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十不吊”及其条款释义

起重作业“十不吊”及其条款释义
起重作业“十不吊”及其条款释义

起重作业“十不吊”及其条款释义

条款内容:

一、无专人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二、设备设施有缺陷、基础不牢不吊;

三、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

四、吊物未栓引绳、无人牵引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危险区域有人不吊;

六、容器盛装液体不吊;

七、歪拉斜挂、超载不吊;

八、吊物棱角无衬垫不吊;

九、与输电线无安全距离不吊;

十、环境恶劣、视线不良不吊。

有关条款释义

第一条:无专人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专人”指由施工单位明确指定的持有效起重机械指挥证,穿着指挥信号服或佩戴“吊装指挥”标识的指挥人员。一个起重作业项目只能确定一名指挥。

“信号”指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所规定的标准手势、语音和旗语信号。

“信号不明确”指指挥人员发出的违章指令、信号不清晰或起重司机对信号未识别领会。

起重司机无条件服从任何人发出的“停止”指令。

第二条:设备设施有缺陷,基础不牢不吊

“设备设施有缺陷”指:起重设备及其吊钩、钢丝绳、绳卡、卷筒、支腿、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液压系统、控制系统、力矩限制器、上下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联锁保护装置、水平仪等部件及其它安全装置存在失效或损坏等缺陷;吊索具(吊索、吊带、卸扣等)存在缺陷;被吊物吊点存在缺陷。

“基础”指承载起重设备的支撑面。

“基础不牢”指起重设备基础不平整坚实,有塌陷下沉等危险;起重设备未能处于水平状态;未使用垫板或垫板面积小于支腿支撑板面积的3倍。

第三条:吊物固定状态未消除、有附着物不吊

“固定状态未消除”指被吊物处于与其它固定物焊接、螺栓固定、冰冻粘连、钩挂、交错挤压等联接状态;或处于堆压在其它物件下、埋在地下等载荷不确定的情况。

“附着物”指被吊物上放置有未固定的活动物品或

可移动的零部件未锁紧或捆牢。

第四条:吊物未栓引绳、无人牵引不吊

“未栓引绳、无人牵引”指未能对被吊物摆动和旋转进行有效控制。包括:无牵引,牵引人站位不当;牵引绳径、材质和长度选择不当;牵引绳挂点不当,未拴系在被吊物体上。

第五条:吊物上站人、危险区域有人不吊

“危险区域”指被吊物上下、起重设备上、吊臂移动范围、起重设备回转半径、被吊物摆动范围、被吊物可能脱落区域。

被吊物移动至离安装基准面不高于定位连接紧固螺栓长度时,安装人员方可进入危险区域的作业工位进行就位安装。

第六条:容器盛装液体不吊

“容器”主要指盛装各种液体的器具,如水罐、液罐、循环罐、油罐、储备罐等,不包括桶装容器。

“液体”主要指水、钻井液、油品或其他液体。

容器内残余液体高度不得超过容器最低排放口高度,酸液、钻井液等特殊液体必须排放干净。

第七条:歪拉斜挂、超载不吊

“歪拉”指被吊物重心与吊钩未处于铅垂线上时拉

拽被吊物。

“斜挂”指被吊物吊点选择不正确,被吊物不平衡,存在倾斜、滑动、翻转、脱落等风险。

“超载”指被吊物重量超过起重设备、吊索具(钢丝绳、吊带、卸扣等)额定载荷,可能导致吊车损坏、倾覆,吊索具损坏、断裂,被吊物下砸,引发超载限制装置启动示警。

第八条:吊物棱角无衬垫不吊

“棱角无衬垫”指吊索与被吊物接触部位的尖锐棱边利角未加防护有效的垫物。

第九条:与输电线无安全距离不吊

“安全距离”指起重设备和被吊物与输电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吊臂、吊索、被吊物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环境恶劣、视线不良不吊

“环境恶劣”指雷电、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达六级及以上等极端天气;

“视线不良”指光线暗淡,能见度低于30米。

气象指标表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编号:SM-ZD-95927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1.目的 确保起重吊运作业满足规定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2.适用范围: 施工项目的其中吊运作业控制。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3.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重大起重吊运作业的技术方案,监督、检查项目的工作,党群综合部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管理。 3.3施工项目部负责各类起重吊运作业的方案编制及实施,综合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部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4.参考文献 4.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4.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1-85)

4.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93)。 4.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5.规定内容: 5.1 通则 5.1.1 起重作业人员上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书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 5.1.2 起重作业人员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5.1.3 起重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起重机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5.1.4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1.5 非起重机驾驶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起重机驾驶室。检修人员得到起重机司机许可后,方可进入驾驶室。 5.1.6当起重物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装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16、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修.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章起重吊装方案编制及审查 第四章起重机具管理 第五章起重吊、索具管理 第六章恶劣天气的应对 第七章吊装物品的防护措施 第八章吊装作业与施工路面及土建基础 第九章地下隐蔽工程保护 第十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起重作业属于施工现场中一个有着较多风险因素的环节,一旦某一程序出现偏差,就会导致不可逆转的严重后果,尤其是大型设备更为突出。因此需要对其全过程进行全面安全管理。本规定明确了施工现场起重作业,特别是吊车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一般要求 (一)单车起吊负荷率不超过90%;双车抬吊负荷率不超过75%。 (二)各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的吊装施工HSE管理体系,吊装施工HSE管理职责明确到人。 (三)审批后的吊装施工技术文件由项目部组织吊装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对所有起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有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字。技术安全交底内容如下: 装置吊装规划;单台设备吊装方案; 1

机具试验及安装拆除; 作业工序方法与标准; 设备试吊和正式吊装; 特殊安全技术措施。 (四)参与吊装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具的操作方法。 (五)参加吊装施工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证书。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的HSE现场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以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六)大型吊装工程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组织联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人员已进行交底并熟悉其工作内容; 起重机械及吊装机具的选用和布置与方案一致; 起重机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吊索具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保养、检查、试验的记录; 隐蔽工程(如地基处理以及各部位索具等)的记录; 设备摆放方位的确认; 备用工具、材料的配置; 一切妨碍吊装的障碍物都已妥善处理; 起重施工技术文件中所规定的施工道路及场地坚实平整; 正常供电能力的确认; 其他必要的检查。 (七)大型吊装实行吊装命令书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检查要求进行吊装前的检查,并确认符合要求后,试吊合格后吊装作业总指挥应签署“吊装命令书”并下达吊装命令,方可进行吊装作业。起吊前设备离开地面 200mm左右,再进行复检确认无问题准备开始正式起吊。 (八)对现场吊装指挥要求: 吊装指挥应由有实践经验、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较强的人担任,吊装指挥应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起重施工技术文件的规定。 指挥者应站在能直接指挥各个工作岗位的位置上,否则应通过助手及时传递信号,远距离指挥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 在某些吊装作业中,为了正确、及时地下达信号,可在吊装指挥之下,设分指挥,分管若干岗位的指挥工作,但应分工明确,紧密配合。 起重作业人员须熟悉和执行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统一规定。指挥者旗、哨齐全,哨音清楚、响亮,旗语、手势应准确。作业人员不得凭估计、猜测进 2

炼化专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866 炼化专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炼化专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生产企业、化工销售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

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江苏三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工程项目(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编号:SDSh- - -2015 己内酰胺工程项目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期间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三鼎石化一期一阶段己内酰胺工程项目范围内以及进入上述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3.1起重机械: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手动葫芦、吊篮)等,不包括铁路起重机、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装卸桥、缆索起重机、载人起重设备。 4管理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门 4.1.1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吊装作业票。 4.1.2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的审核和实施监督。 4.1.3 组织对起重作业现场环境和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或要求的起重机械并提出整改意见。 4.1.4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2 安装工程部门 4.2.1 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的审核。 4.2.2现场监护人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2.3会同安全环保部门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4.2.2 会同安全环保部门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起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3 施工单位 4.3.1 制定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并上报批准。 4.3.2作业负责人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吊装方案的学习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4.3.3作业人员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 4.3.4作业安全监护人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样本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设备或工具将物体吊起或举起,再移动或运送到预定位置过程。从事上述作业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工和起重机械驾驶员等均称为起重作业人员。依照国家颁发起重吊运作业关于规定,结合我司生产特点,为适应科学管理需要,加强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起重作业人员选取规定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备初中以上文化限度; (三)有本工种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生理缺陷和职业禁忌症; (五)经特种作业考核,具备起重吊运作业资格持证人员; (六)体检(上岗之前或每隔三年检查一次)合格。 二、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一)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必要严格执行“五同步”即: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起重吊运生产工作同步筹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详细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贯彻安全办法(如:防护栏杆、扶梯、挡码板、安全网、脚手板、架等)。 4、对现场照明设立状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5、随着生产技术发展和作业环境变化,结合工程内容,对操作人员随时补充必要安全技术教诲。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特别是班组长,要理解每个操作人员身体状况,以便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对象和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关于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贯彻安全办法。作业中,要加强现场指引和监督检查。 (二)起重吊运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规定: 1、经专门安全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作业。 2、必要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 3、应保持充沛精力,注意本人健康状况变化。 4、工作前必要做到:进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工作中互相照应和督促。 5、指挥人员必要熟悉起重机械性能。 6、与起重机驾驶员紧密联系,指挥时必要做到手势信号精确无误,音响信号清晰精确。 7、多人操作时,必要拟定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适当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起重作业的基本安全规范

起重作业的基本安全规范 (1)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2)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的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3)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4)塔吊等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5)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6)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 (7)起重机严禁同时进行三个动作。当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每次只许进行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8)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9)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10)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1)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在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2)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十不吊”要记牢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起重机司机不得进行操作: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超载不吊; 3.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7.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 8.歪拉斜拽不吊; 9.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0.液态金属盛放过满不吊。

起重司索指挥作业 理论试卷

起重司索指挥作业理论试卷 姓名单位得分 一、填空( 每空1分,共计30分) 1.《中华人民共国安全生产法》于_2002_年_6_月_29_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_28_次会议通过。自二00二年_11_月__1_日起施行。 2、确定起重方案的依据有被吊运重物的重量、被吊运物的重心位置及绑扎、 起重作业现场的环境。 3、起重机指挥人员使用的信号有手势、音响、旗语信号,其中通 通用手势信号有14 种。 4、力的三要素是大小、方向、作用点。两力平衡条件是大小相等, 方向相反,并作用在一条直线上。 5、起重机按主要用途有通用、建筑、冶金、港口、 铁路、造船起重机起重机。 6、起重机的工作级别是由利用等级和载荷状态所决定。 7、桥式起重机的控制回路包括__零位起动_、__限位保护__、__联锁保护电路。 二、选择( 每题3分共计15分) 1、作为吊索端部配件安全系数应为实际起重量的 B 倍 A、2 B、4 C、6 2、长形物体采用两个吊点时,吊点离物体两端距离为 C 。 A、0.3L B、0.1 L C、0.2L 3、自制改造修复和新购置的吊具应做静载试验,吊索取单肢、分肢极限工作载荷的 B 倍 A、1.25 B、2 C、3 4、对称双肢吊索,肢向夹角为90o时,吊挂方式系数为 C 。 A、2.1 B、1 C、1.4 5、手持工作灯,司机室照明及电铃等均应采用 C 低压电源。 A、42V B、24V C、36V 三.判断(对的打“√”,错的打“×”,每题1分,共计40分) (√)1、整体长方形物体如果物件重心居中,可不用绑扎,采用兜挂法直接吊装。(√ )2、长形物件,采用竖吊,吊点应在重心之上,距离起吊端0.2L处。 (√ )3、单肢吊索穿套结索法,采用一个吊点时,可吊运重量重,尺寸小的物件。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齐泰石化公司内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3.目的 为加强厂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证公司职工生命和生产设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5.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5.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5.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管理要求 6.1.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 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1.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 作业指挥和操作。 6.1.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动力部应要求吊装作业单位编制吊 装作业方案,进行风险评价。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1.4.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 起重机械的倒塌半径并符合DL409的要求;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吊装场所如

起重作业安全规范

起重作业安全规范 1.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2.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3.起重机械使用一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检查。新装、拆迁、大修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均应做动、静负荷试验。 4.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5.塔式等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6.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7.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并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或通行。 8.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只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9.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10.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11.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2.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沿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3.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1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进行操作(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2)超载不吊; 3)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吊物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7)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 8)歪拉斜拽不吊; 9)边缘锋利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10)吊索有断股或扭曲不吊。

起重作业管理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G H F D-06-T B-08/J N-02 2015年03月

标准控制表

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起重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高起重作业隐患排查、风险控制、事故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及承包商均应遵守。 3 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 3.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GHFD-06-TB-08) 3.2 《特种设备管理标准》(GHFD-06-TB-09) 4 专业术语 4.1 起重设备: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4.2 起重作业:指运用各种力学知识,借助各种起重吊运工具、设备和地形场地,根据起重物(或者负载)的不同结构、形状、重量、重心和起重的要求,采取机械起重吊运或手工起重搬运的方式和方法,将物体(或者称负载)从地面起吊(或推举)到空中,放到预定需要的位置和方向的过程,如设备的吊运、锅炉钢结构吊装、主变拖运等。 4.3 起重作业人员:指从事起重指挥、起重操作、起重司索等作业的人员。 5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5.1 起重作业须具备与所从事的起重作业相适应的起重机械、工器具及其具有相应资质的起重作业技术人员、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司索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需具备与起重机械要求相适应的作业场地,适宜存放起重机械、工器具的场所。 5.2 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5.3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5.4 对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

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起重机作业安全技术规定 1.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损伤,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及皮带松紧程度。 2.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轮胎均需离开地面),回转半径及有效高度以外5m内不得有障碍物。 3.工作前必须发出信号,空负荷运行5min以上,检查工作机构是否正常,安全装置是否牢靠。 4.起重机驾驶员、起重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各行其事,工作现场只许由一名指挥人员指挥。 5.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经常注意架空电线,工作场地应尽量远离高压网线,如必须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如下数据: 7.输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距离为1.5m。 8.输电线路电压1-35kv,最小距离为3m。 9.输电线路电压≥60kv,最小距离为[0.01(V-50)+3]m。 10.不准让起吊的货物从人的头上、汽车和拖盘车驾驶室上经过。工作中,任何人不准上下机械,提升物体时,禁止猛起,急转弯和突然制动。 11.吊重行走时,上吊部分应全部制动,吊杆应置于起重机正前上

方,起吊量轮胎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60%、履带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路面要平整、坚实,防止吊物或起重机与其它任何物体碰撞。 12.起重物不准长时间滞留空中;起重机满负荷时,禁止复合操作;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起吊任何物体。 13.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4.两台或多台起重机联合工作时,起吊重量轮胎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5%、履带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之和的70%,每台起重机的负荷不得大于该机允许重量的80%。 15.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吊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16.起升和降下重物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17.从卷筒上放出钢丝绳时,至少要留有5圈,不得放尽。 18.起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不得随意起吊。 19.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20.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 21.夜间工作需有良好的照明。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检查标准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检查标准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 1、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②起重扒杆 1、起重扒杆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经企业技术部门审批。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五)司机、指挥 1、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必须由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2、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七)起重作业 1、每次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2、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八)高处作业 1、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应设置人员上下专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临边防护符合“三宝四口”中有关要求。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 6M,其他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2、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定措施。 (十一)警戒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作业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起重吊装作业。 3 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对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的管理和协调。 3.2工程部负责起重吊装方案的审核。并协调起重吊装作业。 3.3安环部负责对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3.4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起重吊装方案审核,对吊装现场、吊装安全措施、吊装索具和吊装作业进行监理。 3.5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吊装方案、吊装计划、吊装作业指导书等,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对起重机械和吊索具进行管理和检查。 4 方案编制及审查 4.1吊装级别划分 吊装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大型:80吨以上(含80吨); 中型:<80吨; 小型:40吨以下。

4.2程序要求: 4.2.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施工区域内有多个大型吊装的施工单位,还需要编制吊装规划——即吊装总体计划部署。 4.2.2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吊装计划、吊装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策划、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所属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未经审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2.3所有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安装工程部、安环部备案。4.2.4所有中型设备、构件和小型设备特殊条件下的吊装方案应由监理审批。 4.2.5所有小型设备、构件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措施或吊装作业指导书并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 4.3吊装方案内容: 4.3.1吊装方案编制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吊装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4.3.1.1吊车使用计划 4.3.1.2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计划 4.3.1.3吊装参数表 4.3.1.4吊耳位置及形式规格 4.3.1.5地基处理要求 4.3.1.6总平面布置 4.3.1.7大型吊车站位图及警戒区域图 4.3.1.8吊装图 4.3.1.9吊车行走路线及地基处理区域图(图纸均以CAD格式)

起重吊装作业指挥手势

起重吊装作业指挥手势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起重吊装作业指挥手势 1.“预备”(注意):手臂伸直,置于头上方,五指自然伸开,手心朝前保持不动。(图1) 图1 2.“要主钩”:单手自然握拳,置于头上,轻触头顶(图2) 图2 3.“要副钩”:一只手握拳,小臂向上不动,另一只手伸出,手心轻触前只手的肘关节(图3)。 图3 4.“吊钩上升”: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自然伸开,高于肩部,以腕部为轴转动(图4)。 图4 5.“吊钩下降”: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五指自然伸开,以腕部为轴转动(图5)。 图5 6.“吊钩水平移动”:小臂向侧上方伸直,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运行的方向,向下挥动到与肩相平的位置(图6)。 图6 7.“吊钩微微上升”:小臂伸向侧前上方,手心朝上高于肩部,以腕部为轴,重复向上摆动手掌(图7)。 图7 8.“吊钩微微下落”:手臂伸向侧前下方,与身体夹角约为30°,手心朝下,以腕部为轴,重复向下摆动手掌(图8)。 图8 9.“吊钩水平微微移动”:小臂向侧上方自然伸出,五指并拢手心朝外,朝负载应运行的方向,重复做缓慢的水平运动(图9)。 图9

10.“微动范围”:双小臂曲起,伸向一侧,五指伸直,手心相对,其间距与负载所要移动的距离接近(图10)。 图10 11.“指示降落方位”:五指伸直,指出负载应降落的位置(图11)。 图11 12“停止”: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水平挥向一侧(图12)。 图12 13.“紧急停止”:两小臂水平置于胸前,五指伸开,手心朝下,同时水平挥向两侧(图13)。 图13 14.“工作结束”:双手五指伸开,在额前交叉(图14)。 图14 起重专用手势(汽车吊) 1.“升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上,余指握拢,小臂向上摆动。(图15) 图15 2.“降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下,余指握拢,小臂向下摆动。(图16) 图16 3.“转臂”:手臂水平伸直,指向应转臂的方向,拇指伸出,余指握拢,以腕部为轴转动。(图17) 图17 4.“微微升臂”:一只小臂置于胸前一侧,五指伸直,手心朝下,保持不动。另一只手的拇指对着前手手心,余指握拢,做上下移动。(图18)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指运用各种起重吊运设备或工具将物体吊起或举起,再移动或运输到预定位置的过程。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如起重吊运指挥、捆扎挂钩工与起重机械驾驶员等均称为起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颁发起重吊运作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为适应科学管理需要,加强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起重作业人员的选择要求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本工种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生理缺陷与职业禁忌症; (五)经特种作业考核,具有起重吊运作业资格的持证人员; (六)体检(上岗之前或每隔三年检查一次)合格。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一)生产组织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起重吊运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扶梯、挡码板、安全网、脚手板、架等)。

4、对现场照明设置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作业现场光线良好。 5、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与作业环境的变化,结合工程内容,对操作人员随时补充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 6、各级生产组织管理人员,尤其就是班组长,要了解每个操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以便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7、吊运大型对象与重要设备之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讨,确认吊装方案,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中,要加强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 (二)起重吊运作业人员的操作安全要求: 1、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作业。 2、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见附录)规定。 3、应保持充沛的精力,注意本人健康状况的变化。 4、工作前必须做到:进入生产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工作中相互照应与督促。 5、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的性能。 6、与起重机驾驶员紧密联系,指挥时必须做到手势信号准确无误,音响信号清晰准确。 7、多人操作时,必须确定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宜采用对讲机进行指挥。 8、起重指挥人员应选择的位置: (1)与起重驾驶员之间视线清楚; (2)要始终清楚地瞧到被吊物; (3)当被吊物向指挥人员靠近时,不应构成威胁。

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起重吊装安全规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11.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11.1.5 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11.1.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11.1.7 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 11.1.8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11.1.9 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11.1.10 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

不得抛掷物品。 11.2 索具设备 11.2.1 起重吊装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钢丝绳允许拉力时,应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表11.2.1选用安全系数。 表11.2.1 钢丝绳安全系数 2 钢丝绳的连接强度不得小于其破断拉力的80%;当采用绳卡连接时,应按照钢丝绳直径选用绳卡规格及数量,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0mm。 3 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时,应减载使用,当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及时更换合格钢丝绳。 11.2.2 应根据构件的重量、长度及吊点合理制作吊索,工作中吊索的水平夹角宜在45o~60o之间,不得小于30o。 11.2.3吊具(铁扁担)的设计制作应有足够的强度及刚度,根据构件重量、形状、吊点和吊装方法确定,吊具应使构件吊点合理吊索受力均匀。 11.2.4应正确使用吊钩,严禁使用焊接钩、钢筋钩,当吊钩挂绳断面处磨损超过高度10%时应报废。 11.2.5应按照钢丝绳直径及工作类型选用滑车,滑车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不得小于15。 11.2.6千斤顶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顶底部应放平,并应在底部及顶部加垫木板; 2 不得超负荷使用,顶升高度不得超过活塞的标志线,或活塞总高度的3/4; 3 顶升过程中应随构件的升高及时用枕木垫牢,应防止千斤顶顶斜或回油引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及释义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将建筑结构、构件或设备提升或移动至设计指定位置和标高,并按要求安装固定的施工过程。这类作业在施工现场经常进行,较易发生危险,导致起重伤害。 因此,为保障起重作业人员及起重作业附近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特别总结了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希望能为大家的安全加一份保障。 1 歪拉斜挂不吊。 起吊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 2 超载不吊。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3 吊物捆扎不牢不吊。 起吊前应先检查吊物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吊物捆扎不牢严禁起吊。 4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吊装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严禁起吊。 6 吊物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体不吊。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8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活可靠,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严禁起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吊装作业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吊物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严禁起吊。 10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吊。 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正式版)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文件/ Technical documentation编号: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大型吊装工程, 应编制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 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 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并进行试吊。 4、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安全吊装要求。 6、地锚要牢固, 缆风绳子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 7、吊装前要备用一台发电机组, 以防停电。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 应将重物落至地面, 不得悬在空中。 8、轮胎式起重机应安全操作规程如下: ①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 支脚必须支垫牢靠, 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 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 并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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