履行职能。目前调解矛盾纠纷8163起,调成7505起(包括各联调室调解矛盾纠纷数)。派驻区法院调解室调解案件996起,调成410起,调成率达41%;警民联调工作室共同意托付调解案件1384起,调成1361起,调成率98.3%。三是先后与郑州市石佛劳教所、白庙劳教所、齐礼阎劳教所等单位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书,

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关系浅析

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关系浅析 摘要: 司法权无法对行政权进行有效制衡在我国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目前我们过于强调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而司法权与行政权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同, 导致司法权地位边缘化, 从而造成权大于法的情形。 关键词: 行政权司法权权力合法性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利用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制约, 是现代国家权力配置体系的一个基本特征。以行政诉讼法为代表的一系列约束行政权行使的法律的出台, 至少说明我们国家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的理念与其他现代国家并无二致。然而, 现实生活中行政权置司法权于不顾, 甚至恣意干预司法的例子并不鲜见。在法理层面上讨论司法独立对此进行分析, 当然可以提供部分解释。不过, 在看到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之上的同时, 我们也看到民众在遭遇纠纷时更乐意寻求行政机关的帮助, 在法治环境方面, 法治缺乏应有的权威, 人们信权不信法, 信访不信法。这说明行政权优于司法权是有其社会心理基础的, 行政权优于司法权或司法权不能制约行政权0的原因不能对两者进行实践过程中权力技术层面的简单对比分

析, 而应追寻行政权与司法权力量的来源, 从源头上分析赋予两者力量的主体状况。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而第八十五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些规定说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赋权主体, 是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合法性来源。 理论上, 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应当处于相互平等、相互制衡的地位, 不存在谁优位的问题。事实上, 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分设单节规定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 也蕴含着行政权与司法权互相平等的意味。然而, 考察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心意愿后, 行政权与司法权由于各自固有特性的不同, 便出现了行政权大于司法权的状况。 一、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合法性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心意愿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不同阶层人民群众的代表集合体, 会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的等等方面的不同意愿。那么, 在现阶段, 如何区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中心意愿呢? 一种可能的途径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 因为法律的最终出台总要通过提出法律案、列入议程、审议、讨论、修改、付诸表决、多数或绝大多数通过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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